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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韓非子(上/下)(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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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韓非乃集先秦法家之大成者,其思想影響後世至深且鉅,《韓非子》一書即其傳世之作。由於傳統社會大抵服膺孔子仁義之說,對於韓非之鄙薄仁義,很難接受,然近世各門學科獨立發展,韓非思想已獲較多之肯定,尤其是他看出政治的本質是權力而非道德,極力主張尚法精神和中人之治,在今天更顯出其洞見。本書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賴炎元與傅武光二位教授共同執筆,歷時六載始告完成。除正文之題解、注釋、語譯詳贍易讀外,書前之「導讀」一篇更條分縷析,對韓非其人其書、思想淵源、學說體系及評價,皆有完整而獨到之介紹,允稱今人研讀《韓非子》之最佳選擇。

作者簡介

注譯者賴炎元: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教授傅武光: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教授

導讀(節錄) 歷來評論韓非思想的,很少給予正面的評價,因為傳統社會,大抵都服膺孔子仁義之說,對於韓非之鄙薄仁義,很難接受。近世各門科學獨立發展,儒學在中國不復定於一尊,學者始以較客觀之態度看待儒學以外的諸子學,於是韓非思想纔獲較多的肯定。不管如何,一家學說的產生,必定受到當時客觀條件的限制,譬如時代、社會、學風等。因此,評論一家學說的價值時,須要考慮到客觀條件所給予的限制。當然,如果慧眼獨具,高瞻遠矚,在回應時代問題的同時,又表現超越時空,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洞見,自然價值就更高了。一、韓非學說的優點從上述這個觀點出發來看韓非的學說,有一部分是具備這種洞見的。那就是尚法的精神和中人之治。韓非主張法要成文、要公布,即表示法具備客觀性、標準性。據此足以構成恆常穩定的政治體制,這一點,現代的法學理論也不能反對。其次,韓非述尚法的理論根據說:夫嚴家無悍虜,而慈母有敗子,吾以此知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亂也。(〈顯學〉)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顯學〉)故有術之君,不隨適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顯學〉)從這幾段話,又可看出韓非的另一洞見,就是,他看出政治的本質是權力,而不是道德。所以內在於政治而談政治,則政治只講權力,不講道德。所謂「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就是政治之事,不靠人民之道德自覺以為善,而靠法律之強制力使人民不敢為非。因為靠道德,沒有保障;靠法律,始有保障。在法律的尊嚴之前,道德高尚的曾參和大哥級的盜跖沒有分別;只要不犯法,都是守法的良民。這一點,又是韓非學說極有價值的部分。再其次,韓非主張政府官員要「抱法處勢」,意即依法行使權力。根據這個觀念,建立「中人之治」。這是一種長治久安的設計。因為人類的資質,屬於中等的比較多,聖賢則極少,若期待聖賢纔能平治天下,那麼可能歷經千載纔有一次機會。若能設計一套制度,讓中等資質的人上臺,就能把天下治好,那麼政治修明的機會就多,太平的日子就長。這樣的政治理想,有賴於健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制度的建立,就建立在法上,法制健全了,中等人就可以依法運作,而達到治平的效果,所謂「抱法處勢」,就是這個意思。而韓非之尚法,主要著眼點也在這裡。這又是韓非學說極具前瞻性、極有價值的部分。二、韓非學說的缺點韓非學說的優點,在於尚法;而其缺點,也表現在尚法的周圍問題上。首先,是關於法源的問題,即法是由誰制定的?這一點,韓非沒有明言交代。法既如此重要,又是其學說的中心,卻未交代法源,不能不說是一大漏洞。更有甚者,若就韓非的著作來推論,他既明言「勢」屬於君主所獨擅,則「法」的制定權,自也屬於君主。衡以今日法學理論之法源在民說,則立顯其封閉性,這不能不說是囿限於時代環境而無可奈何的地方。其次,君主是否受法的約束的問題,韓非也言詞閃爍,他雖然也說君主要「抱法處勢」,要「守法責成」;但又說「法者,……此人臣之所師也」(〈定法〉)。意謂法只是臣下所當守,君主則不在此限。而且就《韓非子》全書來看,比較偏向於後者。再就韓非曾受道家影響的關係而言,道家的「道」是具超越性的,即超越於萬物之上,無物與之相對;君主法道,則君主也具超越性,而成為「絕對」。他的老師荀卿說:「天子無妻,告人無匹也;四海之內無客禮,告無適也。」(《荀子‧君子》)意思就是天子至高無上,沒人與他匹敵相抗。韓非無論承道家之說或承其師說,君主都超然絕對,不在法的約束範圍之內。這與現代限制君權之說﹚ 即使最高統治者也須受法律約束,兩相比較,也顯出韓非在這方面的缺陷。再其次,韓非尚法最主要的理論根據乃在貪婪自私的人性論上。人性是善是惡,本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原不足據以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但是韓非據其人性論以建立政治學說之後,卻泛政治化地以政治的手段來解決全面的人生問題,這就遺害無窮了。怎麼說呢?人性,是屬於生命的問題,生命的問題是整個人生的問題。人生有物質生活,有社會生活,有感情生活,有道德生活,每一方面都須得到適當的安頓。政治則是片面性的,它只能解決人生的物質生活和社會生活。至於感情生活和道德生活,需要文學的感發、藝術的陶冶、宗教的涵濡、哲學的指引等,政治是無能為力的。而韓非卻主張「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生之語,以吏為師」(〈五蠹〉),循此以往,頂多訓練出只知有法律,不知有道德的人民;只知有紀律,不知有文化的社會。這樣的人生,是個物化的人生;這樣的社會,是個冰冷的社會。請問,人生的意義究竟在哪裡?這豈不是他學說的重大缺陷!最後,還要一提的是,政治目的的問題。現代的民主法治,必以人民的個體生命為政治設計的目的,也就是政治的一切設計,都是為了保障個人的人權,提昇人民生活的品質,增進人民的幸福。但是韓非不是如此,誠如前文所說,韓非著書,原是本著韓國宗室的立場,希望挽救韓國的政權;他立說的角度,是訂在統治者這邊的。基本上他是意在維護政權,法律淪為專制獨裁的利器,而不是用以保障人民的權益。所以他所建立的「法治」學說,與現代的法治學說,有根本上的差異。這不能不說是他學說的又一大缺陷。

目次

導 讀
上 冊
卷 一
初見秦 一
存 韓 一四
難 言 二五
愛 臣 三一
主 道 三四
卷 二
有 度 四一
二 柄 五二
揚 搉 五八
八 姦 六八
卷 三
十 過 七七
卷 四
孤 憤 一○七
說 難 一一六
和 氏 一二五
姦劫弒臣 一三○
卷 五
亡 徵 一四九
三 守 一五七
備 內 一六○
南 面 一六七
飾 邪 一七三
卷 六
解 老 一八七
卷 七
喻 老 二二三
說林上 二四四
卷 八
說林下 二七一
觀 行 二九六
安 危 二九九
守 道 三○六
用 人 三一一
功 名 三二○
大 體 三二三
卷 九
內儲說上 七術 三二九
下 冊
卷一○
內儲說下 六微 三七五
卷一一
外儲說左上 四一七
卷一二
外儲說左下 四七一
卷一三
外儲說右上 五○七
卷一四
外儲說右下 五四九
卷一五
難 一 五八一
難 二 六○四
卷一六
難 三 六二三
難 四 六四六
卷一七
難 勢 六六一
問 辯 六六九
問 田 六七二
定 法 六七五
說 疑 六八二
詭 使 七○○
卷一八
六 反 七○九
八 說 七二二
八 經 七三四
卷一九
五 蠹 七五三
顯 學 七八一
卷二○
忠 孝 七九七
人 主 八○五
飭 令 八一○
心 度 八一四
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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