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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就是一切都很好:沃荷的六○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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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就是一切都很好:沃荷的六○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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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書籍重點 
* 由普普教皇安迪.沃荷撰述美國普普文化最迷人的黃金十年(1960-1969)。
* 沃荷如何定義「普普文化」。
* 傳奇的「銀色工廠」,聚集了最具才華、最瘋狂、最莫名其妙的人物。包括那些今天殿堂級的明星和作家,當時才剛嶄露頭角,如巴布.狄倫、盧.里德、米克.傑格、勞勃.狄.尼洛、蘇珊.桑塔格、楚門.柯波帝;又或者過早耗盡自己的年輕生命,如伊迪.塞奇威克、珍妮絲.賈普林等等。
* 了解沃荷的創作重心由繪畫轉移至拍攝電影的歷程。
* 沃荷親述被極端女權分子槍擊、命懸一線的經過。
*書籍簡介 要是沒有這群瘋狂的嗑藥者,
在我身邊喋喋不休,做一些他們的瘋癲事兒,
我可能會失去創造力。


「這是我對一九六○年代發生在紐約的普普風潮的個人觀點⋯⋯它是一個回顧,回顧我的朋友和我當時的生活情景——回顧繪畫、電影、時尚以及音樂,回顧超級巨星以及人際關係,它們構成了我們在曼哈頓閣樓裡的場景,我們管那個地方叫工廠。」
一場文化風暴席捲了1960年代——普普藝術、迷幻文化、巴布.狄倫、地下電影——而風暴核心就是安迪.沃荷。他的工作室,名為「工廠」的一間曼哈頓閣樓,是60年代文化場景的中心,就在這個銀色工廠裡,他創造出界定普普藝術的康寶濃湯罐頭以及許多的文化偶像。從地下絲絨、滾石樂團,到伊迪.塞奇威克,也都在這裡串門子、打轉、揮霍青春——這些特立獨行的年輕人,構成改變世界的一場青年震憾(youthquake)。沃荷在本書毫無保留、幽默地閒話這黃金十年的內幕故事。

青春爆炸的沃荷六○
◎迷人的年輕人是不工作的
◎聰明而缺乏紀律
◎比起十年前許多人看起來都更顯窈窕和漂亮
◎睡眠變得過時,因為有太多事情要做
◎所有東西都需要「宣傳」,幾乎什麼都能免費弄到手
◎強調事物的真實本質
◎不必去讀一本書才能成為這種文化的一部分,只需要去購買它就可以了
◎任何人不管他們是誰、穿著如何,都有權利去任何地方去做任何事
◎衝突不斷的年代,最後直到所有社會障礙都受到衝撞為止
◎跑歐洲是時髦事兒,每個人要不是剛從歐洲回來,就是正要去,或是正設法要去
◎擅長廢物利用是一門技能、能引以自豪的本領
◎在習以為常的東西裡看到它新的一面

作者簡介

Andy Warhol(安迪.沃荷)一九二八~八七
畫家及平面藝術家,六○年代初以「康寶濃湯罐頭」、「夢露」等絹印畫作轟動了當時的藝術界。他也製作了大量的電影作品,包括《雀爾西女郎》、《帝國大廈》等。六○年代中至七○年代早期,他的「工廠」工作室成為一眾年輕音樂人、藝術家、社交名流的聚集地,並有如超級明星般被媒體所追捧報導。一九六八年遭到激進的女權分子槍擊,此事影響了他日後的人生與創作。沃荷於一九八七年逝世於紐約。
著作有:a, A Novel (1968)、The Philosophy of Andy Warhol (From A to B & Back Again) (1975)、POPism: The Warhol Sixties (1980)和The Andy Warhol Diaries (1989)

譯者簡介
楊玉齡
輔仁大學生物系畢業。曾任《牛頓》雜誌副總編輯、《天下》雜誌資深文稿編輯,現專任自由翻譯寫作,以科普書籍為主。著作《肝炎聖戰》榮獲第一屆吳大猷科普創作首獎金籤獎、《台灣蛇毒傳奇》榮獲行政院新聞局第二屆小太陽獎;譯作《生物圈的未來》榮獲第二屆吳大猷科普譯作首獎金籤獎、《消失的湯匙》榮獲第六屆吳大猷科普譯作銀籤獎、《大自然的獵人》榮獲第一屆吳大猷科普譯作推薦獎、《小提琴家的大拇指》榮獲第七屆吳大猷科普譯作推薦獎、《雁鵝與勞倫茲》榮獲中國大陸第四屆全國優秀科普作品獎三等獎。

目次

致謝
前言

1960-1963
普普的特性就是「隨處可見」,所以大部分人還是把它視為理當如此,但我們卻對它驚嘆不已——對我們來說,它是一門新藝術。一旦你「搞懂」普普,一個符號在你眼裡,再也不會是原來的樣子。然後一旦你思考過普普,美國在你眼裡,也再不會是它原來的樣子了。

1964
很多人都以為,工廠裡的訪客是為了和我廝混而來的,以為我是某種巨大的魅力源,是每個人想要見的,但事實上完全相反:是我想和他們每個人廝混。我只不過是付了房租,而那群人會來,只是因為門沒關。人們並不特別有興趣想看我,他們有興趣的是看到彼此。他們來這裡看還有誰也來了。

1965
帕拉佛納妮亞精品店在六五年底開張,又帶動了另一股潮流—— 這些店鋪早晨很晚才開,甚至中午才開門,但是營業到很晚,差不多晚上十點。有些精品店甚至營業到半夜兩點。當你進去試穿時,你會聽到像是〈滾出我的雲朵〉這類歌曲——於是你買衣服時的氛圍,和你將來穿著它們時的氛圍,大致是一樣的。而且這些小精品店裡的店員,作風也總是一派輕鬆,就好像他們是在自家公寓的某個房間裡——他們會隨意坐著,翻雜誌,看電視,吸食一點麻藥。

1966
在那個年頭,你即使身無分文,還是有可能可以過日子,而地下絲絨就差不多是這種情況。盧告訴我,他和約翰有一次連續幾週都只吃燕麥過活,而且掙錢的來源只有靠捐血,或是擺姿勢給不入流的週報拍照,來搭配他們那些驚世駭俗的報導。

1967
體育館對我來說,是極致的六○年代地點,因為就像我說的,我們讓它保留原狀,墊子、雙槓、舉重、吊環皮帶以及槓鈴。你會想說,「體育館,哇,真棒」,然後等你再看一眼這些你習以為常的東西,你看到它新的一面,而這便是一個很好的普普經驗。

1968-1969
我明白到,在這之前我們沒有碰上壞事,只是時間的問題。瘋狂的人總是令我著迷,因為他們是這麼地有創意—— 他們沒辦法做出正常的事。通常他們都不會傷害別人,只是自尋煩惱而已;但是我以後怎樣才能知道是哪一種狀況?

後記

書摘/試閱

1964年

一九六四年,一切向青春看齊。
孩子們把筆挺的衣服和盛裝華服都給扔了,那些裝扮讓他們看起來就像他們的老爸和老媽一個樣,突然之間,一切都倒了過來—— 現在輪到老爸和老媽開始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像兒女們一個樣。就連開幕典禮上,色澤鮮艷的新式短洋裝也能搶盡鋒頭,讓牆上展覽的繪畫失色。配合新式服裝的理髮師,要不是理平頭,俐落的短髮,就是精心梳理的龐大髮型;還有化妝,唇膏沒戲唱了,現在當紅的是眼影——彩虹色、珍珠色、金色——那種能夠在夜裡閃閃發光的眼影。
一般說來,女生還是胖嘟嘟的,但是隨著新式的苗條服裝出籠,她們全都去節食了。就我記得,這是我親眼看到這麼多人在喝低卡汽水的最早一年(神奇的是,到了六○年代末,好多人看起來都比十年前更顯苗條和漂亮。當然,乳房和肌肉也跟著脂肪一起掰掰了,因為它們也擠不進窄小的衣服)。由於減肥藥是由安非他命所製成,因此使得它在社交名媛圈中流行的程度,不下於它在街頭販毒者的圈子。而且這些社交名媛會把藥丸派發給全家人—— 給她們的兒子和女兒,幫他們減重,給她們的老公,幫他們工作更賣力或是熬夜。有這麼多來自各個階層的人在服用安非他命,聽起來雖然可能有點奇怪,但是在我想來,很大部分是因為這種新時尚的關係—— 人人都想要苗條和熬夜,以便上新型俱樂部裡炫耀自己的新風貌。
披頭四第一次訪美是在那年夏天,於是突然之間,所有人都想要沾上英倫味。英國流行樂團,像是披頭四、戴夫.克拉克五人組(Dave Clark Five)、滾石、赫爾曼的隱士(Herman's Hermits)、蓋瑞與前導者(Gerry and the Pacemakers)、奇想、赫里斯(the Hollies)、搜索者(the Searchers)、動物合唱團(the Animals)、庭中鳥合唱團(the Yardbirds)等,紛紛冒出頭來,扭轉了大家對嬉皮風的印象:從殘存的剽悍大都會青少年形象,轉變為摩德族和愛德華風味。美國男生會假裝倫敦土腔來把女朋友,而且只要給他們逮著一個真正來自倫敦的人,他們就會纏上去交談,希望對方一直講下去,好讓他們把口音學得更道地。
那年整個夏天,一名叫作馬克.蘭開斯特(Mark Lancaster)的年輕英國男孩——前一年我在帕莎蒂納參加杜象的派對時,認識了英國的普普藝術家理查.漢彌頓(Richard Hamilton),是他告訴馬克來找我的—— 每天都會到工廠來,於是我有機會近距離觀察這群崇英派。在他幫我們展開花系列(the Flowers)的畫作時,人們總是跑來找他說話,當時我們正在為那年秋天我即將在卡斯特里畫廊舉行的頭一次展覽做準備,其他畫作還包括小幅的黑與藍的賈姬、喪禮上的形象,以及一些大幅方形的不同背景色彩的夢露系列,以及一幅賈姬—泰勒—夢露的混合品。馬克和我會一邊工作,一邊聽萊斯利.戈爾唱著〈我不屬於你〉(You Don't Own Me)以及狄昂.華薇克的〈房子不等於家〉(A House Is Not a Home),還有蓋瑞.路易斯(Gary Lewis)與花花公子樂團(the Playboys)以及鮑比.維(Bobby Vee)活潑動感的暢銷曲。
技術上來說,馬克其實沒有倫敦土腔,甚至沒有倫敦腔;他來自約克夏。但還是一樣,大家問他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你認得披頭四嗎?」—— 這讓他很驚訝,因為當時英倫最熱門的是滾石;披頭四已經是前一年夏天的事了。

當馬克頭一次走進工廠,剛從他的學生航班下機,有幾件事他簡直受不了:像是「電梯」是銀色的,而且必須自己操作,以及緊跟著他進來的女生,寶貝珍(Baby Jane),頂著一個其大無比的髮型,腳踏著高跟小靴。
當時我們正準備拍攝《德古拉》的另一幕戲,我和傑克.史密斯以及比利同坐在沙發上;舞者魯弗斯.柯林斯(Rufus Collins)和昂丁在背景裡,還有傑拉德與寶貝珍。傑克正忙著他一貫的拍攝前準備工作,把一堆水果和籃子擺好,娜歐蜜.列文到處衝來衝去,一副忙碌又興奮的模樣。
我問馬克的第一個問題是,他想不想出現在電影中,他說好啊,於是每個人都開始脫衣服。他脫掉西裝,加入大夥,把銀箔護襠圍在他們的內褲上。看到人們包著銀色尿片跑去接電話,真是滑稽。藝評兼影評人格瑞戈里.白特考克也來了,還有山姆.華格史達夫,他看起來就像永遠不老的超人克拉克,以及那年夏天在葛林畫廊工作的山姆.葛林(當他說自己是「來自葛林畫廊的山姆.葛林」時,他很喜歡大家老是誤以為那是他的畫廊。事實上,它的經營者是迪克.貝拉米,贊助者為鮑伯.史卡爾〔Bob Scull〕)。
由於是傑克負責統籌,那天起碼有十個人進出影片鏡頭。由我掌鏡和負責調節遠近鏡頭,等我們拍完,每個人還是穿著銀箔坐了一會。在那之後,馬克記得,他當時在想「嗯,挺不錯的嘛」,然後穿上西裝,過來向我道謝,謝謝我讓他過來。我只回說,「明天見」—— 我一向都說,「明天見」—— 於是他以後每天下午都會過來,又因為閒著不幹事也很無聊,他開始幫我把畫作展平。
那年夏天我們仍然在拍《吻》系列,於是馬克和傑拉德也吻了一次。
我很喜歡把馬克介紹給藝壇的人,因為自從他認識他們後,我們在展畫時就有更多人的八卦可以聊了。他從果園街的法蘭克.史帖拉工作室回來後,告訴我史帖拉正在做一幅很大的立體金屬畫,或是告訴我在杉木吧時,瑪麗索爾坐在他身邊問他,「你覺得我應該去簡尼斯藝廊嗎?」或是在鮑伯.印第安那的閣樓裡,看到某人很沮喪,或是羅伊.李奇登斯坦的海景裡面有雲和海平面,以及他的新風景畫系列。

那年夏天,萬國博覽會在紐約法拉盛草原(Flushing Meadow)舉行,我的壁畫「十大通緝犯」(Ten Most Wanted Men)要放在菲利普.強森(Philip Johnson)設計的建築物外牆上。是菲利普要我做這個的,但是基於某些我從來搞不懂的政治原因,官方把它給刷掉了。我們一群人去到法拉盛草原,想看它一眼,但是等我們抵達那裡,只能看見一層模模糊糊的影像,從他們剛剛刷上的油漆下面透出來。就某方面來說,我很高興這幅壁畫沒了:這麼一來,我將不必覺得,若是其中哪個罪犯因為我的畫而被認出來,扭送給聯邦調查局,會是我的責任。於是我又畫了一幅羅伯.摩斯(Robert Moses)的畫像,作為替代,他是這場博覽會的籌辦人—— 由幾十張四英尺見方的硬紙板組成——但是那個也遭到拒絕。不過既然我早已把十大通緝犯拍攝下來,我決定還是要把他們畫下來(這十人肯定不會因為在我的工廠裡曝光而被逮捕)。
我對世界博覽會最深的記憶,就是坐在一輛車子裡,身後有來自擴音器的聲音。當我坐在那裡聽著這些字句從背後衝過我的身邊時,我突然有一種感覺,那是我每次受訪時都會產生的感覺——字句並不是由我發出的,而是來自其他地方,某個位於我身後的地方。

我猜,馬克在那年夏天見過了紐約市藝壇所有的人,不見得都是在工廠,但是很可能是因為工廠的緣故。「你站在那裡畫畫,」馬克回憶道,「然後你說,『你覺得畢卡索聽說過我們嗎?』然後你又派我去探望某人。」我派他去亨利.蓋哲勒家的晚宴,然後透過亨利,他認識了賈斯培.瓊斯和史帖拉和李奇登斯坦和埃斯沃茲.凱利(Ellsworth Kelly),然後有一次我派他去探視因肝炎住在貝爾維醫院(Bellevue Hospital)的雷.強森,算是一份「早日康復」的禮物。我們還一起去華盛頓廣場附近那家畫廊,那家由露絲.克利格曼和她新任丈夫聖塞貢多(Sansegundo)先生所經營的畫廊(露絲以前是波洛克的女友,在他那場死亡車禍中,她也在車上)。他們每晚都放電影,喬納斯也會到那裡去,夥同一些地下電影人,像是哈利.史密斯(Harry Smith)以及格雷戈里.馬科普洛斯(Gregory Markopoulos)。約翰.張伯倫和尼爾.威廉斯(Neil Williams)也常常在那裡,他們看起來一模一樣—— 穿著很相似,兩人都留了一大蓬八字鬍,而且老是醉醺醺的。
真正有趣的是,在這段期間,馬克不斷地記筆記和拍照片,因為等他回英國後,他打算要到處演講和秀照片!他說那裡的人對於這裡的一切傳聞,深深著迷,就和美國人對倫敦著迷是一樣的。

有件事我一直很喜歡,那就是聽人們談論對於彼此的看法——你除了可以知道更多被討論者的事,也可以藉此知道更多說話者的事。當然,這就是八卦,而它是我的一大執迷。因此,某天下午,我們在展平夢露畫作,而馬克說他覺得傑拉德非常「複雜」時,我馬上不假思索地反問他,這話是什麼意思。
「這個嘛,」他說,「他不希望任何人能像他與你這般親近。他有一次告訴我,『和安迪單獨相處,非常容易,但是當你們是一群人的時候,安迪就會讓你們彼此競爭,以便供他來看好戲。他最愛看大家爭風吃醋,而且他還會鼓勵大家彼此說閒話。』」
「他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問。
「這個嘛,好比說,就像我們現在這樣。」馬克微笑道。「我現在正在對你講他的八卦,而將來某個時候,你也會讓他來告訴你,他對我的想法。」
「哦,是嗎?」我說。
「是的。而且我想他的意思還包括,例如,等我們今晚要離開這裡時,你打算去另一個地方,但是你從來不會明說誰也可以跟去—— 你只會挖空心思以優雅的方式,來確保你不想在那裡看見的人,不會跟過去⋯⋯而且你可以不用說一個字,或是說得拐彎抹角,就把這個辦好—— 某些人自會明白,他們得離開,另一些人則會知道,自己能夠一起去。」
「哦,是嗎?」我說,然後不再談這個話題了—— 我是說,你總不能聊自己的八卦吧。

我們經常一直工作到半夜,然後會到格林威治村的一些去處,像是費加洛咖啡廳(Café Figaro)、嬉皮貝果(Hip Bagel)、壺魚酒吧、煤氣燈、怪異咖啡廳(Café Bizarre)或西諾咖啡廳。我會在大約清晨四點回家,打幾通電話,通常是和亨利.蓋哲勒聊個一小時左右,等天色漸亮,我會吞一顆速可眠,睡幾個小時,然後在中午過後回到工廠。當我走進那裡時,收音機和唱片會一起大放送—— 〈別讓太陽逮到你在哭〉(Don't Let the Sun Catch You Crying)混合著《杜蘭朵》(Turnadot),〈我們的愛哪兒去了?〉(Where Did Our Love Go?)混合了董尼采第(Donizetti)或貝里尼(Bellini)的作品,又或是在瑪麗亞.卡拉絲高歌《諾瑪》(Norma)聲中,讓滾石唱著〈永不消逝〉(Not Fade Away)。

很多人都以為,工廠裡的訪客是為了和我廝混而來的,以為我是某種巨大的魅力源,是每個人想要見的,但事實上完全相反:是我想和他們每個人廝混。我只不過是付了房租,而那群人會來,只是因為門沒關。人們並不特別有興趣想看我,他們有興趣的是看到彼此。他們來這裡看還有誰也來了。

我給自己弄了台三十五毫米的照相機,然後拍了幾個星期的照片,但是它對我來說太複雜了。我對那些f制光圈、快門速度、光線讀數,越來越沒耐性,所以就不玩了。但是比利開始用那台相機,而且他拍的「工廠照片」精準地抓住了所有正在發生的事的基調——凝結在動作之中:那種煙霧繚繞的氣氛、派對、鏡子的碎片、銀色、天鵝絨、臉龐和身體的平面、爭鬥、耍寶,甚至是態度和沮喪。比利對時效的掌握神準,能夠抓住適時的瞬間。我們工廠裡有一台早期的影印機維利費(Verifax)——自然也是一身銀色——而比利經常用它來複印照片和底片。剛開始他把照片送到外面去沖洗,但後來他搞了一間暗房,然後他開始拍更多、更多、更多的照片。比利很少外出。他如果需要底片或什麼的,要不是打電話叫貨,就是請傑拉德或其他人幫他拿貨。
「我很喜歡比利,」幾年後馬克告訴我。「他服用那麼多安非他命,可是他對人的態度從來不會改變。他難得說一個字,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是他們的朋友。那年夏末,當我準備離開時,他給了我一張非常美麗的照片,是他勃起的照片。他真是非常貼心。」
每個人都很喜歡比利。亨利.蓋哲勒告訴我,有一次地下電影明星保羅.亞美利加(Paul America)給他生平第一劑迷幻藥,然後就走了,比利來看他時,發現他一個人躺在浴室地板上,而且驚惶失措,比利連忙將他抱在懷裡,一抱就是好幾個鐘頭,直到幻遊結束。

馬克去過鱈魚角(Cape Cod)好幾次。英國藝術家迪克.史密斯(Dick Smith)去那兒度蜜月,伊凡.卡普也在那裡;而馬瑟威爾和他老婆海倫.弗蘭肯特爾就住在普羅溫斯頓,華特.克萊斯勒(Walter Chrysler)把他的博物館設在那邊的一間老教堂裡;而諾曼.梅勒就住在和馬瑟威爾夫婦同一條街上。馬克愛上了布魯明黛百貨公司的東西;他所有衣服都在那裡買,然而,當他在普羅溫斯頓時,那些人只要一聽到他的口音,就不停地讚美他那一身「棒透了的英國服飾」。某個星期一下午在工廠裡,他告訴我說,梅勒在一場週末的派對中向他走來,然後就給了他肚子一拳。
我很驚訝,「諾曼.梅勒當真揍了你?」我說。「多棒⋯⋯為什麼?」
「我也是那樣問他的。他說因為我穿了一件粉紅色夾克。」
諾曼.梅勒是少數幾個我覺得真正很有趣的知識分子。

那年夏天我沒有離開紐約,不像前一年。我自忖,「還有哪裡可以比這兒更好玩,有這麼多你認得的人,不斷地來來去去,而且你還能把工作完成?」工廠是一間時時敞開大門的房子,就像兒童電視節目裡的模式——你只要在那兒廝混,你認得的角色自然會出現。
當然,「敞開的屋子」有它的風險。
六四年底的某一天,一名年約三十幾歲的女人走進來,我覺得以前好像見過她幾次,她逕自走到牆邊,那裡堆放了四張正方形的夢露系列,然後她掏出一把槍,對著那疊畫射穿了一個洞。她抬頭看看我,微微一笑,走進載貨電梯,就這樣離開了。
我甚至不覺得害怕;只覺得我好像在看一部電影。我問比利,「那是誰啊?」他告訴了我她的名字。昂丁和我翻開那疊畫,看到子彈貫穿了兩張藍色和一張橙色的夢露。我說,「但是她是做什麼的?她有工作嗎?」昂丁和比利異口同聲地答道,「就我們所知是沒有⋯⋯」

比利的朋友都非常地無法無天。你對比利可以有多信任,你對他認識的人就該有多不信任。雖說,那也不成問題,因為他們從不期望別人信任他們,他們知道自己很荒謬。但是不可靠的程度各不相同。他們當中,有些人會直接摸進你的口袋,把你所有東西偷走;有些人只會把你的東西偷一半走;有些人會給你空頭支票,或是企圖賣你一架壞掉的電動打字機(「說真的,它只需要綁根繩子就行了」)。有些人只會偷大型連鎖店。這裡頭有各式各樣的規則,是你永遠想不通的,而且他們時不時就會冷不防地唬到你,於是你會想,「這一次他們是來真的,他們真的會把零錢還回來。」
即使他們沒有蓄意要偷竊,你的東西還是會不見,因為正如他們所說,「我們沒有偷,只是轉換。」而且他們說的沒錯,他們拿了你的東西,然後在那個東西原來的位置上,你會發現其他人的東西。就好像他們認為自己住在一間有四百個房間的大公寓裡,他們無法將所有這些他們鬼混過的公寓,區分為不同的地方。即便比利也會這樣,他們全都如此神智不清。他們並沒有把東西拿去變賣之類的;他們只是,比如說,拿了我的夾克,然後留在某人家裡,再拿了那人的金打火機給我,放在工廠的沙發上—— 換言之,他們只不過是讓物品在這個城裡到處移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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