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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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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改編電影榮獲奧斯卡最佳影片等六項大獎
★紐約時報暢銷排行長年第一名,全球暢銷突破420萬冊
★知名設計師王志弘裝幀設計,並隨書附贈阿甘專屬書籤!
★全新中文譯本,經典重現! 

媽媽說,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會拿到哪一種滋味。
但阿甘私下表示,當個白痴根本不像美好的巧克力。

「我或許是個傻瓜,但大部分的時間裡,無論如何,我總試著去做正確的事情。」

更多電影裡所看不到的驚奇際遇——成為越戰英雄、世界級兵乓選手、當上太空人飛向宇宙……甚至和食人族一起生活???

當你用白痴的眼光看世界,整個世界突然變得無比真實。


保溫冰 專文推薦
作 家|何致和、但唐謨、陳夏民
音樂人|旺福姚小民、賴慈泓
設計師|張溥輝、聶永真
影評人|左撇子、加點吉拿棒XXY
邀你共同品嚐屬於自己的巧克力。

各界推薦──

「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欣賞《阿甘正傳》,絕對會帶給你不同的感動:學生時代,可以藉著它學到很多歷史知識,並激盪出對未來與夢想的想法;出社會後,可以思考人生活在這社會上的意義,以及人生旅途的價值;上了年紀時,可以好好反思自己的人生──任何生活中的酸甜苦辣,都是每個人最重要的寶藏。」──加點吉拿棒 XXY

「一九九四年第六十七屆奧斯卡獎,當年強片如雲,《黑色追緝令》、《刺激1995》、《獅子王》等等至今都是許多人的電影清單,而《阿甘正傳》則是在當年力壓群雄,拿下奧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男演員、最佳改編劇本、最佳視效以及最佳剪輯等六項大獎,為當年的最大贏家。除了一句『媽媽常說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會得到什麼。』成為不朽的電影台詞,故事劇情幽默地涵蓋:桌球外交、越南戰爭、蘋果公司、貓王等歷史事件。一部電影可以叫好叫座,又能「看電影長知識」,絕對是我力推的一部實力電影,更讓人想一賭那些原著小說中,來不及被編入電影的片段,用文字的溫度帶來更多值得細嚼的畫面。」──左撇子電影博物館

「你我都想要擁有一個超凡的人生,卻換來一個超煩的人生。就讓阿甘來跟你說:擁有平凡的態度 ,才是人生中最珍貴的不凡!」──旺福樂團 姚小民

「最好的勵志故事,能讓你從故事登出、離開角色之後,摸清夢想的輪廓。《阿甘正傳》就是這樣的作品──你絕對能在阿甘身上,找到一個激勵自己勇往直前的理由。」──逗點文創總編輯 陳夏民

「夢想當然會是遙不可及的!但……不跑起來,又要怎麼可及呢?我們往往只記得那些我們改變不了的事實,卻都忘了除此之外的事情,都還在等著我們去改變!就像阿甘的精神,一步一腳印,才不會失去最初的那分感動。」──音樂人 賴慈泓


外媒推薦──

「幫自己一個忙,試著閱讀《阿甘正傳》,它可能是我讀過最有趣的一本小說。」──賴瑞•金|美國知名主持人

「跟巧克力一樣美妙,卻不令人發胖。」──匹茲堡出版社

「本書是本樂趣無窮的喜劇寶典。」──湯姆.麥古安|《邊緣路程》作者

「隨著阿甘走過生命旅途…讀者也用迷人的角度觀看世界。」──芝加哥論壇報

「滑稽、幽默、又充滿人性刻畫與生命智慧。」──安妮斯頓之星

「看完電影後,我讀了這本書,並且從中發現了與電影有許多不同之處……我會推薦這本書給影迷與大多數的文學愛好者,儘管與電影版有著不同差異,但兩者都很有自己的魅力。如果你問我,我會說,非常值得一讀!」──羅恩・華萊士|美國詩人

「《阿甘正傳》用輕快幽默的方式進行了社會批判。阿甘的冒險從養蝦、西洋棋競賽、到太空旅行、延伸到被食人族捕獲。尼克森、美軍、越南、大學美式足球和其他議題都得到阿甘直接又尖銳的批評。經歷過這些事後,阿甘卻還能維持自己討人喜歡的性質,他以自身獨特的角度觀察世界最直接,也最真實的面貌。」──圖書館雜誌

「性格溫柔的阿甘應該以偉大美國英雄的身分,加入虛構人物排行榜中。」──奧卡拉星旗報

作者簡介

溫斯頓・葛魯姆(Winston Groom , 1943-)

出生於美國華盛頓,成長於阿拉巴馬州的摩拜爾(Mobile),也在此進入了大學軍事學校(現稱UMS-懷特預備學校)。

原先,葛魯姆希望效法父親成為一名律師,但大學期間擔任文學編輯的經驗,卻改變了他的志向──他決定要當個作家。一九六五至一九六九年,葛魯姆服役於美國陸軍,親身參與了越南戰爭,戰爭的現實與嚴酷亦在日後成了他作品的重要題材之一。葛倫從越南返回美國後,進入《華盛頓星報》(Washington Star)擔任記者,然而,懷抱著「作家」這個夢想,他毅然決然地辭去了記者的工作,專職寫作;一九七八年,葛魯姆終於得以出版他第一本作品──《更好的時光》(Better Times Than These),就此踏上作家之路。一九八二年,葛魯姆與鄧肯˙史賓塞(Duncan Spencer)合著《與敵人對話》(Conversations with the Enemy),即是以越戰作為背景,記述一個美國士兵的經歷;這本書入圍了一九八四年的普立茲非小說類作品獎。

一九八五年,葛魯姆搬回他的故鄉摩拜爾,開始創作日後讓他享譽國際的《阿甘正傳》;隔年,《阿甘正傳》出版,但並未立刻引起轟動──直到一九九四年,湯姆˙漢克斯主演的同名電影席捲全球,並囊括當年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原著改編等六個奧斯卡金像獎,小說也隨之熱銷,如今已逾四百二十萬冊──「阿甘」這個大智若愚的角色鼓舞了所有人,他跌宕起伏的人生與直面挫折的勇氣更是令人難忘,一句:「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會拿到哪一種滋味。(Life wa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深深地烙印在無數讀者心中。

《阿甘正傳》讓葛魯姆一躍成為全球暢銷作者,然而他筆耕不輟,仍陸續發表《阿甘後傳》(Gump and Co.)、《柯爾尼的三月》(Kearny's March)等諸多作品,迄今持續寫作。


李函

畢業於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英文系,與英國格拉斯哥大學中世紀與文藝復興研究所。喜歡透過不同的語言與文字,讓作家們的心血能被更多人閱讀。譯作有《冬季奇蹟》、《肌膚之侵》、《美麗災難》與《美麗執念》。


裝幀設計 王志弘(Wang, Zhi-Hong)

台灣平面設計師,國際平面設計聯盟(AGI)會員。1975年生於台北,1995年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畢業。2000年成立個人工作室,承接包含出版、藝術、建築、電影、音樂等領域各式平面設計專案。2008與2012年,先後與出版社合作設立Insight、Source書系,以設計、藝術為主題,引介如荒木經惟、佐藤卓、橫尾忠則、中平卓馬與川久保玲等相關之作品。作品六度獲台北國際書展金蝶獎之金獎、香港HKDA葛西薰評審獎與銀獎、韓國坡州出版美術賞,東京TDC入選。著有《Design by wangzhihong.com: A Selection of Book Designs, 2001–2016》。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
戴上一副阿甘VR眼鏡 / 保溫冰
許多人認識阿甘,都是透過湯姆漢克那張老實的臉。當年電影《阿甘正傳》推出我亦躬逢其盛,但讀完1986年就出版的原著小說,是最近的事。
1994年為影史傑作輩出的一年,單單美國就有昆汀塔倫提諾形式前衛的《黑色追緝令》、長年雄霸IMDb好評冠軍的《刺激1995》,多部強片夾殺下,《阿甘正傳》硬是勢如破竹搶下奧斯卡最佳影片、導演、男主角多個主要獎項,當年固然引起一些雜音。但多年過去,這幾部傑作積累的信徒,各自雄厚,特別是《阿甘正傳》,很多影迷──包括我閱片無數的影評人好友──仍義無反顧地將本片視為畢生心頭愛。
電影開場你我熟悉不過,一枚羽毛飄落公車站長椅,阿甘將之拾起收藏,順手打開一盒巧克力,對路人娓娓道出自己的人生,有母親,有摯愛的珍妮,也一路見證美國1950至1980年代的風風雨雨。
動聽旋律、湯姆漢克憨厚的神情、亂有道理的箴言,皆化為電影不朽的標記,也當仁不讓名列多少勵志電影榜前矛。但日子越久,我越覺得阿甘這號人物巧妙串連歷史現場,實踐出令人欽羨的光和熱,不單是「勵志」兩個字那麼簡單而已;有人說阿甘很幸運,又出國征戰,又捕蝦大發利市……這些都對,就好萊塢也不稀奇,但我想說的是,阿甘並不因為與美國同享富庶,而提前坐擁所謂「美好結局」。與其說阿甘傻人有傻福,電影後段無數「轉身」、「揮別」所構成的惆悵基調,更頑強了阿甘的生命旋律,它讓你我反芻生命的各種抉擇與錯過,猶如關鍵時刻只要當一秒別想太多的阿甘,人生便會截然不同。但,那又如何。
即便電影裡,阿甘的旁白回溯,無疑定義了故事的骨幹與氣味,然而,「阿甘身邊發生的事」仍不等於「從阿甘視角看出去的世界」──對我來說,電影辦到了前者,原著小說則精準體現了後者。這不單單靠第一人稱書寫角度所達成,更不同於一般呼應主人翁心智的淺語策略。
這麼說吧,《阿甘正傳》一書的獨特語彙,織就了阿甘視野的經緯──包括他眼中人物的形狀,人我關係的格律,乃至度量親情、愛情的特有單位。其行文方針在於濾透、轉化,一如昆蟲複眼所見的世界,自然科學老師講得再多,終比不上眼見為憑。
這也是為什麼當許多人說《阿甘正傳》電影優於原著,我卻抱持保留看法,小說當然不若電影俯拾皆是剪裁得宜的討喜節奏,然而書中文字恬淡、冷靜,穿上球鞋,專心講腳印,閱讀過程常帶我走入故事滋味的深處。譬如越戰時阿甘與軍中同袍丹的結識,電影鋪展相對俐落、討巧,但小說裡是這樣描述的:「我認識的大部分中尉都跟我一樣笨,但丹不同,他有一套關於我們為何來此的邏輯:我們用正確的理由做了錯誤的事,也可能是剛好相反啦。不管怎樣,我們沒做對事。」
簡短字句,給予我的觀感落差電影甚遠,它反而接近美國電影大師勞勃阿特曼的戰爭喜劇《外科醫生》,化諷刺於無形,一種未經渲染的輕、短、從容,愈發凸顯參透世事的淡涼。
又如結局阿甘與珍妮最後一次重逢的篇章──我無意貶抑電影,但小說的鋪陳更得我心,它直視珍妮的淚光,用最清淡的文字,形容了世上無法形容的美麗,也答覆了電影未能企及的種種。看似日常的語句,無疑比湯姆漢克的演技更有力的將此次重逢標入阿甘漫漫生涯的特定維度。
《阿甘正傳》原著出版於雷根執政、美國工業起飛的80年代,當時有部紀錄片《機械生活》,大量羅列廢墟、樓廈、車流、人流,神諭般提出「科技即浩劫」的隱憂。輾轉,過渡到90年代,電影科技也達到高峰,誠然沾了份光的《阿甘正傳》秀出不只兩手特效噱頭,卻有別於多數特效巨作打打殺殺,它精進藍幕技術,以假亂真多位美國總統的客串趣味,毫不迂迴亦不矯情地以科技註解人情,當然,也給了《機械生活》一記幽默的回饋:「看吧,我沒學壞!」──固然多數人認識阿甘這人物是透過90年代電影魔法,然書上一層80年代原汁原味的腔調,亦是不容錯過的對照文本。
這些年來物換星移,政經狂人如今當上美國總統,傳統價值式微,牽動人類前景的美國動向,全球憂心觀望著。此時透過原著小說,讓阿甘故事躍然腦際演繹一遍,正是時候。別忘了我們握擁湯姆漢克、羅蘋萊特、莎莉菲爾德這些現成臉譜,襯上絕對洗腦的動聽配樂,畫面呼之欲出並不難──差別在於,這回,電影風格取決於你的心靈、你的體會。歲月絕非隔閡。
我曾在課堂上問了一個老師也無法回答的問題:為什麼我們想像出生以前的年代,總是多采多姿,可是置身自己的世代,時間咻一下就飛逝而過?
讀完《阿甘正傳》,讓我悟出了些端倪。「原著」、「電影」、「您接觸阿甘」的三個時間點,三者恆常扮演著拉弓、射出、落定的關係。拉弓瞄準是細細拿捏,但射出、落定,卻只在一瞬間。是拉弓成全了我們對逝去年代的想像,故唯有細品過往,方能體會現下的寬廣。可見,多年後不管是重讀,或初讀《阿甘正傳》,就要讀那人生倒影的似近還遠、笑淚交雜。
最後,最能註解《阿甘正傳》重啟中譯本的一幕,是捕蝦船上阿甘喜見碼頭邊好久不見的丹,他興奮揮了揮手便躍入水中,只為游到碼頭跟丹打上一句招呼:「你怎麼來了?」
這是一本讓人想濺起水花暢快迎接的書,它來了。
身處不足與滿足幾乎一樣多的年代,慶幸我們還有機會戴上一副阿甘VR眼鏡,親歷一遍阿甘的世界。
--
本文作者:保溫冰,影評人、寫作講師、人氣臉書社團「奧斯卡坎城柏林威尼斯都可以」版主。曾獲梁實秋文學獎、聯合報文學獎……。著有《趨光歲月》、《怪咖影評:保溫冰犀利告白按讚100》、《紐約老鼠》、《灰姑娘變身日記》、《嗑瓜聲,飛過我們家》、《這是誰的聲音!?》。

目次

推 薦|戴上一副阿甘VR眼鏡/保溫冰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書摘/試閱

【內文試閱】
阿甘正傳 Forrest Gump

第一章
我得先說清楚:身為白痴,生命一點都不像盒美好的巧克力。人們會嘲笑你、對你感到不耐煩,或態度惡劣。現在大家都說應該善待殘障人士,但我告訴你——才不是這樣呢!即便如此,我還是沒啥怨言——因為我認為,我這輩子過得還挺有趣的。
我打從出生就是傻瓜。我的智商只有七十,大家也說那是個符合我的數值。不過,我可能更接近智障或是低能兒;然而,對我來說,我寧願認定自己為弱智—不是「白痴」——當人們想到白痴時,他們聯想到的應該是唐氏症患者—那些眼睛長得過於接近、有點像中國人、愛流口水,又老是跟自己玩耍的傢伙。
我反應遲緩——我同意這點,但我可能比大家以為的聰明許多,因為我腦子裡的東西和旁人眼中的事物不太一樣。比如說,我擅長思考,不過當我試圖說明或把它寫下來時,成果都有些不三不四。讓我來好好解釋:
有一天,我走在街上,有個人在他後院裡忙碌。他要栽種一堆灌木,便對我說:「佛瑞斯特,你想賺點錢嗎?」我回答:「嗯哼。」所以他派我搬土。那裡幾乎有十一、二輛推車的土啊,當時還是大熱天,我得把土到處搬來搬去。當我完工時,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錢。我應該要為這小錢而大發雷霆,可是我卻收下了那該死的一塊錢、說了「謝謝」或某種類似的蠢話,然後我就沿著街道繼續走,手裡把玩著一塊錢,自覺像個白痴。
你了解我的意思吧?
我略懂白痴,這可能是我唯一懂的事,不過我讀過不少相關書籍——從那個叫多爾契夫斯基的傢伙寫的白痴,到《李爾王》中的弄臣,還有福克納寫的白痴,班吉,以及《梅岡城故事》中的老布,雷德利(Boo Radley)——那傢伙是個嚴重的白痴。不過,我最喜歡的是《人鼠之間》的老連尼(Lennie)。大部分的作家都寫對了——因為他們筆下的白痴都比人們想得聰明。嘿,我也同意。任何白痴都會同意。嘻嘻。
我出生時,為了紀念南北戰爭中的奈森.貝德福.佛瑞斯特將軍,我媽媽為我取名佛瑞斯特。媽媽總是說,我們跟佛瑞斯特將軍的家族有些親戚關係。她說他是個偉人,除了戰後創立了三K黨 這事之外——連我外婆都說那幫人是群壞胚子。我同意她的意見,因為在我們南邊,有個自命不凡的傢伙曾經在小鎮上開過一家軍火店;那時我大概十二歲吧。我經過店旁,往窗內一看,發現他在裡頭繫了一個很大的絞刑繩套。他發現我在看,就把繩套拋過自己的脖子,像被吊死般地用力一扯,還吐出舌頭,打算嚇唬我。我拔腿逃跑,躲在停車場中的幾輛車子後,直到有人報警,他們才帶我回家找媽媽。所以無論老佛瑞斯特將軍有什麼豐功偉業,創立三K黨可完全不是個好主意——任何白痴都會同意。不過,那就是我名字的由來。
我媽媽是個很棒的人,大家都這樣說。至於我爸呢,我出生不久後他就死了,所以我從來沒見過他。他在碼頭當港口工人,有一天,有台起重機正從聯合水果公司的貨船上拉起一大網香蕉,結果某個東西壞了,香蕉就全砸到我爸身上,把他砸得跟塊鬆餅一樣扁。有一次,我聽到一些人談到那次意外——說那是場大災難,半噸重的香蕉把我爸在底下壓得稀爛。我不太喜歡香蕉,除了香蕉布丁。我喜歡香蕉布丁。
我媽媽從聯合水果那拿到了一小筆賠償金,她也會分租房子給寄宿生,所以我們的生活還過得去。我小時候,她常把我留在家裡,其他小孩才不會煩我。炎熱的夏日午後,她會將我放在客廳裡,拉上窗簾,讓屋裡又暗又涼,再幫我裝一壺檸檬水。然後她會坐下來跟我講話,漫無目的地任意聊天,像是跟狗或貓講話,但我習慣了,也喜歡這樣,因為她的嗓音讓我感到安全又舒適。
當我長大後,開始她準我外出和其他人玩,但接著就發現他們在欺負我;某天有個男孩邊追我邊用棍子打我的背,造成一股大騷動。之後,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玩了。我試著跟女孩玩,但她們也沒多好,因為她們都躲我。

媽媽認為讓我去上公立學校比較好,因為那能幫我變得像大家一樣;但當我在學校待了一陣子後,學校來跟媽媽說,我不應該跟其他人一起上學。不過他們還是讓我上完了一年級。有時候,老師在說話,我坐在那裡,也不知道自己腦子裡在想什麼,我開始往窗外看鳥和松鼠,還有外頭高大老橡樹上,那些攀爬又坐下的動物;接著老師就會對我發火。有時候,我會有種怪異的感覺,便開始大叫,她就要我出去坐在大廳裡的長椅上。其他小孩從來不跟我玩;他們只會追我,或激我大叫,這樣他們才能譏笑我——除了珍妮.庫蘭(Jenny Curran),至少她不會躲我,有時候,放學回家時,她也會讓我走在她身旁。
可是隔年,他們就把我送進另一間學校;我告訴你,那學校非常怪,彷彿是他們到處找怪人,把怪人通通集中在一起。有和我同年的人、比我年輕的人,也有十六、七歲的大男孩。他們都是各種智障,或是無法自己吃飯或上廁所的孩子。我可能是裡頭最聰明的。
有個大概十四歲左右的胖男孩,他得了某種會讓他像坐電椅一樣發抖的病。當他得上廁所時,我們的老師瑪格麗特小姐(Miss Margaret)會叫我跟他一起去,這樣他才不會做怪事。不過,他還是會照做。我不知道該怎麼阻止,於是把自己鎖在其中一間廁所裡,等到他停止,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間學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實那兒不算太糟。他們要我們用手指畫畫或做些小東西;但大部分時間,學校只教我們如何綁鞋帶、不要流口水到食物上、到處亂叫、亂丟大便。他們不用課本——他們只教我們如何辨識道路標誌,以及分辨男廁和女廁的不同。由於裡頭的人都瘋瘋癲癲的,也不可能教更多東西。還有,我覺得學校不想讓我們惹毛別人。誰想讓一群智障到處亂跑?連我都懂這點。
我十三歲時,開始發生些不尋常的事。首先,我開始長高。我在六個月內長了六英吋,我媽媽得不斷放寬我的褲子。而且,我也變重了。到了十六歲時,我就已經有六呎六吋高、兩百四十二磅重了。我會得知這件事,是因為他們帶我去量體重;據說他們都不敢相信。
下一件發生的事,使我的生命產生了重大變化。一天,我沿著街道,從瘋子學校往家裡走,有輛車在我身邊停下。那傢伙叫我過去,問了我的名字。我回答他後,他又問我讀哪間學校,他為何都沒見過我。當我告訴他瘋子學校的事時,他就問我,有沒有踢過美式足球。我搖搖頭。我猜我應該告訴他,我看過別的小孩踢美式足球,不過他們從來不讓我玩。但就像我說的,我不太會長篇大論,所以我只搖了搖頭。那是開學兩週後發生的事。
大約三天後,他們把我帶離瘋子學校。我媽媽在場,之前車裡的那個人和另外兩個看起來像打手的人也在現場——我猜他們應該是在預防我做蠢事。他們把我書桌裡的東西全拿出來,放進棕色紙袋,要我對瑪格麗特小姐道別——她突然哭起來,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我又向其他瘋子道別,他們流口水、抖來抖去,又用拳頭敲打書桌——然後我就走了。
媽媽和那男人坐在前座,我則坐在後座的打手之間,就像老電影中的警察帶你「進鎮」時一樣。只是我們沒進鎮,我們去了新建的高中。抵達後,他們就帶我去校長辦公室,媽媽、我和那男人走進房內,兩名手下則在大廳裡等。校長是個灰髮老頭,繫著有污漬的領帶,穿著過大的褲子,看起來也活像瘋子學校出來的人。我們都坐了下來,他開始解說些什麼,又問我話,我則點點頭;然而他們只是想要我來踢美式足球。我自己摸清楚那點的。

車裡的那傢伙原來是個美式足球教練,名叫費勒斯(Fellers)。那天我沒去上學,但費勒斯教練帶我去更衣室,其中一名手下幫我穿上美式足球衣、護具,還有一頂很不錯的塑膠頭盔,前面有個可以保護我的臉不被打爛的東西。只是,他們找不到我穿得下的鞋子,所以我得穿自己的休閒鞋,直到他們訂到球鞋。
費勒斯教練和手下們幫我穿上美式足球衣,又要我脫掉,接著重複穿上……大概練習了十幾二十次吧,直到我學會自己穿脫。有件事我老是做不好,就是穿運動內褲——因為我看不出穿那件內褲的好理由——這個嘛,他們試著跟我解釋,而後其中一個手下對另一個人說,我是個「蠢蛋」之類的,我猜他以為我不懂他的意思,但我懂,因為我會特別注意那類屁話。其實那種話傷不了我。嘿,我還被罵過更難聽的呢。不過我還是注意到那句話了。
過了一陣子,一群孩子跑進更衣室,拿出他們的美式足球裝穿上。接著我們都跑去外頭,費勒斯教練集合了所有人,叫我過去,在大家面前介紹我。他說了一大堆我沒認真聽的屁話,當時我嚇傻了,因為從來沒人當著一堆陌生人的面介紹我。但之後有幾個人過來跟我握手,說他們很歡迎我。之後,費勒斯教練吹了哨子,我嚇了一大跳,卻也讓其他人跳起來開始練習。
接下來發生了很多事,不過,總之,我開始踢球了。費勒斯教練和其中一個手下特別留意、幫助我,因為我不知道怎麼踢球。他們試圖解釋擋人的戰術,但我們試了幾次,每個人似乎都覺得厭煩,因為我記不得自己該做什麼。
接著,他們試圖教我防守,他們安排三個人擋在我面前,我得突破他們,抓住帶球的傢伙。第一個部分比較簡單,因為我只需要把那三個人的頭壓下去就好,但他們不太喜歡我抓住帶球的傢伙的方式。最後他們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樹,試了大概十五或二十次——我想,是要練習手感吧。但過了一會,當他們覺得我從橡樹上學到了點東西後,就讓我回去和那三個人與帶球的傢伙練習,後來又因為我在鑽過其他人後,沒有大力地跳到對方身上而生氣。那天下午我受了不少次虐待;不過練習結束後,我去找費勒斯教練,告訴他我不想撲到帶球的傢伙身上,因為我怕傷到對方。教練說那人不會受傷,因為他穿著球衣,受到完善的保護。事實上,我並非那麼怕傷到他,我比較怕那人對我生氣,或是當我沒善待大家時,他們又會來追打我。總而言之,我花了好一陣子才抓到訣竅。
同時,我還得上學。在瘋子學校,我們沒什麼事可做,但這裡的人對正事的態度都嚴肅得多。他們想方設法安排了三堂課,只要坐在教室裡,做什麼都行;另外還有三堂課,有個女老師教我認字。課堂上只有我們兩人。她善良又漂亮,我不止一兩次對她胡思亂想。她的名字是韓德森小姐(Miss Henderson)。

我唯一喜歡的課是午餐時間,但我猜你不會稱那段時間是「上課」。念瘋子學校時,我媽媽會幫我做三明治,還有一片餅乾和水果——除了香蕉——我會把這些午餐帶去學校。可是這所學校有間食堂,裡頭有九、十種不同的食物,我很難決定要吃什麼。我想一定有人偷打小報告,因為一週多後,費勒斯教練就來告訴我,儘管去吃所有想吃的食物,因為問題被「解決」了。老天爺!
猜猜誰和我一起上課?是珍妮.庫蘭!她在大廳裡碰到我,說她從一年級時就記得我是誰。她現在長大了,留有一頭秀麗黑髮,還有長腿與漂亮的臉蛋,以及其他迷人特徵……我不太敢提。
美式足球進展得不如費勒斯教練預期中順利。他看起來相當不滿,總在對人大吼。他也吼我。他們想辦法讓我待在一旁,只要阻止敵方抓住我方帶球的傢伙,但除非他們把球丟到球場中線,否則這策略無法成功。教練也不太滿意我擒抱的方法——我可是在橡樹邊練習了很多次。然而我無法用他們要求的方式衝撞帶球的人。不知怎地,我就是做不到。
有一天,發生了一件帶來巨變的事。當時我在食堂裡拿了食物,坐在珍妮.庫蘭身旁。我不該亂說話,但她是我在學校裡唯一半生不熟的人,而且坐在她旁邊感覺很好。大多時候,她不會理我,而是跟別人說話。起先我都跟一些美式足球選手同坐,但他們表現得活像我是隱形人。至少珍妮.庫蘭表現得像是知道我存在。之後,我開始注意到另一個人,他經常開我玩笑。他會說:「呆瓜怎麼啦?」這事持續了一兩週,我一開始毫無反應,最後我終於開口——即便現在,我仍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說出了口——我說:「我不是呆瓜!」那傢伙盯著我看,大笑出聲。珍妮.庫蘭叫他閉嘴,但他把一盒牛奶倒上我大腿,我因此跳了起來,跑出門外,因為我嚇壞了。
隔天,那傢伙在大廳裡攔住我,說他會來「抓」我。我一整天都過得提心吊膽,那天下午,當我要去體育館時,他就和一夥朋友出現了。我試著繞路,但他過來推我肩膀,還不斷謾罵各種難聽的話,叫我「傻蛋」,然後他揍我肚子。其實不太痛,但我哭了出來,轉身逃跑,接著聽到他和其他人在後頭追趕。我全速衝向體育館,衝過美式足球練習場;突然我看到費勒斯教練,他坐在露天看台上看我。追我的人停下來走掉,而費勒斯教練則露出奇特的神情,要我立刻著裝。過了一會兒,他走進更衣室,帶著一張畫有一些戰術的紙——上頭畫有三個球員——要求我盡力牢記。
那天下午的練習時間,他把所有人分成兩隊,四分衛突然把球拋給我,我則得沿著線的右端外側衝往球門。當他們都開始追我時,我拚命向前跑——我閃過七、八個人後才被撲倒。費勒斯教練非常高興;他跳上跳下,邊喊叫邊拍大家的背。為了測試我們的速度,我們之前跑過很多次,但我猜我被追趕時跑得比平常更快——哪個白痴不是?
總而言之,之後我就受歡迎多了,隊上的其他球員開始對我表達善意。我們打了第一場球賽,我還嚇得要死,但他們把球傳給我,我拚命衝,達陣兩、三次,此後大家都對我非常好。那所高中真的扭轉了我的生命。我甚至開始喜歡帶球跑,不過大部分都是他們逼我繞著球場邊緣跑,因為我還是不知道怎麼在球場中央突破人牆。有個打手說我是世界上最高大的高中生中衛。我覺得他應該不是在稱讚我。
另一方面,我跟韓德森小姐的閱讀課進展良好。她給我《湯姆歷險記》(Tom Sawyer)和其他兩本我記不得的書,我把書本都帶回家看;之後她給我考試,我表現得沒多好。但我很喜歡那些書。
再後來,我在食堂裡時,又坐回珍妮.庫蘭旁邊,很久都沒再遇見麻煩。然而春季的某天,我從學校走回家,結果那個把牛奶倒在我腿上還追打我的男孩居然冒了出來。他拿了根棍子,罵我「蠢蛋」、「傻子」。
有其他人旁觀,接著珍妮.庫蘭也來了——當時我正準備逃跑——但不知為何,我就是無法離開。那傢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告訴自己:「管他的!」然後抓住他的手臂,用另一隻手打他的頭,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那天晚上,我媽媽接到那男孩父母打來的電話,說如果我再對他們的兒子下手,他們就要聯絡當局,把我「關起來」。我試著對我媽媽解釋,她說她明白,但我看得出她很擔心。媽媽告訴我,既然我現在長得這麼高大,我就得小心點,因為我可能會傷到人。我點點頭,答應她我絕不傷害別人。當晚我躺在床上,聽到她在自己房裡哭泣。
不過,打了那個男孩的頭,反而讓我在球隊裡有了新方向。隔天,我請費勒斯教練讓我帶球直奔,他說好;我衝過四、五個人,突破重圍,他們又得重新追我。那年我進了州立美式足球隊。我幾乎不敢相信。我生日那天,我媽媽送我兩雙襪子和一件新襯衫。她也存了筆錢,買了件西裝,讓我穿去州立美式足球頒獎典禮。那是我人生中第一件西裝。媽媽幫我打好領帶,我就上路了。


第二章
州立足球晚宴預定在一個叫福羅馬頓(Flomaton)的小鎮舉行,費勒斯教練形容那裡是「鐵軌上的岔道」。我們搭上巴士——這個地區有五、六個人獲獎——並開始旅程。巴士花了一兩小時才抵達當地,車上又沒有廁所,而且離開前我還喝了兩杯思樂冰……所以當我們抵達福羅馬頓時,我真的很需要上廁所。
典禮在福羅馬頓高中體育館舉行。我們入場後,我和一些人找到了廁所。不過,當我準備拉開褲拉鍊時,拉鍊卻卡在我的襯衫下擺,拉不開。我奮戰了一陣子,敵校的一個善良小矮子出去找了費勒斯教練;於是教練帶著兩個手下進來,試著幫我拉開褲子。其中一個手下說,拉開褲子的唯一方式就是撕開它。聽到這裡,費勒斯教練雙掌撐上臀部,說:「你要我讓這孩子拉鍊大敞,就這麼露鳥出去——你覺得大家會怎麼想?」他轉向我說:「佛瑞斯特,你得憋著,我們等典禮結束再幫你弄開——好嗎?」我點點頭,因為我不知道還能做什麼,但我覺得今晚會很漫長。
我們走進體育館,裡頭有上百萬人坐在桌邊,在我們出場時微笑又鼓掌。我們被安排在舞台前的大長桌,坐在所有人面前;我的擔憂成真了,夜晚果然很漫長——似乎體育館裡的每個人都將起身演講——連服務生和校工都得參一腳。我希望我媽媽在場,因為她會幫我;但她得了感冒躺在家裡。最後,頒獎時間終於到來,獎品是個金色的小美式足球。一等我們被唱名,就必須走到麥克風前,拿起獎盃說「謝謝」;他們也告訴我們,如果有人想發表其他言論,最好長話短說,不然我們要等上一百年才能離開。
大多數的人都已經拿了獎盃說完「謝謝」,接著輪到我。某人用麥克風喊出:「佛瑞斯特.阿甘」——對了,我可能還沒說過,「阿甘」是我的姓氏。我起身走過去,他們把獎盃遞給我,我就靠到麥克風邊說:「謝謝你們。」大家起立歡呼鼓掌。我想之前有人跟他們說過,我是某種智障,於是他們想表現得格外善良。可是這幅景象讓我意外;麥克風邊的人轉過來問我有沒有其他話想說,所以我回答:「我想尿尿。」
有那麼幾秒鐘,群眾一片靜默,只是滑稽地彼此互望,接著他們開始低語,費勒斯教練上台抓住我的手臂,把我拉回座位。他整晚都瞪著我,但等到典禮結束後,費勒斯教練和手下們就帶我到浴室,撕開我的褲子……我尿了一大桶!
「阿甘,」等我尿完後,教練說:「你還真會說話。」

隔年沒發生什麼,只不過,有人放話說某個白痴進了州立美式足球隊,之後便不斷有信件從全國各地湧入。媽媽把這些信收集起來,整理在剪貼簿裡。有一天,紐約市來了個包裹,裡頭放了顆簽滿紐約洋基隊球員名字的棒球—那是我遇過最棒的事!我把那顆棒球當成金磚般珍惜,直到某天我在院子裡丟球,有隻老狗衝出來把球咬爛。這種爛事老發生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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