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近年來,世界契約法之整合加速。面對全球化之契約法變局,日本2006年啟動債權法修正,試圖對其契約法進行大刀闊斧之改革。《元照法學文庫:債權法之現代化》前四章就臺灣地區1999年之債編及成年監護制度之修正,提供一愚之得。後四章介紹日本債權法修正之初步成果,觀察其如何面對世界契約法之新變局。從《元照法學文庫:債權法之現代化》之論述不難發現,日本民法對臺灣地區民法之影響,超出了筆者的想像。第九章乃簡要說明此影響之軌跡及消長。第十章則為筆者對民法學習之感想。
作者簡介
陳自強現職:臺灣大學法律院專任教授學歷: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經歷: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日本北海道大學、東北大學、法學部客員研究員、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
目次
第一章 法律行為、法律性質與民法債編修正一、前言二、解決學說關於法律行為性質爭議之修正三、債編修正之檢討四、結論第二章 民法侵權行為法體系之再構成——“民法”第191條之3之體系地位一、導論二、意外事故損害賠償法之發展三、“民法”第191條之3之體系地位四、結論第三章 臺灣“民法”百年——以財產法之修正為中心一、前言二、物權法之發展三、侵權行為法之發展四、契約法之發展五、展望第四章 臺灣新成年監護制度之修正一、前言二、成年監護之修正三、監護及輔助之宣告四、監護人與輔助人五、任意監護制度六、結語第五章 日本債權法改正新動向——改正試案之理念一、前言二、以契約為中心之民法(債權法)改正試案三、修正之必要性四、結語第六章 日本債權法改正新動向——改正試案之體系架構一、再法典化二、民法總則之命運三、債權編架構之調整四、啟發第七章 日本債權法改正新動向——債務不履行一、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要件二、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效果三、契約之解消四、結語第八章 從臺灣地區債編修正看日本債權法改正第九章 日本民法對臺灣地區民法之影響——以財產法為中心第十章 學習民法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