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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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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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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社會中的藝術》(1995)一書,乃是德國社會學家魯曼所撰寫之一系列全社會功能系統著作中,緊接於《社會中的經濟》(1988)、《社會中的科學》(1990)、《社會中的法律》(1993)之後探討個別功能系統的系列叢書中第四輯專論。本書前三個章節,首要在為讀者展示出由溝通理論、觀察理論、與形式理論所組成的觀察工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學系統論中關於「媒介與形式」(第三章)的詳細探討,首度出現在《社會中的藝術》一書中。接下來的兩個章節中,魯曼則致力於開展藝術系統分化與自我組織的理論架構,並且以歷史資料為本,賦予其理論性的歸納與詮釋。藝術系統的演化,尤其是在十五與十六世紀後進入現代時期的演化躍進,則在第六章中獲得了精闢的闡釋與說明。最後,本書以藝術系統的自我描述做結尾,總結出藝術系統的歷史展現及關於其自我描述的討論。

作者簡介

尼可拉斯.魯曼(Niklas Luhmann, 1927-1998)
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最重要的社會學家,與哈伯瑪斯間激烈的論戰影響了德國社會學的發展方向,自1969年獲得畢勒菲德大學社會學教席後,他嘗試發展一套新的社會理論。1984年所出版的《社會系統論》一書奠定了他在社會學界不可撼動的地位,在其中他以「自我再製」此一革命性的概念來重構社會學的系統理論。接著他開始透過描述各個不同功能系統,來為全社會理論的提出做準備,完成了《社會中的經濟》、《社會中的宗教》、《社會中的藝術》等著作,並在生命終了前完成了他的承諾《社會的社會》一書。整體的著作繁多,至少有59本專著以及兩百多篇文章。

目次

譯 序
後英雄時代的藝術(史)理論:《社會的藝術》導論
前 言
第一章 感知與溝通:形式的再生產
第二章 一階觀察與二階觀察
第三章 媒介與形式
第四章 藝術的功能與藝術系統的分化
第五章 自我組織:符碼化與綱要化
第六章 演 化
第七章 自我描述

書摘/試閱

第一章感知與溝通:形式的再生產

我們依舊執迷於一種傳統的魔力──這個傳統以階序的方式來配置心理機能的結構,並且因此將「感官性」(Sinnlichkeit)(也就是感知),貶抑至一個較低的位置上,相較於被賦予在理智和理性上的各種反思性的高度功能。就連「觀念藝術」(conceptart)的最新現代版本,也是追隨著這樣的傳統。藉由摒棄藝術作品與其他客體之間可以經由感官來感知的區分,觀念藝術如此來避免將藝術貶抑至感官感知的領域中。
古歐洲的傳統裡,這種階序式的評價乃是根植於人類不同於動物的想法。這樣的想法因此暗示了人類與動物之間共有機能的貶值,尤其是感官感知的能力。而且同樣令人不甚滿意的是,感知只能提供「事物/時間」這樣一組區分,並沒有可以永恆持續的單元(理型)。人類特有的接觸能力,正好符合了這樣的(理性)思維。但是,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相對於這樣的思維,這類比較正好指出了感知在演化、起源、以及功能上所具有的優先性。首先,擁有中央神經系統的生物必須進行外部化(Externalisierung),並且建構出一個外部世界。唯有如此,他才可以根據自身肉體的感知,並且根據外部世界發生的問題,清楚地表達出他的自我指涉。這究竟是如何發生的,這個問題或許還需要更精確的研究──或許透過一種將腦的「雙重封閉性」(doppelte Schließung)轉譯為一種意識的「內部/外部」區分的方式。然而,我們並不需要在這裡對此予以詳細闡述。因為接下來要討論的這個觀點,已經足以讓我們驚異不已:雖然人們似乎只能「在裡面」觀看而已,但事實上都是「在外面」觀察事物。假設我們可以證實這樣的觀點的話,自我的感知也就變成了一種外部感知形式的複製,並且是以類比的方式(也就是如同在觀察一個對象一般)予以過程化的。所有溝通因此都仰賴感知;而且思維是否以及如何追隨感知,事實上是一個根據情況不同而可能出現諸多不確定答案的問題。
然而,正如所有書寫文化中所描述與思考的一般:感知是意識的一種特殊能力,甚至可以說是意識特有的能力。意識時時刻刻,日復一日地忙碌於進行感知。意識經由感知而深深執迷於那樣一個外部的世界。如果沒有感知的話,意識或許就必須結束它的自我再製(Autopoiesis);而且就連夢境也唯有在它暗示了感知時才有可能出現。雖然今日我們知道,這樣一種外部的世界是大腦自身的建構,而且唯有透過意識,這個外部世界才可以被建構成彷彿一種「外部」的實在。此外,同樣廣為人知的是,語言是如何強烈地預先結構了感知。因此,這一個被感知到了的世界,不過只是諸神經生理運作的「固有值」(Eigenwerte)整體罷了。然而,可以證實這樣一件事的訊息(Information),並沒有從大腦傳送到意識中。這個訊息被系統性地且不留痕跡地過濾掉。我們或許可以說:大腦抑制了它的固有成效,如此才可以讓這個世界出現為一個世界。而且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建立起「世界」以及「在世界中進行觀察的意識」之間的差異。
我們更進一步假設,所有心理運作都是有意識地進行的。意識是心理系統的運作方式。但是,只有非常少數的意識成效──就這點而言,我們和佛洛依德的意見相同──可以以內省的方式予以控制。當意識在配置注意力時,通常是以一種未經反思的方式運作。這樣的情況尤其出現在所有以感知的形式被意識到的事物上。這同時意味著,意識只有在非常有限的範圍之內,才會被用來做為問題的解答,也就是說,意識只能夠以非常有限的方式為社會溝通所用。
於是,就在(彼此無法接近的)神經生理運作與意識運作中,一種具運作能力的、對於世界的確定性被生產出來(被建構出來)──此後,這種對於世界的確定性便可以在這個世界中,裝配自我生產的不確定性,以及各種稀奇古怪或者引發驚異的事物。而且持續不斷進行的感知,也完全允許意識本身為思想所驅動,並且同時藉助於思想,來觀察它自身所感受的事物。除了這種可以在意識成效中被確定下來的事物之外,這樣的傳統已經將在感知中被生產出來的客體本體化(ontologisieren)。這個傳統從這樣的假設出發:這個世界──姑且不論這項假設本身的謬誤──正如人們所感知的一般,可以透過語言和概念的分析來予以闡述,而且是被準備來完成溝通和技術目的的。這樣一種美學的藝術概念,允許藝術再現這個世界,讓它在藝術的完美理想形式中變成可感知的,並且賦予這個世界一些新的、並非己所從出的訊息特質;這樣的藝術概念因此是一種關於世界的現象學,是這個現象學所得出的結果。相對於此,如果我們大膽地從這種與現象相關的感知學說,過渡至一種與運作相關的感知學說,從這種再現式的認知理論,過渡至一種建構主義式的認知理論的話──而且科學系統似乎也強迫我們這麼做──,那麼:藝術理論難道不需要追隨這樣的典範轉移,並且讓自己根據完全不同的基礎來提出論據嗎?因為當我們發現感知以及甚至所有概念性的思考,都是大腦自身的建構之時:藝術難道不應執行另一種全然不同的、可以充分利用並且擴大延伸既予自由遊戲空間的功能嗎?這些今日已經是作廢的「模仿」與「再現」功能概念,必然再度被排拒門外──並不因為這些功能概念過分限制了藝術的自由,而是因為它們仍舊醉心於關於這個世界的幻想論中,卻不去揭露它。而且人們或許認為,藝術雖然無法經由意識來還原這個世界的「外部化」(意識可能無法追隨這樣的動作),但是藝術卻可以為這個世界的外部化賦予形式。這些形式指出:即使在神經生理系統、意識系統、以及最終是溝通系統,都是以封閉的方式來進行運作的現實條件下,還有可能出現秩序;而且即使存在各式各樣不可預期的訊息,這些形式也不可能是任意出現的。
強調感知在意識中所具優先性的論斷,理應也包含(至少對人類的意識而言)想像性的感知,也就是自我引發的模擬式感知(Wahrnehmungssimulation)。我們在接下來的部分,將這種想像性的感知稱為直觀(Anschauung)。人們通常藉由時間媒介和空間媒介的使用來定義直覺。這樣的定義暗示了一種雙重性──並且因此使得感知有別於直覺;也就是暗示了超越這個在感知中的直接既予物(也就是時間與空間界域的構成),並且同時抹除掉關於自身時間/空間方位訊息的過程。唯有在直覺的形式中,藝術才獲得在生活世界中建構各種想像世界的可能性,即便它仍舊必須仰賴感知來加以誘發(例如文本的閱讀)。
無論是當下的感知,還是藉由想像力來重新現實化的直覺性想像,所關乎的都是大量的印象被同時過程化時所造成的結果;如此便有可能在過程中選擇注意力的焦點,但卻不會讓周遭的事物「從眼前溜走」。這樣的道理主要適用於視覺感知,但是也適用於當畫面同時存在時(或者透過緊閉眼睛,刻意讓視覺發揮不了作用的)聽覺感知。這同樣也適用於觸覺的印象──我們看見了我們所觸摸的東西。我們並不打算在這裡給出太過細節性的描述;因為,以下我們尤其感興趣的是:「感知是意識的一項(即使不是核心的)特殊機能」這樣一種論斷會事先捨去哪些其他的看法。
「神經系統可以感知」這樣的觀點因此被捨棄。人們說,意識應該可以感受到神經系統必須存活下去,而且必須發揮它的功能。或者又說,神經系統與意識系統在結構上耦合,這因此也是無可置疑的。這樣的荒謬說法,或許沒有任何理論上的重要性可言。但是,任何一種系統論式的分析,都必須考慮到這兩種系統類型的不同運作方式,並且給予系統不同的假設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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