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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與話語權:女性主義小說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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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與話語權:女性主義小說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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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翻譯與話語權:論女性主義小說的翻譯》是一本跨文化跨學科的著作。作者從性別視角討論女性主義作品的翻譯,並結合哲學、文學、性別研究、翻譯研究、文化研究等學科的相關論述,分析性別因素對翻譯的影響,也探討女性主義作品在中英對譯中的話語權問題和性別問題。本書將性別研究與翻譯研究結合起來,可說是這兩個領域的一次聯姻。

作者簡介

劉劍雯,華南師範大學英語教育學士,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碩士,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翻譯方向)博士,現為香港樹仁大學英國語言文學系助理教授。

序:揚帆/童元方

劉劍雯要出書了,書名是:《性別與話語權:女性主義小說的翻譯》,是根據她香港中文大學的博士論文精審整理而成。八年前她從廣州到香港,修讀性別研究課程。這課程的性質在跨領域,主要是以性別視角為理論基礎的研究,視議題而由他系支援。那年劍雯申請性別研究與翻譯,需要做翻譯研究的教授參與,她的全英語電話口試由我主問,她答得有來有去,座上諸君皆為所動,使沉悶的暮春下午,有如空山新雨之後,頓覺一片清涼。

這樣我成了劍雯的論文指導教授。根據學校規定,她跨越性別研究與翻譯兩個學科,要滿足兩科的學位要求,但研究室則擺在翻譯系,也就是我辦公室對面。如此開啟了一段深刻的師生緣。

劍雯在大陸已有一碩士學位,進入中大時由於學制與學額等問題,最後進了哲學碩士班。她自忖:既然如此,不如把基礎打得更堅實些,所以毫無怨言。一方面適應香港快速的生活節奏,一方面努力讀書。不想一年後出了一博士缺,大家均屬意於她。這意味着她要比預定計劃提早一年參加資格考。來自兩科的兩張硬書單,包括所有性別與翻譯研究的重要理論,以及隨之而至的筆試與口考,是真正的硬碰硬。她沉默地接下考驗,最終成為博士候選人。我親眼見證了她性格裏的堅持與堅忍,是她名字中「劍」所代表的勇往直前的鬥志。

劍雯的研究興趣很清楚,是當代女性作家作品的翻譯,但要尋求一切入點,並不那麼容易。我發現:要談文學作品的翻譯,應先談文學作品的原作;要談女性主義作家的創作,應先談女性主義;要談舶來的女性主義,應先回溯女性主義傳入的歷史與影響。女性主義的理論主要是透過翻譯而引進的。亦即先有女性主義的視角,後才有女性主義的小說創作。所以劍雯的論題有兩個層次:一為女性主義理論的翻譯,一為女性主義作品的翻譯。至此,才又想到女性主義理論傳入台灣的時間比傳入大陸要早十多年,一篇論文難以涵蓋兩個不同的時空,所以就把劍雯論文的範圍鎖定在中國大陸的「女性主義」創作以及譯作。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中共中央的文藝政策逐步開放,為作家帶來比較自由的創作環境,翻譯題材的限制也相對放鬆些,女性主義的文學理論在此時經由《世界文學》這份期刊大量譯介入大陸,之後,專書論著也逐一翻譯出版。比如,西蒙波娃的《第二性》,台灣版1972年出現,大陸版則是1986年才出版。為了細察女性主義思潮的沿革,劍雯把中大圖書館收藏的每一期《世界文學》都看了,爬梳出所有重要的文獻。

再舉一例來說明劍雯追索話語權與翻譯的關係。以福柯的著作為本,她界定了話語與權力的意義,以及其與女性主義寫作和翻譯的種種瓜葛。再以文化學派的翻譯觀,也就是「翻譯即重寫」,細細探討了譯者如何以翻譯建構女性話語權,又如何維護男性話語權。與其他範疇的翻譯不同,性別視點的差異可以影響翻譯,有心的譯者往往利用翻譯,來操縱性別所帶來的不同立場。這一章足以見到劍雯的用功之深與用力之勤。

劍雯的論文尚未寫就,我就離開中大去幫東華三院成立新的學院。多少次夜裏看稿至三更,清晨再與她在火炭火車站露天的長椅上討論。冬日的風從不止歇,我們也不覺得冷。最後總是劍雯送我搭車,一起坐到或站到旺角。老遠看着我出站了,她再回頭返中大。

劍雯的論文得到委員會的一致讚賞。畢業後她也拿起木鐸,在香港樹仁大學為人師表。如今看見論文變成了書,劍雯再次待發清曉,我心欣然。

 

二○一六年七月三日於東海大學

目次

圖表目錄

術語說明

第一章 導論

性別意識與翻譯研究的結合

大陸新時期女性文學的發展背景

國內外結合性別意識與翻譯的研究情況

 

第二章 話語權力與翻譯

話語/權力理論進入中國

話語與權力

話語權力與女性主義寫作

話語權力與翻譯

 

第三章 「飢餓的女兒」不「飢餓」?——《飢餓的女兒》及其英譯

作者及小說簡介

小說的女性主義意識

小說中反映女性主義意識的段落的翻譯

小說中政治事件的翻譯

 

第四章 解讀《自由女性》:比較女譯者版本與男譯者版本

作者及作品簡介

譯作及譯者簡介

譯本分析:女、男譯者版本中的理查

理查的性格與形象的再現

角色之間的性別權力關係

 

第五章 中英對譯中的話語權問題

話語權

話語權與翻譯

中作英譯:《飢餓的女兒》與Daughter of the River

英作中譯:Free Women與《自由女性》

翻譯中的性別因素

 

第六章 結語

 

附錄

附錄一:參考文獻

附錄二:中國大陸結合性別意識和翻譯的期刊論文

附錄三:結合性別意識與翻譯的碩士論文一覽表

附錄四:〈讀書無禁區〉

附錄五:葛浩文譯作清單

 

後記

書摘/試閱

術語說明

 

新時期

「新時期」是大陸文學史分期的一個概念。根據丁帆在其文章〈新時期文學〉(《南方文壇》19994〕)的介紹,「新時期文學」這一文學概念源於「文革」後國家政治語境的變動。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日《光明日報》刊載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最早正式提出政治意義上的「新時期」概念:

「黨的十一大和五屆人大,確定了全黨和全國人民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新的發展時期的總任務。」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人民日報》登載的〈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重申「新時期」的提法:

「我們黨所提出的新時期的總任務,反映了歷史的要求與人民的願望。」

「對政治氣氛極為敏感的」文藝界迅速作出了回應。大陸文學核心刊物《文學評論》及《文藝報》等相繼推出文學意義上的「新時期」的概念。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一日,時任中國文聯主席、中宣部副部長的周揚在第四次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作了報告《繼往開來,繁榮社會主義新時期文藝》,正式確定「新時期」成為文學史分期的一個概念。

 

女權主義與女性主義

「女權主義」和「女性主義」皆譯自英文的feminism一詞。兩種說法都有其歷史語境和歷史含義。feminism在二十世紀初譯為「女權主義」,其中「權」字是根據feminism的政治主張和要求而意譯出來的,當時西方正轟轟烈烈地開展第一波女權運動,婦女為爭取平等權力(如選舉權等)而奔走吶喊。九十年代,「女性主義」的說法逐漸代替了「女權主義」。相對而言,「女性主義」不如二十世紀初的「女權主義」那麼強調「政治主張」,其涵蓋的性別議題卻更加廣泛。目前國內多用「女性主義」。在本書中,除了保留出現在直接引文中的「女權主義」之外,在一般的論述中,將統一使用「女性主義」。

 

婦女文學、女性文學、女性主義文學

婦女文學與女性文學的說法也有其特定的歷史語境。五四時期,現代女性和現代文學的結合產生了「女性文學」,當時也稱之為「女子文學」或「婦女文學」。這三個說法都指同一個概念。

從二十年代後期到一九四九年直至「文革」時期,「婦女」與「婦女文學」的概念被政治化、功能化。「婦女」成為毛澤東時代共產黨為動員農村婦女參與國家政治而塑造的一個政治範疇;社會主義婦女觀提倡「婦女應該打破家庭觀念,服從國家的需要,投入到黨的政治活動中去」。這一時期的婦女文學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主張婦女應投身於社會革命、階級鬥爭、民族鬥爭中,在社會、階級的解放中解放自己;婦女文學作品的主人公多為各個社會、階級、集團鬥爭中的女英雄。

新時期以來,「婦女文學」一詞重新進入人們的視野,但其所指已有別於「文革」結束前,不再是反映革命鬥爭、階級鬥爭的文學了。「婦女」與「婦女文學」二詞的政治色彩慢慢退卻。事實上,此時的「婦女文學」與英文Women's Literature相對應,是後者的中譯名詞,其實已經與「女性文學」所指屬同一概念了。

八十年代中後期以來,大陸文學界逐漸摒棄了「婦女文學」的說法,而採用「女性文學」這個術語。

然而,術語的問題解決了,對於「何為『女性文學』」這個問題,即新時期女性文學的具體定義,大陸學界一直爭論不休,至今沒有統一的見解。由謝玉娥編撰的《女性文學教學參考資料》一書,收集了「女性文學」的種種定義,大致說來有以下幾種觀點:第一,由女作家創作的作品。第二,由女作家創作的,表現女性生活,體現女性風格的作品。第三,由女作家創作的,表現女性意識的作品。第四,(不考慮作家的性別)所有描寫女性生活和感受的文學。

劉思謙則指出,按性別分類的方法遮蔽了女性文學誕生和發展的歷史條件,按寫作風格的分法則落入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其他的定義或充滿歧義,或外延過於寬泛。因此,她提出以「女性主體在場與否作為界定女性文學的標準」,定義女性文學為「誕生於一定歷史條件下的以『五四』新文化運動為開端的具有現代人文精神內涵的以女性為言說主體、經驗主體、思維主體、審美主體的文學」。于東曄則提出女性文學是「有着明確的女性主體意識的女作家的作品」。

筆者認為,劉思謙的定義略顯冗長與抽象,而于東曄的定義表述中,「女性主體意識」這個概念也仍待商榷。為方便討論和避免重複上述冗繁的定義,本書所討論的「女性文學」採用一種最簡單直接的定義,即把所有由女作家創作的文學作品統稱為女性文學。

對於「女性主義文學」,學界也同樣沒有統一的定義。例如,馬森提出以下五種釋義:第一,女性書寫的文學;第二,具有女性視野的文學;第三,具有女權意識的文學;第四,解構父權意識形態(patriarchal ideology)的文學;第五,攻擊父權制向男性權力挑戰的文學等,從消極到積極的各種層次。劉思謙認為女性主義文學是探索中國婦女,尤其是知識女性的精神成長和主體性建構的文學。于東曄則指出,「女性意識」是判斷一部作品是否是女性主義文學作品的標準,定義「女性主義文學」為女性文學中對男權歷史及秩序有着強烈的批判意識的作品。

筆者認為,馬森提供的幾種女性主義文學的釋義中,前面兩種過於寬泛,而後三種釋義又過於接近。而劉思謙對於女性主義文學的界定又似乎過於偏重特定的群體,縮小了女性主義文學的範圍。于東曄提出的用女性意識作為女性主義文學的判斷標準,那麼「女性主義意識」呢?這兩者又有何區別?

王逢振認為應從女性主義文學的功能方面看女性主義文學。女性主義文學至少應包含下面一些作用:(一)作為婦女的論壇;(二)有助於達到文化上的「雌雄同體」或男女兩性的平等結合;(三)提供這種結合的例子;(四)促進婦女的「姊妹關係」(sisterhood);(五)有助於提高婦女的自主意識。要取得這些效果,女性主義文學的創造者必須首先具有女性主義的意識,能自覺地去考慮男女所處的不同的社會地位,並將這些意識和思考體現在文學作品中。結合上述女性主義文學的各種定義表述,本書出現的「女性主義文學」指女性文學中反映作者關注婦女的命運,有意識地打亂男尊女卑的性別秩序,批判父權制,並自主地反抗這種制度的作品。

 

女性寫作與女性主義寫作

女性寫作(écriture fémininefeminine writing)最早由法國女性主義作家及文學評論家西蘇(Hélène Cixous)在其文章〈美杜莎的微笑〉(“Le Rire de la Méduse”/“The Laugh of the Medusa, 1975)中提出。她將主流的文學語言的建構定義為男性/陽性寫作(masculine writing),並提出相對應的女性/陰性寫作(feminine writing)。西蘇指出,陽性寫作根植於男權體制。由於一系列的社會的、文化的原因,陽性寫作一直駕馭於陰性寫作之上。因此,要改變這種狀態,女性作家必須掌握自己的語言,以自己的女性經驗和身體作為文學創作的來源去建構一種「陰性模式的寫作」(female mode of writing)。

西蘇的文章連同此文學術語於一九九二年由張京媛主編的《當代女性主義文學批評》譯介到中國大陸,「女性寫作」於九十年代進入大陸文學評論界。但是,我們發覺,翻譯成中文的「女性寫作」,已經有別於西蘇當初所提出的,要反抗男性話語、具有女性主義意識的寫作——écriture féminine了。在中文語境的實際運用中,「女性寫作」已成為一個幾乎與「女性文學」並用的術語。可見,此「女性寫作」已非écriture féminine了。

對於「女性寫作」與「女性文學」二詞,筆者認為,女性寫作的外延應該大於女性文學。女性寫作應包括女性作家的任何形式的寫作,並不限於小說、詩歌、散文、戲劇,還應包括評論性文章、檄文、宣言等等形式的寫作。同理,女性主義寫作也指包括女性主義文學在內的一切形式的女性主義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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