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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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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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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

定  價:NT$ 320 元
優惠價:9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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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紅利積點:8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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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2017年重新出版
瞭解原住民社會的必讀入門書

原運領袖們說:
「憑藉著閱後心得,大家忽然間取得了自我行動的顯著學理支持基礎。」


一九八七年,《認同的污名》一書出版,首開以族群、族群意識、族群變遷作為原住民研究課題的先例,探討:
1. 在社會文化變遷過程中,原住民的文化的確變了,但他們的族群變了嗎?
2. 他們對他們本身屬於何種身份及地位的詮釋變了沒?
3. 他們有沒有為自己設計出一套新的生存辦法來?

在臺灣原住民族群意識的範疇內,已經存在著有些地區或國家內已作用很久了的「污名化的認同」(stigmatized identity)和「族群運動」(ethnic movement)的交錯網絡。這兩個存在現象,不僅就是一族群變遷的事實,同時,也是導引變遷的兩個對立動力。

本書討論它們的作用因果,從而瞭解到現今臺灣原住民族群意識變遷的過程。
三十年來,本書已成為研究臺灣原住民族必讀的經典,在當今原民意識逐漸釐清之際,重新出版本書,當有其絕對的時代意義。

本書分為五大架構——

1. 介紹臺灣的族群結構,從而認識一些基本的族群關係模式。
2. 對臺灣原住民與外來族群的接觸作一歷史的回顧,而這個歷史背景直接影響到原住民
的認同變遷。
3. 討論污名化認同的形成因素與運作過程。
4. 分析「原住民族群運動」的背景、發起與發展,及其與臺灣政治社會的關係。
討論認同的污名感與原住民族群運動間矛盾與衝突的互動關係。

作者簡介

謝世忠

臺北市人
6月7日生 標準雙子座——白天嚴肅 黑夜搞笑,每年生日都有大排場

學歷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人類學博士(1989)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教授(1995-)
臺大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2011-)
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理事長(2015-)

經歷 美國奧瑞岡大學傅爾布萊特禮訪教授(2016/9-2017/7)
俄國聖彼得堡國立大學交換教授(2014/9-10)
德國海德堡大學交換教授(2013/8-9)
德國漢堡大學交換教授(2010/5-6)
馬來西亞馬來亞大學訪問學者(2009/11-12)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傅爾布萊特訪問學者(2003/9-2004/7)
美國哈佛燕京學社訪問學者(1997/8-1998/7)

著有 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1987)
餵雞屋人類學——迷妳論述101(2011)
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臺灣原住民前後臺三十年1987-2017(2017)
其他尚有200種著作 看了傷眼 不看護眼 看與不看間傻眼

喜愛 慢跑 釣魚 寫作 詼諧 呆滯 鋼筆 螢光閃眼綠色 薩克斯風 Blackjack
更多資訊請上人類學系網頁或Google查詢或向原住民朋友探聽或懶得搭理

 

【序/導讀】
《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重新出版序

自立報系要結束營業時,曾告知筆者其文化出版部1987年出版的《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族群變遷》一書已無庫存。一時間愣住,也不知如何是好。將來需要書的時候,怎辦?後來想要漸忘此事,卻也不得。為何?因為幾乎每一探討原住民當代課題的學術半學術非學術等大小著作,都必提到該書。本人一來發現到這本小小拙著似乎重要,另外則意外察覺自己後來大量新作竟無人聞問。於是開始大聲呼籲提醒重視同一作者的後續出版,唯幾多年下來,不理睬還是不理睬,受青睞終究就是受青睞。《認同的污名》繼續躋列大量專書文章參考引用書目行裡,其他如堆山高之謝世忠教授他著,到頭來不得不摸鼻承認不如小老弟謝世忠同學該本經典的份了。
一本書出版三十年過後,還要重新出版。這是什麼份量的書,有此價位?其實它就薄薄五萬字。本來不足七萬字,根本難以成書。當初自立的魏淑貞總編真是慧眼,破例也是魄力接受出版。她老是讚揚係因看到年輕貌美的李莎莉小姐捧著書稿來詢問,感動之餘,才同意出書,而並非那書有多棒哩!哈!無論如何,縱使學界同窗曾於標榜新潮臺灣研究之社會學刊物上狠批該書,還有資深學者論及當代人類學研究時,也不太認可此書,其他老輩人物不是質疑「只有聽過文化變遷,哪來族群變遷說法啊」,就是直指「認同的污名」一詞語意不通。種種指摘從不停止,然而,原住民讀者卻也連續世代都在讀它,一直到現在。現在是何時?就是作者已經從翩翩少男變成很有型的綠領帶亮頭額資深年紀人了!
一本書在特定領域上接近獨領風騷,是巧合,還是一切在作者掌握之中?關於《認同的污名》這本書的情況,我自己很難說明白。說是巧合,但,記得寫作概念形成之際,總似有一股衝動之氣在心底燃燒,一定要寫個什麼出來,才能點睛醒甦。換句話說,就是自己亟欲求個明白,弱弱塌塌的「山地人」,哪來突然借力高聲呼喚「我是原住民」啊!?那是一份神奇現象,但是,總有個道理。
在書中作了解釋。原運出現有根有據,道理十足。這份道理的提出,應該是打動到許多原住民讀者。會被打動,就是一種自然的體會。也就是說,作者書寫文筆不一定佳,整體章節結構也可能不是最理想,但是,少少的證據卻全被領受,有限幾個觀點也盡數成了族人共識結語。於是乎力量快速匯集,原運領袖們都說,憑藉著閱後心得,大家忽然間取得了自我行動的顯著學理支持基礎。
影響力還不只這些。90年代初的清大獨臺案事件中,涉事學生所閱讀的書籍,就有包括《認同的污名》。當時無疑是屬於前衛書冊之一。年輕人讀者增加,表示過去所陌生的山地社會,如今終於有了不是那種風花雪月或政治教條或學術規制類屬的入門書了。在族人寫手尚未較大量現身之上個世紀最後十年,如欲認識原住民世界,到底應建議閱讀一般標準人類學民族誌呢?還是《認同的污名》?還真是拿不了準。理想上應是先前者,再後者,也就是先知傳統,再看看當下情形。但是,事實上,漸露頭角的原民知識領袖在推薦好書時,卻必有《認同的污名》,而學術認定下的優質多本,則多被直接忽略。小書的熱度,可見一斑。
筆者今年完成了《後「認同的污名」的喜淚時代—臺灣原住民前後臺三十年1987-2017》,就在《認同的污名:臺灣原住民族群變遷》出版三十年後。轉到玉山社繼續讓好書出版有聲有色的魏淑貞總編,除了全力支持新的前書出版之外,也建議舊的後書也可老瓶裝鮮酒,寫個新序,換個封面,美編加強,一起與新書套裝上市。多棒的高見,作者全心配合。這回又再度勞駕李莎莉小姐了。仍是由她捧書見人。老友相會,總編必定再提那年美如花姑娘為新婚不久夫婿抱書稿找出版的浪漫,只是二位都已屬資深美女系列,會心對笑,不在言中。
為何需要妻子捧著紙本書稿跑攤出版公司?新舊二書作者剛好人都在國外是理由一,另外就是莎莉總是比顧前瞻後的筆者勇往直前。筆者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受邀擔任美國奧瑞岡大學(University of Oregon)的傅爾布萊特禮訪教授(Fulbright Courtesy Professor)。大學位於Eugene,是個小型城市,筆者譯之幽靜市。幽幽靜靜之處,重新想及過往生命史,翻閱單薄小本卻也是著名現代古書,有語無語和孤單熱情雙重效應,心底已然記上一筆。
再次感謝魏總編和她過去的自立團隊以及今日的玉山社眾位出版大將。莎莉三十載奔波加上日夜鞭策,同樣再謝。當然,《認同的污名》過去和未來的讀者是最為重要的一群。沒有她(他)們,作者不可能獲得鼓勵,也就不會有後續的發展。由衷感謝!新版趁此修潤幾處誤寫錯字,餘皆原封原樣。
力邀原住民老友新友還有所有人,大家一起重讀此書。雖然此時大教授觀看過時小同學的羞澀鈍拙文筆,多少有點想鴕鳥藏頭,躲起來自己訕笑,旦無論如何,那是三十年前的真情境真心境,或許仍繼續真有勁。總之,再看更閱,保證回神有味,而心頭依舊會波動。畢竟,縱有時代滾流,我們始終追求良知。
謝世忠 於奧瑞岡州幽靜市
為了妹河岸
(Willamette River, Eugene,
Oregon)
2017年5月22 日


族群(ethnic group)、族群意識(ethnicity)、及族群變遷(ethnic change)等的課題,在西方社會科學之社會種族關係,社會生物學理論,文化與族群認同關係,政治與族群形成的關係,及多數與少數族群關係等的研究中,一直是很重要的。然而,在臺灣,包括人類學與社會學在內的當代研究中,無論是田野民族誌的材料蒐集,或是理論建立的方向,卻都尚未觸及該等課題。因此,在一定的程度上,這本小書所傳達的研究心得,或已象徵著一種新的嘗試與努力。 1984年秋季,透過了對當時所修之「當代族群意識討論」一課的濃厚興趣,我決定把族群關係、族群意識、及族群變遷等相關課題,當作在華盛頓大學人類學系學習的主要對象。除了純興趣的原因之外,上述之臺灣人類學界缺乏這類研究的事實,自然更是影響選擇的要因。就在我確立研究方向的同時,臺灣原住民也傳出了社會運動的訊息。很快地,我提出了研究計畫,並於1985年7月返回臺灣,一方面想在純學術的領域內注入點新血,另一方面,我則有一種把關懷原住民從僅止於報導、同情、或爭論的架構提升至理論層次的理想。
在我的看法裡,研究臺灣原住民族群變遷的問題,目前應是一成熟的時刻。一來是因原住民本身在當今社會文化劇烈變動下,已被迫不得不作意識認同上的根本變遷。再者,近幾年來,他們的知識份子以主動的姿態,加上有組織的策畫,正企圖尋求一種具復振本質的新認同。前者就是原住民普遍地產生一種對自己族群的負面認同感,我稱之為「污名化的認同」(stigmatized identity)。而後者則是一種透過各族群的聯合運動,冀使原住民超越原屬族群(如阿美或泰雅等)來正面地認同「原住民」這個範疇。我稱之為「泛臺灣原住民運動」(Pan-Taiwan aboriginalism)。
由於這項研究具有介紹一新研究取向的性質,因此,上述的兩個主導整個研究過程的概念,在翻譯和名詞定義上,都煞費了心機。其中又以對「stigmatize」的詞譯感到最為困難。我考慮過「恥感」、「辱名」、及「愧名」等名詞,但最後都或因它們已有約定俗成的意義,如恥感(一種以羞慚感來制裁自己的心理情結),或辱名(污辱名節之意);或因表達的意思未及原意的深度,如愧名(一種暫時的羞愧感),而未予以選定。
 「stigmatized feeling」是一種負面感覺的最極致。我雖決定把它譯為「污名感」,但因「污」字的負面意思非常強烈,即使這項研究係一具客觀基礎的詮釋,為恐怕會在個人的價值系統上產生出直覺的反感或偏見,我仍願在該名詞上作整體的保留。
這項研究從設計研究綱要、申請經費、田野調查、以迄完稿,一共花了兩年的時間。以英文撰寫的一份,名為「Ethnic Contacts. Stigmatized Identity, and Pan-Taiwan Aboriginalism: A Study on Ethnic Change of Taiwan Aborigines」,其摘要已於1986年7月7日在芝加哥大學主辦的「臺灣研究國際研討會」上宣讀(見本書157頁)。中文的一份在完稿後,曾先送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審核,並要求發表。後因全文過長,不合該所集刊規格,始轉送自立晚報以專書出版。
這兩年研究期間曾得Stevan Harrell教授,Charles F. Keyes教授,Simon Ottenberg教授,張桂生教授,劉斌雄教授,李莎莉女士,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玉山神學院,及包括原住民和漢人在內的所有報導人等的指導或協助,謹致最深的謝意。

謝世忠 1987年6月14日黃昏
於西雅圖至臺北的飛航途中

 

目次

重新出版序

一、前言
二、研究架構與方法
三、臺灣的族群結構
四、族群接觸與族群地位變遷
(一)第一階段:原住民——唯一主人
(二)第二階段:原住民——主人之一
(三)第三階段:原住民——被統治者
(四)第四階段:原住民——即將消失?
五、族群認同的污名
(一)概念與定義
(二)污名之認同的現象與分析
(三)形成的因素
六、泛臺灣原住民運動
(一)概念與定義
(二)運動源起
(三)形成的因素
(四)運動的領導組織——臺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
(五)族稱理念與會名指涉——「高山族」對「原住民」及「會社」對「聯盟」
(六)基督宗教團體、原權會、與泛臺灣原住民運動
(七)黨外運動、原權會、與泛臺灣原住民運動
(八)原住民、原權會、與泛臺灣原住民運動
(九)漢人與泛臺灣原住民運動
(十)緊張關係——原權會、泛臺灣原住民運動、與國民黨政治理念
七、結論
矛盾與困境:「族群認同的污名」對「泛臺灣原住民運動」
附註
參考書目
英文摘要

 

書摘/試閱

臺灣的學術界對近代臺灣史的研究,雖說有相當的貢獻,但是,總括起來,不外乎著重於「漢人移殖」、「西荷統治」、「鄭氏領臺」、「清代臺灣」、及「日治五十年」等五個主題。仔細地分析起來,這五個課題,事實上係出自一個研究趨向,那就是—「殖民史」。
亦即,學者們的興趣多在於對不同時期之不同的外來群體遷移臺灣過程,或領有臺灣時的各項活動史實。Peter Corris 在一篇檢討澳洲民族史研究的文章中批評道,「……歷史家們多不想去關心土著歷史,或者他們甚至是要等到土著們已成過去的故事時(即滅絕)才
要行動。的確,即使有一部很不錯的本地歷史問世,其中對土著的敘述往往都只用了隻字片語草草帶過,……。」(1969:203)。臺灣的研究,目前不但正是這種情形,同時也更類似Jan Vansina 對非洲民族史回顧時所說的,「在二次大戰之前,歷史學者只對歐洲在非
洲的殖民歷史有興趣,而從未把土著放在主位考量過。」(1962:127)
上舉五種課題的研究文獻中,原住民幾乎毫無地位。換句話說,這些研究在關及臺灣歷史方面的某些詮釋,或許是片面的,及「民族中心主義」(ethnocentric)或「社會中心主義」(sociocentric)的(Lanternari, 1980: 53)⑥。至於人類學家們則多著重在社會組織、
宗教信仰、物質文化等的研究(ef. 李亦園等,1975),對於原住民民族史或民族文化接觸過程則交了白卷。也許這種現象是牽涉到歷史家與人類學家門戶觀念或民族史學科歸屬的尷尬地位問題(cf.Washburn, 1960:31-34),這裡不再多論。在本節中,我將一反傳統
在敘述山地行政時總以各不同的外來勢力為各時期劃分的標準,而要以原住民為主位,亦即從原住民族群的立場及其族群地位的轉變,來討論臺灣原住民的族群接觸歷史。我把這個歷史過程分成四個階段來討論,在每個不同階段裡,原住民的地位也有著巨大的變遷。
(一)第一階段:原住民—唯一主人
這一階段蓋指南島系族群遷至臺灣開始,以迄第一批非南島系族群(即荷西)有規模地、有計畫地或大量地侵入臺灣時止。
雖然在臺灣已發現了距今約一萬五千年的更新世舊石器文化晚期的遺址,這個文化在距今五千年前時忽然消失,而其文化特徵,與後來的新石器文化特徵,完全無法連上關係(宋文薰,1979: 13),也沒有人知道它是否與南島語族有所關連。一般相信,臺灣的新石
器及其後來發展的文化,「是從許多方向,在不同時代傳入的;而且很可能為臺灣土著各族群邁向臺灣的民族遷移的證據」(ibid.,P.I3)。陳奇祿先生更對各族移入的年代作了推斷(1981:39-41)。
總之,我們可以這麼說,至少在17 世紀20 年代之前(按,荷蘭與西班牙分別在1624 年和1626 年以政府主持的力量進入臺灣;而雖然一般相信宋元以降—約12、13 世紀,大陸沿海漢人已與臺灣有過接觸,但那都是零星的、暫時的、無計畫性,或沒有政府力量參與的,因此不構成一種具決定性的壓迫力量),南島系的各族(包括平埔與山地各族)是臺灣唯一的主人⑦。雖然他們族與族間有相當的對立關係,但相信當時各族於其居地絕對是完全的優勢者,應不會產生所謂族群意識負面的變遷,或甚至喪失等的問題。一直到荷西開始進入臺灣歷史舞臺起,上述的問題就慢慢呈現跡象了。
(二)第二階段:原住民—主人之一
所謂「主人」意指不僅在意識中完全可以肯定自己,而自己傳統的社會、政治、或信仰法則完全有效,同時在下意識或無意識中,他們的世界就是整個世界。拿一般對「優勢地位」(domination)的定義—「……所謂優勢地位的意識形態,就是代表該國家或社會中的優越(superiority)意識形態,而與之相對的就是那些被認為是完全拙劣的(absolutely inferior)被統治的國家或族群(Lanternari,1980: 56)—來作比較,我們可以看出所謂「優勢」或「劣勢」的判斷或界定,完全是建立在雙方對彼此所處地位深刻的瞭解上。居劣勢者知道自己是劣勢者,優勢者也知道對方是劣勢者,第三者(如研究者)更是會很自信地判斷出孰優孰劣。
然而,在我定義下的「主人」,則不是建立在與另一劣勢者瞭解的關係,而是完全以該族群對自我積極認同與否,及其傳統社會文化體制的有效與否來作標準。換句話說,這個「主人」在研究者以「客位」(etic)的觀點來看,或許是優勢者(如外來勢力入臺前的
臺灣原住民),也或許是劣勢者(如清季大量漢人湧入臺灣時的臺灣原住民)。但若以原住民的立場來看,當在客觀形勢上漢人已佔絕大優勢時,某些高山族群在絕少與外在接觸的情形下,仍擁有其自己詮釋下的世界。這與任何外來勢力完全未移進來時並無兩樣,他們還是主人,只是這個地位在情境的急遽變化下,很快地就將消失了。
在前一階段,臺灣原住民顯然是完全的主人,但在這第二階段(從17 世紀20 年代荷西入臺到1930 年霧社事件之後為止)的二百年間,臺灣原住民慢慢從「唯一主人」、「主人之一」,而到完全失去主人的地位。
在上述的幾種主要勢力中,荷西是以優勢的物質力量及宗教宣揚的狂熱來影響原住民;鄭氏及清帝國則代表一種漢人絕對數量的人口及更有效的農耕和土地經營技術來威脅原住民;日本則依其殖民南洋的目標,以開發臺灣經濟資源的行動來壓迫原住民;至於中國
的取回臺灣,則係建立在一種不容置疑的「臺灣屬於中國」的理念上。原住民在這連續的外來勢力遞嬗中,一直沒有形成一整合的力量來與他們競爭,從而也注定其族群地位的日益衰微。
(三)第三階段:原住民—被統治者
這個階段係從1930 年霧社事件之後迄今。霧社事件就如同鍾肇政在他「川中島」(1984)小說中描述的一樣,飛機大砲的恐怖,血流成河的顫慄,及夫亡子散的痛苦,一起加諸泰雅族人身上。
在戰爭與族群意識之關係的討論上,Anthony Smith 提到,「在(戰爭開始的)短期間,……常會造成一種民族狂熱及向心力,……被侵入的一方會忘卻他們內部的差異,而一起來對抗共同的威脅。然而,過了相當時期,延續的戰爭及整體性的戰爭,往往會使同質性社群(homogeneous communities)的結合力被牽動,而致破壞他們內部平行的社會單位。」(1981 : 391)這個理論運用到霧社泰雅族與日本人的戰事上,只有部分正確。因為事實上,戰爭一開始時,霧社泰雅各社已分裂成親日和抗日兩派了,從頭到尾各社並未如Smith 所言的大家會聯合抵抗共同敵人。而戰後,親日的一方被統治者宣傳成一種新的「原住民典範」,而泰雅的失敗及這個新的價值與行為的認同標準,很快地影響到其他原住民各族了。
雖然,此後日人對臺灣原住民的統治方式,從高壓改成懷柔。但不管怎樣,從此之後,臺灣高山原住民所能做的,唯有繼續加強認同於統治者,他們僅存的一點主人地位也完全失去了。這個現象也類同於Frances Svensson 在論美國印第安人與白人關係過程時所提到
的,在1871 年印第安人最後一場與白人決鬥失敗後,「他們即從具相當主權的民族轉而成一完全附屬的民族了,……」(1978:107)。
同時,如美國印第安人或臺灣原住民的這類同史實的發展,也完全印證了Lanternari 所提出的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模式,那就是,「統治者的意識形態無形中深深地同化了那已完全整合入一同質的社會、經濟體系中的被統治者,而在這一新的殖民生產體系中,
統治者的地位幾乎是固若金石了。」(1980:57)
(四)第四階段:原住民—即將消失?
一個民族可能會消失,不外乎經由兩種不同的方式:種族滅絕(genocide)或族群滅絕(ethnocide)(cf. Kuper, 1981:321)與同化(assimilation)。前一項的例子,如希特勒政權對猶太人的屠殺,或清乾隆對蒙古喀爾喀四十八族的屠殺;後一項(同化)則有滿州
人同化於漢族,或琉球人同化於日本人等例子。種族或族群滅絕,在二次大戰結束以來,被舉世認為是罪大惡極的行為。因此,在現代社會,除極少數例子(如高棉境內的大屠殺)
之外,大抵很不可能再有類似行為的產生。然而,「正在進行同化」的事實,卻仍明顯地存在於大多數國家內。隨手可舉的,如美國白人對印第安人的同化,蘇俄對西伯利亞土著的同化,中共政權對所屬少數民族的同化,及臺灣漢人對原住民的同化等。在這些例子中,
優勢民族或統治政權完全避免使用「同化」這一詞,從而以一婉轉的詞彙,如在臺灣則以「山地平地化」或「融合」等詞來代替,但設若我們以精密的同化定義來測試,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事實的本質。
J. Milton Yinger 把同化過程區分為四個獨立而又可相互影響或強化的「次過程」(sub-processes):人種混合(amalgamation,生物性的),認同(identifications,心理上的),涵化(acculturation,文化上的), 及整合(integration, 結構上的)(1981:249)。以
中國的例子來講,其中,「整合」一項往往只是一個表象,如中共宣稱其五十五個少數民族均是漢族的「兄弟民族」,大家是「友愛大家庭的一份子」,同時,也表示完全尊重少數民族的文化傳統。但事實上,中共政權有計畫地大量移殖漢人到少數民族區,因此, 常會發現在民族自治地區中漢人卻佔多數的現象(Diao,1967:172&185)。
換句話說,在中國現代的多數民族關係上,各自「獨立存在」,又共同整合於一大社會中,為一被政府宣揚的理想,但事實上,「同化」將是真正產生實質作用的一項。同時,可預料得到的是,即使「涵化」是一種雙方交流活動的關係,但漢族從少數民族中所得到
的影響,很可能就會與Svensson 所提到美國的例子一樣,那就是美國印第安人雖有許多貢獻,如玉米種植、衣服款式、獨木舟製造、及醫藥常識等,但對白人來說,「這些對歐洲(即指移民美洲白人)文化的貢獻並沒有意義。」(1978: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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