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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電影:格雷安.葛林短篇小說全集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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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電影:格雷安.葛林短篇小說全集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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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二十世紀最重要文學大家、諾貝爾文學獎入圍21次
馬奎斯最喜歡的作家───格雷安‧葛林
最膾炙人口的短篇小說,尖銳刻出每一場情愛的興艾始末。

她渾身燥熱,慾望一發難熄……嘶吼得有如一隻憤怒受傷的鳥兒。
卡特靜躺在黑暗的沉默中,感到孤獨與內疚。
他感覺自己那晚背叛了他唯一愛過的女人。
一對不再相愛的中年夫妻到泰國度假,妻子要求丈夫帶她體驗情色文化,於是步入戲院觀看所謂黃色電影,第一部電影難看無趣,但妻子決定留下來,誰知第二部電影的男主角一轉身,竟是年輕時的丈夫,妻子震驚之餘,更獲知丈夫當年是出於愛上片中女主角而下海拍攝……對丈夫而言,妻子的回應是對他心中聖土的悔蔑,對妻子而言,丈夫過去的一場深愛難道對她不構成背叛嗎?
葛林筆下的妻子,集女人缺點於一身,善妒、小氣、偏執、無趣、得饒人處不饒人,缺乏魅力,連同外貌的年華老去,皺紋密得像蒼鷺皮一般,讀者循經葛林敘事線,同理主人公那位狀似無辜多情的丈夫,而做為邪惡象徵的妻子卻是到小說閤上才在讀者心中投下陰影,誠如葛林寫道「沒有比一個撩不起情慾的女人還要無趣的伴侶了」。對於女人,或許對於男人也一樣:時間才是神。你不曾現實擁有的──那總要成為過去的純真──比你眼前的更寶貴。這是愛情與人生最令人難過的地方。

〈短篇全集 I〉譯自2005年企鵝版《格雷安.葛林短篇小說全集》,全書共53篇作品(包含四部未發表作),橫跨葛林創作生涯四個時間點、前後橫亙六十年,冊I收錄葛林二商集子共25篇短篇作品。
一輩子身為天主徒的諾貝爾級作家──格雷安.葛林,為讀者啟示,神、機遇、謊言、信仰,之於人生的奧義與奧妙。偷情、著魔、激情、幻想、神話、傳說、夢想、恐懼、遺憾,與暴力,筆下交織感傷與喜劇的各種故事,主角們在關鍵處或偏離信念而慘烈犧牲、或堅守諾言而承受煎熬。刺探葛林關注的二大主題:分歧的忠誠,與衝突的情感,幾乎所有故事講的都是純真,是還在花園內的純真之人如何嚮往冒險、危險、旅程,而圍牆外的人又如何渴望回到園內。
我們都想知道究竟有沒有神,有沒有伊甸園。如果沒有?如果有?我們做出決定將截然不同。葛林沒有直說人是神的棋子,或是人造信仰下的傀儡?因為這題目的答案連他自己都沒真的問出來。一輩子沒有離婚的教徒葛林,在他的葛林王國裡,只借用小說人物與離奇際遇,描寫主角們在宗教與社會束縛下如何澈悟了真理──愛──通常是在悲劇發生過以後。這些短篇故事呈現出葛林那難以捉摸的身影,而少了主角情節分散注意,更比葛林的任何小說作品,更能讓我們一窺作家樣貌。


編輯小語 
葛林在前後跨六十年創作的短篇全集裡,為讀者營造出各樣騙局,嘲諷努力的徒勞、信仰的徒勞,在二元真假、死生之間無限懷疑並辯證著。這些故事企圖帶讀者從制約的成規中解放,跳脫世俗框架。
葛林在創作這些短篇作品時,站在如神的高度,滿足底層讀者對偷情、偷竊等不倫故事的偷窺欲,而這些拍案叫絕的故事又領讀者進一步思索最嚴肅的命題,比如,神存不存在?有沒有煉獄或有沒有救贖?為什麼信神?婚姻的意義與目的為何?友誼?你信的是神還是人造教義?當神或教義與你心所嚮二相衝突時,人該如何抉擇?
在第一篇〈破壞者〉中,葛林藉主角說出:「破壞也是一種創造。」人生在世,但求知曉,因為面對不可知的世界,人除了努力獲取生活訊息,並無法真的推翻人生下來不得不面對的責任。二十二歲就改信天主教的葛林,以這些故事一而再試探出許多難解之題:「神存在嗎?」「不該相愛的情侶可能突破現實牢籠嗎?」宗教的騙局、婚姻的騙局,面對宗教禮俗制約,也許葛林想說「人生就是一場騙局罷」。而我深有同感。但仍像薛西弗斯一樣,傻傻地推石頭上山,一次次讓它滾下來。這就是葛林短篇小說銳利之處。他問的比答得多,讀者總能共感,在其中找到自己。他刺傷我心最柔軟而堅實的信念,卻不讓我放棄保有它。因為連葛林也一樣,他一直在名義上留在婚姻裡。你可以不信,但你推著石頭上山。好像世上真的有「神」一樣!對於人生,信神總是不敗的交易!

作者簡介

格雷安.葛林 Graham Greene, 1904-1991
1904年10月2日生於英格蘭赫福郡的小城,父親為當地寄宿中學校長。葛林畢業於劍橋大學,曾在諾丁罕的地方報當過無薪實習記者,後任《泰晤士報》副刊的助理編輯四年之久。
1926年,葛林改信天主教,翌年結婚。但他的婚姻和信仰都沒有因此固定下來。他的婚姻,在他育有一子一女之後便宣告分居(天主教不允許離婚,因為他們直到今天還相信「神所結合的,人不能分開」),而改由長期的偷情來替代,而信仰則是在無止盡的懷疑中掙扎辯證。所以有人說葛林是最會寫偷情的小說家。
1929年發表處女作《心內人》後不久,他辭去《泰晤士報》職務,專心寫作;不過,前幾部小說未得到回響,直到1932年《史坦堡特快車》問世才轟動文壇,好萊塢並改拍成電影。
1935年,葛林徒步遊歷賴比瑞亞,寫成遊記《沒有地圖的旅行》。1935~39年間,葛林持續為《觀察家》雜誌撰寫影評,1940年成為該雜誌的文學編輯。1941~44年,葛林在英國外交部擔任重要職位,派駐西非的獅子山國,1948年出版的《事物的核心》便是以該地作為故事背景。
戰後他卸下公職,四處旅行,足跡遍及南美、東歐、亞洲和非洲,同時以自由投稿人的身分繼續發表著作。葛林的著作豐富,小說作品有《布萊登棒棒糖》、《權力與榮耀》、《事物的核心》、《愛情的盡頭》,及《沉靜的美國人》等共二十五部,另有短篇小說集、遊記、劇本、自傳等等。其許多作品已改編成電影,如《黑獄亡魂》、《賭城緣遇》、《愛情的盡頭》和《沉靜的美國人》。
葛林被認為是二十世紀最重要作家之一,有人將他所創造的小說世界稱為「葛林之國」(Greeneland),在葛林之國中,充斥著暴力、肉慾、貪婪、苦難的考驗、人性的衝突、背叛、陰謀,以及意識形態的對抗,似乎找不到一方淨土。
他的作品的另一個特色是蘊含宗教色彩,常以天主教義為中心主題。此外,他善於刻畫二次大戰後國際間的處境與當時社會的不安氣氛,透過精緻的心理描寫,深刻描繪葛林眼中的真實世界。葛林晚年長住法國尼斯,1991年4月3日在瑞士去世。他生前獲獎無數,諾貝爾文學獎曾提名他高達二十一次,可惜始終未能獲獎。高汀(William Golding)讚譽葛林「自成一格……人們在閱讀他的作品時,將會記得他是記錄二十世紀人類的自我意識與內心焦慮之重要人物」。


譯者
王娟娟

畢業於台灣大學人類學系,現定居美國加州,是位專職譯者。譯作以小說類見長,譯有A.S.拜雅特短篇小說集《元素:冰火同融》、《馬蒂斯故事》、《夜鶯之眼》等三冊,《我要買個母音》、《暗房》、《神秘河流》、《暗礁》、《姊妹》、《沒有男人的夏天》及其他藝術類語文類譯作共二十餘冊。

〔導讀〕 美麗是如何成為猥褻的/盧郁佳

「彼時的我相信自己畫出了意義與美麗;此刻的我歷經過三十個年頭,才在圖畫裡看到了猥褻。」──格雷安.葛林

如果你鐵飯碗捧得輕鬆愉快,但是辭職後每兩週寫一篇小說,可以寫到本書一半精彩的話,就給我馬上辭職。放心好了,包你一輩子吃喝不愁,讀者都是你的。英國小說家格雷安.葛林,出第一本書暢銷後,爽快辭掉《泰晤士報》副主編,跟著未來老婆皈依天主教,讀者也跟著他23本長篇小說周遊世界:《伊斯坦堡列車》(1932)寫東方快車上一群歐洲男女的悵惘遇合,驚險追捕。《布萊登棒棒糖》(1938)寫戰前英國布萊登黑幫男孩之戰。1938年訪墨西哥後,《權力與榮耀》(1940)背景寫了墨西哥。《事物的核心》(1948)寫西非獅子山。《沉靜的美國人》(1955)在越戰前已批評美國人暗助越南游擊隊搞恐怖主義。1954年去海地,《喜劇演員》(1966)寫海地獨裁者杜法利耶醫生的恐怖統治。英國軍情六處招募他當間諜,《哈瓦那特派員》(1958)寫出間諜捏造情報、弄假成真的荒謬喜劇。1959年他到訪剛果和喀麥隆,《痲瘋病人》(1960)以此為背景。

1946年起和已婚女性的外遇,他寫成《愛情的盡頭》(1951),福克納說是「我的時代裡最真實動人的一部小說」。但因天主教妻子拒絕離婚,所以葛林從1947年分居,到1991年葛林死亡,44年間在婚姻虛名下過著單身漢生活,同時有多位女友。諾貝爾獎很榮幸提名他二十一次,奈波爾、巴加斯.略薩都盛讚他,馬奎斯說最喜歡的作家是福克納和葛林。《蒼蠅王》作者威廉.高定說:「葛林的寫作境界無人可及。」《老巴塔哥尼亞快車》旅行作家保羅.索魯說:「正是葛林這樣的作家,讓我輩孤單時,沉浸在想像裡,決心有朝一日也要寫作。」

本書通俗無礙,情節峰迴路轉,描寫出神入化,好萊塢電影照搬都足以撐場有餘。各篇類型多變,就像是讀者面對工作壓力時,所能夠採取的各種應對姿態、距離,葛林早就一次打包。因為他已出生入死千萬遍,數來歷歷如昨,一定有寫到你辦公室。書中有宛如卡夫卡《城堡》刻劃官僚體系夾縫無奈的〈工作中的男人〉,上司沒事找事來個專案刷存在感,基層光擦屁股就擦不完;或如〈唉,可憐的馬凌〉嘲笑著這群煞有介事的主管全是堆白癡。嘲笑久了,老鳥虱多不癢,債多不愁,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見於小人物扮豬吃老虎的瘋狂喜劇〈特殊任務〉、〈棋逢對手〉。

然而對於那些內向敏感的老實人,人生則是希區考克驚悚:〈鐵證如山〉、〈艾吉維路旁的小地方〉、〈鄉間兜風記〉、〈見諜〉、〈慶典〉、〈省下的一天〉,從日常切換到崩潰,原本恐懼的反而變成依戀所寄。說的不是人生無常,其實是說恐慌症。焦慮再發展下去,成了宿命論,即使你再擅長靠官僚體系玩法脫罪,然而是禍躲不過:〈勝訴在望的被告〉、〈橋的彼岸〉、〈第二次死亡〉。

驀然回首,葛林又乘風凌空,上溯焦慮的根源,偶開天眼覷紅塵,讓世故成人穿越時間,回顧自己原始純真的一面:〈黃色電影〉、〈解釋的暗示〉、〈無邪的心靈〉,揭露感性初萌的脆弱,當初是怎樣被體制踐踏到體無完膚,今天的你我早已忘記了。

本書深入淺出,一個短篇可以挖掘多深?探進一個人的核心,無底洞讓讀者爬不出來。

本書短篇〈里佛先生的機會〉,取材自葛林一九三三年從利物浦搭貨輪赴賴比瑞亞的見聞。葛林遊記《沒有地圖的旅行》〈貨輪啟航〉描述同船胖旅客楊格,「他有一種無法動搖的草根氣質,不愛動感情,有點低俗,但是還算忠厚老實。他很愛喝酒,因為他需要解放,因為等他到了非洲以後,他將面臨繁重工作,因為他愛他的妻子,因為他內心有各種深沉的焦慮。他比其他人有更多喝酒的理由。曾經風光的歲月早已化為他沉甸甸的肉身和肥厚的三重下巴;沒有人可能在看了他第一眼以後,就明白他的沮喪之情是如何地像是在他肚子裡灌了鉛。」楊格酗酒是因為內心嚴重衝突:他有分離焦慮,無論人在布魯塞爾、柏林、華沙,每晚九點一定打電話給太太。像個回到賽場上的老拳擊手,這趟搭船是為了養家重出江湖,被迫非得拿到訂單不可,卻在上船以後才知道行程當中有個目的地爆發了黃熱病。讀者會驚訝,向前是死亡風險,楊格卻無法後退,可見背後的太太比死還可怕。

〈里佛先生的機會〉寫非洲:「幢幢尖頂茅草小屋一路往森林延伸,一個女人拿著火把依序巡過小屋,火光照亮了她老去的臉龐、乾癟下垂的乳房與刺了青的病弱身體。」乍看是單純寫景,但讀者若掌握上述脈絡,就知道這正是里佛太太的形象。在里佛先生眼中陰魂不散,無所不在。

里佛先生這個沒有退路的過河卒子,結合了真人楊格,和葛林的典型受難聖徒男主角。葛林的長篇小說《事物的核心》,寫丈夫看到妻子臥病奄奄一息的老醜模樣,就會激起他的憐憫和責任感,昇華為愛情。「他的妻子不在跟前,給他一種感覺,彷彿屋子裡有一個人正在嘮叨他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使他所愛的人幸福快樂一向是他的責任。」妻子無情碎念,嫌他丟臉、沒用,逼他退休,要他一起搬去南非投靠朋友。她收緊了吊住他頸子的繩圈,呼喚:「你永遠也不會離開我,是嗎?我一個朋友也沒有。」「正是她這種不足為人道的悲傷牢牢地將他束縛住。」

在本書短篇〈地下室〉中,罪惡感的化身就是管家貝恩斯太太。她無情監視著主角男童,男童即使逍遙法外時,也心驚膽跳,在咖啡館「每吃一口、每喝一口薑汁汽水,他都忍不住想,貝恩斯太太要是知道這一餐的事,不知會怎樣。」即使管家太太休假離開,男童也感覺「她不曾離開過;一直和他們在地下室裡,逼得他們喝得更大口、聊得更大聲,伺機吐出更尖刻傷人的話語。」隨時一睜眼都會發現她正在四處雷霆掃蕩,插翅難飛。

幾十年前歐美評論談到葛林,總談他那聞名的天主教罪惡感。但那是煙幕彈。葛林是個間諜。他一輩子都在劈腿。這兩件事都是因為,他被訓練成只能過表裡不一的雙重生活。

葛林最晚從幼年識字起,已經在跟大人諜對諜。葛林在自傳《小說家的人生》的開頭,自述學齡前躲在閣樓偷看偵探小說,以免大人發現他識字。媽媽看穿騙局,也不說破,只給他一本書在火車上看。葛林為了守住秘密,在漫長車程中,都死盯著書上唯一的一張插圖看。讀者會在本書〈地下室〉、〈現實感〉等篇中,目睹母親角色這種沉默的套話、無情的監視。我想葛林那時畢竟是小孩,不知道外頭一般的行情。一般文盲小孩不是把書撕來摺紙飛機,塗鴉破壞,學大人假裝在看書卻把書本倒過來讀,就是馬上扔開了。但幼年的葛林死守圍城,只能汗流浹背久久盯著插圖不放,表現得就像一個忠貞愛國的間諜在受刑求拷問。

是的,本書中的兒童也全是間諜,只有短暫逃離成人監視,才能偏安過上一點小日子,活得像個人樣。在〈破壞者〉、〈見諜〉等篇中,兒童也都在執行秘密行動。〈現實感〉這麼告誡兒童:「特務須牢記假背景,逼供時自保,含部分事實以利查驗。」「沉默也好、說謊也好,閃躲刑詢逼供者、把時間拖過去;等時效消失,都招了也無妨。」這就是葛林童年從跟大人相處當中,用身體學會的生存之道。這是什麼樣的大人?

為什麼葛林要隱瞞識字?他說:「因為我總是察覺每當我做了別人自然而然能做的事情時卻獲得稱讚,而我並不喜歡這種格外恩寵的感覺。」讀者可能覺得,學齡前看偵探小說,那葛林不只是識字而已,邏輯推理發展也超齡,無疑是天才兒童了;但葛林卻自認是學習遲緩,他以為每個人自然而然都會。為什麼他這麼想?他說,他六十幾歲時遇到父母舊識,轉述葛林父母常跟他說,父母教葛林閱讀,費了多大的勁。但幼時葛林覺得父母用的那本識字書太荒謬可笑,偵探小說有趣多了。

六十年後真相大白,葛林的校長父母,為免在滿校同儕面前因笨兒子丟臉,設法搞英才教育,到頭來卻低估了小孩能耐。我想起一則《讀者文摘》笑話,有人每天抱著自家牧羊犬強餵一匙魚肝油以保健康,那狗總死活不從。有天掙扎打翻了湯匙,那狗立馬撲上去舔滿地魚肝油。飼主啼笑皆非,明白了愛犬不是討厭魚肝油,牠是討厭用湯匙餵。父母的方式,並不是孩子要的方式。在葛林的人生裡,這條狗則是一輩子都要半夜等所有人睡了,才摸黑翻牆偷吃魚肝油,為此整天都內疚怕人發現犯罪,追咬自己的尾巴發洩。

父親費了多大力氣教他閱讀,葛林就有多痛恨這種關係。《小說家的人生》繼續說:「我尤其反感父親對我的青睞。我的論點是:一個大男人怎會對小孩學步感到關切呢?為此受稱讚簡直就是一種痛苦--我會馬上爬到就近的桌子底下去。」我想,問題並非大男人不該關心小孩,而是當父母那些格外恩寵的稱讚,是意在誘導小孩更加努力用功、而非真心喜愛小孩時,小孩會察覺不實,察覺父母掩藏的真正情緒:厭煩,嫌教小孩費勁,哄你做父母想要你做的事。

因為,父母覺得閱讀是「別人自然而然能做的事情」。原來「別人」不是跟葛林同年的其他小孩,而是父母。父母理所當然覺得,我看到字就懂它的意思,為什麼我教你要費這麼大的勁,你是不是笨蛋,我生你不如生顆魚蛋。因為在小孩心中,父母就是全世界。於是在白癡父母洗腦之下,天才兒童葛林自然而然就會相信自己學習遲緩。

葛林說,「直到我有了自己的兒女之後,我才明白他對我種種事情所懷的興趣確是真心的。」李安說,每個人心中都有座斷背山,但等到你發現時,它已經過去了。等到你相信你愛的人也愛你時,他已經死了。

自傳接近結尾處,葛林遺憾自己前兩本小說太青澀,有時他仍會想著,但願在寫第二本書《行動名義》前能找到有經驗的指導者,但願史蒂文生還活著,可以指點他。接下來葛林滿懷信心地絮絮叨叨,暢論如何解決妨礙死者指導他的一切困難:列出三個共同熟人,包括葛林的阿姨的朋友,是史蒂文生年輕時的意中人,而且,葛林慎重其事強調,這一對還是在葛林姑婆家認識的;以及葛林家的撞球檯來自史蒂文生家。葛林要證明,既然同為家族一份子,遠在薩摩亞的史蒂文生當然會樂意指導葛林了。讀者看了這一串叔伯姑姨牽拖到太平洋,會詫笑,葛林究竟在想啥,明明不可能的事,他卻舉了一堆證據支持一定行得通。然而葛林嚴肅堅持,史蒂文生給的忠告,必然要比葛林的出版商高明又嚴厲得多。同時抱怨出版商向他蓄意隱匿《行動名義》寫得有多失敗。

我想,在葛林心中,應該要活著,應該要嚴厲鞭策葛林,指導葛林進步的,才不是什麼史蒂文生。史蒂文生只是個替身,本尊是亡父。史蒂文生被葛林無意識拿來用,與其說因為他是個名作家,不如說因為他也死了。就因為父親死了,所以葛林才安全了,才會想要父親輕蔑的鞭策。即使如此,也繞了個大圈子到史蒂文生那裡,避開父親的威脅。

葛林說,小時候常挨父親巴掌,但只記得後來稍大一點時真的被打過一頓,啟發了他的性受虐癖。父親「要我道歉,但我很不情願,因為根本不知道我冒犯了什麼。」逼供的特色,就是刑求者相信間諜知道什麼重大情報,打他是逼他說出來。間諜可能不知道。但無論間諜知不知道,刑求都會繼續。父母打小孩常常是逼供,逼小孩講出其實只有父母自己知道的答案。

葛林的父親是否一味嚴厲?不,他對外人採取「不知者無罪」式的寬容。父親嚴令溫室門要關好,因為他光一株蘭花就現值數千鎊。一次園丁醉後忘記給溫室爐火添柴,結果蘭花凍死,嚴重打擊父親。但哥哥不記得父親提過此事,也沒解雇園丁。

父親對外的形象是開明親和的公眾人物。打小孩巴掌,是父親的秘密生活。每個人都過著雙重生活。即使到了六十七歲,葛林自傳坦承小時候用槌球棍打哥哥的頭,拼命想殺死他(在本書〈破壞者〉中,也有一個家道中落、名字又丟臉的男孩,設法透過實現不可能的壯舉,來克服提都不能提的羞恥。而他的方法可能相當殘暴);坦承被班級霸凌而自殘,從青少年時起就多次自殺、嫖妓、酗酒,主動報名應徵替納粹做宣傳。即使如此直言無諱,葛林都無法拿定主意戳破父母光鮮謊言:「我認為我父母是非常相愛的佳偶;」但是「任何一宗婚姻幸福到何地步則是另外一回事,外人不得而知。」但小孩有可能是外人,對於父母是否婚姻幸福不得而知嗎?實話來了,葛林開始為婚姻不幸辯解:「兒女、經濟壓力、諸多不足為外人道的事情都可以毀了幸福,因此愛情也一樣會為此而毀。」一口氣坦白了毀滅,見到自己剛寫了什麼,葛林馬上封口:「但我認為他們的愛情挨過了六個兒女以及大小操心事情的壓力考驗。」葛林確實相信。他一直局限在童年所見,這重封閉,在童年保護了他的心智,在成年隔絕了他的連結。

謊言是真相的影子。我相信〈破壞者〉實際是把現實中成人和小孩的作為顛倒過來,成人為了自己的方便,可以肆無忌憚對小孩內在作出什麼樣的破壞。小說中的房子,就是整個人格自我。葛林最精彩的隱喻是,即使內部已經完全被掏空、再也無法住人;卻還維持著外在那一層薄薄的正常表象支撐著,外人看著彷彿一切如故。令人悲痛,有多少小孩就是這樣表面OK地長大,日後一聲不響地崩潰。別人還百思不解,說是事前毫無預兆,事情無法解釋。

如果葛林父母費勁教小孩識字讀書,證明了愛小孩;那麼對負起責任的厭煩,也註定了無法喜歡小孩。「我愛你,但我不喜歡你。」只有責任,只有忠貞,只有枷鎖,壓垮了任何一點欣賞或好奇。這種情緒瀰漫了葛林多部小說的男女關係。台灣的教育媽媽,渴望打造完美兒女,到頭來他們也可能很有成就,也嫁得不錯娶得不錯。但是他們總不知何謂親密,真遇上了就恐懼萬分,逃命都來不及。

《事物的核心》說:「愛本是一種想了解別人的慾望,然而因為不斷失敗,這種願望很快就消逝了。愛或者也隨之死去,或者變成了痛苦的情誼,變成忠貞、憐憫......」

七年後,《沉靜的美國人》回應:「不如我們都不要費心企圖了解別人,接受沒有哪個人能了解另一個人的事實,無論是丈夫與妻子、男人與情婦、父母與孩子,都不可能互相了解。」就像陳奕迅唱的哪首歌。淡泊的絕望,底下藏著憤怒、無助、心碎的暗湧。

如果葛林活著上TED演講,這本書就會是他的TED演講,飛快展示太多動人畫面,精采壓縮成極短,令人目不暇給。所以,誠願讀者不要翻得太快。葛林看似很老,其實很近。與他的書相處,我感覺他像鄭捷,像《絕歌》作者神戶兒童殺傷事件的加害人少年A,像我,像身邊的朋友,無法做自己,這種本能很早就被剝奪了。原是美麗的,後來卻被定義為猥褻的。無可言說的痛苦,唯有帶著一絲柔情時,才能流露出來。而只要沿著那一絲柔情走,誰都能在迷宮重牆中找到什麼。

 


 

目次

短篇全集 I
【二十一個故事】
1. 破壞者 1954
2. 特殊任務 1954
3. 黃色電影 1954
4. 解釋的暗示 1948
5. 棋逢對手 1941
6. 工作中的男人 1940
7. 唉,可憐的馬凌 1940
8. 勝訴在望的被告 1939
9. 艾吉維路旁的小地方 1939
10. 橋的彼岸 1938
11. 鄉間的兜風記 1937
12. 無邪的心靈 1937
13. 地下室 1936
14. 里佛先生的機會 1936
15. 兄弟 1936
16. 慶典 1936
17. 省下的一天 1935
18. 見諜 1930
19. 鐵證如山 1930
20. 第二次死亡 1929
21. 派對的結局 1929

【現實感】
1. 花園底下
2. 拜訪莫罕
3. 奇鄉之夢
4. 林中的發現

書摘/試閱

黃色電影
 
「別人都玩得很開心,」卡特太太說道。
「喏,」她的丈夫應道,「我們參觀了⋯⋯」
「臥佛、翡翠佛、水上市場,」卡特太太說道。「我們吃晚餐,然後回去睡覺。」
「我們昨晚去了夏娃小館⋯⋯」
「要不是有我跟著,」卡特太太說,「你早就去了⋯⋯你懂我的意思,就那些特殊景點。」
這是真的,卡特心想,一邊從咖啡杯上方打量他的妻子:她的金屬手環配合她手中咖啡匙的動作叮噹作響。她這年紀,心滿意足的女人正是最美的階段,但她不滿的皺紋卻已然形成。他望著她的頸子,想起給火雞解繩是何等麻煩的事。這究竟是我的錯,他暗忖,還是她的——或者,這根本是她與生俱來的問題,某種腺體分泌不足的缺陷、某種遺傳而來的特質?悲哀的是,少不經事者往往把性冷感的跡象錯認為某種別具一格。
「你答應我要一起抽鴉片的,」卡特太太說道。
「不是在這裡,親愛的。是西貢。在這可不成。」
「你真是循規蹈矩啊。」
「這裡恐怕只能在苦力聚集、最髒亂的地方抽。妳去就太招搖了,人人盯著妳看。」他打出王牌。「而且到處是蟑螂。」
「要不是有丈夫在身邊,他們一定會帶我去很多那種景點。」
他懷抱希望試探道,「日本脫衣舞秀⋯⋯」但這她聽多了。「穿著奶罩的醜女人,」她說。他愈發不耐。他想起自己為了安撫良心,花了這些錢帶著妻子同行——他太常獨自離家在外了。但,沒有比一個撩不起情慾的女人還要無趣的伴侶了。他試著冷靜地喝咖啡,心裡卻想一口咬下杯緣。
「你的咖啡灑了,」卡特太太說道。
「對不起。」他猛然起身,說道,「好。我去安排一下。等我。」他隔著桌子傾身向前。「妳可別嚇壞了,」他說,「妳自找的。」
「嚇壞的那個通常不是我吧,」卡特太太皮笑肉不笑地說道。
卡特走出旅館,朝新路走去。一個男孩緊跟上他的腳步,問道,「年輕女孩?」
「我有自己的女人,」卡特陰沈地說道。
「男孩呢?」
「不必,謝了。」
「法國電影?」
卡特停下腳步。「多少錢?」
他們站在黯淡的街角討價還價了好一會。計程車資、導遊費、電影錢加起來要將近八磅,不過卡特以為值得,只要能堵了她那張不停要求「景點」的嘴就好。他回頭去接卡特太太。
車子駛了好一段路,終於停在運河上的小橋旁,一條暗巷飄散著不明氣味。導遊說,「跟我來。」
卡特太太抓住卡特的手臂。「安全嗎?」她問。
「我怎麼知道?」他應道,她的手讓他渾身一怔。
他們摸黑走了五十碼,在一道竹籬笆前停下來。導遊敲了好幾下門。一行人入內,迎面是一個小小的泥土地庭院與一幢小木屋,漆黑的蚊帳內疑有拱著背的人影幢幢。主人領著他們進入通風不良的小房間,裡頭擺著兩張椅子與泰王玉照,電視螢幕約莫對開書的大小。
第一部片子非常沒看頭,講一個上了年紀的男人在兩個金髮按摩師的手中反老回春。由片中女子的髮型判斷,影片應該拍攝於二〇年代末期。卡特與妻子尷尬地靜坐著,任由影片飛轉、直至喀嚓一聲停下。
「片子拍得不怎麼樣,」卡特說道,儼然行家。
「所以說,這就是人家說的黃色電影,」卡特太太說道。「難看又無聊。」
第二部影片開始了。
這部幾乎沒有劇情。一個年輕男子——臉孔讓頂彼時流行的軟帽遮去大半——在街上搭上一個女孩(她頭上的鐘形帽像個餐盤罩似地吞噬了她),跟著她回到她房間。兩名演員都很年輕,畫面洋溢著某種魅力與刺激。女孩脫下帽子時,卡特心想,我認得那張臉,埋藏了超過四分之一世紀的記憶隨之蠢蠢欲動。電話上的娃娃、雙人床上方那張當時流行的女郎海報。女孩脫了衣服,整齊地疊成一落。她俯身調整被褥,裸身讓攝影機鏡頭與年輕男子一覽無遺,但男子的臉始終避開鏡頭。接著,她協助男子脫衣。至此他終於想起來了——那輕挑戲鬧的態度與男子肩上那顆確鑿的胎記。
卡特太太挪了挪椅子上的身軀。「我想知道他們怎麼找到這些演員的,」她嘶啞地說道。
「妓女,」他說。「會不會有點太粗俗了?要不要走了?」他慫恿她,一邊等著男子回過頭來。女孩跪在床上攔腰摟住年輕男子——她應該不超過二十歲。不,他算了算,二十一歲。
「就看下去吧,」卡特太太說道,「錢都付了。」她把一隻乾熱的手放在他大腿上。
「我覺得我們可以找到更好的地方。」
「不。」
男子仰躺在床上,女孩起身片刻。男子彷彿純屬意外似地望了一眼攝影機。卡特太太放在他腿上的手猛一抖。「我的老天,」她說,「是你。」
「是以前的我,」卡特說道,「三十年前的我。」女孩再次爬回床上。
「太噁心了,」卡特太太應道。
「我倒不記得有多噁心,」卡特應道。
「你事後應該得意地四處張揚吧,你倆都是。」
「不,我甚至沒看過。」
「那你為什麼要拍?我都不敢看你了,這太可恥了。」
「我剛剛叫妳走啊!」
「你有拿到酬勞嗎?」
「他們有付錢給她,五十磅。她亟需這筆錢。」
「所以你是去做白工討開心的?」
「是的。」
「我當初要是知道,絕不會嫁你。絕不。」
「那是這之後很久的事。」
「你還是沒說為什麼。你甚至連個藉口都沒有嗎?」她停了下來。他知道她看得入神,傾身向前,被捲入超過四分之一世紀前的那個高潮的熱火中。
卡特說道,「這是我唯一能幫助她的方式。她從沒演過這種片子,需要朋友。」
「朋友,」卡特太太說道。
「我愛她。」
「你怎麼可能愛個妓女。」
「噢,當然可以。相信我,當然可以。」
「你還得排隊才能上她,對吧。」
「妳話說得太難聽了,」卡特說。
「她後來呢?」
「不見了。她們總是就這麼不見了。」
女孩探身越過男子,開了燈。影片到此結束。「下星期會有新片到,」暹羅男子深深一鞠躬,說道。他們跟著導遊穿過暗巷回到計程車上。
在計程車上,卡特太太說道,「她叫什麼名字?」
「不記得了。」說謊是最容易的路。
車子轉入新路,她再次打破苦澀的沈默。「你怎麼可以淪落到⋯⋯這實在太墮落了。要是讓你生意上的朋友認出來了呢?」
「沒人會承認看過這種片子。總之,我當時也不是做生意的。」
「你從來沒擔心過?」
「三十年來連一次都沒想過。」
「你當時認識她多久?」
「差不多十二個月吧。」
「她現在要還活著,模樣一定糟透了。畢竟她當年就只能算長相普通。」
「我覺得她很漂亮,」卡特說。
他們在沈默中上樓。他直接走進浴室,鎖上門。蚊子群聚在電燈與大水罐四周。他褪去衣物,偶然瞥見小鏡中的自己:三十年的歲月毫不留情,他感受到自己的臃腫與已入中年。他暗想:求求你,老天,讓她死了吧,拜託讓她死了吧。等我走出浴室,她又要再次開始侮辱我。
但當他回到房裡,卡特太太卻站在鏡前,半裸著身子。她削瘦光禿的雙腿令他想起等待魚兒上鉤的蒼鷺。她上前摟住他:一只金屬手環輕敲他的肩膀。她說,「我都忘了你以前有多好看。」
「很抱歉,人總會變。」
「我不是這意思。我喜歡現在的你。」
她渾身燥熱,慾望一發難熄。「來吧,」她說,「來吧,」然後嘶吼得有如一隻憤怒受傷的鳥兒。事後,她開口道,「好多年沒有過了,」接著躺在他身邊興奮地喋喋不休半小時之久。卡特靜躺在黑暗的沈默中,感到孤獨與內疚。他感覺自己那晚背叛了他唯一愛過的女人。
 
一九五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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