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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為什麽(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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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為什麽(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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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離婚為什么》是一本法律專業人士寫給普通人看的大眾法律讀物,
也是一本法律人士寫的婚姻生活指南,更是一本成年人士寫的家庭生活報
告。
作者王學堂所著的通過20年的法學生涯、12年的法院司法經歷以及3年
的公職律師感悟,將離婚中常見的情感、子女、財產之爭用淋漓盡致地表
達、描述,并輔助案例以具體化、形象化、生動化。
《離婚為什么》語言詼諧幽默,心酸的離婚故事在作者筆下屢屢呈現
出生命的亮色,給人以希望與勇氣,給人生以啟迪。

作者簡介

王學堂,男,1972年2月生,漢族,山東青州人,1995年畢業于西北政法學院。歷任山東青州法院、廣東佛山禪城法院法官。現供職于禪城政府法制辦,中國法學會會員,公職律師。

開設有知名博客“法律學堂”,有法治評論見諸《檢察日報》《南方都市報》《佛山日報》等,著有《無法不談:一個法律人的行與思》(海洋出版社,2009年6月)。

名人/編輯推薦

《離婚為什么》是未婚者的人生羅盤,已婚者的幸福寶典,離婚者的法律指南。
作者王學堂所著的通過20年的法學生涯、12年的法院司法經歷以及3年的公職律師感悟,將離婚中常見的情感、子女、財產之爭用淋漓盡致地表達、描述,并輔助案例以具體化、形象化、生動化。

陪你一同落淚
“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安娜·卡

妮娜》)
我在大學期間專業學習法律,自然學過“婚姻法”這門課程。這門課
程相對簡單,似乎也沒有高深莫測的法律用語,自然很輕松地就考試過關
了。
但一個二十多歲、沒談過戀愛更沒有婚姻經歷的“青蔥”少年到底對
婚姻生活理解多少呢?估計不說您也能猜到。
我大學畢業後被分到法院工作,初任法官時接手了一起簡單的離婚案
件。庭審中,女方當事人問:“大兄弟,你結婚了嗎?”“你知道婚姻的

問嗎?”兩句話,嚇得我落荒而逃,只得申請庭長易人。這事過去十六年
了,但每當遇到離婚案件,我總想起這件事。沒有婚姻經歷,你有什么資
格去審理、去裁判這種案件呢?
延安五老之一、我國法學的先驅者董必武曾說,法是人搞的,沒有什
么神秘,但法是科學。為什么法律規定23歲以上的成年人才能當審判員,
其他干部并沒有這樣的年齡限制呢?就是由于當審判員,要懂得些法學知
識,還要懂得些人情物理。做審判工作,只懂得法,不懂人情物理,法學
博士也不一定能搞好審判工作。”
今天的我,結婚生子十多年了,從事著一份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有一
天我驚奇地發現,日常生活中與我談及法律問題或向我咨詢的,80%都是
婚姻家庭問題。這絕不只是我個人的感受,身邊多位從事法律工作的人都
有同感。
我深知,對大多數中國人來說,離婚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你要考慮
很多因素。從文本的法律到實際的婚姻生活,非有多年生活閱歷者不能掌
握。
不止一個朋友問我,為什么不寫本有關離婚的書呢?問話的他們或者
是機關干部,或者是企業家,有大學教授,也有文化層次較低的人,有男
更有女。他們都盼望有那么一本既有點法律理論,又不乏生活閱歷的婚姻
(特別是離婚)指南書。
盡管市面上關于離婚的書業已林林總總(寫作過程中我參閱了不下
40本),但似乎總有遺珠之憾,或理論太強,或以創作故事為主。這樣的
書當然可以讀,但于正處在離婚過程中的當事人有多大作用是要打個問號
的。
不惟如此,就我所見,有些書中相當多的解答竟然在起反作用(我在
後面不可避免地會提及,如分居2年會自動離婚、離婚判決書要換離婚證
等)。盡管上述非專業問答在我們法律專業人士看來是很可笑的,但現實
生活中諸如此類以訛傳訛的答案并不乏見,甚至有些教條式理解也發生在
我們這些專業人士身上。放寬視野,這也正是我國現有法律素質和普法水
平的真實反映。
那么,我能寫出他們(也包括讀者朋友)心目中的那樣一本書嗎?盡
管我是個自負的人,盡管我自認為對婚姻法律有一定的研究,但婚姻是門
大學問,是普通如我者力所不逮的。因為人生往往不是按照自己的設計來
運行的,你想象的那個人不一定能成為你的愛人。離婚亦差不多,生活并
不按我們的想象來運行。
由于職業原因,我在日常生活中接觸的婚姻大都是不幸福的(幸福的
還用求助于法律?):同居期間被騙財騙色的,倉促結合感情不合的,婚姻
期間情感出軌的,家庭暴力的,子女不孝阻擋婚姻自主的。作為弱勢群體
的他們希望得到法律的幫助,因為法律是公正的。可是,作為法律人,我
卻往往不能給出他們有效的救濟途徑。
這當然不只是我個人的能力有限,更多是因為法律的局限性,法律不
是萬能的。很多處于弱勢的婦女經常向我抱怨,政府(公權力)、法律如
何不作為,如何不能有效維護她們的權利。其實,她們有所不知的是,公
權力確實有時愛莫能助。
情感是很私人的事,愛就愛了,恨亦如此。婚姻家庭案件都發生在家
庭(房屋)內部,所謂“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西方有法諺,公權
力不能侵入床笫之私。在兩夫妻休息的臥室里,中間不能橫躺著一個第三
者,這個人尤其不能是政府(公權力)。
婚姻生活就像你的鞋子,舒服與否只有你自己知道。在婚姻案件中,
必須考慮很多因素,作為法律人能幫助你的除了離婚(可能有時分多點財
產)以外,其他能夠做到的很少,如想讓怨偶變成恩愛和美的夫妻,可能
難于上青天。
盡管我們現在講依法治國,但法律的力量到底又有多大呢?有時從個
案看來,法律很無奈。我們經常講“依法辦”,但那些話其實都是空話,
都是騙人話。舉個簡單的例子:面對變心的丈夫,妻子怎么樣去“依法”

丈夫有了外遇,昔貧賤今富貴的妻子自然不想離婚成全“奸夫與淫婦”。
怎么辦?沒有好的辦法。如果“依法辦”,那華山自古路一條,只有離婚

可是,這倒正好便宜了那對“奸夫”與“淫婦”。
我們的社會還沒有為弱勢群體提供充分的保障,我們的法律在實施中
還有這樣那樣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我們每個人都沒有救世主那樣的能量。
但只要我們努力過,這就足夠了。
本書的寫作就是緣起于此。
現代社會,由于生活節奏加快,公民自我意識、權利意識和隱私觀念
的膨脹,人和人之間的實際交際范圍事實上在變小。特別是在外來人口較
多的大都市,已經開始從傳統的熟人社會轉化為陌生人社會。時下的人們
把自己囿于小小的家庭,家庭是公民私有權利的“城堡”。于是人的交際
范圍正是以這種“鋼筋水泥”壘成的城堡為界限,出現了所謂交際圈子的
“極遠化”(以網絡交友為代表)和“極近化”(以三人家庭為代表)趨勢。
這導致一些在熟人社會中的,許多既有的、行之有效地調整人際關系
的方式(如居委會老大媽深人家庭調解糾紛、以家長制為主的議事機制)
成為明日黃花,已經不再起作用,或者說不再起主要作用。
你在熟人社會敢有“小三”嗎?不可能!因為我們中國人講面子,你
給我面子,我才給你面子。而面子,直接影響到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影響
到我們的社會生活。原來包二奶是要受大家“戳脊梁骨”的,而今天成了
成功男人的標志。在以前,居住小區內來了陌生人,別人都會進行盤問,
甄別你是好人還是壞人後才讓進,而現在大家普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
一事不如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再如,原來人人都關心別人隱私,你如果重
婚,人人都會舉報你,而今許多高檔小區內這種現象并不少見,大家都成
了“打醬油的”,熟視無睹,視若未見,見而避之。
由于生存壓力,人在職場中更多地表現出“偽善”的一面,人們更多
表現的是“謙謙君子”或“溫馨可人”的男女形象。但人的承受力是有限
度的,在不能有效排解的前提下,卸下“職業偽裝”外套的都市男女極容
易將家庭當做壓力排泄的場所,于是家庭暴力也成為矛盾的易發地。.在
“干柴”一遇“烈火”時,就會發生“爆炸”。離婚成為許多人不可選擇

武器!
也正是由于人際交往的半徑過度狹小,使納入婚姻家庭引發犯罪視野
的“被害對象”除了親人還是親人。因為一般人都對外人有防范之心,使
犯罪難度加大;而親人之間緣于血緣、親情以及居住所形成的信任和便利
直接導致了弒親的既遂!再沒有比這種對親情的反報復讓我們更痛心的事
了!
深究原因,許多慘劇就是由于溝通不力造成的。這個社會不缺少說話
的人,但缺少能夠傾聽你說話的人。人人都想說,而不想聽。昔日的居委
會大媽起到傾聽者、心理撫慰者的作用,可惜現在她們也在忙,沒有時間
聽你把話說完;而律師則往往把談話時間長短與收費多少來聯系;忙于結
案的法官更是無空閑聽你的家長里短。
我們這些法律人,最無益的是空談法律,有時陪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聊
天、掉眼淚可能比法律更管用一些。央視《藝術人生》主持人朱軍訪談一
直單身的演員王志文:“40了怎么還不結婚?”王志文說:“沒遇到合適
的。”朱軍問:“你到底想找個什么樣的女孩?”王志文想了想,很認真

說:“就想找個能隨時隨地聊天的。”“這還不容易?”朱軍笑了。“不

易。”王志文說:“比如你半夜里想到什么了,你叫她,她就會說:幾點
了?多困啊,明天再說吧。你立刻就沒有興趣了。有些話,有些時候,對
有些人,你想一想,就不想說了。找到一個你想跟她說,能跟她說的人,
不容易。”
是的,我們能夠體會那種深深的難以言說的滋味,找一個能隨時隨地
聊天的人在今天真的很難,盡管我們手機中的聯系人成百上千。
就我看來,現代婚姻案件中的自認為受了委屈的女方(男方),向別
人傾訴一下自己心中的委屈,真的是非常有必要的。
關于婚戀,已經有太多的人說了太多的話。盡管汗牛充棟,盡管苦口
婆心,盡管有身邊許多人在給我們作參照物,但該出的問題依然出,該痛
苦的仍然還要痛苦,該走彎路的仍然要經受曲折。
因為婚戀與情感,不是一門科學,不可能按照既有程序來設定。在這
個意義上,盡管這是本專門寫離婚的書,但你認真仔細地閱讀了,可能對
打離婚官司仍然不會有太大的幫助。這是我必須要提醒您的!
既然如此,浪費你的時間和金錢閱讀有什么用呢?
用處當然還是有一點的。在我看來,我們的生活不是不能存在矛盾,
不是不存在糾紛,而是要有一種化解矛盾和糾紛的機制。夫妻生活中“勺
子總會碰鍋沿”,矛盾發生後要有合理的處理機制,例如夫妻之間的互諒
互讓,大一點的糾紛有人給我們調解,調解不成就去法院,而不能動輒以
暴力、以殺人為解決手段。
《孫子兵法》有言:“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
兵,善之善者也。”通過閱讀本書,你可以避免離婚退而其次是離婚訴訟

這是我最想做到的。
更重要的是,通過閱讀,你會知道你的經歷并非個案,這也許能舒緩
你的不安和焦慮情緒。
但必須要明確一個觀點:法律是有局限性的。知道和承認這一點,我
用了20年時間(今年也是我學習法律20周年)。但這一點對你我他,對
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都很重要。
我愿意用自己的所長(當然也就是法律知識),還有一點人生閱歷來
幫助正困惑地走在婚姻道路上的你。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不易。
愿天下人都幸福。
如果您不幸福,就讓我傾聽你的訴說,哪怕陪你一同落淚。
是為前言。
二?一一年春節假期

目次

陪你一同落淚(代序)
離婚說明書
離婚訴訟流程圖
法說婚與姻
婚姻法是離婚法嗎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婚姻如同開公司
婚姻與正義無關
離婚是私事嗎
離婚要聽孩子的話嗎
不喜歡咨詢
離婚請不請律師
“捉奸”是一種惡
膠著情與感
離婚的理由
好人不離婚
不勸你離婚
忠誠協議有用嗎
悲歡離與合
離婚不是罪
離婚去民政還是去法院
先提離婚會吃虧嗎
離婚訴狀自己寫
離婚案要公開審嗎
離婚需多長時間
離婚要花多少錢
外地人在哪兒離婚
懷孕期間能離婚嗎
法官敢判離婚嗎
第二次一定判離嗎
床頭吵床尾好嗎
打離婚要注意安全
需要給法官送禮嗎
媳婦跑了怨誰
一方不到庭能離嗎
一方在監獄能離嗎
離婚案能撤訴嗎
判不離要上訴嗎
分居滿二年自動離婚嗎
結婚證、離婚證、戶口本
情系子與親
孩子的DNA
孩子該姓什么
一言難盡探視權
紛爭財與人
離婚中的財產戰爭
軍功章有你的一半嗎
夫妻可互查財產嗎
房子啊,房子
彩禮該怎么處理
小三無罪!小三有理?
不誠信賺便宜嗎
一人借款夫妻還嗎
你傷害了我,一笑而過
同居如何分手
微笑度過每一天(代後記)

書摘/試閱

婚姻法是離婚法嗎
可以對婚姻立法,但婚姻立法解決不了所有婚姻問題。
法律不外乎人情,人情便是社會常識。一個法律問題,都是人事問
題,都是關于人干的事體的問題。所謂柴、米、油、鹽、醬、醋、茶開門
七件事,所謂吸煙、吃飯、飲酒的問題,所謂住房、耕田的問題,買賣、
借貸的問題,結婚、生小孩的問題,死亡分配財產的問題,罵人、打人、
殺傷人的問題,偷雞、摸鴨子的問題,大至國家大事,小至孩童爭吵,都
是人干的事情。
這是法學大家燕樹棠先生說的。
婚姻亦是如此。
婚姻是人類永恒的主題。婚姻中有說不完的是非,道不盡的恩怨。許
多人從婚姻中享受到了幸福,也有不少人被婚姻折磨得死去活來。婚姻給
不少人增添了奮斗的力量,使他們的人生成功;也有不少人的事業毀于婚
姻,葬送在男女之情上。
男女雙方情投意合、相敬相親,同舟共濟、皓首偕老,“在天愿作比
翼鳥,在地愿為連理枝”,是千百年來人們對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美好憧憬
和理想。因為恩愛和睦、幸福美滿的家庭,是人生旅途的溫馨驛站,是事
業興旺的堅強後盾和力量源泉。
但是,處于偉大的社會變革中的婚姻家庭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
新情況、新問題,甚至是一些困惑和煩惱,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
義的負面影響侵蝕著人們的思想,“包二奶”、婚外情等現象屢見不鮮…

在這個喜歡成名成家的社會里,我們發現人人都說婚姻是門學問,可
是卻從來沒有人敢稱自己為婚姻導師。因為婚姻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更
因為幸福的婚姻生活是不可復制的。
婚姻是兩個人的奮斗,婚姻似乎與戰爭有不解之緣。
從古羅馬的斯巴達克斯年代開始,每當戰爭和革命的硝煙散盡,人們
渴望娶妻生子的愿望便油然而生。
1949年新中國的成立,意味著我國多年戰爭時代的結束。城鄉內外
各類娶妻、休妻、退婚、再嫁等婚姻案件急劇增加,人民政府迫切需要制
定一部新的婚姻法來規范。
而起草這部婚姻法典的重任就落在了曾經犯過“左”傾冒險主義路線
錯誤的王明身上。
王明時任政務院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就是
為中央人民政府起草各種法律和法規。王明是屬于學院派的理論家,做事
之前,先得引經據典,他要求法制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必須很快熟悉這一方
面的馬列論著;同時,一條一條地審理中共在戰爭年代制定過的有關婚姻
的法規和條例。這些都成為王明起草新中國婚姻法的基礎。同時,也充分
借鑒了蘇聯、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的婚姻法資料。他還自己親自翻譯了
《蘇聯婚姻、家庭和監護法典》。那一代人對法律的執著精神讓我們今天

來都動容!但,那是很久遠的事了!
1950年4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會議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員
會向會議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并作了“草案”起草
經過和起草理由的報告。會議通過了這部8章27條的《婚姻法》。毛澤東隨
即發布中央政府主席令,《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在全國實行。
歷經41稿,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誕生了!
毛澤東當時講了一段非常經典的話:“婚姻法是關系到千家萬戶、男
女老少的切身利益,其普遍性僅次于憲法的國家根本大法之一。”
從那一天起,這部《婚姻法》在中國使用了30年,到1980年才開始
修改。無論是1980年9月10日的修改、還是2001年4月28日的修改,
《婚姻法》的基本內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和子
女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并無大的變化!
故有海外評論家稱,這是毛澤東時代惟一的一部貨真價實的法律。
我們應該記住王明對新中國法律事業的貢獻,而不能因人廢事。
1950年《婚姻法》實施了,需要在全民中廣泛普及。當然最好的方
式就是找個“形象代言人”。這個代言人不是明星大腕,也不是高官貴婦

廣東一個和木頭人成婚的農家姑娘江秀清成了最佳人選。
1951年,中南區土地改革展覽會總館在番禺市橋三八市場展出。其
中有貧農江清秀被迫嫁“木頭夫婿”的實物,打動了參觀者的心。連鄉地
主婆林金意的兒子蘇尚美,在7歲的時候就死了。可是林金意卻偏偏要說
她兒子成了“仙”,并自稱“仙姑”,做了一個代表她兒子的木頭人,脅

水歷村的一個17歲農民姑娘江清秀嫁給木頭人做妾。可憐江清秀在她家,
白天粗重勞動,晚上伴著木頭人睡覺。好不容易熬過了7年。民間說,江
清秀被迫“嫁鬼”,做了“鬼娘子”。共產黨來了,她同貧苦大眾一樣得

了解放,自由戀愛,建立起幸福的新家庭。這正說明了“舊社會把人變成
鬼,新社會使鬼變成了人。”
盡管《婚姻法》只有短短51個法條,與那些動輒300多個條文的重
要法律相比容量差很多,盡管當下中國婚姻法學值得一看的教材少之又
少,但現實生活中,婚姻關系確實是個難題。
對婚姻法,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奇特的現象,那就是:案件之多、民眾
之關心與法學研究之不足、法律條文規定之粗疏并存,這導致現實中離婚
案件絕少錯案,因為“感情確已破裂”是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
第一部婚姻法一用就是30年。
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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