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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工作2012年度報告(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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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工作2012年度報告(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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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工作2012年度報告》是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工作2012年度報告,報告主要面向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全國各類職業院校和職業院校學生的實習單位。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工作2012年度報告》由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現狀、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環境因素、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風險管控、統保示范項目概述、統保示范項目運行現狀、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案例匯編、統保示范項目展望等七部分構成,針對統保示范項目推行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學生實習風險、學生實習安全管理漏洞,客觀分析了學生實習過程中的風險因素、傷亡事故致因,詳細闡述了如何進行學生實習安全風險管控、統保示范項目的運行情況及統保示范項目作為學生實習安全抓手的重要性。

目次

第1章 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現狀
1.1 學生實習安全總體狀況
1.1.1 學生實習安全基本需求
1.1.2 學生實習單位分布狀況
1.1.3 學生實習安全管理現狀
1.2 學生實習安全風險分析
1.2.1 學生實習安全主要風險因素
1.2.2 學生實習風險差異性
1.3 學生實習安全事故統計分析
1.3.1 學生實習安全事故發生場所分布
1.3.2 學生實習安全事故類型與致因分析

第2章 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環境因素
2.1 學生實習安全政策性指導
2.1.1 政府政策的主導作用
2.1.2 相關政策的制定與實施
2.2 當前法律環境與影響
2.2.1 現行法律關于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保障的適用性
2.2.2 教育部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2.3 社會經濟發展環境影響
2.3.1 國際經濟形勢變化影響學生實習安全保障
2.3.2 我國經濟發展階段主導學生實習安全保障
2.3.3 安全生產環境決定學生實習安全保障
2.4 教育事業發展與影響
2.4.1 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與影響
2.4.2 教育政策調整及影響

第3章 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風險管控
3.1 學生實習安全風險觀念的層次差異
3.2 學生實習組織管理
3.2.1 學生實習組織管理形式
3.2.2 學生實習組織管理的安全情況
3.3 學生實習安全教育與事故預防管理
3.3.1 學生實習的安全教育
3.3.2 事故預防與應急管理措施

第4章 統保示范項目概述
4.1 統保示范項目產生過程
4.2 統保示范項目優勢
4.2.1 保障范圍
4.2.2 保障范圍的部分除外責任
4.2.3 責任限額
4.2.4 保險費率
4.2.5 保費優惠制度
4.2.6 賠償方式
4.2.7 賠償額度
4.2.8 賠償機制
4.3 統保示范項目的公益性
4.4 統保示范項目的功能
4.4.1 統保示范項目的風險轉移及保障功能
4.4.2 統保示范項目的預防功能

第5章 統保示范項目運行現狀
5.1 統保示范項目的實施
5.1.1 政策指引與政府推動
5.1.2 市場化運作
5.2 統保示范項目成效
5.2.1 項目初具規模
5.2.2 賠償機制優勢盡顯
5.3 部分地區、學校統保示范項目工作

第6章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案例匯編
案例一 學生實習下班后外出時發生交通事故死亡
案例二 學生實習期間發生意外交通事故死亡
案例三 學生在實習單位宿舍意外受傷
案例四 學生實習工作中意外事故受傷死亡
案例五 學生實習下班后在宿舍遭受暴力傷害
案例六 學生在學校宿舍內意外受傷
案例七 學生實習工作中意外受傷
案例八 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死亡
案例九 實習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駕駛員逃逸
案例十 非實習學年風險不容小覷,全體投保保障全
案例十一 實習學生在租住房內煤氣中毒死亡

第7章 統保示范項目展望
7.1 統保示范項目工作進展分析
7.2 統保示范項目的優化

附錄1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有關文件匯編
1.《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通知》教職成【2009】13號
2.《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2】13號
3.《關于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通知)的通知》教職成司函【2012】63號
4.《關于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有關保障額度和保險費率等事項的補充通知》教職成司函【2012】140號

附錄2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大事記

附錄3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媒體報道匯編
1.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產品競爭性談判公告
2. 全國職校實習責任險統保示范項目通過審議——讓投保方理賠有更多發言權
3. 職校生實習責任險競爭性談判開啟
4. 國家建立職校生實習責任險制度
5. 職校學生實習責任險統保示范項目簽約
6. 校長是學生實習安全和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7. 教育部按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推出統保示范項目
8. 新疆實習學生煤氣中毒事故獲快速理賠

附錄4 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合同模板
1. 職業院校與實習單位簽訂的校企合作協議
2. 職業院校與實習單位簽訂的實習基地協議
3. 職業院校、實習單位與學生簽訂的單次三方實習協議

附錄5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文件索引

附錄6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媒體報道索引

附錄7 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工作2012年度報告圖表索引

書摘/試閱

第4章統保示范項目概述
4.1統保示范項目產生過程
保險是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建立專門用途的資金,并對投保人負有法律或者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或者給付責任的一種經濟保障制度。涉及學生實習領域的保險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社會保險主要指社會醫療保險,僅承擔事故治療費用,由于其報銷范圍有限,報銷額度、比例低,不能滿足實習學生傷亡后的賠付要求;商業保險主要包括由職業院校或實習單位投保的實習責任保險及由學生個人自愿投保的意外險。意外險的賠款受益人是學生,不能轉移院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風險。
據學生實習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學生在實習工作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院校或實習單位都有不可推卸的教育、管理方面的責任。實習責任保險正是以職業院校或實習單位作為投保人,向保險人繳納保費,當實習學生發生傷亡事故,職業院校或實習單位負有經濟賠償責任時,保險人進行補償的一種經濟保障制度。
教育部在總結試行的原中等職業學校實習責任保險基礎上,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專門召開會議,啟動新保險產品的研發工作,并委托英碩(北京)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碩)與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泰)成立聯合工作組,共同設計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產品。產品提交后,教育部組織全國各地60多位專家組成監管組對其進行論證,以投票方式審議、表決通過。
2011年9月,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公開發布《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秉承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全國保費收入前20名的財產保險總公司采購,全國專家監管組全程參與,兩輪競爭性談判后擇優選擇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6家保險公司組成保險共保體承保統保示范項目。
2012年2月,教育部舉行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簽約儀式。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門領導,英碩與江泰聯合工作組領導,統保示范項目共保體6家保險公司負責人參加了簽約儀式。教育部魯昕副部長、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周延禮副主席發表講話。簽約儀式上簽署了在全國范圍內正式推行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相關協議。中國保險報、中國教育報等新聞媒體對簽約儀式作了新聞報道。
2012年5月以來,教育部辦公廳及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對實施統保示范項目連續下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通知》、《關于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通知)的通知》、《關于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有關保障額度和保險費率等事項的補充通知》3個文件,明確統保示范項目是“具有‘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公益性保險產品”,各省、區、市教育廳要“成立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相關領導機構,具體負責實施統保示范項目工作,及時將文件轉發到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職業院校”。“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工作目標和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組織好‘統保示范項目’的相關投保工作,爭取投保率達到50010以上”。“職業院校校長是學生實習安全和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實施‘統保示范項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2統保示范項目優勢
統保示范項目實施前,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市場保險產品的供給主體主要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主要有英碩(北京)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市場產品主要是部分省市自行推動的實習責任保險產品及2009年三部委文件下發后教育部試行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
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自行推動實習責任保險產品對保障實習學生權益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著問題:在同等保障條件下保費高于統保示范項目或者片面追求低保費而忽略實習學生的保險保障,導致實習責任保險無法充分發揮保障實習學生合法權益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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