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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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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主在提供一個新的“國防理念”,就是以「行仁」為戰爭本質的理念,以獲得國家安全及人民福祉,為國防的中心思想。故應善用“人力、物力、財力、大自然力”四大資源能力,並結構為一條國防資源鏈,以確保國防力量能夠長治,及人民的幸福能夠久安。
以彈性戰略的國防理念,主在以能“因敵而勝”為主眼。其理論基礎有三:(一)是易理的變化。(二)是辯證法則的革新。(三)是幾何學理力的運用。而以此三者為國家戰略的運用準則。並且以建立“平時兵力少,戰時兵力足”為備戰的基本。及適時皆能作戰略上“質與量互換”的變化為用戰的要求,以達到孫子的“水無常勢,兵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謂之神”的意境。
海峽兩岸的未來,必將是遵循大自然分合之理,及本是同根生的民族情感而共同結合。但必須在雙方至誠的心意,與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先互相承認兩個實體的國家,然後雙方立即結盟,俾共同先提升經濟與軍事能力。並基於國家戰略能力,以切斷美國之第二島鏈線,進而力求平衡太平洋周邊國家的戰略利益。再而俟雙方在政治上磨合後,最後,共同回歸建立為一個傳承“五千年歷史,及有大中華民族特色”的民主法治國家,以澈底結合兩岸的未來。

作者簡介

何顯邦 (筆名:元達)
廣東省南海縣人,民國十七年生。陸軍官校二十一期步兵科,陸軍指揮參謀大學正十五年畢業。任職陸軍總部上校副組長。退役後潛研軍事學術,著有「明日國防」等書,曾參加國共內戰作戰。

 

序言
一、 人類自有歷史以來歷經數千年進化、已由神權時代─君權時代─進入民權時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更已進入民權時代之核心─人權時代;未來亦將邁入另一個生存更寬廣之“萬物共生”時代,而使宇宙萬物皆能共存。目前全世界各國無論其國家體制及意識型態為何?多已基於人類之基本需求─生存與自由,而皆在日漸提升其國家之人權理念中,人際間與萬物間之和平共存理念亦已隨之日趨開放。惜乎在利益之高度誘惑下,人類之自我觀仍然十分強烈,無論其利益為政治、經濟、宗教、族群……等,皆無日不在暴力性或非暴力性之戰爭行為中,數千年以來人類對地球之人物力等資源已耗費至鉅。甚而在高科技生活享受下,已廹使大自然之不斷反彈,如長此以往,必會將宇宙萬物慢性導向於毀滅之途。

二、 撰寫本書之目的,主在提供人類對戰爭與和平之真正意義,能有較深入之認知,並祈求能由認知而力行,使眾人皆能趨吉而避凶,而得以和平共存。其實戰爭之真正意義,乃是宇宙整體性之「動與靜」之自然互動作用行為,亦即係自然生態之否定行為─除舊佈新行為。在戰爭之本質上,則是宇宙運行與成長之原動力,亦係歷史文明進化之原動力,宇宙間若無戰爭即無動能,戰爭終止即係宇宙毀滅。而此種動與靜之自然變化,不幸卻為人類用之為戰爭本質,轉變為萬物生死對立之戰爭行為,且此種行為之結果,又端視戰爭行為之目的與方式不同而異。倘如戰爭之目的與方式皆為良性者,則萬事萬物皆得以和平共存,反之,如為惡性者,則萬事萬物必相與偕亡。故本書立論之主旨,係以兵凶戰危為惕勵,而以和平共存為祈求!尤盼人類能正確體認戰爭之真義與本質,共同自其正面行為,開創全人類乃至萬物永遠美好之明日。


三、本書共分為四篇,兹謹將主要內涵簡介如左:
(一) 戰爭乃宇宙整體性與自然性之互動變化現象,亦係永恆性與必然性之動與靜之交互作用行為。而戰爭之結果則是生 (革新) 與死 (毁減)。故人類應深知戰爭之利害而導之趨向於良性,庶可獲致真正之和平共存。而均衡利益乃平息戰爭之最佳手段,但如何均衡利益則是最高之領導統御藝術。

(二) 國防乃是國家安全之防衛行為,其目的在於保護國家及人民之安全及獲得利益。本書所提供參考之國家組織體制模式,乃係以民主法治為基本,以國家安全為目的,並以協調整體之權力均衡為著眼,俾能建立一個良好之國家組織體制。但真正良好之國家體制,則必須能充分發揮政治運作功能,故常涉及現行體制功能、歷史與文化傳統、生活習慣、及地理狀況等等因素,總而言之,凡能保護國家安全與獲得全民利益,及能發揮制衡功能與適合人民所需之體制,皆為良好之國家組織體制。國防管理乃國家安全之本,而建立以“人力,物力,財力,自然力” 四大資源能力,為國防管理之首要,尤必須建立永久性之“國防資源鏈”,使國防資源能永遠循環運用,不虞匱乏,才是建立國防組織體制之真正意義。

 (三) 彈性戰略原理,乃是能因應多元化壓力及具有反彈性能力之物性原理。在彈性戰略理論上,其基本理念乃係﹁能因敵變化而取勝﹂,故在理論基礎上則係以易理為本體─變化無窮,以辨證法則為中心─革新進步,以幾何學理為準繩─力之運用,乃為最佳之奇正相生變化無窮之多元性戰略理論。在其本質上,具有確保彈性變化之功能,在其內涵上,係將國家之安全力量劃分為軍事〈禦外〉及治安〈靖內〉兩大體制,以共保國家之安全。故彈性戰略之軍事組織體制,則採取具有彈性功能之軍政與軍令兩個體系,以藉二元變化之軍政體系,而建立具有多元變化功能之本體。並藉戰力變換之軍令體系,作最高度可因敵致勝之運用。

 (四) 戰爭與和平,乃大自然萬物永恆性之動與靜互動作用行為,且亦定必會產生利與害之行為結果,其為害者足以毀滅宇宙一切,但其為利者則可創造宇宙萬物。人類與萬物之所以能存活至今乃至於永遠,皆係拜宇宙億萬年來大自然戰爭作用行為所賜。和平乃宇宙間萬事萬物彼此能平等相待之良性互動作用行為,以共存為目的。如欲避免戰爭以永久和平,首在將人類之本性導之向善。然後依“先法後仁”之民主政治而治之。

(五) 海峽两岸之未來,希望能藉大自然分合之理,及“本是同根生”之民族情感,雙方皆以至誠之心,面對两個實體國家,先行互相承認,互相遵重,共同“結盟”。使先能凝聚两國之國力,然後俟互相磨合两個意識不同之國家政體後,再“結合”回歸為大一統,及傳承五千年歷史,與真正施行民主法治之一個國家。尤希望進而以此種結合模式,促進世界各國或政體,亦能和平結合,而真能達到全人頰之永久和平。

四、本書所探討之戰爭理論及國防等問題,因範圍及內容皆較為廣泛複雜,且所涉及之專業性問題又極多,但本人卻非天才,對各專業問題皆多不夠深入熟知,謹基於以彈性戰略原理為基礎而作構想,並循合理之推論而著述,故言所專與掛一漏萬之處甚多,誠盼各學者專家不吝指正與提供卓見以匡不逮,期能共為未來世界和平一盡棉薄,至所祈盼與銘感!
作者 元達 謹識
中華民國一O三年二月

目次

 第一篇 戰爭
第一章 戰爭理論
第一節 戰爭之意涵
壹、戰爭之意義
貳、戰爭之本質
第二節 戰爭思想
壹、戰爭之思想理念
貳、中國之戰爭思想
叁、戰爭之目的
第三節 戰爭形態
壹、戰爭之種類
貳、戰爭之方式
第四節 戰爭原理
壹、 兵學原理︱事理因素
貳、科學原理︱物理因素
叁、哲學原理︱心理因素
第二章 戰爭方略
第一節 戰略之意涵義
壹、戰爭之意義
貳、戰略之目的
叁、戰略之原則
第二節 戰略區分
壹、依戰爭階層分
貳、依戰爭方式分
叁、依戰爭手段分
肆、依戰爭時空分
第三節 戰略指導
壹、戰略指導之意涵
貳、戰略指導之要領
第三章 戰爭資源
第一節 慨述
壹、戰爭資源之意涵
貳、戰爭資源之區分
第二節、戰爭資源要素
壹、人力資源
貳、物力資源
叁、財力資源
肆、自然力資源
第三節 戰爭資源管理
壹、資源管理之意涵
貳、資源管理之企劃
叁、資源管理之維護
第四章 戰爭因素
第一節、啓發戰爭之因素
壹、利益--誘發因素
貳、情緒--激發因素
第二節、影響戰爭之因素
壹、政治--治亂因素
貳、命運--冥定因素
第三節、防止戰爭之因素
壹、均衡--調和因素
貳、歷史--教訓因素
第五章 戰爭藝術
第一節 戰爭藝術
壹、藝術之意涵
貳、戰爭之藝術
第二節 軍事天才
壹、天才之意涵
貳、軍事天才
第二篇 國防
第一章 國家
第一節 國家之建立
壹、 國家之組成
貳、 國家之組織
叁、權責劃分
第二節 國家之安全
壹、 概述
貳、 國家安全組織體制
第二章 國防
第一節 國家之防衛
壹、 國防之意涵
貳、 國防之區分
第二節 國防力量
壹、 國防力量之意涵
貳、 國防力量建立之因素
第三節 國防武力體制
壹、 武官制度
貳、 國防軍事制度
叁、國防警察制度
肆、情報體系
第三章 國防軍事組織
第一節 軍事組織體制
壹、 軍事組織之意涵
貳、 軍事組織之體制
叁、軍事組織之組成
第二節 國防軍事思想
壹、 軍事思想之意涵
貳、 中國之軍事思想
叁、國防軍事力量之建立
第三節 兵力企劃
壹、 精兵理念
貳、 兵力數量之企劃
叁、兵力素質之設計
第四節 兵役制度
壹、 概述
貳、 對兵役制度之探討
叁、兵役制度之施行
第五節 軍事動員制度
壹、 概述
貳、 動員
叁、復員
第四章 國防軍事管理
第一節 概述
壹、 國防軍事管理之意涵
貳、 國防軍事管理組織
第二節 軍事人力管理
壹、人事制度
貳、人事管理勤務
叁、退役與除役制度
肆、退除役管理
第三節 軍事物力管理
壹、 後勤技術支援
貳、 補給勤務
叁、保養勤務
第四節 管理勤務支援
壹、 管理勤務支援系統
貳、 管理勤務之實施
第五節 國防財力管理
壹、 國防軍事預算
貳、 軍事企業投資
叁、軍事勤務投資
肆、軍品生產與銷售
第六節 戰場經營管理
壹、 概述
貳、 經營管理之實施
第七節 國防軍事研究發展
壹、 概述
貳、 革新之軍事研究發展
叁、軍事研究發展之執行
肆、軍事研究發展實施要領
第五章 軍事教育訓練
第一節 基本理念
壹、 軍事教育訓練之意涵
貳、 軍事教育訓練體系之建立
叁、軍事教育訓練政策
第二節 學校教育
壹、 概述
貳、 軍官教育
叁、士官教育
第三節 部隊訓練
壹、 基礎訓練
貳、 部隊演習
第四節 補助教育訓練
壹、 空中教學
貳、 軍官團及士官團教育
第三篇 彈性戰略理論
第一章 彈性戰略理論
第一節 概述
壹、 彈性戰略之意涵
貳、彈性戰略之價值觀
第二節 彈性戰略之理論基礎
壹、易學原理
貳、辨證法則
叁、幾何學理
第三節 彈性戰略之基本功能
壹、承受壓力之能 力
貳、戰力轉換之能力
叁、統一指揮能力
第四節 彈性戰略之實施
壹、政治戰略方面
貳、經濟戰略方面
叁、軍事戰略方面
第二章 彈性戰略之軍事組織
第一節 彈性軍事組織體制
壹、彈性軍事組織之意涵
貳、中國歷代之軍事組織體制
第二節 彈性軍事組織結構
壹、 彈性之軍事組織結構
貳、建立彈性兵力結構之要件
叁、彈性兵力結構之功能
肆、對易學原理之應用
第三節 彈性戰略軍事行政體系
壹、彈性軍政體系之編成
貳、政策專業系統
叁、企劃專業系統
肆、管理專業系統
伍、執行專業系統
第四節 彈性戰略軍事命令體系
壹、彈性軍令體系之編配
貳、大戰略層級之編成
叁、軍事戰略層級之編配
叁、基本戰略層級之編配
肆、戰術層次之編成
第三章 彈性戰略之兵力運用
第一節 概論
壹、彈性戰略兵力運用之意涵
貳、彈性戰略兵力運用之特質
第二節 彈性戰略之運用理念
壹、 對未來戰爭之運用
貳、 對軍事地略之運用
第三節 彈性戰略兵力運用要領
壹、 概述
貳、 對各種編制之運用
第四節 彈性戰略兵力運用部署
壹、 概述
貳、 彈性戰略兵力運用部署組織
叁、兵力部署組織之編配
肆、兵力運用部署配置
第四節 彈性戰略兵力運用實施
壹、 攻擊與防禦理念
貳、 攻擊
叁、防禦
肆、戰鬪行為極點
第四篇 戰爭與和平
第一章 戰爭
第一節 概述
壹、 戰爭之意涵
貳、 戰爭之本性
第二節 未來戰爭
壹、 未來戰爭之型態
貳、 未來戰爭之行為
叁、戰爭結果
第一章 和平
第一節 和平之意涵
壹、 和平之意義
貳、 和平之理念
第二節 和平管理
壹、 概說
貳、 導向管理
第三節 和平組織
壹、 共同國家組織
貳、 單一國家組織
叁、總結
附錄 海峽两岸理想之未來
第一章 两岸之情勢
第一節 两個國家之形成
壹、 中華民國
貳、 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節 两岸戰爭之可能性
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攻台能力
貳、 中華民國之防衛作戰能力
第二章 海峽两岸之未來
第一節 两個國家之未來
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
貳、 中華民國
第二節 海峽两岸之結合
壹、 結合之基本理念
貳、統一
叁、結合
附件
一、附表
(一) 附表一 儒家、法家之政治思想、目的、目標、及施政理念概要比較表
(二) 多元化民主國家組織體制構想参考表
(三) 多元化民主國家軍事組織體制構想参考表
(四) 多元化警察組織體制構想参考表
(五) 常備戰鬪師編配編成構想参考表
(六) 軍事管理分區兼後備師編配編成構想参考表
(七) 軍事管理總部組織體系編成構想参考表
(八) 軍官暨士官職等區分及培養徃上發展構想参考表
(九) 陸軍步兵營建制編成構想参考表
二、附圖
(一) 中央突破攻擊對三角形變化編配運用参考圖
(二) 加強戰鬪師迂迴 (顛倒正面) 攻擊作戰運用範例参考圖
参考資料
一、中華民國國防報告書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報告書
三、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書
四、明日國防
五、孫子兵法
六、克勞塞茲戰爭論
七、約米尼戰爭藝術
八、各平面媒體資訊
九、網路資訊資料

書摘/試閱

第一章 戰爭理論
第一節 戰爭之意涵
壹、戰爭之意義
戰爭乃是整個宇宙所有「動與靜」之相互作用行為,由於其內涵極其廣泛與複雜,所以古今中外之學者專家,對於戰爭之意義亦各有所不同之認定,但大多皆自軍事立場而認定,而認為兩軍在戰場上相對作戰之行為才是戰爭,此實乃狹義上之認定而已。此外,無論在中外之歷史文化資料中,雖皆有戰爭行為之紀錄,但卻僅紀錄各個戰爭之發生原因、經過(包括人、事、時、地等)、及對戰爭成敗之檢討教訓等,而對戰爭之意義,在理論上仍無明確之認定。就如東方最傑出之兵學家─孫子而言,在其十三篇兵法名著中,對戰爭之意義亦無認定,僅在始計篇內一再強調戰爭之重要性而已。直至兩千餘年後,才由西方之名兵學家─克勞塞維茲,在其戰爭論名著中,對戰爭之意義與實質內涵,才作較明確之認定,而確認「戰爭是一種強迫敵人遵從我方意志的力的行動」。雖然其定義仍未能涵蓋戰爭之全部涵義,但在本質上則對「力的作用行為」卻有深入之認定。茲僅就戰爭之全部內涵;分從字義上、本體上、與行為上予以歸納說明,以確定戰爭之整體意義如下:
一、依戰爭之字義認定
在字義上解釋為:「凡兩者之間互角勝負者為戰,而使其引之歸己者為爭」,亦即舉凡兩種事物之間,雙方相互角鬥以決定勝負之行為就是戰,而欲求將對方利益獲取為己有之行為就是爭,其在字義上之解釋甚為明確。例如人與人間(包括個體間或群體間)或其他事物間,相互為獲取對方之利益(包括:生存、生活、及特殊需要等利益),而相互角鬥以決勝負,並將對方之利益攫取為己所有之行為即是戰爭。又如兩株共同生長於一地之植物,甚或是同根同枝葉間,在其成長之過程中,亦各自為其獲得更充沛之陽光、空氣、水份、飬料等,成長所需物質,因而互相發展爭取,結果自然是勝者則茁壯茂盛,敗者則弱小甚或凋謝,此即實質上之戰爭行為。故各種事物間之戰爭行為或型態雖各有所不同,但兩者間之相互角鬥與引之歸己之行為現象則是一致,其戰爭之意義內涵亦完全相同。
二、依戰爭之本體認定
在本體上解釋為:「凡宇宙所規律兩者間力之消息(消長)關係與互動變化形態即為戰爭 。消者滅也,息者生也。孔疏註謂:「天之寒暑往來,地之陵谷遷貿,盈則與時而息,虛則與時而消」。亦即乃整個宇宙間大自然之天體運行現象,皆係緣自於規律力之消息關係與其所表現之形態,依目前科學能力探測所知,整個宇宙是浩瀚無際者,故其運行主在於規律力所分秒變動之消息作用關係,而在宇宙中之各星系,如太陽系、銀河系、或其他之星系等,亦皆無時無刻不在消息變化中(息之滅即係消之生,消之滅即係息之生),也就是時時刻刻皆存在於戰爭行為中,而只是各自之消息形態之表現有所不同而已。例如地球係一年四季往復之消息形態,其所有事物之生老病死等之變化,亦皆無一不在於消息之循環形態中,故在實質上此種消息關係即乃戰爭之本體現象。但因此種自然現象如雷電、地震、爆炸等,係具有立即與直接之威脅能力,而為人類所畏知者外,其他之消息變化現象,因皆係在溫和狀態中進行者,且其作用行為過程,對人類並無切膚之痛,而為人類所忽略或遺忘而已。故就戰爭本體而言,戰爭即係消與息之互動變化作用行為,且係永遠不斷存在者,除非整個宇宙毀滅,也許此種消息關與現象才會靜止,而戰爭也才會終止。故戰爭乃是一種“無限性之消與息”之相互作用行為,且不受任何時空所限制。
三、依戰爭之行為認定
在力作用行為上解釋為:「凡兩者間為求達到真實目的,而相互施予對方壓力之行為即是戰爭」。克勞塞維茲更明確認定:「戰爭是一種強迫敵人遵從我方意志的力的行動」,但由於時代背景不同,“人”之價值觀亦有所不同,且克氏之戰爭理念乃係純軍事性者,故其所言,在現代背景中則僅係戰爭行為內涵之一部而已,在實質行為上卻並非完全如此。因克氏所認定之強迫發起乃係一種暴力方式,但在尊重人權之現代甚或未來之時代背景中,並不完全適合,倘如在任何之戰爭行為上,皆完全採取暴力性之「強迫敵人遵從」方式,則勢必引發敵對者之極力反對,並將帶來無窮之後遺症。如改為非暴力之方式,而動(誘)之以利,使敵人遵從我方之意志,自較強迫方式易於為對方所能接受,此種方式亦即所謂競爭之雙贏方式,自當能不戰而止兵。而強迫方式多屬暴力行為,以利誘方式則是非暴力行為,故舉凡事物之為和平性行為者皆易為人所接受。此外,在力作用行為上,其在動態作用(施加壓力)時,就是戰爭行為,其在靜態作用(零壓力)時,就是和平狀態。故動與靜僅是物體之外在或內在行為之表現,而其內涵則仍是力作用之本體,只因無外力作用時則靜,受外力作用時則動而已。但物體之本質卻仍然存在,僅只其質或量有所改變。例如;某戰勝國,雖已侵佔敵國之一切(包括人口、土地、主權等),而變為更龐大,但卻仍是一個國家。其在量之因素上雖己變成龐大,但在質之因素上却仍是原來兩個國家之人民與土地,此種未經化合之本質因素,是極其不穩定之因素,一旦處於某種時機下即會分裂還原,如近代前蘇俄之形成與分裂還原之史實,即可為任何有霸道理念者所警惕。故在力作用行為上,「戰爭僅是兩種事物間互相施予對方之力作用行為」,除非其本質完全相同,否則絕無凝聚與化合之可能。
貳、戰爭之本質
就人類而言,戰爭本質乃係人類對其力之作用行為,而戰爭與和平本就是力作用行為之一體兩面,而兩者之主要區別則在於力作用之導向,在戰爭時乃係將力作用導向於使用“暴虐”力,在和平時則係將力作用導向於使用“融和”力。因此必須確切體認戰爭之本質乃是力之一體兩面作用,在基本上則為動與靜之相互作用行為,在內涵上則為智能與體能之相互作用行為,而且是先智能而後體能,亦即凡事皆應先靜而後動,且更應深謀熟慮,有利則動,無利則止,如此才能在任何方式下進行任何性質之戰爭,使能迅速達成戰爭目的。故如何善用力作用之綜合功能,俾為人類爭取或獲得生存與生活利益,才是瞭解戰爭本質及運用之力作用行為,其要素有二如左;
一、基本因素方面
戰爭本質之基本因素就是力之動與靜作用行為,亦即是力作用之一體兩面行為--動與靜之相互作用行為,故戰爭與和平在戰爭本質上亦本為一體之兩面。而力之作用只是一種啟發作用而已,亦即所有事物發生變化之起因(誘因),倘若一切事物皆無外來或內在之力作用時,則必定會是靜止,反之則必會處於動態中,故克勞塞維茲所認定「和平是戰爭之延續」,其理即在於此。事實上在力之作用內涵中,依據易理之理念,本來就具有戰爭(剛、陽)與和平(柔、陰)之本性,因此,任何事物皆有其兩極化,及正反两面之相互作用功能。例如;一年之有冬夏兩極,因互動變化而有四季,故就宇宙萬象變化而言,力之作用乃是一種永恆之“宇宙能”現象,故戰爭與和平亦係一種永恆之交替現象,而力作用在戰爭之本質上,乃是兼具有靜與動之雙重性者,此種雙重性之力作用本能,即係戰爭本質之基本因素。
二、主導因素方面
戰爭之主導因素,就是力之「智力與體力」之綜合作用,亦為操縱力作用之行為能力,此即乃萬物與生俱來之「智能與體能」,其在力之作用時,會密切結合而產生不可分離之綜合功能,而且通常皆係以智能為本體,以體能為作用,其所表現於物體之力作用上,就是物性之自然導向本能反應。就人類而言,任何人皆係與生俱來具即有智慧及體能兩種力量,其所遭受任何之力壓力時,必會先主導其運用智能以觀察與判定,再而立即導向其運用體(智)能作所需之反應行為。例如;兩個相撲者,雖皆各以相互角力撲勝對方為目的,但在相撲實戰時,仍皆先行觀察對方之態勢與能力以謀智取,而俟機適時借力用力,才能擊倒對方獲得最後勝利。故對決定勝負之力作用運用,必須先以智能為主而以體能為從,如此綜合交換作用,才會產生最大之力作用效力。但此種作用行為也是可以分離者,克勞塞維玆亦認為“智與力”兩個因素,是相互分離而可並用,並認為「對力的最大使用,並不與智的同時使用相衝突」。其對於智與力兩者關係之如此認定,但卻並不強調智能與體能兩者之凝聚力。可能是克氏在其力作用之基本理念上,認定“力”是絕對性之行為,而將“智”併於軍事藝術內而發揮。事實上智力與體力是密不可分者,且在任何之力作用行為中,其運作程序皆係先智能而後體能。因此,無論在戰爭或和平時期,皆必須妥為運用此種綜合力量,俾將力之作用導向於正確之方向,但皆必須作最大之使用—趨向極端,縱然在和平時,亦應如此而積極從事長期之非武力作戰─作戰準備。例如;中國在先秦時期,若非秦孝公採用商鞅變法,以強化秦國之國力(加強戰爭準備),則爾後之秦始皇就絕無可能統一中國。又如西漢初期,若無文、景兩帝積四十餘年之作戰準備,能在忍受匈奴不斷侵犯之痛苦下,致力於人民之生息與實施養馬政策,以堅實其國力,則漢武帝再是天才,亦無法在短期內積聚其強大之作戰力量,以從事其數十年之開彊闢土,建立大漢聲威之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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