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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故事與國家歷史:韓江中下游地域的社會變遷(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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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故事與國家歷史:韓江中下游地域的社會變遷(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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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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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本書講述了數百年間華南一條大江流經地域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及其社會組織變遷的若幹故事,並試圖以此表達對我們這個國家整體歷史某些側面及其相關機制的理解。竊以為,一位好的歷史學家,在以專業的筆調描述、討論其研究物件時,其內心深處的某個角落,應該若隱若現地懷有一點當代的關懷。這也是一項與個人的情感可以交融在一起的研究,學術傳統與個人情感的交融,賦予這樣的工作以獨特的魅力。


作者簡介

陳春聲,廣東省揭西縣人,1959年出生於廣東省澄海縣。1989年在廈門大學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山大學歷史學系教授、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中國史學會副會長。主要從事明清史、中國社會經濟史和歷史人類學的教學與研究。主持過多項有關華南族群與區域文化、民間信仰與宗教文化、傳統鄉村社會等領域的重大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曾獲一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一等獎、兩項廣東省社會科學成果一等獎。


目次

目 錄

叢書總序 走向歷史現場 陳春聲 I

第一章導言 1

第二章明中葉以前的信仰、族群與社會秩序 14

一、神明故事:文字化與宋元地方社會 17

1.三山國王信仰與神明的正統化 18

2.雙忠公信仰及其地方化 22

3.大峰祖師故事所見之佛教影響 27

二、明初的海防與衛所:沿海的故事 32

1.洪武年間潮州沿海各衛所的設立 33

2.旗軍與屯田 42

3.地方社會與衛所地理佈局 51

4.棄守南澳及其歷史影響 58

三、猺人、疍民與山賊:《正德興寧志》研究 64

1.祝允明與《正德興寧志》 65

2.明初山區的秩序 68

3.猺人與猺亂 75

4.疍民與漁課米 83

5.山賊、寇亂與土人 87

第三章從“倭亂”到“遷海” 95

一、“海盜”與“撫賊” 96

1.地方動亂與“民”“盜”界限的模糊 97

2.吳平的個案 103

3.“海盜”的籍貫與下落 114

4.安插“撫民”與“撫賊”問題之呈現 123

5.“鄉兵”之組織與鄉村軍事化 136

二、社會動亂與文獻編修:以《東裡志》為例 148

1.《東裡志》的編修 148

2.“民”與“盜”身份的界定 151

3.“詩書禮樂”傳統的證明 156

4.“化民成俗”的努力 165

三、“正統”神明的地方化:雙忠公的故事 169

1.明代潮陽東山祭祀中心的形成 169

2.靈驗故事與“雙忠行祠”的建立 175

3.鄉紳之角色:林大春與雙忠公信仰 179

4.清代的發展 185

四、聚落形態與社會轉型 191

1.“歸併大村”與築城建寨 193

2.清初政局與鄉民“自保” 205

3.遷海與複界 212

4.“九軍之亂”與“客家”問題之浮現 220

第四章宗族、廟宇與地方商業化 228

一、“複界”與宗族的建構 228

1.“糧戶歸宗”與聚族而居 229

2.族譜纂修與祖先來源故事的創造 236

二、宗族整合:東鳳陳氏的個案 242

1.族譜和口頭傳說所見之定居過程 242

2.系譜重構及其在族際關係中的意義 246

3.廟宇活動所見之宗族與社區整合 250

三、海上貿易合法化及其影響 256

1.從“禁海”到“開海” 257

2.海外文獻:《歷代寶案》與《公案簿》 266

四、神廟系統與商業中心:樟林的故事 283

1.樟林港的興起及其海外網絡 284

2.鄉村神廟系統的早期發展 292

3.火帝廟創建與社區內部格局的轉變 296

4.“海商”與“土豪”:“二林通匪案”的故事 304

5.“官方廟宇”的建立及其意義 308

6.天後信仰與海上貿易 313

7.神廟對傳統市鎮的意義 324

第五章“僑鄉”的形成:以近代城市為中心 329

一、汕頭興起與大峰信仰的普及 330

1.汕頭興起與近代市政 330

2.存心善堂的設立 333

3.善堂普遍建立與大峰信仰的普及 335

4.動盪政局下的善堂運作 339

5.大峰信仰所見之僑鄉社會 344

二、僑批與“僑鄉”的形成 346

1.近代華僑匯款與僑批業的經營 346

2.政府檔案所見之僑批業 355

3.僑批的解讀:以陳子昭家書為例 366

4.僑批與近代“僑鄉”的特質 382

三、華僑與善堂:樟林“八二風災” 386

1.清末民初樟林社區的變化 386

2.“八二風災”與樟林救災分所 390

3.華僑、善堂與救災善後 398

4.政府與鄉村 405

四、汕頭城市發展與客家族群 411

1.客家商人與近代市政事業的發展 412

2.客家文人與城市文化建設 417

3.近代城市生活與“族群”意識的自覺 422

4.《客家研究導論》與“客家”民系的形塑 429

第六章結語 434

後記 441


書摘/試閱

韓江是中國東南沿海主要的河流之一,其上遊是分別發源於廣東紫金縣(明永安縣)的梅江和發源於福建寧化縣的汀江,兩江在廣東大埔縣三河壩匯合後始稱韓江。自梅江源頭至下遊東溪口入海,全長470公裡。韓江流域面積30112平方公裡,加上不在其流域之內,但自然地理學家將之歸入“廣義的韓江三角洲”的榕江揭陽以下、練江普甯以下的平原部分,共約31760平方公裡。韓江流域位於粵東和閩西南,北面的武夷山杉嶺背斜是韓江、贛江的天然分界線;南面以陰那山及八鄉山地構成韓、榕二江的分水嶺;東面由鳳凰山脈與獨流入海的黃岡河分隔;其西部則為不大明顯的臺地與東江分水。

韓江流域的地勢自西北和東北向東南傾斜,山地占總流域面積的70%,多分佈在流域的北部和中部,一般高程在海拔500米以上。丘陵占總流域面積的25%,多分佈在梅江流域和其他幹支流谷地,一般高程在海拔220米以下,梅江上遊與東江流域分水嶺高程則僅157米,成為東江、韓江流域易於溝通的地點。平原占總流域面積的5%,主要在韓江下遊三角洲,一般高程在海拔20米以下。〔1〕

韓江上中遊地區多山地丘陵,目前主要為講客家話的人群聚居,韓江下遊的三角洲平原,其居民則以講“福佬話”(20世紀50年代後稱“潮州話”)者居多。

關於各歷史時期韓江流域的人口數量尚無可靠統計,大致說來,19世紀初該地區被官府登記的戶籍人口超過了520萬。〔1〕其時官府戶口登記的是“保甲煙戶數”,“督撫飭所屬按保甲門牌冊實在民數,歲以十月同穀數造冊送部”〔2〕。這一做法的可靠性取決於州縣官員負責任的程度。就廣東的情況而言,該時期的人口統計仍然帶有主觀推測的成分,但比乾隆四十一年(1776)以前的編審數要可靠得多〔1〕,應與實際的人口數更接近一些。

在明朝末年,韓江流域共設有21個縣,其中包括廣東省潮州府全府的11個縣、惠州府的3個縣以及福建省汀州府的6個縣和漳州府的1個縣(參見圖一)。表一開列了這21個縣的建置情況。

本書討論的“韓江中下遊地區”,主要包括表一所列屬於廣東省的各個縣份,個別章節也會引用與福建省平和縣和永定縣相關的資料。

儘管從秦代開始,中原王朝就一直在韓江流域實行著有效的行政管治,但該地區基本上過著“化外之民”生活,居住於崇山峻嶺之中,被稱為“佘”和“猺”的人群以及生活於江河水道和沿海地區的疍民及其他水上居民,仍長期普遍存在。〔1〕從某種意義上說,佘、猺、疍和其他未編入戶籍的人群,在長達兩千餘年的時間裡,經過一系列充滿矛盾、複雜曲折的與朝廷和官府的互動,逐步成為王朝的“編戶齊民”,接受朝廷制度和官府管治的過程,地方上廣泛流傳的許許多多這類有著具體時間、地點和人物的生動故事,構成了韓江流域社會歷史的重要線索。

明代中葉以後,韓江中下遊地域社會進入具有關鍵性意義的轉折時期。與包括“倭寇”“海盜”“山賊”在內的一系列地方動亂事件相聯繫,這一時期地方的行政區域重新劃分,聚落形態發生變化並出現明顯的“軍事化”趨勢,以宗族組織和民間神祭祀為核心的鄉村社會組織重新整合,戶籍和賦稅制度也有重大變化,當地人對地方文化傳統和歷史淵源的解釋出現新的內容,鄉村社會經歷了一場影響深遠的社會變動。〔1〕在傳統地域社會轉型時期,人們因應時局變化而採取的舉措,最終成為具有深遠影響的地域文化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海上活動也是本地文化傳統中最具有長遠歷史根源的重要內容。韓江中下遊地域的百姓至遲從漢唐以來就一直進行海上貿易,從中獲利頗豐,並以此作為重要的生計來源。正如許多研究者所揭示的,即使在朝廷厲行“海禁”的明朝和清初,該地區民眾的海上活動也從來沒有停止過。有明一代直至清初長達三百餘年的時間裡,海上貿易一直被視為違法活動,康熙二十三年(1684)發佈的“開海令”對本地百姓的日常生活產生了意義深遠的影響,其世世代代賴以為生的出海貿易的生活方式,又成了具有合法性的行為。該地區因而成為清代東南沿海重要的近海帆船貿易基地。由於清政府獎勵本國商人從海外販運糧食入口,以及開放捐納監生的政策,對於韓江中下遊地域的百姓來說,從事海外貿易不但可以解決生計問題,發財致富,而且還可能因此獲得功名與頂戴,改變社會身份,提升社會地位。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韓江中下遊地區出現了明顯的商業化趨勢,成為當時中國商品貨幣關係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從而也成為最嚴重的依賴外來糧食輸入的區域。與社會財富積聚同時發生的,是鄉村宗族組織空前發展,民間廟宇系統整合加強,地方社會的權力結構重新調整且逐漸穩定,鄉紳和商人階層的控制力與影響力明顯增強。

近代以後該地區向“僑鄉”的轉變最為引人注目,而這一轉變又以汕頭等近代工商業城市的發展為中心。19世紀60年代汕頭開埠以後,韓江中下遊地區民眾悠久的海上活動的傳統,明顯地幫助了本地人向海內外的移民及其社會網絡的發展。無論如何,民國年間已有許多觀察者視韓江中下遊地方社會為中國受海外移民影響最明顯的地方之一〔1〕,後來又有不少研究者以“僑鄉社會”或“僑鄉文化”之類的詞語來表達對該地區社會面貌的理解。不難發現,所謂“僑鄉文化”,不僅表現於百姓的日常生計對華僑匯款的依賴,也不僅僅反映於華僑對故鄉工商業的投資,更重要的是通過地方社會權力格局及其“合法性”的變化表達出來。具有跨國活動性質的華僑商人,在許多方面起著與傳統時期鄉紳類似的作用,在僑鄉的社會事務和公共管理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在這個意義上,“僑鄉”不僅僅表現為一種建築或文化“景觀”,也不僅僅是一種經濟生活的方式,它更重要地表現為一種社會結構和社會意識形態。而地方的文化傳統,在“僑鄉”形成的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若將上述進程置於中國社會歷史發展的總體脈絡中考察,有經驗的研究者不難發現其學術意義。20世紀初以來,已經有許多前輩在與韓江流域歷史文化相關的學術領域篳路藍縷、辛勤耕耘,其中也包括羅香林教授和饒宗頤教授等學者卓越的貢獻。最近三十餘年,由於地理、人文、政治、經濟和海外聯繫等多方面的緣由,從事韓江流域社會歷史文化研究的學者,有許多人被自覺不自覺地劃歸所謂“客家學”或“潮州學”的範疇。可以不太誇張地說,在近百年來關於中國區域社會歷史林林總總的研究之中,有關韓江流域的研究,應該說是學術積累較為深厚、工作基礎較為扎實、研究成果較為系統的領域之一。筆者因為各種機緣,也有許多機會參與到這些頗具方向感,且其獨特的內在脈絡正在逐漸形成的學術努力之中,從各位前輩和同行的研究中獲益頗深。本書的工作,亦可視為這些具有長遠意義的工作的一部分。

筆者和國內外一群志同道合的同行,近三十年來一直致力於中國區域社會歷史的研究,這一具有“歷史人類學”取向的學術努力,也常常被稱為所謂“華南研究”。我們希望能通過一系列對具體問題、具體事件、具體人物的描述,通過村落的、社區的、個案的研究,來表達在長期研究實踐中形成的關於區域社會史的一些基本理念。通過對韓江中下遊地域社會的研究,筆者逐漸體會到,“區域”在社會史研究的層面,是可以作為一種分析工具被運用的。在運用“區域”這個概念的時候,我們不能夠畫地為牢,只是在一個有固定邊界、很確定、很僵硬的區域裡邊,用某種我們過去比較熟悉的,甚至只是讀中國通史教科書獲得的思想框架,去考慮問題。在本書寫作的過程中,筆者努力嘗試通過具體歷史過程和歷史故事的描述,來展現和表達以下若幹觀念。

首先,“區域”的界定應該與人的活動和認知相聯繫。

把“區域”理解為一種分析的工具,其實就是要把“區域”與“人”聯繫在一起。社會史是思想著、活動著的“人”的歷史,當“區域”與“人”聯繫在一起的時候,“區域”這個詞就不僅僅是地理的概念,尤其不是可以用中學地理教科書的定義去理解的概念,而應該被視為一種與人的思想和活動相關的思考和分析場域。這樣的表達比較符合我們做區域社會史研究的初衷。在區域社會史研究中,研究者真正感興趣的其實是人的活動,即擁有某種地域認同的人群活生生的行為,而不僅僅是在某個地方發生過的事情。而人群是一直在流動著的,所以,在這個意義上,區域社會史研究的地理邊界也不能是僵化的,而應該是流動著的,我們研究的人群到哪裡,區域的邊界自然也就延伸到那裡。

我們知道,在上千年歷史發展的過程中,韓江流域居民的族群認同、社會身份、生計形態、交往與聚居方式一直變化著,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更有著與生俱來的海上活動傳統,這些都直接影響到區域社會史研究者對“區域”的理解與界定。例如,近代以後韓江中下遊的許多地方被視為“僑鄉”,我們在這些地方做田野調查的時候,本地人不時會講到,本地人口是多少,但在國外還有多少鄉親,而且在外的人數似乎常常不比本地的人口少。這就提醒我們,實際上我們所研究的“區域”已經超越了國界的限制,可能需要更多地把關注的目光投向“海外鄉親”們移居的國度與地區。但與此同時,也得認真地考察一下,所謂的“海外鄉親”是如何被定義出來的?我們關注的這個地區的百姓移民海外後,世代更替,子孫繁衍,婚姻關係錯綜複雜,可能本地人提到的“海外鄉親”,或者具有四分之一本地人的血統,或者只有十六分之一本地人的血統,甚至更少的血緣的比例。對於區域社會史的研究者來說,當我們把目光投向這些流動的人群時,更重要的應該不是關注他們的血緣,而是關注其地域身份認同,即他們是不是仍然認為自己是“潮州人”或“客家人”,是否參加海外潮屬社團或客家社團的活動等。從這個角度看,所謂區域的“界定”要與人的活動及其認知相聯繫,在本質上,講的是要與研究物件的身份認同相聯繫。

其次,“區域”本身也是一個社會歷史的過程。

在一般的意義上,研究區域社會史,似乎就是在研究一個地域空間的社會結構,但我們還是要明白,作為社會史研究物件的空間結構是很長時間歷史積澱的結果。我們知道,所有的“傳統”“文化”“習俗”都是人的創造物,人創造出來的東西因為其“意義”,而得以存留了下來。正因為如此,後人所看到的各種文化景觀、許多所謂地域的“文化特質”、多彩多姿的民間習俗及其傳說,其背後一定存在著時間很長的、複雜紛繁的被創造出來的歷史過程。以韓江流域為例,正如本書所力圖揭示的,為本地百姓和眾多研究者所津津樂道的、已經成為“風俗”或“文化遺產”重要內容的地方信仰傳統、鄉村聚落形態、宗族組織活動、民居建築形式等,以及被學者、媒體和文史工作者歸納出來的“潮州文化”或“客家文化”的諸多特質,都是在數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漸積澱形成的。

當代人文社會科學的學術發展,有一個重要的趨勢,就是不再相信有亙古不變的、天生的所謂“文化特質”的存在,而是要求研究者努力“還原”實際的歷史過程,即努力把共時性的空間結構(包括思想的結構),還原成為歷時性的歷史過程。如果能夠把這種歷史過程揭示出來,一個區域就會自然而然地呈現自己的脈絡,對於所謂區域“特質”或“特性”的描述,也就能夠建立在比較有系統、有歷史根據的基礎上,而不是過多地憑著研究者一時的聰明去建構。這就可能對區域社會史研究者的專業特長、思維習慣、學術稟賦與性格特質提出新的要求,因為在這個意義上,“還原”區域社會空間的歷史過程,成為一種帶有“解構”意味的學術工作。

再次,“區域”必須有其發展脈絡與內在運作機制。

我們做區域社會史研究,其思維建構過程和學術表達方式,有點像是在講一個很長的多條線索的複雜故事。而一個區域可以成為“故事”的單位,關鍵之處,在於研究者應能夠發現區域社會歷史的發展脈絡和內在運作機制,而且,依照專業的規範,這樣的發現必須是能夠自圓其說的。社會歷史過程實際運作的機制,不是研究者借著幾分聰明,根據既有的理論框架或教科書模式,就可以居高臨下地遵照邏輯規則去推導出來的。正如馬克·布洛赫所言,“理解才是歷史研究的指路明燈”〔1〕,我們要設身處地地去理解和體驗,若是生活在歷史時期,作為歷史事件的當事人,要辦成某一件事,或面對某一種特定的場景,該怎樣去做?或者自然而然地會怎樣去做?在具體的歷史事件上,幾乎沒有任何具體的行為、具體的細節是理所當然必定要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是有自己思想和意志的人做出來的,每一項制度都是人的創造物,某一個人或某一群人,在具體的歷史時空中,想要具體地做成某一件事情,就一定要善於利用其所居處社會中某些很具體的、可操作的機制,有其特定的制度和文化環境。明白了這些運作機制及其背後的制度和文化環境,也就揭示了區域社會歷史的內在脈絡。在這個意義上,與其說本書旨在描述明清時期韓江中下遊地區的社會歷史變化過程,不如說筆者更加關心的是影響和約束這一過程的制度和文化環境的演變,由此揭示這一過程的內在脈絡和運作機制。

因為人文學者的學術傳承和專業背景可能影響其構建“歷史故事”的過程,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所謂區域歷史發展的內在脈絡,很可能更多地展現為一種學理上的脈絡。也就是說,作為社會史分析工具的“區域”,實際上帶有明顯的主觀建構的性質。也正因為這樣,在區域社會史研究中,強調歷史學家的研究“學有所本”是非常重要的。作為一個學者,生活在一個更大的學術共同體裡面,我們講“故事”主要不是講給當地的父老鄉親聽的,更重要的是讓學術界的同行能夠聽懂,我們的研究要能夠響應自己學科的核心問題。本書的研究帶有明顯的“歷史人類學”學術取向,在叢書的總序《走向歷史現場》中,筆者已經力圖較有條理地表述“華南研究”群體的師承關係與學術思考,以及期待自己的工作“能夠成為一個有著深遠淵源和深厚積累的學術追求的一部分”的願望,這裡就不贅述了。

又次,“區域”可視為“國家”話語的具體表達形式。

毋庸諱言,對於習慣以“國家”作為研究單位的歷史學家來說,宣稱自己所做的是區域性研究,其工作就自然而然地被賦予與同行們習慣理解的“國家”有所區隔的某些意涵。但我們還是清醒地認識到,對於中國這樣一個保存有數千年歷史文獻、關於歷代王朝的典章制度記載相當完備、國家的權力和使用文字的傳統深入民間社會、具有極大差異的“區域社會”長期擁有共同的“文化”的國度來說,區域社會的各種活動和組織方式,在其百姓成為“編戶齊民”的過程中,都逐漸在儒學的文獻中找到了文化上的“根源”,並且在朝廷的典章制度中發現了具有“合理性”的解釋。正如本書所描述的,明清時期韓江中下遊地區民間信仰傳統的轉化,以及同一時期發生的士大夫與讀書人對諸多地方風俗習慣的重新解釋,都反映了類似過程的普遍存在。所以我們認為,中國區域社會的歷史脈絡,實際上蘊含於對國家制度和國家意識形態“話語”的深刻理解之中。

要貼切深入地理解傳統區域社會,既要求研究者在心智上和感情上都真正置於區域社會實際的歷史場景之中,具體地體驗歷史時期當地當時人們的社會生活,力圖處在同一場景中理解過去,還要求研究者認真仔細地考辨、解讀地方文獻和民間文書,熟悉、真切地瞭解王朝典章制度的規定及其變化。在思想方式上,面對著具體的歷史過程與研究物件,切不可把“國家-地方”“全國-區域”“精英-民眾”之類的分析工具,簡單地外化為歷史事實和社會關係本身,更不可以“貼標籤”的方式對人物、事件、現象和制度等做非此即彼的分類。

在長期的研究實踐中,我們逐漸形成了這樣一個重要的學術思路,即大一統中國歷史發展的內在一致性,實際上是以其相互密切聯繫的區域發展的巨大的時空差異為前提的。傳統中國區域社會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瞭解由於漫長的歷史文化過程而形成的社會生活的地域性特點,以及不同地區的百姓關於“中國”的正統性觀念,如何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通過士大夫階層和其他讀書人的關鍵性仲介,在“國家”與“地方”的長期互動中得以形成和發生變化。在這個意義上,區域歷史的內在脈絡可視為國家意識形態和“話語體系”在區域社會各具特色的表達,同樣地,國家的歷史也可以在區域性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全息”地展現。明白了這一點,才算在認識論意義上明瞭區域社會歷史研究的意義所在。

最後,“區域”的界鄰地區往往自成一個區域。

依照政治地理、經濟地理、人文地理和自然地理等不同學科分支的標準,我們可以在地圖上以明晰的界線區分不同的“區域”。但如果將“區域”作為一種社會史的分析工具,考慮到人的活動和內在發展脈絡的建構,就會發現,這些被硬邦邦的邊界線切割開來的區域界鄰地區,往往自成一個有內在歷史脈絡的“區域”。

以與本書討論的區域有大範圍交集的粵、閩、湘、贛四省界鄰地區為例,就自然地理的概念而言,這片地域分屬韓江、東江、北江、湘江、贛江、閩江和九龍江等不同的流域;依照政治地理的概念,近千年間這個地域一直分屬四個不同的省區,即使按清代食鹽專賣的規定,這裡也被分割到粵鹽、閩鹽和淮鹽等不同的“鹽區”;而根據施堅雅關於傳統中國經濟區域的劃分,這一帶正好是嶺南區、東南沿海區、長江主幹區和長江中遊區四大經濟區的交會處。就是在這個可依照不同的地理學原則,被切割成多個區域的地域範圍,生活著一個有著相同語言、相近習俗和歷史記憶,內部交往相當密切的人群——客家人,如果我們把研究的目光集中到這個人群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就不難發現,粵、閩、湘、贛四省界鄰地區自然而然地成為一個難能可貴的社會史研究“區域”。本書的研究也揭示了,在閩粵界鄰的沿海地區和眾多海島之間,由於明清時期同一海上活動人群的流動、交往與上岸定居,也由於他們與明清朝廷、官府和官兵互動過程所產生的許多具有共同特點的問題,實際上也呈現自成一個“區域”的某些特質。

近年許多區域社會史研究的論著,其研究的地理範圍也常常是這類看來屬於不同區域交界的地方。從事區域社會史研究的學者們,如果能真正超越“核心-邊陲”“陸地-海洋”“化內-化外”“域內-域外”之類帶有二元對立性質的概念,就有可能更具有理論張力,更富於洞察力和同情心,更好地理解區域社會歷史的內在邏輯。

筆者從事韓江流域社會歷史研究近三十年,一直與“華南研究”這群志同道合的同齡學者一起,強調要重視普通百姓的歷史及其日常生活,重視田野研究和對歷史現場的體驗,重視地方文獻、民間文書和口述資料的收集與利用,努力超越地方史和地方文史研究的學術傳統,努力接近對區域社會史研究應有境界的理解。我們強調學術研究要志存高遠,要有理論方面的雄心,要注意從中國歷史的實際和中國人的意識出發理解傳統中國區域社會的現象,重視為從事區域社會研究的歷史學者提供建構理論模型的借鑒,在理論分析中注意建立適合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實際情形的方法體系和學術範疇。同時,我們又相信,在起步階段,各種試圖從新的角度解釋中國傳統區域社會歷史的努力,都不應該過分追求具有宏大敘事風格的表面上的系統化,而是要儘量通過具體地域、具體事件、具體村落和具體人物的研究,來表達對歷史整體的理解。

現在這本書,可以視為這一學術追求的一個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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