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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爾‧貝婁中短篇小說集(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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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爾‧貝婁中短篇小說集(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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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與前期多創作長篇小說相比,貝婁後期主要集中在中短篇小說的創作上。這時的貝婁作為猶太作家在文化立場和價值取向方面已經發生了轉變,或者說深化。這些中短篇小說多以“尋找”為主題,通過追憶古老溫馨的猶太傳統,展現當代猶太移民在美國遭遇的迷茫與精神危機。文風含蓄而又機警,處處體現作者一貫駕馭文字的特點,充溢、穩健、視野寬廣,給人像是在讀長篇小說的感覺,卻又精煉、節制,這一點跟貝婁“要將長篇小說寫得短而又短”的說法恰成有趣的對照。


作者簡介

索爾·貝婁(Saul Bellow,1915-2005),美國作家。生於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在蒙特利爾度過童年。一九二四年,舉家遷至美國芝加哥。一九三三年,考入芝加哥大學。兩年後,轉入西北大學,於一九三七年畢業,並獲得社會學和人類學學士學位。同年,赴威斯康星大學攻讀碩士學位。之後長期在大學執教。
出版於一九五三年的《奧吉·馬奇歷險記》使貝婁一舉成名,奠定了他的文學地位。其後,他陸續出版《雨王亨德森》(1959)、《赫索格》(1964)、《賽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洪堡的禮物)(1975)、《院長的十二月》(1982)等。這些作品反映了中產階級知識分子的精神苦悶,從側面揭示了美國當代“豐裕社會”的精神危機。此外,貝婁還出版過諸多中短篇小說集、劇本,以及遊記。
在其創作生涯中,貝婁集學者與作家於一身,他在創作上繼承了歐洲現實主義文學的某些傳統,並采用了現代主義的一些觀念和手法,極富創造性地塑造一些充滿矛盾和欲望的反英雄。他曾獲得三次美國國家圖書獎,一次普利策獎。一九六八年,法國政府授予他“文學藝術騎士勛章”。一九七六年,由於作品“融合了對人的理解和對當代文化的精妙分析”,貝婁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前言

昨天,我和丈夫帶著一歲的女兒拿俄米·蘿絲到附近走了走。天冷得出奇,天氣預報上只說“有風”,顯然不可信。為了躲避這刺骨的寒風,我們一頭鉆進了布魯克林書店。索爾一旦進了書店,什麼時候能出門就說不準了。我幫蘿絲脫掉防雪大衣,想讓她安靜一些別鬧騰,便拿起一本《拉維爾斯坦》,指著封套上的照片,問道:“拿俄米·蘿絲,這誰?照片上這人是誰?”蘿絲轉身指著索爾,稚氣十足的大聲喊道:“爸爸,爸爸,爸爸。”那銀鈴一樣清脆的聲音整個書店裡的人都能聽到。爸爸戴著大棉帽子,帽檐捂到了眉毛處,臉還露在外邊,朝著她綻出甜蜜的微笑。

今天早晨,我拿起筆,想象再過二三十年,蘿絲作為一名熟悉索爾作品的讀者,會對趴在書桌上的爸爸有什麼樣的記憶?記憶需要提示嗎?需要有人創作一幅她父親伏案工作的畫像嗎?我思忖,何不動筆寫一篇簡短的序言?為了蘿絲,也為了所有未曾見過索爾伏案寫作的讀著,我寫下下面的文字。

跟他在一起當然是我的特權。他創作《貝拉羅薩通道》時,我就在他身邊。

一切都是在不經意間開始的。1988年五月的第一周,我們從芝加哥出發去佛蒙特,途經費城,他為那兒的猶太出版協會作了題為“美國猶太作家”的報告。之前的幾周,還有這之後的一個月,從費城開車到佛蒙特的路上,在參觀達特茅斯學院(他是該校訪問講師)時,到了佛蒙特,我們在院子裡驅趕黑蠅時,我倆只有一個話題,那就是二十世紀猶太作家的命運。那時,索爾正在最後一次修改《偷竊》,也正在醞釀《一次戀愛》,這本打算是一個長篇,可最終還是沒有完成。他在等著《紐約客》的回復,拿不準他們會不會采用他的《偷竊》,這之前《君子》和《大西洋月刊》都嫌篇幅太長而未予接受。一個人對著電話生悶氣,不是索爾的性格。每天吃早飯的時候,他都會向我講幾個有趣的文字遊戲,或者把能想到的故事說出來哄我高興高興,還常常一下樓就說《一次戀愛》有了新的靈感,是夢中得來的。應該引入一名來自巴黎的老派鋼琴家,最好有些怪癖,讓他給女主角教教如何戀愛。《偷竊》的稿子我倆看了一遍又一遍,索爾有這習慣,到了最後一刻還在修改。結束部分不應該是這樣的,觀念太多,動態不足。他白天修改,我晚上替他打字,最後幾頁打好撕掉,撕了又打,三番五次。到了五月中旬,《紐約客》回話了,退稿!索爾當時太忙,顧不上傷心。他在思索著下一步該做什麼,可天氣很不爭氣。現在回想起來,索爾對天氣極其敏感,五月下旬和六月上旬的藍天和高氣壓總能讓他興奮起來。可1988年春天,雨下個沒完沒了,讓他頗為沮喪。他時常在廚房裡點起火,喝幾杯咖啡,然後突然衝出去,走過滿是黑蠅的花園,進了自己的書屋。他告訴我,他不是去寫作,而是去“沉思”。他還說:“我就這個做派。離編輯、律師、出版人遠遠的,放下所有的負擔,一個人沉思。”

佛蒙特有兩個鄰居,也是朋友,海爾博·希爾曼和利比·希爾曼兩口兒。他們發現我倆情緒不高,便邀請我們去家裡吃飯。一邊吃著利比親手做的面包、烤雞,一邊談論猶太問題,索爾又提到了費城報告之後我們一直在爭論的一個想法。對於納粹大屠殺,猶太人是否應該感到恥辱?被人如此對待,算不算一件很丟臉的事兒?我堅決反對這種說法。等待甜點的時候,我又把這話題挑了出來。巧克力的香味預示著黃昏即將到來,這一天即將結束,人們即將昏昏入睡。太過嚴肅的話題被擱置一邊,我們開始惡作劇,講笑話,說一些不知說過多少遍的奇聞軼事。我倆馬上要回家了,這位對室內塗料很在行的退休化學家希爾曼先生突然講起了他一位同事的經歷。這人四十年代初從歐洲逃難而來,幾十年從事塗料生產,接觸有毒物質太多得上了癌癥,活不了幾天了。我得承認,當時我正用調羹把碟子裡的最後一點巧克力吃幹凈,腦子裡想著外面下雨,怎麼才能在又濕又滑的路上走回家,所以根本沒在意他在說什麼。

五月二十四日,這一季第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索爾從書屋回廚房吃飯的時候,眼睛裡閃著異樣的光,我知道他又有靈感了。他喊道:“我有新東西了,現在還不想說。”第二天,開車去布拉托布羅采購的路上,他才說道:“我還沒想好故事的結構,但情節就是海爾博吃飯時講的那件事兒。”你還記得細節嗎?不記得。當然,索爾記得。這位避難者在意大利被法西斯警察抓獲,在被投進監獄前,有朋友建議他馬上給百老匯的演藝界老闆比利·羅斯寫信求援。(索爾寫好的故事裡,主人公並未給比利·羅斯寫信,他根本不知道還有這麼一位老闆。)他在監獄裡等待,有人在外邊制定了一個神秘的營救計劃。他被告知某一天某個時辰牢房的門會開著,有人會在監獄背後某一處等他,會告訴他一切都是比利·羅斯策劃的。他會拿到一筆錢,還會有人告訴他下一步該如何如何。事情發展得很順利,他在這幫人的協助下逃到了美國。但由於名額有限,他被禁止入境,轉而被運到古巴。多年後,他來到美國,想見見比利·羅斯,並當面致謝。比利·羅斯營救了不少猶太人,但不想與這些人有瓜葛,可能擔心這些人會沒完沒了地纏著他不放,所以,那位得救者熱臉貼著一個冷屁股,又是羞愧又是氣憤。

那人的經歷大體就是這樣,索爾去采購的路上描述的就這樣一個故事,但主人公已經不是海爾博的同事了,而是一個名叫哈利·方思定的人物,或者說“幸免於難的哈利”,這名字來源於詩人約翰·貝利曼獻給索爾的一首詩《夢歌》中的“幸免於難的亨利”。事實是,索爾自己很熟悉比利·羅斯,他早年在格林尼治村時,認識一位叫貝爾尼·伍爾夫的,是羅斯寫作班子的成員。伍爾夫的角色正好可以充當比利·羅斯和主人公之間的橋梁。這位伍爾夫雖然脾氣有些古怪,但很聰明,很淵博,對紐約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他們形形色色的心理有異乎尋常的興趣。這樣一個人應該對於方思定這角色有種天然的同情。索爾還告訴我他去格林尼治村拜訪過伍爾夫,出門的時候發現有位老婦人替他打掃衛生,伍爾夫說那是他自己的母親。他沒有向客人介紹自己的母親,甚至不在乎她的存在。為什麼要坦白自己的身世?對了,在那個年代的格林尼治村,人們都有自己獨特的開放方式。這是索爾後來給我講的。他們以自己的怪異為榮,他們都擔心自己的腦子有毛病。把這種低層次的美國怪人寫進關於歐洲人的嚴肅故事中來,能達到非常強烈的對比效果。

索爾在耶路撒冷也見過比利·羅斯一面。我問他長什麼模樣?“個兒不高,典型的猶太人。如果不是因為他滿臉的皺紋,他或許還算帥氣。這人看上去神經兮兮的,眼睛裡透出貪婪,永遠不會滿足於自己的現狀。”

進了城,索爾專門跑了一趟圖書館,找到一本比利·羅斯的傳記。可關於伍爾夫的資料哪都找不到。

第二天也是陽光明媚。索爾走出自己的書屋,回到廚房時,說:“我已經想好了怎麼寫。”

五月二十九日,我倆一起慢騰騰地進了他的書屋,索爾給我念了開頭的幾頁。手寫的,寫在黃色的加長十六開紙上。我當時很吃驚,海爾博講述他同事的經歷時,索爾竟然聽得如此仔細,他還記得主人公被抓時是在意大利,這之前,他在羅馬的一家酒店當差。他持有偽造的證件,加上會說多國語言,所以常常自由出入大型國際會議,甚至在希特勒出席的會議上做過翻譯。等等等等。現在,我聽別人說話都得豎起耳朵,一個細節也不放過,索爾還戲稱我是一個“聽覺天才”。可那次,我分心了,不過也沒關係,索爾自己聽得明白。他在為一篇故事打腹稿的時候,那耳朵靈敏得了得!對細節的專注程度更是成倍增長。我意識到,當個作家不一定得時時刻刻提高警惕,其實,亨利·詹姆斯所謂“當作家不能錯過任何細節”的說法倒是讓人分心(寬恕我,詹姆斯!)作家需專注於內心,需沉思,需清靜。一旦沉浸到一個故事當中,一切都會改變。索爾自己說過,突然間,你就會感覺你能夠“眼觀六路耳聽八方”。

在希爾曼家餐桌上聽來的這個故事,被索爾變成一縷一縷閃閃發光的蠶絲,隨後的幾天、幾周裡,我看著他把大事、小事、記憶、思考,連同他閱讀到的,我倆聊過的,他夢中出現的,一一編織成一張精美的東方地毯,這就是中篇《貝拉羅薩通道》。但是,所有這些元素被編織成一篇作品,卻與事實、與某些人的個人傳記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他對傳記材料的運用做得如此精美、復雜、奇妙,即使我一根一根地梳理這些線索,一縷一縷地研究這些蠶絲,看它們是如何清理、如何染色、如何交織、如何綁扎的,我也很難說得清如此精美的作品是怎樣完成的。

索爾心裡有打算,這篇小說有兩個中心人物:不只是一個來自歐洲的猶太人方思定,還有一個土生土長的美國猶太人。他想讓讀者感覺到他在勾畫這兩個猶太人時所采用的不同筆觸。美國猶太人的原型可以來自索爾自己的經歷和他對伍爾夫的記憶,可誰是歐洲猶太人的原型呢?六月二日,索爾給我講了他繼母侄子的經歷,一篇好長好長的故事。前一年冬天,他偶然得知繼母的侄子已經過世,死了相當一段時間了,他竟然不知道,這讓他很難過。他曾經對這個也是逃難而來的年輕人很有好感,很內向,他們還一起下過棋。在他繼母招待親戚們的乏味的星期日聚會上,兩個人情投意合,竟然能夠說到一起。索爾常自問,你對某個人只有零碎的記憶,還說你跟他很親近,這到底意味著什麼?索爾從沉思中得出“善意倉庫”的概念:某個人在你的生活中占有一席之位,具備某種特殊的意義,只是你說不清道不明這是什麼樣的一席之位,什麼樣的意義。可你知道有一種聯系,這人在你的生活中代表著某種事物。時間流逝,這人你長年未見,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甚至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但你還是忘不了他在你生活當中的重要作用。你一旦發現你的記憶已經變成這個人的替身,你會感到何等的詫異!

我們討論猶太問題時,大部分時間都圍繞著記憶這個話題。這位帶著一口波蘭口音、說起話來有如唱歌一般、會說好幾種語言、又有生意頭腦的移民,在索爾的記憶中扎下了根,成為哈利·方思定角色的原型。《貝拉羅薩通道》中美國敘述者對方思定之死的了解正好切合了索爾自己對繼母侄子之死的了解。

生活中瑣碎的細節進入一篇文學作品的時候,總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魔力,正是這種魔力讓過去(無論遙遠的歷史還是不久前的某個時候)和現時的人世升華到一種超凡的境界,各類細節被糅合、編織、改造成一段敘述。故事中主人公做過一場噩夢,這也正是索爾本人做過的噩夢。他講過在深夜被恐懼所困,陷於深坑無力自拔的感覺。他自己的繼母也像小說中的繼母一樣,頭發從中間向兩側分開,廚藝極好,能烤出香甜美味的夾心點心。小說主人公住在一座古老的豪宅裡,卻時刻感到拘束,索爾在費城作報告的那天,我們的確參觀過這樣一座建筑。還有很多細節他沒有寫進小說。我很喜歡這個:歐洲猶太人哈利·方思定向美國猶太人講述他如何痛心疾首地把自己的母親葬在拉文納,還說自己很討厭母親下葬時裹著的藍灰色尸布。在費城的酒店客房裡,索爾對我說顏色對人有特殊的意義,就是那天他告訴我,他自己的母親去世下葬時也裹著這種顏色的尸布。

眼看著某些細節一個個被用到這個中篇裡,也眼看著另一些細節被刪除,這絕不是裁縫剪剪貼貼的功夫所能達到的。傳記作家們注意了!索爾手中掌握的不是一把剪刀,而一根魔杖。他不是在收集資料、拼貼事實。想想普羅斯佩羅的神功吧!再想象一下,索爾深夜熄了書屋的燈,變成一個背著書包的孩子,邊走邊啃著一只水果。

早晨起來,他用不著馬上去寫作,我們會先悠閑一會兒。在花園裡走走,看看哪些花兒一夜競放,哪些花兒合上了花瓣。今年六月,一叢白色的銀蓮讓索爾自豪了好幾日(以前沒見過它開花,後來也不曾遇上,可能有鼴鼠鉆進土裡,啃了它的根。)現在一樹紅橙正開得艷麗,牡丹也會趕上索爾的生日,紫色的波斯菊似乎也比往年來得早些。野耬斗開花的時候,一條胖乎乎的蛇會繞著它爬來爬去,我倆都很喜歡看它那調皮的樣子。“整個世界就是一塊蛋卷冰激凌,它可以盡情地享用。”索爾一邊大笑著,一邊走進自己的書屋。

想寫一件事,要麼輕松愉快地去寫,要麼就絕對不寫。讀索爾的小說,你不可能覺察不到每個字眼裡面所隱含的笑聲。輕松幽默,這是他的一貫作風。他也會板起面孔,惜墨如金。這是一個口味問題,取決於場合。有時會借來一個細節,因為這細節正好符合當時的氣氛,例如敘述者家裡電話上空盤旋的夏呂思的鬼魂。(當然,不要考慮夏呂思那時候電話還沒發明出來。)索爾能很巧妙地避開各種謎語和文字遊戲,他不屑於玩這些東西。喜歡文字遊戲的讀者可以去讀喬伊斯或者納博科夫,這兩位大師將文字遊戲玩到爐火純青、無與倫比的地步,不僅充滿樂趣,而且嚴肅莊重。在索爾的作品裡,我們會發現司湯達式的活潑,有笑聲,有奇思,有輕松。考慮到索爾所描寫的大多是本世紀以來最嚴肅的主題,探索的是這世界裡最黑暗的角落,他對這人世間的丑惡懷著最悲觀的情緒,我用“笑聲”這個詞似乎不倫不類。但是讀者得明白,《貝拉羅薩通道》不是在憤怒中寫成的,那時所有讓索爾動心的事物都悄悄地潛入了這部作品,最讓他動心的,是那股能量之源,快樂之源,不管它看上去多麼嚴肅悲情。畢竟,那時候人人都很樂觀,說起這故事,他便會回憶起新澤西、格林尼治村,當然最多的還是猶太人的歷史。也有可能,那個時候,我倆還是一對年輕的情侶,所以對昔日的記憶當中沒有絲毫陰影,沒有黑暗。索爾這篇小說寫得不輕松,甚至充滿恐怖,但他卻能注入強烈的熱情和無窮的快樂。如果說他是在畫畫,那麼他的筆鋒上挑著的就是最鮮艷最明快的色彩。

我沒有說這本書來得輕而易舉,也沒有說他的創作一帆風順。六月上旬,索爾那一摞黃色的稿紙就已經寫得密密麻麻的了。我還記得他打字機的敲打聲響了整整一個早晨,我記得我一想到他早飯時定下的計劃(“我覺得靈感來了”)趕中午就能完成,不禁激動不已。那天他就在屋子裡寫作,我給他端茶過去,站在他身邊,聽著打字機的斷奏音型,猶如一團火焰在熊熊燃燒。那臺雷明頓打字機的鍵盤,仿佛有了生命,替索爾找到他需要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他一邊打字,一邊修改,會有短暫的靜謐,但馬上就又嗶嗶叭叭,節奏明快,爆發力強。他等著我給他端來一杯漂著檸檬的熱茶,那是歐洲猶太人在多云天氣裡最喜歡喝的飲料,他第一次去波蘭參觀猶太人據點時就發現了。檸檬就像一輪紅日,給你帶來溫暖。糖和咖啡因在你早餐咖啡早已過了勁兒的時候,會給你帶來新的活力。面對眾多讓他分心的事情,他還能堅持寫下去,真是不可思議。讓他分心的事兒的確很多:有鄰居來訪,代理人、律師、朋友電話一個接著一個。如果聽到他放開嗓子大笑,我就猜著打電話的一定是艾倫·布魯姆。打完電話,他的書房門又關上了,打字機噼噼啪啪的聲音再次響了起來。

索爾的生日在六月十號,一周以前,他把我叫到身邊,為我朗讀這篇故事最前面十多頁的內容。方思定從意大利監獄逃出來那一段聽得我無法呼吸,後來每次聽到這裡我都會感覺呼吸困難。敘述者應該是一位老者,他在重述方思定多年前給他講述過的經歷。

索爾已經很累了,他還是加緊創作,希望能早些完工,因為我們計劃六月中旬要去巴黎和羅馬。什麼?這時候去歐洲?對了,去巴黎看望布魯姆,去意大利接受斯卡諾獎。獎品太誘人,哪能不去?一袋金幣,一次阿布盧奇狩獵之旅。冒險之旅,無法抵抗。索爾加班工作,不是一件能讓他感覺輕松的差事,他有些力不從心了。還有體力活兒等著他:山路騎車幾個小時;蘋果樹死了,他得把它鋸成小段兒;園子裡不知從哪兒滾來一大堆拳頭般大小的石頭,他得清理;壁爐需要柴火,他得扛進來。那年春天發生了許多事兒,我感覺都夠他受的。砍伐灌木時,絆了一跤,劃破了臉。騎車時摔倒,傷著了脛骨。眼睛充血,鼻子也出過血。鼻子出血的那天早晨,他還在工作。一出血,他便躺在書屋的沙發床上休息片刻,好了馬上起來再敲一段。到午飯時間了,還不見他進屋,我便端著飯去找他,發現他一個勁兒地敲打著打字機,臉上、襯衣上沾滿了血跡。寫作真像一場有氧運動,他大汗淋漓,衣服一層一層不知不覺間脫得一絲不掛。心力集中的時候,他會豎起左眼,嘴裡還發出一種很奇怪的聲音,像長跑運動員的喘息,又像一聲口哨。“喘不上氣來,只有微風一樣的嘆息。”

我跟他一起為他過了十四個生日了,每次生日都會遇上正合他工作的天氣:藍天如洗、艷陽如火、氣壓升高。可今天,他不再工作。我得補充一句,對於索爾來說,沒有哪一天可以不上班。沒有節假日,沒有安息日。生日跟平時沒有區別,也可以在打字機上敲出幾段文字來。不過,他可以喝幾盅,他把家庭看得很重,只要他張口,我便可以烤出香噴噴的巧克力蛋糕來。

即使有某個瞬間不寫字,他的腦子也不會停止轉動。過完生日第三天,索爾幹完早晨的工作,回到廚房,喊道:“我又從頭重寫了。有時候這故事會控制我的,明白吧?”飯桌上,我讓他講講開頭是怎麼修改的,他一說起來竟然停不下來。故事開頭的想法太多,太多了,他懷疑讀者一時無法接受。都是關於美國猶太人與歐洲猶太人的。這麼多想法得慢慢展開。故事的核心是記憶,是信仰。沒有哪個宗教信仰不涉及記憶的。我們是猶太人,記著幾千年前就有人在西奈半島上對我們講話。逾越節,我們記著走出埃及的壯舉。紀念日,我們記著自己的父母。從小就學會不要忘記祖先,時刻告誡自己:“啊,耶路撒冷,如果我忘了你……”我們天天向神祈禱,提醒他不要忘了他與我們立下的約。所謂神的選民,記憶就是被選的證據。神挑選我們,我們便有了透視神的意志的特權。所有這一切,把我們所有人綁在一起的,就是我們的歷史,我們之所以是一個民族,就因為我們有記憶。

索爾告訴我,這篇小說的敘述者馬上要露臉。他不想為敘述者起名,他只是一個匿名的老者,因為他即將失去自己的記憶。他走在大街上,想起一首兒時唱過的歌,一首再也熟悉不過的歌,便哼唱了起來:“在那遙遠的……”什麼河來著?他偏偏想不起這條河的名字,這讓他備受折磨,他痛苦萬分,竟然怎麼也想不起這個詞,他想問問路人,想豁出一切,只要有人能告訴他這個詞。同樣的事就發生在索爾自己身上。有一年冬天,他從芝加哥一家牙醫診所出來,回家路上一邊散步一邊哼唱,可就是“斯旺尼”這個詞怎麼也想不起來,他感覺自己瘋了。索爾解釋道,敘述者的失憶代價太大,因為他的整個生命就建立在記憶的基礎之上。他是記憶研究所的創始人,專職幫助生意人磨煉記憶,可自己竟然會失憶!索爾把這一切融到一起,創造出一幅連貫的圖景,他將身體力行,把方思定的一生經歷作為記憶物件,寫出一部歐洲逃難者的回憶錄。

索爾認為,尼采的權力意志是這篇故事美國部分的核心,所以隨後的幾天裡,我倆細細研究了一篇關於尼采的文章。在索爾的思想裡,尼采的“石頭虛無主義”已經墮落為“卑賤者虛無主義”,現在只有權力意志才有可能釋放人類的創造力。難道只有比利·羅斯置身其中的好萊塢,方思定兒子賭癮大發不能自拔的拉斯維加斯,還有混亂成一片的美國生活才是我們能創造出來的新世界?或許《貝拉羅薩通道》的敘述者正是想對我們說明,他極力反對人類的生活因為記憶而陷入混沌的觀點,這其實就是表明信仰的另一種方式。


目次

目錄

聖勞倫斯河畔 1

銀 盤 16

貝拉羅薩通道 47

陳規舊制 121

偷 竊 159

尋找格林先生 237

親 戚 261

載特蘭內傳 331

遺留黃房子 352

今天過得怎麼樣? 389

莫斯比的回憶錄 495

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525

就憑這也得記住我 584

索爾·貝婁年表 616

後 記 629

索爾·貝婁在中國四十年 634


書摘/試閱

偷竊

先從最醒目的地方說起:克拉拉·維爾德一頭金色短發,剪得很入時,下面裹著一顆碩大無比的腦袋。要是長在別人的肩膀上,長在那些生性懶散的人的肩膀上,這種尺寸的腦袋就會顯得是一種畸形。但是,克拉拉個性剛毅,這腦袋倒讓她看上去又粗獷又帥氣。她需要這麼大的腦袋,只有如此的空間才能容納如此的思想。她骨架很大,肩膀雖不寬,卻架得高高的。藍色的眼睛出奇地大,她一旦陷入思索,這雙眼睛更會與眾不同。鼻子很小,遺傳了她祖先的北海款式。嘴巴長得很秀氣,只是笑的時候、哭的時候,顯得很寬大。腦門長得很有力度,進入中年後,添了幾道頗能顯示她純真嫵媚的皺紋,這幾道皺紋似乎永久刻在那兒再也消除不掉。說真的,醒目的不只是她腦袋的尺寸和樣式,她全身每處都引人注目。一定是早年她就發現,像她這種人絕對無需掩飾,她也不會將精力花在遮遮掩掩上。她就這樣,典型的美國女人,沒有一點贅肉。兩條腿也非常漂亮,她知道新潮女人穿著超短裙的時候,你們的眼睛都會往哪兒看的。衣服都是從最好的店裡買的,化妝品她也很精通。即使這樣,她依然無法消除身上窮鄉僻壤的氣息。你一眼就可以看得出,她來自鄉下,她的父母要麼是印第安納或者伊利諾伊的農夫,要麼是小鎮子上的商販,而且都是虔誠的教徒。克拉拉從小熟讀《聖經》,早飯時少不了禱告,正餐前必有感恩,聖詩篇篇牢記在心,福音書每章每節都一清二楚,都是老一代人的宗教教化。父親在南印第安納有幾處不大的百貨店,孩子個個都上了頂級學校。克拉拉先在布盧明頓學習希臘語,後去衛斯理學習伊麗莎白-詹姆斯一世時期的英國文學。在坎布裡奇失戀一次,差點自殺。父母決定不讓她回印第安納老家。又一次服用安眠藥自殺,父母便不得已又送她去哥倫比亞大學,並安排嚴格的監護,讓她在紐約住了下來。可她依然我行我素,雖然懼怕地獄的劫火,卻毛病不改。

哥倫比亞大學只學了一年,她就去路透社工作,不久又去一家私立學校教書,再後來又開始為英國和澳大利亞的幾家報紙撰寫美國特寫。不到四十歲便有了自己的公司,一家專門從事推介婦女高檔時裝的新聞機構,可時間不長,就把公司賣給了一家國際出版集團,自己在裡面當了高管,開董事會時大家都稱她“好董事”、“時裝作家中的女皇”。現在她已經是三個女孩兒的媽媽,盡心盡力。懷第一個的時候費了一番周折(是婦科醫生幫她懷上的)。孩子的爸爸是她的第四任丈夫。

四任丈夫中,三任可以說可有可無,只是偶然當了她的丈夫而已,只有第三任還像那麼回事兒:史龐蒂尼,石油大亨,左派巨富、恐怖分子江加科莫·F的鐵桿兒朋友。這位江加科莫在七十年代的一起爆炸中一命嗚呼,有意大利人說他是上了政府的圈套才被炸的。麥克·史龐蒂尼遠離政治,他也並非生來有錢,就跟那位崇拜菲德爾·卡斯特羅的江加科莫一樣。史龐蒂尼的錢是他自己奮斗得來的,他那長相、豪宅、別墅、遊艇,足以讓他成為電影《甜蜜生活》裡的主角。追他的女人不計其數,克拉拉打贏了這一仗,嫁給了他,可她第二仗打輸了,沒能把他守住。意識到她要被蹬掉,她便毫不猶豫地放棄了那位專橫跋扈、難以駕馭的男人,也放棄了對任何財產的要求,就這樣不了了之。史龐蒂尼奪回了原來給她的所有禮物,連一只手鐲都沒給她留下。離婚官司打完不久,史龐蒂尼就兩次中風,身體徹底完了,現在半身癱瘓,話也說不清楚,由一位塞蕾·甘普類型的女人陪著住在威尼斯。克拉拉偶爾還會去看他一眼,只是這位前夫見了她就會像野獸一樣對著她狂吼,發一通火,然後又恢復他的呆相。他寧願在威尼斯大運河邊上作個白癡,也不願意在紐約第五大街當個丈夫。

其他幾位丈夫——有一位還是穿得整整齊齊地在教堂舉行婚禮的,另二位就只是在市政廳走個過場而已——,唉,說白了,只是裝裝樣子罷了。王爾德高個子,很帥,但好逸惡勞,一點兒本事都沒有還傲氣十足。不管幹什麼,都不超過半年就被炒魷魚了,還惹得所有的同事恨不得把他宰了。

王爾德工作換個不停,他還有個理由,說自己的天賦只在拉選票決策方面,只有選舉才能把他的潛力盡情發揮出來:他有能力讓他所支持的候選人獲得媒體的關注,但連最初幾次投票也難以入圍。他又說,他討厭離家出行,可選舉的事兒又必須到處遊走表演。克拉拉對他的知心朋友勞拉·王,一位華裔美國服裝設計師這樣說:“他很可愛,只要孩子們不纏他,他也算是個很有愛心的爸爸。王爾德最喜歡一件事,就是讀流行書籍,驚悚小說、科幻故事、大眾傳記等等。我看他只要能一直坐在沙發上就會感覺萬事大吉。對他來說,懶惰就是穩當。我一個人操持家務,抵押貸款、維護房屋、聘請換工。換工一般都是法國或斯堪的納維亞來的姑娘,最近一位是奧地利來的。孩子的作業都是我夢裡給做的,還有學校裡的事兒,還得領著她們去看牙看病,幫她們找玩伴兒,帶著出遊,做心理測試,給她們的布娃娃做衣裳,到了情人節,還得又剪又糊地做卡片。還多著呢……。看她們心裡想什麼,她們吵架我得去調解,鼓勵她們堅強起來,替她們擦眼淚。一句話,得愛她們。可王爾德只是在讀他的P.D.詹姆斯,還有那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我恨不得一把奪過來扔到大街上。”

一個星期日下午,她還真這樣做了——打開窗戶,把他的書扔到了公園大道。

“他是不是嚇了一大跳?”王女士問道。

“還不至於。他明白我發火都是他惹的,他只是不願意我竟然有理由讓他一惹就發火。他不就在那兒好好的坐著嗎?我還要他做什麼?我火冒三丈,他還靜若止水!我雖然經歷了那一場又一場瘋狂而悲慘的戀愛遊戲(他什麼都知道),他是最終結果。一個性感的女人無處發泄她的情緒,想求助於優秀的男人,可這些男人一個都不能如她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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