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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時期的美國與東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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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時期的美國與東亞社會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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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局勢動盪,美國在東亞的積極布局,對各國造成了政治、經濟與軍事上的劇烈影響。本書收錄中國大陸、臺灣、日本和美國學者的十二篇論文,針對「冷戰時期的美國與東亞社會」這一重要時代命題進行深入研究,共分三個面向:

第一個面向:社會文化因素
聚焦於過去研究中所忽略的社會文化因素,分析冷戰下駐華美軍的多種面貌與困境。張維縝以1948年美軍與青島民眾之糾葛為例,探討美軍負面印象的產生;杜春媚透過二戰後被視為服務美軍的中國「吉普女郎」之處境,探究性關係與反美運動和中國民族主義間的複雜關聯;左承穎與楊雨青以1946年中共軍隊與美軍首次發生的軍事衝突「安平事件」為切入點,揭示國共兩黨對美軍駐華的立場與態度。

第二個面向:非傳統政治菁英
對於非傳統政治精英的個人和群體的關注。胡成以1949年前後北京協和醫學院的轉變,討論「親美」(pro-American)醫生學者在反美主義盛行年代的作為,呈現多面、多元和複雜之歷史景觀;藤目由紀透過1950年代三位到朝鮮調查美國在韓戰中暴行的中國女性代表──劉清揚、白朗、李鏗──之貢獻,展現冷戰初期國際婦女運動不為人熟知的側面;馬建標藉由1966年美國參議院上14位美國「中國通」的證詞,反思1945年後的冷戰戰略和美國國際角色的定位;孫揚通過1970年代多位背井離鄉多年、陸續回中國訪問的旅美華人學者──楊振寧、李政道、何炳棣等人──之眼,重新審視冷戰中逐漸緩和的中美關係。

第三面向:全球史與比較史
對於全球史的視野和比較史方法的運用,包含對駐臺、駐日、駐韓美軍和駐華蘇軍的不同研究。呂迅以1957年在臺民眾遭美軍槍殺,兇手卻被判無罪的「劉自然事件」,藉此分析駐臺美軍與地方社會的緊張關係;張力通過1972年美國空軍在臺中駐地種植且持有大麻事件,呈現臺美雙方對管轄權的爭議;莎拉.考夫納(Sarah Kovner)探討了戰後美國如何變換策略以減少日本人對於美軍基地的反抗,使其得以存續至今;莫妮卡.金(Monica Kim)從對朝鮮戰爭的戰俘營和美軍審訊室的考察出發,揭露美國所謂道德戰爭的話語和現實之間的尖銳矛盾。左雙文和劉杉則討論戰後蘇聯在急於重建的背景下,以「解放者」形象對中國東北採取掠奪政策及各種軍紀問題,反映出大國沙文主義和民族利己主義的傾向。本書選題多元,並立足於檔案資料,在當前日益緊張的東亞局勢下,具有相當的學術參考性、對照性和現實性。

作者簡介

杜春媚 主編

現任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副教授,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系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近現代思想史、文化史,曾獲美國哲學會、蔣經國基金會以及香港研究資助局等頒發的多項資助,並於2013-2015年擔任中國留美歷史學會祕書長。

已出版專著:
Gu Hongming’s Eccentric Chinese Odyssey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2019)、《辜鴻銘的中國之旅》(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3)、《瘋癲筆記:我在美國精神病院的實習經歷》(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2017)。


【作者群】(依文章順序排列)
張維縝、杜春媚、左承穎、楊雨青、胡成、藤目由紀、馬建標、孫揚、呂迅、張力、莎拉.C.考夫納、莫妮卡.金、左雙文、劉杉

名人/編輯推薦

集結太平洋兩岸14位學者,從多元視角重新爬梳冷戰下,美國與東亞社會間的複雜關係!

〈序言〉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身為歷史學家,我自然也不認為有什麼非凡的事件可以被稱為空前絕後。就如今天的新冠疫情,數以千萬的人口已不幸患病和死亡,四處彌漫的驚慌、猜忌和恐懼,以及隨之而來的爭論、誹謗和衝突,不就像1918年的流感大流行,以及14世紀中期蹂躪歐洲的黑死病嗎?同樣,在今天的東亞地區,諸如國門關閉、供應鏈脫鉤、學術交流中斷,以及愈演愈烈的軍備競賽、日益升級的相互指責或對嗆,讓人不免擔心哪天就會「擦槍走火」,引發一場區域性的軍事衝突甚至世界大戰──又能否認這沒有成為「冷戰」2.0版的可能?歷史既會重演,亦會倒退,文明的成果更可能一朝殆盡。
2017年1月至6月,我有幸得到復旦大學中華文明國際研究中心的資助,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駐華美軍」為題,在該中心做了半年訪問研究。訪問即將結束之時,我與該校歷史系馬建標教授合作,共同組織了一個名為「冷戰時期的美國與東亞社會」的學術工作坊。基於個人研究側重和興趣,我希望其討論能夠超越傳統中美關係和中國內戰的政治視角,將此議題放到「冷戰」這一更長時段、以及更為廣闊的全球背景之下,同時著重於底層民眾的視角,並聚焦於以往政治史、外交史研究中所忽略的社會文化因素。在中華文明國際研究中心金光耀教授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大力支持下,工作坊於2017年6月16至17日在復旦大學得以成功舉行,十七位來自中國大陸、臺灣、日本、美國的學者參加了為期兩天的會議。
本次與會的這十七位學者中既有專攻中國政治史、國際關係史的教授,也有偏重社會文化史、性別研究的專家;既有首次來華的美國中青年傑出學者,也有20世紀80年代就已從日本訪華的老朋友。因為地域的跨度和語言的多樣,工作坊採用了中、英、日三種工作語言。在本書收錄的十二篇論文中,有三篇是由外文翻譯而來。在選題上,本書也較常規的論文集更為多元,且都立足於檔案資料,故有相當的學術參考性、對照性和借鑑性。這種多樣性給會議的籌備、現場溝通和論文集的出版都帶來了一定的挑戰,但我們希望這樣的努力可以讓中文讀者從以下三個方面獲取更多的新視角和新發現。
第一,對於社會文化史的側重,尤其是運用種族、性別、階級等視角和工具分析傳統政治軍事史的課題。比如,暨南大學的張維縝依據青島市警察局的檔案資料,討論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登陸青島的美軍與當地民眾之間的糾葛,以及民眾對於美軍刻板印象的形成。他指出,中共對美軍在青島惡行的宣傳,使得民眾對美軍的不滿開始轉變為反美怒潮。通過對於被稱為「吉普女郎」的中國女性的研究,筆者在論文中探討了駐華美兵與中國女性的親密關係與反美運動、民族主義之間的複雜聯繫,並揭示了性與種族、階級、主權這些敏感因素結合在一起,加之各方的政治操縱,最終導致美軍與中國社會的劇烈衝突。中國人民大學的左承穎和楊雨青著重論述了1946年7月的「安平事件」,即美國駐華海軍陸戰隊與中共地方部隊在河北安平發生的首次正面武裝衝突。以「安平事件」為中心,她們的文章探討了國共兩黨圍繞美軍駐華問題的論爭、駐華美軍的困境,以及從多方政治角逐到大眾輿論和民眾反美運動的轉變。
第二,對於非傳統政治菁英的個人和群體的關注。比如,南京大學的胡成分析了曾由美國洛克菲勒基金會資助的北京協和醫學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的延續與斷裂。胡成著重於長期以來被稱為「美帝國主義文化侵略的堡壘」的「舊協和」,在被新政權接管之後的「反美主義」的政治氣氛和醫學專業化的浪潮中如何生存、轉化和延續。大阪大學藤目由紀的研究對象是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及其1951年派遣至朝鮮的國際女性調查團。她的文章以調查團成員劉清揚、白朗和李鏗為中心,探討了冷戰高峰時期的中國女性在國際女性運動中所發揮的作用。復旦大學馬建標的文章探討了1966年美國參議院舉行的對華聽證會,認為它代表了1945年以來美國對冷戰戰略的深度反思。美國的「中國通」利用「中國文化因素」的特殊性教育美國人,試圖調和美國的一元世界觀。南京大學孫揚的論文則探討了在20世紀70年代中美關係緩和的大背景下,包括楊振寧、李政道、何炳棣等在內的旅美學者對於還處於文革中的中國的訪問。這些學者歸國訪問前後,「保釣運動」和「認祖關社運動」在臺灣和香港引起了巨大反響,而其中一些人也因此被捲入時代政治風浪之中,他們的經歷折射出海外華人世界的政治生態由此時開始的複雜且深刻的變化。
第三,對於全球史視野和比較史方法的運用。本書收錄的論文包含對駐華、駐日、駐韓美軍和駐華蘇軍的不同研究,可以互為參照、多方對話。比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呂迅以1957年的「劉自然事件」(又稱「五‧二四事件」)為中心,探討了駐臺灣美軍與地方社會的緊張關係。居民劉自然被駐臺北美軍顧問團軍士雷諾茲(Robert G. Reynolds)指為偷窺狂,進而遭到槍殺,但雷諾茲最終被宣判無罪,從而引發了一場引起雙方高層重視的暴動。中央研究院張力的文章將時段拉至1972年,透過兩位美國空軍士官因在臺中駐地種植且持有大麻而被捕的事件,對於駐臺美軍的菸毒問題、處理方式以及雙方的複雜關係和微妙互動進行了探討。哥倫比亞大學的莎拉‧考夫納(Sarah Kovner)探討了二戰後的美國如何變換策略以減少日本人對於美軍基地的反抗,並且使其得以存續至今。她指出,儘管1945-1972年間駐日基地的系統發生巨變,然而性暴力卻一直是日本反美運動和政治的核心議題,且此種對於駐日美軍基地的抗議也給日本政治文化本身帶來了深遠的影響。新近美國麥克阿瑟獎獲獎人、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的莫妮卡‧金(Monica Kim)從考察朝鮮戰爭時期的戰俘營和美軍審訊室出發,探討了與爭奪邊界和疆域的常規冷戰戰場不同的另一戰場,即美國自由之戰的精神戰場。通過對於美國戰爭典範的分析,她揭示了美國所謂道德戰爭的話語和現實之間的尖銳矛盾。華南師範大學的左雙文和劉杉將我們的視線轉向了冷戰中的另一主角──蘇聯。在戰後重建的迫切需要的背景下,蘇軍以勝利者和「解放者」的形象進入中國東北,攫取了一切有用的物資,並將其稱之為「戰利品」。他們的文章探討了戰後蘇聯的掠奪政策和蘇軍在東北的各種軍紀問題,以及由此反映出的大國沙文主義和民族利己主義的傾向。
復旦大學中華文明國際研究中心的創立旨在「促進不同文明間的交流與對話」。這本論文集既是對於這種理念的具體實踐,也是所有參會者對於冷戰以來全球共有歷史的書寫嘗試。會議結束當晚,我陪幾位遠道而來的外國學者夜遊上海,在黃浦江邊遠眺浦東。我們暢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的中美、中日關係,世界以及女性地位的巨變,有感於在風雲變幻的當下理解交流、共同敘述、去偽存真的重要性。歷史雖常是勝者所寫,但他者絕非虛空,從未消失,這也正是學者的責任所在。再反觀此次工作坊召開的2017年,距今已近六載,東亞地區業已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雖未必稱得上「兵凶戰危」,但各方的「劍拔弩張」大概已無疑問。就連本書的出版也遇到重重困難,一再推遲。以史為鏡,溫故而知新,就像我們今天重讀英國著名作家、《魯濱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的作者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的《瘟疫年紀事》(A 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除身臨其境地感受1665年倫敦那場奪走十餘萬人生命的大瘟疫所帶來的苦難和不幸,當會更多理解作者一片苦心,即呼籲在極端困難處境下個人、國家和地區之間的理解和溝通。這當然也與我們今天能否走出「冷戰」、「新冷戰」的陰霾密切相關。

杜春媚
2023年4月8日於香港嶺南大學

目次

序言/杜春媚

美軍與青島民眾之糾葛與對美軍負面印象的形成──青島市警察局檔案為中心的考察/張維縝
一、美軍登陸青島與反美之緣起
二、美軍與青島民眾之糾葛與美軍負面印象的初步形成
三、宣傳與負面印象的加強及其影響

「吉普女郎」在中國/杜春媚
一、駐華美軍的歷史
二、有關吉普女郎的爭議
三、全球性的事件和美方的態度
四、反美情緒與民族主義

駐華美軍何去何從──安平事件後國共美三方的博弈/左承穎、楊雨青
一、困境突顯:駐華美軍捲入國共內爭
二、「協助恢復中國之和平狀態」:美方重申美軍援華使命
三、「慷慨友好援助」:國民黨強調美軍在華貢獻
四、「武裝干涉中國內政」:中共指責美軍片面援華
結語

揮之不去的「舊協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協和的醫學專業化(1951-1966)/胡成
一、肅清「美帝國主義的文化侵略堡壘」之影響
二、要把「新協和」辦得比「舊協和」更好
三、「黨的領導加舊協和」與八年制醫學院的重建
結語

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國際女性調查團中的三名中國女性──劉清揚、白朗、李鏗/藤目由紀
一、劉清揚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二、劉清揚與抗美援朝運動
三、白朗:從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到抗美援朝戰爭
四、參加 WIDF 調查團前後的白朗
五、在學者之家長大的李鏗
六、參加 WIDF 調查團及之後的李鏗
結語

冷戰祛魅──1966年美國「中國通」的「時代證詞」及其國家角色的反思/馬建標
一、美國認同的焦慮:冷戰初期「中國通」的遭遇
二、冷戰祛魅:中國通的思考及其反冷戰意識的努力
三、中美關係問題與美國國家角色的反思
結語

家國情懷中的學術與政治──20世紀70年代初旅美學者歸國之行再議/孫揚
一、重返故國:時機與動機
二、見與未見,言與未言
三、使命與責任
四、海外華人世界的風浪
結語

冷戰時期的美軍雷諾茲案:兼與吉拉德案比較/呂迅
一、案情事實
二、庭審經過
三、冷戰與民族主義

駐臺美軍菸毒問題的個案研究/張力
一、簽訂《美軍在華地位協定》
二、查獲史行白、庫克、藍辛持有大麻
三、處理方式的斟酌
四、美方審理結果
結語

1945-1972年日本的反對美軍基地運動、社會運動與政治妥協/莎拉‧C‧考夫納
一、性關係與美軍基地
二、反基地社會運動
三、《安保條約》與政治妥協
結語

朝鮮戰爭時期的美國軍事審訊室/莫妮卡‧金
一、一號營地:戰俘
二、跨越太平洋:審訊者
三、62號戰俘營:選擇或暴力

冷戰初期蘇聯的「戰利品」政策及蘇軍在占領區的軍紀問題/左雙文、劉杉
一、以「戰利品」名義在中國東北的拆運
二、在其他各國的拆運
三、強徵勞工,濫發軍票
四、在占領區的各種違紀行為

書摘/試閱

〈駐臺美軍菸毒問題的個案研究〉(節選)/張力

1941年12月,美國在珍珠港事件後對軸心國宣戰,同時成為中國重要的盟國,在華設立了美軍總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軍總部即將撤銷。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1887-1974)為求中美兩國軍事持續密切合作,希望美國能夠派遣駐華軍事代表團,協助中國訓練陸、海、空軍,並指導後勤、兵工等業務。經兩國政府商議後,於1946年2月3日成立美國駐華軍事顧問團,顧問團之美軍官兵以750人為限。
其後三年,國民黨軍隊在內戰中屢遭挫折,美國決定在1949年1月26日撤離駐華軍事顧問團。1950年1月5日和12日,美國總統杜魯門和國務卿艾奇遜先後發表聲明,表達了完全放棄臺灣的立場,美國不會介入共產黨對臺灣的解放。蔣介石於1950年3月1日再度出任總統,此時退至臺灣的國民黨政府所屬軍隊士氣低落,為了整頓軍事力量,蔣介石指示籌備特種技術團,雇用美國退伍三軍各軍種和民間技術人員來臺,充當三軍之顧問,團長由美國退伍海軍上將柯克擔任。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美國自7月起開始軍援臺灣。是年年底,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Joint Chiefs of Staff,簡稱JCS)建議派遣軍事顧問團至臺灣,以控制軍援物資。國務院雖同意追加預算,卻對成立軍事顧問團持保留態度,直到1951年3月底才同意,但堅持由駐臺機構控制該團,不受遠東區總司令指揮。特種技術團也在軍事顧問團成立後結束。
1954年12月2日,雙方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其中第七條稱,臺北政府允許美國在臺灣、澎湖列島及其附近,出於防衛需要部署美國陸海空軍。自此以後,美國軍事人員來臺者日漸增加。1955年11月11日,美國海軍第七艦隊之臺灣聯絡中心(Formosa Liaison Center),改為美軍協防臺灣司令部(United State Taiwan Defense Command),由一個聯絡機構改為可以指揮部隊的防衛機構,確定了《防禦條約》簽訂後,美國的防衛臺灣的義務。
美軍協防臺灣的責任,到1980年年底,即中美關係正常化一年以後,正式宣告中止。約20年的協防期間,美國派有軍職人員駐臺,也有自外地來此短期停留的軍人。20世紀60年代,隨著越戰的升級,大批美軍被派往越南,臺灣成為重要的美國軍品維修和官兵休假之地。美軍在臺雖有協防功能,但也無法避免出現違規犯罪的行為。當越戰達到高峰時,美國毒品吸食也很猖獗,駐外美軍受到影響者大有人在。據臺灣現藏檔案,涉入菸毒案件的美軍20餘人。本文在簡要介紹規範駐臺美軍行為的協議的產生過程之後,將針對同一時期3名涉案美軍的處理情形做一探討。

一、簽訂《美軍在華地位協定》

朝鮮戰爭結束、《共同防禦條約》簽訂後,美國軍事人員來臺者日漸增加,臺北政府鑑於實際上之需要,主動向美方表示,應就美軍在臺地位問題進行商談。但因第一次臺海危機發生(1954-1955),談判工作無法進行,乃暫告停頓。1957年5月24日,臺北發生「劉自然事件」(又稱「五‧二四事件」),臺灣居民劉自然遭美軍顧問團上士雷諾茲槍殺斃命。其後因美方法庭判決不公,一時臺灣民眾群情譁然。於此情況下,各方面都認為應儘早簽訂《美軍在華地位協定》,於是臺北政府遂又積極與美方進行商談。然而,1958年8月第二次臺海危機爆發,臺灣情勢又告緊張。美方建議雙方先締訂臨時協議,對在臺美軍人員比照美軍顧問團人員,一律予以外交待遇,但遭臺方婉拒。在此期間,臺方另參照美國與其他國家所簽訂之協定,擬具草案,希望提交談判,但美方亦未接受。1959年2月23日,廣東籍立法委員馬曉軍(1881-1959)偕夫人在臺北市區遭美軍顧問團特級上士德倫茲撞擊,馬曉軍身亡,夫人重傷。美方根據《美軍統一軍法》第134條疏忽殺人致死起訴,5月12日美國軍事法庭判決,處德倫茲由特級上士降級為一級上士,並每月扣薪美金100元,連續扣薪6個月。此事再度引發民眾不滿。
1959年2月,臺北政府又積極促請美方就臺方所提出之草案進行商談。美方鑑於臺北政府態度堅毅,乃恢復談判,惟其提出之對案,尤其有關法權部分,因雙方法制之差異與臺方所提出之內容相去甚遠,以致難以折衝。嗣後,臺方認為倘若美軍在臺地位問題不早日解決,對臺方較為不利,故經一再研究,對於因法制不同所發生之困難,認為可以接受以美方所提之方案為藍本,於是談判工作得以繼續進行。雖然如此,自1962年起,雙方會商仍不下30次,至1965年談判始告一段落,並於是年8月31日正式由雙方代表在臺北簽訂《中華民國美利堅合眾國關於中華民國之美軍地位協定》(Status of Forces Agreement with 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美軍在華地位協訂》,此後美軍在臺涉及犯罪案件,即依此協定處理。

二、查獲史行白、庫克、藍辛持有大麻

1972年5月13日的《聯合報》刊出一則消息,臺中地方法院檢查處(簡稱地檢處)檢察官侯福仁會同該市警二分局辦案人員,在該市大雅路美軍下士史行白(Sgt. Linus Schamber)的住宅,搜獲大麻菸1公斤,另有大麻種子1包。此案由美軍特別調查處處理。
是年6月12日,侯福仁檢察官再度指揮臺中市警局外事室人員,並會同清泉崗美軍特別調查組人員,在臺中市衛道路210巷28弄兩位在臺中清泉崗美國空軍第374作戰支援大隊服役的美國空軍士官庫克(Charles E. Cook)及藍辛(William O. Lacer, Jr.)合租的住宅後院,查獲兩人自行種植的約2米高的大麻菸9株,其中3株已由庫克砍下,放於臥室以電扇吹乾。另在兩人臥室搜獲大麻菸及菸葉1.2公斤與種子、菸斗等物,侯福仁檢察官將物品之取樣送請刑警大隊化驗。庫克在接受侯福仁的偵訊中,供認種植大麻菸是為了自行製造吸食,但對其所持有的其他大麻菸成品及種子,則拒不供認來源。藍辛對於檢察官的問話則是沉默以對。臺中地檢處遂將兩人交由清泉崗美國空軍特別調查組繼續追查。
6月16日,清泉崗美空軍374作戰支援大隊軍法組長卜洛斯少校(Major Bloss)致函臺中地檢處,說明已對庫克控以持有大麻菸罪,將定期進行審判。臺中地檢處鑑於行政院以往對於美軍非法持有大麻菸之案件,均未撤回對管轄權的捨棄,但因本案情形特殊,且情節重大,故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報請上級決定是否撤回對管轄權的捨棄。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認為,本案件查獲之麻菸及種子數量甚多,兩位美軍種植的大麻菸多達9株,枝桿均已長成,情節重大,應該從嚴懲治,徹查來源。肅清毒品為當時臺灣刑事政策的重要項目,庫克、藍辛承認犯罪,有《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十條第二項之罪嫌。本案已涉及臺灣司法之重要利益,故而認為應該層呈行政院決定撤回對管轄權的捨棄,以期貫徹禁政。不過,關於持有暨販運麻菸之案件是否屬於臺灣保留的基本管轄權的範圍,當時尚未商得結論。因此,圍繞究竟是臺灣撤回對管轄權的捨棄,還是要求美軍捨棄管轄權,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呈請司法行政部指示。
由於臺方主張大麻菸係屬《美軍在華地位協定》所指之毒品,臺方有權不予捨棄管轄權,美方卻對此一直持有異議,此時仍有雙方官員通過相關委員會持續協調。在此期間,臺方對大麻菸案是否應用撤回對管轄權的捨棄的做法,仍視個案案情之輕重,及對臺灣社會安全之影響,繼續採取逐案審核、決定的方式處理。此前,美軍所犯大麻菸案件均為非法持有大麻菸,且無臺灣人牽涉在內,臺北政府認為尚未涉及臺方之司法重大利益,故未撤回對管轄權的捨棄,而交由美國軍方處理。然而,庫克及藍辛不僅持有大麻菸及種子,而且自行種植大麻菸樹,故其案情較單純持有大麻菸者為重。

三、處理方式的斟酌

美方認為,本案臺方沒有基本管轄權,因此僅由臺中清泉崗美國空軍第374作戰支援大隊軍法組長卜洛斯少校函告臺中地檢處,簡單告知美國軍方將以非法持有大麻菸的罪名,自行審判兩名被告。臺灣高等法院檢查處則主張,可依在臺《美軍在華地位協定》協議第十四條第三項第二款後段「有管轄基本權之一方,如遇他方就某項案件要求其捨棄管轄權承認該項捨棄為特殊重要時,應予同情之考慮」之規定,要求美方捨棄本案管轄權。鑑於雙方對於大麻菸是否為毒品仍有爭論,本案雖無臺灣人涉事,卻因有種植麻菸之事實,情節較為特殊。因此,外交部北美司第一科科長王肇元在其6月29日的簽呈中,建議兩個處理途徑:

甲案:要求美方同意由臺方行使本案之管轄權,但此一途徑須審慎顧及兩點後果:(一)向美方提出此項要求時,必須基於認定美方對於大麻菸享有基本管轄權。如此,則與臺方認為大麻菸乃毒品之一種,並專屬臺北管轄之一貫立場大相徑庭,這將會影響臺美雙方在「中美聯合委員會」內談判本案之原定立場。(二)美方對臺方提出本項要求,同意與否,尚未可知。但依以往美方堅決主張大麻菸非屬《地位協議》所指稱之「毒品」,從而認定臺方對美軍大麻菸案件,並無基本管轄權之立場,以及美方鑑於臺北對菸毒案件之重刑判例,美方接受臺方移轉管轄要求知可能不大。倘美方拒絕,而臺方復堅持接管立場,本案將成僵局。

乙案:臺方不撤回本案管轄權之捨棄,但應採取三項輔助行動:(一)切實接洽美方應依法判處該兩被告以最嚴厲之刑罰,以敬來茲,並表示臺方此項不撤回本案管區權之捨棄,絕不構成任何先例。(二)敦促美方今後續與臺方密切合作,加強防範美軍大麻菸案件。(三)協調臺灣有關當局妥慎處理,並約束各報章勿過分渲染本案之新聞報章,俾免徒增一般之不良反應,此點亦應洽美方之瞭解合作。

王肇元也指出,這兩個建議案都有不足之處。如採用甲案,非僅自毀原先持有的立場,今後還可能發展成僵持不下的局面,增加交涉時的困擾,不能解決問題。而採用乙案,雖然可以維持臺方一貫的主張,也可解決實際問題,但在處理成程序,尤其是有關約束臺灣新聞報導方面,須由中央密飭各有關單位切取聯繫,協同作業才能完成。最後,外交部部長沈昌煥決定實行乙案,並以意見書方式送往司法行政部參酌。
司法行政部收到外交部7月3日發出的意見書後,7月8日上呈行政院,主要引述該意見書的內容,最後請示:「本案管轄權之捨棄,是否撤回?」副本同日送外交部。外交部於7月11日收到副本,遂展開與美方的協調,由次長蔡維屏指示北美司長關鏞,於7月12日下午2時邀請美軍協防司令部軍法處處長布萊福上校(Navy Capt. Blackwood)來北美司洽談,美方尚有美軍協防司令部軍法處長助理(Assistant Staff Judge Advocate)史達多上尉(Capt. William M. B. Stoddard),臺方之北美司第一科科長王肇元亦在座。關鏞首先向布萊福上校表示,司法行政部認為庫克、藍辛兩位士官涉及之案,較以往美軍單純涉嫌非法持有大麻菸者遠為嚴重,實已損及臺方司法重大利益,故堅決洽請外交部同意撤回對該兩案管轄權的捨棄。隨後,關鏞還表示,當時美軍大麻菸案件數量有日益增加之趨勢,涉嫌罪行亦更趨複雜嚴重,在這樣的發展情況之下,臺方將不得不考慮撤回對一些權力的捨棄。
布萊福上校則回覆稱:

(一)美軍當局對美軍涉嫌大麻菸案,一向瞭解臺方立場,故一直嚴密注意,最近美軍所犯此類案件增加,絕非表示美方之注意有所減低。
(二)目前美方已採取兩項具體步驟,期能防患於未然:
1. 透過美軍電臺加入教育性插播,或告駐臺美軍,慎勿持有大麻菸或其他毒品,藉免以身試法。
2. 開始選用經過特別訓練之專用警犬,嗅測入境美軍及所攜進之行李物品有無攜帶大麻菸等違禁物品,期能澈底杜絕來源,此舉對美軍當局致力於防範大麻菸案將有積極效果。
3. 今後保證美方必將盡一切可能加強巡查工作,以期防杜種植大麻菸案件之發生。

其後,外交部就談話情形洽告司法行政部門,經獲同意,本案不予撤回管轄權的捨棄。行政院鑑於所呈報的美方對防杜大麻菸案所實行的措施與所做的保證,於7月25日指示:「本案不予撤回管轄權之捨棄,應准照辦。」

四、美方審理結果

1972年9月18日,美軍協防司令部軍法處助理史達多上尉致函外交部北美司科員陳國璜,向其說明美方對於庫克等人的軍法審理結果。庫克涉嫌共同自國外輸入大麻菸種子、種植、製造及持有大麻菸案,經美國軍事特別法庭(Special Court-martial)判處降級至E-2級,並每月沒收薪俸150元,為期3個月;藍辛則因證據不足,撤回告訴。史達多函中還提到,美國空軍士官史行白涉嫌非法持有大麻菸案,判處降級為E-1(最低軍階),每月沒收薪俸197美元(為期3個月),並因「行為不檢除役」(bad conduct discharge)。為了進一步瞭解處理詳情,陳國璜於9月19日以電話詢問史達多上尉,依犯罪性質,庫克判刑原應較史行白為重,不料美國軍事特別法庭判決庫克反較史行白為輕,其故何在?史達多上尉解釋說,美軍法庭審理美軍刑事案件時,依例須參考該被告以往在軍中的考績、有無犯罪前科,以及犯罪後之態度等項因素,審酌量刑。美國軍事法庭審理前述兩案料係循此原則處罪,遂有輕重不同之結果。
北美司認為,此一案件審理告一段落,美方已經分別依法處置竣事。但庫克等人所涉有關罪行,已不再適宜續留協定地區。再者,本案涉嫌人藍辛雖在美方審訊期間未做出任何供述,且因同案被告庫克承擔全部罪名,免予追訴。基於雙方的法制、採證原則以及協議精神,臺方雖不宜正面指責美方處理本案若干部分有失公允,但仍得依據有關協定條款請其離境,亦即依據在臺美軍地位協議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美軍安排庫克、史行白及藍辛等3人於1個月限期內離境。
10月3日上午10時,北美司司長關鏞及科長王肇元邀請美軍協防司令部新任軍法處處長哈斯東海軍中校(Commander Thomas Hairston)來北美司洽談。關鏞等向其說明庫克、藍辛、史行白等3人,固經美方依法審理竣事,但由於此3人所涉犯罪的性質,均已不再適宜續留協定地區,因而正式提請美軍依照協議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即刻安排3人於1個月內離境,並盼將離境日期通知北美司。哈斯東處長同意照辦,後在11月9日致函王肇元,告知庫克、藍辛、史行白等三人已於本年10月31日離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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