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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頌歌:得半日之閒,抵十年塵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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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頌歌:得半日之閒,抵十年塵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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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把生活當作一種藝術,微妙地美地生活

談茶、談酒、談點心、談野菜、談風雨……
在不完全的現世享樂一點美與和諧,在剎那間體會永久

▎喝茶
喝茶當於瓦屋紙窗之下,清泉綠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飲,得半日之閒,可抵十年的塵夢。喝茶之後,再去繼續修各人的勝業,無論為名為利,都無不可,但偶然的片刻優遊乃正亦斷不可少。中國喝茶時多吃瓜子,我覺得不很適宜;喝茶時可吃的東西應當是輕淡的「茶食」。中國的茶食卻變了「滿漢餑餑」,其性質與「阿阿兜」相差無幾,不是喝茶時所吃的東西了。

▎苦雨
北京近日多雨,你在長安道上不知也遇到否,想必能增你旅行的許多佳趣。雨中旅行不一定是很愉快的,我以前在杭滬車上時常遇雨,每感困難,所以我於火車的雨不能感到什麼興味,但臥在烏篷船裡,靜聽打篷的雨聲,加上欸乃的橹聲以及「靠塘來,靠下去」的呼聲,卻是一種夢似的詩境。倘若更大膽一點,仰臥在腳划小船內,冒雨夜行,更顯出水鄉住民的風趣,雖然較為危險,一不小心,拙劣地轉一個身,便要使船底朝天。

▎談娛樂
為得要使生活與工作不疲敝而有效率,這種休養是必要的,不過這裡似乎也不可不有個限制,正如在一切事上一樣,即是這必須是自由的,不,自己要自由,還要以他人的自由為界。娛樂也有自由,似乎有點可笑,其實卻並不然。娛樂原來也是嗜好,本應各有所偏愛,不會統一,所以正當的娛樂須是各人所最心愛的事,我們不能干涉人家,但人家亦不該來強迫我們非附和不可。

▎北京的茶食
我們於日用必需的東西以外,必須還有一點無用的遊戲與享樂,生活才覺得有意思。我們看夕陽,看秋河,看花,聽雨,聞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飽的點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雖然是無用的裝點,而且是愈精煉愈好。


本書特色:本書收錄了周作人多篇閒適文風小品文,從喝茶談起,再到日常飯粥、娛樂、動植物、傳統文化等,讀者將從中感受到豐富的日常性,並深化對日常性的理解。對於往來於世俗生活之中的芸芸眾生來說,「日常」是一種常態,是生命本身,因而是尊貴的。

作者簡介

周作人(西元1885~1967年),著名散文家、思想家、翻譯家。開啟「閒適散文」流派,上承蘇軾、李漁、袁枚等小品文,下啟廢名、俞平伯、梁實秋、冰心等人的審美情趣。閒適散文代表作:《喝茶》、《北京的茶食》、《故鄉的野菜》、《苦雨》等;翻譯作品代表作:《石川啄木歌集》、《枕草子》、《古事記》、《浮世澡堂》等。

本書代序:生活之藝術
契訶夫(Chekhov)書簡集中有一節道(那時他在璦琿附近旅行):「我請一個中國人到酒店裡喝燒酒,他在未飲之前舉杯向著我和酒店主人及夥計們,說道『請』。這是中國的禮節。他並不像我們那樣的一飲而盡,卻是一口一口的啜,每啜一口,吃一點東西;隨後給我幾個中國銅錢,表示感謝之意。這是一種怪有禮的民族。……」
一口一口的啜,這的確是中國僅存的飲酒的藝術:乾杯者不能知酒味,泥醉者不能知微醺之味。中國人對於飲食還知道一點享用之術,但是一般的生活之藝術卻早已失傳了。中國生活的方式現在只是兩個極端,非禁慾即是縱慾,非連酒字都不准說即是浸身在酒槽裡,二者互相反動,各益增長,而其結果則是同樣的汙糟。動物的生活本有自然的調節,中國在千年以前文化發達,一時頗有臻於靈肉一致之象,後來為禁慾思想所戰勝,變成現在這樣的生活,無自由,無節制,一切在禮教的面具底下實行迫壓與放恣,實在所謂禮者早已消滅無存了。
生活不是很容易的事。動物那樣的,自然地簡易地生活,是其一法;把生活當作一種藝術,微妙地美地生活,又是一法:二者之外別無道路,有之則是禽獸之下的亂調的生活了。生活之藝術只在禁慾與縱慾的調和。靄理士(Havelock Ellis)對於這個問題很有精到的意見,他排斥宗教的禁慾主義,但以為禁慾亦是人性的一面;歡樂與節制二者並存,且不相反而實相成。人有禁慾的傾向,即所以防歡樂的過量,並即以增歡樂的程度。他在《聖芳濟與其他》一篇論文中曾說道,「有人以此二者(即禁慾與耽溺)之一為其生活之唯一目的者,其人將在尚未生活之前早已死了。有人先將其一(耽溺)推至極端,再轉而之他,其人才真能了解人生是什麼,日後將被記念為模範的高僧。但是始終尊重這二重理想者,那才是知生活法的明智的大師。……一切生活是一個建設與破壞,一個取進與付出,一個永遠的構成作用與分解作用的循環。要正當地生活,我們須得模仿大自然的豪華與嚴肅。」他又說過,「生活之藝術,其方法只在於微妙地混和取與捨二者而已」,更是簡明的說出這個意思來了。
生活之藝術這個名詞,用中國固有的字來說便是所謂禮。斯諦耳博士在《儀禮》序上說:「禮節並不單是一套儀式,空虛無用,如後世所沿襲者。這是用以養成自制與整飭的動作之習慣,唯有能領解萬物感受一切之心的人才有這樣安詳的容止。」從前聽說辜鴻銘先生批評英文「禮記」譯名的不妥當,以為「禮」不是Rite而是Art,當時覺得有點乖僻,其實卻是對的,不過這是指本來的禮,後來的禮儀禮教都是墮落了的東西,不足當這個稱呼了。中國的禮早已喪失,只有如上文所說,還略存於茶酒之間而已。去年有西人反對上海禁娼,以為妓院是中國文化所在的地方,這句話的確難免有點荒謬,但仔細想來也不無若干理由。我們不必拉扯唐代的官妓,希臘的「女友」(Hetaira)的韻事來作辯護,只想起某外人的警句,「中國挾妓如西洋的求婚,中國娶妻如西洋的宿娼」,或者不能不感到《愛的藝術》(Ars Amatoria)真是只存在草野之間了。我們並不同某西人那樣要保存妓院,只覺得在有些怪論裡邊,也常有真實存在罷了。
中國現在所切要的是一種新的自由與新的節制,去建造中國的新文明,也就是復興千年前的舊文明,也就是與西方文化的基礎之希臘文明相合一了。這些話或者說的太大太高了,但據我想捨此中國別無得救之道,宋以來的道學家的禁慾主義總是無用的了,因為這只足以助成縱慾而不能收調節之功。其實這生活的藝術在有禮節重中庸的中國本來不是什麼新奇的事物,如《中庸》的起頭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照我的解說即是很明白的這種主張。不過後代的人都只拿去講章旨節旨,沒有人實行罷了。我不是說半部《中庸》可以濟世,但以表示中國可以了解這個思想。日本雖然也很受到宋學的影響,生活上卻可以說是承受平安朝的系統,還有許多唐代的流風餘韻,因此了解生活之藝術也更是容易。在許多風俗上日本的確保存這藝術的色彩,為我們中國人所不及,但由道學家看來,或者這正是他們的缺點也未可知罷。

目次

本書代序:生活之藝術

得半日之閒,抵十年塵夢
喝茶
關於苦茶
談酒
苦雨
雨的感想
北平的春天
烏篷船
石板路
鳥聲
談娛樂
骨董小記
買墨小記

日常飯粥,盡有滋味
北京的茶食
故鄉的野菜
吃菜
炒栗子
談油炸鬼
賣糖
茶湯
再談南北的點心
談食鱉
帶皮羊肉
記愛窩窩
記鹽豆
菱角

愛這可愛的東西
金魚
兩株樹
莧菜梗
水裡的東西
歌謠與名物
談養鳥
關於紅姑娘
蚯蚓
螢火
賦得貓―貓與巫術
貓頭鷹
烏鴉與鸚鵡

只想緩緩走著,看沿路的景色
村裡的戲團隊
廠甸
一歲貨聲
撒豆
緣日
關於送灶
墟集與廟會
兩國煙火
江都二色
踏槳船
泥孩兒
不倒翁
拂子和麈尾
筆與筷子
牙刷的起源
澡豆與香皂

編後記

書摘/試閱

日常飯粥,盡有滋味
北京的茶食
在東安市場的舊書攤上買到一本日本文章家五十嵐力的《我的書翰》,中間說起東京的茶食店的點心都不好吃了,只有幾家如上野山下的空也,還做得好點心,吃起來餡和糖及果實渾然融合,在舌頭上分不出各自的味來。想起德川時代江戶的二百五十年的繁華,當然有這一種享樂的流風餘韻留傳到今日,雖然比起京都來自然有點不及。北京建都已有五百餘年之久,論理於衣食住方面應有多少精微的造就,但實際似乎並不如此,即以茶食而論,就不曾知道什麼特殊的有滋味的東西。固然我們對於北京情形不甚熟悉,只是隨便撞進一家餑餑鋪裡去買一點來吃,但是就撞過的經驗來說,總沒有很好吃的點心買到過。難道北京竟是沒有好的茶食,還是有而我們不知道呢?這也未必全是為貪口腹之欲,總覺得住在古老的京城裡吃不到包含歷史的精煉的或頹廢的點心是一個很大的缺陷。北京的朋友們,能夠告訴我兩三家做得上好點心的餑餑鋪麼?
我對於二十世紀的中國貨色,有點不大喜歡,粗惡的模仿品,美其名曰國貨,要賣得比外國貨更貴些。新房子裡賣的東西,便不免都有點懷疑,雖然這樣說好像遺老的口吻,但總之關於風流享樂的事我是頗迷信傳統的。我在西四牌樓以南走過,望著異馥齋的丈許高的獨木招牌,不禁神往,因為這不但表示他是義和團以前的老店,那模糊陰暗的字跡又引起我一種焚香靜坐的安閒而豐腴的生活的幻想。我不曾焚過什麼香,卻對於這件事很有趣味,然而終於不敢進香店去,因為怕他們在香盒上已放著花露水與日光皂了。我們於日用必需的東西以外,必須還有一點無用的遊戲與享樂,生活才覺得有意思。我們看夕陽,看秋河,看花,聽雨,聞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飽的點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雖然是無用的裝點,而且是愈精煉愈好。可憐現在的中國生活,卻是極端地乾燥粗鄙。別的不說,我在北京徬徨了十年,終未曾吃到好點心。

故鄉的野菜
我的故鄉不止一個,凡我住過的地方都是故鄉。故鄉對於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情分,只因釣於斯游於斯的關係,朝夕會面,遂成相識,正如鄉村裡的鄰舍一樣,雖然不是親屬,別後有時也要想念到他。我在浙東住過十幾年,南京東京都住過六年,這都是我的故鄉;現在住在北京,於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鄉了。
日前我的妻往西單市場買菜回來,說起有薺菜在那裡賣著,我便想起浙東的事來。薺菜是浙東人春天常吃的野菜,鄉間不必說,就是城裡只要有後園的人家都可以隨時採食,婦女小兒各拿一把剪刀一隻「苗籃」,蹲在地上搜尋,是一種有趣味的遊戲的工作。那時小孩們唱道:「薺菜馬蘭頭,姊姊嫁在後門頭。」後來馬蘭頭有鄉人拿來進城售賣了,但薺菜還是一種野菜,須得自家去採。關於薺菜向來頗有風雅的傳說,不過這似乎以吳地為主。《西湖遊覽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薺菜花。諺云,三春戴薺花,桃李羞繁華。」顧祿的《清嘉錄》上亦說:「薺菜花俗呼野菜花,因諺有『三月三,螞蟻上灶山』之語,三日人家皆以野菜花置灶陘上,以厭蟲蟻。侵晨村童叫賣不絕。或婦女簪髻上以祈清目,俗號眼亮花。」但浙東卻不很理會這些事情,只是挑來做菜或炒年糕吃罷了。
黃花麥果通稱鼠麴草,係菊科植物,葉小,微圓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黃色,簇生梢頭。春天採嫩葉,搗爛去汁,和粉做糕,稱黃花麥果糕。小孩們有歌讚美之云:

黃花麥果靭結結,
關得大門自要吃:
半塊拿弗出,一塊自要吃。

清明前後掃墓時,有些人家──大約是保存古風的人家──用黃花麥果作供,但不做餅狀,做成小顆如指頂大,或細條如小指,以五六個作一攢,名曰繭果,不知是什麼意思,或因蠶上山時設祭,也用這種食品,故有是稱,亦未可知。自從十二三歲時外出不參與外祖家掃墓以後,不復見過繭果,近來住在北京,也不再見黃花麥果的影子了。日本稱作「御形」,與薺菜同為春的七草之一,也採來做點心用,狀如艾餃,名曰「草餅」,春分前後多食之,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總是日本風味,不復是兒時的黃花麥果糕了。
掃墓時候所常吃的還有一種野菜,俗名草紫,通稱紫雲英。農人在收穫後,播種田內,用作肥料,是一種很被賤視的植物,但採取嫩莖瀹食,味頗鮮美,似豌豆苗。花紫紅色,數十畝接連不斷,一片錦繡,如鋪著華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狀若蝴蝶,又如雞雛,尤為小孩所喜。間有白色的花,相傳可以治痢,很是珍重,但不易得。日本《俳句大辭典》云:「此草與蒲公英同是習見的東西,從幼年時代便已熟識,在女人裡邊,不曾採過紫雲英的人,恐未必有罷。」中國古來沒有花環,但紫雲英的花球卻是小孩常玩的東西,這一層我還替那些小人們欣幸的。浙東掃墓用鼓吹,所以少年常隨了樂音去看「上墳船裡的姣姣」;沒有錢的人家雖沒有鼓吹,但是船頭上篷窗下總露出些紫雲英和杜鵑的花束,這也就是上墳船的確實的證據了。

吃菜
偶然看書講到民間邪教的地方,總常有吃菜事魔等字樣。吃菜大約就是素食,事魔是什麼事呢?總是服侍什麼魔王之類罷,我們知道希臘諸神到了基督教世界多轉變為魔,那麼魔有些原來也是有身分的,並不一定怎麼邪曲,不過隨便地事也本可不必,雖然光是吃菜未始不可以,而且說起來我也還有點贊成。本來草的莖葉根實只要無毒都可以吃,又因為有維他命某,不但充飢還可養生,這是普通人所熟知的,至於專門地或有宗旨地吃,那便有點兒不同,彷彿是一種主義了。現在我所想要說的就是這種吃菜主義。
吃菜主義似乎可以分作兩類。第一類是道德的。這派的人並不是不吃肉,只是多吃菜,其原因大約是由於崇尚素樸清淡的生活。孔子云,「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可以說是這派的祖師。《南齊書‧周顒傳》云:「顒清貧寡慾,終日長蔬食。文惠太子問顒菜食何味最勝,顒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黃山谷題畫菜云:「不可使士大夫不知此味,不可使天下之民有此色。」──當作文章來看實在不很高明,大有帖括的意味,但如算作這派提倡咬菜根的標語卻是頗得要領的。李笠翁在《閒情偶寄》卷五說:

聲音之道,絲不如竹,竹不如肉,為其漸近自然,吾謂飲食之道,膾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漸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風,人能疏遠肥膩,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園不使羊來踏破,是猶作羲皇之民,鼓唐虞之腹,與崇尚古玩同一致也。所怪於世者,棄美名不居,而故異端其說,謂佛法如是,是則謬矣。吾輯《飲撰》一卷,後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儉,一以復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茲在茲而不忍或忘者矣。

笠翁照例有他的妙語,這裡也是如此,說得很是清脆,雖然照文化史上講來吃肉該在吃菜之先,不過笠翁不及知道,而且他又哪裡會來斤斤地考究這些事情呢。
吃菜主義之二是宗教的,普通多是根據佛法,即笠翁所謂異端其說者也。我覺得這兩類顯有不同之點,其一吃菜只是吃菜,其二吃菜乃是不食肉,笠翁上文說得蠻好,而下面所說念茲在茲的卻又混到這邊來,不免與佛法發生糾葛了。小乘律有殺戒而不戒食肉,蓋殺生而食已在戒中,唯自死鳥殘等肉仍在不禁之列,至大乘律始明定食肉戒,如《梵網經》菩薩戒中所舉,其辭曰: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賢首疏云:

輕垢者,簡前重戒,是以名輕,簡異無犯,故亦名垢。又釋,瀆汙清淨行名垢,禮非重過稱輕。

因為這裡沒有把殺生算在內,所以算是輕戒,但話雖如此,據《目蓮問罪報經》所說,犯突吉羅眾學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九百千歲,此墮等活地獄,人間五十年為天一晝夜,可見還是不得了也。
我讀《舊約‧利未記》,再看大小乘律,覺得其中所說的話要合理得多,而上邊食肉戒的措辭我尤為喜歡,實在明智通達,古今莫及。《入楞伽經》所論雖然詳細,但仍多為粗惡凡人說法,道世在《諸經要集》中酒肉部所述亦復如是,不要說別人了。後來講戒殺的大抵偏重因果一端,寫得較好的還是蓮池的《放生文》和周安士的《萬善先資》,文字還有可取,其次《好生救劫編》、《衛生集》等,自鄶以下更可以不論,裡邊的意思總都是人吃了蝦米再變蝦米去還吃這一套,雖然也好玩,難免是幼稚了。我以為菜食是為了不食肉,不食肉是為了不殺生,這是對的,再說為什麼不殺生,那麼這個解釋我想還是說不欲斷大慈悲佛性種子最為得體,別的總說得支離。眾生有一人不得度的時候自己絕不先得度,這固然是大乘菩薩的弘願,但凡夫到了中年,往往會看輕自己的生命而尊重人家的,並不是怎麼奇特的現象。難道肉體漸近老衰,精神也就與宗教接近麼?未必然,這種態度有的從宗教出,有的也會從唯物論出的。或者有人疑心唯物論者一定是主張強食弱肉的,卻不知道也可以成為大慈悲宗,好像是《安士全書》信者,所不同的他是本於理性,沒有人吃蝦米那些律例而已。
據我看來,吃菜亦復佳,但也以中庸為妙,赤米白鹽綠葵紫蓼之外,偶然也不妨少進三淨肉,如要講淨素已不容易,再要徹底便有碰壁的危險。《南齊書‧孝義傳》紀江泌事,說他「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覺得這件事很有風趣,但是離徹底總還遠呢。英國柏忒勒(Samuel Butler)所著《有何無之鄉遊記》(Erewhon)中第二十六七章敘述一件很妙的故事,前章題曰〈動物權〉,說古代有哲人主張動物的生存權,人民實行菜食,當初許可吃牛乳雞蛋,後來覺得擠牛乳有損於小牛,雞蛋也是一條可能的生命,所以都禁了,但陳雞蛋還勉強可以使用,只要經過檢查,證明確已陳年臭壞了,貼上一張「三個月以前所生」的查票,就可發賣。次章題曰〈植物權〉,已是六七百年過後的事了,那時又出了一個哲學家,他用實驗證明植物也同動物一樣地有生命,所以也不能吃,據他的意思,人可以吃的只有那些自死的植物,例如落在地上將要腐爛的果子,或在深秋變黃了的菜葉。他說只有這些同樣的廢物人們可以吃了於心無愧。「即使如此,吃的人還應該把所吃的蘋果或梨的核,杏核,櫻桃核及其他,都種在土裡,不然他就將犯了墮胎之罪。至於五穀,據他說那是全然不成,因為每顆榖都有一個靈魂像人一樣,他也自有其同樣地要求安全之權利。」結果是大家不能不承認他的理論,但是又苦於難以實行,逼得沒法了便索性開了葷,仍舊吃起豬排牛排來了。這是諷刺小說的話,我們不必認真,然而天下事卻也有偶然暗合的,如《文殊師利問經》云:

若為己殺,不得啖。若肉林中已自腐爛,欲食得食。若欲啖肉者,當說此咒:如是,無我無我,無壽命無壽命,失失,燒燒,破破,有為,除殺去。此咒三說,乃得啖肉,飯亦不食。何以故?若思唯飯不應食,何況當啖肉。

這個吃肉林中腐肉的辦法豈不與陳雞蛋很相像,那麼爛果子黃菜葉也並不一定是無理,實在也只是比不食菜心更徹底一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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