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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遊戲闖關者3:小時偷針,大時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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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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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朋友遊戲」捲土重來——
除了利用犯罪賺取點數,
更要仰賴盟友洗刷冤屈!

拿下眼罩,觸目所及是美麗又新穎的城鎮,卻隱隱透露著一絲不自然的味道。人群僵直的肢體、一雙雙毫無溫度的眼神投以凝視,謎樣的「教師」再度露出不懷好意的微笑,這次的遊戲又將如何展開?

成功重啟遊戲的永遠為了贏得「獎賞」,必須和來路不明的超危險人物——琵絲搭檔。兩人和一夜、沙紀、瑪娜、艾莉娜被送到不存在於地圖上的奇怪城鎮「TOWN」,被迫在此進行「犯罪遊戲」:玩家得在一個小時內,想盡辦法觸犯會給予刑罰的法律,藉此獲得與刑期相當的點數;點數最少、或是被『警察』抓到的玩家將無緣晉級決賽。

高舉力量之劍與公正之秤,
凜然的正義女神將站在哪一方?

永遠和琵絲藉著隱藏角色的協助,驚險晉級最後關卡「審判遊戲」,但在法庭上,「教師」卻宣布:久遠永遠是殺人犯!有口難辨的不甘心,信念背道而馳的衝突不斷發生,隨著法庭上的脣槍舌戰逐漸白熱化,以為已將對手逼入彈盡援絕的境地,沒想到全是障眼法……

在這場無法倚靠武力,只能智取的生存戰中,唯一能仰仗的只有法律的相關知識、鑽漏洞的機智,以及毫不猶豫的行動力;眾人在毫無生機的群眾與鐵面無私的律法下努力闖關,除了看盡人情的冷暖,也逐步接近了「教師」的真實身分……

論斷勝敗的王牌,究竟掌握在誰的手中?
一場鬥智鬥勇、針鋒相對的精采對決!

★延伸閱讀樂趣
培養領袖魅力:雖然迫於遊戲規則違法,永遠卻依然秉持信念不隨波逐流,即便自己被誣陷也絕不迫害對手,不懂之處更虛心求教,成功獲得眾人的支持與幫助。
沉著跨越逆境:在人與人的相處中,溝通不良或理解不夠全面都有可能產生誤會,當事情還未釐清前,可以學習永遠按捺被冤枉的氣憤,冷靜爬梳證據與來龍去脈,強化判斷力、邏輯力。
探討時下議題:故事融入法律議題,引導讀者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與日常中容易忽略的規範,在享受故事的同時也能思辨法治的真義,思考其在社會中的功能,以及如何影響每個人的生活。

★「朋友遊戲闖關者」系列(更多續集陸續推出,敬請期待!)
《朋友遊戲闖關者1:昨日之友為今日之敵》
《朋友遊戲闖關者2:存心害人者終究害己》
《朋友遊戲闖關者3:小時偷針,大時偷金》
《朋友遊戲闖關者4: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朋友遊戲闖關者5:錢在人情在,錢盡緣分斷》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萌木桃
出生日本青森縣,牡羊座A型。畢業於千葉大學,2020年獲得青鳥文庫小說獎一般類金獎,出道成為作家。嗜好是縫紉與咖啡廳巡禮,只要有咖啡和甜點就覺得很幸福!著有《想和你兩情相悅》、小說版《皎潔深宵之月》、《雙胞胎太溺愛我了!》(以上暫譯)等。

繪者簡介

久我山凡
漫畫家、插畫家。出生日本岐阜縣,處女座A型。主要作品有漫畫版《擁抱我,一天十分鐘》(暫譯)。嗜好是看漫畫,喜歡的食物是鹹餡麵包。

審訂者簡介

葉碧翠
現任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博士,專長婦幼及少年刑案分析、性平三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犯罪預防及宣導、跨國案件犯罪偵查、犯罪統計及分析。亦為基隆市、苗栗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及刑事警察局、鐵路警察局性別平等工作小組、宜蘭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桃園女子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等外聘委員。

譯者簡介

伊之文
翻譯生涯即將邁入第14年。童書譯作有繪本《我的身體哪裡最重要?》、橋梁書《日本小妖怪》、實用書「12歲之前一定要學」系列(小熊出版)等,無比享受青少年小說「朋友遊戲闖關者」系列所帶來的閱讀樂趣。

名人/編輯推薦

※友情萬歲推薦(依首字筆畫排序)
李貞慧/國中教師暨閱讀推廣人
邱常婷/小說家、《獸靈之詩》作者
陳家盈/翻轉讀書繪文學工作坊負責人暨文字工作者
葉碧翠/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
蔡淇華/惠文高中圖書館主任、作家
藍依勤/繪本星球212-7版主
魏瑋志(澤爸)/親職教育講師

※推薦語
節奏快速、令人不禁一頁翻過一頁。立體的角色各有不同的背景故事,與劇情交相輝映,尤其對兒少讀者來說,更是貼近其日常生活的有趣作品!——邱常婷(小說家、《獸靈之詩》作者)

充滿智慧與結合青少年心理並無縫接軌社會議題的精采小說!在故事中模擬了日常可能發生的同儕衝突與衝擊,藉由豐富的角色以及故事的張力,去探討和思考「解決問題」的可能,在沉浸故事脈絡的同時也獲得了思辨的訓練,CP值超高!精采可期!誠摯推薦!——陳家盈(翻轉讀書繪文學工作坊負責人暨文字工作者)

我們總是提醒家人朋友們要小心別犯罪,然而,對於他人的犯罪,我們是否無感?又或我們是否真的了解所謂的犯罪,到底是哪裡觸犯了法律?本書作者用了巧妙設定,藉由在虛擬世界中的「犯罪」,讓讀者以主角的角度體驗犯罪,又藉由不同罪刑能獲得高低不一的遊戲計點方式,讓讀者認識法律,最後再導入法庭審判概念,讓讀者了解現實世界對犯罪行為的處置方式,不僅增加讀者法律素養,也能啟發思考和判斷能力。——葉碧翠(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

孩子的交友是每個家長最關注的熱門話題之一,要如何讓他們在拓展友誼的同時,也知道如何正確的保護自己?透過這系列超好看的小說「朋友遊戲闖關者」,便是絕佳的途徑!——蔡淇華(惠文高中圖書館主任、作家)

你知道哪些行為會被認定為「犯罪」嗎?這一集的朋友遊戲,就是以「犯罪」為主題,挑戰如何在不實質傷害人與破壞物品的情況下,順利取得點數,成為進入最後關卡的玩家。也許我們會覺得自己和「犯罪」離得很遙遠,但其實可能比想像得還要近……第三集不只充滿鬥智與邏輯攻防的戲碼,更藉由不同形式的「犯罪」,點出法律的功能與重要性。最後留了大伏筆的結尾,也讓人想搖晃編輯的肩膀,請趕快把第四集交出來啊!——藍依勤(繪本星球212-7版主)

※讀者回響
透過這本書,我學到了許多關於犯罪的知識,才發現原來生活中有這麼多行為受到法律規範;最後的審判遊戲十分刺激,看到永遠因為一些片面的證據而被冤枉、琵絲被抓住話柄,我也跟著緊張不已,完全停不下來!——茜茜(中學一年級)

想到被逼著要犯罪就覺得好嚇人,很佩服索拉拉和神明馬上便能想好作戰計畫,幫助永遠她們順利累積點數;瑪娜和艾莉娜在法庭上巧妙的誘導對手使用卡片,如果是我,肯定想不到可以這樣做;一夜和沙紀也大顯身手,揭發「教師」的真面目,令人十分好奇接下來的劇情會怎麼進行下去?——晨光(中學二年級)

很適合爸媽和小孩一起看的青少年小說!很佩服作者萌木桃老師,能將各種議題融入故事中。這集的犯罪遊戲一樣精采,結局更令人意想不到。看完之後和孩子討論了很久!推薦!——圓圓(家有小六生)

原本以為「犯罪」這件事離我很遙遠,看了這本小說之後,才發現很多覺得「這樣應該沒關係吧!」的事情,其實有關係,一不小心我們就會犯罪了呢!最後的結局讓我感到很意外,下一集的劇情似乎會很瘋狂……——小硯(中學一年級)

我最喜歡的艾莉娜姐妹聯手出擊,果然勢不可擋!儘管對她們誣陷永遠感到不快,但同時又很佩服兩人的聰明才智……一定要看到最後才會知道劇情如何反轉!—Momo(小學五年級)

好喜歡「朋友遊戲闖關者」系列,非常有趣,讀完一集後就期待著下一集出版,太好奇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永遠會如何?神明呢?擔心得睡不著覺。——鴻銘(小學四年級) 

※編輯小語
日常生活中存在許多大大小小的規範,或許你曾經想過「只要我喜歡,為什麼不可以?」、「這是我個人的自由!」但要是每個人都為所欲為,社會將變得怎麼樣呢?
這次,永遠一行人來到一個不存在地圖上的城鎮「TOWN」,在這個與真實世界隔絕的城市裡,他們被要求以身試法,親自體驗犯罪帶來的心理壓力和必須承擔的後果。竊盜罪、傷害罪、恐嚇罪、誹謗罪……在還沒閱讀這本書之前,我們可能對這些法條都不甚熟悉,原來未經同意拆他人的信、用粉筆亂畫磚牆和把他人的畫作設為大頭貼,其實都有觸法的可能!
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保護我們的自由而制定;同時,也會隨著時代變遷增修或調整內容,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有句話說「法律沒辦法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意思是無論是大人還是小孩,每一個人都應該了解法律,主動維護或捍衛自己的權益,因為那正是法律給予我們的自由;而自由,是建立在不妨害他人的自由之上。就像被誣陷成罪人,被迫站上法庭的永遠,必須知法懂法,在不傷害任何人的前提下,替自己辯護爭取清白。
「朋友遊戲闖關者」系列隨著劇情展開,場面越來越浩大,從校園的地下室逐漸擴展成整個城鎮,爆炸、飛車追逐等宛如大型動作片的刺激情節接連不斷,探討的議題讓人耳目一新;在每分每秒都繃緊神經的當下,依舊考驗著角色之間的友情是否堅定,又或者會經不住被淘汰的壓力而選擇背叛;也讓我們去理解世界上存在百樣人,有人如琵絲一樣缺乏罪惡感而行事殘忍,但也有人如永遠和蓮始終能堅守道德底線,絕不屈從惡勢力。
謎樣「教師」的真面目更將在本集揭露,背後是否有更大的陰謀?還會有下一場「朋友遊戲」嗎?敬請期待下集揭曉!

後記

大家好,我是萌木桃。
沒想到這一場朋友遊戲的主題竟然是「犯罪」吧?
「犯罪是壞事,絕對不可以犯罪!」
這句話說來簡單,但大家了解什麼是「犯罪」嗎?
老實說,連我也是為了這集的內容,詳盡研究之後,才得知許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識。
其中一項是「侮辱罪」。簡單來說,這是在公開場合罵人的罪,在網路或社群上留言攻擊別人,也屬於公然侮辱喔!
不久之前,侮辱罪的刑罰在諸多犯罪中仍算是相當輕微的,然而因為網路上的攻擊已變成社會問題,大眾認為不能姑息,刑罰因此變重。由此可知,在網路上罵人就是這麼嚴重,足以影響並改變法律。
除了留言之外,在社群替那些攻擊藝人或名人的貼文按讚,以及轉貼真偽不明的新聞報導也會違法,請大家千萬別這麼做。
接下來,「朋友遊戲闖關者」第四集將要挑戰全新的遊戲。
在現有的登場人物中,大家最喜歡哪一個角色呢?
如果你希望某個角色再次登場,請一定要告訴我!
最後,感謝你閱讀這本書,我們在下次的「朋友遊戲」中再見!

目次

玩家介紹

1 不存在的城鎮
2 犯罪遊戲
3 心中的迷霧
4 網路犯罪
5 戴著貝雷帽的少女
6 綁架大作戰
7 不想說出口的話
8 飛車追逐戰
9 正義女神
10 審判遊戲
11 冤案
12 意外的證人
13 逆轉的卡片
14 教師室
15 遊戲結束
16 終章

後記

書摘/試閱

11 冤案

時間已至,我們從房間被帶往法庭。
法庭是個沒有窗戶的房間,看起來比一般的教室還大。正前方有個高臺,上面掛著一排螢幕,正中央的螢幕最大,畫面是「教師」的臉。
和先前不同的是,「教師」除了臉之外還有身體,穿著白襯衫和法官的黑色法袍,手裡拿著木製法槌。
兩側設有小型螢幕,右側四臺,左側五臺,共九位男女饒富興味的看著我們,他們似乎是遠距參與審判的陪審員。
「教師」的螢幕前方是木製的應訊席,右側是「嫌犯隊」的座位,左側是「檢方隊」的座位。
我坐到右側座位,桌上擺著我們剛才用手機購買的五張卡片,放在從檢方隊角度看不見的位置。
背面畫著正義女神朱斯提提亞的卡片……我偷偷把卡片翻面,上頭寫著「不採用」三個字。
「現在開始進行審判!罪狀是殺人,被害人是森野索拉拉,被告是久遠永遠!久遠永遠,你認罪嗎?」
「不,我不認罪!」我抬頭挺胸,果斷的回答。
「我想也是。那麼,陪審員會做出有罪還是無罪的判決呢?『審判遊戲』開始!」
咚!「教師」敲擊木製法槌,宛如開戰的鑼聲響起。
「進入正題,我們要提出證據。」艾莉娜站起來,高舉印有正義女神的卡片。
來了!我進入備戰狀態。
「久遠永遠綁架了九個人並要求贖金,其中也包括嬰兒。我們要提出綁架過程的證據影片。」
不是殺人,而是綁架?
「教師」的螢幕畫面分成上下兩半。上半部播放嬰兒用品店的監視器畫面:一位媽媽正在選購奶粉,身旁停著嬰兒車。我和琵絲出現,我探頭望向嬰兒車,似乎十分費力的抱起嬰兒。琵絲大聲喊了些什麼後,我便帶走了嬰兒。
這是我們綁架嬰兒的畫面!
「居然綁架嬰兒?太過分了!」
「真不敢相信!」
陪審員接連發出譴責。
「異議!」琵絲舉手。
「琵絲律師有何意見?」
「這段影片和命案無關!和索拉拉死亡的事情無關!」琵絲生氣的瞪大眼睛。
「這是為了讓大家了解久遠永遠的為人,並非無關。」艾莉娜語調不帶任何感情。
原來如此。她們採取的作戰方式,是讓陪審員對我產生負面印象,認為我是會殺人的大壞蛋。
「但是,那些嬰兒不是真人,而是機器嬰兒!是機器人!所以那樣做並不過分!」
「你有證據嗎?他們怎麼看都是真人嬰兒。」艾莉娜冷靜反駁琵絲的主張。
「證據?」琵絲垂下眉毛,一副傷腦筋的模樣。
真人和機器人的差別是……
「呃……我想到了!」琵絲握拳敲了敲手心。
「機器嬰兒抱起來很重,被綁架也不會哭;如果是真正的嬰兒,被綁架的當下便會放聲大哭!」
「你剛才承認綁架嬰兒了吧?」艾莉娜這句話犀利的劃破法庭內嚴肅的氣氛。
琵絲立刻伸手遮住嘴巴,但是太遲了。
「各位陪審員們聽到了嗎?久遠永遠綁架嬰兒是鐵錚錚的事實。除了森野索拉拉的命案之外,她還犯下『綁架』這條尚未起訴的罪名。」
我們中招了……失言的琵絲面如死灰。
「永遠,對不起!我不該多嘴的……」
陪審員用十惡不赦的眼神看著我。
怎麼辦?萬一他們有了先入為主的偏見,認為「會綁架嬰兒的人肯定也會殺人」、「這種壞蛋就算被判有罪也是活該」的話……在陪審員表決時,這將對我們非常不利。
「琵絲,使用『不採用卡片』吧!」
「好!」
琵絲高高舉起一張「不採用卡片」,讓法官清楚看見。
「法官!我要使用『不採用卡片』!」
「批准!證據無效!」
螢幕上的影片消失。
「那麼,我們再提出另一項證據。」
還來不及喘息,艾莉娜又拿起一張卡片。
「命案現場在購物中心的哺乳室,有一段記錄了以下對話的錄音,
是確定久遠永遠為真凶的決定性證據。」
決定性證據?怎麼可能有那種東西?
然而,我聽完法庭上播放的錄音後渾身起了雞皮疙瘩。
「索拉拉,我要……殺了你。」
螢幕上的陪審員們一陣譁然。
「這是造假的!」
我確實說過那句話,但那是因為索拉拉請我說出「我要殺了你」。
不過,她的部分卻被剪掉了。
神明說過,殺人案要有殺意才成立。那段錄音雖是斷章取義,但要是被當作證據採用,不就等同我有殺意了嗎?儘管很不甘心,也只能使用卡片了。
「琵絲,快用卡片!」
「好!我們要反擊!」
琵絲站起來,高舉卡片。
「法官,請不要採用這項證據!」
「批准!」
「此外,我方還有證據能夠證明永遠不是凶手!」
「請琵絲律師提出證據。」
琵絲拿著文件,站在陪審員面前。
「各位陪審員,這起案件是冤案!」
琵絲一臉正經的拚命說明。
「『久遠永遠是凶手』這件事有很大的矛盾!殺人是『犯罪遊戲』的禁止事項,一旦觸犯就會出局,玩家沒有理由在遊戲中蓄意殺人。永遠既然知道索拉拉吃了會死,不可能拿含有花生的巧克力給她吃!」
陪審員低聲說著「有道理」。
琵絲,做得好!瑪娜和艾莉娜應該沒有買「不採用卡片」,無法讓我們的主張失效。
「請大家千萬別把清白的人關進監獄造成冤案,請三思!」
陪審員直到剛才都還十分氣憤,但他們看到琵絲低頭鞠躬後,彷彿決定再斟酌看看。
「琵絲,你表現得真不賴!」
「嘿嘿!因為『罪疑唯輕』嘛!」
我和回到座位的琵絲互碰拳頭。
然而,艾莉娜再度舉手。
「我方要提出久遠永遠和被害人獨處的證據照片。」艾莉娜手上拿著第三張卡片。
螢幕即時秀出我和索拉拉進入哺乳室的照片。
「這是她們兩人進入哺乳室的證據照片。」
好卑鄙!我和索拉拉身後明明還跟著琵絲,但拍到琵絲的部分被裁剪掉了,營造出我和索拉拉單獨進入哺乳室的假象。
「久遠永遠確實曾和被害人一起出現在命案現場。」
「不是的!當時我也在場,並不只有她們兩個人!」琵絲大叫,陪審員個個面露難色。
我漸漸明白瑪娜和艾莉娜的作戰方針了。先用綁架的罪嫌,讓人對我留下「大壞蛋」的印象。接著用錄音資料證明我有殺意,再用裁剪過的照片當作情況證據。像慢慢勒緊繩子般,將我逼入絕境。
不過,由於前兩項證據已失效,我方應該還是占上風。關鍵在於檢方隊的卡片張數。我們只剩下三張卡片。假如瑪娜她們擁有八張卡片,算起來還剩五張。
「這次別理會她們。」
艾莉娜看我們沒有動靜,再次用手指夾起卡片。
「再來,我們要提出被告購買花生巧克力的證據。」
接著出現的是超商的影片。
「教師」的螢幕再次分成兩半,開始播放店裡的監視器畫面,上面拍到我正在購買巧克力。
「這次也不要理會。」
「嗯!」
陪審員開始用懷疑的眼光看向我。
但是,這只能證明我有購買巧克力,無法證明我讓索拉拉吃了它。
「這會成為證據,你們無所謂嗎?」
「無所謂,我在超商買了巧克力是事實。」
艾莉娜想讓我動搖,但我不會上當。我們必須謹慎使用卡片才行。
「那麼,我方要傳喚證人。」艾莉娜再次秀出卡片。
她的連續攻擊令人無法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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