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版序
拙著法家哲學初版,印行於民國七十三年,兩年後,已無餘書,知其尚可供世人參考也,爰略加修訂,由東大圖書公司印行。修訂版之異於初版者,為增添附註及充實部分內容,意在求法家哲學之通詮,更臻完整。惟是拙著於法家諸子之學,多揚棄昔人見解;於法家哲學之觀點,亦非悉與近人同;此則宜有以說之焉。徵之史籍,先秦各家思想,自其淵源與發展言之,應屬於人生哲學之範疇,而落實於政治層面,即或旁涉形而上之天道鬼神,又或高談倫理、經濟、教育,要亦為解決當日政治問題而提出者。吾人若舍修齊治平之根本思想,以論儒家之學,已失其重心,矧法家之學原以政治需求為急務,而未遑言及其他者乎?此拙著之所以不持今世之文化觀,而出以純政治眼光者,一也。其次,先秦諸子之學,俱各有所承受,各有所創新,亦各以其學影響於當日之社會。今之所謂家數,乃漢人取同舍異之所析歸。故究一家之言與究其中一人之學有異,而一人之學在當日及後世之評價亦有所異。孔孟荀如是,老莊楊墨亦如是。法家諸子之學無不關乎時代之推移,其學說內涵之認定與評價,尤不可不特重其人之時代社會背景。此拙著之所以出以歷史眼光,而不牽拘於今世之法治觀者,二也。抑又思之:儒家之學,自兩漢經師採陰陽、道、法家言,以釋春秋、說易、註三禮而後,已有不醇。惟後世推衍新義,使孔學不為時空所限,今更成為中華文化之根基。法家之學,則漢後無人在理論上有所創新,而又迭經儒生之唯君是尊者所移轉誤用,漸至真蘊泯失,為世詬病,一迄於今。戛戛乎其辨正之難,與夫通詮之不易。此又拙著之所以必究其初貌而又論及其在後世之餘波者,三也。凡此三者,容與他家哲學之研究取向有異。深慚學有未逮,不敢率就其所見者而罄言之。茲雖修訂再版,殆仍僅發凡而已。他日倘能益使之臻於完善,則差堪自慰矣。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九月 姚蒸民序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