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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修訂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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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修訂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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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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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游戲》以歷史為解讀對象的著作中,作者以亦雅亦俗、亦莊亦諧的寫作方式,敘述了歷史上值得人們思考的大大小小的無數案例,在生動、有趣地講述官場故事的同時,作者透過歷史表象,揭示出隱藏在正式規則之下、實際上支配著社會運行的不成文的規矩,并將其名之日“潛規則”,進而指出潛規則的產生在于現實的利害計算與趨利避害。書中對于潛規則的定義、特征,潛規則陰影下皇帝、官員、百姓的不同處境與抉擇,潛規則盛行的社會土壤,以及潛規則何時會萎縮,均有論述。潛規則現象產生、盛行于我國的封建社會,但它一時還難以消失,只有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才能最后根除潛規則。 關于“潛規則”和這本書(作者自序) 五年前我脫離了官方單位,可以比較自由地支配時間了,便重新揀起了這個念頭,不久就開始讀明史。我在上大學的時候讀過《史記》,就好像看小說一樣,遇到沒故事的""表""和""志""便跳過去。當記者后啃過《漢書》和《后漢書》,完全被亂七八糟的人名和事件淹沒了,感覺昏昏欲睡。我還趕時髦讀過《資治通鑒》,讀到后漢時就痛苦不堪,半途而廢了。出乎意料的是,心里存了個“潛規則”的念頭,再讀起歷史來居然津津有味,滿目混沌忽然眉目清楚,我也一發而不可收拾。于是就跟朋友鼓吹讀史心得,又被朋友攛掇著寫下了這些文章,隨寫隨發,漸漸也有了一本小書的篇幅。我明白,不同動物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樣的,透過不同眼鏡看到的世界也是不一樣的。這些文章描繪的就是我戴上潛規則的眼鏡后看到的中國官場及其傳統。這些隨筆大體都在講“淘汰清官”,解釋清官為何難以像公開宣稱的那樣得志得勢,為何經常遭遇被淘汰的命運,以至青天大老爺竟成為我們民族夢的一部分。“淘汰清官”只是我能排列出來的官場潛規則之一,其下層有許多小一號的潛規則的支撐。“淘汰清官”的上下左右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潛規則,那是我以后要繼續寫的。回頭看去,現有的這十一篇隨筆,可以整理出如下結構:講官吏與老百姓的關系:《身懷利器》、《老百姓是個冤大頭》、《第二等公平》。講官吏與上級領導包括皇上的關系:《當貪官的理由》、《惡政是一面篩子》、《皇上也是冤大頭》。講官場內部的關系:《擺平違規者》、《論資排輩也是好東西》。把幾種關系混在一起講:《新官墮落定律》、《正義的邊界總要老》、《官場傳統的心傳》、《晏氏轉型》。總結:《崇禎死彎——帝國潛規則的一個總結》。目錄就是按照這個結構排的。《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游戲》還附了幾篇潛規則之外的文章。潛規則在明朝的一個近義詞是“陋規”,寫多了這種東西,人也容易顯得“陋”,滿腦袋利害計算,算的還都是陳年老賬,全不知今夕何夕,更不知道精神和理想為何物。我不想給讀者留下這種印象,希望本書和作者的模樣豐滿一些,便加了幾篇雜七雜八的文章,其中還談到雷鋒和人格理想。談人格理想的文章寫得比較早,如果現在動筆,用馮友蘭先生""極高明而道中庸""的標準衡量,自以為還能高明一些,關于造化和迷信的那兩篇文章可以提供一點佐證。

作者簡介

吳思小傳 1957年生于北京。1978~1982年在中國人民大學中文系讀書。畢業后分配到《農民日報》,先后任總編室副主任、群工部副主任、機動記者組記者。1993年,出任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的《橋》雜志社副社長兼中文版主編。1997年至今,供職于《炎黃春秋》雜志,先后任執行主編、副社長、總編輯。著述在國內外引起廣泛影響。曾獲評為《新周刊》2004新銳榜“年度知道分子”。

名人/編輯推薦

本書入選“30年30本書”,入選理由:這本書和作者的另外一本《血酬定律》,讓我們打開了中國傳統歷史真實遊戲規則的密碼。吳思的著作和美國著名的政治經濟學家奧爾森《集體行動的邏輯》一樣,給出了一個對社會轉型動力模式非常有效的解釋範式。
——深圳讀書月組委會暨深圳報業集團,2008年12月

吳思的《潛規則》和之後出版的《血酬定律》帶來的巨大影響,已不僅僅限於閱讀界,也不限於文化思想界,而且對轉型期的中國社會產生了深度影響,亦可將兩本書看成這個時期的中國人感悟歷史、觀察現實的坐標。
——《南方都市報》“改革開放三十年文化總結”

“潛規則”
——21世紀詞。

作者在歷史上寫下現實的眉批。
——《新周刊》雜誌

上世紀90年代,我與吳思形成了一個固定的交往模式,每次從天則所雙週討論會出來,站在方莊的車站上,討論一個小時問題。沒討論完,經常車來了也不上。通常是他提出觀點,然後用故事論證,讓我反駁他。就這樣,我跟吳思抬槓抬了好幾年。《潛規則》中的那些道理和古代官場上的例子,吳思差不多給我從酷暑講到寒冬,從寒冬講到酷暑。我當時並沒有想到吳思會把這些話題系統化,形成一本書,而且是名著。印象深的是,只要我往抽象裡提煉問題和概念,他就打斷,一定堅持還原成經驗可理解的東西;堅持從常識中推導出公理,來推演那些元問題,也就是根子上的問題。這樣討論出東西,好處是推理實在,老百姓也能明白;但特別花時間,一個小時不夠討論一個細節的。多年後,我對吳思說,你這種方法很像胡塞爾和孔子的現象學方法,西方叫本質直觀,東方叫實事求是(或格物致知)。
——姜奇平,《互聯網周刊》名譽主編

我和吳思是在《農民日報》、《橋》雜誌時的同事,80年代的時候他總是喜歡背著一個很搞笑的軍挎包,到處去尋找事實的真相。1988年我們去過一次大寨,去看一個集體主義的典型在分散模式的時代是怎麼解決的。他跟一般記者不一樣,除了事件本身的真相之外,還探究社會結構的真相。我們直奔大寨,跟農民在田埂上聊。縣委書記和宣傳部長聽說有找農民的記者,就開車過來了,搬椅子我們坐。跟農民聊怎麼能坐著呢,就都站著聊。
此人有國士風度,我當時私下認為是同事中能成大器的幾個人之一。我對他的評價是“都市裡的文化隱者”。他外表看著很漠然,實際上心很熱。吳思有很多朋友,但某種程度來講是一個離群索居的人,他是很孤獨的,他不是要解決個人的問題,而是要解決社會的問題。
——劉江波,觸動傳媒執行副總裁

他和李亞平是同學,都是中國人民大學中文系畢業的,都喜歡到歷史中發掘教訓。他發明的“潛規則”一詞非常流行,一次有人向法國學者馬克介紹說,這就是“潛規則”一詞的發明者,馬克問,“潛規則”是什麼意思?吳思用英文回答,說是“隱蔽的規則”。這個詞比較貼近生活的歷史,讓人浮想聯翩,比如老百姓說的“貓膩”,古人說的“形格勢禁”,還有斯密所謂“看不見的手”,即市場經濟的“錢規則”,確實有很多隱蔽的規則。中國,兵法發達,“兵不厭詐”的意思是:沒有規則,就是的規則。這種東西,確實值得研究。
——李零,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我們做研究的人,對潛規則其中的意思都是知道的,這本來是一個學理的概念,也有相關的描述,只是我們都沒有人用潛規則來概括。吳思把這個概念形象化了,潛規則一出來,大家一下子就明白了,特別生動。他通過歷史來分析,又呼應現代的問題,這樣更容易把潛規則變成一個公眾概念。吳思開出一條研究歷史的新路子,不是很學理,但很有智慧,很有衝擊力。這正是過去的歷史研究缺乏的。
易中天也講到一些權謀,但易中天的太簡單化了。他們都說潛規則,但不同的是吳思對潛規則的態度是批判的,而易中天卻在暗中有一種讚美之意,兩人的取向不一樣。當史學開始大眾化以後,我們要考慮如何把握輿論的導向。我們應該讓人民向善,而不是向惡。
——張鳴,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吳思是個處變不驚的人,他不追社會熱點,不像別的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對熱點發言,他不做社會的跟班、不做市場的跟班,這一點很可貴。他始終保持著冷靜和理性的態度,對社會有通透的認識,做什麼事情都會找到自己的一套認知的方法,不受別人的影響。他也是個非常節儉的人,走哪兒都騎自行車,住的房子也非常破,不是他沒有錢,而是他應對世界的邏輯,不趕時尚。有的教授、學者聚一起都是談房子、車子,他不求這個。有一陣他嚴格按照養生食譜來要求自己,吃幾個蛋白、多少卡路里、多少單位脂肪,他都能數量化。在中國繁榮論和中國崛起論叫囂得讓中國人自己大都相信的時候,在中國人多以為“這裡就是現代性,就在這裡跳舞享受”的時候,吳思從歷史老人那裡借來了“奧卡姆剃刀”,他那“片面的深刻”有力地拷問著每一個有責任感的中國人。
——餘世存,學者

吳思給我大的啟發,是他的概念萃取和創造的辦法。大家知道,“潛規則”、“血酬定律”、“官家主義”這些概念,是吳思的萃取和創造,現在已成為流行語彙。可以說吳思豐富了中國語彙,深化了中國思想。有時我想,概念的萃取和創造,也許是衡量一位思想家水平高低的重要標準。沒有對現實問題的深刻洞察,就萃取不出來有用的概念。沒有學術思考的靈氣,就創造不出來可以流行的概念。
治史有兩種態度,一種是學究性的,去整理和還原歷史的材料,另一種態度,是基於對現實問題的關注去研究歷史,目的是解決今天的問題。吳思是有深切的現實關注的,他研究的目的,是為了理解中國現實的運行邏輯,是為了尋求解決中國問題的辦法。在這個意義上,吳思不是中國歷史學家,而是中國歷史思想家,或者更確切地說,他是一位中國歷史的政治思想家。
——楊鵬,北京天下谷企業家文化研究所所長

修訂本出版說明
本書的第一版,由雲南人民出版社於2001年1月出版發行。這次修訂撤掉了雜編中的兩篇文章:《造化的報應》和《探究雷鋒》,增加了三篇文章:《潛規則的定義》、《正義的邊界總要老》,以及一篇關於潛規則概念的訪談。
第一版的開篇處,類似影壁的地方,有一段關於“潛規則”的說明,這次不再收入,節錄如下:
“在中國歷史上的帝國時代,官吏集團極為引人注目。這個社會集團壟斷了暴力,掌握著法律,控制了巨額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社會的命運。
“對於這個擅長舞文弄墨的集團,要撇開它的自我吹噓和堂皇表白,才能發現其本來面目。在仔細揣摩了一些歷史人物和事件之後,我發現支配這個集團行為的東西,經常與他們宣稱遵循的那些原則相去甚遠。例如仁義道德,忠君愛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這個集團行為的東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現實的利害計算。這種利害計算的結果和趨利避害的抉擇,這種結果和抉擇的反復出現和長期穩定性,分明構成了一套潛在的規矩,形成了許多本集團內部和各集團之間在打交道的時候長期遵循的潛規則。這是一些未必成文卻很有約束力的規矩。我找不到合適的名詞,姑且稱之為潛規則。”
第一版出版後,我對潛規則的認識又有深化,補寫了一篇《潛規則的定義》,收在《血酬定律》裡,這次移了過來。
《正義的邊界總要老》為潛規則勾勒了一幅正式法規變遷的背景,又未曾收入《血酬定律》,也收入本書。
在“潛規則”概念問世十週年之際,《新周刊》的主編採訪了我,追問這個概念誕生的經過和隨後的進展。本書編輯提議將訪談錄附於書後。我願意以此作為向讀者的匯報。
吳思
2008年10月22日

目次

出版說明
修訂版序言
自序:關於“潛規則”和這本書
正編
身懷利器
老百姓是個冤大頭
第二等公平
當貪官的理由
惡政是一面篩子
皇上也是冤大頭
擺平違規者
論資排輩也是好東西
新官墮落定律
正義的邊界總要老
官場傳統的心傳
晏氏轉型
崇禎死彎——帝國潛規則的一個總結
有關潛規則的定義

雜編
笑話天道
古今中外的假貨
我們的人格理想
理解迷信
代後記:農民與帝國

附錄
《新周刊》:潛規則十週年專訪吳思
吳思《洋人的“權利”,我們的“分”》(提要)

書摘/試閱

第一等公平的由來
說到驛站事務方面的第一等公平標準,儘管只是名義上的標準,我們也不能不懷念明末豪傑李自成。
李自成與驛站有特殊的關係。一說他本人在造反之前就是驛卒,因為驛站裁員,下崗失業了,於是造反。一說他的爺爺和父親攤上了給驛站養馬的義務,賠累破產了,而李自成造反則由於還不起債務。這兩種說法都與驛站事務有關。清朝的開國元勳是和李自成交過手的,至少他們親眼見到李自成推翻了明朝這個龐然大物,想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此,在清朝皇帝和大臣眼裡,驛站和驛馬是具有重大政治意義的問題,處理起來便有了面對未來李自成的意思,不敢把百姓當成好欺負的冤大頭。於是我們就看到了體現出第一等公平的正式規定。
康熙皇帝決定,改革明朝向民間攤派養馬任務的製度,將民養官用改為官養官用。同時,改革明朝在民間無償僉派夫役的製度,夫役由官方出錢僱傭。皇帝如此規定,也是下了大決心的。清朝全國有兩幹多個驛站,使用的牛馬驢騾將近七萬,每年開支三百多萬兩銀子,這還不算遍布全國的一萬四千多“鋪遞”——靠步行傳送郵件的官方組織。皇帝真怕製造出李自成來,對政府的權力做了非常嚴格的約束,而這些改革和製度都載入了《欽定大清會典》,屬於行政法規性質的最正式的製度。
按照《大清會典》的規定,驛站的每年費用是有定額的,每年都要上報考核。而養馬用的草料開支就是額定費用中的一個大項。《大清會典》規定,驛站的額定費用從州縣徵收的田賦正額和地丁銀子中撥給,這就是說,州縣百姓已經在交納皇糧國稅的時候為馬草掏過一次錢了。在這個意義上,再讓百姓無償交納號草,等於是一件東西賣兩次,在現代術語裡,這叫“重複收費”。
如果不討論“家天下”的製度是否公平,《大清會典》的這些規定在技術上是無可指責的。驛站是國家的神經網絡,是國防和行政信息的通道,無論如何都是必要的。而支撐這個網絡的,最終必然是百姓的賦稅。只要百姓的賦稅水平合理,國家的神經系統不腐敗變質,我們就得承認這個標準很公平。這就是我們應該感謝李自成的道理。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應該感謝秦始皇,至少要感謝陳勝吳廣。秦始皇橫行霸道,把老百姓當作可以任意踐踏的冤大頭,徵發數十萬上百萬的老百姓給他本人建造宮室陵墓,給他的帝國修建圍牆,結果他設計的萬世江山不過二世就完蛋了。這個教訓想必也給漢朝皇帝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沒有秦朝短命的暴政,恐怕就不會有漢朝的“獨尊儒術”。這個前車之鑑使得儒家的威脅顯得比較可信,仁政和王道的主張也顯出了皇帝認可的好處。因此,以董仲舒為代表的儒生才有資格與皇上討價還價,達成一個雙贏的協議:皇上獲得儒生的支持和代理天道的地位,儒生也獲得了表述天道的特權。儒家經典很像我們在《大清會典》中看到的關於驛站的漂亮規定,說起來相當公平合理。
當然,儒家並不反對“家天下”。因此皇親貴族就應該當純粹的寄生蟲,百姓就應該掏錢給皇上供養眾多的后宮佳麗,供養伺候她們的成千上萬的宦官。但王道畢竟比秦始皇的不加掩飾的霸道上了一個台階,這也是流血犧牲換來的。
第二等公平的根據
我認為,道光間代州百姓根本就不指望第一標準能夠實現,這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第一等公平的標準接近市場上等價交換的標準,而市場交易需要一個前提,就是雙方平等,擁有參加或退出交易的自由,誰也不能強迫誰。很顯然,官府並不是老百姓的平等交易夥伴,官府是有權收費的。無論當時還是現代,抗糧、抗稅或抗拒苛捐雜費,都會導致嚴重的後果。
下邊我們以每年春秋兩季的錢糧交納程序為例,看一看老百姓不聽招呼的常規後果。
每到開徵之時,縣衙前貼出告示,要求百姓按照慣例主動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交納錢糧。交納的過程當然免不了許多盤剝,不服盤剝也可以不交,後邊自有對付你的合法手段。
沒有交納或沒有交夠的人,就要在簿冊上留下拖欠記錄,這些人要按照規定的期限去指定地點補交。
過期不交,書吏差役就要下鄉催科了。催科是一件很有油水的事情,是需要競爭上崗的。清朝光緒年間,屠仁守在《謹革除錢糧積弊片》中說,下鄉催役的差使都是要花錢買的。有的人甚至提前買下差使囤積起來。到了催科的時候,揭票下鄉,向糧戶徵收。除了勒索酒食供給外,每票總要勒索錢數百文,甚至數幹文。稍不如意,輒以抗糧的罪名報官。鄉民畏懼,不得不滿足這些人的貪欲,以免被罪名拖累。
如果催科之後還沒有交夠錢糧,就要抓到衙門裡打板子,站枷號。這裡就更黑了,需要另文細說。
總之,官府並不怕零散百姓的對抗,吏胥們甚至怕你不對抗。他們虎視耽耽,就等著你因對抗而落網,送上一口肥肉呢。處在這種虎狼環俟的情境之中,只要州縣官打一個招呼,誰敢不老老實實地交納號草?誰敢晚交?誰不怕驛書和家丁拒收自己交納的號草?誰還敢把自己在名義上擁有的權利當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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