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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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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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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女孩破裂的薄紗裙襬和花叢枝椏纏在一起,清晨的微風吹過來,好像許多飄揚的小旗幟。她的左手壓在身體底下,右手朝上舉高,食指戴了一枚友誼戒,彷彿伸手要去摘那朵唯一的深紅色玫瑰──那是這張近似黑白的照片中,最醒目的色彩焦點。
女孩的臉蛋很可愛,不過被一頭披散的黑髮遮住了大半。她的身體布滿憤怒的割傷,頭上的傷口汩汩流出鮮血,形成一條暗紅色的小河。她的嘴脣微啟,彷彿想說什麼……

逃跑、躲藏、死亡──對珍來說,這個夜晚漫無止境!

女孩甦醒過來,她完全不記得自己為何在那裡,或者為什麼會導致這種情況。她渾身疼痛,心裡只有一個想法:是誰想要殺我?
醒來後的珍,身邊環繞著許多朋友與關心的家人,但所有人都告訴珍:別再懷疑、別再害怕、別管記憶空白的部分,這只是意外。妳知道自己的生活完好無缺,只要承認是在胡思亂想,一切就會沒事了。
但是珍知道,凶手還躲在暗處,她仍然有危險。
珍必須在凶手再次行動前找出犯人,否則下一次恐怕沒那麼好運,然而當她嘗試追尋失去的記憶,卻發現她身邊的每個人都有嫌疑。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真相就像一朵玫瑰:美麗,但小心花刺。

作者簡介

蜜雪兒.賈菲
Michele Jaffe

蜜雪兒.賈菲著有青少年小說《壞貓咪》、《貓咪.貓咪》,以及成人驚悚小說《情人男孩》、《壞女孩》,她一心想成為聯邦調查局探員或魅力四射的名模,目前她住在紐約市。

譯者簡介
陳彬彬

淡江大學法文系畢業,自由時報專欄作家,熱愛旅遊與閱讀,目前從事電視編劇、影集翻譯與寫作等文字工作。
著有:《從零開始圖解西洋名畫》、《藝術裡的祕密》、《歐洲瘋》等書,譯有《CSI犯罪現場:邁阿密 熱浪》、《那天之後》、《美麗魔物》、《單身女子的27堂課》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各界對《玫瑰花叢》的讚譽
「在真相還沒揭曉前,我的心臟狂跳不已──《玫瑰花叢》真是一部緊張刺激的小說。」──《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靈魂移轉》系列作者玫格.卡波(Meg Cabot)

「美麗、詭譎、精采萬分!我熬夜看到凌晨五點,想知道祕密是什麼,太讓人震驚了!再多寫一些,蜜雪兒.賈菲。」──《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著魔》、《邪靈》系列作者南茜.荷德(Nancy Holder)

書摘/試閱

序幕

那張照片的畫面很驚人,卻異常美麗。
當時就快天亮了,四周一片灰濛濛的,萬物籠罩在灰藍色的微光中。街燈已經熄滅,整條街猶如一條灰色緞帶,從畫面左上方蜿蜒到右下方,消失在漆黑的盡頭。街道背景是一排朦朧的大房子,屋子因為雨水留下一條條的黑色水漬。前景是一片藍灰色草地,右側有一處美麗茂密的花叢,看起來好像童話故事的場景,是巫婆施咒變成的化身,花叢的枝椏就像骨瘦嶙峋的手指伸向天空,花叢中央躺著一個女孩。
女孩破裂的薄紗裙襬和花叢枝椏纏在一起,清晨的微風吹過來,好像許多飄揚的小旗幟。前方草地放了幾個陶瓷擺飾,有兔子、鴨媽媽帶著五隻小鴨,還有一隻吹長笛的松鼠,牠們靜靜站著,好像在看顧女孩似的。女孩的一隻腿屈了起來,另一隻腿直接跨出花叢,腳上掛著一只晃動的厚底鬆糕鞋。她的樣子就像剛逃出舞會的灰姑娘那麼狼狽。她的左手壓在身體底下,右手朝上舉高,食指戴了一枚友誼戒,彷彿伸手要去摘那朵唯一的深紅色玫瑰──那是這張近似黑白的照片中,最醒目的色彩焦點。女孩的臉蛋很可愛,不過被一頭披散的黑髮遮住了大半。她的身體布滿憤怒的割傷,頭上的傷口汨汨流出鮮血,形成一條暗紅色的小河。她的嘴脣微啟,彷彿想說什麼。
然後你看到她的眼睛,馬上知道不是這麼回事。她的雙眼睜得好大,瞳孔完全擴張,她根本什麼也看不見。
這畫面真像我拍攝的「死亡公主」系列照片,只有兩個關鍵的地方不一樣。
第一, 這張照片中的女孩應該是死了。第二,照片不是我拍的。
我在照片裡面,照片中的女孩就是我。
這張照片是警察拍的。朵爾太太打一一九報警,表示他們家靠信鴿街的前院有具屍體,警方不到三分鐘就趕到了。他們花了五分鐘穩定我的呼吸,然後又花了三十二分鐘剪開玫瑰花叢把我救出來。
等我甦醒過來,完全不記得自己為何在那裡,或者為什麼會導致這種情況。我只記得渾身疼痛,心裡只有一個想法:我絕不能放棄。
但許多片段漸漸回到我的腦海。加護病房是一個適合思考的好地方──或許是最糟的地方,就看你思考的是什麼事。我盯著手中的照片,試著把照片中的自己當成一件物品,當成另一個線索。過去這三天以來,我把越來越多的記憶碎片湊在一起,但我不確定自己是否喜歡這幅逐漸浮現的畫面。
「嗨,小公主。」門口傳來愉快的聲音。
我抬頭一看,一個穿護士服的陌生男子走進來,我真想念蘿瑞塔。
蘿瑞塔是加護病房的護士,我已經習慣看到她了。況且我在醫院初次睜開眼睛時,她就是當時的值班護士,雖然我只在加護病房待了三天,感覺我們兩個已經很熟了。在加護病房感覺時間特別漫長,所以能建立不太一樣的情誼。
「哦!那是加護病房時間。」蘿瑞塔向我解釋。
「加護病房時間?」
「就像人們常說的,我們的一年相當於狗的七年;在加護病房待上一分鐘,感覺就像一小時那樣漫長。這裡的時間要不是感覺像龜爬,就是像光速一樣快,可是我告訴妳,甜心,妳寧可時間像龜速一樣難熬,也別像光速一樣快轉,那通常不是什麼好現象。」
新來的護士說話了。「我是魯本,從這個房間的樣子看來,妳就是那個人見人愛的小公主嘍?」
魯本。我複述一次,默默在心中搜尋這個名字。蘿瑞塔最愛閒聊醫院的八卦,但我不記得她提過這個人。
他伸指數了數放在窗臺的花束,數到兩打紅玫瑰時不禁停下來:「這傢伙肯定花了不少錢,真希望我有這麼慷慨的男朋友。」
「那不是男朋友送的。」我告訴他。
「唉呀!那妳肯定很受歡迎。那這傢伙呢?」他拿起一隻泰迪熊玩偶,玩偶身上穿著一件緊身T恤,上面寫著「熊熊好起來!」,魯本說:「我不確定這是朋友還是敵人送的。」
「我也不確定。」
魯本繼續檢視其他的探病禮物,這些禮物幾乎堆滿整個病房。我一直在想魯本說的有多麼貼切,對於他接下來問題的就不怎麼留意。他提到一張印著小狗玩樂器的卡片,卡片的署名是大衛。還有一束汽球是妮琪送的,卡片上面寫著「加油!」。
此刻魯本站在一個紮成心型的玫瑰花圈前面。花圈旁邊放了一個擺飾和一個陶瓷娃娃。「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妳的祕密仰慕者』。」魯本大聲念出其中一張卡片。「這些?」他指著心型花圈,我點點頭。「讓我看看──妳有一個男朋友,一個不是男朋友的朋友,還有一個祕密仰慕者。」他對著我大搖其頭。「姑娘,難怪有人想撞倒妳。」
他說得沒錯。我收到許多禮物,顯然我擁有超高的人氣。但這些寫著「我們想妳!」、「早日康復」的問候絕大多數都是謊言──就因為我的人氣太高了。
這真是諷刺,不是嗎?我學到慘痛的教訓。在電影中每個人都喜愛公主,但現實生活可不是。高人氣並非有利有弊的事,它就像一把單刃劍,不是用來殺人就是被殺。社交金字塔頂端的空間有限,一旦你爬上巔峰,接下來只有一條路可走,想把你推下去的人可不少。
我現在知道是誰想殺我了,只是我不願意相信。我在心中不斷搜尋其他的可能性,希望有不同的解釋,因為真相實在太可怕了。眼前每一條線索都在告訴我事情是怎麼回事,但我一直希望自己什麼也看不見。這就好像拿起相機要對焦拍照,剛開始畫面很模糊,對焦後就變得清晰無比。只是這一次我並不想看到這麼清晰的畫面。
「我馬上就回來,小公主。」魯本說。
我是可以請他不要離開,但這無法改變任何事。這個凶手可以在任何地方對付我。
我再度注視自己躺在玫瑰花叢的照片。一切很清楚了,只有一個人會做出這種事,所有的線索都指向這個人。那杯飲料、用力甩門、那個吻、那輛車、那枚戒指。
還有那雙眼睛。
我看過牆上寫的字了,我知道接下來會怎樣。
「嗨!珍。」門口傳來男性的聲音。
 
星期四

第一章

接吻的時候很難同時說話。我在九年級第一次體驗到這點,那是和連姆.馬西的初吻。第二次體驗則是和現任男友大衛.提許。我們在利文斯頓高中念高二,馬上就是陣亡將士紀念日的連假週末,星期四的下午二點四十五分,我們就在學校門口吻了起來。
我正計畫在這個晚上給大衛一個驚喜。倒不是因為我喜歡他口中弗林史東維他命的甜香,也不是因為我喜歡他吻我的方式,大衛總愛以那雙厚實的大手攬著我的肩膀,再以舌尖推開我的雙脣,給我一個深深的長吻。我計畫這個驚喜是因為有重要的事必須告訴他。
於是我抽離他的深吻,他眼睛微張,漸漸回過神來看著我。「怎麼了?寶貝。」
「我告訴過你了,我要保留到今天晚上。」
「對,妳準備的驚喜。」他伸指繞著我的一綹黑色長髮。「真希望妳不要那麼費事,我們可以就這麼在一起,像平常一樣。」他的手指游移到我的脖子,開始撫弄我的頸部肌膚,不過他的力道好大,他練鼓習慣了,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手勁有多重。「我們為什麼要大老遠開車去海邊,參加那個愚蠢的派對呢?」
「我保證絕對值得。」我給他一個可愛誘人的表情。
他搖搖頭,不過看起來並不氣惱,而是覺得挺有趣的。「妳喲!搞什麼計畫啊!」
已經接連下了一個星期的雨了。難得今天放晴,陽光如此耀眼,連學校牆面的白色磚縫都在閃閃發亮。微風輕拂著我們頭上的大榆樹,樹上剛長出春天新綠的葉子,陽光穿透其間,在地上形成水窪般的點點光影。像這樣的日子、這樣的時刻,好像任何事都可能發生。
高三學生早就計畫好要延長這個連休週末,他們打算星期五就蹺課自行放假。我們這些高二生自然要向他們看齊。因此今晚學校的當紅學生都準備前往澤西海岸的第爾,去參加喬瑟琳.崗特的派對。
大衛那頭淡棕色、微微鬈曲的長髮被陽光一映,感覺就像金髮一樣。這讓他的外型幾乎介於耶穌和吉姆.莫里森(註1)之間。我知道他一向喜歡這樣的比較。
大衛托起我的下巴,把我的臉輕輕轉向他。他從下滑的墨鏡上方凝視我的眼睛。「寶貝,妳的魂跑哪去了?」
「我就在這裡呀!」我以臀部輕輕撞他一下。
事實上我根本沒注意聽。要是換成我媽媽,準會說我想逃避什麼才心不在焉。不過我只是在想該怎麼取景。如果拿起我的相機來捕捉這個畫面,那會是什麼景象呢?我有點希望大衛不要放下他裝鼓棒的袋子。因為如果他背著袋子,他那微微傾斜的肩膀會讓整張照片更有意思。我熱愛攝影,我就是忍不住會以鏡頭取景的角度去看外在的世界。
況且如果我真想逃避什麼,還需要計畫這個特別的晚餐,專程和他討論這件事嗎?
「我等不及和妳去露營了,寶貝。」大衛笑笑地看著我。他的墨鏡映出我的面容,一個有些模糊扭曲的影像。「曠野之中就只有妳和我,沒有其他人、沒有干擾、沒有──」
我踮起腳尖親了親他的嘴脣。他認為這表示我同意他,不知道我其實是想改變話題。「在今晚之前,你繼續這樣想吧!」我說。
大衛嘆了口氣,替我將一綹頭髮塞到右耳後面。
「妳這個小妖女,我不知道待在妳身邊還能克制多久,我最好趕快離開。」
我笑了,他對著我傻笑。「柔柔!」這是他說再見的方式,說完他就跑掉了。
我喜歡他走路的姿態,看起來是那麼輕鬆自在,他以手指在腿上敲打節奏,然後伸手和樂團的吉他手多明擊掌,順勢再搭上樂團主唱雀兒喜的肩膀。要不是他即時轉頭衝著我一笑,還伸手比出「耶」的手勢,我肯定會吃雀兒喜的醋。
天啊!我真幸運。
大衛消失在人群之中。我一轉身就看到蘭莉和凱特坐在那輛BMW紅色敞篷跑車。那是蘭莉買了還不到半年的新車。我正要走過去,就看到奧利靠在乘客座那邊的車門。也許我該停下來先拍幾張學校正面的照片,因為此刻的光線真是太完美了,很難再有這樣的──
「小珍。」我才剛伸手要拿相機,蘭莉就招手要我過去。「快來,我們有好多事要做。」我只好又把相機放回袋子裡,開始朝車子走過去。奧利看著我走近,懶洋洋地以那雙橄欖綠的眼眸上下打量我。
奧利的全名是奧利佛.蒙泰羅。他是大衛最要好的朋友。但他們兩人的風格是完全相反的。大衛穿的是靈魂樂教父詹姆斯.布朗的T恤配帆布鞋。奧利穿的是高檔襯衫配古馳休閒鞋。大衛喜歡我,奧利不喜歡我。和他講話總讓我怕怕的,就好像他點的是菲力牛排,但服務生送上桌的卻是牛肉漢堡。
奧利擋住我上車的路。「你今晚會參加喬瑟琳的派對嗎?」我只是沒話找話說。我總覺得奧利就像狗一樣,大老遠就能嗅出我的害怕,而且他覺得這樣很有趣。
他多看了我一眼。「我向來不參加利文斯頓高中的派對,為何這次要破例?」據說奧利只和名校的女孩約會,像紐約市的沙潘高中、史賓斯高中等等,那些女孩的姓氏就像她們的信託基金數目一樣長。
「女孩子就不能問問你今晚的女伴是誰嗎?蒙泰羅同學。」坐在前面乘客座的凱特拉長了聲音,眨著長睫毛對奧利甜甜一笑,她在模仿郝思嘉,她很會模仿別人說話,而且往往話中帶刺。「是布萊兒?墨菲?還是白朗黛?」
凱特和我不一樣,她完全不怕面對奧利。她有雙灰色的大眼睛,再配上深藍色眼影、一頭波浪般的淺棕色頭髮,看起來真是迷死人了。她是校園的風雲女孩,從她第一天進入利文斯頓高中開始,就是萬眾矚目的指標性人物。她也具備我那擔任政治顧問的媽媽所形容的特質,凱特會是完美的政治家妻子。她注視你的樣子,就好像非常關心你說的一切,彷彿整個屋內她就只重視你一個人。她帶點波希米亞式的風格,總是不慌不忙,看似不在意任何事,卻又那麼完美無瑕、有條不紊,她永遠整整齊齊的,從來不會在上課前因為吃了杯子蛋糕,而在身上留下糕餅屑屑,總之她不像我,我總是把自己弄得一團糟。
不過凱特也有相當狂野的時候,那是我不曾告訴過媽媽的。她在臺上的笑聲一向狂野,還有在開車的時候也是。
所以我們一向指定蘭莉開車。
蘭莉是北歐維京人會為之瘋狂的那一型:淡金色頭髮像純淨的冰、淡藍色眼珠像寒帶海洋,皮膚白得像雪花石,她的脣邊總帶著淘氣的笑意,那種表情有一半是真的在笑,另一半是因為她的右邊臉頰有道淡淡的疤痕,所以也會產生正在微笑的錯覺。蘭莉的個頭嬌小,但給人的感覺卻不容小覷,當她進入屋內時,沒有人會忽視她的存在。她最喜歡的顏色是紅色,她的跑車、貝雷帽、毛衣、裙子、馬靴通通都是紅色的。
奧利以手肘靠在BMW亮晶晶的車門上,兩手誇張地一攤。「如果妳們這些魔女有任何一位肯和我約會,我就不必大老遠去追外地的女孩了。」
「我想我們對你都沒有興趣。」蘭莉說。
「對什麼沒興趣?」奧利問。「我的魅力?」
「是你的鬼扯吧?」凱特的聲音依舊甜美。
「和你聊天總是這麼愉快,奧利。」蘭莉發動引擎。「但現在請你和你的勞夫.羅倫襯衫站開些,好讓珍上車行嗎?」
「妳看走眼了,我的天使,這是約翰.瓦爾維多的。」
蘭莉斜眼看他。「真的假的,是你對我看走眼了,你以為我在乎你穿哪個牌子的衣服嗎?」
奧利笑了。「說得好。」他走向一輛深藍色的賓士汽車,司機已經站在一旁等他了。
我上了車,和她們碰碰小指,這是我們打招呼的方式。蘭莉開口:「好的,姊妹們,我們──」她看到凱特,不禁停下來嘆了一口氣。
「妳知道該怎麼做的。」
「我不知道。」凱特張大眼睛搖搖頭。「不然汽車設計擋風玻璃是幹什麼用的?」
「好讓妳把頭撞上去嗎?」蘭莉問。「快點繫好安全帶。」
輪到凱特嘆氣。「蘭莉安全組長,以妳開車的習慣,根本就沒有這個必要好嗎?」
「事情很簡單。」蘭莉搖著手指說。「蘭莉汽車第一條規定:不要和蘭莉頂嘴,第二條規定:不要和蘭莉頂嘴,第三條──」
「讓我拿筆寫下來好嗎?」凱特伸手去拉安全帶,手腕上的五個鐲子發出清脆的碰撞聲,她將安全帶拉過身上的衣服繫好。今天她穿棉質的短洋裝,外頭罩著一件毛皮背心。「要聽妳指揮實在太悲哀了,真可惜我沒有其他選擇。」
「妳本來有其他選擇的,誰教妳要開車去撞楊太太家,那已經是妳爸媽今年買給妳的第二輛賓士了。妳不知道有種行業叫快遞嗎?」
「真棒啊!」凱特假裝熱烈地拍拍手。「我不知道妳還會模仿我爸爸,再表演一段吧!拜託?」
蘭莉搖搖頭,她的淡藍眼珠從後視鏡盯著我。「珍呢?」
「已經繫好了,女士。」我敬個禮要她放心,還拉了拉打摺T恤前方的安全帶向她保證。
「真狗腿。」凱特很受不了的翻白眼。
「才不是,我只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公民。」我反駁她。
蘭莉接著往下說。「計畫是這樣的,我們先回我家拿要打扮的衣服,然後──」
我的手機響起,打斷了蘭莉的話,我瞄一眼來電顯示,這個號碼今天已經打來第二次了。我把電話轉到語音信箱,蘭莉不喜歡說話被人打斷,反正那個特別的手機號碼我根本也不想接。「抱歉,繼續說。」
「等拿好衣服後,我們就到海邊的凱特家去換裝,然後走路去派對,這樣就不必擔心開車的問題。喬瑟琳要大家把車鑰匙通通放在門口,我可不希望任何人亂動我的寶貝愛車。」
後面響起喇叭聲。我轉頭一看,妮琪.沙瓦從她那輛檸檬黃的福斯敞篷車探出頭來。她是大衛的前女友,當然也不怎麼喜歡我。我揮揮手。
她冷笑一聲。「妳們這些無聊女孩,可以到別的地方再討論脣蜜或其他重大問題嗎?」
「彼此彼此啦!」蘭莉愉快地對她大喊。妮琪繼續按喇叭,但蘭莉不理她。她小心扣上紅色的開車手套,打了方向燈,慢慢將車子駛出車道。
妮琪加速超過我們,還對我們比了中指。
「嘖嘖!怎能這樣開車啊!」蘭莉說:「凱特DJ,麻煩妳放個音樂好嗎?」
凱特打開汽車音響,金髮美女合唱團的《玻璃心》透過喇叭強力放送。我閉上眼睛,想像我們看起來是什麼樣子,默默在心裡選取拍照的角度,兩個坐在前座的女孩,分別擁有深淺色系的金髮,我在後座將一頭黑髮披掛在米白色的皮椅上。紅色敞篷車、藍色天空、綠樹陪襯,真是一幅完美的畫面。好一張完美的快照,照片中有三個受人歡迎的女孩,正要出發去歡度愉快的週末,我真的很開心,比我印象中的任何時候都開心。真希望時間可以永遠停留在那一刻。喀嚓!真希望捕捉到這個畫面,我想確定這一切都是真的。
因為我還是不太敢相信自己會出現在這張照片中。凱特.瓦倫提和蘭莉.溫特曼是社交金字塔頂端的風雲人物。即使兩年過去了,我還是很難相信自己竟然和她們交上朋友,我並非天生就是廣受歡迎的女孩,我可是經過一番努力才有這樣的局面,而且我也付出代價了。
 
第二章

一切要從升高一的暑假說起。我還記得把計畫告訴邦妮的那一天。她是我在伊利諾州最好的朋友。
打從我們家搬到邦妮家隔壁開始,我們兩個就一直是最要好的朋友。那年我們兩個才七歲,我的寵物烏龜亞美利哥.韋斯普奇從籬笆的破洞鑽到邦妮家院子,遇上了邦妮的貓咪多羅。我的烏龜是以義大利探險家亞美利哥命名的。因為牠就像亞美利哥一樣,是個無所畏懼的冒險家,牠總是獨自踏上征途,雖然個子還沒有我的掌心大,卻是天不怕地不怕,經常消失個一、二天,回來以後龜殼往往夾帶著不知名樹葉,或沾了某種奇怪的汙痕。雖然這讓我百思不解,但我欣賞牠的勇氣和冒險精神。
亞美利哥和多羅很快就變成好朋友。我和邦妮也一樣。兩人很快就成了形影不離的密友,我們會替多羅拖回來的死老鼠舉行隆重的喪禮,或是一起自製廣播節目。再不然就是一起熬夜看書、說笑,聊聊八卦、男孩子等等。
我們兩個都不怎麼有男孩緣,所以要升高中那年暑假我才會下定決心,我在暑假替人們拍寵物照片賺零用錢,然後到芝加哥做頭髮、化妝,還買了一櫃子的新衣服。
那個暑假邦妮去當救生員,她把賺來的錢通通存起來,準備春假參加學校辦的西班牙旅遊。她覺得我簡直是瘋了。「妳的樣子又沒有什麼不好,為什麼要把自己弄得像廁所姊妹一樣?」
邦妮把班上那些最受歡迎的女孩稱為「廁所姊妹」。因為她們大多數的時間都躲在廁所補妝或哭泣。「或者邊補妝邊哭泣。」邦妮總是這麼說。「這證明了她們有多愚蠢。」
但我知道她只是嘴上這樣說而已。「這將是全新的一年,全新的學校。」我指出這一點。「我們可以成為我們想要的人,妳不想變得受人歡迎嗎?」
「為什麼?」
「因為受人歡迎就表示被大家接受,這代表歸屬感,代表絕對不會孤單,因為那是每個人都想要的。」
「我可不想。」邦妮斬釘截鐵地說。「我對女生廁所實在興趣缺缺。」
「妳希望到死都沒接過吻嗎?」
「妳認為人氣高就表示男孩會吻妳?祝妳好運,愛作夢的女孩。」
不過真的管用,我的改造計畫成功了。以前不曾和我說話的同學,如今在學校遇到我會打招呼了,我也學會一一回應他們。有一天高二鋒頭最健的一票學生坐下來和我同桌吃午餐,我幾乎不敢吃東西,就怕灑了食物出糗。不過一切都很值得,邦妮和我因此受邀參加一個派對,那可是全校最有名的高年級生辦的。邦妮本來不想去,但我說動她參加──好啦!事實上是我哀求半天,最後她才答應陪我去的。
就在那個派對上,連姆.馬西吻了我,我像睡美人一樣整個人活了過來,從此活躍在學校的社交圈。成為他的女朋友之後,等於保證我的人氣居高不下。誰知道六個月後媽媽宣布我們家要搬到紐澤西州,這樣她才能參與市長競選活動,在「東岸政治圈」找到立足點。那時我簡直就快崩潰了。不光是我在學校已經建立了高人氣,而是到了那個時候,連姆已經是我的一切,他是我最實在的依靠,我們互相道別,我哭了,他要我別擔心,表示我們會永遠在一起。
結果就在我到紐澤西州要去新學校的前一晚,連姆發簡訊給我,表示他希望只當普通朋友就好。我從廚房找到一瓶伏特加,還帶了指甲剪躲進浴室。伏特加是連姆介紹我喝的,他把這種酒介紹給我的方式,就像把我介紹給他朋友認識一樣。等我隔天早上醒來,感覺真是糟透了。不過我的樣子更是慘不忍睹,我剪壞了前額的瀏海,剩下一撮奇怪亂翹的短毛。這絕不是我到新學校第一天想要的樣子,但是我不在乎了。或者我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利文斯頓高中比我之前的學校小,但感覺更容易迷路、更讓人害怕。我一個人默默的吃午餐,故意不看任何人。等到第四節鐘響才起身離開,不過絲襪卻被自助餐桌的底部勾到,右腿絲襪頓時出現兩道好長的抽絲,這下可好了。
走到學校通廊,我看到女同學手挽著手經過,再不然就是勾勾小指互相打招呼。成雙成對的情侶膩在一起,女孩總是把頭緊緊貼著男朋友的脖子,男孩總是直視前方,一副很酷的樣子。我曾經也是那樣,此時我才意識到整個高一我幾乎都膩在連姆的臂彎,臉頰貼著他的脖子,聞著他身上那股淡淡的肥皂香。想到自己再也不能這樣,胃部不禁一陣翻騰,感覺自己輕飄飄的,幾乎沒有形體,根本就不存在了。我習慣仰賴他,讓他決定接下來要做什麼,決定我們要怎麼樣。「我們」這個字眼真讓人心痛。我討厭只有「我」,感覺是那麼孤單、徬徨、沒人愛。太不討人喜愛了。
我感覺自己好像生病了。
第四節的上課鐘已經響過了,但我實在無法面對,所以我跑到唯一能想到的地方:我衝進女生廁所坐下來,還把雙腳縮在馬桶上面。
我在裡面才躲了大概一分鐘,就發現旁邊那間廁所有人也和我做相同的事。只不過她的呼吸急促,聽起來快哭了。
「妳還好嗎?」我問。
那個人嚇得倒抽一口氣。「我不知道這裡有人。」
「沒有人。」
「嗯,那妳是?妳是什麼人?」
「我在這裡什麼也不是。」我本來只是在心裡這樣想,誰知卻脫口說了出來。這真是一大失誤,我講錯話,一副毫無安全感的樣子,這實在太可怕了。
隔壁廁所傳來移動的聲音,接著我就看到廁所上方出現一隻晒成麥褐色的手,手指上戴著兩枚金戒指,再上去是穿著灰色喀什米爾毛衣的手臂。緊接著出現一張完美的鵝蛋臉,她有一頭往後夾的琥珀色鬈髮,那種完美的波浪鬈度,還有那種渾然天成的俏麗模樣,簡直就像電視明星才會有的特質。這樣的女孩不會瞭解自己的高人氣,因為她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習慣了。今天稍早上英文課我就注意到她了,她被一群女孩簇擁著,每個人都想得到她的注意。她穿灰色的及膝短袍,腰間繫了一條骨編皮帶,我在媽媽九月號的Vogue雜誌看過這套衣服。
「我是凱特,」她說話的語氣總是微微上揚,好像在問問題似的。我後來才知道她說話一向如此。她朝我伸出手。「妳是誰?」
我從馬桶上站起來和她握手。「我是珍,我們英文課同一班。」
「是嗎?」她看著天花板,好像試著在回想。「我不記得看過妳啊!」
「我剛搬──」我沒說下去,因為這個叫凱特的女孩嘴脣開始顫抖,她眨著眼睛,好像眼淚就快潰堤了。「妳還好吧──」
她突然哭了出來。我沒有多想,逕自伸長手臂想擁抱她。
她倒抽一口氣,整個人僵住了。我連忙把手縮回來。「很抱歉,我不是──」
她抹掉臉上的淚。「不,我才抱歉。我真是沒禮貌。」她眨眨眼睛。「我只是剛好要下去。」她指指地板。「然後離開?」
「對,我也是。」
我們兩個同時爬下馬桶。雖然我並沒有上廁所,但還是伸手按下沖水鈕。我馬上覺得自己真是個大白痴,萬一她以為我剛剛真的在上廁所呢?她不會以為我剛剛一直站在穢物上吧?這完全就是遜咖才會做的事。
我打開廁所門,走到洗手檯站在她旁邊。至少我可以展現我注重衛生吧!我一邊洗手,一邊想著邦妮對於高人氣的看法也許是對的。也許基本上就是在廁所內發生的,也許──
「我想妳的手夠乾淨了吧?」凱特朝我的手點點頭。雖然她及膝的棕色馬靴是平底的,但她那時還是比我高了一個頭。
「哦,沒錯。我只是──」
然後她的淚水又潰堤了,只不過這次她靠到我身上大哭。我伸手攬著她,她並沒有退開,就這樣埋在我肩上哭了幾分鐘,肩膀才漸漸停止抽搐,哭泣也停止了。
她往後退開。我看到自己一身海軍藍的蓬蓬袖毛衣洋裝,配上絲襪和短統靴,早上出門我還覺得這樣打扮超酷的,但現在卻顯得太刻意,而且樣式也過時了。我看著鏡中的自己:蒼白的鵝蛋臉、藍眼珠、粉紅雙脣、喝了太多伏特加留下的黑眼圈、剪得像掃帚的黑色瀏海。和她比起來真是有天壤之別,雖然她一直在啜泣,但她看起來是那麼完美。我突然湧起一陣恐慌不安。她開口對我說的話更是雪上加霜。「妳為什麼不離開呢?」
這絕對是一句問話,而且口氣不太友善。她的眼睛閃著淚光,牙齒緊緊咬住下脣。「我是說,我不想讓任何人看到我這樣好嗎?」
我有點訝異她的語氣突然改變了。「我說過了,我在這裡什麼人也不是。」我試著開個玩笑。
她的強硬隨即變成困惑。她不再透過鏡子注視我,而是轉身直接盯著我看。她皺著眉頭問:「妳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因為妳看起來很悲傷?」
她回頭去看鏡子。「妳是指脆弱吧!」她抽了一張紙巾,慢慢擦乾臉上的淚水。不過她擦得好用力,簡直像是要把淚水揉掉一樣。
「不,我是說悲傷沒錯。」
她繼續擦眼淚,刻意避開和我有眼神的接觸。「不管怎樣,我想我該謝謝妳?」
「這沒什麼,我相信換作是妳也會這樣安慰我的。」
她把紙巾扔進垃圾桶,然後死命盯著鏡中的自己。她也許有完美對稱的五官、模特兒般的美貌,但是她看自己的樣子,就好像在看一個廢物似的。
「老實說,我可能不會哦?」現在她笑了,但不是暢快的笑容。現在她說話帶著拖長尾音的南方腔,語氣有些尖酸、不連貫。「我是個被寵壞的丫頭,我擁有完美的生活,卻一點也不知道感恩,凡事只想到自己。至少我爸爸總是這麼說的。」
這是我第一次見識到凱特模仿別人說話的驚人本事,她的口吻讓人不安,而且隱隱帶著一股怒氣,讓我不知該說什麼才好。我像個白痴呆呆杵在那邊,緊張地扯著我剪壞的瀏海,要不是剛好有人開門衝進洗手間,我真不敢想像會在那邊發愣多久。
一名金髮女孩進入洗手間,她看起來就是學校的風雲人物,渾身散發著自信。她身穿胸前抓皺的毛衣,下半身搭配織花短褲、蕾絲褲襪,腳上踩著一雙細跟厚底的高跟鞋。淺金色的長髮以緞帶蝴蝶結低低紮成兩條辮子。她看起來不像來上課的學生,倒像要上伸展臺的模特兒。她連看也沒看我一眼就衝到凱特面前,關心地撫摸她的臉頰。「妳還好嗎?凱特貓咪。」
凱特轉身面對她的朋友,她完全變了個樣,剛剛崩潰的神情不見了。她似乎覺得眼前這位嬌小女孩的關心很好笑。「我沒事,蘭莉媽咪,我只是那個來了不太舒服。」
那個叫蘭莉的女孩兩手叉腰,偏著頭打量她。「需要草地嗎?」
凱特皺著眉。「什麼草地?」
「因為妳剛剛說謊了,放羊的孩子。」
凱特張大眼睛,似乎嚇了一跳。但我忍不住噗嗤笑了出來。蘭莉這時候才看到我。「我喜歡懂得欣賞幽默的觀眾,妳是誰啊?」
「她是珍。」凱特告訴她。「她是新來的?她給我一些止痛的東西。」她對我眨眨眼。
蘭莉偏著頭打量我,好像我是顯微鏡下的樣本,她必須正確辨識出我的身分。最後她點點頭,似乎已經把我歸類好了。「我不打算說謊,妳是很可愛,但那個瀏海實在極端了一點。真的,那是妳自己剪的嗎?」
我點點頭。「在我老家的男朋友和我分手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坦承這種事,我看起來多可悲啊!
她走過來試著幫我把瀏海撥向一邊。「對,這樣行不通。不過妳的絲襪挺酷的。」她退後一步再次審視我。「妳們兩個有筆嗎?」
我從袋子摸出一支筆交給她。她立刻拿筆插進她的黑色蕾絲褲襪,然後劃破它。
我震驚極了。「妳在做什麼?」
「人人為我──」蘭莉說。
「──我為人人。」凱特接口。她看著蘭莉微笑,好像這是她們之間的密語。
當時我還不太瞭解這句話的意思,只是看著蘭莉在絲襪上又劃破第二道勾紗。蘭莉說:「好,我想我們可以準備亮相了。」凱特和蘭莉一人一邊挽著我的手臂,三人一起離開洗手間。
「等著看吧!」我們走過學校通廊,蘭莉對我說:「我們會讓妳在學校順順當當的。」
她們介紹我認識艾莎。那是她們稱為「三劍客」的第三位成員。不管她們三個做了什麼,其他人都要跟著做。真的是這樣,到了傍晚放學的時候,已經有另外五位女孩也穿著勾紗的絲襪。隔天大多數的高二生和七成的高一生,甚至連一些高三學生都如法炮製。還有四個女孩也拿指甲剪把瀏海亂剪一通。
我就這樣打入這個圈子。不管三劍客認同什麼事,其他人也會跟著認同。例如戴墨鏡到教室上課,最後逼得學校明令禁止學生這樣做。其他像是戴糖果項鍊,或是在牛仔褲膝蓋處滴上幾滴紅色指甲油都流行過。其實那是因為有一次午餐我想替蘭莉擦指甲油,結果卻弄得一團糟,但大家照樣跟進。他們認同的人也包括我在內,我再也不孤單了。
接下來幾個星期我都和蘭莉、凱特和艾莎在一起。然後有一天早上學校警衛發現艾莎爬到學校屋頂,全身除了一雙短襪幾乎一絲不掛。隨後艾莎消失了大約一個月。她被送到亞斯本的特殊醫院去「靜養」。等她再度回到學校,我已經取代她的地位,成為三劍客的成員之一。「因為只能有三個人。」蘭莉是這樣解釋的。
「而且我們決定選妳。」凱特笑著接口。
「況且艾莎腦袋裡有太多人的聲音,她不需要更多朋友了。」蘭莉壓低聲音。
我們碰了碰小指,一起看著三人伸出的手臂,我們都戴著同款的釘珠皮革手環。我開心到不敢去問為何我如此幸運,生怕一問就壞了原本的好運。
一旦我得到凱特和蘭莉的接納,搬到利文斯頓就變成很棒的事。至少在喬.賈西堤出現之前是這樣。他是賈西堤營造公司的老闆,有一次在里民大會遇到去輔選的媽媽。他提出一個問題難倒了媽媽的候選人,這讓媽媽印象深刻,覺得這個男人很有見解,就答應了他的晚餐邀約。
倒不是因為我不喜歡他,嗯,我的確不喜歡,但主要是因為我不信任他。我總覺得他在做些見不得人的生意。
「這是什麼樣的營造公司?三更半夜老闆竟然還在接聽電話?」我曾經這樣質問媽媽。
她繼續擦口紅,連一絲遲疑停頓也沒有。「那種在杜拜有生意的老闆就需要。」
不管我說什麼都無法阻止他們訂婚,或是搬進那棟占地近三百坪的全新豪宅──那裡面的石磚是「直接從義大利」進口的,那些線板飾條幾乎和我的頭一樣寬。喬總稱這棟房子是「城堡」。(或者以他的發音來念,那就是「層堡」。)他第一次帶我們去看房子時,兩手緊張興奮地搓個不停,媽媽的樣子就像接受祭品的女神,那幅畫面深深烙印在我的心底。
但那是她的選擇,而且她好像樂在其中。
事實上今天早上吃早餐的時候,我們坐在「普羅旺斯式」的石砌大廚房,媽媽還對我說:「這個週末我帶妳和安妮去試伴娘禮服,然後我們可以一起上館子吃午餐。」
「妳在開玩笑吧?」
她嘆了口氣,試著不要露出生氣的表情。但我還是看到她的眼睛在冒火。「妳為什麼就不能試著喜歡喬?安妮就很喜歡他。」
「安妮才七歲大,她最好的朋友是被她惡搞變性的芭比娃娃,所以我對她的品味不予置評。妳要再婚我沒意見,我只是覺得妳的婚禮應該辦得有尊嚴一點,別把自己弄得像傻瓜一樣,妳知道舉辦這麼正式的婚禮,看起來有多麼誇張可笑嗎?」
「如果妳不改善妳的態度,我就不讓妳參加婚禮了。」
「很好。別算上我,任何事情都別算我。」
我衝出廚房,差點就撞倒安妮。她躲在餐室的門後不知在玩什麼遊戲,只見她兩手摀著耳朵,嘴裡發出嗡嗡的低吟。我停下腳步叫她,但她只是繼續低吟,身體不斷地前後擺盪。
可惡,看到安妮讓我的怒氣整個爆發出來,不過等我再度回到樓下,我其實已經準備道歉了。如果媽媽想辦豪華正式的婚禮丟人現眼,她就去辦吧!往後幾年我大可以在心理治療時再責怪媽媽這一點。喬也許不是我理想中的繼父人選,但如果他能讓媽媽快樂,那應該就夠了。
我快走到廚房的時候,剛好偷聽到媽媽和喬在說話,廚房的石牆能夠輕易傳送他們的聲音。
喬說:「真希望我能幫上忙,蘿絲,我討厭看到妳這麼難過。」
「算了,喬。這段時間她很不好過,況且把她禁足在家,只會把她和我們困在這裡亂發脾氣,我會讓她和朋友出去。」

凱特的聲音把我拉回現實,我依然坐在蘭莉的汽車後座,出神地靠在奶油白的皮椅上。凱特伸手兜住柔順的金色馬尾,以便轉頭看我。陽光照在她臉龐周圍的鬈髮上,看起來好像她頭上有圈金光似的。她彷彿知道我剛才在想什麼,劈頭就問:「妳媽有沒有刁難妳今晚的事?」
「沒有。」我搖搖頭。「我甚至不必搬出我們編的藉口,證明我們必須在外留宿一晚,她連罰我禁足都懶了,根本不關心我要去哪裡。」
我困難地吞了一下口水,總覺得有東西哽在喉嚨。我們還住在伊利諾州時,媽媽簡直是專制的女王,她隨時都要知道我人在哪裡、和誰在一起、什麼時候要回家,以前的她──
沒有關係,我提醒自己,那都是過去式了。現在她不想知道我的生活細節,不想知道關於我的大小事。我們就生活在冷淡安靜的氣氛中,偶爾爆發一下激烈的衝突,然後就會發現原先的安靜是多麼吸引人啊!
蘭莉不敢置信地搖頭。「外公外婆要我詳細列出去過的每一個地方,害我都想請個私家偵探跟著我,以便幫我做紀錄寫報告,妳真是幸運啊!」
「沒錯。」我同意。
但為什麼我的感覺卻不是這樣?
口袋裡的手機又震動起來,我伸出塗著紫色指甲油的手指,飛快地把電話再度轉到語音信箱。
只是我的動作還不夠快。蘭莉說:「有人今天很忙哦?」她的淡藍眼珠從後照鏡注視著我。「誰打來的?」
「我不認得的號碼。」我撒了個謊,感覺臉上微微發燙。
「我猜珍有祕密哦!」蘭莉以唱歌般的口吻對凱特說。
「才沒有。真的啦!可能只是電話行銷之類的。」我也不知道幹麼要說謊。我是說,蘭莉是不喜歡史考特沒錯,因為她覺得史考特接近我的意圖「不單純」,但是如果他打電話來,蘭莉也不會過問。我想是因為我一直逃避他,所以覺得有點內疚。不過上一次我們交談時感覺不太自在,我說不上來為什麼,反正此刻我不想面對他。
幸好我暫時不必去傷這個腦筋,因為蘭莉已經伸手關掉音樂,把車子駛入溫特曼家長長的私人車道了。

註1 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知名樂團The Doors的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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