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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風骨:時代激流中的文化人(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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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風骨:時代激流中的文化人(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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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中的人物,大多是二十世紀聲名顯赫的文化名宿,作者將他們置於大時代的背景中,展示他們的心路歷程,剖析他們的複雜人性,從而促使我們對那個時代,以及那個時代的文化人的命運進行冷峻而深刻的思索。本書的特色是:融學術的嚴謹與思想的深邃於一爐。

作者簡介

魏邦良,男,1988年畢業于安徽大學。現供職于安徽工業大學文法學院,副教授,先後在《書屋》《開放時代》《社會科學論壇》《溫故》發表相關學術隨筆多篇。文章曾被《新華文摘》《讀書文摘》《讀者》轉載。文章曾入選《2004中國最佳隨筆》(遼寧出版社)《2006中國文史精華年選》(花城出版社)《2006年中國隨筆排行榜》(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
近年出版專著:
《隱痛與暗疾:現代文人的另一種解讀》(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2006年出版)
《給閱讀留一份紀念:一位學人的讀與思》(寧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胡說:胡適的智慧》(新星出版社2010年出版)

名人/編輯推薦

《民國風骨:時代激流中的文化人》編輯推薦:扭曲的時代,文化大師的光輝和卑劣都被抻拉到極致。文化的眾生相,在歷史這面鏡子里,往往能照見現在。

目次

文本內外:胡適的兩篇《容忍與自由》
胡適:戒賭,戒煙,戒酒,戒嫖
馬寅初:“敢言敢怒見精神。”
梁漱溟:“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
陳寅恪:“我國最有希望的讀書種子。”
劉文典:“養生未羨嵇中散,嫉惡真推禰正平。”
傅斯年:北大的“功狗”
丁文江:“最講究科學的一個人”
殷海光:“書和花就是他的命”
錢穆:苦讀書,勤育人
張東蓀:珍愛獨立與自由
葉企孫:明其道也計其功
顧頡剛:祖母擎起了照亮我生命的第一盞燈
劉半農:方頭真博士
聶紺弩:“生活的艱辛會使人越活越剛強。”
蕭軍:“要以生命做最後的一顆子彈!”
胡風:致命的“誤讀”
胡風家書里的馮雪峰
在魯迅與顧頡剛夾縫中的朱家驊
周揚:真實的謊言
解讀丁玲
朱湘: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
蕭乾是如何淪為右派的
呂熒:我思故我在
趙儷生:“多么精致的知識分子”

書摘/試閱

文本內外:胡適的兩篇《容忍與自由》

1957年7月,雷震主編的《自由中國》(第17卷第3期)發表了由殷海光執筆的社論《反攻大陸問題》,社論一針見血地指出,蔣介石掛在嘴上的所謂“反攻大陸”不過是“一個渺茫的假想”,而臺灣當局以這一假想為根據的種種做法是有顯著弊害的。這篇文字擊中了國民黨當局的要害。惱羞成怒的蔣家父子于是動用臺灣所有的宣傳機構對這篇社論進行圍剿。《自由中國》同仁不懼蔣家王朝的淫威,在1957年9月1推出社論《關于反攻大陸問題的問題》,對國民黨的無理攻擊予以駁斥。社論對國民黨當局的自欺欺人作了毫不留情的譏刺:
“其實,官方人士的如意算盤也打錯了。那種長期高叫而老不行動的辦法,也并不聰明。長期維持高度緊張心理而不疲憊,那是不可能的。人,不是機器,人要思想。不要以為一張老不兌現的‘支票’,可以長期的當作‘現金’來使用。懷疑的因素會爬到人們的靈魂深處,并且在那里漸漸擴張,僅僅是為著號召,為著鼓舞人心,也該提出一些新鮮的說法。如果稍有幾分謀‘國’的忠誠,更應該從深處去思索,在苦悶之中打開出路,再不能靠裝腔作勢來做惟一的政治資本了。”
這兩篇社論言辭犀利,朝蔣介石的痛處一搗再搗。自此,蔣家父子視《自由中國》為眼中釘肉中刺,必欲拔之而後快。但蔣家父子一向標榜自由與民主,《自由中國》又一直呼吁倡導自由民主,所以,蔣家父子對有胡適做後盾的《自由中國》也不敢輕舉妄動,他們知道,對冒犯黨國的《自由中國》不能“強攻”,只能“智取”。
經過一番密室里的策劃,國民黨當局決定用重金買通一個打手,由此人出面投書《自由中國》,待投書發表後,再反咬《自由中國》假冒他人名義發表文章,侵犯他人名譽權,從而讓《自由中國》落入陷阱。最終,國民黨買通了一個叫陳懷琪的人來完成這樁卑鄙的陰謀。此人為臺南陸軍工兵基地勤務處制造廠中校行政課長。《自由中國》雜志防備不足,果然中計,發表了署名陳懷琪的假投書,結果陷入焦頭爛額的境地,主編雷震不得不出庭應訊,顯然,國民黨政府想借此搞垮《自由中國》。
“陳懷琪”事件發生後,胡適陷入痛苦的思考中,他知道這是國民黨當局布下的陷阱,但他也覺得,如果《自由中國》能更妥善地處理來稿,能多留一個心眼,這一事件還是可以避免的。于是,他提筆給《自由中國》寫了一封信,對《自由中國》的編輯們來個一半提醒,一半責備。信的全文如下:

《自由中國》半月刊的編輯委員會的各位同仁:
我今天以編輯委員會的一個分子的資格,很誠懇地向各位同人說幾句話。我在四十一年(1952)就懇求你們許我辭去“發行人”的名義,那時我已預料今天發生的刑事訴訟案件一類的事,遲早必會發生,發生時應有發行人能實際負責。若用一個遠在“國”外的人做“發行人”,那種辦法只足以叫人認為不負責任的表示,實際上也不是爭自由的正當辦法。此次陳懷琪的事件,我以為我們應該檢討自己的編輯方法的是否完善。
此次事情由于“讀者來書”。編輯部沒有調查“陳懷琪”是真名假名,就給登出來了。這是根本最不合編輯“讀者來書”的普通原則的!這是我們的大錯誤。
凡讀者投書,(1)必須用真姓名、真地址,否則一概不給登載;(2)其有自己聲明因特殊情形不愿用真姓名發表者,必非另有聲明的信用真姓名,真地址,否則一概不給發表。
我誠懇地盼望我們大家做一次嚴重的檢討,切實改善本刊的編輯方法。例如“讀者投書”的編輯,必須嚴格地實行我上面指出的兩條辦法(國外通行的辦法還有一條,就是加上聲明,投書人發表的意見,并不能代表本社的意見)。
此外,我還有兩三個建議:
(1)本刊以後最好能不發表不署真姓名的文字。
(2)以後最好能不用不記名的“社論”。當年的《獨立評論》與《現代評論》皆沒有不署名的社論。
(3) 以後停止“短評”。因為“短評”最容易作俏皮的諷刺語,又不署名,最容易使人看做尖刻或輕薄(《新青年》的“隨感錄”、《每周評論》的“隨感錄”,各條尾皆有筆名可以指定是誰的筆名)。
有人說,社論須署名,則社論更難找人寫了。我的看法是,爭取言論自由必須用真姓名,才可以表示負言論責任。若發行人怕負言論責任,則不如不發表這種言論。所以我辦《獨立評論》五年之久,沒有發表一篇用假姓名的文字。我們當時的公開表示是“用負責任的態度,說平實的話”。這種態度,久而久之,終可以得到多數讀者的同情和信任。
以上諸點,我誠懇地提出來,請大家不客氣地討論批評。
胡適敬上
四八、三、五日下午【1】

胡適要求雷震在《自由中國》上發表這封信,以自我批評的姿態緩解和當局的關系,而雷震及其同仁對胡適這封信卻很不滿,他們認為胡適的做法顯得很軟弱,決定和當局抗爭到底,不惜對簿公堂,甚至不惜停刊。為了勸說雷震及其同仁,為了強調容忍的重要性。胡適寫下題為《容忍與自由》的文章,發表于1959年3月16日。了解這樣的背景,對理解此文至關重要。
文章一開始,胡適引用康耐爾大學史學大師布爾先生話,亮出文章的主題:“我年紀越大,越感覺到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
接下來,胡適以自己為例,說自己是無神論,但“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世界,絕大多數人信神的,居然能有這雅量,能容忍我的無神論……我覺得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對我的容忍態度是可愛的,是可以感激的。”所以,“我自己總覺得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我要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
胡適緊接著舉了幾個宗教史上的例子,得出結論“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如果從宗教信仰的角度來看,胡適的話閃爍著極為珍貴的真知灼見。不過,從政治角度來看,胡適的話就并非無懈可擊了。而胡適寫此文的目的不是要雷震、殷海光容忍他人的宗教信仰,而是要他們容忍當局的壓制。如此,如果一味談宗教方面的容忍,那這篇文章就起不到勸說《自由中國》同仁的效果了。
胡適當然意識到了這一漏洞,于是他在文章里設法從“宗教”延伸到“政治”,比如文章里有這樣一句話:“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們都可以看見容忍的態度是最難得、最稀有的。”不過,由于胡適舉的例子完全是宗教方面的,他的這一觀點“在政治自由史上,我們都可以看見容忍的態度是最難得、最稀有的”并沒有得到有力的支撐。
在文章的後面,胡適再次把話題由宗教轉到政治上來,“在政治思想上,在社會問題的討論上,我們同樣的感覺到不容忍是常見的,而容忍總是很稀有的。”為了說明這一點,胡適舉了一個陳獨秀的故事做例子。
“四十多年前,我們在《新青年》雜志上開始提倡白話文學的運動,我曾從美國寄信給陳獨秀,我說: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國中人士能平心靜氣與吾輩同力研究此問題。討論既熟,是非自明。吾輩已張革命之旗,雖不容退縮,然亦絕不敢以吾輩所主張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獨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納異議,自由討論,固為學術發達之原則,獨于改良中國文學當以白話為正宗之說,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余地;必以吾輩所主張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胡適抓住陳獨秀的這句話“必以吾輩所主張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做文章,說:
“我當時就覺得這是很武斷的態度。現在四十多年之後,我還忘不了陳獨秀這一句話,我還覺得這種‘必以吾輩所主張為絕對之是’的態度是很不容忍的態度,是最容易引起別人的惡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對的。”
其實,對陳獨秀這句話必須結合當時的特定背景來分析、理解。因為陳的這句話明顯偏激,明顯不妥,通常情況下,任何一個思維正常的人都不會同意這樣的話,那么,陳獨秀為何偏偏這樣說呢?這是因為當時的保守勢力氣焰熏天,不可一世,那么陳獨秀說這樣的話,其目的主要是在氣勢上壓倒對方,也是為自己壯膽,如若不然,對方是不會有絲毫妥協的,同時也不能激發同道們的斗志的。另外,陳獨秀這樣說,也是出于策略上的考慮,因為不把話說得如此偏激,保守勢力就不會感受到“文學改良派”的破釜沉舟的決心,從而對“文學改良派”的主張不屑一顧不予理睬。相反,當保守勢力從陳獨秀“蠻不講理”的話中感受到一種咄咄逼人的氣勢和一股撲面而來的壓力後,在驚慌失措之際會不由自主作出一點讓步。這個道理,魯迅在《無聲的中國》里說的很清楚。魯迅說:“中國人的性情是總喜歡調和、折衷的。譬如你說,這屋子太暗,須在這里開一個窗,大家一定不允許的。但如果你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和,愿意開窗了。沒有更激烈的主張,他們總連平和的改革也也不肯行。”
由魯迅這句話,我們也就理解了陳獨秀為什么要把話說得那么偏激了。因為他不是要闡述什么真理而是在表明一種不達不目的不罷休的態度。所以,胡適的分析表面公正、剴切,實質上南轅北轍,不得要領。另外,嚴格地說,陳獨秀這番話表明的是一種嶄新的文學觀念,與胡適想要證明的“政治思想”并非一回事。
在文章的最後,胡適顯露了他寫此文的動機:
“我們若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至少我們應該戒約自己決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我們受過實驗主義的訓練的人,本來就不承認有‘絕對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
在這里,胡適一連用了五個“我們”,意在提醒,此文的宗旨是強調“我們”(胡適、雷震、殷海光等自由主義知識分子)要容忍。言下之意是不能和當局抗爭到底了,要學會容忍,這樣才能保存實力。所以文章發表後,國民黨當局很滿意,而《自由中國》的同仁,絕大多數不以為然。青年黨領袖陳啟天就當面對雷震說:“我看到胡適先生用自責的口吻為《自由中國》講話,心里很難過。”
胡適這篇文章說的頭頭是道,譽之鞭辟入里也不為過,但卻有無的放矢之嫌,因為雷震、殷海光們并未說過與“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相類似的話,而且他們恐怕也和胡適一樣并不同意陳獨秀這番有特殊目的的偏激話語,他們只是不想被當局壓制,想捍衛尊嚴,爭取言論自由罷了。所以,胡適的話雖言之成理,但他的初衷——勸雷震、殷海光們“容忍”——卻很難實現了。

誠如殷海光所云,胡適的《容忍與自由》是“近四十年來中國思想史上的一個偉大的文獻”,是“中國人應走的大方向的指南針”,不過,此文的漏洞也是顯而易見的。
毛子水先生在其《<容忍與自由>書後》中指出,胡適文章的哲學基礎是宋朝呂伯恭的兩句話:“理未易明,善未易察”。胡適對此表示同意:
“毛子水先生在那篇文章中指出:胡適之先生這篇文章的背後有一個哲學的基礎。他引述我于民國三十五年在北京大學校長任內作開學典禮演講時所說的話。在那次演說里,我引用了宋朝的大學問家呂伯恭先生的兩句話,就是:‘理未易明,善未易察。’宋朝的理學家,都是講‘明理、察善’的。所謂‘理未易明,善未易察’,就是說善與理是不容易明白的。過了十二、三年,毛先生又引用了這兩句話。所謂‘理未易明’,就是說真理是不容易弄明白的。這不但是我寫《容忍與自由》這篇文章的哲學背景,所有一切保障自由的法律和制度,都可以說建立在‘理未易明’這句話上面。”
殷海光一方面盛贊此文,另一方面,也指出此文有不合國情和不合適宜的地方,因為在文章里,胡適一味要求“無權無勢”的弱者去“容忍”,對有權有勢的當局是否該容忍卻閉口不談,這就有點本末倒置了。據此,他對胡適提出如下要求:

“同樣是容忍,無權無勢的人易,有權有勢的人難。……有權有勢的人頤指氣使慣了。他言欲為無窮則,行欲為後世法,到了現代更變為‘主義’等類‘絕對真理’的化身。要這類人士學習容忍,真比纜繩穿過針孔更難。適之先生是歷史大家,他一定知道,就咱們中國而論,自古至今,容忍的總是老百姓,被容忍的總是統治者。所以我們依據經驗事實,認為適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話,還得多向這類人士說法。我們認為胡先生不應以這個社會對你底‘無神的思想’容忍為滿足,而應以使千千萬萬人不因任何‘思想問題’而遭監禁甚至殺害為己任!”【2】
殷海光目光如炬,一下看出胡適文章的癥結所在,胡適後來不得不對此做出回應,亦對自己的文章做了一點修正。 
發現胡適此文漏洞的不止殷海光一人,著名史學家周策縱先生也認為,胡適強調容忍是有道理,說容忍是自由的保證也是對的,但不能只要求“我們”容忍,對“他們”,甚至對每個人都要提這樣的要求。周先生在文中這樣寫道:
“我們承認容忍是自由的一個基礎,社會如果沒有容忍就絕不會有真正的自由。因為現代社會上人與人的關系過于密切,蜂窠的每個巢穴互相密集著,有一個巢孔過度擴張時,別的孔就要被壓縮變形了。同樣的,一個人的自由也必然會受到別人的自由的限制,即如穆勒所說的,自由必以別人的自由為界限。所以我的自由常常建立在別人的容忍上,別人的自由也常常建立在我的容忍上。我多一分容忍,別人便可能多一分自由。是就這一意義說,容忍雖然有點像自由的必要條件,它是否為自由的充分條件,卻還得看情況如何而定。換句話說,社會上沒有容忍固然談不到自由,但有了容忍是否就有自由,卻要看這容忍的態度普遍到什么程度而定。中國的婦女在舊禮教的束縛下不是容忍了幾千年么,她們何嘗得到婚姻上和經濟上的自由?有許多專制政治和獨裁政治下,大多數的人民往往容忍到了極點,但自由也不曾自動地降臨,固然有許多被迫的服從不能算作容忍。原來一個社會里要是只有一部分人能容忍而另一部分卻可以不顧的時候,容忍還可能成為奴隸的道德。我們若希望容忍發生好的效果,能作為自由的保障,必須社會上的人全體或大多數都多多少少能采取這種態度。” 【3】
胡適把容忍的重要性無限放大,對抗議的重要性卻只字不提。如果把容忍比喻成“女人”,把抗議比喻成“男子”,那么,只有雙方纏綿在一起,才有可能創造出新的生命——自由。就創造生命而言,男人與女人的作用應該是平分秋色,且缺一不可。而胡適在文章中盛贊“女人”,似乎有了“女人”,就一定會有孩子,這當然不妥!所以,周策縱先生認為要對“容忍”和“抗議”一視同仁,因為容忍與抗議同樣重要,光有容忍或光有抗議均不能帶來自由:

“抗議和容忍在表面上似乎相反,在實質上卻相輔相成,而不是互相反對的。容忍的成立,和抗議一樣,也必須建立在不同意的前提下。”
“容忍之所以成為必要,因為‘理未易明’。抗議之所以要人不可不表示異議,就某些人看來也許是基于自認‘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我們卻不贊成從這點出發,它無寧還是基于‘理未易明’的觀點,因為我們同樣地覺得對方所主張的也未必就是‘絕對之是’,我們與其相信別人,還不如相信自由獨立的思考和判斷。我的見解如有不同,就最好說出來,這樣一來,‘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才能希望更接近真理。穆勒在《自由論》第二章的末了,總結他替思想言論自由辯護的理由為四點,就是:一、對方的意見可能是真理;二、即使對方錯了,也還可能有部分的真理,容或可補充我所認為真理的不足;三、沒有對抗的言論則流行的思想將成為成見,引不起理知的體認;四、思想成為教條後就會變成空洞的形式,對人沒有益處。這四件理由都可用來說明容忍的需要,同時,尤其是後面兩點,也可支持抗議的必需。”【4】
胡適過分強調容忍作用,在他看來,對容忍的作用怎么夸大都不為過,但周策縱先生則清醒地指出,容忍也應該有一個限度,如果不管對何事都容忍,且毫無限度,那,你的容忍也許并非美德而有可能演變成一樁罪行:
“容忍的精神有時須用抗議的精神來補救,因為容忍應該有它適當的限度,超過這限度,容忍也可以鼓勵別人來侵犯自由,照美國獨立宣言的理想,自由本應是一種‘不可出讓的權利’。容忍退讓如到了放棄自由的程度,毋寧成了一種罪行。因為這不僅是當事者本身受了損害,別人的自由也將因此而削弱,結果所及,社會上大多數人的福利也可能受到影響。” 【5】
最後,周先生得出了自己的結論:
 “在1761年的法國,有一個人的兒子因生意失利而吊頸自殺了。照當時的法律,凡是自殺的人,必須把他的尸體裸露著放在刑車上,公開在街上游行,然後掛到絞刑架上去。這父親不忍他兒子死後遭受這樣的待遇,便請了好些親戚朋友來作證,證明是壽終正寢的,于是謠言傳布開來,竟說這父親因為恐怕兒子要信舊教,所以把他謀殺的。結果被判處了死刑。兩年後,伏爾泰為了這事便寫成他有名的《容忍論》,用鼓吹容忍來表示對用教條殺人的抗議。他滿以為東方的非耶教徒更能容忍些,卻料想不到兩百年來人類并沒有進化多少,因此我們仍需要用容忍論來作抗議。然而我們并不希望走上巴士底的道路,我們應采取更平易的態度。
這就是:我們必須容忍抗議,必須抗議我們認為不該容忍的事,抗議的人更要容忍別人的抗議。這都是極平凡的道理。 ”【6】
平心而論,周先生的結論比胡適一味強調容忍的觀點更合理更有說服力。
毛子水,殷海光,周策縱從不同側面不同角度分析了胡適的《容忍與自由》,後兩位還對胡適的文章做了必要的修正和補充。由于胡適寫此文的動機是單一的,就是為了勸戒《自由中國》同仁在“陳懷琪事件”中保持克制、冷靜、秩序、忍讓,所以他寫作時的視角也變得單一,結論自然片面。
急切的寫作動機——勸說《自由中國》編輯們——使胡適不自覺地把筆力鎖定在“容忍”上,對“抗議”則刻意回避。用“一只眼”看世界,就可能重蹈盲人摸象的悲劇了。不過,在當時,這篇文章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自由中國》的編輯們或多或少聽從了胡適的勸說,在“陳懷琪”事件里采取了忍讓的態度。不久,胡適那封要求《自由中國》編輯自我檢討的信終于刊登出來了。胡適寫《容忍與自由》的目的部分達到了。
1959年11月20日,是《自由中國》創刊10周年,雜志社舉行了一個盛大的慶祝活動。在這次慶祝會上,胡適又發表了《容忍與自由》的演講。《容忍與自由》發表後,殷海光等人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另外,胡適也意識到《自由中國》的一些編輯對他的那篇文章恐怕也是口服心不服,為了回應殷海光,進一步說服開導《自由中國》的編輯們,同時也對自己的文章做一些修補,胡適便以演講的方式重述《容忍與自由》。
殷海光曾撰文說,胡適提倡容忍,應多向有權有勢這去說,胡適對此做了回應:
“不過殷先生在那篇文章中又講了一段話。他說:同是容忍,無權無勢的人容忍容易,有權有勢的人容忍很難。所以他好像說,胡適之先生應該多向有權有勢的人說說容忍的意思,不要來向我們這班拿筆桿的窮書生來說容忍。我們已是容忍慣了。殷先生這番話,我也仔細想過。我今天想提出一個問題來,就是:究竟誰是有權有勢的人?還是有兵力、有政權的人才可以算有權有勢呢?或者我們這班窮書生、拿筆桿的人也有一點權,也有一點勢呢?這個問題也值得我們想一想。我想有許多有權有勢的人,所以要反對言論自由。反對思想自由,反對出版自由,他們心里恐怕覺得他們有一點危險。他們心里也許覺得那一班窮書生拿了筆桿在白紙上寫黑字而印出來的話,可以得到社會上一部分人的好感,得到一部分人的同情,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這個就是力量。……誠如殷海光先生說的,用權用慣了。不過他們背後這個觀念倒是準確的;這一班窮書生在白紙上寫黑字而印出來的,是一種力量。而且是一種可怕的力量,是一種危險的力量。……我認為我們這種拿筆桿發表思想的人,不要太看輕自己。我們要承認,我們也是有權有勢的人。……不過我們的勢力,不是那種幼稚的勢力,也不是暴力。我們的力量,是憑人類的良知而存在的。所以我要奉告今天在座的一百多位朋友,不要把我們自己看得太弱小;我們也是強者。但我們雖然也是強者,我們必須有容忍的態度。”
很明顯,胡適在這里巧妙地偷換了概念。殷海光所說的權勢,是指統治者掌控著對老百姓的生殺予奪大權,而胡適說知識分子也有力量,但這是一種文字、道義、良知的力量。這種力量和統治者的權勢當然不是一回事,而胡適為了反駁殷海光,強行將其扭在一起。所以,胡適的話雖言之成理,但殷海光的話也一樣能自圓其說,也就是說,胡適的話不能構成對殷海光的反駁。兩人是各說各話,是“兩股道上跑的車”,根本不搭界。殷海光說的是“大炮”的力量,胡適說的是“文字”的力量,兩人的立足點完全不同,所以兩人的對話就變成了——雞同鴨講,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你打你的鼓,我敲我的鑼。
在我看來,殷海光說的更有道理。正因為“自古至今,容忍的總是老百姓,被容忍的總是統治者。”所以,胡適更應該向有權有勢的人宣傳容忍的重要性。當教會要燒死布魯諾時,我們是應該去勸教會容忍布魯諾的思想自由,還是勸布魯諾去容忍教會對他的迫害?按胡適的說法,布魯諾也是“有權有勢”者,因為他有“在白紙上寫黑字而印出來”的書,是“拿筆桿發表思想的人”,所以“也是強者”,也“必須有容忍的態度”,那么,在布魯諾走上火刑架時,我們難道還要向他宣傳一番“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的大道理?
當胡適得出自己的結論——“有權有勢的人當中,也包括我們這一班拿筆桿的窮書生;我們也是強者”後,他不管此結論的推導過程有偷梁換柱之嫌,也不管聽眾是否認同他的這一結論,就一廂情愿也是別無選擇地開始以此為基礎來展開他的論述了:
“但我們雖然也是強者,我們必須有容忍的態度“;“因為我們也是強者,我們也是有權有勢的人,我們絕對不可以濫用我們的權力。”
胡適一整段文字論述了“不可以濫用我們的權力”的道理:
“我們的權力要善用之,要用得恰當;這就是毛先生主張的,我們說話要說得巧。毛先生在《<自由中國>十周年感言》中最後一段說:要使說話有力量,當使說話順耳,當使說出的話讓人家聽得進去。不但要使第三者覺得我們的話正直公平,并且要使受批評的人聽到亦覺得心服。毛先生引用了《禮記》上的兩句話,就是:‘情欲信;辭欲巧。’內心固然要忠實,但說話亦要巧。從前有人因為孔子看不起‘巧言令色’,所以要把這個‘巧’字改成了‘考’(誠實的意思)字。毛先生認為可以不必改;這個巧字的意思很好。我覺得毛先生的解釋很對。所謂‘辭欲巧’,就是說的話令人聽得進去。怎么樣叫做巧呢?我想在許多在座的學者面前背一段書做例子。”
胡適所舉的例子出自《論語》:
定公問:“一言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
胡適對《論語》中的這段話作了如下評價:
“《論語》中這一段對話,不但文字美妙,而且說話的人態度非常堅定,而說話又非常客氣,非常婉轉,夠得上毛子水先生所引用的‘情欲信,辭欲巧’中的‘巧’字。所以我選了這一段作為《論語》中第一等的文字。”
本來是談容忍和自由的,而胡適突然對說話的技巧大談特談。我相信很多人,看了這段文字會一頭霧水,不明究里。有人甚至認為,胡適把話題扯到談話技巧上來,顯露出一種“胡適式的淺薄”:
“不過,胡適這里并沒有循此繼續進行闡述,而是轉而將容忍與語言的修辭技巧聯系了起來,并循循善誘道:要使說話有力量,要使說話順耳,當使說出的話讓人家聽得進去。如何做到呢?那就要‘情欲信,辭欲巧’。這已經是非常具體、具有相當操作性的言說方式的訓練指導了。胡適式‘淺薄’或者‘不深刻’,由此亦可見一斑。”【7】
段先生這番話或許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卻完全理解錯了,持這種觀點的人沒有領會胡適強調談話技巧的良苦用心。其實,胡適在這里強調談話技巧,其目的是暗示《自由中國》的編輯們要學會抗爭的技巧,就是“要使說話有力量,當使說話順耳,當使說出話讓人家聽得進去。”,也就是說,如果你批評政府的話,政府不以為忤,反而“覺得心服”,那么,你的批評你的抗爭也就卓有成效了。另外,胡適這番話主要是說給殷海光聽的,因為殷海光的文章,言辭激烈,氣勢逼人,蔣家父子越是諱疾忌醫的地方,他越是一搗再搗,正因如此,他的文章,盡管讀起來很解氣很過癮,但卻屢屢惹禍。所以,胡適一直認為,殷海光的談話缺少技巧。
其實,早在1958年,胡適剛從美國回到臺灣,就認為《自由中國》在爭取言論自由時,“在技術上還要學習”,且批評了殷海光執筆的《反攻大陸問題》一文:
“我覺得《自由中國》社盡管爭取言論自由方面很有成績,但在技術上還要學習,比如就‘反攻大陸’的問題來講,‘反攻大陸’是一個招牌,也是一個最重要的希望和象征。……這樣一個無數人希望的象征的一個招牌,我們不可以去碰的。”【8】
在那次談話中,胡適也勸雷震等人放棄“反對黨”的提法,以“在野黨”一詞取而代之:“我個人對此問題,認為最好不要用‘反對黨’這個名詞,一講‘反對黨’就有人害怕了。不明道理的人,有搗亂、有顛覆‘政府’的意味。所以最好是不用‘反對黨’這個名詞。”而“在野黨”這個名詞聽上去沒有危險氣味,所以,胡適主張用它代替“反對黨”。為了使自己的話能讓對方接受,胡適在挑選詞語方面下足了功夫。
所有這些都表明,胡適對談話技巧極為看重,因為他認為把話說得“巧”會直接影響到你的建議和抗爭是否有效。所以這一回,再次強調談話技巧,不過是老調重談,當然,論述得更為細致,語氣也更為誠懇。
胡適本人是個在不同的場合,對不同的聽眾,說不同的話的人,他的談話有高度的技巧。在1947年,胡適就曾對一個外國記者說:“在眼下,自由主義者是一個可怕的稱謂,所以最好說我是一個獨立主義者。”胡適如此斟酌詞語,是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
1947年7月,胡適曾寫過一篇文章,題目是《兩種根本不同的政黨》,在文章里,胡適“把英、美、西歐式的政黨叫做甲式政黨”,而將“這三十年來蘇俄、意、德諸國後起的政黨叫做乙式政黨”,在談到國民黨的轉變時,胡適說:
“中國國民黨的創立者孫中山先生本是愛自由講容忍的政治家。他在革命事業最困難的時期,感覺到一個‘有組織、有力量的革命黨’的需要,所以他改組國民黨,從甲式的政黨變成乙式的政黨。但中山先生究竟是愛自由講容忍的人,所以在他的政治理想系統里,一黨專政不是最後的境界,只是過渡到憲政的暫時訓政階段。他的最後理想還是那甲式的憲政政治。
近年國民黨準備結束訓政,進行憲政,這個轉變可以說是應付現實局勢的需要,也可以說是孫中山先生的政治綱領的必然趨勢。一個握有政權的政黨自動的讓出一部分政權,請別的政黨來參加,這是近世政治史上希有的事。所以無論黨內或黨外的人,似乎都應該仔細想想這種轉變的意義。依我個人的看法,這個轉變應該是從乙式的政黨政治變到甲式的政黨政治,這里面似乎應該包括黨的內容與作風的根本改革,而不僅僅是幾個政黨分配各種選舉名額或分派中央與地方的官職地位。如果訓政的結束能夠引起一個愛自由的、提倡獨立思想的、容忍異己的政治新作風,那才可算是中國政治大革新的開始。 ”
著名學者張忠棟認為,胡適此文最值得注意的是胡適采用了“甲式”和“乙式”的劃分,而舍棄了“民主”和“極權”的劃分,胡適這樣做的用意何在,張忠棟先生一語道破天機:
“用意所在,當是避免以‘極權’的惡名,刺激當時中國的兩大政黨。其次是他顯然反對戰後各黨各派政治協商,整天互爭地盤名額,而希望所有中國政黨藉實行憲政的機會,共同走民主的大道。”【9】
由以上可知,胡適無論是寫作還是演講,用詞均極為考究,他這樣做,不是出于語法、修辭、文采方面的考慮,而是有明顯的政治意圖,這哪里是淺薄,分明是別有深意藏焉。
胡適反復強調用詞的技巧,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他對語言太敏感了,總能從語言的花朵里嗅到危險的氣息。
1951年1月15日到20日,因陳誠和蔣夢麟要出去避壽,蔣夢麟又約王世杰和胡適一同去,到各地游覽了6天。《新聞天地》等報道此事,將四人說成是“商山四皓”。“商山四皓”是一個典故,說的是漢初商山有四隱士,名東園公、綺里季、夏黃公、甪直先生。四人須眉皆白,故稱四皓。高祖召見他們,不應。後高祖欲廢太子,呂後用留侯計,迎四皓,使輔太子。一日,四皓侍太子見高祖。高祖曰:“羽翼成矣。”遂輟廢太子之議。媒體把胡適等四人說成是“商山四皓”,可苦了胡適等人,這等于是說胡適等四人想輔佐太子。胡適對記者的亂用詞非常不滿,他對秘書胡頌平說:“最近幾個月來的政治激動,都是這句‘商山四皓’的話而來的。”【10】
你看,本來政治局勢風平浪靜,說了一句“商山四皓”立即風云突變,胡適能不一再重申措辭的重要性嗎?
接下來,胡適從雷震的話“我們要用負責的態度,來說有分際的話”入手,進一步闡述自己的觀點:
“雷先生在那篇文章中又說:‘我們要用負責的態度,來說有分際的話。’……怎么樣叫做‘說有分際的話’呢?就是說話要有分量。我常對青年學生說:我們有一分的證據,只能說一分的話;我有七分證據,不能說八分的話;有了九分證據,不能說十分的話,也只能說九分的話。……我們只應該用負責任的態度,說有分際的話。所謂‘有分際’,就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胡適曾在多種場合不厭其煩表達過“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看法,他為何對這樣的看法念念不忘?在這里,我們先蕩開一筆,說說胡適與蔣介石的一次“抬杠”。
1958年4月10日,胡適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就職典禮結束後,又召開了中研院第三次院士會議。蔣介石在會上發表了講話,稱贊了胡適“最令人敬佩者即為其個人之高尚品德”,期望“教育界、文化界與學術界人士,一致負起恢復并發揚我國固有文化與道德責任”;他還說:“倫理道德實為吾人重建國家,復興民族,治標治本之基礎,必須此基礎鞏固,然後科學才能發揮其最好效能,民主才能真正成功,而獨立自由之現代國家亦才能確實建立起來。”
對蔣介石的表揚,胡適并不領情,反而說:
“我們的任務,還不只是講公德私德,所謂忠信孝悌禮義廉恥,這不是中國文化所獨有的,所有一切高等文化,一切宗教,一切倫理學說,都是人類共同有的。總統對我個人有偏私,對于自己的文化也有偏心,所以在他領導反共復國的任務立場上,他說話的分量不免過重了一點。我們要體諒他,這是他的熱情所使然。我個人認為,我們學術界和中央研究院挑起反共復國的任務,我們做的工作還是在學術上,我們要提倡學術。”
蔣介石認為大陸清算胡適,是“摧毀”中國“倫常道德之一例”;胡適卻不這樣看,他說:
“我被共產黨清算,并不是清算個人的所謂道德:他們的清算我,是我在大陸上,在中國青年的思想上,腦袋里,留下了許多‘毒素’……
共產黨為什么反對我?因為我這幾十年來對學生講:我考證《紅樓夢》、《水滸傳》是要藉這種人人知道的小說材料提倡一種方法,教年青人有一種方法,等于孫行者身上有三根救命毫毛,可以保護你們不受任何人欺騙,什么東西都要拿證據來,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這種方法可以打倒一切教條主義、盲從主義,可以不受人欺騙,不受人牽著鼻子走。我說:被孔夫子牽著鼻子走固然不是好漢,被朱夫子牽著鼻子走也不是好漢,被馬克斯、列寧、斯大林牽著鼻子走,更不算是好漢。共產黨現在清算胡適,常常提到這幾句話,認為胡適一生做的學問,都是為了反對馬克斯主義的……
【11】
由以上可知,胡適一生中,最珍愛的兩句話是:“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因為,胡適認為,如果凡事都按照這兩句話的要求來做,那么,無論說話做事,都不會盲目、盲從,你的言論、思想、行為都會是你獨立思考的結果。用胡適的話來說,記住這兩句話,“可以保護你們不受任何人欺騙”“可以不受人欺騙,不受人牽著鼻子走”。
那么,在《容忍與自由》的演講中,胡適為什么要向雷震、殷海光等人灌輸這種“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道理呢?因為胡適敏感地覺察到,雷震、殷海光等人,容易被他人的情緒所感染,容易“受人牽著鼻子走”從而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事實證明,胡適的擔心并非多余。
我們知道,胡適本人并不反對組建反對黨,但對如何組建反對黨,胡適有自己的想法。胡適在1958年發表的一篇文字《從爭取言論自由談到反對黨》,其中有這樣的話:
“讓立法院中那種政治的分野,讓他們分為兩個黨三個黨或四個黨,後來慢慢歸并為兩個大黨。這樣等于都是自己的子女,今天我的大少爺執政,明天我的二小姐執政,結果都是自家人,這不是很好的事實嗎?國民黨的黨員有政治組織的經驗,由他們分出一部分黨員出來辦黨,憑他們的政治經驗、組織經驗,也許可以比現在兩個友黨辦得好一點,也許比另組新黨更好一點。”【12】
本來,雷震也對胡適的看法表示同意,但到了1958年夏,雷震改變了看法,當時,以郭雨新、李萬居、高玉樹為代表的臺灣本土人士擬出《自治章程》,組黨已是山雨欲來風滿樓。雷震意識到形勢嚴峻,想請胡適出面組黨,以化解潛在的風險。于是,他致信胡適,請胡適出面:
“我說在臺灣搞反對黨,可能流血,如先生出來,不僅可以消弭臺灣人、內地人之隔閡,且可防止流血。先生當時亦不以為然,今日看情形,我的話一點也沒說錯,對在野黨事,是為中國民主政治鋪路,我還是希望先生出來。我們決不是為這找出路。”【13】
胡適對雷震的提議不以為然,他認為雷震這樣做完全是被臺灣本土人士“牽著鼻子走”,從而違背了他做人做事的原則,于是,他給雷震回了一封拒絕的信。
“我不贊成你們拿我來作武器,我也不牽涉里面和人家斗爭。如果你們將來組織成一個像樣的反對黨,我可以正式公開的贊成,但我決不參加你們的組織,更不給你們作領導。”【14】
當胡適發現雷震開始被別人牽著鼻子走後,他對組建反對黨的態度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不過,雷震并未聽從胡適的勸告,反而一意孤行,以“惟一著名的大陸人”的身份卷入臺灣本土人士組建反對黨的風潮中,胡適因此對他做了更嚴厲的批評:
“你說的話,我自己說的話,都會記在我的帳上。你不知道嗎?‘殺君馬者道旁兒’:人家都贊這頭馬跑得快,你更得意,你更拼命的加鞭,拼命的跑,結果這頭馬一定要跑死了。現在你以為《自由中國》出了七版、八版,你很高興,這都是你的災害!”【15】
胡適的話得到了驗證。不久,雷震因參與臺灣本土人士組建反對黨活動而被捕。
“雷震在這一年試圖組織一個國民黨的反對黨,參加這一活動的多數人都是臺灣本地人,雷震是他們中惟一著名的大陸人。大約就在此時,要選舉市、縣長和市、區參議會了,我想,蔣介石和國民黨政府最害怕的是,如果允許成立什么反對黨,其候選人就可能在選舉中獲勝,這就是為什么他們要以捏造的罪名逮捕雷震,是為了制止成立反對黨。我認為他們做到了。”【16】
綜上所述,我認為,把胡適的兩篇《容忍與自由》從時空背景中抽離出來,抽象地閱讀、分析,其結果是要么會無限拔高,過度詮釋;要么會淺嘗輒止,掛一漏萬;要么會隔靴搔癢,不得要領。我以為,只有而且必須結合這兩篇同題文本的特定寫作背景以及文本作者胡適特殊的寫作動機,我們才能準確、細致、全面地理解這兩個文本的多重含義,同時也能洞悉其中隱秘的破綻和漏洞。

注釋:【1】【2】【8】引自汪幸福著:《胡適與<自由中國>》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出版第231、238、164頁
【3】【4】【5】【6】引自周策縱著:《棄園文粹》上海文藝出版社1997年版第16、17、21、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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