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債法:侵權責任》以《侵權責任法》為依據,從理論上系統、深入地闡釋了《侵權責任法》的立法本意。全書以《侵權責任法》的立法體例為基本架構,將《侵權責任法》的各項基本制度、條文設計及重點問題進行了條分縷析。既廣泛地吸收了近年來國內外關於侵權法的理論研究成果,也較好地反映了多年來我國司法實踐的成功經驗;既有深入的理論闡釋、邏輯論證,又結合司法實踐中可能出現的疑難問題,提出了建設性的指導意見,使《債法:侵權責任》內容兼具理論性與實用性。同時,《債法:侵權責任》在各章內容之後,附上問題與思考、法條鏈接及擴展閱讀參考書目,以便於讀者在實踐中應用及進一步思考。《債法:侵權責任》適合於法律碩士研究生、法律專業本科生及廣大司法工作人員學習、研究《侵權責任法》之用。.
作者簡介
劉新熙,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曾任南昌大學法學院院長,江西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南昌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主要從事民商法學的教學與研究。曾主編《民法學》、《知識產權法》、《票據法》等教材,先后在《法學研究》、《現代法學》、《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二十余篇。尹志強,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員,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民法研究所副所長,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行為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體育法學會與奧林匹克法律實務研究會理事。主要著作:《侵權行為法論》,《人身權損害賠償》、《民法》(合著)、《物權法教程》(合著),《醫療損害責任例解與法律適用》(主編)、《物件致人損害責任例解與法律適用》(主編);主要學術論文:《侵權行為概念分析》、《侵權行為法的社會功能》、《論我國獨立董事的責、權、利規定的缺陷及完善》、《論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論監護人的職責》、《論民法基本原則的適用》、《侵權行為法的倫理價值變遷及發展》、《論我國法定的離婚條件》、《我國民事法律中是否需要導入懲罰性賠償制度》、《論死亡賠償金的性質》。胡安潮,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會員;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理事;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教育中介機構工作委員會常務理事。
名人/編輯推薦
為滿足法律碩士研究生學習《侵權責任法》的教學需要,劉新熙、尹志強、胡安潮編寫了這本《債法:侵權責任》。在撰寫過程中,我們以《侵權責任法》的立法體例為基本結構,結合相關的法律條文,對《侵權責任法》予以系統而深入的闡釋,力圖準確體現立法本意。與此同時,我們廣泛地吸收近年來國內外關于侵權法的理論研究成果,也盡可能地反映我國多年來的司法實踐經驗,以增強本書的理論性與應用性,使之符合法律碩士研究生教育的特點。
目次
第一章侵權責任法概述
第一節侵權行為與侵權責任
一、侵權行為的概念與特徵
二、侵權行為與相關行為的區別
三、侵權行為的種類
四、侵權責任與侵權行為之債
五、侵權責任與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關係
六、侵權責任關係的主體與侵權請求權
第二節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及社會功能
一、侵權責任法的概念與特徵
二、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
三、侵權責任法的一般條款
四、侵權責任法的功能
第二章我國侵權責任法的歸責原則
第三章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第四章共同侵權責任
第五章侵權責任方式
第六章免除責任和減輕責任的事由
第七章替代責任
第八章不作為方式的侵權責任
第九章產品責任
第十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十一章醫療損害責任
第十二章環境污染責任
第十三章高度危險責任
第十四章飼養動物致害責任
第十五章物件致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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