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貿易會計實務(簡體書)
- 系列名:中央民族大學“211工商管理特色教材”
- ISBN13:9787566001665
- 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 作者:王澂
- 裝訂/頁數:平裝/504頁
- 規格:23.5cm*16.8cm (高/寬)
- 版次:1
- 出版日:2012/06/01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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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書摘/試閱
1.按經濟內容分類
無形資產按其反映的經濟內容,可以分為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特許權等。
(1)專利權。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的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技術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專利權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給予持有者獨家使用或控制某項發明的特殊權利。國家對專利持有者進行保護,但不保證一定能給持有者帶來經濟效益,如有的專利可能會被更具有經濟價值的專利所淘汰。同時國家對專利的保護是有時間性的,超過一定時間專利便公開了,用以推動整個社會的技術進步。因此企業在將專利資本化時,一般只將外購專利和自行開發并按規定的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專利權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用以提高企業產品收入,或將其轉讓獲得收入。
(2)非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即專有技術、技術秘密、技術訣竅,是指先進的、未公開的、未申請專利的,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技術或訣竅。主要包括:
①工業專有技術。即在生產上已經采用,僅限于少數人掌握,不享有專利權或發明權的生產、裝配、修理、工藝或加工方法等技術知識。
②商業(貿易)專有技術。即具有保密性質的市場情報、原材料價格情報,以及競爭對手的情況和相關知識等。
③管理專有技術。即生產組織的經營方式、管理方式、培訓職工的方法等保密知識。
非專利技術不受專利法保護,其所有人依靠自我保密的方式維持獨占權,非專利技術也可以用于轉讓和投資。
外購的非專利技術應予以資本化,作為無形資產人賬。自己研究開發的非專利技術應將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規定的開發支出資本化條件的,確認為無形資產。
(3)商標權。商標是用來辨認特定的商品或勞務的標記。商標權是指經過注冊取得的專門在某類指定的商品或產品上使用的特定的名稱或圖案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經過商標局核準的商標為注冊商標,注冊商標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企業自創的商標經過注冊登記后,享有商標權,因注冊費用不大,是否予以資本化不重要。商標的維護一般靠廣告及其他方式取得客戶的信賴,廣告等費用一般記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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