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23號簡體館日】限時三天領券享優惠!!
邁向和諧行政法(簡體書)
滿額折

邁向和諧行政法(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88 元
定  價:NT$ 528 元
優惠價:87459
領券後再享88折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13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邁向和諧行政法》主要講述了,中國行政法學百年發展歷程呈現出一幅移植之圖與改造之景,改革開放三十年則于此圖景中孕育出中國當代行政法學并將其基本品質鑄塑為形式法治下之傳統模式。然深植于西方憲政理論、法治思想及自由主義哲學中之傳統模式在其原生地即因時代變遷而危機四伏,而在中國行政法制建設與行政法學研究朝形式法治前進并日益“欣欣向榮”之背后,市場經濟催生出之公共行政激變亦對其形成致命性沖擊。身處如此沖擊而面臨形式法治下之傳統模式應對乏力之境況,秉持一種從自我出發對中國行政法作一徹底反思與檢視之立場,而以身具自主性與自我意識之和諧行政法解讀中國行政法、獻禮于“我們究竟需要一個什麼樣的行政法(學)”這一行政法學元命題。《邁向和諧行政法》共分理論篇、實踐篇和評論篇。

作者簡介

王學輝,男,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兼任行政法學院副院長、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體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重慶市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等。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基本理論、行政訴訟制度、清末民初憲法與行政法制度。代表性著作有:《行政程序法精要》、《行政權研究》、《行政訴訟制度比較分析》、《行政立法成本分析與實證研究》。

名人/編輯推薦

《邁向和諧行政法》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目次

總序
自序
導論——邁向和諧行政法
問題——為何和諧行政法
第一部分理論篇
1.傳統行政法理念的消極影響與當代更新
2.反思中國行政法學存在的政治背景
3.和諧行政法律秩序的建構
4.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法學的新視野
5.行政法學的基礎理論——“控權一服務論”
6.行政協商的興起與治理邏輯
第二部分實踐篇
1.中國行政審判自我意識的覺醒及發展
2.交往理性下的行政裁量程序
3.協商民主視野下群體性事件的行政法解讀
4.價值的超越:以交往正義的新視角詮釋行政訴訟協調和解機制
5.多元化糾紛化解機制研究
6.財產權保護語境下行政法的功能主義定位
7.物權的行政法保護與規制
8.從守望權利到守護權利
9.“依法治法”的整體性圖式構建
10.依法行政的歷史考察
11.《行政許可法》實施狀況調查
12.行政執法責任制立法面向問題研究
13.我國公共租賃住房制度立法表達問題研究
第三部分評論篇
1.別人家的孩子與中國的法治
2.形式正義的進步
3.基于行政法視角對法律體系形成與完善的思考
4.行政訴訟法修改的首要目標是化解行政爭議
5.與其“限”字上天不如“善治”落地
6.司法信息化需避免誤傷
7.稅收立法行政化當休矣
8.規范”三公經費”尤需良法之治
9.“依法治法”靠三大制度
10.公租房制度,從地方試到全國統一
11.同態復仇不一定就是公正
12.天價罰單違反行政程序法治原則
13.我們需要一個什么樣的行政法?
14.應建立食品安全連帶責任制度
15.促進人權事業需要更好地監督公權
16.行政問貴助推國家人權計劃
17.人大司法監督在行政糾紛化解領域的功能
18.彰顯社會治理模式轉型
19.民生乃善治之本
20.開啟”了事”新思維
21.突出“問”“責”并重
后記

書摘/試閱



傳統“傳送帶”權力運行模式要良性運轉,還包含有另外一個制度性規則: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需要司法機關予以控制。雖然授權行政機關立法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行政立法亦不可能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進行全面而細致的規則創制,由此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存在不可避免。但我們發現,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如此廣泛存在于每一個行政領域,以至于行政相對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面臨比他人更嚴重的行政處罰或是獲得比他人更少的行政受益,以至于行政機關內部都開始探索如何規范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的規則制度——確立裁量基準。再審視我國司法制度對行政行為的控制規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僅僅要求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原則上不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理性問題。而事實上在房屋征收領域之所以達不成一致意見,大部分是由于對征收補償的補償數額無法達至合意,這恰恰是一個合理性問題。在原有的制度規則之下,行政機關擁有強拆的權力,而涉及合理性的問題法院亦不予審查,故在房屋征收領域出現諸多的暴力拆遷事件此乃權力結構設計產生的問題。
《征求意見稿》將強拆決定權交由人民法院,不論其未來實際作用幾何,但至少在形式公正上避免了行政機關既做裁判員又做運動員的弊端,從國家權力配置角度來看也順暢得多,“與其賠償上天,不如良法落地。”但我們必須承認,在中國法治建設初期階段的現實情況以及快速現代化要求而至時空高度壓縮的特殊環境下,達至實質正義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在這條路上我們只能“慢慢地著急”,而不能“滑”向未來,我們要達至實質正義實現法治國家的建設必須經歷一段漫長而艱巨的形式正義之路,而《征求意見稿》擬用“司法強拆”取代“行政強拆”無疑是形式正義的進步,而這種進步無疑會促進實質正義的發展,只是需要我們保有更多的耐心和努力。
然而形式正義并不是法治建設的最終追求,法治建設的終極目的是實現實質正義進而達至社會的公平。我想在強拆問題上由法院來制約和監督政府是應有的權力平衡。那么人民法院應如何擔當呢?以下幾個方面當屬于人民法院應盡之責:
第一,保持司法的獨立性,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嚴格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依法裁決強拆案件。對“司法強拆”取代“行政強拆”社會各界最擔心的莫過于法院在進行強拆案件的裁判過程中不能依法裁判,在人、財、物皆受制于政府的情況下不能恪守司法職能、不能遵守法定的程序。我們知道,司法公信力在于司法獨立性的保證,司法權肩負著制約、平衡、矯正行政權的重任,如果說司法權的中立性是其終局權威的內在保證,那么司法權的獨立性是其終局權威的外在保證。之所以強調司法強拆比行政強拆公正,是假定司法相對超脫、獨立,不受地方行政和其他外力干預,從而能兼顧和平衡各方利益,法院自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正確地裁判強拆案件,因此,所有司法強拆案件均應當開庭審查,應當進行實質性(全面)審查,既包括合法性審查,也包括合理性審查。而正當法律程序要求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完善如申請、受理、管轄及回避制、代理制、職能分離制、聽證制、證據制度等基本程序制度,特別是程序的公開、透明,并保證公證機構參與證據保全過程。這些都是法院審查時必須的,法院審查后如果認為政府的征收補償決定明顯違法,根據現行的《行政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應當裁定不予執行,即不予搬遷。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459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