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財產中心主義總的特點是將財產法置於民法的首要地位,將財產法作為民法的主幹內容,且習慣予將某些專屬財產法領域的理念、原則和規則運用i非財產法領域。大陸法系各國民法體系受到財產中心主義廣泛而深刻的影響,我國一些學者在設計民法體系時也反映出財產中心主義的傾向。為克服財產中心主義的消極影響,發揮民法作為私法一般法、市民社會基本法、民事生活“憲法”的作用,受費孝通先生“差序格局”理論啟發,筆者建議我國民法可考慮採取同心圓模式的結構體系,民法各部分依次為人法、家庭法、組織法、市場法。須說明的是,《財產中心主義之反思與民法體系之構想》提出同心圓模式民法體系,既無心、無力挑戰主流觀點和學界通說,也絕非妄想將傳統民法體系推倒重來,而只是試圖從另外一種視角來觀察和解讀民事生活,希望能夠為我國民法體系的建構提供些許參考。
作者簡介
周珺,男,1981年8月出生,湖北棗陽人。2008年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博士學位(民商法專業)。現為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已在《法學評論》、《政治與法律》、《當代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二十余篇;出版專著一本《美國住房租賃法的轉型:從出租人優位到承租人優位》、教材一本《民法》(第1至4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一項。
目次
引言一、研究背景二、研究思路三、兩個概念的辨析:財產中心主義與物文主義第一章 財產中心主義的特徵與體現第一節 財產中心主義的基本特徵第二節 財產中心主義在民法典中的體現第三節 財產中心主義在我國的體現第二章 財產中心主義的成因與利弊第一節 財產中心主義的成因第二節 財產中心主義的價值第三節 財產中心主義的弊端第三章 建構民法體系的理論鋪墊第一節 民法體系化的意義第二節 民法的定位第三節 我國學者關於民法體系的設計方案第四章 建構民法體系的初步設想第一節 設計民法體系的基本理念第二節 建構民法體系的基本思路第三節 同心圓模式民法體系的基本特點第五章 同心圓模式民法體系的展開第一節 人法第二節 家庭法第三節 組織法第四節 市場法(財產法)結論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