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公務員法作為公務員管理的基本法,規定了公務員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公務員管理的一些具體環節和要求,要通過制定配套法規來加以完善和規範。因此,配套法規建設是全面準確實施公務員法的制度保證和重要依託。公務員法頒佈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把公務員法配套法規建設放在重要地位,制定了配套法規的立法規劃,明確了到2010年建成有中國特色公務員管理法規體系的總體要求,系統地開展了公務員法的配套法規建設工作。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反復修改論證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立法進度,統籌規劃、有序推進,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公務員法的配套法規政策。
目次
釋義一、《公務員辭去公職規定(試行)》釋義二、《公務員辭退規定(試行)》釋義公務員辭職制度介紹公務員辭職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公務員辭職制度的主要內容國外公務員辭職制度簡介公務員辭退制度介紹公務員辭退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公務員辭退制度的主要內容國外公務員辭退制度簡介相關法律法規文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摘錄)(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05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公佈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摘錄)(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摘錄)(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公佈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摘錄)(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6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摘錄)(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6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摘錄)(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摘錄)(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07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公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摘錄)(2009年10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09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公佈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