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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對等與全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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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對等與全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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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正義原則和道德理想
不應受國界和國族所限
應去想像和證立一個公義的全球分配制度

全球化巨浪滔滔,貧與富的懸殊前所未有,分配上的不平等,除了見於饑荒、營養不良和病而無醫等人間慘劇,亦令人類參與各種實踐的機會不均,違反了人人生而平等的道德理想。但如果我們希望發達國家的人們和政府不坐視不理,就要回答平等這道德理想能否應否在全球層次實現這問題。
曾瑞明在《參與對等與全球正義》一書裡,認為正義原則和道德理想不受國界、國族所限,並要去想像和證立一個公義的全球分配制度。曾瑞明除了對全球公義問題提出嶄新的解答外,亦忠實地介紹主流的全球公義理論。

作者簡介

曾瑞明
生於香港,居於香港。2011年取得香港大學哲學博士。現職通識教師及香港中文大學兼任講師。學術興趣主要為倫理學、政治哲學。學術論文發表於《二十一世紀》、聯經《思想》、《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等。


香港大學哲學系慈繼偉教授
曾瑞明博士的這部書稿關涉兩個當代政治哲學的重要課題,一個是作為道德和政治價值的平等觀念,另一個是由於正義訴求的跨國界化而產生的全球正義問題。平等可以說是現代社會最重要的政治和道德價值,是推動現代社會變革的最有力的政治和道德訴求,是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所包含的基本精神要素之一,也是這些價值必須滿足的更根本的道德要求。正因為如此,如何理解平等,不論在社會上還是在學術界都充滿了爭議,而這種爭議本身就是一個現代社會中的政治鬥爭的一部分。要想瞭解現代社會的價值生活與價值之爭,要想參與現代社會的各種政治和道德問題的深入討論,都離不開對平等觀念的分析和把握。同樣,由於全球化的加速進展和自然資源的日益匱乏,全球正義越來越成為不可回避的公共議題以及政治哲學議題。其實,全球正義問題乃是平等問題在一個特定範圍(即全球範圍)內的具體呈現。鑒於此,曾瑞明博士一方面審視平等概念本身,一方面討論全球正義問題,並將兩者融為一體,是一個完全順理成章的選擇。曾瑞明認為,在我們這個世界裡,社會正義(即一個社會範圍內的正義)和全球正義是相互依賴、密不可分的。根據這一認識,他試圖建立一個綜合的、即同時思考社會正義問題和全球正義問題的理論構架。這種做法有別於絕大多數現有的正義研究,是一個大膽的新思路。在實現這一思路時,曾瑞明主要採用分析哲學的方法,注重概念的精確疏理和清晰表述,每一個重要的立論都有相對充足的理據支撐,同時積極介入當下關於平等與全球正義的討論,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學界的討論,既廣納他人(尤其是弗雷澤及沃澤爾)之長,又對一些頗具影響的學者(如羅爾斯和帕菲特)提出批評,從而建立起自己的獨特體系。這一體系的核心概念是平等參與原則,而平等參與的範疇是構成每個人的自主性及自尊(亦即自我)之基礎的各種社會領域中的活動。因其注重參與,這一原則不同於「資源平等主義」,也不同於「福利平等主義」;因其堅持平等,這一原則不同於「優先主義」和「充分主義」;因其融貫社會正義與全球正義,這一原則的應用範圍及後果不同於任何分別處理社會正義和全球正義的構想。提出這樣一個獨樹一幟的理路,將其落實為由大膽的立論和扎實的論證組成的體系,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曾瑞明博士相當成功地應對了這一挑戰,呈現給讀者一部難得的規範性政治哲學專論。這部書稿內容豐富,論證縝密,加之使用了很多源自英美的哲學概念和術語,這就帶來了另一個挑戰,那就是如何用既符合專業規範又清楚流暢的語言把全書的內容表達出來。曾瑞明博士在這方面已經做了很有成效的努力。作為他的這項研究的熱情支持者,我期望他精益求精,在文字上再下一些功夫,讓通篇的語言表達與全書的精彩內容更為匹配。最後,我想提一句:當下中國社會存在著令人難以接受的貧富差別和權力差別,我們有必要把平等與社會正義放在公共議事日程的頭等位置加以討論,為此,我們亟需用中文出版的、尤其是由華人學者提供的理論參照。視其真誠與力度,曾瑞明博士的這本書能夠也應該起到這種作用,而不僅僅是一個學者寫給其他學者的象牙塔之作。

自序
(1)
筆者對全球正義這問題產生興趣,多少受研究全球正義的著名學者博格來到中文大學演講影響,內容已不大記得了,只是那次演講一開我對哲學的眼界,讓我看到如何運用哲學思維,明晰地將全球正義的問題陳構,或者將誤解澄清,並以各種經驗事實去印證或否證論點,而最終,都是關注現實種種傷痛、不公和殘酷。博格做哲學的方法實在讓我神往,也令我的視野由「在地正義」轉移到「全球正義」上,期望一探究竟。於是用心地看他的著作,希望對此課題有所了解,心裏總是相信理論可以改變世界,讓世界公正一點、美好一點。這良好的願望支撐著這看來是對現實世界無關要緊,但卻又是筆者人生中一個付出了不少心力的「事業」。哲學理論就是這樣,讓你迷住,卻又總是恨不得超越它。這是一種做哲學的慾望,必須坦白承認。

(2)
政治哲學之為哲學,在於它的方法,也在於精神,不可以受政治現實、現實政治鎖定,而有一超越的取向。然這也不是憑空而來,而是對現實種種的關懷、認清以及有所感,才提出理性批判。筆者相信,這是哲學超越而又內在的性格,是現實迫人之中的一帖清涼劑。本書也希望能夠體現哲學的三大精神,一是分析,二是綜合,三是批判。分析見於對概念的條分縷析,比如優先主義、平等主義和充足主義等概念的微妙差別;綜合則見於給對立或者看似對立的立場找到包容雙方洞見和盲點的新理論,而我要做的則正是在世界主義這種普遍化的哲學理論和獨特主義這種高度重視具體脈絡的思想的對立當中找到新觀點。批判則是哲學當所行的,挑戰定見,質疑前提,然而在全球正義的討論中,卻有一些既定之見,如以民族國家作為方法論前提,又把平等主義只視為國界內的公民相互要求等。這都是本書欲挑戰的定見,並透過這種挑戰,讓我們有一種「可以不這樣看」的希望。
本書是充滿理想主義情調的,不是因為筆者漠視現實,或對世界無知,而是希望讓所謂「現實」保留一點批評空間,改善餘地。世界再沒有窮人仍是理想,世界沒有不合理的不平等也是理想,取法乎上,想得其中,卻只得其下,無疑是因為人性的軟弱,制度的鬆弛,但往往更是因為未能把握理想背後的要求。因此,本書就是要在高舉平等這道德理想後,找出它們背後的理性根據,即參與對等,然後提出具體要求,如全球資源稅款,或對未能移民到外國的窮人作出賠償。用心簡單,就是世人有一方向,努力向前,或至少了解現況不是完美。哲學家該像牛虻一樣,驅除我們虛假的穩定感。當在哲學上和情感上有不舒適感,這樣才會有改變的動機和前景。另一方面,就是要區分清楚目標,比如扶貧和消除不平等是有不同理論根據。不把兩者弄清楚,定會把我們該有的道德責任忽略。
我也認為道德理想是多元的,平等、自由、差異、各領域不同的好和美善,都應在政治理論中各有位置,因此在方法論上也是多元的,我的基本問題是我們應怎樣在不同價值之中去理解平等。得出的結論是參與對等,即平等的能力去參與各個不同領域,我認為這最能把捉到平等的精粹。我又提出平等也有領域性,而這領域性卻並非可用國界來定義,而是由人類各種實踐(practices)去理解,我稱之為平等的領域(spheres of equality)。就此觀念,我嘗試運用到全球正義問題上,並借這概念對現有的全球正義理論作一些批判。這點是本書創新之處,也是日後最需要再深入探討的,比如參與對等會推出什麼分配原則,甚至什麼具體政策等種種問題,還望識者加入討論。
這本書無可避免地是專技性的,但我也希望也能令大眾感到問題是和他們相關的。立場因此盡量明晰,方便各界指正和討論。不畏批評,因為最希望做到的是能讓更廣大讀者能進入全球正義的討論,了解箇中的流派和學說,形成自己心中的全球正義圖象,然後在現實世界奮鬥。有心進入討論的讀者,可先讀前言,取得大概的圖象,才嘗試了解作者用心,然後再作評價或批評,那就最好不過。

(3)
在中國語境中,我們的《大學》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看法,這在個人層面無疑把握人性和動機的擴展,然而在制度的思考層次上,卻應反其道而行,先平天下,弄好世界的基本結構,才可以談修身齊家,原因是世界的基本結構是「其他制度的制度」,人類無可逃避其影響和支配,因此要問有什麼世界的制度可達到所有人都能有平等自由去發現自己、發揮自己的理想,參與人類的各種活動,追求和享受各種美善?現今主動或被動的民族國家情緒中,風風火火,但我們實要有一點世界主義的眼光,能有一個超越自身的觀點,去思考究竟世界社會的基本結構應該怎樣,和我們作為一個道德的國家應有的位置。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承認我們不是一飄移的精靈,不能隨意超越人類各種界限,包括國界。在地,我們的身份才能得以建立,我們的文化才得以形成,我們才知道自己是誰,但是這種「人我之別」必然要以平等為原則,否則這種「我」會容不得別人,別人也不一定容得「我」。這或許可給什麼是「文明大國」提出一個規範性的定義。

全球正義如何植根於現實的問題也是很重要的問題,然而理論的引介和疏理是初步的工作,正如自由和民主如何在現實落實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卻不可因現實的距離而否定理論的工作,而且現實也不是鐵板一塊,端看有多少有思想準備的人付諸實行、推動。又如果認同書中的看法,即本地正義和全球正義根本不能分開討論,在我國追求正義社會的時候,對於全球正義也必不可忽略,如果僅僅因為它看似遙遠而不放在我們的議事日程,那就不免有見樹不見林之危險。
本書得成,先要感謝我的父母給予我自由和空間去研習沒能帶來什麼名利的哲學。內子翠蘭的鼓勵和照顧,滋潤我作哲學思考時有的乾枯。感謝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的石元康教授、李翰林教授、關子尹教授、王啟義教授和方克濤教授(現在香港大學任教)等在學時期的教導和啟蒙。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的周保松教授和由其「領軍」的犁典讀書組的諸位成員,周漢傑、葉家威、孟繁麟、王邦華和李經諱等皆是我在哲學上的良師益友,特別是廣州中山大學哲學系的鄧偉生先生,他給本書提出了不少寶貴意見。何敏盈小姐對本書文句的修改,令本書更可讀。當然,我的論文導師,香港大學哲學系的慈繼偉教授的支持與指導,至為重要,他讓我明白何謂哲學寫作,也讓我領受一個政治哲學學者應有的氣質、關懷和視野。本書主要內容改編自筆者博士論文,論文委員會的方克濤教授、Timothy O’Leary和校外考官譚焅喬(Kok Chor Tan)的提問也令筆者獲益良多。聯經編輯部及兩位匿名評審的專業意見,也讓筆者能精益求精。

目次


自序
前言︰何謂全球正義問題?
全球正義的背景
全球正義的主要爭議
主權的問題
自決的權利問題
人權的問題
國族主義的挑戰
國際間的分配正義
人口流動
全球正義的一些流派
本書的計劃
反對運氣平等主義
反對全球化的差異原則
四種我反對的看法
本書的架構

第一章︰捍衞平等
1.1為什麼要平等?
1.2平等,如果其他情況不變
1.3平等與優先
1.4向下劃一的批評
1.5工具和非工具性的平等主義
1.6充足主義的批評
1.7比華利山的案例
1.8差距的相關性
1.9目的性的平等主義對義務論的平等主義
1.10不平等的起源︰盧騷的觀點
1.11平等的價值︰人的價值
1.12羅爾斯處理不平等的方法
1.13目的性觀點的重要性
1.14反對錯誤的對立

第二章︰怎樣理解平等的目的觀
2.1有視野的目的性理由
2.2制度性聯結
2.3平等的領域
2.4沃爾澤的複雜平等

第三章︰參與對等和分配正義
3.1什麼是參與對等?
3.2參與對等和分配平等
3.3參與對等會導出什麼實際政策?
3.4參與對等和合理否決
3.5參與對等和差異原則

第四章︰為什麼不採差異原則
引論
4.1羅爾斯的差異原則
4.2差異原則不能作為單獨原則
4.3平等有內在價值嗎?
4.4機會原則和差異原則
4.5自然的不平等和社會的不平等;自然的偶然性和社會的偶然性
4.6羅爾斯不是運氣平等主義者
4.7將天賦視為共同資產
4.8差異原則與全球化
4.9 差異原則和平均福利原則
4.10道德觀點的隨機性
結論

第五章︰全球原初位置和資源的平等
5.1全球原初位置
5.2什麼可從G推導出來?
5.3所有制度的制度
5.4反對運氣平等主義
5.5資源的平等和全球原初位置
5.6資源的平等和自決
5.7平等的權利和平等的資源
5.8政治的自決

第六章︰義務的領域
導言
6.1建立國家後的平等
6.2國家會藉
6.3滲透性的領域︰全球經濟秩序

第七章︰重尋全球正義
前言
7.1羅爾斯的萬民法的方法論
7.2與羅爾斯的理論比較
本理論的限制

參考書目
附錄
一︰與諾齊克的理論比較
二︰柯恩,差異原則及運氣平等主義
三︰從平等主義者的觀點考察庫克薩斯的自由群島理論
四︰自由人的平等政治——從穩定性一觀念考察

書摘/試閱

第一章 捍衞平等
1.1為什麼要平等?
世界充滿巨大的不平等,博格便指出「1998年,超過百分之二十的世界人口活在世界銀行(World Bank)制訂的貧窮線下。富裕社會百分之十四點九的人口享受全球百分之八十的世界收入。」我們看到在貧窮問題以外,還有不平等的問題的存在。這麼巨大的不平等該如何處理?它可被指責嗎,為什麼?是因為不平等本身不好,還是不平等帶來的後果不好?我們對以上的情況會有道德反感,是因為我們覺得是貧窮在道德上有問題,還是不平等有問題?如果有不平等但卻沒有貧窮或者嚴重的不足情況,不平等是否可以接受?
本章就是希望能回答以上的問題,我會先給平等作一個定義,並指出為什麼不平等可以和應在道德上被指責。我先要指出以下幾點︰(1) 不應得的不平等是壞的,這是因為它不公平,但「應得」的不平等也可以被指責,例如當這種不平等造成支配(dominating),即不平等能夠導致違背他人意願和阻礙他們追尋有意義的活動或人生。(2) 平等不是對平等主義者來說唯一有價值的,就像自由不會是自由主義者唯一重視的價值。(3) 平等主義者不會反對所有不平等,只有那些不平等能夠導致不公平的壓迫或支配才會反對。
這些觀點也許會被視為理所當然,不值一提,但它們其實對下文定義平等為什麼值得辯護,並與優先主義和充足主義兩種觀點作比較的工作十分重要;要替平等辯護,我們必須回應向下劃一向下的指責(levelling down objection)。我會先替平等主義的目的論(Telic view of egalitarianism)辯護,並以此作為實現全球平等主義的基礎。我也會指出它的另一對手,義務論的平等主義(Deontic Egalitarianism)並不足以擔當扮捍衞平等主義的重任。
1.2 平等,其他情況不變
幾乎所有自由主義者都會把平等視為基本價值,但問題是平等有沒有最基本的重要性,當與其他價值衝突時,何者有優先性?即使是平等主義者心中的平等也會有不同的份量。所以,較容易為普遍接受的說法似乎是︰平等比不平等可取,如果其他情況不變。
平等主義者會面對什麼和平等競爭的價值?責任和效益可能是大家都會想到的一些例子。比如我們不會因為要達致結果平等而不理個別行動者的責任,又或者如果平等會帶來很低效益,我們也未必會接受平等。這都是平等主義經常會遇到的挑戰,我會在下文加以討論。
如果距離是一相關的考慮,那麼只有當兩人之間的距離是保持不變的時候,你才會同意平等會比不平等可取。但這種看法卻面對一個困境︰當A與B 距離是 1000公里的時候,A得10,B也得10的 這種平等狀況會變得較不珍貴嗎?如果我們同意平等是珍貴的,平等分配應在兩個情況都被選擇。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一個有極大不平等的國家便可以透過把窮人和富人之間的距離拉遠來避免指責了。一個母親也可透過把兩個不同品賦的兒子送到不同國家,人為地製造距離來避免偏袒的指責。如果那品賦較差的兒子被送到較貧窮的國家的話,這就更令人難以接受了。但如果距離真是一相關的考慮,我們卻要承認不平等是消除了或減輕了,這簡單的歸謬法似乎證明了距離與平等的考慮無關。
但如果A與B之間的距離不只有1000公里,而有幾光年的距離的話,我們該怎麼想這問題?如果距離真的不重要,那麼平等的要求應否同樣加於A與B,即使他們之間沒有任何交流,任何聯繫?這看來也難以接受。一些看法因此便認為最重要的是看看他們之間有沒有聯繫(interaction),而不是距離,這也稱為 「影響他人的觀點」 (person-affecting view),意思是一行為是道德上相關的,只有當某行為影響了他人。如果沒有任何聯繫,即沒有任何人受影響,那道德對當中的行為並不會有所要求的。
一種攻擊目的論平等主義者的策略,是指出不平等不可能永遠是壞的︰如果沒有任何人受影響,不平等又有什麼壞呢?這是特姆金(Larry Temkin) 所稱的「口號」(slogan)。「口號」指出「一個情況不比另一個情況差(或者佳),如果沒有人因為那情況而變得更差(或更佳)」帕菲特(Derek Parfit)認為目的論平等主義會反對這種看法︰「根據目的論的觀點,不平等本身是壞的。這暗示不平等不論是不是對他人來說是壞,它本身也是壞的。」
另一個去攻擊目的論平等主義的方法是透過創作一些荒謬的案例去顯示平等不可欲,比如說目的論平等主義會為了追求平等,不得不要求將人的一隻眼取出來,來讓視力正常和單眼的一樣平等,但這種稻草人論證(straw man arguments)是很脆弱的。一個目的論者可以這樣辯護,首先,沒有任何人要為其他人的目盲負責。第二,這樣做會傷害視力正常的。目的論平等主義者珍重的是利益和平等帶來的好處,而非平等可能帶來的傷害和痛苦。
特姆金替平等主義辯護採用的策略,是去證明「口號」是錯誤的。在特姆金的陳構裏,不平等是可指責的,因為它構成一壞的事態(bad state of affairs)。如果一個人指出不平等是可指控的是因為它構成了一壞的事態,而非它影響了什麼人,那麼那人或可以堅持距離與交流都不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這是因為即使人們相隔很遠,無論是在空間上還是時間上,壞的事態仍然存在。從這觀點看,有沒有交流並非重要。過去戰爭的傷亡、奴隸制等都是壞的事態,即使我們再不與過去那些人能有什麼聯繫,這些壞事態的「陰影」仍存在。
如果特姆金的分析是正確的,我們可以下一個結論,就是距離和國界是完完全全無關的。但這是否意味平等主義就會是適用於全球甚至是全宇宙的要求?這會是一橫跨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星球或者其他的星球的責任?特姆金對平等的標準會產生兩個反直覺的結果︰第一,它不能辨認誰有責任去消除不平等。一方面我們不可能消除過去的不平等,即使可以,這也對現代人太苛求,特別是如果它要求人們犧牲他們的資源去消除那些在時間上或地理上極遙遠的不平等。第二,平等完全沒有界限並不符合我們的經驗,我們可能會同意政治上的平等(political equality)是我和同胞們可貴的目標,但思考應否給予那些遙遠的古代文明平等政治權利也沒什麼意思,因為他們實在太遙遠了,令到那些政治權利的傳遞很困難,也意義不大。這又顯示了距離和國界可以是相關的,最重要的是理解他們應該如何運作。
1.3 平等與優先
帕菲特在〈平等與優先〉一文區分了兩個概念︰優先主義(prioritarianism)和平等主義(egalitarianism)。優先主義認為最差狀況的人在任何物質上的分配都必須有優先的考慮,那是一個經常與平等主義混淆的概念,帕菲特便認為內格爾犯上這樣的錯誤,他說︰
對平等與優先的系統來說,最重要的是它把較差狀況的人的福利計算在內,並把那視為比改善較佳狀況的人的福利更為迫切。當中,我們必須回答如何去決定誰是較差和較好狀況的問題。但什麼令一個制度屬平等主義,便是給優先性予那些處於整體生活水平最底層的,而不論他們的數量和其帶來的整體效益。
對於帕菲特來說,內格爾對平等主義的描述其實不是平等主義,而是優先主義。特姆金把優先主義定義為關注人們過得怎樣,而帕菲特則把優先主義視為關注人們的絕對水平(absolute level)。而相對的差異則不是他們最關注的。但平等主義內在地著重比較(inherently comparative),因而不能漠視人們之間過得怎樣的差距。帕菲特說︰「平等主義者關注相對的(relativities)︰每個人的水平和其他人的水平如何比較。在優先主義的觀點,則只要關注人們的絕對水平。」如果這區分是對的,優先主義便成了平等主義的對手,而不能把它們混在一起辯護。一個平等主義者必須回答︰「為什麼採納平等主義,而非優先主義?」
1.4 劃一向下的回應
那些反對平等的論者,往往攻擊平等主義太重視人與人之間在各方面的水平的比較。他們認為一些比較是由無謂的妒忌(envy)引起的。他們也提出在某些情況下,作比較是沒有意義的,他們用一個思想實驗「孤立地球個案」(isolated earth case)來解釋。要解釋孤立地球個案,讓我們先看下圖︰(省略)
如果情景由A 改變至 B 會將兩組的距離拉遠。但如果第二組的利益沒有因這轉變受影響,其實我們為什麼要反對這轉變呢?如果根據平等主義的思路,卻似乎會要求從情景B轉至情景A,平等的要求便成了「損人不利己」的動作了,這種反對平等的方式稱為「向下劃一的指責。」優先主義認為只有減少組一所擁有的會讓組二受惠,向下劃一才是可以接受的。但平等主義者似乎接受即使組二沒有受惠,也要向下劃一,因為他們相信平等有內含價值,平等主義因此強調比較原則(comparisons principle)。充足主義和優先主義都反對這看法,充足主義認為只要我們達到門檻(threshold level)便可。所以,組別之間的不平等並不如平等主義者所想像那麼重要。
1.5 工具式與非工具式的平等主義
工具式的平等主義者(instrumental egalitarian)不相信平等有內含價值,但非工具式的平等主義者(non-instrumental egalitarian)則相信平等是有內含價值的。但後者把不平等視為本身是壞的,而非只是不平等所帶來的後果(consequences)是壞的。特姆金辯說優先主義是一種工具式的平等主義,因為它並不珍重平等本身(equality per se),只是以平等作為手段去使最差狀況的人獲益。簡單來說,是最差狀況的人的最差狀況決定了他們的優先性,而非他們比較上是較差,高舉平等也只不過是因為這可助最差狀況的人改善最差情況。下文討論的充足主義也有相近的思路。
1.6 充足主義的批評
充足主義給平等主義提供一個重要的批評,例如法蘭克福(Harry Frankfurt)便批評平等主義往往要求人有經濟上的平等(economic equality),著重人與人之間的比較,其實令人對自身的生命少了注意,而這是異化(alienating)的做法。法蘭克福相信每個人是否擁有足夠的東西是比彼此是否平等地擁有東西更重要,他稱這為「充足的信條」(doctrine of sufficiency)。
為了證明他那「充足的信條」,法蘭克福著我們思考在以下情況該應如何分配︰有四十件物件分配給十個人,每個人卻需要五個單位才足夠生存。在這情況下,我們似乎應考慮人們能夠生存的門檻,而非追求絕對的平等,見下圖︰
我認為法蘭克福的說法並沒有成功推翻平等主義,因為平等主義並不用採取法蘭克福描述的那種極端立場。首先,我相信法蘭克福會接受這些規定︰
以上是一資源匱乏,或非常接近資源匱乏的例子。
在這些情況下,追求平等會導致災難,令所有人受害。
因平等分配後增加了的利益不一定能讓那些擁有不足的受益。
擁有太少是壞的。
一個平等主義者可以接受以上所有斷言,因為他或她不需要證明平等是唯一的價值,就好像一個自由主義者不需要接受自由是唯一的價值。在這裏平均分配其實等於平均分配傷害。現在,為了方便討論,就先讓我假定法蘭克福會認為以下的看法為對︰
(i) 當有一些人擁有的並不足夠時,沒有人應該擁有比所需更多的。
(ii) 當有一些人擁有的並不足夠時,沒有人應擁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東西。
(iii) 比其他人少金錢是一件壞事。
平等主義者不會在任何時候都接受(i)。平等主義者不須接受分配模式(5,5,5,5,5,5,5,5,0,0)。平等主義者只會這樣想︰當資源是充足的,沒有人應該擁有不足的,而其他人卻能擁有比足夠有餘的。
只有在不足 (scarcity)的情況下,法蘭克福的論證才是有說服力的。他其實只證明了「平等分配資源不必然地令那些未擁有足夠資源的人受惠」。這是正確的,而且在這裏迫切性(urgency)是比平等更重要的考慮。在這情況我們必須選擇是所有人死還是只有兩個死。答案是相當明顯的,如果其他情況不變,數量會是一個重要考慮。我們有工具性的理由去讓每個人都得到充足的東西,但這卻不代表平等主義是錯的,因為平等主義也可被定義為對利益平等的分配的追求,而非傷害的平等分配。
平等主義也不用接受平等分配後所得的額外資源必然會讓那些擁有不足的人受惠,所以平等主義者不一定需要接受分配模式 (4,4,4,4,4,4,4,4,4,4)。平等主義者堅持的是當其他情況不變時追求平等。平等主義者持的其實是這種立場︰即使當所有人都擁有足夠的去生存,平等仍是重要的,人們之間的差距仍要作道德考慮,這與法蘭克福的看法相異。法蘭克福其實認為,只要當人們有足夠的資源去生存時,平等就不重要了。
讓我們假設有十個單位的物品分配予十個受眾。如果每個人需要五個單位的物品生存,平等分配絕對不是一個選擇。讀者或會辯說效益比平等會更重要,但這不必然。如果一個分配者需要分配十個單位的物品,他或她不可以有偏見,並且他和她需要給予所有人證立(justification),因為接受分配的人都有理由問︰「為什麼分配給其他人而非我?」在以上資源匱乏的例子,如果真的要作分配,一個較有說服力的做法是根據平等機會來分配︰每個人本來都有相同的機會生存,但卻知道在這情況下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一起生存,這實是一悲劇,如果其他情況不變,比方說大家都是成年人,而無小孩。最後可能抽籤決定,以展示大家都有平等機會生存,以視平等仍被珍視。
如果透過平均分配得到的那些擁有額外物品可以讓那些在門檻下的變得足夠,平等主義者也會認為 (ii) 是對的,但那不是上述的情況。
(iii) 怎樣看也是錯的。平等主義者不是認為比其他人擁有較少的物件是壞的,而是認為沒有理由之下比其他人擁有較少的物件是一件壞事。比如說,如果有六十個物件分配給十個受眾,其他情況不變,我們怎麼能不根據平等分配原則去分配?
當其他不變時,為什麼有些人可擁有十個單位而其他人只可以有五個單位?充足主義回答說因為每個人都擁有足夠的,最低要求(minimal requirement)已經達到。但是,它只重申了平等不重要,而沒有解釋為什麼不平等不重要。
即使法蘭克福指出「當不平等出現在富裕的(well-to-do)和富有的(the rich)人身上,我們傾向不為所動。」即使我們真有這種感覺,但平等主義者仍有理由追問為何有些人可以擁有比其他人更多的東西。我們可以安慰一個黑人說白人比他擁有更多是沒問題的,就因為他已擁有足夠維生的東西,甚至是因為他已擁有比他維生多很多的東西嗎?如果分配鞏固了白人的優越性或者讓他們能夠支配黑人,即使黑人算是過得不錯,平等主義仍會認為追問有什麼理由支持不平等的分配是絕對合法的。
法蘭克福指責平等主義透過富人和窮人之間巨大的差距來讓自己的論證變得吸引。但我在這裏捍衞平等並不會用這種策略,我已清楚指出全球平等主義並不只集中於貧窮問題,即富人和窮人的差距,它也可相關於富人和充足的人之間的差距。我認為這差距是在道德上和政治上都是重要的。主要的理由是足夠概念上不保證可以免於支配,相對的差距往往是支配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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