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關於中國大陸限制原物料出口案之研究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國際關係組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國際關係組
專長領域──
國際法、世界貿易組織法
指導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蘇宏達教授
(臺灣歐盟研究中心主任;歐盟莫內計畫莫內講座得主)
經歷──
楊永明教授國科會研究助理
中華勞動與就業關係協會專任研究助理
錠嵂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準經紀人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一
洪德欽
GATT第11條規定,WTO會員不得採取進口以及出口限制,以避免貿易保護而影響其他會員權益。WTO普遍廢除數量限制的規定,因此具有確保全球生產鏈的安全性,提高國際貿易的可預測性,並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張。進口限制措施一般較常發生,以保護本國產業對抗進口產品的競爭。各國貿易一般是採取促進出口政策,限制出口因此較為少見。然而,原物料及稀土經由精煉加工,得以成為貴重元素,乃為汽車、電腦、通訊、人造衛星等零件要素。所以,各國已逐漸重視其在經濟戰略上的重要性,而採取出口限制措施。
博鈞專著討論中國限制原物料出口,引發其與美國、歐盟及墨西哥間之貿易爭端,從個案研究深度分析WTO出口限制規定的適用及解釋,頗具參考價值。特為之序。
推薦序二
蘇宏達
二○○一年底中國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全球貿易史上的大事。入世後的八年,大陸把握「開放促進改革丶改革鞏固開放」的戰略,經濟呈現高速發展,遂在二○一○年超越日本成為僅次於歐盟和美國的全球第三大經濟體、貿易體,並製造全世界最多的工業產品。大陸的快速崛起,大大衝擊了美歐主導的全球經貿版圖和國際經貿體制,使得雙方摩擦不斷,美歐等先進工業國家甚至紛紛祭出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等政策,減緩大陸進出口對本國產業的衝擊,同時透過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控訴大陸在經貿政策上的種種作為和不作為。
針對美歐各國政府的單邊措施,大陸往往採取強烈反制和各個擊破的策略,壓迫對方協商妥協。例如:二○一三年六月歐盟執委會針對大陸太陽能板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後,大陸遂大動作針對自歐洲輸入的多矽晶和葡萄酒進行反傾銷丶反補貼調查,迫使德國總理梅克爾公開反對歐盟執委會政策,主張與大陸協商解決。同年八月,歐盟與大陸達成協議,敲定大陸輸歐太陽能板最低價格後,撤銷上述課稅。
在世界貿易組織裡,美歐等國也充份利用其中的爭端解決機制,控訴大陸的貿易手段。目前,大陸尚在卅一個爭端中名列被告,其中美國、歐盟和日本各發動了十五件、七件和兩件,佔全部案件的八成。同一時間,大陸也針對美國和歐盟各提出了九件和三件的指控。美歐和大陸在世界貿易組織中的爭戰,不僅直接左右雙方的貿易版圖、間接影響台灣的出口產業以及兩岸的經濟合作交流,我們更可能從中觀察到新一輪全球貿易規則的制定權和主要內容。
這也是何以韓博鈞先生的這本新書特別值得推薦和重視。他不僅詳細分析了「中國大陸限制原物料出口案」的來龍去脈和具體爭點,更進一步探索美歐發動控訴的法理依據和政治動機,然後解釋中國大陸最後敗訴的理由。他甚至依據這個分析,在美歐日控訴大陸限制出口稀土案尚未於二○一四年八月宣布前,即預判大陸會因同樣的理由敗訴。
作者韓博鈞是位極優秀研究國際關係和國際貿易法的年輕學子,這本書是他依據自己在臺大政治系撰寫的碩士論文改寫後完成,不僅仔細研讀了世貿組織爭端小組一千多頁的英文判決書,還參考了一百筆以上的中英文文獻,內容嚴謹、推論細緻,實值得一讀。
目次
第一章、緒 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
第三節 文獻回顧
第四節 研究架構與預期研究成果
第二章、中國原物料出口的相關措施
第一節 原物料限制出口的一般分析
第二節 《中國──原物料案》所涉及之GATT 出口限制之規範
第三節 本案爭端發展背景與雙方爭議要點
第三章、中國原物料案主要爭端解決議題
第一節 主要程序事項爭端議題
第二節 主要實質事項爭端議題
第三節 爭端解決小組與上訴機構最終裁決與建議
第四章、中國原物料案的評析
第一節 《中國──原物料案》的法理評析
第二節 對《中國──稀土案》的展望
第五章、結論
第一節 個案研究與WTO 規範檢討
對《中國──稀土案》的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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