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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史前史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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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史前史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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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臺灣本島正式進入文字歷史的時間晚到1620年代,荷蘭人在臺南建立熱蘭遮城(Zeelandia),逐步統治南部臺灣。西班牙人在基隆、淡水建立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ador)與聖特多明哥城(Santo Domingo),統治北部臺灣,使得局部區域進入文字紀錄的歷史。臺灣的考古學者,大都將此一階段以前稱為史前時期。
《臺灣史前史專論》代表臺灣考古學界近10年左右部分研究走向,主題包括史前交通與交換體系、文化變遷、遷徙與適應、生業型態、遺址形成與土地利用、聚落與氣候變遷、史前社會認同、陶器社會意義等不同研究議題。由於主題是臺灣史前史,因此本書主要圍繞臺灣以及從臺灣出發的東南亞、太平洋區域,可說是廣域的南島民族區域,也可以是臺灣史前史的延伸範圍。

作者簡介

編者簡介
劉益昌
現任:國立成功大學考古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2015.08.01起借調成大)
經歷: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83.8-1990.7),副研究員(1990.7-2000.9),研究員(2000.9-)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學組主任(2001.4 -2002.12)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學門召集人(2003.1.-2009.10)
中央研究院考古學研究專題中心執行長(2003.2-2010.6)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兼任教授(2001.8-2014.7)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兼任教授(2002.8-2012.7)
佛光大學人類學系兼任教授(2005.8-2009.7)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合聘教授(2009.11-2015.7)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系合聘教授(2013.9-2015.7)
近十年執行多項研究計畫,著作專書18種,發表期刊論文42篇,專書篇章50篇,學術會議論文100篇,研究/計畫報告81件,其他論文56篇。

本書作者
劉益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國立成功大學考古研究所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系合聘教授
臧振華╱中央研究院院士、歷史語言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李匡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莊守正╱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系教授
陳維鈞╱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郭素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
顏廷伃╱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陳瑪玲╱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林淑芬╱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助技師
陳玉美╱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趙金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
邱斯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導言(節錄)
臺灣考古學近年研究及意義
劉益昌

一、前言
這本文集代表臺灣考古學界近10年左右部分研究走向,主題包括史前交通與交換體系、文化變遷、遷徙與適應、生業型態、遺址形成與土地利用、聚落與氣候變遷、史前社會認同、陶器社會意義等不同研究議題。由於主題是臺灣史前史,因此論文主要圍繞臺灣以及從臺灣出發的東南亞、太平洋區域,可說是廣域的南島民族區域,也可以是臺灣史前史的延伸範圍。由於筆者不才,並無能力解說這些研究方向,只能以一篇個人所學範疇的檢討性論文,作為本書的前言,並就教於方家。
1998年6月21日筆者曾在日本東南亞考古學會第22次例會於東京大學發表演講,主題是「臺灣考古學的近況」,會後在1999年6月刊出演講內容的文本部分,文內主要在於說明臺灣考古學研究簡史,史前文化層序架構,史前文化與當代原住民族群關連之研究,並指出臺灣史前文化的延續性與擴張性(劉益昌 1999)。在此之後迄今十多來年間,筆者在2000-2010年負責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學組(門)的學術行政事務,也負責新成立的考古學研究專題中心的學術行政業務。除了學術行政之外,二十來年之間也從事不少臺灣考古學主題性的研究工作,由於臺灣考古學界在1990年代以來,累積資料甚多,且進行中者多,完成者少。因此如何檢討這個世紀十多年以來的臺灣考古學,筆者難以進行,但可從自我的研究觀察開始,說明近年來臺灣考古學研究的內容與方向。2010年6月28日筆者再度受山形真理子教授邀請,在早稻田大學以「臺灣考古學近年研究概要」為講題,向日本東南亞考古學界的朋友請益,演講內容也發表於《東南亞考古學會會報》,今參考此一文本增修並加以潤飾而成本文。

(一)臺灣這塊土地
人類在臺灣的時間至少從更新世晚期開始,此一期間恰是最近一次冰期,氣溫以及海水面變化明顯,隨後到來的全新世,因為冰期結束,海水面快速上升,臺灣海峽形成,隔絕亞洲大陸東南沿海與臺灣。全新世的前半,全球海水位高漲,加上臺灣受到地質構造影響,所帶來的海水面升降與海岸線變化,充分影響人類的居住、生業等生活型態。加上土地高度所帶來的物候因子(氣溫梯度),同樣影響人類聚落的選擇,這些條件都影響臺灣史前文化發展。
1999年發生921大地震,地震後的象神(2000)、桃芝(2001)、杜鵑(2003)、敏督利(2004)、碧利斯(2006)、卡玫基(2008)等颱風,以及2009年莫拉克颱風帶來的八八水災,都產生巨大的災害,顯示出臺灣土地的脆弱性,這種土地特性和人群的活動具有密切關連。土地特性導因於臺灣恰在菲律賓海板塊和歐亞板塊交界,地殼變動頻繁,土地隆起迅速,加上位於北迴歸線,季風和颱風所帶來的雨量,使得土石流、地層滑動等災害在山區頻繁發生,這些長期以來土石流動或溪流下切地層所造成的沖積地和河階,經過長時間穩定後,都是當代或史前時期人群活動的重要空間範圍。從17世紀以來,臺灣沿海地帶逐漸擁有較詳細的測繪地圖,海岸地形的變化也顯示出近三、四百年來的變化相當明顯,例如以台江內海為中心的西南平原外側潟湖,已經大部分陸化成為當代人生活空間。
臺灣位在東海與南海之間南北交通的關鍵位置,也是亞洲大陸與太平洋之間的海陸交通聯接位置,本島兩側的臺灣海峽、東臺灣海域,是連繫其間的關鍵海域。就歷史發展的過程而言,也是亞洲大陸文明中心向外的交通路徑所經,追溯至史前時期也是人群沿著海岸向外的重要途徑。15、16世紀以來,世界貿易體系在東亞、東南亞的重要交通動線,幾乎都得從臺灣本島的東、西兩岸通過,也可以說明地理位置的重要性。
但就歷史發展的進程而言,臺灣似乎比鄰近的琉球、日本,甚至菲律賓,都更晚才進入文字紀錄的歷史時期,雖然宋代趙汝适的《諸蕃志》(1225)曾經提到可能是指臺灣的琉球「無他奇貨,尤好剽掠,故商賈不通」,但仍不足以解釋臺灣為何晚至17世紀初才進入文字紀錄的歷史時期,其間的原因仍值得進一步推敲。

(二)臺灣史前文化的時間範疇
臺灣本島正式進入文字歷史的時間晚到17世紀20年代,荷蘭人在1624年從今日臺南安平海岸登陸,建立熱蘭遮城(Zeelandia),逐步統治南部臺灣。1626年西班牙人進入臺灣北部的基隆、淡水,建立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ador)與聖特多明哥城(Santo Domingo),統治北部臺灣,使得局部區域進入文字紀錄的歷史。臺灣的考古學者,大都將此一階段以前稱為史前時期(例如,宋文薰 1961、1965、Chang et al. 1969、張光直 1977)。但近年來,必須重新考慮原史時代的問題,假若將原史時代的定義當作是外界對於臺灣已有部分文獻記載,但臺灣本島內部仍未有文字紀錄的狀態。如此則可以藉由鄰近區域對臺灣的文字記載,輔助與印證發展過程,就中國的歷代文獻而言,三國時代《臨海水土志》描述的夷州,《隋書》〈流求國傳〉記錄的流求國,宋代趙汝适的《諸蕃志》的琉球,都可能指涉今日的臺灣或臺灣的一部分。更清楚的紀錄則是元代汪大淵的《島夷志略》(1349)以及1603年陳第所寫的《東番記》(曹永和 1979,周婉窈 1997、2007、2009)。除了漢籍文獻之外,西班牙籍神父Pedro Gómez等人在1582年由澳門前往日本途中,因遭逢風雨,船隻擱淺在臺灣本島西海岸,亦曾寫下有關臺灣人群與土地的記載(李毓中主編/譯註 2008:227-243)。
就目前所知,從宋代的文獻紀錄已經可知當時臺灣海峽中的澎湖群島已有不少漢人居住,屬於泉州管轄,從相關記錄也可知當時對於臺灣本島的地理知識已有較充分的了解,所以臺灣的考古學者,也將此一階段以後到17世紀之間稱為原史時期,例如張光直先生在「濁大計劃」時期,就將臺灣中部地區史前文化層序的最晚階段稱為原史階段,但仍歸屬於史前時期(張光直 1977)。基於原史階段的內涵、研究方法及對臺灣歷史研究的重要性,因此也可以在史前時期和歷史時期之間加入了原史時期成為三個大階段(劉益昌 2011a)。近年來歷史學者已經開始思考早於17世紀漢人進入臺灣,進行貿易、漁業、短期居住等行為對臺灣原住民族與歷史發展的影響(例如:陳宗仁 2005),此一原史階段說明臺灣歷史文獻記載與考古學研究之間連續的重要性(劉益昌 2011a)。

目次

導論——台灣考古學近年研究及意義╱劉益昌
一、前言
二、史前文化發展與變遷
三、當代研究課題
四、當代研究的新方向——歷史考古學與文化資產
五、臺灣考古學研究的基本思考

臧振華
澎湖七美島史前玄武岩石器工業與其貿易體系
一、前言
二、澎湖七美島史前石器製造場的發現與研究經過
三、南港遺址概況
四、三處史前石器製造場概況
五、七美島史前玄武岩石器工業的內涵
六、玄武岩石器所反映之貿易體系
七、結論

劉益昌
玉器的交換體系研究——製造與資源控制
一、前言
二、玉器交換體系研究的基本條件
三、各階段玉器製造與使用及其交換關係
四、結語

李匡悌、莊守正
論鵝鑾鼻史前聚落的鯊魚獵捕
一、前言
二、恆春半島的自然環境
三、研究方法與材料
四、鵝鑾鼻第二史前遺址鯊魚遺留的鑑定與分析
五、史前鵝鑾鼻聚落的鯊魚捕獵和利用
六、討論和結語

陳維鈞
遺址形成與土地利用——以鳳山隆起珊瑚礁為例
一、前言
二、遺址形成與土地利用
三、鳳山隆起珊瑚礁的自然人文環境
四、研究範圍區內的考古學研究發展
五、研究範圍區內考古遺址在空間上分布的意義
六、結論

郭素秋
台灣北部訊塘埔文化的內涵探討
一、前言
二、訊塘埔文化的地理分布與分期
三、訊塘埔文化的遺跡與遺留
四、訊塘埔文化的遺物
五、訊塘埔文化早階段的內涵
六、訊塘埔文化的新要素
七、結語

顏廷伃
從考古學社群研究的概念初探蔦松文化與西拉雅族的關係及其社會文化變遷
一、前言
二、考古學社群研究背景
三、蔦松文化與西拉雅族之研究
四、考古出土資料分析
五、問題與討論
六、結論

陳瑪玲
聚落間陶器紋飾的變異與意義——以墾丁鵝鑾鼻二和三/四文化期的陶器為例
一、前言
二、理論與方法
三、研究主旨與方法
四、研究區域
五、分析方法
六、分析結果
七、討論與結論

林淑芬
聚落發展與自然環境變遷——以宜蘭地區史前為例
一、前言
二、宜蘭史前聚落的時空分布
三、宜蘭的自然環境演育
四、影響聚落發展的環境因素
五、結語

陳玉美
島嶼、人群、遷徙與適應
一、前言
二、島嶼:一個天然實驗室
三、人與島嶼生態環境
四、一樣的島嶼不一樣的軌跡與生命:社會文化機制
五、島嶼孤立性
六、區域互動與人群的形成:以蘭嶼為例
七、島嶼、人群、遷徙與適應
附錄

趙金勇
東帝汶地區史前防禦性聚落型態與聖嬰現象
一、前言
二、東帝汶簡史與Manatuto考古學
三、聖嬰現象與恩索現象
四、東帝汶北岸氣候與聖嬰現象
五、氣候型聚落選擇模型
六、模型驗證

邱斯嘉
從Lapita陶器紋飾研究探討創造與維繫史前社群認同感的物質表現
一、前言
二、Lapita陶器研究:背景簡介
三、Lapita陶器研究與「家屋社會」模型
四、材料分析:索羅門群島東南的聖塔克魯茲群島的三個遺址和法屬新喀里多尼亞島13A遺址
五、討論與結論

英文目次

書摘/試閱

遺址形成與土地利用──以鳳山隆起珊瑚礁為例
陳維鈞
一、前言
由於考古學的研究材料,在自然環境下,一直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營力和人為作用力的影響,而呈現不同程度的質與量的變化。此一現象,就是所謂的考古遺址形成過程,對於考古學的研究影響深遠。早期的考古學者以所謂的相關原理(correlate principle),將行為現象和物質在空間分布的現象相對應,認為物質文化是凍結的時空秩序組合,其最後堆積的情形,直接反映人類行為的最終歸宿。因此,認為從具有規律的器物組合關係模式,就可以用來推論過去的人類行為(Schiffer 1987)。這種考古學的推論過程,其前提基本上是不正確的。因為過去人類行為所產生的文化遺物和生態遺留證據,在自然環境中,明顯的受到無數次的多樣性文化和自然形成過程的影響。事實上,任何具有規律性的器物組合關係都是經過所謂的轉型過程(transformation)的結果(Schiffer 1975、1976)。因此,考古學者必須理解,並注意到考古遺址形成過程的理論,及其對考古遺址被發現機率的可能影響。不能只看考古遺址或文化遺物的外表或組合關係,就加以解釋過去人類的行為和文化,而應該審慎的考慮和完全的掌握有關的問題,例如考古資料是如何形成的,而形成過程又是如何影響考古資料、如何影響考古學者蒐集考古資料、以及形成過程如何影響到我們對考古資料的使用等。如此,考古學者才能理解考古資料的可能限制,繼而瞭解考古資料與人類行為之間的相互關係,最後才能有效的針對考古出土資料,做出有意義的人類行為的解釋。也就是這個原因,考古遺址形成過程的研究,是各地學者,無論他們的學派隸屬是否相同,都必須正視的重要研究課題(陳維鈞 2000)。
考古學資料受到考古遺址形成過程影響的現象,在臺灣考古學發展的過程中,很早就被學者所提及。但是,有關遺址形成過程的探討與研究,卻並沒有受到應有的注意與重視。例如日治時期,宮本延人(宋文薰 1961:5)就曾提出東海岸史前遺址的分布比開發較早的西部平原為密集,是因為西部平原多已被開墾,遺址不易被發現之故。此一現象即說明了屬於文化形成過程範疇的人為擾亂過程,例如土地的開發行為,會破壞遺址,進而降低遺址被發現的機率。
宋文薰師在〈臺灣的考古遺址〉一文中(1961),指出為何台南、台中、及台北諸平原上的史前遺址分布比較多,而嘉義、新竹、及宜蘭諸平地則較少,這是因為過去調查之細密或疏略所造成的緣故。此一觀察,很明顯的認識到考古田野調查次數的多寡、涵蓋範圍的密集程度、或調查方法對考古遺址發現機率的影響。調查次數愈多,調查方法愈密集者,則發現遺址的機率將愈大。另外,同文中,宋文薰師更指出由遺址的地理分布的情形來看,大致可以類推尚未被發現的遺址的可能所在,強調調查者應該對調查區域的現在及過去的地理環境變遷,以及其他自然背景知識有所掌握。例如台北盆地史前遺址多位於盆地邊緣;西海岸中部地方之史前貝塚遺址多位於后里、大肚、及八卦等台地的西側邊緣,距海不遠處;而台南地區之史前貝塚遺址多分布於台地邊緣,海拔約10公尺之高度上。這些現象,說明了自然形成過程對考古遺址的分布有絕對的影響。很可惜的,研究形成過程對考古學資料的影響,包括遺址的發現機率、遺址的保存狀況、乃至於考古學者對人類行為或文化的推論等,並沒有被深入的探討。僅偶而會出現在考古學的文獻中,以描述現象的方法,說出考古遺址或文化遺物可能遭受到的自然營力或人為作用力的擾亂(陳維鈞 2000)。
本文將以鳳山隆起珊瑚礁的考古遺址在時空架構下所呈現的考古學資料,來檢視考古遺址在空間上的分布情況,是如何受到考古遺址形成過程的影響?亦即根據遺址分布的時空關係證據,本研究試圖提出一套架構來解釋研究區內考古遺址分布的規律。基本上,由鳳山隆起珊瑚礁現有已知的遺址分布情形來看,並無法真正瞭解其中所包含的意義。因此有必要檢視其週遭區域的資料,例如高雄平原和屏東平原上同時期的史前遺址分布情形,如此才能有一個較為清晰的圖像。現有資料顯示,研究範圍區內的遺址分布多位於隆起珊瑚礁之上,雖然有少數遺址座落在丘陵前緣,或沖積平原較高的地帶上,但似乎多屬較為晚近的文化遺址。這種遺址在空間上不平均分布的現象,其造成的可能原因,也是本文想要探討的課題。

二、遺址形成與土地利用
考古學這門學科的發展,可以被看成是對考古出土資料的理解和解釋的一種連續不間斷的研究過程。考古學的研究素材是人類行為所產生的物質遺留,包括了文化遺物和生態遺留,因此,對於物質文化所處的情境,有必要加以區分。基本上,我們現在所處的環境可以稱之為現生的系統脈絡(systemic context),它是一個正在進行中的動態行為系統;而考古脈絡(archaeological context)則表示當物質一旦進入考古體系中,就只和自然環境產生互動,基本上是屬於靜態的。在現生的系統脈絡中,物質文化的使用歷程,亦即物質文化的生命循環(life cycle),大致包括下列的幾個連續過程:首先是從自然環境中獲取所需的原料(procurement),然後依其工藝技術製造器物(manufacture),器物經過製造之後,再來就是使用階段(use),器物在使用的這段期間中,也可能會經過維修(maintenance),或被回收再製造(recycling),或再使用(lateral cycling),最後當器物損壞無法再使用時,則會被丟棄(discard),或可能在器物仍可使用的情況下,因為無意而被遺棄(lost)。當器物被丟棄或遭遺棄時,物質文化即不在屬於現生的行為系統,而進入了考古脈絡中,成為考古學的研究素材。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物質經由採集或發掘,在考古脈絡中的物質遺留將重新進入現生的系統脈絡。也就是說,物質可以在現生的系統脈絡和靜止的考古脈絡這兩種體系中來回的轉換(Schiffer 1972、1976:27-41)。
基本上,考古學的研究素材通常都是破碎、殘缺不全的物質遺留,當考古學者獲得之時,便思索著如何可以藉由實驗室的各種分析,歸納各項結果,從而進行人類行為,甚或社會文化的重建工作。換言之,就是想從靜態的考古脈絡中所得的資料,去探究這些物質遺留所反映的系統脈絡的動態行為體系。可以說是從所看到的物質遺留在空間上的聚集(或考古遺址的分布)的結果,而想辦法從這些物質遺留在所處地理環境所呈現的規律,如數量的多寡有無、類型的樣式變化、或分布範圍的大小等,去理解整個聚落系統。想要瞭解為何考古遺址會選擇在此地,而非彼地。也就是說,想從考古脈絡中的考古資料,思索著去回推到系統脈絡,進而試圖去重建和解釋人類行為的發展過程。
考古遺址是考古學者研究的最基本單位,其定義可能因研究者的認知或研究旨趣,而略有不同。不過,基本上我們依然可以為考古遺址做一個簡單的定義:考古遺址就是一個物質遺留聚集的地點,而其物質遺留所提供的考古學資料,足以被用來判定人類行為與活動的性質。例如從遺址具有的功能可以區分為聚落遺址、狩獵遺址、作坊遺址、或墓葬遺址等。如果每一個考古遺址都是考古學者研究的一個樣本個體,那麼,考古學者的研究區域可以說就是研究的樣本空間(陳維鈞 2005)。在這個定義之下,本研究的樣本空間,即包括了鳳山隆起珊瑚礁,以及其緊鄰的高雄平原和屏東平原。
遺址地點的選擇,不論其類型是聚落遺址、狩獵遺址、作坊遺址、或墓葬遺址,在空間上的分布並不是隨機的(SARG 1974)。它反映了人類如何在土地利用上適應自然和社會環境的結果,尤其是聚落位置在空間上的選擇,更不是無義意的分布的,而是考慮人地關係和群際關係之後一系列選擇的結果。人類聚落的選擇不僅受到自然地理環境的限制,也受到人類本身創造出來的文化的制約。其中,自然條件的限制包括了地形(如坡度、高度、自然障礙等)、生業需求(如自然資源的多寡、季節分布、空間分布等,它包括了動、植物及原料等)、氣候(如溫度、濕度、日照、雨量、風向、風速等)、土壤(如所含養份的高低、適耕土地的分布)、水資源(如距水源的距離、多寡、和季節分布等)、以及其他(如生物種屬的競爭)。而文化的約束方面,則包括群際互動(如不同族群的競爭、合作)、族群認知(如對氣候狀況、環境狀況、資源使用選擇的知識,以及宇宙觀的認知等)、族群喜好(因文化選擇而有所不同,會表現在食衣住行上)、族群社會組織(如族群結構、社會組織等)、以及技術水平等(如工具的製作、資源取得、儲藏、運輸等方式)(參見Butzer 1982;Trigger 1968;Jochim 1981)。
就區域研究而言,聚落系統是由區域內一群不同類型的遺址所構成,每一個考古遺址,都是屬於該聚落系統的一個環節。所以說,在討論或者解釋人類行為的變異,以及社會文化的發展過程和變遷時,考古學者並不能,也無法只針對其中的一個遺址來做研究,而必需考慮到區域內聚落系統的每一個環節。也就是說,即使是研究區域內的某一個遺址,也應該整體考慮其所屬的聚落系統在自然環境下的空間分布,以及區域內各遺址之間相互關係的社會環境(SARG 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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