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家庭教育導論
滿額折

家庭教育導論

定  價:NT$ 380 元
優惠價:95361
領券後再享88折
團購優惠券A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89折,單本省下40元
庫存:1
可得紅利積點:10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共分為三部分,包括十二章。
第一部分探討家庭教育的理論基礎,首先認識家庭的本質及家庭教育的本質,其次討論家庭成員的角色,並介紹家庭生命發展的概念,再談到教養的一些經典策略。第二部分則就各階段的發展需要及特性,談及不同時期的家庭教育重點。第三部分針對一些有特別需要的家庭及兒童,提出其教育上可能存在的挑戰及解決問題的建議,最後探討家庭的趨勢及研究方向。

作者簡介

黃迺毓
學歷
輔仁大學理學士
美國南伊利諾大學(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at Carbondale)碩士、博士

現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教授

目次

第一章 家庭的本質
第二章 家庭教育的本質
第三章 家人的角色
第四章 家庭生命的發展
第五章 教養的策略
第六章 嬰兒與幼兒時期
第七章 學齡兒童時期
第八章 青少年時期
第九章 成年子女的家庭
第十章 多元型態家庭的家庭教育
第十一章 特殊兒童的家庭教育
第十二章 社會變遷中的家庭教育

書摘/試閱

第一章
家庭的本質
家庭是每一個人來到這世界上最先接觸的環境,也是人類生活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一種組織。舉凡個人的生存、種族的綿延、社會的維繫、國家的建立,都是以家庭為依據。
對孩子來說,家庭供給生存所必需的物質及精神支持,也為日後人生觀的形成奠定基礎。對成人來說,家庭提供個人成長與發展所必需的生活經驗及機會,滿足人的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因此,不論社會如何變遷,文化如何不同,家庭是人類所不可缺的。
然而大多數人都生長並生活在家庭中,反倒習以為常,將家庭的存在及功能視為理所當然,就像我們分秒都需要空氣,卻往往不特別覺得空氣之重要不可缺,直到空氣出了問題或缺乏了,我們才會注意到它。
近年來由於社會迅速而激烈的變遷,目前的家庭已在型態上及功能上改變了很多。必須對社會的變遷及家庭的意義多了解,才談得上過高品質的生活,也才能建立正確的家庭價值觀和規範。因此,許多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心理學家、歷史學家、教育學家等,都很關心有關家庭的議題:到底什麼是家庭?家庭是如何形成的?為什麼要有家庭?家庭成員之間如何互相影響?如何使家庭生活更美滿幸福?
本章擬就家庭的起源、演變、意義、及特點,簡要介紹。

1.1 家庭的起源與演變
人類為何要有家庭?是社會制度形成的?還是家庭制度本來就是根據人性而設計的?人類對家庭的依戀和認同,是天性?還是後天養成的習慣?
家庭的形成沒有任何文字記載,即使人類學家根據一些考古證據而提出「假設」,那也僅是推論。各民族也都有不同的「神話」來滿足人類對於「建立家庭」的好奇。以下僅就文獻敘述,略微介紹。

1.1-1 家庭的形成
人是群居的動物。
根據人類學家的說法,在遠古時代,人們還不懂得使用火,也還不會製造用具和武器,如果不能形成群體,互相團結合作,就無法繼續生存。人類結伴成群,其中有男有女,自然會生育小孩,但是那時尚無家庭的觀念和型態,只是一種群居的狀態。人們也不工作,因此沒有產物,找到什麼就吃什麼,什麼地方有食物,大家就聚攏過來。
食物份量有限,沒有多餘的可儲存,但聚集的人變多,就可以找到更多的食物;生兒育女後,食物的獲取與分配更為重要;人們逐漸的由食物的分配轉為獲取食物工作的分配,例如,誰比較強壯,可以捕捉大型動物,誰比較靈巧,方便抓小型動物,誰比較仔細,可以清潔捕殺的動物,分工使得從覓食到供食過程更有效率,能吃的食物也就更多元,因此,「關係」密切的人自然成為一群。
而自從人類發現了火,隨之逐漸發明並使用器械,人類的生活起了很大的變化。由於有火和器械,一些工作就更分化,在分工的過程中,很自然的,性別成為區分的標準,因為男人先天在體格上較強壯而有力,才拿得動那些笨重的工具和武器,而且男人不必受生育和撫養幼兒的牽絆,故成為戰士和獵者。而女人在體格上較柔弱,又受懷胎和哺育幼兒的限制,所以她們的主要工作是照管小孩,在附近採集菜蔬,並且留心護火,因為火若熄滅了,要再點燃是很麻煩的,而且把男人打獵帶回來的肉類煮熟,也是需花不少時間和精力的。這種經濟職能分工的結果,兩性在經濟上,即在民生問題上,便彼此依賴了,家庭的雛形就這樣產生了。
狩獵生活相當不安定,必須隨著野獸的動向而迅速遷移。當人們逐漸學會農耕和畜牧,就開始從土地獲取生活所需,人們學習自己耕種菜蔬,自己畜養牲畜,也學著計畫。農業的發展有利於較大的群居,而為了保存他們的產物,人們必須設法防衛外來的侵犯,勢必要增加群體內部的團結和合作,不像狩獵時期以遷徒來逃避強敵和災難。
之後,人們逐漸有了財富,就開始想到要保障並屯積自己的財富,並傳給自己的孩子,家庭的形成就更明顯了。那時的家庭是自給自足的單位,雖然各種行業上已有一些分工的情形,也有交易的行為,但使用的是「自然貨幣」,即以物易物。那時的家庭領袖是男人,丈夫和父親有很大的權利,婦女的地位卑微,常是被買賣的商品,必須服從、聽命於丈夫。父親的權威極盛時,他甚至可以懲罰、販賣、決定子女的生死、婚姻、財富,因此家庭這個名詞(family)的原始意義不是親屬或共同祖先,而是建立在權力與財產上的主奴關係。famel原義即奴隸,familia即對人的所有權,包括生物上有關係的(子孫)或雇來服役的,或買來的及戰爭中擄來的奴隸。而父親(Pater)一詞的原義是統治者,主人。(王禮錫等譯,1975).

1.1-2 華人家庭制度與倫理
而根據說文解字,「家」,居也,從宀從豭,宀為交覆深屋,豭為牡豕(公豬),以字義言,我國「家」之起源於農業定居,從遊牧到耕稼,築屋以養家畜,從事生產繁殖(吳自甦,1973)。不論是東方或西方,家庭形成之初,過程是相似的。
家庭一旦演化成為社會制度,就會隨各民族、各地區的不同文化,而有不同的類型。華人的社會以家庭為本位,所謂「國之本在家」,數千年來,政治雖有變遷,而家族制度始終保持存在,而儒家倫理是由家族制度演成,西方國家則除了羅馬帝國社會以家庭為中心,其他國家或以國家為本位,或以個人為本位,顯然與華人不同(楊亮功,1980)。
中文文獻中,歷史學家的說法是,上古神農三皇時代為母系社會,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夏殷以降,始由母系演變為父系。到了女子終于一夫,而父子之倫始定。集夫婦父子兄弟而成家庭,集家庭而成家族。為了維繫家族組織之延續,到了周朝才建立完整的宗法制度,即距今四千年前。
周朝建國於岐山之下,大力發展農業,周王將可耕種土地劃為許多區域,將每個區域交給一個部落去開墾耕種。部落首長再將土地分配給有了家庭雛形的小團體去耕種,若干年後,就發展成正式而穩固的農民家庭(楊懋春,1981)。如此建立的家庭大多是男系父權家庭。
周代的封建制度與我國家庭的形成與結構有很大關係。封是委託的意思,天子將一片領域委託給某人去開發治理,就是建設。接受封疆(即土地)之人就是諸侯,到封疆後先要建立一個城堡,其功能有二:一為諸侯與其家屬、輔佐及軍士等人之住處與保護所;二為象徵一個封疆上的政治與權力中心。若干年後,它也會發展成為工商及文化的城市。
諸侯在封疆上的主要任務有二:一是遵照天子的意旨,開發治理疆域,使成一個開化、人民可在其上安居樂業的地方政治單位。所謂開發,主要是招集農民、分配土地、發展農業、修築道路與溝渠。所謂治理,主要是佈施教化,如開設學校,教導年輕人禮樂射御書術等,農閒時則於鄉里間召集民眾,講論一些行為規範、政府法令、倫理道德等。治理也包括維持社會秩序和地方治安。
另一個任務是發展諸侯及輔佐、軍士各自的家:
1.使家裏人口旺盛:為此,他們實行一夫多妻制,第一個稱為妻,其餘稱為妾。妻所生的子女為嫡出,妾所生的子女為庶出,嫡出子女地位高於庶出子女。
2.使家中人,特別是男人,都有文化修養:即有學問、知禮達義,通曉並履行各種人際禮儀規範,建立家風與家聲。
3.積聚資財:主要財源是封疆內農民所繳納的地賦或租穀,臣屬所呈獻的禮物或金錢,鹽鐵事業所抽的稅金,錢多了就能再分配,更顯其富有。
4.要由天子或上級諸侯處,為家庭獲得可以世襲的各種爵位、榮譽、特權、俸祿等,代代相傳。
諸侯如此發展他們的家,成為世家。即使在封建廢除後,做高官的人、讀書有成的人、有顯赫武功的人、有大財富的人、以及有高級文化修養的人,仍然以建立或發展自己的家世為家庭理想。
華人的倫理思想,以家族制度為基礎,歷堯舜至孔子而集其大成。倫是人際關係中的一套地位與一套次序,理是道理或原則。孔子講五倫之教,首重孝弟,也是以家族制度為基礎,他把治家平天下的大道,統攝於家庭倫理孝弟之中。例如在《孝經》中有: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夫孝者,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
「子曰:君子之事親者,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順可移于氏。居家裡,故治可移于官。」
「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
孟子繼承孔子思想,他說:「孩提之童,無不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又說:「堯舜之道無他,孝弟而已矣。」
由此可見,儒家的倫理思想對華人傳統的家庭觀念有很深的影響,其間三千多年,雖歷經老莊及佛家思想的衝擊,仍無所動搖,使得中華文化得以家族為骨幹而發展,歷史亦以家族為原動力而延續。然而近代社會關係,不再以家族為中心,農業社會的狹隘的家族觀念也必須加以擴大、修正,方能適用於現代社會。
當今華人遍布全球,然而不管居住地或當地文化或政治經濟環境的歧異,根本的核心價值與家庭觀念仍根深柢固。重點是如何去蕪存菁,保留優良的傳統,去除不合時宜的觀念。

1.1-3 家庭的演變
西方的產業革命對家族或家庭帶來了空前的震盪,工廠以機器大量生產物品,家庭逐漸失去它以往的經濟上的重要性。農牧方面的勞力被機器取代,不再像昔日那般需要勞動人口,許多農民紛紛遷移到城市去工作,大家族也很難再維持下去,家庭再也不能滿足人們所有的需要。更由於許多工作以機器代替人力,原本較吃力的工作如今婦女也都能勝任,再加上家庭裏的工作不像以前那麼耗費時間和精力,於是婦女外出就業的機會大增,比起農牧時代,家庭無論在型態上、功能上、生活方式上,都有天淵之別。

1.2 家庭的意義與特點
家庭有客觀的定義,在不同學科領域,也有或多或少的認定差異。然而家庭也有主觀的認定,即由個人在自己的生活中型塑的家庭概念。因此討論家庭時若為了「絕對定義」而爭執不下,就很難有理性對話。日常生活中,廣義的家庭可以包括不認識的人,是「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概念,例如某廣告用語「We are family.」或是「全家就是你家」,華文口語裡,更是將「家」(home)與「家人」(family)混用。當我們說回家,指的是going home,指的是一個地方的一個住處,不管是租屋或是購屋,但是住處(residence)不一定是家,住處裡要有家人才是真正的家庭。近代也有人以抽象的回家形容人生在世心靈漂泊之後找到心靈的故鄉。
此節的討論乃針對客觀的、相對的定義。

1.2-1 家庭的定義
世界各民族對家庭的定義並不完全相同,不過人類學的共同概念是:家庭是一個親子所構成的生育社群。親子是指家庭的結構,生育是指家庭的功能。再者,親子是雙系的,兼指父母雙方;子女則指配偶所生的孩子。這個社群的結合,主要是為了子女的「生」和「育」,所以家庭的基本組成分子乃夫婦及其子女。此外,各個社會各有其不同的變異性,有些尚可包括其他的成員,諸如直系或旁系親屬,或沒有血統或婚姻關係的人,因此,家庭可說是基於血緣、婚姻、及收養關係結合而成的一個團體(莊英章,1986)。
另有人類學者(Queen and Habenstein, 1967)認為家庭是「一群親屬親密地住在一起,其成員交配、生育並養育子孫,成長,且互相保護。」(a group of kinsmen living intimately together, its members mating, bearing and rearing off-spring, growing up, and protecting one another.)
人類學者謝繼昌(1982)則指出華人的「家」字,其含義可小至僅指一個人的家戶(household),但又可大到指所有同姓但不一定有系譜關係的人,「家」之富伸縮性與華人固有的政治哲學有關。此外,華人擅長綜合性的思維方式,一個「家」字可以指稱許多類似但不同的團體。
美國社會學家(Stephen, 1963)給家庭下的定義是:家庭是以婚姻與婚姻契約為基礎的一種社會安排。它包括三種特性:
1.夫妻與子女住在一起,
2.承擔為人父母的權利和義務,
3.夫妻在經濟上負有互相扶養的責任。
社會學者楊懋春(1981)認為家庭一詞包含著兩件東西,或是兩件東西的結合體,我們稱由父母子女所構成的親屬團體為家,也稱其所住的房舍為家。而稱「家庭」則是把那個親屬團體和他們的住處連結起來,都包括在內。在英文中,那個小親屬團體稱為family(group of parents and children),而他們所居住的房屋庭院為home(place where one lives, especially with one’s family)。
我國民法親屬篇第六章第1122,對「家」的定義為:「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根據以上,我國對「家」在法律上的認定有三指標(1)永久共同生活;(2)同居者必須是親屬關係;(3)必須是兩人以上之團體。因此同居而非共同永久生活、單獨一人、或同居之團體者非親屬關係,仍不得謂之為「家」。

社會學家(Lang, 1946)定義華人家族為「一個由血緣、婚姻或收養關係的人們所組成的單位,他們有共同的生計和共同的財產。」(a unit consisting of members related to each other by blood, marriage, or adoption and having a common budget and common property.)
綜合上述,家庭最普遍的定義是:家庭是一些人經由血緣、婚姻、或其他關係,居住在一起,分享共同的利益和目標。

1.2-2 家庭與其他社會組織之不同
社會學者龍冠海(1976)比較家庭與其他社會組織,歸納出以下十點:
1.家庭是人類所有社會組織中最普遍的一種。
2.家庭是可以滿足我們多種需要的組織。
3.家庭是人類營生最早最久的社會環境。
4.家庭是各種社會團體中最小的一個。
5.家庭是最親密的團體。
6.家庭是唯一為人類負起保種的任務的團體。
7.家庭是社會組織的核心,其他社會結構的基礎。
8.家庭對其分子的要求比任何團體都要迫切而重大。
9.家庭嚴格地受著社會風俗和法律條規的限制,在各種行為上所受的限制比任何其他團體所受的多。
10.家庭制度是永久的,但家庭的結合或個別的家庭團體卻是暫時的,普通只有幾十年的生存,不像教會或國家那樣長久。
雖然當今家庭趨向多元,然而家庭的本質仍深植人心,且延續著人類最初的需求滿足和渴望。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95 361
庫存:1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