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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全八冊)(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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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全八冊)(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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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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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魏書》是一部記述北朝拓跋氏所建立的北魏及東魏歷史的紀傳體史書,作者魏收。全書130卷(含子卷),包括本紀十二篇12卷,列傳九十二篇98卷,志十篇20卷。不計子卷為114卷。全書完成於北齊天保初年,搜羅史料翔實豐富,是研究北朝史的基本史料。《魏書》成書後,漸有散佚,至北宋時期,全闕者27卷,不全者3卷。魏收之後,學者利用《北史》和唐人《高氏小史》補殘缺卷次。

上世紀七十年代,唐長孺先生點校《魏書》,以現存各種不同版本進行對校,同時廣泛利用《太平御覽》、《冊府元龜》、《資治通鑑》、《金石萃編》、《八瓊室金石補正》等書,旁徵博引,考定是非。引書之富、校勘之細、考證之精和標點之準,首屈一指,廣受推崇。

修訂本《魏書》以百衲本為底本,以三朝本、南監本、北監本、殿本為通校本,以汲古閣本、局本為參校本,謹慎吸收了新出土的墓誌材料和新研究成果,嚴格遵循古籍整理規範,審慎去取。《魏書》點校本原有校勘記1993條,修訂本校勘記增加到了3306條。其中,刪去舊校90餘條,新增校記1400餘條,改寫舊校450餘條,沿用舊校(含依體例改動)1450餘條。新增校記相當於原有校記的七成。原點校本分段、標點成就卓著,此次修訂主要針對原先的錯誤或新規定要求作了必要的調整。《魏書》修訂本是在原點校本基礎上的全新升級本。

作者簡介

原點校者
唐長孺(1911-1994)教授
江蘇吳江人。1932年上海大同大學文科畢業。畢業後在藍田國立師範、武漢大學等單位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等職,並任武漢大學歷史系主任,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主任,武漢大學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所長,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早年從事中國遼、金、元史的研究。1944年後,專治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並從事敦煌吐魯番出土文書的整理和研究。著有《魏晉南北朝史論叢》、《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中國三至六世紀江南大土地所有製的發展》和《唐書兵志箋正》等書。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多篇學術論文,彙編為《唐長孺文集》(全八冊)出版。並主編《中國大百科全書·歷史卷》(隋唐五代部分)、《吐魯番出土文書》(10冊)等。

《魏書》修訂組負責人
何德章
四川南部人,北京大學歷史系博士,歷任武漢大學歷史系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並兼任唐長孺先生學術助手。現為天津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魏晉南北朝史學會副會長。主要著作有《中國經濟通史魏晉·南北朝卷》、《中國魏晉南北朝政治史》等。

目次

書影彩頁
《魏書》整理人員名錄
“北朝四史”修訂組名錄
點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訂緣起
點校本《魏書》修訂前言
點校本《魏書》修訂凡例
魏書目錄
附錄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點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訂工程組織機構

書摘/試閱

點校本魏書修訂前言

《魏書》一百三十卷(如不分子卷,則是一百一十四卷),內本紀十二卷,列傳九十八卷,志二十卷。記錄北魏及東魏時期的歷史。
北魏政權建立之初,就曾由鄧淵編寫《代記》十餘卷,以編年體記錄拓跋氏部落時代至北魏創立時期的史實。今本《魏書》之《序紀》,存其梗概。太武帝拓跋燾時,命崔浩主持續寫編年體魏史,成三十卷,稱為《國書》,又稱《國記》,鄧淵所撰《代記》當亦採入。《國記》曾刻石公佈,終因“備而不典”,崔浩被誅,“秘書郎吏已下盡死”(《魏書崔浩傳》)。其後至孝文帝初二十餘年中,高允長期兼掌史職,“大較續崔浩故事,準《春秋》之體,而時有刊正”(《魏書高允傳》)。然國史之獄,“東觀中圮,冊勳有闕”,“遺落時事,三無一存”(《魏書李彪傳》)。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四八七),命秘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按紀傳體改寫《國記》,分為紀、志、表、傳之目。據李彪於宣武帝初年請複修史表文,所編魏史旨在突出拓跋氏統治中原的成就,頌揚孝文帝之功業。太和中北魏定行次,李彪、秘書郎崔光主張北魏承西晉金德為水德,斥十六國及東晉南朝為僭偽,因其“職掌國籍”(《魏書禮志》),於理有據,朝議採納。今本《魏書》將十六國政權及東晉、宋、齊、梁視為北魏附庸,編次於列傳之末,當屬李彪舊規,然並無表之一目,或是李彪終無所成,魏收遂棄而不取。
及至宣武、孝明二朝,崔光為當時文宗,久領史任,“徒有捲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魏書崔光傳》)。其間儒者孫惠蔚領史任五年,“無所撰著,唯自披其傳注數行而已”(《魏書孫惠蔚傳》)。而邢巒、崔鴻、王遵業等先後撰孝文、宣武、孝明《起居注》,“事甚委悉”(《魏書自序》),今本《魏書》於此三朝記事稍詳,當由於此。
魏末政亂,武夫掌權,綦儁、山偉等領著作之任,“以為國書正應代人修緝,不宜委之餘人”,然諸人並無史才,“二十許載,時事蕩然,萬不記一,後人執筆,無所憑據”(《魏書山偉傳》)。
北齊天保二年(五五一),設置史局編寫魏史,太保、錄尚書事高隆之監修。中書令魏收等六人在上述北魏國史基礎上,“辨定名稱,隨條甄舉,又搜採亡遺,綴續後事”(《魏書自序》)。北魏宗室元暉業所《撰辨宗室錄》、崔鴻所撰《十六國春秋》,以及孫盛《晉陽秋》、檀道鸞《續晉陽秋》、沈約《宋書》等,亦屬採撰範圍。天保五年三月,完成紀、傳,十一月,又成十志,“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皆獨出於收” (《北史魏收傳》)。因題名魏收撰。


魏收(五○五—五七二),字伯起,鉅鹿下曲陽(今河北晉州)人。少而能文,長“以文華顯”(《魏書自序》)。北魏末,年二十六,即官至散騎常侍,典起居注,兼修國史。東魏、北齊時,官職不斷晉升,至尚書右僕射,長期兼領國史之任。其人恃才傲物,不拘行檢,曾宣稱:“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北齊書魏收傳》)甚至其時輕忽文人的“諸貴”,也爭相饋贈飲食,求為佳傳。史稱“修史諸人,宗祖姻戚,多被書錄,飾以美言”(《北史魏收傳》),確非虛語;《魏書》卷一○四《自序》,以專傳述其家世;於卷九三《恩幸王椿傳》又附載椿妻魏氏,乃魏收之姑,卷九二《列女傳》則載鉅鹿魏溥妻房氏事尤詳;卷三六《李順傳》附《李騫傳》,其人不入《文苑》,又非隱逸,傳文不過錄其《釋情賦》及“贈親友盧元明、魏收詩”,亦當出於魏收飾姻戚以美言之私心;卷九八《蕭衍傳》所載《檄梁文》,幾佔全傳一半篇幅,並無實際內容,則屬矜己而不能割愛。
北齊初修撰《魏書》,重要目的乃是證北齊為正統,斥西魏及南朝為僭偽,“曲筆”在所難免。且魏收等“綴續後事”,多涉魏末,時代相接,前朝人物子弟,布列朝廷,即便據實而錄,亦難人人盡歡。魏收又好逞口辯,每以傷人,德望不足服眾。書成進上之後,“眾口諠然,號為'穢史'”(《北齊書魏收傳》)。投訴著史不平者百有餘人,“雲遺其家世職位,或云其家不見記錄,或云妄有非毀”。攻詆尤甚者如范陽盧斐、頓丘李庶等獲罪,“各被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仍難塞眾口,其書不得公行。齊孝昭帝時,命“更加研審”,魏收“頗有改正”,並主動請求付外施行,“任人寫之”,然仍有人指責魏史不實。齊武成帝時,命魏收“更審”,又有數處改動,遂成定本。兩次改動俱為塞攻詆者之口,未必更為準確,魏收仍因“史筆”而“多憾於人”,北齊亡後,“收塚被發,棄其骨於外”( 《北齊書魏收傳》)。
至隋文帝以魏收書“褒貶失實”(《隋書魏澹傳》),令魏澹另撰魏史,成本紀十二卷、列傳七十八卷,加上史論、史例及目錄,共九十二卷,亦稱《魏書》。其書“甚簡要”,“大矯”魏收之失,然不過抄錄魏收書,僅在義例、史論上大做文章,以西魏為正統而已。隋煬帝、唐太宗也都曾命重修《魏書》,俱無所成,蓋亦因除魏收書外,別無更多史料可供撰著。唐代又有盧彥卿《後魏紀》二十卷,張太素《後魏書》一百卷,元行沖《魏典》三十卷,裴安時《元魏書》三十卷。此類後代改編自魏收書之北魏史,當時即不受重視,《史通正史篇》所謂”稱魏史者猶以收本為主”。故除張太素書之二卷《天象志》、疑似魏澹書之《太宗紀》,因魏收書亡佚回補外,亦俱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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