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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動物們:英國博物學家的自然觀察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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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動物們:英國博物學家的自然觀察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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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希望本書能引導更多人與我們共享最深刻的生命之喜。」
媲美法布爾如詩的昆蟲觀察、布封生動的自然史
用科學之眼看萬物的奧妙 以感性擁抱最深刻的自然真理

如果生命是部循環不終的電影,動物即是演繹其奧妙的存在。
約翰.亞瑟.湯姆森爵士明白這道理,他奉獻一生於教學、書寫,深掘野性與人性、自然與文明間看似對立卻暗暗相連的紐帶,並因在學術的貢獻被追封為爵士。本書為其著作《簡明自然史》(The Outline of Natural History)的第一部分,收錄他對哺乳動物的細緻觀察。他用一雙善於觀察的眼,看出哺乳動物們特殊行為背後的用意;用一顆總是想著要歸納全世界的聰明腦袋,從地毯式細密的觀察之中理出了演化之路方向的奧秘,和在食色、生育之中演繹出的豐富生命意義;更用一顆細膩善感的心,感知牠們在野外林地求生的喜與苦。

動物們天生有迷人的氣質

不同於達爾文硬派的科學書寫,湯姆森筆下的動物們形象更活潑、靈動,帶有純粹的欽佩與熱愛,從不吝於讚美這些自然造物的美麗,書及人們的偏見時,他總是忍不住為動物們平反。
他誠心讚嘆松鼠,牠們嬌小的身軀與蓬鬆大尾構成了絕妙的美感平衡,棕紅毛色更賞心悅目,連看著人的眼神都討人喜歡。對於詩人老嫌蝙蝠長得醜,還總是喜歡用「像蝙蝠一樣瞎」這種譬喻,湯姆森憤憤發出不平之鳴,因為在他眼裡,蝙蝠的長相有種古怪的趣味,牠們失去的視覺則由更敏銳的感知取代,全身上下都是演化的精妙結果,堪稱自然的傑作。
在湯姆森筆下,萬物無一不美,而且美得深刻。
動物們華麗的毛皮和靈活的動作是美,牠們萬千變化的外貌和構造也是美,那是凝聚了漫長時間締造而成的生命模樣,展現了自然的和諧與平衡。

野生動物其實不野,牠們很有人性

對湯姆森而言,動物並非無法與我們毫無交集的野獸,牠們也有與人心意相通之時,而且時常展現與人雷同的性格。
他替大猩猩澄清,說牠們的兇猛其實在虛張聲勢,只因不想與人衝突,絕非人們以為的那樣野蠻;他說黃鼠狼令人肅然起敬,因為牠能英勇無懼的挑戰體型比自己還大的獵物;岩羊之所以沒什麼天敵,原因來自牠總是三思後行、安全至上的個性;麋鹿則是酷愛安靜,忍受不了騷擾,因此一被獵人包圍就愛逞血氣之勇。
至於沒事就愛躺在岸上做日光浴的海象,湯姆森寫道牠們的守望相助模式有些懶散,一點也不兢兢業業,總是偶然想起才起身查看四周有沒有危險,與牠們堆疊岸上、眼睛半閉的形象真是相輔相成。
湯姆森以人的角度揣摩萬物,同時賦予萬物人性,在他筆下,動物並非一「野」字就能道盡,牠們獨樹一格的個性,就展現在日常生活中各樣微小的反應之中。

動物們演化出各項絕技,是天生的求生高手

除了感性的傾訴對自然的傾慕,湯姆森也以科學的視角檢視了哺乳動物們身懷的絕技。
不論是體型巨大如象,還是小如家鼠的生物,都有其致勝生存方式。牠們是天生好手,隨著棲地的不同演化出各樣讓人類驚奇的能力。比如北極熊,他厚實多層的毛皮不但能耐得住極地的寒冷,能完美融入其生活環境,還在狩獵海豹時發揮了令人驚異的絕佳隱身效果。生活在另一極端氣候地區的駱駝,則因應沙漠的嚴苛環境,蹄特化成適合在沙地漫步的構造,還在背上自備食糧倉。
人類必須仰賴衣服、工具等外物才能獲得飽暖,當我們跟著湯姆森的筆鋒探看其他哺乳動物天生的精妙構造與求生技能,便能夠從汲汲於自身生存的努力之中抬頭,看見與我們並行的自然界生命,是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之下,用與生具備的天賦活出讓人驚異的璀璨生活。

在文明腳步加速之時,必須保有自然
 
從湯姆森的書寫之中,我們也可以看到日趨緊張的人與自然關係。這尤其展現在那些與人類生活圈相近、重疊的動物身上,例如狐狸,他為這活躍於英國淺山的生物叫苦,說比起牠們從畜欄偷走的幾隻雞,人們狩獵、開墾林地的行為還更惡劣;他也提及人類夾帶文明利器奮進為開發的自然,如何造成了歐洲野牛族群的殞落。
文明與自然的平衡是湯姆森本書底層的憂慮,他深切思量人類生存範圍的擴張,和自然生物生活領域的縮小情況,指出自然並非取之不竭,而失衡將會為人類文明帶來衝擊性的後果。他對此反思自問:「問題在於,人類面對自己犯下罪孽,是否能夠洗心革面?」

從哺乳動物身上,我們能學到什麼?

人是哺乳動物,然而我們卻是哺乳動物家族裡,唯一一種會系統性分析其他動物的,甚至自己也不放過。觀看與我們同屬哺乳綱的生物們,人類可以更加了解各樣的生命在廣闊自然中各自扮演著什麼角色,也能藉由觀察牠們的生活、習性、性格,找到人與其同與不同之處,在更加定義人自身的同時,也反思至今對待自然的態度是否合適?期許能以更不帶分別,更同情的眼光審視這世界,讓生命更開闊。
湯姆森的觀察平實、細膩,帶有最溫暖的關懷和對自然之美的讚頌,在他的筆下,生命是綿延不絕,隨新生命誕生而不斷擴展,永不結束的傳世卷軸。我們每卷動一分,就越能了解自身所處大地的豐富樣貌,發現潛藏在每一雙獸目背後的真理,每一個微小動作背後的深意,每一次閱讀,都能自最細微之處有更新的體會。
科技的腳步雖然快速,但觀察、發現是從不退不的科學基礎,感性與同情則是永不褪色的溫柔關照。就讓我們張大眼睛,和湯姆森一起觀察這世界的最細微之處,一窺龐大深邃的生命奧秘。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約翰.亞瑟.湯姆森(J. Arthur Thomson)(1681-1933)
出身蘇格蘭,1899到1930年間,作為博物學的特聘教授(Regius professor)任教於英國的阿伯丁大學(University of Aberdeen),教授動物學和生物學,對軟珊瑚的研究尤其知名。1930年他退休時獲得加冕,成為約翰.亞瑟.湯姆森爵士。湯姆森致力於科普寫作與教學,涉獵的研究範圍寬廣,除了動、植物、演化等,他也著重探究於自然與宗教這兩學科的衝突,著有《何謂人?》(What Is Man? (1923))、《科學和信仰》(Science and Religion (1925))、《科學簡史》(1~4冊)(The Outline of Science Vol.1~4)等。

譯者簡介 張毅瑄
台大化學系、台大歷史研究所畢業,目前專職翻譯,譯有《非凡物種:形塑人類文化、改變世界的25個自然造物》、《The Danger Zone世界歷史》、《如何成為恐龍探險家》等書。

自然史是有關某些生物在其環境內之生存狀況的系統研究,又可稱爲博物學,而從事自然史研究的人,則稱爲博物學家。
自然史可溯自古希臘與古羅馬時代到歐洲文藝復興的十七世紀。到了十八世紀,歐洲進入知識大爆發時代,啓蒙運動如火如荼展開。知識分子對自然充滿了好奇心,他們仔細地觀察生命現象、四處收集珍禽異獸的標本,主張真正的自然知識來自第一手的經驗。有不少人冒著生命危險,離鄉背井、遠赴異國去瞭解這世界,尤爲嚮往新世界。這股探險自然之風吹遍了歐洲社會,如庫克(James Cook)丶班克斯(Joseph Banks)等人紛紛至美洲、澳洲進行自然考察與研究。其中十八世紀法國人布豐(Comte de Buffon)與十九世紀英國人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及阿爾弗雷德・華萊士 (Alfred Wallace)是爲當時最重要也最具代表性的自然史大家。
十八世紀影響後世最深遠且歷久不衰的,是建立了物種命名的法則。一七三五年,林奈(Carl Linnaeus)出版了《自然系統》(Systema Naturae),建立了物種命名的「雙名制」。從此,博物學家之間有了共同的語言,促進了自然史知識的融通。但這世界生命的發生與多樣性的大問題,直到十九世紀中葉才有突破性的解答。一八五八年七月,達爾文與華萊士在英國共同提岀了「生命的演化論」,解釋物種起源與新物種的發生。於是,演化論遂成爲生物學最重要的理論,其影響力持續至今日。
十九世紀歐洲知識界瀰漫濃厚的探索自然氛圍,博物學家人才輩出,自然史大發異彩。《簡明自然史》的作者約翰・亞瑟・湯姆森便是其中的佼佼者。這本書於一九三一年出版後隨即洛陽紙貴並一刷再刷,二○一○年又有新版。
本書是取自《簡明自然史》內的哺乳類動物篇,書中簡明敍述較常見的脊椎動物中的哺乳類動物。所介紹之物種的空間分布很廣,從英國而歐洲、美洲、非洲、澳洲、北極,開拓讀者對多樣的生命之視野,引發探索生命價值的興趣,可以説本書對普及二十世紀的科學知識厥功甚偉。
在描述動物的長相、習性、繁殖與撫養(尤其讚揚動物的母愛)及其生存的環境之時,作者不時撻伐人類殺戮野生動物的不當行爲。而全書最受到讀者青睞之處,是作者描述的功力與許多微妙的譬喻,讓人讀來多增—絲領悟、多一次會心微笑。此外,作者引録六十餘條國際著名博物學家言論,書中也採用林奈雙名制的動物名字,更親近二十一世記的讀者。
本書蒐羅的資料距今將近一個世紀,當時沒有今日高科技(感測器、電腦、網際網路等等)與資料庫來協助作者收集、分析大量信息,亦尚未發现、建立詮釋生命的基因、染色體組、分子遺傳等知識,但是這本《簡明自然史》,卻穩穩引領讀者進入百年前的自然生命國度,享受作者精彩、隽永的自然書寫。
金恒鑣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於洛杉磯

目次

前言
1.哺乳動物的生活型態
2.英國的哺乳動物
3.英國與美洲:哺乳動物的生存秘訣
4.北方的哺乳動物
5.樹棲哺乳動物
6.會飛的哺乳動物
7.山居哺乳動物
8.沙漠與草原上的哺乳動物
9.水生哺乳動物
10.四處遷徙的哺乳動物
11.一些奇怪的哺乳動物
12.哺乳動物的本能與智能
13.大象的故事
14.水獺的故事
15.群居的哺乳動物
16.哺乳動物的為母之道

書摘/試閱

不眠不休的實驗家

要了解猿猴,我們必須認清一件事,就是牠們擁有一顆不凡的大腦。猿猴的腦部已經發展到很高程度,當我們看進一隻活力充沛猴兒的雙眼,總覺得自己似乎能看見萬千思緒正在牠心中輪轉。猿猴總是靜不下來,而這正是因為牠們具有高度智能,所以才會如此。美國心理學家桑代克教授(Edward L. Thorndike)如是說:「看看一隻貓或一隻狗,牠們會做的事情相較之下十分有限,而且就算長時間閒散也不覺無聊。「看看一隻猿猴,你就發現牠會做的事情多到不勝枚舉,一切事物對牠都有吸引力,牠常只是因為好動而活動。」
只要猿猴們感覺到身邊有未解之謎,就永遠無法停下手來,這個實際的現象讓我們明白桑代克教授所言不虛。作家及詩人魯德亞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筆下,那隻貓鼬李奇─蒂奇─塔威(Riki-Tiki-Tavi)的故事就是如此,牠終生的志願就是要探索新知,但比起貓鼬,這特質其實還更符合猿猴呢!就算要說猿猴們對這世界存有一顆好奇之心,也絕不為過。
桑代克教授所研究的猴子裡,某隻有回恰巧碰到一根突出的鐵絲,導致它不斷抖顫,這現象可讓這位猴老兄興致大發,此後幾日每天都要將相同把戲玩上幾百回。當然啦,牠這麼做也不會得到任何物質成果,但僅僅是讓這根鐵絲嗡嗡震顫就足以使牠樂此不疲。
猿猴動作之快常令人驚異,一但牠們腦子裡出現了什麼主意,即刻就會起而行之;總在人類還來不及察覺牠們企圖時,牠們就已得手收兵。說到對於因果關係的認知(例如某種聲音與某種事件之間的關聯),猿猴的學習速度可是動物界中翹楚。倫敦動物園裡有隻著名黑猩猩,名叫莎莉(Sally),曾受訓學習一項技能:當訓練師給出一個數字,牠就要挑出同樣數量的稻草交給訓練師。莎莉很快就學會了一到五的數字,當牠聽到訓練師說「五」「四」或「三」,牠總能拿出數量正確的稻草,因此得到獎賞。不過,或許是因為牠太缺乏定力,要教牠計算超過五的數字就困難重重。當牠聽到大於五的指令時,時常會把手中一根稻草對折,用拇指和其他手指握著,這樣露出的兩端看起來就像兩根而非一根稻草。這個對折稻草的行為很可能是牠用來省時的聰明巧思,就算這樣做無法讓牠獲得獎勵,牠還是十分愛用這招。
美國動物學家霍姆斯教授(Samuel J. Holmes)養了一隻名叫「麗茲」(Lizzie)的印度僧帽猴,這種猴子是住在直布羅陀那些獼猴的遠房親戚,而牠的能力與其極限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課題。牠的籠子前方是一排直柱,讓牠可以將手臂整個伸出來。有一回,科學家放了顆蘋果在一塊板子上,麗茲無法直接拿到蘋果,但這塊板子卻有個把手可供抓取;麗茲一看,馬上伸手抓起把手,拉近板子,然後抓住蘋果。整個過程中,牠的動作沒有片刻遲疑,但這或許是因為這類猴子天生就習於將長滿水果的樹枝拉近身前,藉此讓自己能摘到果實。又有一回,科學家在一個凡士林空瓶中放了顆花生,用瓶塞封口後交給麗茲,麗茲也是立刻就用牙齒把瓶塞拉開,算是發揚牠「見到新東西就咬」的本能;但在這之後,牠卻怎樣都學不會把瓶子反過來以倒出花生。這個有趣例子清楚呈現牠們心智能力的侷限性。雖然麗茲最後還是能從瓶中拿出花生,且之後每次重複這個實驗牠都能更快做到這一步,但牠就是無法掌握「讓花生掉出瓶子」的原理何在。牠能逐漸減去過程中那些無用的動作,因此在現象上出現某種進步,但這只是一種低等級的學習。如果麗茲能運用更高的智能來學習,牠就能學會直接將瓶子倒過來。

在迷籠實驗 (puzzle box)中,受試動物必須以特定程序操縱機關,才能解開眼前障礙。猿猴在這種實驗中善於學習的程度遠遠超出貓或狗,這與牠們靈巧操作事物的能力有關。牠們會一再嘗試,去除錯誤的部分,於是其最後表現比起麗茲與凡士林瓶奮戰的經驗(麗茲的行為實在稱不上是在「做實驗」)能夠更勝一籌。某隻猿猴在間隔八個月後重新接受同一組迷籠實驗,結果牠仍然能夠迅捷嫻熟的解開機關,展現出極強記憶力。某些猿猴能學會從迷宮(例如英國漢普頓宮花園裡的迷宮)裡頭自己找出路,這種技藝背後可能代表牠們能記得路徑的轉向或彎曲之處。有一篇記載值得一讀:某次實驗中,兩隻獼猴已經走到迷宮出口前最後一彎,這時牠們卻開始大聲咂嘴,興奮之情溢於言表,好像是在說「咱們這回幹得不錯,獎品就在眼前啦!」

紅松鼠

紅松鼠在大不列顛十分常見。由於森林不斷遭砍伐,牠們已在一個世紀前被逐出蘇格蘭;現在許多地方人們又重新將牠引進,因這生物不但美麗,生活習性也很可愛。年復一年,牠們數量逐漸增長,直到在某些森林地區已被視為害蟲,必須採取手段加以消滅。我們不必沉湎於這些恩怨,若要真正了解野生動物的生活,人類必須學著以牠們的眼光看事物,而非停留於自身視野。
且看,紅松鼠活得多快活!當我們看見牠在樹幹上跑上跑下,從樹後探出頭窺看我們,直待我們走近,牠就竄上枝幹末梢,輕輕一躍跳上另一棵樹,然後消失在黝暗的松樹頂上,這整個過程對牠似乎都樂趣無窮。當牠端坐大樹腳下,尾巴立於身後,靈巧前掌執著一片傘蕈,優雅的小口小口咬,這畫面看來又是何等美好!牠有時愛在圓木或平石上用餐,瞧牠坐在那,明亮雙眼觀四面,全身都在留神周圍,將冷杉毬果鱗片一片片剝下來吃裡面種子,技術嫻熟。只要一點風吹草動,牠馬上拋下吃了一半的毬果與杯盤狼藉的餐桌,一閃身已經上了附近樹梢。
有時,母松鼠會小心翼翼用口啣著孩子穿越草地,從一片樹林遷移到另一片,這景象極其可人,但卻難得一見。牠要將孩子一個一個從舊有舒適窩巢(也是小孩出生、哺乳的地方)搬到較為隱密、或是附近食物較多的新家。牠必須來回好幾趟,這次「潛逃」才算成功。母松鼠一胎通常生兩到三隻,小松鼠若能順利長大,隔年春天就能自己成家立業;難怪牠們可能在林中數大成患。應當注意到,松鼠父母給小孩的教育可不少,包括體操技巧和森林生活基礎知識。松鼠主食為松果種子、橡實、山毛櫸果實和榛子,但在春天也會咬下落葉松嫩芽來吃,或是將幼樹頂端樹皮環狀啃掉一圈,啜飲底下往下流的甜美樹汁。然而,一但樹皮遭咬穿、底下幼嫩木質被啃壞,幼樹從根部往上輸送水分(除了從土壤中吸收的水分,還包括樹木生長不可或缺的鹽分)的管道就被阻絕,於是環狀傷口以上的部分都會死亡。
若機會允許,松鼠也和其他囓齒動物一樣會開葷;牠會吃林鴿(Wood pigeon)的雛鳥與鳥蛋,這樣牠就算欠了林地主人一屁股債,也多少還了些給農人。不幸的是,牠也會掠奪鳴禽類窩巢。
入秋後,松鼠開始積存堅果、橡實等食物,牠會在自己最愛那棵樹腳下挖洞棲身,把一部分存糧藏於此,在天氣陰雨或霜雪凜冽時充飢。牠不會一覺睡過冬季,但常在洞中一待就是兩三天;有時看來昏昏沉沉,但不具真正的冬眠習性。
其他存糧被分做好幾份,埋在平坦地或河岸上不同地方,通常離洞穴有段距離。這些糧窟表面被精心掩蓋,讓人懷疑松鼠本人以後是否還找得到。蘑菇與傘蕈也在採集行列,但不會被埋起來,因為這些東西碰到潮濕土壤很快就腐爛。松鼠會把它們搬到樹上,緊緊塞入樹幹裂縫中或叉型枝椏間,如此可保乾燥新鮮。由此可見,松鼠在儲物時可不是盲目亂塞,而會動動腦子。
松鼠覓食的態度很揮霍,「為了五、六顆堅果可以摧毀整叢灌木」。有人曾目睹兩隻松鼠在櫸木矮林中忙幹活,牠們攀到極細枝幹末端,用兩條後腿把自己掛在上面,伸手摘下一顆顆堅果,其中許多都掉落地上白白浪費、等著腐爛。松鼠常這樣邊工作邊玩,連續好幾個小時不疲倦。
一名美國觀察家看見灰松鼠──英國產的紅松鼠的近親,現在在英格蘭某些地區已對紅松鼠產生排擠效果──將堅果用口含著,一顆顆搬下樹來,在地上刨出約兩吋深的洞,放入堅果,用前掌往下緊壓,再以土壤覆蓋,最後還拉青草遮蓋。這不禁讓人懷疑;儲物處掩藏得如此巧妙,就算是埋東西的松鼠本人,稍後回來也未必找得到。然而,此人同樣也見過一群松鼠在冬日兩吋厚積雪上來回奔跑,每過一會兒,其中一隻就會突然急剎車,在原地往下挖掘,「挖出一顆堅果,下手處極其精準、毫無誤差」。如此看來,松鼠並非表面上那般樂天無憂,牠知道自己能憑敏銳嗅覺找到存放食物的無數地點。有件趣事值得一提,北歐人相信馴鹿能「用蹄聞嗅」,因為牠們總能準確刨開積雪找到糧食;但這說法是錯的,馴鹿用來聞味道的仍是鼻子。
松鼠身上有種異常迷人的特質,牠身軀嬌小卻不令人覺得像侏儒,蓬鬆大尾與身體構成美感上的平衡,表層毛髮呈現賞心悅目的鮮豔棕紅,連牠瞅著人的警戒眼神都那麼討人喜歡。牠剝出堅果核仁的用餐禮儀無懈可擊,如老麥吉利維(William MacGillivray) 所觀察到的「甚至會先去掉果仁外層薄膜再進食」。這些動作令觀者不禁屏息,不知是該更敬佩牠的優雅或是膽量。
夏天,如果我們驚起一隻正享用堅果或傘蕈的松鼠,牠會連續幾跳橫越空地,動作之快讓人完全看不清過程,只見牠如履平地一溜煙上了樹,在另一側枝頭現身,朝我們觀望。如果我們又靠近,牠就會跑到一根樹枝末端,隨即身子已經在另一棵樹上。若有必要,牠可以把身體緊貼樹幹動也不動,維持許久。當牠睡覺時,尾巴就是蓋在身上的毯子。
人類對於松鼠扒光樹皮或吃光樹頂新芽的行徑感到厭惡,這也無可厚非。除了人類以外,這動人生物的天敵並不多,即使白鼬或鷹隼面對幼年松鼠都未必佔得到便宜。安全感讓松鼠更能發揮那喜氣洋洋的性情,鮮少有其他生物能如此強烈呈現「生命之樂」的意象。牠們讓人想起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 的詩句:
「牠們不因自己處境而勞苦、呻吟……
在這世上沒有一個可敬,也沒有一個不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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