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讀圖漫記:漫畫文學的工具與臺灣軌跡
滿額折

讀圖漫記:漫畫文學的工具與臺灣軌跡

定  價:NT$ 380 元
優惠價:85323
領券後再享88折
團購優惠券A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89折,單本省下36元
庫存:8
可得紅利積點:9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全面解構漫畫圖像系統,挑起你的漫畫研究魂!

◎本書特色:
1. 以文學視角剖析漫畫及圖像敘事的奧妙,拓寬大眾認識漫畫的視野。
2. 國內首見聚焦漫畫文學及其工具性、在台發展的研究專著。
3. 搭配大量漫畫、插圖,藉以解析圖像化的理路關係,並逐步擴及符號、分鏡(分格、運鏡)、表演、章法等處理概念。
4. 豐富的資料彙整,有助於漫畫熱血青年作後續研究。

隨著個人電腦問世、網際網路開通,以icon操作為起點,當代社會開拓了一塊根基於圖像思維的認知疆域。不僅形成了跨載體、視覺化的資訊應用模式,更與存在已久的漫畫系統有著高程度重疊。
本書以載體之於文學定義的連動為起點,探究中文學術進行圖像及漫畫研究的理據和必要,並回溯當代資訊發展的數位化與圖像化進程,嘗試梳理圖像載體及漫畫敘事的類型、構成與運作,透過我國創作世代、發表平台的興衰遞嬗,捕捉臺灣漫畫文學的體系及血統,呈現其創作質性的輪廓與蛻變。

◎行家齊聲推薦(按姓氏筆劃排列)
資料豐富,對臺灣漫畫有深刻的梳理與理解。
──李衣雲(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副教授)

周文鵬在漫畫這一行已有一定的瞭解和認識,深知其奧妙和趣味……期待他將是臺灣漫畫研究的一支奇兵,讓社會有份驚喜。
──洪德麟(臺灣漫畫史暨世界漫畫現象研究者)

以更為客觀的視角,窺視漫畫研究的脈絡。
──阮光民(漫畫家,文化部金漫獎年度漫畫獎得主)

本書以漫畫文學為主題,嘗試梳理載體工具與創作概念的形式糾葛……以另一種視角解讀漫畫作為內容表述手法的定位與定義。
──蕭言中(資深漫畫創作者,文化部金漫獎評審長)

作者簡介

周文鵬

淡江大學中文系、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月鳥齋圖文創意工作室負責人。曾任上海瑛麒動漫科技有限公司執行副主編、中華動漫交流促進會總幹事。熱愛圖像及書寫,探討動漫故事與文化創意分析,研究多元載體的敘事和接受議題。三十歲前,每天最少看五本漫畫;結婚後,每天最多看五本漫畫。

漫畫
心一


中國漫畫家,尼洛亞工作室負責人,作品常見於中國各大網路平台

目次

行家推薦 Recommend
起章Macro
章一Introduction
 一、名為文字的視角
 二、名為文學的基質
 三、名為漫畫的文本
章二Trend
 一、資訊型態與認知思維的改變
 二、表達方式與接受邏輯的改變
 三、文字功能與載體特性的改變
 四、工具性能與能力條件的改變
章三Course
 一、系統與從屬
 二、類型與意義
章四Constitute
 一、臺灣漫畫血統中的日系軸線
 二、臺灣漫畫血統中的中國軸線
 三、臺灣漫畫的定義與反思
章五Field
 一、時報文化與本土原創漫畫雜誌
 二、日本漫畫與代理業態
章六Create
 一、漫畫的成功與創作的成功
 二、節奏的精彩與敘事的精彩
 三、方向的產生與故事的產生
章七Then
 一、圖像敘事的崛起與普及
 二、漫畫文學的價值與面向
參考書目
後記

書摘/試閱

◎臺灣漫畫與代表臺灣的漫畫
1. 語言與文字軸線?
一如「臺灣不是美國」、「臺灣不是日本」等國家認知,一般情況下,語系及文字的識別,常是定義區別的最直接指標(註1)。不過,由於政治的因素及抗力,令臺灣民眾一直對海峽彼端有著離合難定的複雜情緒,在這樣的基礎上,前述觀念對於臺灣社會與「臺灣文學」來說,其實不完全適用。一方面,海峽兩岸共有同文同種、無可分割的文史脈絡,另一方面,本土意識的高漲,形同一再催促自我精神的建立,令臺灣必須推出有別於對方的符碼媒介,在中國語文的大疆域中,劃出只屬於「臺灣文學」的範疇;於是,臺語元素的導入,便成為某種「臺灣文學」的精神指標,甚至託音創字,產生了堅持導入臺語的文學作品。
英、美雖然使用相同的文字符碼,但透過文法、用語等質性差異,在「英美文學」的寬廣概念中,其實依舊存在清楚的分界。同理,雖然臺灣和大陸都以中文作為語文基礎,但慣用語、方言、正簡字的差別,其實也都能成為梳理的標準。問題在於,以「臺灣文學」的確立及獨立為前提,臺語元素(甚或臺語文字)的使用及表現是否真能成為核心條件?如果不釐清這點,所謂「臺灣○○」的創作定位,其實依然是種籠統的概念。
事實上,作為臺灣人與中華民國國民,其實不必然需要口說或書寫臺語的能力。儘管臺語是臺灣社會普遍使用的區域性方言,但論及使用比率與必要性,卻終究因為與國語並行不悖,而不容易發生硬性相斥的問題。換言之,不僅不一定非要使用臺語文字或方言口語才有資格被認同為「臺灣文學」,甚至對「臺灣○○」的創作定位來說,語文符碼或許更接近外國人的辨識視角,而非真正形成類別及差異的核心。
平心而論,雖然劇中人物操用臺語的漫畫很可能是「臺灣漫畫」,但角色群不講臺語的漫畫,卻不見得不是「臺灣漫畫」。如前所述,如果「臺灣文學」的成立不一定非要使用臺語文字或方言口語,那麼「臺灣漫畫」的內容及表現,自然也不必非得講臺語、非得在對話框中填寫臺語文字不可。以《我m 是罪人》、《信耶穌得水牛》、《上帝愛滾笑》等作品為例,這一系列由陳義仁於1992年起發表於《臺灣教會公報》的分格式漫畫,由於一律以臺語文填寫對白(註2),因此就質性而言,無疑處在載光譜邏輯的極端,足以體現「臺灣」、「漫畫」兩圍義界的重合。但儘管如此,即便只以一般常識進行反思,卻也很容易就能發現,特殊性與普及性的拉扯,勢將影響這類作品的流傳性和代表性,形成大、小之間的弔詭認知。
從國家民族的角度來看,語文確實有其同等於文化系統的質量。但這樣一種連結文化母體的門徑,卻因為要求接受者跨越識讀及辨聞的門檻,而形成了深入探索的障礙。不僅隔絕了外部人士的理解,更可能隨著地域、環境的隔閡,衍生出更細化的分歧。換言之,如果「臺灣漫畫」無論定義、視角都必須取得最大公約值的群眾基礎,那麼堅持以臺語文填寫,甚或集中發表於教會公報的漫畫創作,究竟能否兼及文化度、接受度、共識度的平衡,成為實質於國境內、外的臺灣漫畫?或許還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2. 產地與作者的軸線?
諸如「英國文學」、「美國文學」、「中國文學」等分類概念中,還包括了以地域為區隔的邏輯。也正因為如此,一如「Made in Japan」、「Made in China」、「Made in U.S.A」等歸納方式,對於商品特性鮮明的漫畫而言,著眼於產地、試圖以「Made in Taiwan」定義「臺灣漫畫」的觀點,自然也成其脈絡。
細分來看,以漫畫為討論對象時,「Made in Taiwan」其實包括了兩種不同的概念。由於產生漫畫作品必須經過創作、出版兩種進程,因此「作品在臺灣形成」的概念,又可以再分成「原創的發生」及「出版業務的完成」。換言之,儘管「Made in ○○」的梳理方式並不少見,但對創作型商品而言,卻依然顯得模糊。
如果不涉及原創內涵,那麼「Made in Taiwan」意指「在臺灣製成書籍」,也就是「由臺灣出版事業出版」。然而,由於代理版權早已成為出版經營的版塊之一,所謂「由臺灣出版事業出版」的書籍,其實仍有可能來自世界各地。也就是說,如果以邏輯而論,由臺灣出版事業翻譯、編輯、增訂、改版、印刷的《哈利波特》並不成立「Made in Taiwan」的理據,那麼「臺灣漫畫」與「臺灣出產」之間的關係,便應該與出版業務無關,而必須回歸內容及創作的原點 ── 作者。如果「臺灣出產」的漫畫是指由臺灣創作者完成的漫畫作品,那麼下一個等待釐清的問題,便是所謂「臺灣漫畫創作者」究竟是「身為臺灣人的漫畫創作者」,還是「在臺灣的漫畫創作者」。其中固然存在重疊而模糊的灰色地帶,但同樣無法迴避的問題,卻更是兩者之間的本質差異,以及可能衍生的認知謬誤。一般情況下,「身為臺灣人的漫畫創作者」指的是具臺灣公民資格,並且進行漫畫創作、發表作品的人;而「在臺灣的漫畫創作者」,則是進行漫畫創作、發表作品的人,只是身在臺灣或在臺灣發表作品,不見得具有公民資格。無庸置疑,前者的作品幾乎沒有不能被認知為「臺灣漫畫」的理由,但對後者的認定問題則相對複雜,甚至可能莫衷一是。
《火鳳燎原》是一部以三國歷史為背景,由東立出版社旗下漫畫家陳某創作的長篇連環漫畫。自2001 年起,分別連載於香港東立分公司的《新少年》週刊,以及臺灣東立出版社發行的《新少年快報》漫畫雜誌。理論上,由香港漫畫家創作的《火鳳燎原》,似乎不該被歸類為「臺灣漫畫」,但就事實而言,身為香港人的陳某,卻是因為先以三國題材的《不是人》參加了1996 年的「第六屆東立漫畫新人獎」,才隨著奪冠、發跡,先後知名於香港、新加坡等地,成為「具有漫畫家身分的香港人」,更在2000 年以《不是人》獲得臺灣行政院新聞局「金鼎圖書出版獎」漫畫獎(註3)。就制度而言,陳某之所以能被頒發臺灣官方獎項,原因在於作品經臺灣的出版社發行後並不涉及國籍問題。但觀乎臺灣讀者對於《火鳳燎原》的接受程度,以及陳某之於臺灣市場、臺漫體系的淵源和代表性,其間微妙交錯的邏輯,卻也使得畫出「臺灣漫畫」的創作者,似乎不一定得是土生土長的臺灣公民。例如聯合報系的《好讀週報》便曾以《火鳳燎原》為東立出版社旗下的「本土作品」,彷彿「臺灣漫畫」無論定義或呈現給讀者大眾的認知,已然與「華文漫畫」、「華人漫畫」的概念有所重疊:

國內的漫畫市場,幾乎清一色是日系漫畫的天下。以三國時代歷史題材為背景的《火鳳燎原》,連載超過10 年,總銷售量超過100 萬本,是東立出版社唯一列入「特A級」(單行本一集銷售超過10 萬本)的本土作品。(註4)

事實上,以「大中華」概念處理「臺灣漫畫」的定義並不恰當。此間無關政治紛擾,而是因為「臺灣漫畫」的概念之所以需要被建立,目的在於透過名詞與觀念的梳理,令漫畫文學在特定地域的創作成果能夠獲得凸顯。也唯有如此,才可能透過作品、發展脈絡的勾連,進一步叩問箇中歷史、文化的內外底蘊。相較於此,所謂「大中華」與「華文漫畫」、「華語漫畫」的概念,則無非只是一種擴散式的包納,既有散焦之虞,更無法確保定義處理的初衷。(本文未完)

註1. 以文學創作為例,「英國文學」、「美國文學」、「中國文學」等分類概念,其實是一種藉語文進行國別判定的結果。例如以中國文字創作的文學作品,便勢必會被歸納成大眾所認知的「中國文學」―― 無論它是否真的在中國寫成。
註2. 周馥儀:〈臺語漫畫第一人:專訪陳義仁牧師〉,《文化視窗》月刊(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5 年4 月),頁36~39;〈牧師變漫畫王 超「繪」臺語傳道〉,《自由時報》(2008 年,8 月3 日,侯千絹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3/today-love1.htm)。
註3. 相關作者經歷,見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為三國人物注入人性化的靈魂•
專訪《火鳳燎原》漫畫家陳某〉(http://gnn.gamer.com.tw/9/80149.html),
以及東立出版社官方網站• 陳某專頁:http://www.tongli.com.tw/WebPages/
Comicerinfo/pre_comicer_008.htm。
註4. 聯合學苑:《好讀週報》第85 期(2010 年12 月/ http://www.udncollege.com/
learning/pages/readerDetail2.jsp?jId=085&dirNo=4&head=5)。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5 323
庫存:8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