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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2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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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2版)(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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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商品簡介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務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2版)》由四部分組成:一是《社會保險法》的權威文本,並對重點條文進行了注解;二是與該法相關的實用問答,幫助讀者更直觀、通俗地了解法律規定,解答法律問題;三是與該法相關解釋、配套規定的文本;四是該領域常用的法律文書范本和流程圖表。讀者既能看到權威的法律文本,又能以較短的時間、較少的錢、更快地找到問題的答案,得到強大實用得工具書。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專業出版編委會是法律出版社大眾出版分社牽頭組織的,包括理論界、實務界和出版編輯在內的,專門從事法律專業知識讀物、法律實用工具書出版的編輯委員會。該編委會旨在關注讀者的法律實踐需求,從讀者的角度出發,以解決問題為中心,注重圖書的實踐性和操作性。

名人/編輯推薦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2版)》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權威全新。此次修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一批新出臺或修訂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章制度對原稿進行修改完善,保證引用法律的準確性、權威性。2.編排合理。對叢書的體例進一步優化。調整部分專題內容設置,體現全面性、實用性。繼續保持“主體法律、實用問題、關聯法規、實用工具”四個部分,體例更清晰,也更符合讀者的閱讀和使用習慣。3.重點注釋。對主體法律部分的“條文注解”進行了補充和完善,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重點法條。條文注解的內容均源于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相關權威部門對法律的釋義。4.便捷實用。實用問題部分更加強調實用性。此次修改既根據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對實用問題進行修正,又增加了老百姓生活中常見的問題,內容更豐富、問題更實用、解答更準確。特別補充完善了實用工具部分,收錄了常用的文書范本、流程圖表,便于讀者使用。●勞務派遣中是否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接續?●農民工和臨時工能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勞動者未婚先育,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上社保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目次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
第一章《社會保險法》的一般常識
1.什麼是社會保險?
2.什麼是商業保險?
3.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什麼區別?
4.什麼是社會保險制度?
5.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基本框架由什麼構成?
6.我國《憲法》對社會保險作了哪些規定?
7.國家為支持社會保險事業在稅收上有什麼優惠政策?
8.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可否在中國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9.社會保險的繳費義務主體有哪些?
10.用人單位和個人在參加社會保險中有什麼權利和義務?
11.用人單位與個人是否可以協商選擇參保?
1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的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協議是否有效?
13.用人單位申請破產時,其所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在破產清算時能否優先受償?
14.勞動者人事檔案沒有轉移到用人單位,單位可以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嗎?
15.勞務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費由誰負責繳納?
16.私營企業和個體企業職工有沒有社會保險?
17.“臨時工”、“農民合同工”有沒有社會保險?
18.網店店主是否有社會保險?
19.什麼是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
20.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是多少?
21.社會保險費能否減免?
22.對單位和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23.社會保險費由哪個機構負責征收?
24.勞務派遣員工社會保險如何辦理?
25.勞務派遣中是否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26.員工當兵后社保怎么辦?
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
27.什麼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28.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是什麼?
29.我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的構成?基本養老保險在養老保險體系居什麼地位?
30.如何辦理養老保險手續?
31.什麼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不同?
32.什麼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33.什麼是退休養老金?
34.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35.養老金還會調整嗎?怎么調整?
36.如何辦理新農村養老保險退休?
37.養老保險沒交夠退休怎么辦?
38.在某地工作幾年之后,離開那里,養老保險能退保取出來嗎?
39.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40.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接續?
4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42.異地轉移接續后,到了退休年齡,去哪里領取養老金待遇呢?
43.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條件是什麼?
44.多重養老保險怎么處理?
45.如何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46.公務員提前退休的條件?
47.公務員養老金怎么算?
48.公務員的養老金由誰繳納?
49.公務員犯罪后還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嗎?
50.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可以繼承嗎?
51.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改革前參加工作但改革后退休的人員、改革后新參加工作的人員養老金如何對待?
52.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接續?
53.城鄉居民與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繳費主體有什麼區別?
5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55.基本養老保險金由哪兩個部分組成?
56.什麼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57.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計入比例是多少?
58.如何計算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59.若企業或是職工欠繳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否繼續記賬?
60.如果職工中斷繳費,其個人賬戶應該如何處理?
61.職工死亡后,其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否繼承?
62.基本養老金水平應當根據哪些因素予以確定?
63.基本養老金是按月發放的嗎?個人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64.個人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必須繳費至滿15年嗎?如果不愿或不能繳費至滿15年,如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65.個人遺屬在何種情形下可以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66.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能夠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嗎?
67.農民工如何參加養老保險?
68.農民工如何繳納養老保險費?
69.農民工應到哪個部門辦理養老保險?
70.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的,已經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如何處理?
71.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的,是否允許退保?
72.什麼是新農保?
73.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74.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以參加新農保嗎?
75.新農保的養老金待遇標準是什麼?
76.參加新農保農民領取養老金待遇的條件是什麼?如何轉移?
77.農民工參加新農保后,用人單位可以拒絕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嗎?
78.什麼是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79.用人單位在內部規章中規定工資報酬包括養老保險費的,可以嗎?
80.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商業養老保險后,還需要為其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嗎?
81.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養老保險金應如何處理?
82.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相互轉移嗎?如何轉移?
83.參保人員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相互轉移時,其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是如何計算的?
84.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
85.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86.哪些單位和個人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87.如何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88.職工應當怎樣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89.農村醫保報銷比例分別是多少?
90.農村醫保怎么報銷及其注意事項是什麼?
91.哪些不屬于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92.農民工和臨時工能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93.沒有工作的城里人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嗎?
94.失業人員是否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95.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以經濟效益不好而為職工少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96.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如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97.職工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基本醫療保險費用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98.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是否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99.什麼是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100.非農業戶口可以參加新農村合作醫療嗎?
101.什麼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參保范圍如何規定?參保范圍內的城鎮居民都必須參加嗎?
10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何籌集資金?政府補貼的標準是多少?居民的繳費標準是多少?
103.哪些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可以享受個人繳費的政府補貼?
10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支付的醫療費用有哪些?這里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嗎?
105.職工患病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個人是否要負擔部分醫療費用?
106.在校大學生是否有醫療保險?參保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107.在校大學生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期間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嗎?
108.醫保卡有哪些用途?
109.醫保卡賬戶里的錢應怎么用?
110.醫保報銷范圍有哪些?
111.使用醫保卡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12.怎么查詢醫保卡余額?
113.醫保卡丟了怎么辦?
114.醫保卡丟失期間怎么看病?要住院怎么辦?
115.如何補辦醫保卡?
116.醫保停繳一段時間后,還能補繳嗎?
117.醫療費應該由第三人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都不支付嗎?
118.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第四章工傷保險
119.什麼是工傷保險?
120.哪些工傷項目待遇應由保險基金支付?
121.不同受傷情況的工傷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122.工傷認定申請報送材料包括哪些?
123.有關證明文書如何取得?
124.工傷保險費由誰負擔?
125.什麼是勞動能力鑒定?
126.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127.我國勞動能力鑒定的流程是怎樣的?有何時限要求?
128.工傷社保登記和待遇核準所需材料
129.在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130.發生工傷事故后怎樣申請工傷認定和工傷賠償?
131.申請工傷認定,應注意哪四個界限?
132.工傷認定中的舉證責任是如何分配的?
133.超過1年,是否還能申請工傷認定?
134.未簽合同員工發生工傷后如何申請工傷賠償?
135.工傷保險基金是社保中心支付嗎?
136.工傷保險的報銷與醫療保險的報銷有什麼區別,百分比大約是多少?
137.職工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嗎?
138.農民工能否參加工傷保險?
139.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條件是什麼?
140.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程序是什麼?
141.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項目有哪些?
142.未參保員工申請工傷認定有何注意事項?
143.什麼是視同工傷?屬于視同工傷的事故有哪些?
144.哪些是法定的排除工傷認定的情形?
145.在校學生實習期間發生事故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146.在試用期內,職工受到事故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147.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148.職工上下班為避免堵車而繞道回家發生了交通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149.保姆在雇主家中做家務時摔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150.職工上班時間去衛生間時摔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151.頂替他人上班受到事故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152.職工上下班途中被電動自行車撞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153.承包方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工人受傷誰負責?
154.什麼是職業病?
155.用人單位認可職工患有職業病,職工是否還需要申請工傷認定?
156.鑒定為職業病的,自然就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
157.精神分裂癥是否屬于職業病?
158.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退休后被診斷或者鑒定為職業病的,其工傷認定及工傷保險待遇如何解決?
159.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發生工傷事故的,應當向誰主張工傷保險責任?
160.職工被借調到另一單位發生工傷的,應當向誰索賠?
161.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的,如何認定?
162.勞務派遣企業的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發生工傷的,怎么處理?
163.勞動者被確定為工傷后,必須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嗎?
164.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65.什麼是停工留薪期?
166.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67.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職工怎么辦?
168.如果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怎么辦?
169.“因工外出期間”的工傷認定包括哪些情形?
170.發現勞動關系存在爭議且無法確認的,如何計算工傷辦理時效?
171.工傷職工舊傷復發,能否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172.享受公司福利參加旅游,在活動過程中其所受傷害是否算工傷?
173.外賣送餐員在送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174.職工在工作時間與其他員工因個人原因發生爭執,打架受傷是否算工傷?
175.上下班繞行遭遇交通事故致害是否屬工傷?
176.下班途中順路買菜或者接孩子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177.上班酒后駕車身亡,能否證明是工傷?
178.職工午休期間與同事在單位球場打球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179.職工出差期間意外死亡,是否屬于工傷?
180.員工遞交辭呈后,提前通知期內發生工傷怎樣處理?
181.工傷職工在什麼情形下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五章失業保險
182.什麼是失業人員?
183.什麼是失業保險?
184.哪些單位和個人必須參加失業保險?
185.哪些單位和個人可以不參加失業保險?
186.失業保險費用完全由用人單位繳納嗎?
187.所有的失業人員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
188.我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189.勞動者是從失業之日起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190.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能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91.失業保險與社會救濟有什麼不同?
192.失業保險金能領到多少?
193.申領失業保險金有次數限制嗎?
194.欠繳失業保險費的企業的失業人員能否領取失業保險金?
195.失業人員沒有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是否還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96.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如何進行補償?
197.個人死亡的,能夠同時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喪葬補助金嗎?
198.農民工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199.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200.失業保險金領取需要哪些證明?
201.農民工失業保險如何辦理?
202.失業了單位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能辦失業金嗎?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嗎?
203.失業保險關系怎樣轉移?
204.失業就能領失業保險金嗎?何為“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205.下崗人員實現二次就業,社會保險關系如何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應如何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206.失業保險可以累積嗎?
207.主動辭職導致失業,但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為什麼?
208.失業保險關系可否跨地區進行接續?
209.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又失業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如何確定?
210.勞動者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可否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211.失業人員應征服兵役的,是否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212.失業人員移居境外的,是否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213.失業人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是否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214.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嗎?還需要繳費嗎?
215.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多年但是沒有失業,其所繳的費用能否返還?
第六章生育保險
216.什麼是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是什麼?
217.生育保險和醫保合並是怎么回事?
218.職工要繳納生育保險嗎?
219.用人單位可否不參加生育保險?
220.參保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時,參保職工是否繼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21.計劃生育政策與生育保險有什麼關系?
222.生育保險不予支付的范圍有哪些?
223.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24.生育保險和個人工資有關系嗎?
225.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226.實施生育、終止妊娠以及計劃生育手術的費用怎樣支付?
227.生育保險基金予以支付的醫療費用包括哪些?
228.參保的男職工有哪些生育保險待遇?
229.如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30.本地參保人員生育醫療如何就診?
231.參保職工異地生育、流產如何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232.男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須提供哪些材料?標準是多少?
233.什麼是生育津貼?
234.生育津貼怎么算?
235.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一樣嗎?
236.領取生育津貼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237.職工在哪些情況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238.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麼?
239.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范圍是怎樣的?
240.參加生育保險單位的男職工未就業配偶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41.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進行產前檢查的,是否應該算作勞動時間?
242.女職工流產費用是否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43.在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能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4.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能否辦理生育保險?
245.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怎么辦?
第七章社會保險費征繳
246.用人單位應何時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247.社保停交將產生什麼影響?
248.社保停交3個月,對養老保險有什麼影響?
249.辭職待業后,社保怎么辦?
250.補社保可以補多長時間?
251.社保停交3個月后補繳社保流程是怎樣的?
252.怎么查詢個人的社會保險繳納明細?
253.員工自愿不購買社會保險如何處理?
254.未繳社保要求單位補繳是否屬于勞動爭議案件?
255.異地社保怎么辦理?
256.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257.如何理解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社保部門賠償模式?
258.用人單位多長時間可以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登記證有什麼作用?
259.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申請條件是什麼?
260.靈活就業人員必須參加社會保險嗎?他們如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261.如果用人單位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262.什麼是繳費申報?用人單位需要自行申報嗎?
263.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緩繳、減免社會保險費?
第八章社會保險基金
264.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哪些種類?
265.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基金能否統一建賬、統一核算?
266.社會保險基金主要通過什麼方式實現保值、增值?
267.公民個人有權申請查詢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相關信息嗎?
第九章社會保險經辦
268.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該如何設立?每一級政府都要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嗎?
269.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經費如何解決?
270.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什麼情況下要承擔法律責任?
271.什麼是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怎樣建設社會保險信息系統?
第十章社會保險監督
272.什麼是社會保險監督?社會保險監督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27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是社會保險的監督主體嗎?
274.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由哪些人員組成?是否每一級政府都要設立?
275.個人是否有對社會保險進行監督的權利?如何行使該監督權?
276.地方政府挪用社會保險基金將受到什麼處罰?
277.違反《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是否構成刑事責任?

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2011年6月29日)
2.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1月22日)
3.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2011年6月29日)
4.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2011年9月6日)
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2016年4月14日)
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2017年2月16日)
7.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2018年4月20日)
8.工傷保險條例(2010年12月20日修訂)
9.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3年4月25日)
10.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2016年3月28日)
11.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2014年2月21日)
1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2014年2月24日)
1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2016年11月28日)
14.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2015年1月3日)
15.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7年7月16日)
16.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2005年12月3日)
17.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11年6月7日)
18.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09年9月1日)
19.企業年金辦法(2017年12月18日)
20.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年12月14日)
21.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07年7月10日)
22.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4年12月14日)
23.失業保險條例(1999年1月22日)
2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試點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的決定(2016年12月25日)
1.醫療保險就醫流程
2.工傷保險辦理流程圖
3.工傷醫療費報銷流程
4.失業保險流程圖
5.生育保險流程圖
6.工傷認定申請表
7.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申請表
8.勞動能力鑒定操作示意圖
9.失業保險登記表
10.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11.社會保險登記辦理簡明表
12.社保機構復查流程圖
13.行政復議流程圖
14.行政訴訟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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