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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下的紅髮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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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下的紅髮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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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相愛的人會找到彼此,
也會用最意想不到的方式背叛彼此......

★金獎推理女傑蘿拉‧李普曼最新力作
★吉莉安‧弗琳、史蒂芬‧金、哈蘭‧科本、李‧查德、伊恩‧藍欽等暢銷名家同聲推薦
★2018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金匕首獎入圍
★全美四大書評媒體重點好評
★《華爾街雜誌》、《娛樂週刊》、《西雅圖時報》、LitHub、Book Riot、Bustle、Popsugar年度最期待新書

「蘿拉‧李普曼持續推展著現代犯罪書寫的疆界。《烈日下的紅髮女子》是她對黑色小說的嘗試,或許也是她至今最大膽的作品,冷酷地審視相愛的人們能夠如何背叛對方。」──哈蘭‧科本


┤故事簡介├

神祕寡言的男子亞當臨時起意落腳於一座偏遠小鎮,被餐酒館老闆雇為主廚。他在那裡遇見了一位自稱波莉的紅髮美女,兩個同樣初來乍到的陌生人之間,展開了互相試探又充滿防備的曖昧調情。

只不過這並不是巧遇,他們都各自隱瞞著來到小鎮的真正原因:
原本是家庭主婦的波莉拋下丈夫與年幼的女兒不告而別,
亞當則是受託尋人的私家偵探,波莉正是他尋找的目標。

波莉接受了亞當的追求,透露她和丈夫早已沒有感情,於是從共同帳戶中領走一半存款、獨自出走。但她是否在投入戀情的同時不慎暴露了行蹤?如果亞當是受她丈夫之託來尋人,他和波莉的關係豈不是形同對委託人的背叛?

然而,亞當的委託人不是波莉的丈夫,而波莉拋下的也不只是那段婚姻──她有過另一個名字、逃離過另一個無愛的家庭,甚至不惜在逃脫之路上留下一具具屍體。亞當知曉她的過去,卻從未了解現在的她是什麼樣的人,更不知道自己會是帶她迎向嶄新人生的拯救者、或只是另一塊必須消滅的絆腳石......


男女主角的動機埋藏在一層層看似真相、實則仍是誤解的包裝下,直到終章才真正揭曉,對冷硬派推理與黑色小說文類(如《雙重保險》和《郵差總按兩次鈴》)中致命女人和私家偵探的情節典型,同時做出致敬與顛覆。


 

作者簡介

蘿拉‧李普曼Laura Lippman
生於一九五九年,曾於《巴爾的摩太陽報》擔任記者達十二年之久,後轉而專事小說寫作。一九九七年出道至今,先以新聞工作經驗為靈感,創作了《巴爾的摩藍調》等十二部「黛絲探案」系列小說,以及《貝塞尼家的姊妹》、《愛麗絲與蘿妮》、《死黨》、《無期徒刑》、《記憶之牢》等獨立作,多次登上全美暢銷排行榜。她不但在推理文壇獲得愛倫坡、安東尼、夏姆斯、阿嘉莎等大獎,堪稱得獎紀錄最傲人的現役推理女傑,另外在羅曼史、主流文學圈亦受肯定,曾獲浪漫時代女性偵探成就獎、馬里蘭作家獎、首屆巴爾的摩市文學獎等殊榮。


譯者:吳妍儀

中正哲學研究所碩士畢業,現為專職譯者,譯有小說與非小說類多本,小說類有《一九八四》、《死亡禁地》、《智慧之血》、《被遺忘的男孩》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名家推薦├

「蘿拉‧李普曼每次推出新書,都讓我興奮不已,因為我知道我又將享受到大師手筆。她是個優秀出色的小說家,直言不諱地記述著當代的美國生活。」──吉莉安‧弗琳

「懸疑無比,文筆美如夢。李普曼寫的總是好書,但這本好上加好。」──史蒂芬‧金

「又一本出自蘿拉・李普曼手筆的非凡小說——充滿了讓人想再多讀一章、再熬晚一點的懸疑性,但也充滿了細緻幽微、敏銳觀察與人性關懷。」──李・查德

「蘿拉・李普曼的故事並不只是謎團而已;這些故事是對人類心靈深刻動人的探索。她就是當今最佳犯罪小說家之一。」──泰絲・格里森

「節奏適宜,充滿觀察入微的美妙細節。這本書,以及其中具有缺陷、光采閃耀、冷酷無情又傲然無悔的主角,從頭到尾都令我享受。」──羅珊‧蓋伊(《不良女性主義者的告白》作者)


┤書評讚譽├

「故事中有諸多轉折,全都令人大呼滿意。《烈日下的紅髮女子》描繪出一個強悍的女人──足以與李普曼過去筆下的任一人物媲美──,她在磨難中認清自我,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明白她應該如何自保。」──《洛杉磯時報》

「你可以看得出作者在翻新精典黑色小說橋段時得到多少樂趣,而這份樂趣充滿感染力。情節豐富、讓人手不釋卷的愉快閱讀體驗。」──《科克斯書評》(星級評論)

「這是李普曼敏銳觀察力發揮到最強烈極致的作品,是犯罪小說中不可小覷的力作。」──《出版人週刊》(星級評論)

「構思精巧又極端懸疑,這部小說讓我們一直猜到最後一刻。」──《書單》(星級評論)

「現代黑色小說的極致,此書能取悅老電影愛好者,滿足懸疑讀者,也對李普曼的粉絲大軍更是一項回饋。」──《圖書館期刊》(星級評論)

「步調迅速、出人意料,《烈日下的紅髮女子》聰明而狡黠,是一個困厄重重的世界裡的愛情故事,不斷令人好奇猜疑,直到最後一片拼圖歸位為止。」──《歐普拉雜誌》

「李普曼有一種近乎不可思議的能力,能深入她筆下那些角色(包括好人跟不那麼好的人)的腦袋裡,而且讓他們栩栩如生。」──《巴爾的摩太陽報》

 

書摘/試閱

第一章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一日
德拉瓦州,貝維爾

是那副被太陽曬傷的肩膀引起他的注意。泛著粉紅,正在脫皮。他估計,這曬傷有兩天歷史了。星期五曬到的,昨天一碰就疼,今天則是一種發癢的刺痛,很難不一直去碰觸、試探,就像她現在這樣,有一搭沒一搭地摸著。死皮已經開始剝落,很快地,那副窄肩就不會那麼柔嫩了。為什麼一個已經步入三十大關的紅髮女子,會犯下這種少不更事才會犯的錯誤?
而她為什麼在這裡,在一個深居內陸四十五哩,星期天晚上鮮少有陌生人駐足的小鎮,坐在一張吧台高腳椅上?貝維爾是那種理應路過就走的地方,而且很快就根本不會有人路過了。他們現在在蓋一條大型外環道路,好讓海灘的車流不必為了那條老舊市區大街的測速裝置而放慢速度。他在進鎮的路上,看到了週日停工中的建築工程車輛。類似「海呵」(High-Ho)這樣的酒吧兼餐廳,可能會流失他們本來就很清淡的生意。
海呵。這是寫錯字嗎?不是應該要寫成「嗨呵」(Heigh-Ho)?如果是這樣,這指的是一日將盡、從礦場回家去的七個小矮人,還是指策馬沒入夕陽的獨行俠?看這地方的樣子,這兩種解釋都沒多大道理。
這一切都沒什麼道理。
她的肩膀很單薄,稜角分明,聳得高高的,極其接近她的耳朵,讓他聯想到翅膀。她那件粉紅配黃的細肩帶洋裝前胸,則和肩背形成相當大的對比,豐滿渾圓。她的舉止像是不想引起任何男性的注目,至少今晚不想。在他滑進隔了兩個空位的那張高腳椅上時,他忍不住注意到,從前方看,她就沒曬得那麼紅。領口較高的洋裝上方露出的一小條肌膚,只有最淡薄的一點點顏色。她的臉頰也一樣。現在是六月初,有一陣讓人很容易忘卻陽光已經有多強的微風。顯然她走端莊路線,穿的是一件式泳衣,所以可能有跟那副肩膀曬到相同程度的深U字型一片紅。如果昨天壓一壓那邊的皮肉,手指會留下白色的印子。
他猜想她是不是約了誰在這裡見面,某個會幫她把防曬乳抹到她伸手不可及之處的人。如果她真跟人有約,他會很訝異。如果她起身跟一個陌生人離開,他會更驚訝,但兩種狀況都不會讓他震驚。誠然,她散發出一股拘謹的氣質,不過就是這樣的人你才必須小心注意。
可以確定一件事:她有某種打算。他對這類事情的直覺是無可否認的。
他不想一開始就下重手。他不是那樣辦事的。沒這種必要,如果這樣講聽起來不會太往自己臉上貼金。只是事實如此:他是肯尼娃娃型的男人──如果肯尼一年到頭都有曬得漂亮的古銅色皮膚。高大、有肌肉又有勻稱的五官,淡藍的眼睛,黑色的頭髮。女人總是假定肯尼想要的是芭比,但他偏愛身材纖瘦、還要有一點神經質的女人。他停工休息的時候喜歡獵鹿。用弓箭來獵。他會去西馬里蘭州的森林,他在那裡可以花上一整天坐在一棵樹上等待,而他深好此道。
他在他們中間留下兩個空位,不想逼急她,但他確保了她會聽見他點了杯葡萄酒。在這種地方點葡萄酒而非啤酒,就引起她的注意了。目的就在這裡,引起她的注意。她沒說話,不過在他問吧台後面的金髮女他們提供哪種葡萄酒的時候,她往旁邊瞥了一眼。他沒有太花力氣選擇,選擇就是紅酒跟白酒。就這麼直白:「我們有紅酒,也有白酒。」在他們上了冰的紅酒給他們時,他眼睛都沒眨一下。不是符合侍酒師規定的攝氏十五度那種冰,而是從冰箱裡直接拿出來的那種冰。他啜飲一口,叫那個女侍過來,然後好有禮貌地說道:「妳知道嗎?我很樂意為這杯酒付帳,但這不合我的口味。我可以要一杯啤酒嗎?」他瞥了一眼酒桶水龍頭。「鵝島?」
她的眼睛又飛快地往旁邊一瞥,然後回到她自己的飲料上──琥珀色的,加了冰塊。不管今晚她要去哪裡,都離這裡不遠。他盯著自己的飲料,然後說出聲來,就好像在自言自語:「什麼樣的混蛋才會在德拉瓦州貝維爾鎮的小酒館裡點紅酒啊?」
「我不知道,」她說話了,沒有望向他。「你是哪種混蛋?」
「普通的那種。」或者說,他的前任們──一個維持了五年的老婆,和也許七或八任女朋友,他覺得對一個三十八歲的男人來說,這是個體面的數字──總是這樣告訴他。「妳來自這一帶?」
「定義一下,這一帶是哪一帶。」她不玩,她在撤退。
「妳住在這裡嗎?」
「現在是。」
「那個曬傷──我只是假定妳去海灘待了一兩天,要回巴爾的摩或者華盛頓特區。」
「不。我現在住在這裡。」
他在那酒吧女侍臉上看到一絲訝異。
「從什麼時候開始?」
「現在。」
這是個笑話,他心想。一個人不會在陌生城鎮停下來喝一杯,然後就決定住在那裡了。不會在這個城鎮。這可不同於她晃到托斯卡尼或瓦哈卡,他對這兩個地方知之甚詳,可以想像有人會這麼說:對,就是這裡,我就要在這個地方落地生根。她是在德拉瓦州的貝維爾,這裡有一條暮氣沉沉而可悲的市區大街,這個城鎮甚至人口不到兩千,四周環繞著玉米田跟養雞場。她在這裡有認識的人嗎?酒吧女侍肯定沒把她當成本地人來服務,甚至不認為有這種潛在可能。對金髮、豐胸,細心曬成健康棕色的酒吧女侍來說,這個紅髮女形同家具。然而酒吧女侍對他有興趣,設法要搞清楚他是今晚路過,還是會待上一陣。
會是哪樣,還有待決定。
「如果你希望有人向你介紹一下在地資訊,就讓我知道,」酒吧女侍這麼對他說,同時眨了眨眼。「這樣要花個整整五分鐘吧。」
這麼明目張膽挑逗他的酒吧女侍與女服務生,會讓他有點緊張。把食物或啤酒端給一個男人就已經夠親密了。
他不打擾這兩個女人,喝他的啤酒,看著那台免不了要有的電視機,訊號接收品質免不了地閃爍著,播放免不了要播的巴爾的摩金鶯隊比賽。這隻球隊再度表現良好,或者至少是比較好。在紅髮女的第三杯喝到剩下最後四分之一吋的時候,他結了帳,沒跟任何人道別就離開了,回到他停在砂礫地停車場的卡車上,在黑暗中坐著。他沒躲起來,因為沒有別的作法比企圖躲藏更容易被人發現了。
十分鐘後,紅髮女出來了。她越過公路,走向另一邊的老派汽車旅館,人稱停車場旅館的那種。這一間叫做谷景,雖然這裡沒有山谷也沒有景觀。海呵,谷景,市區大街──就好像這整座城鎮是用另一個城鎮的殘餘材料拼起來的。
他等了十五分鐘,然後進入旅館末端的小辦公室,詢問是否還有房間,儘管有個又大又紅的「尚有空房」招牌,填滿了從窗口往外看的視野。
「住幾晚?」三十來歲,脖子細如鉛筆的櫃檯問道。
「不設期限。如果你想的話,我可以給你信用卡。」
「真有意思。你是今天第二個要求不設期限住下去的人。」
他不必問第一個是誰。他在心裡提醒自己,這個多嘴的櫃檯將來也會多嘴地提到他。
「你需要我的信用卡嗎?」
「付現也行。如果你先訂一星期,我們可以給你一間房兩百五十塊的價錢。我們在週一到週五之間顧客沒很多。不過你知道,這裡沒有簡易廚房,沒有冰箱。你得在外面吃飯,或者帶不容易壞掉的東西回來吃。」他補充一句:「如果女傭看到有東西放在外面,她會告訴我。我不想招來螞蟻或蟑螂。」
「我可以在房間裡放個冷藏箱嗎?」
「只要它不漏水就行。」
他把信用卡遞過去。
「如果你付現,我可以給你更好的價錢,」這人清清喉嚨說道:「兩百二十塊。」
這傢伙在搞某種詐騙,一定有侵吞現金,但他在乎這幹嘛?他可以在兩百二十塊一星期的地方撐上很久,就算沒有冰箱或暖爐都行。
他納悶的是她能撐多久。

 

第二章

她從五號房走出,踏入明亮、炎熱的早晨,熱到不符季節,就跟之前在海灘上度過的週末一樣,但至少海灘上有海風緩和那股酷熱。旁人說:多幸運啊,在水冷到除了小孩以外沒人能忍的六月初,碰到這樣的大熱天。學校甚至還沒結束學期,最熱門的餐廳外面排的隊伍還能控制。幸運,大家一直這麼說,就好像在勸自己相信。幸運。幸運極了。
輸家設法勸自己相信他們很走運,有比這更悲哀的事嗎?她以前就是那樣,但再也不會了。她看到什麼就說什麼,首先從她自己做起。
葛瑞格開始談到要去海灘度假一星期的時候,她本來假定是在里霍伯斯或杜威租個房子。也許不是真的在海灘上,但至少在公路的東邊。
唔,他們是很靠近海灘。不過是在芬威克,在灣岸邊,而且是一棟兩層樓煤渣磚房,分成基本上是單人公寓的四個單位。有一間長方形大房間是給他們還有珍妮用的,還有一間一字型廚房,一間只有淋浴設備的浴室,沒有浴缸。還有螞蟻。排成曲折黑線的螞蟻到處都是。
「最後一刻就只能找到這樣的了,」葛瑞格說。她腦補成這樣:如果妳窮,最後一刻就只能找到這樣的了。在德拉瓦海岸一定有更好的地方可待,就算時間倉促也一樣。
除非房間徹底一片漆黑,否則珍妮就睡不著。所以他們讓她熬晚一點,熬到九點或十點,因為另一個選擇就是在八點一起上床睡覺,然後在黑暗中躺著,誰也不碰誰。第一個晚上,大約兩點的時候,葛瑞格有了動作。也許在一兩年前,這樣會很性感,在黑暗中試著安安靜靜來一發。但她已經很久沒覺得葛瑞格有任何性感之處了。
「不行,不行,不行,她會醒來的。」
「我們可以給她一點安眠藥。」
這讓她停下來想了一下,讓她懷疑是否該改變計畫,但不行,她必須採取行動。第二天,她確實問了他是不是真會那麼做,餵珍妮安眠藥。他堅持他是開玩笑的。她決定相信他。如果她不相信他,她就必須留下。而她不可能留下。
那天是星期六。她把一件薄紗白襯衫穿在泳裝外面,但就連這樣都會讓她的肩膀受到刺激。她縮在陽傘下面,像覺得冷似地發抖。嚴重曬傷可能造成這種後果,讓妳發冷。葛瑞格在浪花裡跟珍妮玩耍。他很懂得照顧她。她並不只是一廂情願告訴自己這種話。他很懂,他夠懂,達得到她需要他懂的程度。
他們去了木板道,在里霍伯斯那裡比較小的那條,對於珍妮這樣的幼兒來說,比大洋城的那條來得好。葛瑞格盡其所能,想幫珍妮贏得最大隻的填充玩具熊貓,但他一直未能超過二等獎的程度。你好歹算一下吧,她想這麼告訴他。以他拿水槍射小靶與套圈圈花掉的二十塊錢,他本來可以買個好得多的東西給珍妮。
在星期天,她注視著他們堆沙堡。大約上午十一點,她說她曬太多太陽了,她要回屋裡去。屋裡,哈。住處才對。高速公路很繁忙,過個馬路好像要等個天長地久。她換上她的細肩帶洋裝,打包行李,是一個附輪子的行李袋,然後留了字條。她擔心她要是不留字條會發生什麼事。無論如何,留字條多半是為了珍妮,而非葛瑞格。
她讓行李袋一彈一跳下了台階,然後拉上高速公路路肩,沿路走了幾乎四分之一哩到州界,她計畫在那裡搭當地巴士到大洋城的灰狗巴士車站。接著她會前往巴爾的摩,雖然她無法在那裡待太久。她在那裡會恢復某些老習慣,太容易被找到了。
有一個上了年紀的男人開著凱迪拉克,提議要載她去華盛頓特區,而她心想為何不。然後他開始不正經了,他可悲的蒼老手指像某種得了關節炎的蜘蛛,偷偷朝她膝蓋之間溜去,而她說:「在這裡讓我下車。」這裡是貝維爾。根據一個看起來很新的閃亮招牌,這裡名列美國最佳小鎮前十名。
現在,在明亮的晨光下看貝維爾,她很納悶另外九名是哪些個小鎮。
她沒有領先太多。在中午左右,他們回來吃午餐時,葛瑞格就會看到字條了。他可能會更氣她沒做任何三明治給他們、或者擺好餐桌。他不愛她,她也不愛他。他已經一腳踏出門外了。他本來會離開她,弄間公寓住。他永遠不會付小孩的贍養費,如果沒一直嘮叨就不會給。她甚至可能必須去找工作。所以她為何不直接去找份工作,但讓他留著珍妮,看看當個全職家長是什麼感覺?他才困不住她。
哪怕刑期很短,只要妳坐過牢以後,妳都不會喜歡被囚禁的感覺。
接下來呢?她事先想清楚很多事,但並沒有想清楚每件事。她得賺些錢,到秋天要足夠往西走。她本來假定她會在華盛頓特區辦這件事,但也許在這裡賺會比較容易。
可以肯定的是,她在這裡比較難被找到。
她走進市區,沿著市區大街走。這條市區大街就叫「市區大街」。這裡有一間熟食店、一間叫做「蘭利家」的雜貨店,一間紫心二手商店,還有一間花店。但很多店面都空蕩蕩的,從外觀來看是閒置很久了。
她又繞回汽車旅館,回到昨晚她要順風車停下來時,她選擇的那間酒吧。海呵。本來肯定應該叫做嗨呵吧?
昨晚酒吧裡的那個男人俊帥得驚人,算是她的菜,這倒不是說她有那個興趣,但她還是很訝異他這麼輕易放棄,甚至覺得有點受辱。
有輛車似乎憑空冒出來,而她驚得一跳,緊張起來。但現在還太快了,不會有人來找她,而且不管怎麼說,把妳的家人留在海灘上又不犯法。沒有更多女人這麼做,才讓她驚訝。她是從僅僅兩個月前讀的一本書裡得到這個靈感。嗯,她其實沒真的讀那本書,而她計劃自己的逃亡已經好一陣子了。不過每個人都在講那本書,像在談一種幻想。要是你們知道,她想告訴她在肯塔基大道上的鄰居們,要是你們知道,拋下某樣事物代表什麼意義、要付出什麼代價……
錢。她有一些。她需要更多。
昨晚那個男人──他喜歡她,她確定。但她再也不想犯那種錯了。她有足夠的錢過上兩三週。夏天來了,可能有些季節性工作還缺人。她納悶的是何時葛瑞格會去檢查帳戶,去看她在他們「度假」前的最後一週,從他們的共同存款裡搬走多少錢。一半,這是她有權得到的。
這筆錢會比她的離開更讓他火大。至少珍妮這孩子很好帶,她想告訴他。想像一下別的狀況吧。他辦不到。葛瑞格沒有任何想像力。生活照著葛瑞格的期望播放。甚至連驚喜──珍妮、他們的婚姻──對他而言都毫無驚喜。她以前是那種人。但此後再也不會是。
回到汽車旅館,她看到酒吧裡那個男人靠在三號房的門把上。可能是個巧合。每個人都有生活,每個人都有某些事在進行。別誤以為每個時刻的每件事都跟妳有關。
「嗨,」他說。他是那種可以只靠一個字就暢行無阻的人。嗨。他的相貌是一種溫和無味的好看,而他可能覺得那樣就夠。對大多數女人來說可能也夠了。她動動手指,當成一種招呼,但將手垂放在身側,好像不值得為他費力氣彎起手肘似的。
他說:「妳待多久?」
「是誰想知道?」
「我猜是鎮上的每個男人吧。」
了無新意。而且甚至不是真話。有一種版本的她會吸住男人的目光,但她現在把那個版本關起來了,也許是永遠關上。那個版本向來只會帶給她麻煩。
「我是亞當.博斯克,」他說:「就像那種梨子(譯註:bosc pear是洋梨的一個品種。亞當的姓是Bosk),只是結尾是k不是c。」
「我是粉紅淑女,」她說:「就像那種蘋果。」
「我想我們還是可以當朋友,我是一隻梨,妳是一顆蘋果?」
「我還以為不能相比的是蘋果跟橘子。」
她走過他身邊,進了她的房間。
她等到太陽下山才再出門,也就是說她現身時已經快要八點半了。坐在一間汽車旅館房間裡,除了她在皮包裡翻到的一包花生醬跟起司餅乾以外什麼都沒得吃,這樣或許會讓某些人發瘋。典型媽媽食物。現在葛瑞格得要學學這種小花招了。珍妮是個好帶的孩子──除非她肚子餓,這時候她可就難以逆料了。她很享受沉默,享受沒有人需要她、沒有聲音在叫、沒有東西要打掃烹煮或洗滌的新鮮感。她甚至沒打開電視機,就只是仰躺在床上,讓自己沉浸在靜默中。
她越過街道時,沒入玉米田中的太陽又大又紅。她有直覺,他會在那裡,那位梨子先生。他在。她確保了他們之間隔著一張高腳椅。
「妳喝什麼?」他問。
「你有多少錢?」
他笑了。他們總是以為她在開玩笑。當然,葛瑞格就是這麼想。她真希望她可以這麼說:注意點。我甚至還沒告訴你我叫什麼名字,但我正在告訴你我是什麼人,我在乎什麼。
他彷彿探測到她的思緒,問道:「妳叫什麼名字,粉紅淑女?不過妳這身粉紅不會維持太久啦。等曬傷退掉就是漂亮的古銅色了。我都不知道紅髮的人可以曬成那種膚色。」
她的名字是什麼?她該用哪個名字?
「波莉.科斯特羅,」她說。

 

第三章

珍妮醒來的時候哭著要找媽媽。她只有三歲大。她無法理解發生了什麼事。葛瑞格幾乎也不懂。她要葛瑞格再唸一遍字條,好像從他昨天晚上、昨天午餐、昨天早上跟前天晚上唸過那張字條以後,上面的內容還可能會變似的。那張字條確實變了。他每次唸字條的時候都多加一點點。一句補充,「珍妮,我愛妳」。然後下一次變成:「珍妮,我愛妳勝過一切。」後來,他覺得加上這句話可能是個好主意:「要好好對待爹地。這件事對他來說可能打擊更大。」
寶琳才走了兩天,字條已經摺痕累累,都磨舊了。珍妮睡覺的時候抓著那張紙貼著臉,壓在臉頰跟她的貓玩偶之間。她是哭著入睡的,也哭著醒來。在入睡到醒來之間,她做了讓她哭泣、嘟噥和呻吟的惡夢,然而這樣都弄不醒她。只是這樣會弄醒葛瑞格。
哪種女人會這樣拋棄家庭?葛瑞格知道。就是四年前他在酒吧裡勾搭到的那種女人,當時他正是看中了她那股像野貓般的精力。寶琳本來應該只是一小段歡樂時光,別無其他。她又抓又咬,她願意在任何時刻、任何地點做任何事。
接著,在他們的夏季戀情中途,她尿在一根驗孕棒上,然後圈圈裡出現一個加號,但這倒不如說是個十字架,他就掛在上面。因為到頭來她一直都是個好女孩。好到她不會想要墮胎。他沒想到是這種發展。再加上她三十二歲了,而她猜測這可能是她生兒育女的最後機會。這也許是一個徵兆?一種命運?
他們很快結了婚。一開始沒那麼糟。發生了好多事情。她說她不想要婚禮,因為她沒有親友,要是她那半邊的教堂座席空空如也,只會讓她傷心,所以他們在法院結婚,用本來要辦婚禮的錢去牙買加度蜜月,去了一間應有盡有、包辦一切的度假中心。費用很便宜,因為那是十月的最後一週,颱風季尾聲的尾聲。
他們必須找一間足以容納未來一家三口的房子,而他們僥倖遇到靠近鯡魚溪公園的便宜屋子,一間舒適的小磚房,非常體面,所有老木工跟花窗玻璃都還保留完整。珍妮來到人間。對他們兩個人來說都是第一次,但在他慌成一團的時候,寶琳卻很冷靜。現在他回想起來,也許那就是她不對勁的第一個徵兆?哪有女人在照顧自己的第一個寶寶時,態度會那麼冷靜?當時,他認為那代表她天生就是當媽媽的料,但也許這就是她根本相反的證據。她疏離、無動於衷,是一個照護者,卻不是家長。
在珍妮出生後,他們的性生活變少了,但品質還是夠好,好到讓他會因為沒更常做而生氣。她說如果他想要博得她注意,他得幫忙做家事。但他家裡不是這樣教他的。葛瑞格的成長過程中沒有父親,他母親不管在家在外都超時工作,以確保他知道他身為男人該有的權益。寶琳甚至沒工作。她為什麼會這麼累?
到珍妮快兩歲的時候,寶琳還是很累,而且所有的新鮮感──婚姻、房子、小孩、她──都已經褪盡。已經沒有什麼東西能分散他們的心思,讓他們不去注意事實上他們就是沒那麼喜歡彼此。然而性生活還是很棒。現在回想起來,他覺得她是把那種性生活當成她的工作來看待,一份她很享受的工作。聽他工作上的朋友們講的話,他起初覺得沾沾自喜,因為他們的狀況和人家不一樣。但現在他知道了,這是她另一個不自然的跡象。一個女人一旦成了母親,就不該像那個樣子。寶琳是個很齷齪、很齷齪的女孩。她不是生來當賢妻良母的材料。他怎麼會看錯這點?
然後,不知怎麼的,大約在兩個月前,他們日常生活中的刻薄爭吵波及到性生活,甚至讓性愛再也不有趣了。他有個同事曼蒂會跟他一起去吃午餐,一邊聽他說一邊表示同情。他開始在外面待到很晚,聲稱他加班。他們工作上處裡了很多再融資案件,所以這話可信。然後他回到寶琳所在的家,她整個人流露出一種謎樣的憤怒。
他開始去他遇到寶琳的酒吧坐坐,而且沒錯,有時候他會帶別的女孩到外面的停車場去。這種性愛從來沒有像他跟寶琳剛開始的時候那樣好,不過比起他現在有的還是聊勝於無。
他提議了海灘假期,當成最後一次家庭聚會,看看他們是否能重修舊好。他安排好出租的一房公寓單位,當成計畫的一環──真正的共同相處,大大開心一回。不過在他內心深處,他已經在考慮搬出去了。他媽會收留他,他總是可以仰賴他老媽。
現在她搬出去了,留下他跟孩子。有另一張紙條是專門留給他的,他藏起來不讓珍妮看。這張字條冷淡而公事公辦,是打字的,表示他們還沒到那裡她就已經寫好了。可能是在圖書館裡一點一滴打出來的吧,他們那裡有文字處理機。
我會盡快讓你知道我的計畫。我知道你想離婚,所以我們就讓過程迅速無痛。以現狀而言,珍妮繼續跟著你是最好的,在她熟悉的房子裡,照她的慣例過日子。我安頓好以後就會打電話。
而現在是星期二了,他們「假期」的最後一天。過去四十八小時他掙扎著熬過去,彷彿這趟出遊的尾聲是某種終點線。他簡直無法相信全天候照顧一個孩子有多困難,雖然他告訴自己,這是因為他們不在家裡,不是所有東西都在手邊。現在要打包行李回家了,他看出生活就是會這麼繼續過下去,等他回到家裡,他還會有更多的問題。為了照顧小孩,他要做什麼?他愛珍妮,可是天啊,他沒辦法當單親爸爸。
如果你在租屋的最後一天,在早上十一點後哪怕只多待一分鐘,就會有一百二十五塊罰金,就算今天星期二都一樣。珍妮想要在海灘上多待一個早上,可是葛瑞格急著打包好他們的行李、清乾淨這個地方,拿回他的押金,就怕他們會扣錢。那天早上珍妮每分每秒都在哼哼唧唧,而且展現出一種真正的天份,能在他剛清過的每個地方創造出一片混亂──踩進灰塵堆裡,在屋內的設備、桌子跟牆壁上留下黏黏的指紋。他們離開的時候只剩下幾分鐘了,根據儀表板上的時鐘是十點五十七分。
寶琳才不能把孩子就這樣扔給他。他會找到她,讓她做正確的事。他才是那個應該搬出去,展開新頁的人。
「婊子,」他嘟噥著說。
「什麼,爹地?」
「沒什麼。」
上了公路兩哩後,他左轉上二十六號州公路的速度太快,害他用繩子綁在車頂的衝浪板滑下來。喇叭聲在他周遭響起,搞得好像這種災難是他刻意計劃似的。如果可以,他會把那塊板子留在路邊,但那樣一來他就跟她一樣爛了。他在路邊停下,把一切搞定,然後奮力回到西向的車流裡,以六月天的週二來說,交通驚人地繁忙。喔天啊,還有一場葬禮,顯然是為貝特尼海灘最受歡迎的傢伙辦的,車隊有二三十輛那麼長。他把這項不幸添加到她所犯一切錯誤的清單之上,這廢清單越來越長。她毀了他的生活。或說她企圖這麼做。他會找到她,讓她履行她的義務,要她付出代價。
他記得那第一巴掌,在他給她許可以後,那一掌這麼用力,幾乎讓他眼泛淚光。就好像她等著要打他等很久了。

 

第四章

在她那少提為妙的第一段婚姻早期,波莉會被她丈夫氣到跳車。起初只是在停車標誌或紅綠燈前跳。到最後她開始在車速放慢時跳車。時速從沒超過五到十哩,通常是在停車場裡,不過這樣做有種刺激的危險感,尤其是如果像她那樣,選擇跳出去的時候設法兩腳一起落在人行道上。她從來不縮起身體來滾到一旁,從來沒刮傷她的雙手。她想要他看到她跳出去、轉過身,朝著另一個方向走,並且知道他無法同樣敏捷地跟上。
然而話說回來,他們兩人都知道她終究得回家。
為什麼她不能就像跳車一樣輕鬆地離開那段婚姻呢?有一部分原因在於錢,當然。走回家不花她半毛錢,只是會被打一頓。要離開,她會需要錢。離開要有計畫。跳車是計畫的相反。那是出現可能性的一瞬間。我沒有被困住。我是自願回到你身邊。這是謊言,是她只對自己說的謊言,不過在那些日子裡,是很重要的謊言。一個終於被她變成真話的謊言,然而花了她很長時間。時間與金錢。一切值得擁有的東西,都需要時間與金錢。
講到這個──她越過公路,在四點多一些進入海呵。時間夠早,所以這裡很安靜,卻又沒有早到讓她顯得不可靠。有一大堆酒鬼喜歡在酒吧裡工作。有個她過去認識的男人,一個幻想自己是真正智者的傢伙,喜歡這麼說:如果你喜歡大象,你就去馬戲團工作。如果你喜歡小孩,就找讓你有機會接觸他們的工作。教書、幼童軍、托兒所。酒鬼就喜歡在酒吧工作。波莉到現在已經連續三個晚上跟酒吧女侍聊天了,正在建立友好關係,同時忽視跟她待在同一間汽車旅館的男人。三號先生,她心裡是這麼想他的,儘管她知道他的名字。她從旁聽到他告訴酒吧女侍,他的卡車活塞桿壞掉了,不過等他們一找到零件,他就要離開了。
「妳這裡有可能再雇個人嗎?」波莉這麼問酒吧女侍。
「也許雇個兼職吧,」她說:「在週末跟晚上,我們需要一位女侍幫忙處理廚房的點菜單。不過如果妳想要工作,妳往東邊的海灘上找會比較有利。不管夏天他們在海邊雇用多大量的員工,人手永遠都不夠,而且總是有人受不了那種步調,還有觀光客。妳也會賺得比較多。」
﹁那妳為什麼不在那裡工作?﹂波莉拿出了她那包香菸,推向那個女人,對方拿了一支。酒吧女侍有臉頰帶著蘋果紅的那種漂亮,但她身上總是有煙味,經常到停車場去抽上一根。波莉卻是可抽可不抽的少數人種。
「開那一小時車就是太遠了些。如果我住在西福德或者達斯伯羅,也許行吧──但從這裡去不成。我討厭晚上開那些二線道。那些屁孩在彎道上都開太快了,老人又開太慢,還有測速。我寧願一年裡每星期都賺到剛好夠用,遠離那些觀光客。反正他們小費給得不大方。每個人都是路過。」
波莉決定不要指出她才剛說過海邊錢比較好賺。
「兼差的話,我在這裡可以賺多少?」
「一星期四個晚上,包含一晚人多的週末夜?也許兩百塊吧,大部分是現金。不過那是在妳很行的狀況下。妳很行嗎?」
「我想是。」
「我不介意多點幫手,這是可以肯定的。我會想要在某個週間晚上去去別的地方。不過這要看老闆的決定。」
「要是我需要打黑工呢?」
酒吧女侍瞇起眼睛。「妳為什麼會想那樣做?」
「不是想要。需要。」
「有人在找妳?」
「不是因為我做錯什麼。不過──如果我被發現,對,可能很糟。」她露出微笑。「我不是第一個犯了錯的女人,妳知道吧?」
不說太多,人就會自己腦補,通常會腦補到對妳有利的方面。她憑空冒出來,住在每週收租的汽車旅館裡。她下巴上有褪色中的瘀青。那其實是因為珍妮突然抬頭,意外地頭槌了她,但任何人來看都只知道她臉部右邊有個又紫又青的陰影。她現在心不在焉地伸手去摸,然後又猛然縮手,就好像她不想讓人注意到那裡。妙的是,碰觸那塊瘀青幾乎就像是撫摸著珍妮,還會聞到幼兒散發出的所有氣味。這樣是最好的,她提醒自己。長期來說這樣對珍妮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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