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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的真相:藝術裡的剽竊、抄襲與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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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的真相:藝術裡的剽竊、抄襲與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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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 首度公開 —— 藝術界百年來相互抄襲,卻又不明說的詭譎傳統
★ 一語道破 —— 創作沒有100%原創,複製重組才是硬道理的真相

真相一:最原創的藝術至少都涉及一兩個明確的,明顯的竊盜行為 – 就是簡單的複製和貼上的行為。
真相二:藝術家怎麼看待創作裡的竊盜?畢卡索認為,這個叫做影響力(而不是竊盜)!
真相三:剽竊、抄襲與挪用只發生在藝術裡嗎?當然不是,從文學到當代的網路社群,這些現象無所不在!

+ + + 超暗黑史實大揭露,原創迷思鐵粉請勿食用 + + +

 文學史上最有原創性的作家:沙士比亞?是嗎??
他故事中的情節有很多都竊取自於已經出版的來源,這是眾所皆知之事。「借用」就是莎翁創作過程的核心部份。

 最知名藝術品〈蒙娜麗莎〉的盛名如何開始傳播?
起因於畫作被偷,媒體新聞報導而大量地在各種媒介上複製了這個圖像,無遠弗屆的傳播了〈蒙娜麗莎〉。使得跑來看那片畫被偷走的空白牆面的人,比原本掛在這個地方時看的人還要多。

 今日著作權的立法該要感謝誰?
就是那個極度自戀,又怕版畫作品處處被盜用的藝術家,杜勒,使得他在一五○六年,發起人類史上第一宗著作權侵權官司。

 如果藝術史沒有了複製?
西方藝術史最重要的運動之一,文藝復興如果沒有版畫的技術以及一群複製他人作品的版畫家,該運動的規模和影響力肯定會大幅縮小。

 關於原創性,連聖經都‧‧‧早說了
我們總是對於「原創性」有揮之不去的迷思,但是聖經《傳道書》(Ecclesiastes)裡說:「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只是有時候我們就是喜歡說有。

+ + + 創作沒有靈感了嗎?請看這本最接地氣功略 + + +

 不只是藝術,複製重組已是當代文化跨領域的普遍存在!
本書從當代藝術出發,回溯數百年藝術、音樂與文學的剽竊史,再回到今日數位時代生活中的社群、商業廣告、影視產業甚至到同人誌文化。

 你說你不認識有哪些是抄襲的藝術家?
請把本書當成型錄!從封面開始到最後一頁,書中大量彩圖的數十件作品,都是藝術與文化領域中剽竊得合法且經典的案例,勇敢的嘗試吧,這條路上你並不孤單。

 努力、勞力才是藝術唯一創作方法?‧‧‧你,怎麼了?
馬塞爾•杜尚(Marcel Duchamp)開風氣之先,將「選擇」視為一種主要的藝術創作手法。注意喔!藝術家所做的作品,表現的是他們選擇的能力,而不是身體力行的勤奮或技藝。

 其實不是時代變了,它一直在變,而是你變得太慢了!
在這電腦科技發達又普及的時代:找到現成的東西拼湊在一起,這樣的作品跟花了十年的時間創作出來的作品,藝術價值可能不相上下。你能接受嗎?

【給原創萌萌的誠懇敬告】
致 崇拜原創的藝術家們,請遠離這本書!
因為這是一本把著作權中所保護的原創性,從神壇拉下來的書。
並且要你正面看待那些你認為「不可取」的創作手段!
對我們來說,藝術上的借用就只是透過溫柔的收養,賦予舊材料,新生命。
最終,本書鼓勵大家努力的「剪貼」,因為「文化」就是這樣生成的!

【創意大師在光環底下的真心話】
☆ 「地下絲絨」團長盧•里德在談到他的個性時說:「我沒有自己的個性,我就是把其他人的個性撿來用而已‧‧‧」
☆ 安迪‧沃荷在某次電視訪問時說「我今天好空,我感冒了,我不能思考任何事情。不如你跟我說個句子,我重覆一遍,那就再好不過了。」

【創作者鼓吹抄襲的原創語錄】
☆ 詩人劇作家艾略特說:「不成熟的詩人模仿,成熟的詩人偷竊。」
☆ 指揮家及作曲家伊格爾‧史特拉汶斯基說:「好的作曲家絕不模仿,他們直接偷竊。」
☆ 藝術家帕布羅‧畢卡索說:「壞的藝術家用抄的,好的藝術家用偷的。」

此時此刻,創作者們請熱情地擁抱這個大量複製的數位時代,一起重製、重組、重複使用、重新聯結,持續創造新的世界吧!

 

作者簡介

勞勃‧ 蕭爾,著有《廣告的十大原則》(10 Principles of Advertising)、《後攝影》
(Post-Photography)以及研究英格蘭中部米德蘭地區歷史、儀式與民俗的《中部大震撼》(Bang in the Middle)等書。他的博士論文主題是沒有鼻子的偉大桂冠詩人威廉‧達文南特爵士(Sir William Davenant)和英國歌劇的起源。他目前是現代藝術與視覺文化雜誌《大象》(Elephant)的編輯。

譯者簡介:
劉泗翰,資深翻譯,悠遊於兩種文字與文化之間,賣譯為生逾二十年,譯作有《非虛構寫作指南》、《這不是英語》、《陌生人的孩子》、《愛的哲學課》、《沒有我們的世界》、《四的法則》、《卡瓦利與克雷的神奇冒險》、《喂,有人在嗎?》等四十餘本。

關於本書

「藝術就是賊!」畢卡索曾經如此公開聲明,而大部份原創的新藝術品,大多也是如此:一個〈或兩個〉明確、公然的竊盜行為。然而,儘管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時代比我們現在這個網際網路時代還要更容易取得並複製圖像,但是與藝術借用相關的法律卻是限制愈來愈多,也引起愈來愈多的爭議。

勞勃‧蕭爾從各個不同的角度來觀察藝術借用行為,追溯從米開朗基羅一路傳承到傑夫‧孔斯的藝術世系,更別說還有法律爭議史上的例證:從十六世紀阿爾布雷希特‧杜勒控告盜版畫家,到近代理查‧普林斯和米老鼠經歷的艱辛。

《原創的真相》一書是一份會挑起爭議的調查,探索一個關聯性勢必愈來愈廣泛,也勢必愈來愈重要的複雜主題。

談及原創與抄襲,他們這麼說:

「二十一世紀的剽竊與著作權官司,與二十世紀的猥褻官司如出一轍。這真的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問題。」——肯尼斯‧ 哥德斯密

「給我站住!你們這些狡詐之徒,又不是作品的主人,卻竊取別人的大腦!不要再痴心妄想把你們的髒手偷偷摸摸地放到我的作品上!」——阿爾布雷希特‧ 杜勒

「原創無非只是審慎的模仿罷了。」——伏爾泰

 

目次

第一章 你有多麼原創? How Original Are You?

第二章 汝不可竊盜 Thou Shalt Not Steal

第三章 ……但是有人會教你如何抄襲 …But You Will Be Taught to Copy

第四章 多重作者的美麗新世界 A Brave New Multiauthored World

第五章 基因,藝術精靈 Gene the Are Genie

第六章 重新製作、重新使用、重新組合、重新聯結——這才是正途 Remake Reuse Reassemble Recombine_That's the way to go

謝辭 

索引

 

書摘/試閱

 創作的舊思維
於是,我攤開手腳,躺在倫敦南區公寓的客廳地板上,開心地在iPad上翻閱報紙(我就是這麼老派)。一年一度的泰納藝術獎剛剛宣佈入圍名單,各大報刊的藝評家對這份入圍名單似乎比以往更百思不解。
從《衛報》(The Guardian)的反應看來,連超級冷靜的亞德良•席爾(Adrian Searle)都說自己看傻了眼,顯然,評審委員做了什麼不尋常的事──即使對這個曾經讓崔西•艾敏(Tracey Emin)的「床」(Bed)一躍成為八卦小報熱門話題的獎項來說,都是不尋常的事。席爾先提了一遍入圍名單;鄧肯•坎貝爾(Duncan Campbell)、詹姆斯•李察茲(James Richards)、崔斯•渥納-米歇爾(Tris Vonna-Michell)、西雅拉•菲莉普絲(Ciara Phillips),然後說:「看起來全都有點陰沉,不過我想這應該是刻意的。今年的評審似乎有意讓這次的展覽不只是徹底的改頭換面──四位入圍的藝術家都不是廣為觀眾熟悉的名字──還要讓我們跟這些藝術家一樣,苦苦思索箇中意義何在……這會是一椿苦差事。」
唉喲,是個苦差事啊。
如果連左派的開明份子都沒有喜不自勝地期待著頒獎典禮上的得獎名單揭曉,那麼右派的傳統守護者又會做何感想呢?我翻到傳統派的大報《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的網頁,看看他們怎麼說。「如果泰納獎入圍名單中最傳統的一位藝術家,都是根據其他藝術家、設計師和社會大眾成員現有作品為藍本創作的裝置藝術家,」這篇藝評開門見山地說:「你就知道當代藝術,或者說,無疑是這個曾經爭議不斷的獎項所代表的那種藝術,已經遠遠地拋棄了傳統媒介。姑且不論沒有繪畫或雕塑,光是瞄一眼入圍的藝術家,你若是認為今年的展覽真的沒有什麼寶貴的東西可看,也是情有可原。」
《每日電訊報》的這位作者接著開始抱怨今年的入圍名單缺乏古典元素,例如常見的民眾票選式的提名人——也就是漫畫家大衛•薛格雷(David Shrigley)在二○一三年扮演的角色;還有「很可能會讓一般社會大眾特別厭惡」的那種挑戰傳統極限的代罪羔羊——原來在受洗時的名字是艾拉莉亞(Alalia),但是在二○一二年獲得泰納獎提名之後不久,又改名為馬文•蓋耶(Marvin Gaye)的裝置藝術家斯巴達克斯•契特溫德(Spartacus Chetwynd),就將這個角色扮演得淋漓盡致。「話雖如此,」他停頓了一下又接著說,「對那些認定當代藝術很惹人厭的人來說,今年入圍的四位藝術家很可能會不分軒輊,讓人同樣的厭惡。」
我覺得這些觀點都言之成理,但是真正引起我注意的,卻是接下來的那一段話。「四件入圍作品中有三件是所謂的『動態影像藝術』(多可怕的字眼呀),但是相似之處還不僅止於此,」《每日電訊報》的這位作者說。的確不只如此,真正讓他感到驚駭的,倒不是他們的作品會動,而是他們的作品中有絕大部份都是以「早已存在或是現成的素材」創作而成的。比方說,詹姆斯•李察茲的〈玫瑰蓓蕾〉(Rosebud)就融入了從日本某間圖書館找到的一本藝術書籍裡的色情圖片,在這些圖片中,人體的生殖器部位都以砂紙磨掉,以符合該國的出版審查法。「看著他們的作品,你會有一種感覺:從無中生有,創作出以前不曾存在的作品,已經成了一種舊思維,也差不多遭到揚棄了。」
哇噢!
這樣的聲明讓我大吃一驚,連網路連線都差點中斷(我的iPad跟我有一種共生關係:當我在暈頭轉向時,她就開始悶悶不樂地緩衝處理)。這是真的嗎?在我情緒穩定下來之後,不由得開始納悶。「從無中生有,創作出以前不曾存在的作品」真的「已經成了一種舊思維」,而且「也差不多遭到揚棄了」嗎?
我突然凱莉•布萊德蕭(Carrie Bradshaw)上身,進入她那種「我剛剛領悟到一件真的再明白不過的事情」的模式,開始打出以下這段文字:
[請用莎拉•潔西卡•派克(Sarah Jessica Parker)的聲音大聲朗讀出來] :
我們對於原創性的概念真的改變了這麼多嗎?我們的原創性真的不如前人?真的無法從無中生有──就像以前那些「真正的藝術家」一樣──創作出藝術作品嗎?
我認為,這個想法值得仔細探索、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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