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研究行政法學需落實五化,即:1.白話化:將引自外國行政法學之生澀外來語,用平白、易懂的生活話語,加以說明。2.圖解化:將複雜的行政法律關係,以圖示表解的方式加以分析釐清。3.生活化:用生活事例解說抽象的法律條文規範,以利初學者之瞭解。4.本土化:以本國現有之行政法律條文規範,解說建構在外國繼受之行政法學理,使初學者不致只知外國學理而不知本國法規範。5.新穎化:行政法律條文之制訂、修正均比民、刑法條文之修訂快速,研習行政法學者必須掌握新穎之法制動態。
作者簡介
林騰鷂
序
四版自序
目次
三版自序
二版自序
自 序
第一篇 緒 論
第一章 學習行政法之必要性
第二章 如何學習行政法
第三章 行政法之研究領域
第二篇 行政法之基本理念與原則
第一章 行政法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 行政之意義
第二節 行政之種類
第三節 行政法之概念
第二章 行政法之性質
第一節 行政法為公法
第二節 行政法為國內法
第三節 行政法為行政權之法
第三章 行政法之演進
第一節 封建國家時期
第二節 君主專制警察國時期
第三節 資產市民法治國時期
第四節 社會福利法治國時期
第五節 國際統合法治國時期
第四章 行政法之法源
第一節 行政法之成文法源
第二節 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
第五章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依法行政原則
第三節 尊重與保護人性尊嚴原則
第四節 平等原則
第五節 公益原則
第六節 效能原則
第七節 明確原則
第八節 機宜原則
第九節 比例原則
第十節 誠實信用原則
第十一節 信賴保護原則
第十二節 情事變更原則
第十三節 禁止恣意原則
第十四節 利益衡平原則
第十五節 合法適當裁量原則
第六章 行政法之解釋與適用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行政法之解釋
第三節 行政法之適用
第七章 行政法之效力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時的效力
第三節 地的效力
第四節 人的效力
第五節 事的效力
第八章 行政法之法律關係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行政法法律關係之意義
第三節 行政法法律關係之種類
第四節 特別權力關係
第五節 行政法法律關係之主體及其能力
第六節 行政法法律關係之內容
第七節 行政法法律關係之發生
第八節 行政法法律關係之變更
第九節 行政法法律關係之消滅
第三篇 行政組織法
第一章 導 論
第二章 行政組織法制體系
第三章 行政主體
第四章 行政機關
第一節 行政機關之意義
第二節 行政機關之種類
第三節 行政機關之內部結構
第四節 行政機關之組織權
第五節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
第六節 行政機關之相互關係
第五章 公有事業機關
第一節 公有事業機關之概念
第二節 公有事業機關之種類
第三節 公有事業機關之利用關係
第四節 公有事業機關之管理
第六章 公有營業機關
第一節 公有營業機關之概念
第二節 公有營業機關之法律依據
第三節 公有營業機關之種類
第四節 公有營業機關之管理
第七章 公法社團
第一節 公法社團之概念
第二節 公法社團之種類
第三節 公法社團之任務
第四節 公法社團之地位
第五節 公法社團之監督
第八章 公法財團
第一節 公法財團之沿革
第二節 公法財團之概念
第三節 公法財團之設立
第四節 公法財團之管理
第五節 公法財團之監督
第六節 公法財團在我國情形
第九章 行政法人
第一節 行政法人之源起
第二節 行政法人之概念
第三節 行政法人之組織結構
第四節 行政法人之營運及監督
第五節 行政法人之批判
第四篇 公物法
第一章 概 說
第二章 公物之意涵
第一節 公物之意義
第二節 公物之種類
第三章 公物之特性
第四章 公物之設定、變更與廢止
第一節 公物之設定
第二節 公物之變更
第三節 公物之消滅
第五章 公物之利用
第一節 公物利用之意義
第二節 公物之一般利用
第三節 公物之許可利用
第四節 公物之特許利用
第五節 公物依行政契約之利用
第六節 公物之習慣利用
第六章 公物之管理
第五篇 公務員法
第一章 公務員之概念
第二章 公務員之種類
第三章 公務員關係
第一節 公務員關係之特質
第二節 公務員關係之成立
第三節 公務員關係之變更
第四節 公務員關係之消滅
第四章 公務員之權利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公務員之財產請求權
第三節 公務員身分、權益之保障權
第四節 公務員之行政爭訟權
第五節 公務員之結社權
第六節 公務員之休假權、休息權
第七節 公務員之陞遷權
第八節 公務員之進修權
第五章 公務員之義務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公務員之忠心義務
第三節 公務員之敬業義務
第四節 公務員之服從義務
第五節 公務員之保密義務
第六節 公務員之保持品位義務
第七節 公務員之迴避義務
第八節 公務員之告發犯罪義務
第九節 公務員之進修與受訓義務
第十節 公務員之維護身心健康義務
第十一節 公務員之交代義務
第十二節 公務員之善良保管義務
第十三節 公務員之財產申報義務
第十四節 公務員之行政中立義務
第十五節 公務員之不為特定行為義務
第六章 公務員之責任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公務員之行政責任
第三節 公務員之刑事責任
第四節 公務員之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節 公務員之公法賠償責任
第六篇 行政作用法
第一章 概 論
第二章 法規命令
第一節 法規命令之意義
第二節 法規命令之訂定及相關程序
第三節 法規命令之合法要件
第四節 法規命令之監督
第五節 法規命令之效力
第三章 行政規則
第一節 行政規則之意義
第二節 行政規則之種類
第三節 行政規則之制定與廢止
第四節 行政規則之效力
第四章 行政處分
第一節 行政處分之意義
第二節 行政處分之概念要素
第三節 行政處分之種類
第四節 行政處分之附款
第五節 行政處分之合法要件
第六節 行政處分之瑕疵
第七節 行政處分之廢止
第八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
第五章 事實行為
第一節 事實行為之概念
第二節 事實行為之種類
第三節 事實行為之救濟途徑
第六章 行政計畫
第一節 行政計畫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計畫之功能
第三節 行政計畫之依據
第四節 行政計畫之種類
第五節 行政計畫之程序
第六節 行政計畫之法律救濟
第七章 行政指導
第一節 行政指導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指導之性質
第三節 行政指導之功能
第四節 行政指導之依據
第五節 行政指導之種類
第六節 行政指導之界限
第七節 行政指導之法律救濟
第八章 行政程序
第一節 行政程序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程序之特徵
第三節 行政程序之功能
第四節 行政程序之種類
第五節 行政調查程序
第六節 行政迴避程序
第七節 行政資訊公開程序
第八節 行政行為民眾參與程序
第九節 處理陳情程序
第九章 行政處罰
第一節 行政處罰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處罰之依據
第三節 行政處罰之管轄機關
第四節 行政處罰之對象
第五節 行政處罰之原則
第六節 行政處罰之責任條件
第七節 行政處罰之責任能力
第八節 行政處罰之種類
第九節 行政罰裁處之審酌加減及擴張
第十節 行政罰之裁處程序
第十一節 行政處罰之時效
第十二節 行政處罰之競合
第十章 行政強制執行
第一節 行政強制執行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強制執行之共同規範
第三節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第四節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第五節 即時強制
第十一章 行政契約
第一節 行政契約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契約之容許性
第三節 行政契約之功能
第四節 行政契約之特質
第五節 行政契約之種類
第六節 行政契約之合法要件
第七節 行政契約瑕疵之效力
第八節 行政契約之履行
第九節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
第十節 行政契約之強制執行
第十二章 行政私法行為
第一節 行政私法行為之容許性
第二節 行政私法行為之類型
第三節 行政私法行為應行遵守之法則
第四節 行政私法行為爭執之訴訟途徑
第七篇 行政爭訟法
第一章 行政爭訟制度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行政爭訟新制
第三節 行政爭訟法制之修正
第二章 聲明異議制度
第三章 訴願制度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訴願新制特色
第三節 訴願之總則規定
第四節 訴願審議委員會
第五節 訴願程序
第六節 訴願決定及其效力
第四章 行政訴訟制度
第一節 行政訴訟制度之變革
第二節 行政訴訟事件
第三節 行政法院
第四節 行政訴訟之當事人
第五節 行政訴訟程序
第六節 簡易訴訟程序
第七節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第八節 收容聲請事件程序
第九節 上訴審程序
第十節 抗告程序
第十一節 再審程序
第十二節 重新審理程序
第十三節 保全程序
第十四節 強制執行
第十五節 行政訴訟之費用
第八篇 國家責任法
第一章 概 論
第一節 國家責任之意義
第二節 國家責任理論
第三節 國家責任之種類
第二章 國家賠償責任
第一節 國家賠償責任之法律依據
第二節 國家賠償責任之原因
第三節 國家賠償請求權人
第四節 國家賠償義務機關
第五節 國家賠償請求程序
第六節 國家賠償請求時效
第七節 國家賠償之方法及範圍
第八節 國家之求償權
第三章 國家補償責任
第一節 國家補償責任之原因
第二節 國家補償責任之成立要件
第三節 國家補償責任之請求時效、程序與範圍
第四章 國家其他責任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公法契約給付不能、不完全給付之賠償及補償責任
第三節 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第四節 公法上無因管理責任
第五節 公法上行為結果除去責任
第六節 未盡保管義務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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