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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45週年紀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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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45週年紀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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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最多讀者的哲學書,45週年紀念版
全球暢銷超越500萬冊,27國語言翻譯

關於生命中的不安,如何面對、如何抉擇、如何妥協,
跨越多個世代的人們都在這部經典裡找到各自的答案。

本書是半世紀以來最重要、影響最深遠的作品之一。 ──《時代雜誌》
奇特而美好……讀來清新動人,數十年如一日。 ──《紐約時報》
一本輝煌的巨著……每個人都應一讀。 ──《衛報》

★ 獲選《時代雜誌》70年代最有影響力的書籍
★《倫敦電訊報》、BBC評為「史上最多讀者的哲學書」
★《時代雜誌》、《紐約客》、《紐約時報》、《衛報》……媒體一致盛讚

一場盛夏的摩托車之旅,是探索,也是歸途,
引領不同世代的人們直視內在的衝突與恐懼,
尋找與自己、與世界的相處之道。

「我,是什麼樣的人?」
1970年代的夏日,「我」與11歲的兒子克理斯從明尼蘇達出發,打算騎乘摩托車橫越半個美國,一路飽覽景色至加州海邊。在這趟為期17天的旅程裡,「我」發現,過往因鑽研哲學導致精神分裂的回憶就如鬼魅般緊緊跟隨。為了安撫過往的靈魂,「我」決定好好面對過去、面對自己的恐懼,並試著完成早已遺忘的哲學理論……


羅伯.波西格曾是早慧的科學研究者,15歲即進入大學研讀分子生物學,卻對制式科學方法產生質疑。他將目光轉向哲學,依然得不到答案。於是,他離開學院,到印度接觸東方思想。他開始離群,走進山林,獨自思索……

他被判定為精神分裂,被迫接受不人道的電痙攣療法。他喪失了一切身外之物,金錢、地位、婚姻、公民權,也遺忘了一部分的記憶與個性。

出院後,波西格與兒子克理斯進行一趟橫跨美國的摩托車之旅,寫下這本《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他以細膩的觀察,描繪沿途的濕地、沙漠、小鎮、森林,更無懼地踏上過往的足跡,從殘缺的筆記,一片片拼湊被埋葬的記憶與哲學理論──「質素的形而上學」。

他爬梳自蘇格拉底以來的西方哲學,修辭、邏輯、理性、唯物論、唯心論……試圖在古典與浪漫、科學與藝術、主體與客體之間尋求整合之道。他以旅途中最實用、最實在的摩托車維修,闡述屬於科技的和諧與美感,教導我們如何在科技生活中獲得寧靜與美好。

跨越心靈與物質的鴻溝,他為整個世代的科技無望感尋求解答,也為自己找到一條回家之路。

跨越世代的意義──
《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首次出版於1974年,出版前曾遭到120多家出版商拒絕,出版後迅速創下銷售奇蹟,長踞暢銷榜,至今依舊是美國哲學的入門讀物。

70年代,正值美國經濟富裕,但社會文化極度不滿物質成就的年代。波西格在書中探討心靈與科技的距離,思考真正的價值,讓這些想捨棄物質成就的人得以擴展成就的意義,迅速引起共鳴,奠定了這本書的經典地位。

理性帶來科學與科技的高度發展,但人心的迷網與焦慮卻從未止歇,經過近半個世紀,這仍是現代人必須面對的課題。在社會變遷的轉折處,甚至是人生不同階段的轉折處,我們都會再次困惑,渴望新的可能。


各方好評──
吳明益 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專序
阮慶岳 小說家/建築師
劉 軒 知名作家/心理導師
冀劍制 華梵大學哲學系教授
謝哲青 作家/知名節目主持人──感動推薦

波西格的文筆優美,且把哲學化為行動,將這趟成長、探險、硬派旅行的記憶,寫成一部騎出「心智深山」之書,引導你看見的是陷入苦思人生的絕望泥淖,而非膚淺的心靈勵志。你可以把它當成抒情散文、哲學啟示、旅行文學……而更重要的是,試著以你的方式,騎入自己的「心智深山」時,彼處古道或被封閉,新路偶會展開,但人生值得這麼一遭。──吳明益/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

一個既是天才又是精神病患者的父親,與疏離兒子的荒野摩托車之旅,奧德賽般開啟我們對人類與自然/宇宙關係的重新思考,也叩敲此刻文明在理性與感性分歧現象的針貶,全書細膩、多義也優美的哲思隱喻描寫,是對人類靈魂誠懇憂心的返家召喚。──阮慶岳/小說家、建築師

有人覺得這是一本哲學入門書,以遊記的具體架構做抽象論述;有人認為遊記是追尋真諦的暗喻,人循著來時路往回走,可以一步步找回原來的真我;也有人認為全書反映嬉皮世代的自我中心意識,有自我反省批判的含義。總而言之,《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探討的主題猶如《少年Pi的奇幻漂流》,同一事件如何看待,因人而異,各人從自己喜愛的觀點去閱讀,各自演繹字裡行間的奧祕。──宋瑛堂/本書譯者

我很樂意推薦《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給歐巴馬及任何一位美國總統。我也時常推薦這本書給我的朋友,並希望他們讀過之後問我:「為什麼挑選這本書?」《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是一本偉大的書,它追索個人的價值以及生命的意義。這本極度浪漫的書並非小說,但與許多偉大的小說一樣,將哲學化身在日常的小細節裡。──奧罕.帕慕克Ferit Orhan Pamuk/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我因為寫了一部被拿來和《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相較的書而感到非常榮幸。我希望拙作(指《時間簡史》)和《禪》一樣使人們覺得不必自處於偉大的智慧及哲學的問題之外──史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物理學家、作家

本書是半世紀以來最重要、影響最深遠的作品之一。本書改造了一整個世代,書寫一段難忘的父子夏日摩托車之旅,橫越美國西北部,刻畫成長、發掘、接受過程中的愛與懼,期間演變為一段深刻的心靈與哲學之旅,探索人生的基本問題。──《時代雜誌》(Time)

奇特而美好……本書中深思的哲學大問題曾被美國文豪梭羅與梅爾維爾探討過……讀來清新動人,數十年如一日。──《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一本輝煌的巨著……每個人都應一讀。──《衛報》(Guardian)


超越時間的讀者迴響──
/事實上,這本書的時代從未遠去。

/這是一趟經典的旅程,是對生命、宇宙、一切事物的探索,有時是透過在摩托車旁做一些事情來促進思考與獲得平靜。這是你會想保留,有一天再重讀的書之一。

/高中時,我會說這是我最喜歡的書。20年後再重讀,我才意識到我當時只讀懂其中的20%,也許那時候吸引我的是蜿蜒的哲學論述,成為一個父親之後,我才領會在那底下的概念,雖然不想承認,但我哭了。

/我在70年代中期第一次讀這本書,之後至少每隔5年就會重讀一遍,每一次我都十分享受。第一次閱讀時,我無法完全追隨其哲學,但隨著時間,這些想法在我的生活中經過驗證,我才明白,也深深同意。

/能在42年後再度遇見這本書真是太美好。它在1976年時為我的生活帶來深刻的影響,現在,我再度感受到它的力量,依然強大,卻是以不同的方式。

內文選摘──
●傳統科學方法向來都是後見之明,這還是以最佳狀況而言。傳統科學方法適合用來回首你走過的路,適合試煉你自以為知道的真理,卻無法指點你應該去的地方。除非你該去的地方是來時路的延續。
創意、原創性、發明心、直覺、想像力──換言之,就是不打結──這些東西完全在科學方法的範疇之外。

●如果你想蓋一間工廠,或想修理一輛摩托車,或好好治理一個國家,又希望腦筋一路順暢,空有古典式、架構式、主客體二元論是不夠的。你應該具備衡量工作品質的敏感度,必須能感受好壞的差別。引你向前走的正是這份敏感度。這份敏感度不單純是與生俱來的能力,儘管它確實人人都有。這份敏感度也是後天能培養出來的東西。它不只是「直覺」,不只是無法解釋的「技巧」或「天賦」。它是和現實接觸的直接結果,是和「質素」接觸的直接結果。

●「關心」和「質素」是同一檔事的內在與外在。一個人如果在工作時看得見質素、感受得到質素,這人一定會關心。一個人如果關心他看見的東西、做的事情,這人必定具有質素的一些特質。

●頭腦打死結的時候,可能比想法擠得水泄不通的情況更好。問題的解決之道通常乍看之下不重要或不適合,但假以時日,打結的狀態會讓解決之道漸漸現出真正的重要性。解決之道顯得渺小,是因為你既定的觀念讓解決之道顯得渺小。

●內心寧靜完全不是科技的表面工夫,而是科技的全部。能產生心平氣和的才是佳作,而破壞心平氣和的才是劣質。產品規格、測量儀器、品質管制、最後檢測,這些全是達成目標的手段,目標是讓工作者獲得內心寧靜。想在工作中與「善」結合為一,就要先培養內心的祥和,寧靜之後才看得見那份「善」光芒四射。

●唯有在個人價值正確時,社會價值才會正確。想改善世界,應該先從個人內心出發,從自己的頭腦、雙手做起,然後逐漸向外開展。有人喜歡談論如何擴展人類的宿命。我只想談論如何修理摩托車。我認為,我想講的話更具有延續的價值。

 

作者簡介

羅伯.波西格Robert M. Pirsig
(1928-2017)

美國著名哲學家及作家。
1928年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早慧的他15歲即進入明尼蘇達大學主修生物化學,他對科學很感興趣,卻對科學方法產生質疑,為此飽受抑鬱症的折磨而遭到退學。18歲時,波西格隨美軍駐紮韓國,在那裡的所見所聞讓他對東方哲學萌生興趣。退伍後,回到明尼蘇達大學,取得哲學學士與新聞學碩士學位,期間曾赴印度貝拿勒斯印度大學修讀東方哲學。
在追尋真理的過程中,他苦於西方與東方、科學與藝術、物質與精神這種二元對立性帶來的衝突與矛盾,他試圖尋求整合之道,發展出「質素的形而上學」(Metaphysics of Quality)。但因理論不受學院認可,以及個人內在的衝突,讓他走向精神崩潰。被醫生診斷為精神分裂後,在1961年至1963年間長期住在精神病院,被施以28次電痙攣療法。
出院後,波西格轉而尋求以另外一種方式來表達他的理論。1968年,波西格致信122家出版商,宣告他打算寫一本關於心靈與科技之間鴻溝的書,僅獲得一家的回應。1個月後,他與長子克理斯展開為期17日的摩托車之旅,在這段旅程裡,他反思人與世界的關係,回溯過往與研究,完成本書《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
《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出版後,迅速創下銷售奇蹟,攻占美國暢銷榜長達十年,被譽為史上最多讀者的哲學書籍。
2017年逝於緬因州家中,享年88歲。


宋瑛堂

台大外文學士,台大新聞碩士,波特蘭州立大學專業文件碩士,曾任China Post記者與副採訪主任、Student Post主編等職。
譯作包括《大騙局》、《數位密碼》、《斷背山》、《人魔崛起》、《冷月》、《永遠的園丁》、《幸福的抉擇》、《蘭花賊》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 【推薦序】
推薦序 騎入心智深山
──吳明益 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

念碩士班的時候,曾上過一門課叫作「明代禪典」,授課的鄭琳教授只選了一位禪師的著作做為整個學期的研讀,就是憨山德清的《憨山老人夢遊集》。由於只有我一個人選課,每堂課就是我說一段,老師說一段。憨山老人最被稱道的是「禪詩」,期末報告我便寫了關於「禪詩」裡的文學表述,簡單地說,也就是禪詩的修辭學。

禪詩裡最常出現的譬喻之一,就是「水」、「月」的關係。比方說「月本無塵,水自清潔;從何處洗,求之不得。月墮水中,水涵月影。可惜觀者,熱夢未醒。」讀詩的人通常會試著去解釋「月」象徵什麼?「水」又象徵什麼?詩中的這種比附又意謂著什麼?另一種更令我著迷的敘事是,比喻消失了,詩中只呈現了某種景象。比方說「一片寒心雪夜,數聲破夢霜鐘。爐內香銷宿火,窗前月上孤峰。」禪宗認為文字不可靠,因而不採直說,而用「比」、「興」。只是當時年輕的我迷惑得很,靠修辭學就能「接近」真理嗎?

羅伯.波西格這本上個世紀七○年代的暢銷書《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在台灣並非第一次出版,早在九○年代就已譯出一個名為《萬里任禪遊》的版本,當時也正是台灣書市大量出版禪學相關書籍的尾聲。高中時代的我閱讀了類似鈴木大拙與諸多禪門公案的書,因此對這樣一本書產生了興趣。彼時「禪」這個字在科技發展起飛的台灣社會,似乎仍帶著某種呼喚與誘惑的力量,彷彿在暗示著那個社會底下潛藏的迷惘情緒。

多年後已不再年輕的我再次閱讀到《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的新譯本,我不再把它當成一本禪學延伸書籍,而是一部以「實踐」去試圖「思維」真理的書。而那個接近真理的管道,波西格用的是摩托車,以及摩托車所展開的旅程。

書中大致上有兩個主要的敘事架構,一個是作者和十一歲兒子克理斯及友人共同騎摩托車十七天跨越半個美國的經驗;一個是在旅程中穿插回憶、夢境、旁觀的敘事筆法,所回溯的「斐卓斯」(其中很大一部分算是作者年輕時的化身)的思維與經歷。但還有另一個我認為也可以把它區分開來的潛敘事,就是以摩托車的維修技術來比附各種哲學與科學觀的段落。

回到成書的時代,那正是美國成為世界強權,科技至上主義強勢,但「垮世代」的嬉皮文化也蔚為風潮,神祕主義甚具魅惑力量的時代。作者在多年後的後記提到,他認為「承載文化的書會挑戰文化價值觀,而且在文化因應挑戰而變遷時經常如此。承載文化的書未必是優質書。《湯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稱不上是文學傑作,卻是一本能承載文化的書。」波西格是個誠實的作者,他認為自己的書,就是一部承載文化之書。這部被認為充滿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智慧的書能風行,不妨視為是彼時之川,映出了彼時美國文化的心靈之月。

這本書第一次來到台灣,已經距原著出版二十年了,而當時也正是台灣社會面臨傳統價值觀與科學價值觀衝擊的時刻,彼岸之月,正好映照在此岸之川上,機緣具足。然而,此刻呢?

書中三個層次的敘事,恰好提供給讀者三種不同的閱讀經驗。在與克理斯的旅程記述裡,我們讀到親情、友情間的付出與矛盾,長途旅行莫可奈何的衝突,以及美景詩意的呈現(這部分在後記出現了極大的張力)。而「斐卓斯」的段落,作者顯然想以《斐卓斯篇》(Phaedrus)為隱喻,來重現年輕時讓作者幾近分裂的靈魂追尋與純粹理性思辨:那辯論的兩造有時是斐卓斯與體制,有時是斐卓斯與斐卓斯自己,而用以跨越這兩者的,意外地是「摩托車的維修技術」。由於作者曾擔任過撰寫使用手冊的工作,在遇到摩托車故障相關意外時,微妙地把化油器、齒輪比、活塞、火星塞、進氣、旋螺絲等等零件與維修動作,轉化成詮釋「理性」、「科學」、「先驗」、「經驗」、「質素」、「道與禪」這些科學與哲學語彙交錯的段落,把看似「無聊」的哲學思辨化為迷人的文學語彙。

而「摩托車」這個「詮釋之橋」,我以為正好是在此刻台灣重譯之後,最有意義、也最可能引起讀者迴響的內容。

為了讓這個意象「在地化」,且讓我花些篇幅舉個例子。一回我在與研究生進行讀書會時,一位在制度上是我的學生,在交誼上是朋友的參與者黃同弘,談到甘耀明《喪禮上的故事》裡一篇短篇小說〈野狼、海王子與烏賊群〉。小說本事一句話就可以講完:一位十六歲少女無照載了弟妹,騎車到台中省立醫院尋找病重的父親。

少女的父親是「偉大的伐竹工人」,對她而言就像卡通裡的「海王子」般英勇。不過這是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少女第一次坐「歐多拜」旅行,就是父親為了補償她錯過的小學畢業旅行,夜半載她到圓山動物園看林旺。父親後來罹癌,為了不讓家中最貴重的機車壞掉,少女得每天發動機車,因而熟悉了機車的操作。在她國中畢業後,常偷偷騎車到離家五公里外的工廠上班貼補家用。十六歲那年中秋,病重的父親原應返家過節,卻一直沒有回來。少女於是騎上野狼,展開一場告別青春儀式的長征。少女當然得遇到種種險難:包括機車沒油,遇到壞人、迷途等等,小說最終畫面是為了掩護無照騎車的少女進入市區,一位名叫阿財的人和朋友開著鐵牛車,把姊弟騎的野狼團團圍住,終於讓他們避過警察,見到父親。

當時同弘以自己父親的經驗,提到七○年代一台「歐多拜」的價值超過一萬台斤的稻穀。如果把「粟仔」視為文學意象,它指涉了「農村勞動的血汗與病苦,也隱喻了在城鄉不等價交換中,被強迫貶值的身體與青春」。而我則提到那個時代,擁有一台機車或許就象徵著成年禮,或者對文明機械的駕馭。後者正是整個時代的希望:機械文明曾經承諾給我們可以駕馭,而不減損靈魂存在價值的美好未來。然而真是如此嗎?

在美國,摩托車很早就成為旅行工具的象徵,而在台灣,直到八○年代摩托車都仍是重要的生財工具,九○年代後才逐漸成為具成年象徵意味的旅行工具。同一輛摩托車在美國與此地,意味著不同的「先驗知識」,呼喚了我們對摩托車經驗的記憶,改變了騎車者的「質素」。於是,我們發現這本書的跨文化心靈經驗。「大道絕同,任向西東。石火莫及,電光罔通。」這是禪師們早已開示過的,不是嗎?

這本書實踐了海德格那著名的說法:我們認識榔頭的方式不是盯著它看,而是拿起來用。波西格的文筆優美,且把哲學化為行動,將這趟成長、探險、硬派旅行的記憶,寫成一部騎出「心智深山」之書,引導你看見的是陷入苦思人生的絕望泥淖,而非膚淺的心靈勵志。你可以把它當成抒情散文、哲學啟示、旅行文學……而更重要的是,試著以你的方式,騎入自己的「心智深山」,彼處古道或被封閉,新路偶會展開,但人生值得這麼一遭。

作者序 【自序】
《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自一九七四年推出以來佳評如潮,以二十七種語言狂銷數百萬冊,《倫敦電訊報》(The London Telegraph)與BBC電台描述本書是「史上最多讀者的哲學書」。成績如此斐然,想必每位作家都夢寐以求。

我在一九七○年代初創作本書時,當然做過美夢,但我不准自己沉溺於夢想,也不付諸於言行,以免被人解讀為自大狂,唯恐被人誤認我精神病復發。如今,夢想成真,我再也不需要擔心了。

儘管如此,與其藉此重述人人知曉的成功事蹟,倒不如提一提本書的敗筆,以提高品質,訂正謬誤之處。本書有兩項明顯的錯誤,一大一小。

小錯在於,斐卓斯在希臘文的意思不是「狼」。這項錯誤源於一九六○年在芝加哥大學的那段親身經歷,出現在第四篇。當年那位哲學教授提及,柏拉圖為角色取名的著眼點在於角色的本性。以《斐卓斯篇》中的對話而言,他將斐卓斯比喻為狼。就我記憶所及,那位教授的姓不是Lamm 就是Lamb(羔羊),而依他看待我的態度來判斷,他認為狼的頭銜很適合我,因為我是邊緣人,似乎比較有興趣攻訐授課的題材,卻缺乏學習的興致。我的腦筋動得太急,抓住這種說法,用來界定我和學校的關係,狼的比喻因此滲透本書。反觀柏拉圖,他譬喻為狼的角色並非斐卓斯,而是萊西亞斯(Lycias)—近似希臘文的lykos,而lykos 的意思確實是「狼」。屢次有讀者向我反應,斐卓斯一詞的正確定義是「聰明的」、「亮光四射」。幸好斐卓斯不帶貶意,否則這種訛誤勢必難以收拾。

第二項錯誤就嚴重多了,因為本書的主旨被這項錯誤模糊。許多人注意到,結尾好像缺了一點什麼,總覺得不太明確。有人稱這種結尾是「好萊塢式的結局」。這種結局動搖了本書的藝術根基。這樣的批評是正確的,但我接受批評,並非因為我的初衷真的是想寫一個好萊塢結局。我接受這樣的批評,是因為我心目中另有一種大異其趣的結局,只是沒有充分表達出來。在我心目中的結局裡,戰勝壞人斐卓斯的不是敘事者。最後應該是好人斐卓斯戰勝不斷詆譭他的敘事者。在此一版本,斐卓斯的說法改以黑體字印刷,以凸顯斐卓斯的立場。

我想藉一場文藝創作研討會來進一步探討結局。時間是一九五○年代初的冬季,研討會於午後舉行,地點在明尼蘇達大學,老師名叫艾倫.泰特(Allen Tate),是知名詩人兼文評。有好幾堂課,主題圍繞著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中篇小說《碧廬冤孽》(The Turn of the Screw):故事中的女家教苦心為兩位學生避邪,最後不敵鬼怪,學生因而喪命。我當時認定,這部小說是直截了當的一則鬼故事,但泰特老師持相反的觀點,認為作者的居心沒有這麼單純。女家教並非小說裡的英雌,而是壞人。害死學生的不是鬼怪,而是女家教盲信有鬼的態度。我本來不認同泰特的見解,再讀一遍,才看清他的角度。這則故事可從兩個角度來解讀。

我當初怎會漏看這一點?

泰特解釋,作者之所以能變出這種文字魔術,是因為他使用了第一人稱的敘事法。泰特說,第一人稱的寫法最困難,因為作者被鎖進敘事者的頭裡,走不出來,無法利用「……在此同時,場景回到農場上……」這種轉換主題的手法,作者永遠被囚禁在敘事者的想法中,讀者亦然。第一人稱敘事法的優勢正是如此。讀者看不出女家教是壞人的事實,因為讀者只能從女家教的角度看待事物。

對照《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相似點在於,讀者永遠無法跳脫敘事者的想法。敘事者說,有個惡鬼名叫斐卓斯,但由於讀者只聽得見敘事者的片面之詞,因此認定這個幽靈是惡鬼。在本書中,斐卓斯出現在敘事者的夢中,無形中讓讀者開始認為,敘事者想追殺斐卓斯,斐卓斯也反過來想消滅敘事者。最後誰能如願以償?

故事裡存在著一個分裂人格:兩副頭腦爭奪著同一具軀殼。這正是「精神分裂症」一詞的緣起。在人生事物的輕重緩急方面,這兩副頭腦的價值觀互異。

敘事者以社會價值觀為中心。誠如他在本書開頭所言:「我已有多年不曾構思出新的想法了。」他說故事的用意只有一個:讓讀者欣賞他。他會與讀者分享心聲,卻瞞著約翰、希薇亞、克理斯、德威茲夫妻,不讓他們知道。最重要的是,他不想和讀者隔絕開來,也不想被周遭的社會孤立。他見識到斐卓斯不遵從社會規範的後果,因此悉心保持個人的分際。他學到教訓了。他不想再接受電擊治療。敘事者只一度坦承祕密:他是一個眾人道賀的異端邪說分子,因為他拯救了自己的靈魂,但他自知,他拯救到的只是表皮。

知道或察覺此事的人只有兩個。克理斯是其中之一。他一路尋找記憶中的父親、敬愛的父親,卻再也找不到。洞悉此事的另一人是斐卓斯。他完全明白敘事者的居心,因而鄙視敘事者。

以斐卓斯的觀點來看,敘事者是個出賣靈魂的人,是個懦夫,周旋在心理醫師、家人、上司、朋友之間,為了讓眾人接受、擁戴而放棄真理。他看得出來,敘事者再也不想誠實了,只願成為融入社會的一員,只願終其一生鞠躬哈腰,樂於助人。

斐卓斯受到智識價值的宰制,至於誰欣賞他,誰討厭他,他根本懶得理會。他認為這世上有一項重大無比的真理,因此他心無旁騖,全力追求這項真理。世人不明瞭他的意向,想追殺他,要他從此封口。如今,社會層面的斐卓斯被摧毀了—被靜音了,但他的知識仍殘存在敘事者的頭腦,衝突由此而生。

到頭來,讓斐卓斯重獲自由的關鍵在於兒子克理斯內心的煎熬。克理斯問,「你那時是真的發瘋嗎?」他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這時回答的人不是敘事者,而是斐卓斯。克理斯說「我就知道」的時候也首度領悟到,他失散已久的父親回來了,緊繃的氣氛消散了。父子贏了。假聲假語的敘事者不復存在。「從現在開始,情況會好轉,」斐卓斯說,「人多多少少能直覺這種事。」

真正的斐卓斯不是惡鬼,而是性情溫和的超高級知識分子,讀者若想進一步認識他,容我推薦續篇《尋找萊拉》(Lila)一書。《尋找萊拉》的知音少之又少。此外,容我推薦網站ww.moq.org,讀者可上網找到能理解《尋找萊拉》一書的少數人。

作者序
《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自一九七四年推出以來佳評如潮,以二十七種語言狂銷數百萬冊,《倫敦電訊報》(The London Telegraph)與BBC電台描述本書是「史上最多讀者的哲學書」。成績如此斐然,想必每位作家都夢寐以求。
我在一九七○年代初創作本書時,當然做過美夢,但我不准自己沉溺於夢想,也不付諸於言行,以免被人解讀為自大狂,唯恐被人誤認我精神病復發。如今,夢想成真,我再也不需要擔心了。
儘管如此,與其藉此重述人人知曉的成功事蹟,倒不如提一提本書的敗筆,以提高品質,訂正謬誤之處。本書有兩項明顯的錯誤,一大一小。
小錯在於,斐卓斯在希臘文的意思不是「狼」。這項錯誤源於一九六○年在芝加哥大學的那段親身經歷,出現在第四篇。當年那位哲學教授提及,柏拉圖為角色取名的著眼點在於角色的本性。以《斐卓斯篇》中的對話而言,他將斐卓斯比喻為狼。就我記憶所及,那位教授的姓不是Lamm 就是Lamb(羔羊),而依他看待我的態度來判斷,他認為狼的頭銜很適合我,因為我是邊緣人,似乎比較有興趣攻訐授課的題材,卻缺乏學習的興致。我的腦筋動得太急,抓住這種說法,用來界定我和學校的關係,狼的比喻因此滲透本書。反觀柏拉圖,他譬喻為狼的角色並非斐卓斯,而是萊西亞斯(Lycias)—近似希臘文的lykos,而lykos 的意思確實是「狼」。屢次有讀者向我反應,斐卓斯一詞的正確定義是「聰明的」、「亮光四射」。幸好斐卓斯不帶貶意,否則這種訛誤勢必難以收拾。

第二項錯誤就嚴重多了,因為本書的主旨被這項錯誤模糊。許多人注意到,結尾好像缺了一點什麼,總覺得不太明確。有人稱這種結尾是「好萊塢式的結局」。這種結局動搖了本書的藝術根基。這樣的批評是正確的,但我接受批評,並非因為我的初衷真的是想寫一個好萊塢結局。我接受這樣的批評,是因為我心目中另有一種大異其趣的結局,只是沒有充分表達出來。在我心目中的結局裡,戰勝壞人斐卓斯的不是敘事者。最後應該是好人斐卓斯戰勝不斷詆譭他的敘事者。在此一版本,斐卓斯的說法改以黑體字印刷,以凸顯斐卓斯的立場。
我想藉一場文藝創作研討會來進一步探討結局。時間是一九五○年代初的冬季,研討會於午後舉行,地點在明尼蘇達大學,老師名叫艾倫.泰特(Allen Tate),是知名詩人兼文評。有好幾堂課,主題圍繞著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中篇小說《碧廬冤孽》(The Turn of the Screw):故事中的女家教苦心為兩位學生避邪,最後不敵鬼怪,學生因而喪命。我當時認定,這部小說是直截了當的一則鬼故事,但泰特老師持相反的觀點,認為作者的居心沒有這麼單純。女家教並非小說裡的英雌,而是壞人。害死學生的不是鬼怪,而是女家教盲信有鬼的態度。我本來不認同泰特的見解,再讀一遍,才看清他的角度。這則故事可從兩個角度來解讀。
我當初怎會漏看這一點?
泰特解釋,作者之所以能變出這種文字魔術,是因為他使用了第一人稱的敘事法。泰特說,第一人稱的寫法最困難,因為作者被鎖進敘事者的頭裡,走不出來,無法利用「……在此同時,場景回到農場上……」這種轉換主題的手法,作者永遠被囚禁在敘事者的想法中,讀者亦然。第一人稱敘事法的優勢正是如此。讀者看不出女家教是壞人的事實,因為讀者只能從女家教的角度看待事物。
對照《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相似點在於,讀者永遠無法跳脫敘事者的想法。敘事者說,有個惡鬼名叫斐卓斯,但由於讀者只聽得見敘事者的片面之詞,因此認定這個幽靈是惡鬼。在本書中,斐卓斯出現在敘事者的夢中,無形中讓讀者開始認為,敘事者想追殺斐卓斯,斐卓斯也反過來想消滅敘事者。最後誰能如願以償?
故事裡存在著一個分裂人格:兩副頭腦爭奪著同一具軀殼。這正是「精神分裂症」一詞的緣起。在人生事物的輕重緩急方面,這兩副頭腦的價值觀互異。
敘事者以社會價值觀為中心。誠如他在本書開頭所言:「我已有多年不曾構思出新的想法了。」他說故事的用意只有一個:讓讀者欣賞他。他會與讀者分享心聲,卻瞞著約翰、希薇亞、克理斯、德威茲夫妻,不讓他們知道。最重要的是,他不想和讀者隔絕開來,也不想被周遭的社會孤立。他見識到斐卓斯不遵從社會規範的後果,因此悉心保持個人的分際。他學到教訓了。他不想再接受電擊治療。敘事者只一度坦承祕密:他是一個眾人道賀的異端邪說分子,因為他拯救了自己的靈魂,但他自知,他拯救到的只是表皮。
知道或察覺此事的人只有兩個。克理斯是其中之一。他一路尋找記憶中的父親、敬愛的父親,卻再也找不到。洞悉此事的另一人是斐卓斯。他完全明白敘事者的居心,因而鄙視敘事者。
以斐卓斯的觀點來看,敘事者是個出賣靈魂的人,是個懦夫,周旋在心理醫師、家人、上司、朋友之間,為了讓眾人接受、擁戴而放棄真理。他看得出來,敘事者再也不想誠實了,只願成為融入社會的一員,只願終其一生鞠躬哈腰,樂於助人。
斐卓斯受到智識價值的宰制,至於誰欣賞他,誰討厭他,他根本懶得理會。他認為這世上有一項重大無比的真理,因此他心無旁騖,全力追求這項真理。世人不明瞭他的意向,想追殺他,要他從此封口。如今,社會層面的斐卓斯被摧毀了—被靜音了,但他的知識仍殘存在敘事者的頭腦,衝突由此而生。
到頭來,讓斐卓斯重獲自由的關鍵在於兒子克理斯內心的煎熬。克理斯問,「你那時是真的發瘋嗎?」他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這時回答的人不是敘事者,而是斐卓斯。克理斯說「我就知道」的時候也首度領悟到,他失散已久的父親回來了,緊繃的氣氛消散了。父子贏了。假聲假語的敘事者不復存在。「從現在開始,情況會好轉,」斐卓斯說,「人多多少少能直覺這種事。」
真正的斐卓斯不是惡鬼,而是性情溫和的超高級知識分子,讀者若想進一步認識他,容我推薦續篇《尋找萊拉》(Lila)一書。《尋找萊拉》的知音少之又少。此外,容我推薦網站ww.moq.org,讀者可上網找到能理解《尋找萊拉》一書的少數人。

書摘/試閱

我握著摩托車的手把,不必抬高左手,就能從錶面看見時間。現在是上午八點三十分。縱使時速六十英里,吹來的風仍舊濕熱。八點半就燠熱得令人汗流浹背,我懷疑下午會熱成什麼地步。
隨風吹來的是路旁沼澤散發的刺鼻臭味。我們來到中部平原區,這一帶附近有成千上萬的獵鴨濕地,我們從明尼亞波利市往西北出發,朝達科塔州前進。自從幾年前一條四線道公路開通之後,這條和新公路平行的雙線道水泥公路便顯得車流稀疏。我們途經一處沼澤時,空氣突然轉涼,通過之後又忽然變熱。
我很高興能騎車重回這片鄉野。這地方屬於窮鄉僻壤,毫無可取之處,因而更加誘人。在這種老路上,緊張的氣氛消散無形。我們在崎嶇的水泥路上顛簸前進,香蒲與牧原夾道而生,再往前行又見香蒲與沼澤青草。開闊的水面時隱時現,你如果仔細瞧,可以看見香蒲叢邊緣有野鴨。也有烏龜……有一隻紅翅黑鸝。
我拍了一下克理斯的膝蓋,指向紅翅黑鸝。
「什麼?」他大喊。
「紅翅黑鸝!」
他說了一句,我沒聽懂。「什麼?」我也喊。
他捧住我的安全帽後面,由下向上喊,「那種鳥我看過太多了,爸!」
「喔!」我喊。隨後,我點點頭。小孩才十一歲大,不會覺得紅翅黑鸝特別亮眼,等年紀再大一些才會。以我來說,眼前的景象與我個人的往事密不可分。他沒有體驗過我的往事。想當年,早晨寒冷,沼澤地的野草枯黃,香蒲在西北風中飄搖,及膝的長統膠靴踐踏爛泥發出刺鼻的氣息,我們則準備迎接旭日,等候獵鴨季節開打。在那幾年,進入隆冬後,泥淖冰封,一片死寂,我可以穿越被凍死的香蒲,走在冰雪地上,只見灰蒙蒙的天空、無生命的事物,一片天寒地凍。紅翅黑鸝那時已經見不到了,但在七月的現在,牠們重返這裡,萬物生機蓬勃,泥沼各地是嗡嗡、吱吱、喳喳、啾啾,是千千萬萬的生物聚集的群體,共同在一種良性連續體之中生老病死。

騎摩托車度假,見到的景象別有一番風味。如果是開車,人總是被包在密室裡,而且由於習以為常,坐在車裡的人有所不知的是,透過車窗見到的事物充其量只是電視節目,人成了被動觀察者,沿途景觀一格格飄過眼前,不覺得無聊才怪。
騎乘摩托車度假時,景觀的框架消失了,人能澈底沉浸在美景當中,等於是進入節目的場景,再也不只是觀眾,參與感破錶。腳下五英吋是咻然而過的水泥路面,是真切的物體,是人能走在上面的東西,雖然模糊,定睛注視也看不清楚,人卻能隨時停下車來踩踏碰觸,整片天地、整個經驗絕對無法和當下的意識脫鉤。
克理斯和我正要前往蒙大拿州,也可能更遠,同行的兩位朋友在前頭共乘一輛摩托車。我們刻意隨性規畫行程,意在遠行,心無特定終點站。我們只想度假遊玩,專挑次要道路前進,最理想的是水泥或柏油路面的郡道,其次是州級公路,最差的是高速公路。我們想「感路」,重點是在一路上製造美好的「感覺」,而非「趕路」。一旦重點轉移,整套行事準則也隨之更動。蜿蜒的山路固然耗時,以摩托車前進卻更能享受箇中風情,轉彎時隨車側身,而不是被鎖在密室裡搖來晃去。車流少的道路不但騎車舒服,安全性也比較高。沒有廣告看板、不見「免下車」商家的路線比較好;同理,樹林、牧原、果園、草坪幾乎覆蓋路肩的路線比較理想,路旁有兒童向騎車而過的人招手,騎士能停車問路請教,得到的答覆通常冗長,村民會問騎士是哪裡人、已經上路多久。
幾年前,妻子和我與幾位朋友才漸漸對這些路線傾心。偶爾,我們為追求新鮮感,或是為了抄捷徑至另一條幹線,有時會騎上這一類的小路,每次都能欣賞到美景,騎完之後通體輕鬆舒暢。同樣的經驗反覆幾次,我們才悟出顯而易見的事實:這些小路與大馬路有天壤之別。小路沿途的生活步調、居民的個性也有別於大馬路。他們哪裡也不去,不會忙到疏忽基本禮節。他們洞悉事物的當下感覺和新意。反觀其他人,亦即多年前移居城市的人和失落的後代,已經淡忘了當下感覺與新意。這份心得是一大發現。
我曾納悶過,為何小路騎多了,我們才漸漸傾心。起初騎在小路上,我們眼見美景,卻看不進心坎。更貼切的說法是,我們受過視而不見的薰陶。也許是誤信邪說,認為真正有看頭的事物全在大都會中,這一大片天地只是乏味的窮鄉僻壤。這種現象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理親臨你家敲門,你卻說:「走開啦,我正在追尋真理。」真理因此一去不回頭。令人費思量。
然而,當我們愛上小路,便沒有人、事、物能攔得住我們,在周末、晚間、假期,都見得到我們悠遊小路的身影。我們成為不折不扣的次要道路摩托車壯遊專家,邊騎邊學。
舉例來說,我們學習到按圖索驥的祕訣。歪七扭八的線條是好路,因為彎路代表山區。如有線條連接城鎮和都市,看起來像是主要道路,就是壞路一條。最上等的路必定是從荒郊連接到野地,而且兩地之間另有捷徑可通。如果你想從城市往東北前進,絕對不要在離開市區之後直行一大段路,應該先脫離市區,然後開始輾轉往北騎,接著向東,然後再向北行進,不久便會碰到當地人專用的次要道路。
一大要領是避免迷路。因為小路的常客是當地人,熟人認得路,交叉路口如果不立路標,也不會有人抱怨。路口通常看不見路標,即使有路標,往往是小小一面,被亂草團團包圍,誰看得見?樹立郡道路標的人懶得多嘴。錯過了雜草叢裡的那支路標?錯在你自己,跟他們無關。更何況,你會發現,公路地圖裡的郡道標示錯誤連篇,不時會發生「郡道」引你騎上兩道輪痕的小路,接著輪痕只剩一道,最後來到草原,無法前進,不然就是來到某戶農家的後院。
因此,我們泰半憑直覺來推測方向,以現場蒐集到的線索來演繹途徑。陰天太陽不露臉,無從辨識東南西北,我會在口袋裡放個指南針,以特製塑膠封套存放地圖,固定在油箱上,方便我留意上一個交叉口過了幾英里,接下來應該注意什麼。有這些工具的協助,沒有「目的地」的壓力,旅行起來順心如意,全美版圖簡直成了我們遨遊的地盤。
每逢勞工節和陣亡將士紀念日的連續假期,我們常在這類小路騎車,久久不見車輛,直到與聯邦公路交會,才見到綿延至天邊的車龍,車裡的人是張張臭臉,後座的孩童哇哇大哭,每次都讓我但願能想辦法跟他們講講話,可惜他們板著臉,而且像在趕時間,何況我也想不出辦法……

我見過的濕地不下一千座,每次見到都有從未見過的新意。以「善良」來描述濕地並不適合。你可以形容它們殘酷無情,不管用什麼形容詞都遠比「善良」貼切。而臨場感受濕地比隔窗感受來得真切。快看!一大群紅翅黑鸝被摩托車聲驚動,從香蒲叢裡的鳥巢騰空而起。我再拍克理斯的膝蓋一下……緊接著記得他已經見過了。
「什麼事?」他又喊。
「沒事。」
「喂,什麼事嘛?」
「只是檢查看看你還在不在。」我喊完,父子兩人無語。

除非你喜歡大聲嚷嚷,否則騎摩托車時聊不太起勁。騎士的心思放在領略事物上,靜思著景象與聲響、天候與往事、機械與周遭的鄉下,慢條斯理思考,不急不躁,不會有浪費光陰的顧忌。
我想利用這段時間來探討一些想法。我們的日常生活匆忙,好好溝通的機會不多,導致一種日復一日無盡的膚淺以及單調的心境,使人在多年後納悶光陰溜哪裡去了,遺憾歲月一去不復返。現在,既然我們有的是時間,也自知時間充裕,我想趁這機會深入探討一些看似重要的事物。
我想進行的是類似夏托克瓦(Chautauqua)研修營的活動。我一時想不出更貼切的名詞了。早年,在美國,在我們今日置身的這一個美國,夏托克瓦營的帳篷在各地巡迴搭建,主旨是以熱門話題來娛樂教化聽眾,促進思想,啟發百姓的心智。後來,收音機、電影、電視普及化,取代了步調較慢的夏托克瓦營,我倒覺得這樣的轉變不盡然是改善。或許正由於出現這些轉變,全國意識流的流速如今變得比較快,也比過去寬廣,但深度卻似乎不如以往。舊水道無法廣納全國意識流,而意識流在尋找新水道的期間衝撞河岸,似乎引發愈來愈多的災情。在我的夏托克瓦營中,我不願另掘新水道。在舊水道裡,思想變得老套,陳腔濫調太常重提,形成淤泥,我只想將舊渠挖深一點。「有何新鮮事?」是一句饒富趣味、開闊見聞的內省問題,但如果專注於追求這問題的答案,只會問出一連串的瑣事和凡俗,也就是明日的淤泥。因此,我想把焦點放在「什麼是最好的?」這問題上,因為這問題具有深流而不浮濫的特質,答案往往能沖刷淤泥順流而下。在人類歷史上,有些時代的思想水道沖刷過深,乃至於一成不變,新思想無法產生,「最好」成了教條用語。現在則不然。現代全國匯聚的意識流似乎不斷摧殘河岸,失去了最主要的方向與目標,低窪地區遭氾濫,高地也變得孤立,無法互通思想,整條意識流茫然無目標,徒然枉費激流的沖力,有必要疏濬渠道。

另兩位騎士在我們前方,是薩澤蘭夫妻約翰與希薇亞。他們已經轉進路旁野餐區。伸展筋骨的時候到了。我把車騎到他們旁邊停下時,希薇亞正摘下安全帽,甩散頭髮,約翰則以腳架停妥他的BMW摩托車。四人一言不發。我們一同出遊的次數太多了,一眼即知彼此的感受。現在大家不想講話,只想東看看西看看。
時辰還早,野餐桌的位子全空著,整片野餐區只有我們四人。約翰踏過草地,走向一座鑄鐵壓水器,開始壓水來喝。克理斯漫步穿過樹林,越過一座長滿青草的小丘,走向小溪。我只是東張西望。
過了一會兒,希薇亞在木造長椅坐下,伸直雙腳,一次慢慢抬一腿,一直低著頭。久久不語表示她心情鬱悶,我對她這麼說。她抬頭,然後視線再度沉下去。
「是剛剛迎面而來那些車子裡的人,」她說,「第一個看起來好傷心,第二個表情完全一樣,接下來的人一個接一個,全是同一副臉孔。」
「他們只不過是在通勤上班。」
她的觀察力敏銳,可惜她觀察到的現象並無反常之處。「不過就是工作嘛,」我繼續說。「禮拜一早上,半睡半醒的。禮拜一早上去上班,有誰會齜牙咧嘴笑?」
「可是,他們起來好落魄,」希薇亞說。「像全死了似的。像送葬的隊伍。」語畢,她放下雙腳,不再抬起。
我懂得她的話,但她的話邏輯不通。人為了生活而工作,車上的人正是如此。「我剛才在欣賞沼澤,」我說。
過了一陣子,她抬頭說,「你看見什麼?」
「有一整群紅翅黑鸝,我們路過時,牠們突然飛起來。」
「喔。」
「我很高興又看見牠們。牠們能讓思想和景物連結起來,對吧?」
她思考一下。背景是深綠色樹木的她微笑起來。她熟諳一種特殊語言,那種字面上沒有被詮釋出來的弦外之音。這是身為女兒的特殊能力。
「對,」她說。「牠們很美。」
「注意找找看,」我說。
「好。」
約翰出現了,檢查摩托車上的裝備。他調整車上的繩索,然後打開馬鞍袋,開始翻找東西,把幾件物品放在地上。「如果你用得著繩索,儘管向我要,」他說。「哇,我帶來的數量超出我用得著的五倍。」
「我暫時不需要,」我回答。
「火柴呢?」他邊說邊繼續翻找。「防曬油、梳子、鞋帶……鞋帶?幹嘛帶鞋帶來?」
「別為這種事吵,行不行?」希薇亞說。他們板著臉孔互看,然後同時轉頭看我。
「鞋帶隨時可能斷掉,」我嚴肅地說。他們笑笑,視線卻不轉向對方。
不久後克理斯回來,我們該上路了。在他準備上車之際,薩澤蘭夫妻已經出發,希薇亞朝我們揮手。我們回到公路上,我看著他倆的車在前方拉開距離。

我此行有意進行的夏托克瓦營,靈感來自這對夫妻,事情發生在數月之前,或許緣起於─我不太確定─他倆之間失和的暗潮吧。
我猜失和是任何夫妻之間常見的現象,但這一對失和的現象似乎更悲情。至少在我眼裡如此。
他倆並非個性不合,而是另有其他因素,錯不在任何一方,而雙方也提不出對策。我也想不出解決的辦法,只能說說幾個想法。
想法始於約翰和我之間一個小小的歧見,重要性很低:車主應在維修摩托車上花費多少心血。在我看來,每輛機車附有說明書與小工具組合,善加利用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所以我主張應由自己保養、調整。約翰不贊成。他的主張是,維修應請稱職的修車工來關照,照正確的程序去做。這兩種觀點都不算異常。小歧見之所以擴大,是因為我們太常騎車出遊,太常坐在鄉間的路旁酒店喝啤酒,想到什麼就聊什麼,聊的通常是上次聊天之後的半小時或四十五分鐘期間的想法,閒扯路況、天氣、人、往事、報紙上的新聞,對話一句接一句,聊得暢快。但是,每當我的心思轉向摩托車的性能,話題觸及摩托車保養,對話便會觸礁,再也聊不下去,兩人之間會陷入一陣靜默,連續性出現斷層。這情形猶如兩位老友,一個信天主教,另一個信新教,兩人坐飲啤酒,享受人生,節育的話題莫名其妙冒了出來,場面霎時急凍。
這種製造冷場的事物很多。你一碰到這一類現象,會像發現補牙的填料掉了,牙齒出現缺口,當然不會坐視不理,一定會用舌尖戳戳看,推推看,盡量不用這顆牙齒咀嚼。想著這顆牙,不是因為這些事做起來很爽,而是因為你把牙洞放在心上,怎麼甩也甩不掉。同理,針對摩托車維修一事,我一再追問、建議,約翰就更加心煩,當然進而讓我更想追問、建議。我不是故意煩他,而是因為煩躁似乎是一種徵狀,意味著表層底下有問題,潛藏著一眼無從辨識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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