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23號簡體館日】限時三天領券享優惠!!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滿額折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破產法論(修訂四版)

定  價:NT$ 360 元
優惠價:85306
領券後再享88折
團購優惠券A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89折,單本省下34元
庫存 > 10
可得紅利積點:9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本書係作者以其多年實務經驗,及任教於政治大學、東吳大學講授破產法之講義加以補充修訂完成,理論與實務並重。

現行破產法公布於民國二十四年,但其規定較諸公布在前之德日法例,則甚簡略。在工商業不甚發達之過去,尚無窒礙;惟政府遷臺後,勵精圖治,工商業突飛猛進,社會經濟結構劇變,近年更因受國際經濟衰退之影響,破產案件日增,實務上時感破產法之規定不符運用,而由司法院於八十二年七月組成破產法修正研究委員會進行修正之研議,並已於九十一年六月完成修正草案。

本書參酌現行判例,外國法例、判例,中外著述及修正草案之重要修正內容,除就破產法之基本理論予以闡述外,並就現行法之缺點及實務上發生諸問題,提出個人意見,可供大專學生作為進修或研究破產法學之用,亦可供辦案人員實務上之參考。

作者簡介

陳計男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
美國華盛頓州立大學(西雅圖)研究
 
經歷:
最高法院法官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庭長
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
國立政治大學、國立高雄大學、中央警察大學、東吳大學兼任教授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
司法院顧問
 
著作:
破產法論
民事訴訟法論(上)(下)
程序法之研究(一)~(四)
行政訴訟法釋論
強制執行法釋論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釋論

修訂四版說明

本書文從字順、邏輯清晰、內容嚴謹,自初版發行以來,受到讀者青睞,歷久不衰,影響我國學界及實務界廣大深遠,乃名副其實的經典大作。

法學係承先啟後、繼往開來之事業。本書雖曾於九十三年修訂,但距今已有十餘年,惜因陳計男教授已駕返道山,無從親自修訂。為保本書常新,俾益實用,編輯部乃於本書增補修正法規,並予以重新編輯排版。
 
此次修訂,均儘量保存原著面貌,並力求格式統一,所引法規有修正者均加以改訂;判例不再援用者,或依一○八年七月四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查無裁判全文,應停止適用者,均加以註明;原著偶有誤植者亦訂補之,以期更加完善本書內容,敬請各位讀者繼續給予支持與指教。
 
三民書局編輯部 謹誌
中華民國一○九年十二月
 

目次

修訂四版說明
修訂三版序
初版序

第一篇 緒 論
 第一章 破產制度之社會機能
 第二章 我國破產法上之兩種制度
第一節 和解制度
第二節 破產制度
 第三章 破產制度之立法主義
 第四章 破產法之沿革

第二篇 本 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節 和解及破產之共同要件
第二節 和解及破產事件之管轄
第三節 破產法之效力
第四節 民事訴訟法之準用
 第二章 和 解
第一節 法院和解
第一款 和解之聲請
第二款 和解聲請事件之審查及公告
第三款 監督人及監督輔助人
第四款 和解開始之效果
第五款 和解債權及其申報
第六款 債權人會議
第七款 對於異議及和解可決之裁定
第八款 和解認可之效力
第九款 和解程序之終結
第二節 商業會和解
第三節 和解及和解讓步之撤銷
 第三章 破 產
第一節 破產之宣告及其效果
第一款 破產之宣告
第二款 破產宣告之效果
第二節 破產程序之特別機關
第一款 破產管理人
第二款 債權人會議
第三款 監查人
第三節 破產財團
第四節 破產債權
第一款 破產債權之意義及其行使
第二款 破產債權之範圍及順位
第三款 破產債權之申報
第四款 破產債權爭議之處理
第五節 財團債權
第六節 別除權
第七節 取回權
第八節 抵銷權
第九節 撤銷權
第十節 破產財團之分配
第十一節 調 協
第十二節 復 權
 第四章 罰 則
第一節 總 說
第二節 義務違反罪
第三節 詐欺破產罪
第四節 詐欺和解罪
第五節 過怠破產罪
第六節 和解及破產賄賂罪

附 錄
 附錄一 中華民國破產法草案初稿說明書
 附錄二 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選任破產管理人注意事項
 附錄三 最高法院判決及裁定要旨
 附錄四 司法行政部釋令

參考書
 中文參考書
 日本參考書
 其他外文參考書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5 306
庫存 > 10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