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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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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小說作家阮喻,筆名溫香。
下筆有靈氣,三言兩語,便能從浪漫裡挖掘腐朽,又最終化腐朽為燦爛。

靈感枯竭的她回老家翻箱倒櫃,
挖出自己16歲的一段暗戀故事──
許淮頌,是她故事中的男主角,
高三那年,在火樹銀花炸開的一瞬,她忽然被他牽住了手。
下一刻,他鬆開手,尷尬地說「對不起,牽錯了。」

如今,她將往事寫成小說連載,卻有網友指責她涉嫌抄襲。
阮喻百思不得其解,塵封於自家閣樓已久的那些少女情懷,
怎麼會和他人寫的文章撞哏?
事件不斷擴大,阮喻找來律師,
卻怎麼也想不到,找到的律師竟然是許淮頌──

許淮頌忍不住伸出手靠近了她的臉頰。
但他的手太冰了,阮喻在睡夢中也感到了寒意,一下偏頭躲開了去。
他的手僵在那裡,寂靜的房間裡響起一句低喃:
「妳能不能……再喜歡我一次?」

 

作者簡介

顧了之
新銳言情作家,行走的少女心,以幽默細膩、暖甜治癒的寫作風格見長,筆下作品時而令人捧腹連連,時而令人淚流滿面。
著有:《咬定卿卿不放鬆》。
新浪微博:@顧了之

目次

第一章 草稿箱裡的秘密
第二章 蓄謀已久的重逢
第三章 隔著螢幕飆演技
第四章 世上最長的套路
第五章 醉漢切勿來偷襲
第六章 無可救藥的暗戀
第七章 高嶺之花中了邪
第八章 你想有男朋友嗎?
第九章 狐狸與兔的較量
第十章 屋漏偏逢連夜雨


 

書摘/試閱

第一章 草稿箱裡的祕密

三月的杭市忽冷忽熱,春夏秋冬一天一季。
阮喻挑了個晴天回老家。
前陣子她得到消息,說那邊的老房子快拆遷了。懷舊的人最聽不得這種事,反正閒著,乾脆回去看看。
阮家的老房子建在蘇市的郊區,周圍一片都是類似的民房,薄荷綠的外牆,三層樓高,頂樓附帶一間三角閣樓。
阮喻高中畢業就從這裡搬走,算起來有近八年沒回來了。
空房子不久前剛整理過,沒有積太多灰塵,但就是有股陳舊的氣息。她開鎖進去,走一圈上了閣樓。
那裡有她學生時代的一些舊東西。
通往閣樓的木梯被踩得吱嘎作響,窗簾拉開後,金光洋洋灑灑地照進來,空氣裡飄著一些細小的塵芥。
簡單打掃收拾後,阮喻搬出一個老式木箱,盤腿席地坐下,剛打開箱蓋,手機就響了。
她插上耳機接通,翻箱子的動作沒停下來。
耳裡傳來一個女聲:『阮小姐,接到這個電話就代表截止至三月十九日下午一點,妳仍然沒有向妳的前任編輯提交新書大綱。而這天,距離妳上本書完結已經過去整整十一個月了。』
阮喻失笑:「都前任了,妳催稿催得還挺狠的啊?」
『請債務人嚴肅一點。』
她望著天花板嘆口氣:「沈女士,阮小姐記得她說過,三月底一定給妳。」
『那請問她選定題材了嗎?』
阮喻頹喪下來,吸吸鼻子答:「沒有。」
電話那頭的人變得暴躁:『十一個月了,阮喻,生孩子都坐完月子了!妳是專職作家,妳想徹底過氣嗎?』
阮喻隨手翻開箱子裡一本日記,有一眼沒一眼地看著,敷衍說:「沒靈感的時候,寫書可能真不比生孩子容易。」
『妳天天在家閉門造車,指望誰給妳靈感?寫書這件事……』
沈明櫻還在碎念,阮喻卻突然沒了聲音。她的目光落在日記本上,整個人像是定格了一般。
老舊的紙張在陽光下微微泛黃,上面寫了這樣一段話:
五月十一日,天氣晴。今天遇見許淮頌三次。第一次,我抱著英語考卷去辦公室,碰上他和他們班幾個男生在走廊罰站挨罵。訓導主任有夠凶……
第二次,我路過學校藝文館,發現他蹲在附近草叢裡餵一隻流浪貓吃罐頭。原來他也喜歡貓,真好。
第三次,我去上體育課,看見他一個人在跑操場。他不戴眼鏡真好看,難怪老是有女生送水給他。我也買了水,可是我不敢送。要是被我爸知道我暗戀的對象是他班上的學生,那許淮頌可能要倒大楣啦!喔,不過他也不一定願意跟我談戀愛……
阮喻太久沒出聲,沈明櫻以為她出了什麼事,問她在哪裡。
她答:「在老家。」說完後,她注視著日記本的眼神一點點變亮,「明櫻,有了。」
『什麼有了,想到主題了?』
「對,背景校園,主題暗戀,怎麼樣?」
電話那頭死寂了一瞬,緊接著:『我求求妳清醒一點!那種無病呻吟的青春傷痛葬愛文學早在八百年前就過氣了,毫無錢途可言!』
阮喻看了眼日記本:「可是……妳還記得許淮頌嗎?」
沈明櫻忽略了這個奇怪的轉折,問:『誰啊?』
「我們高中,十班那個。」
『喔……就高高瘦瘦,話不多,妳當年暗戀過的那個啊?妳不會在蘇市碰見他了吧?』
許淮頌確實是蘇市人,外婆家也在附近,但據阮喻所知,他比她更早離開這裡,周圍的朋友已經很多年沒有他的音訊了。
阮喻笑著闔上日記本:「哪可能啊,妳以為是小說啊?」想了想又說,「先不說了,過幾天給妳大綱,先掛了喔。」

阮喻帶著一箱包括日記本、通訊錄在內的行李回到杭市,當晚就開始思考新書,三天敲定大綱,靈感枯竭十一個月以來,第一次文思泉湧。
把大綱寄到沈明櫻的信箱後,阮喻收到她的微信訊息。
☆沈明櫻:這不就是妳和許淮頌的那些事?
阮喻:算是吧。
沈明櫻:妳打算挑戰一個女主角單戀男主角的悲情故事?☆
真是心酸。
阮喻撥語音通話過去:「我至於傻到自掘墳墓嗎?又不是紀實文學,男主角都不喜歡女主角,還叫言情小說?」
許淮頌是不喜歡她,可藝術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她把苦哈哈的單戀改編成雙向暗戀不行嗎?
沈明櫻在那頭樂得不得了:『懂了,敢情這就是篇作者本人的意淫文。』
阮喻無言,但這麼說倒也沒錯。
『也行,不過我提醒妳,許淮頌那種高冷型的現在已經沒那麼受歡迎了,加上校園、暗戀這些慢熱元素,我想這種書不會太受歡迎。』
阮喻似乎想得挺開,笑說:「試試吧,不行就當自娛自樂,妳也說了是意淫文嘛。」
掛了電話,她拿了杯奶茶到電腦前,開始翻日記本,準備挑幾個哏試寫一下。太久沒動筆,得先找找手感。
翻了幾頁,她在字數異常多的一頁停了一下來。
紙上密密麻麻一片,字跡龍飛鳳舞,一撇一捺都顯示出澎湃洶湧的情感。
記錄的時間是高三那年的元旦。
阮喻回憶片刻,想起來了。
那天是整個高中時代,在那場獨角戲式的暗戀裡,她和許淮頌靠得最近的一次。
當晚零點放了跨年煙火,學校操場擠滿了人,她裝作不經意,悄悄站在他的右側,沒想到火樹銀花炸開的一瞬,忽然被他牽住了手。
她驚訝地轉過頭,卻在明明滅滅的光影裡,看見他臉上抱歉的神情。
他鬆開手,推了推鼻梁上那副細邊眼鏡,尷尬地說:『對不起,牽錯了。』
阮喻把這一段敲進檔案中。
但她猜讀者看到這裡,一定有跟她當時一樣的想法:既然男主角說「牽錯」,總該有個「對」的人吧?顯然那個人不是女主。
看不下去!棄文!
她撐著頭想了想,敲下一行字,在後面補了一段:「說完這句話,他心跳如鼓擂,胸口傳來的砰砰響動比頭頂的煙火炸得還猛。」
──以此暗示所謂「牽錯」是男主角的藉口。
寫完後,阮喻抿了一口手邊的奶茶。
還真有點自娛自樂的味道。

同一時刻,一百多公里外的蘇市待拆區,一間民宅閣樓裡,穿校服的小女生抱著個箱子跑下樓:「媽,這些破銅爛鐵還有用嗎?」
陶蓉往她懷裡的箱子看了眼:「滿占地方的,都扔了吧。」說完又頓住,「等等,那台手機好像是妳哥高中時候用的,看看還能不能用。」
許懷詩放下積灰的箱子,從一個密封盒裡取出成套的電池,安裝在手機上後,拿起充電器,插上電源:「哥上高中時還用這麼破的老手機啊?真有年代感。」
「怕影響讀書,特意幫他買了這種。別看它破,比起現在那些一摔就碎的,這種機子品質好著呢。」
許懷詩嘟囔了一句「不信」,隨手按了兩下開機鍵,沒想到手機螢幕真的亮了,把她嚇一跳。
許懷詩愣了愣,還真是品質好著呢,這麼多年過去還能用,這是手機還是戰鬥機?
陶蓉看過來說:「能用就幫他收起來,別亂動裡面的東西。」
她連「喔」了兩聲,蹲下假意埋頭整理東西,然後背過身偷偷玩起手機來。
老式非智慧機,開機後沒有密碼,長按星號鍵,再點個「確認」就能解鎖。
許懷詩胡亂按了幾下就進入主頁面,再按兩下進入到「電話簿」。
裡面一個聯絡人也沒有。
返回來到「簡訊」介面,一條來往簡訊也沒見到。
可以,這很「許淮頌」。
什麼都沒有,她打算關機了,臨退出卻注意到頁面下方,「草稿箱」一欄邊上的數字:327。
三百二十七條草稿?她哥在這老手機上寫數學題嗎?
許懷詩的內心掙扎片刻,點了進去,隨手翻開一條。
收件人是空的。

編輯時間:
2010年1月1日0點10分
內容:
騙妳的,沒牽錯。新年快樂。

許懷詩手一抖,隔著螢幕嗅到了一股戀愛的氣息。
戀愛?她哥那種人?
她捧著手機的姿勢突然變得虔誠起來。
因為這可能不是一部普通的老手機,而是……一片還沒被人發掘的「新大陸」。

杭市的氣溫進入了四月也沒穩定。眼看前幾天持續回溫,到頭來,一個「清明時節雨紛紛」就被「打回原形」。
清明小長假的最後一天,阮喻去赴沈明櫻的約,一走出公寓就被撲面的冷雨冷得直打顫。她回去裹了件厚外套才重新下樓,一路到了咖啡館,收傘推門。
睫毛上沾染的濕氣慢慢收乾。
包廂裡,沈明櫻已經點了咖啡,一見她這棉T混搭毛呢大衣的裝束就不客氣:「妳真是越來越不拘小節了,別仗著臉好看就為所欲為行嗎?」
「願意為妳洗個頭就不錯了,我又不是來走伸展台的。」
「單身就要時刻會有豔遇的自覺。」沈明櫻斜睨她一眼,把筆記型電腦朝前一推,「好了,隨身碟拿來,看看妳這一意孤行的傷春悲秋寫手都寫出了什麼。」
阮喻從包裡掏出一個白色隨身碟遞過去,端起手邊的拿鐵,一邊喝一邊刷微博,看到好笑的貼文就跟沈明櫻分享。
沈明櫻從一開始樂呵呵地回應她,到後來全神貫注於螢幕,一聲不吭。
「怎麼了?」阮喻放下手機問。
她從WPS的世界裡緩緩抬頭:「妳這篇小說,好像會紅喔……」
「妳上次不是還說……」
沈明櫻比個手勢打斷她,像發現千里馬的伯樂,激動得需要平復一下心情才能開口:「我說的那種是瑪麗蘇到脫離現實世界的文,但妳這文貼近大眾的真實校園,很容易引發共鳴。」
阮喻寫的就是蘇市一中,貼近現實是當然了。
她湊上前去,討糖吃似的問:「還有呢?」
還有就是,每次阮喻一打開思路,下筆就很有靈氣。入行五年,在筆齡相當的寫手當中,她的文筆可說出類拔萃。
一名作家前輩曾評價她──三言兩語,從浪漫裡挖掘腐朽,又最終化腐朽為燦爛。這女孩的文字太通透了。
沈明櫻簡單概括為「筆力深厚」,滾了幾下滑鼠,感慨:「拿親身經歷寫的就是痛入心扉啊,可以啊,這就是用情至深的典型代表。」
「別酸我了妳!」
「當年是誰天天在我耳邊念著許淮頌?」
阮喻小聲嘟囔:「誰沒有中二的過去啊?」
「這麼說……」沈明櫻瞅瞅她,「現在是徹底不喜歡了?」
阮喻點點頭。
要不是那本日記,她都不太記得許淮頌這個人了。就算這幾天為了創作把和他有關的一切都回想了一遍,剩下也就是點淡淡的酸,跟她出於懷舊回老家的心情差不多。
喜歡?八年不見了,真有人會那麼痴情嗎?
她補一句:「要不是想開了,寫這書不是自作孽嗎?」
「也對。」沈明櫻「嘖」了一聲,「那妳不怕這書被當事人發現?怪尷尬的。」
「不會。」
小說多數為女主角的視角,又經過杜撰改編,那麼多年過去,就憑點模糊印象哪能認出原型。
更何況阮喻覺得,許淮頌當初根本沒把她的名字和長相對起來過。而且,那種校園白馬王子式的人物會看言情小說嗎?
正說到這,阮喻的手機就響了。
沈明櫻聽到她把鈴聲換成了一首鋼琴曲,突然想起剛才看到的,女主角躲在學校花叢中偷聽男主角彈琴的一段情節。
她若有所悟:「是那首《After The Rain》啊。」
阮喻邊點頭邊接聽電話:「媽。」簡單應了幾句,最後說,「我馬上過去。」
「怎麼了?」沈明櫻問。
「我媽突然來公寓看我了。」
「那妳先回去。」
阮喻收拾東西起身,臨走說:「大概是來對我諄諄教誨,催我去相親的。」
「那妳打算怎麼逃?」
她皺了皺眉:「冷雨天老人家親自從郊區找上門來,這戰術,大概躲不了了。」
阮喻說完,拎起傘匆匆往外走。
沈明櫻事不關己,幸災樂禍一笑,衝著她的背影喊:「到時候記得直播相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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