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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從正確用詞到刪除贅字,藍燈書屋文稿總監幫助你提升寫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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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從正確用詞到刪除贅字,藍燈書屋文稿總監幫助你提升寫作力

定  價:NT$ 4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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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紐約時報》暢銷書、

美國亞馬遜網站最佳文法參考書之一,超過1700位讀者4.7顆星好評推薦!

 

繼《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Style)之後,

最實用的英文寫作指南。

 

藍燈書屋(Random House)文稿總監匯聚三十年編輯經驗,

集結用字精確、標點精準、詞句精練的智慧結晶,

充滿有用建議與有趣知識,

幫助你說個符合邏輯的好故事,提升寫作力!

 

許多人把1919年出版《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當成寫作經典,不過,一百年之後,藍燈書屋文稿總監班傑明‧卓瑞爾(Benjamin Dreyer)寫的這本書,從編輯的觀點建議讀者如何寫出用字精準、邏輯通順、脈絡清晰又有個人風格的文章,堪稱是21世紀必讀的寫作指南。

 

卓瑞爾在全球知名的藍燈書屋擔任審稿的工作近三十年,為藍燈書屋建立審稿的高標準,他曾經是普立茲得獎作家麥可.謝朋(Michael Chabon)、伊麗莎白.斯特勞特(Elizabeth Strout)等人的文字編輯。本書是他萃取編輯心得而成的寫作建議,重點包括:

 

1.用字精確

 ●什麼情況下,最好避免使用阿拉伯數字?

 ●如何區分 that 和 which、who和 whom、lay 和 lie?

 ●從人名、地名到專有名詞,如何避開容易混淆的錯別字?

 

2.標點精準

 ●加在and、or或but之前序列逗號該怎麼用才對?

 ●e-mail還是email?從消失的連字號看標點符號如何與時俱進

 ●如何正確使用逗號、句號、冒號、撇號、分號、引號、圓括號和連字號?

 

3.詞句精煉

 ●符合邏輯的好故事有哪些基本要素?

 ●為什麼聳肩不要寫成 shrug one’s shoulders?

 ●如何避免使用very(非常)、rather(相當)、really(很)和in fact(實際上)之類的贅字?

 

卓瑞爾以他豐富的審稿糾錯經驗提醒我們,好看的文章必須說個好故事,也要符合邏輯,例如檢查數字有沒有缺漏、引用的語錄一定要核實、筆下人物的年齡必須與時俱增,即使是虛構的小說也是如此。

 

本書有著專業文稿編輯滿滿的叮嚀、有用的智慧和有趣的小知識,對於想提升英文寫作力的讀者,絕對是不可多得的瑰寶;對於平時就在花時間編輯、潤飾他人文章的讀者,則是必備的工具書。最棒的是,對於單純熱愛語言的讀者,本書帶來無與倫比的享受。
 

|各界推薦|

出版從業人員從老闆到編輯、校對都應該人手一本,向作者學習對於文字的執著與敬業精神。

――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

 

擲地有聲,任何作家只要親炙卓瑞爾對於文句的極佳敏銳度,絕對能替自己的寫作打一記強心針。
――喬治.桑德斯(George Saunders)|《林肯在中陰》作者

 

本書讀來大快人心,勢必會成為英文實用的經典之作。
――伊麗莎白.斯特勞特(Elizabeth Strout)|作家,以《生活是頭安靜的獸》獲得2009年普立茲小說獎

 

可以跟《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這本英文寫作指南道別了。假如喬叟(Geoffrey Chaucer)詩作是中古英文的典範,班傑明.卓瑞爾這本妙語連珠、精采洗練的指南,便是當代英文寫作的楷模。點出只要作者簡潔又具信念地展現創造力,約定俗成的規則就不應來攪局,才能拓展、深化文學這門技藝。
――約翰.密辰(Jon Meacham)|2009年普立茲傳記奬得主

 

在當前文法與語意紊亂無比的黑暗時代,班傑明.卓瑞爾的這本書不僅予人寶貴又務實的寫作建議,他對於英文的熱愛與對編輯的熱情,也讓閱讀本書成了一種享受。
――伊黎.華德曼(Ayelet Waldman)與麥可.謝朋(Michael Chabon)|知名小說家夫婦

 

班傑明.卓瑞爾所寫的這本書坦率精采,宛如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卻不只文采飛揚還懂得提點,或像E.B.懷特(Elwyn Brooks "E. B." White)與諾維.考沃(Noel Coward),卻從小就重視文字的清晰。凡是文字工作者,都應該在電腦邊擺上一本參考,最好床頭也擺一本當睡前消遣。
――艾米.布魯姆(Amy Bloom)|知名短篇小說家

 

本書是任何語言愛好者所必備,字字句句都如卓瑞爾本人般機智又風趣,既讓你不自覺嘴角上揚,也讓你更加聰明。
――萊爾.拉維特(Lyle Lovett)|知名創作型歌手暨演員

 

卓瑞爾書如其人,既能讓讀者減緩焦慮又能學到東西。本書從頭到尾都沒有像其他無數文體指南般說教,反而令讀者為之一振、受到感召,願意提升文字溝通的清晰度與熱情。我要買來分送親朋好友。
――布萊恩.考波曼(Brian Koppelman)|影集《金融戰爭》(Billions)節目統籌

作者簡介

班傑明.卓瑞爾(Benjamin Dreyer)

企鵝藍燈書屋(Penguin Random House)副總裁、執行主編、文稿總監,具有近三十年的文稿編輯經驗。交手過的作家包括麥可.謝朋(Michael Chabon)、蘇珊-洛瑞.帕克斯(Suzan-Lori Parks)、麥可‧波倫(Michael Pollan)、彼得.史超伯(Peter Straub)、大衛.埃博雪夫(David Ebershoff)、伊麗莎白.斯特勞特 (Elizabeth Strout)等人。卓瑞爾畢業自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現居紐約,他經常在推特(Twitter)帳號@BCDreyer發表風趣幽默的推文。

譯者簡介 
林步昇

喜歡綠豆湯的貓奴,沉浮於接案人生,每天都痛並快樂著。
近期出版譯作包括《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Dreyer’s English)、《英文的奧妙》(Between You & Me)(以上皆由經濟新潮社出版),與《應許之地:歐巴馬回憶錄》(合譯,商業周刊出版)。
本書絕非死氣沉沉的文法手冊,而是初中高階英文使用者都能挖掘的寶庫,但得小心別在裡頭迷路了才好(無誤)。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默默守護文字的人 

 文/蘇正隆



本書的對象是英文已有相當造詣,想在英文寫作更上一層樓,特別是想要對某些英文用法、體例和格式的細微區別尋求解答的讀者。對於高中及大學英文老師而言,這也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來一窺美國資深文字編輯談如何批修改作文的寶貴經驗,只是他批改的都是作家級的文稿。

台灣一般人在寫英文時往往問題百出而不自知,其中之一是標點符號跟格式,因為考試不考,學校裡很少教。因此無論在職場,或讀研究所,需要撰寫英文報告的時候,往往捉襟見肘。這本書對標點符號的各種用法有很仔細的舉例說明,可以彌補英語教學在這方面的不足。

本書第六章〈文法一知半解最危險〉(A Little Grammar Is a Dangerous Thing),對喜歡鑽研文法者會有一些啟發。茲舉其中一例:



Here’s one of those grammar rules that infuriate people.

 

許多人會以為因為出現 one 以為動詞應該用單數 infuriates ,但其實這裡應該用複數動詞 infuriate。因為「關係子句的動詞須與關係代名詞的先行詞一致」,是指「最靠近關係代名詞的名詞或代名詞」(The verb in a relative clause agrees with the antecedent of the relative pronoun … as in the phrase one of those who [or] one of the things that.)上句中關係代名詞 that 的先行詞是 rules,所以應該用複數動詞。

高級英文寫作時比較常犯的錯是平行結構(parallelism)不對等及孤懸語 (dangler),即使名作家偶爾也不能免。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的小說《哈洛特的幽靈》(Harlot’s Ghost) 的開頭第一句就是典型的孤懸語: 

 

On a late-winter evening in 1983, while driving through fog along the Maine coast, recollections of old campfires began to drift into the March mist, and I thought of the . . . Algonquin tribe who dwelt near Bangor a thousand years ago.

 

開車者不是 recollections,所以當時該書的文字編輯、也就是本書作者班傑明.卓瑞爾(Benjamin Dreyer)認為可修正為:

 

On a late-winter evening in 1983, as I drove through fog along the Maine coast, recollections of old campfires began to drift into the March mist….

 

書中也提到 二十世紀後期以來,寫作上都會避免以 he 來指涉任何非特定的人,因此常出現 he or she、 s/he,或用 they 來表示單數個人的情況。作者認為可以透過改寫來避免這些彆扭的寫法,譬如把 A student should be able to study whatever he likes 改成 Students should be able to study whatever they like.不就解決了嗎?不過用 ,they 來泛指單數個人畢竟是當前的潮流,如果實在避免不了,作者認為還是可以接受的。

英文有相當造詣的讀者及英文老師可從本書第八章〈容易混淆的英文錯別字〉、第九章〈英文中的大小地雷〉及第十章〈傻傻分不清的單字〉中,找到許多許多寶貴的英文學習與教學素材。

與英美出版社相比,國內的出版業對文字編輯大多不夠重視,大部分都是作者「文責自負」,缺少優秀文字編輯把關。本書作者班傑明.卓瑞爾是英美出版巨擘藍燈書屋(Random House)的當家文字編輯,他以詼諧的文筆,把三十年來的改稿經驗分門別類、傾囊相授。台灣出版從業人員從老闆到編輯、校對,都應人手一本,向作者學習對於文字的執著與敬業精神。



*本文作者為書林出版公司/龍登出版公司/B. K. Agency 董事長、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副教授、東吳大學英文研究所 副教授、台灣翻譯學學會前理事長(2006~2010)、國家教育研究院中英雙語詞彙審譯委員、《麥克米倫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總編輯。著有《世紀病毒:必讀防疫英文知識與詞彙》(書林出版)、《英語的對與錯》(書林出版) 等書。

 

【譯者序】從文字編輯的角度看世界

文/林步昇

 

繼《紐約客》(The New Yorker)資深編輯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女士的回憶錄《英文的奧妙》(Between You & Me)之後,藍燈書屋(Random House)王牌文字編輯也出書了。

明明上次翻譯完《英文的奧妙》之後,我就默默決定不再接英文文法相關書籍,畢竟這類指南或手冊譯成中文後,免不了必須納入大量赤裸裸的中英對照,譯者心臟真的要夠大顆才能面對;豈料最後依然「口嫌體正直」(差點沒剁手),上次是好奇心戰勝恐懼,這回則是第一眼就被目錄給吸引(應該說看傻了):一位堂堂的文字編輯,居然把理應嚴謹探討文法的書區分成「放在前頭的東西」(The Stuff in the Front)和「擺在後頭的東西」(The Stuff in the Back)兩大部分,連像樣的名稱都沒有,未免太過隨便了。

但開始閱讀之後,便會發現這與作者班傑明.卓瑞爾(Benjamin Dreyer)的隨性與風趣的性格息息相關,就連各章標題也埋了不少令人發噱(或翻白眼)的「趣味哏」。

舉例來說,第一章〈怦然心動的(文章)整理魔法〉原文是The Life-Changing Magic of Tidying Up (Your Prose),明顯是致敬在世界各地掀起整理術風潮的日本收納達人近藤麻理(Marie Kondo;譯按:《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的英文版書名是 The Life-Changing Magic of Tidying Up )。第五章〈英文外事通〉探討英文中的外來字詞,原文是Foreign Affairs(外交事務)。第七章〈小說裡的大學問〉原文是The Realities of Fiction,則是故意把fiction與reality虛實並置,造成修辭學上的矛盾修辭(oxymoron)。第十章與第十二章各自羅列了易混淆字詞和冗言贅詞,兩章原文名稱分別是The Confusables和The Trimmables,認真的讀者若去查閱詞典必定會發現,這兩個單字根本沒有當名詞的用法,卓瑞爾先生的調皮可見一斑。

有鑑於此,我在翻譯章節名稱真的死了超級多的腦細胞(冷知識:一般人每天真的都有成千上萬的腦部神經元死亡唷),只盼重現原文的部分趣味,但願能博讀者一笑(或翻白眼也可以)。

值得注意的是,卓瑞爾先生並非一開始就立志進入出版業,而是懷抱著當演員與創作的夢想,也曾在餐廳和酒吧打工,直到接近不惑之年,才成為藍燈書屋的全職出版編輯(《英文的奧妙》作者諾里斯女士加入《紐約客》前也從事過不少其他工作)。因此,他在字裡行間不時透露出的幽默與玩世不恭,可能也與多采多姿的人生經驗有關。

他甚至坦承,自己有時也不喜歡文法規則綁手綁腳,但必要時也會有所堅持,甚至開起讀者玩笑,譬如在討論撇號(apostrophe)用法的段落時,他表示:「只要你每月願意支付一筆微薄的費用,我會親自到府上拜訪,每當你想用撇號來表達單字的複數時,我就會狠狠打你的手手唷。」

只不過,倘若文字編輯圈有離題比賽,冠軍非卓瑞爾先生莫屬。他自己也在書中提到對於括號的(過度)偏愛,但就我的觀察,他對破折號與腳注的偏好更是明顯,可謂大方地展現自己跳躍式思考的過程。當然,這對中文版譯者(在下)與編輯則是形成了莫大的挑戰。

話雖如此,本書收錄的各項清單雖然乍看之下長得嚇人(腦海中不禁浮現laundry list這個略為負面的詞),但經常是用輕鬆(或惡趣味)的口吻描述一流作家都會犯的錯誤,包括標點符號的常見問題、錯別字釋疑、數字呈現方式、標題大小寫原則等等,讀著讀著一不小心就會一頭栽進卓瑞爾先生精心構築的小世界。

他也毫不客氣地酸了不少作家的敘事通病,一針見血地提到當代小說「動不動就有人在點頭或搖頭,居然還沒有任何人扭到脖子」,而點頭和聳肩不必寫成nod one’s head和shrug one’s shoulders,畢竟我們「還能聳什麼地方嗎?聳手肘嗎?」他更提醒作家,如果「故事角色老愛把眼鏡往鼻子上推,麻煩叫他們把眼鏡拿到眼鏡行修理」。讓我在半夜頭昏腦脹地翻譯時,這幾段有如德國百靈油,讓我瞬間提神醒腦(和噴笑)。

讀到這裡還沒失去興趣的你,不妨參考以下的本書服用方式:

假如你已是高階的英文使用者,我大力推薦直接閱讀原文(但這本全球唯一繁體中文版也順便打包帶走嘛),除了可以親炙卓瑞爾先生的詼諧逗趣,更能欣賞他直接把秉持的寫作原則融入行文中,這是中文翻譯(不才的我)無法呈現的示範。另外,你也可以運用前述清單替自己的英文寫作習慣進行「總體檢」,或接下第一章所下的戰帖,嘗試連續一星期(或加碼一個月)不使用作者提到的very和quite等單字,藉此被迫練習更為精確的表達,英文能力絕對能更上一層樓。

那初中階的英文學習者呢?我在此要大膽建議一項看似唱反調的方法,即先略過各章的落落長寫作要點清單,不妨反其道而行,設法把第一章中作者要大家避免使用的in fact、pretty和actually,甚至literally,放入口說或寫作中(但「very」這個基本單字就免了),因為這些英文母語人士的冗詞贅字,反而不是初中階非母語人士的問題,因此可以先運用這些常見連接詞來練習自然表達,等到程度提升了再改變策略也不遲。

不喜歡看書的人也沒關係,卓瑞爾先生還親自錄製了有聲書,朗讀速度適中、聲音表情豐富,也可以練習聽力與跟述,藉此加強聽說能力。

然而,正如卓瑞爾先生所說,他認定的優秀、得體與實用寫作原則,並非放諸四海皆準,幾乎都會有例外。他的部分看法也有商榷餘地,譬如主張irony只能表示預期與實情相反,而不能形容結婚當天剛好下雨,卻沒提到situational irony這個可能。

另外,他提到「結構良好的句子聽起來就是比較順」,因此「無法立即朗讀出來的句子,很可能就是需要修改」,但這容易落入「語音中心主義」(logocentrism),即重口說卻輕寫作的傳統,扼殺了文字創作的空間。

卓瑞爾先生既提倡規範派(prescriptivist)的標準化英文規則,也擁抱描述派(descriptivist)真實語用情境,可謂介於兩者之間的務實派。想要更了解這位總編輯,不妨上推特這個他口中的二十一世紀網友集散地,追蹤他的帳號(@BCDreyer),目前已有八萬名追蹤者,其中內容不見得跟英文學習相關,但從他分享的日常觀察與趣事(自言自語),不難看出他坦然的人生哲學,當然不乏吐嘈時任美國總統的川普,例如在美國大選前他曾推文說A president who can spell. Am I really asking too much?(想要不會拼錯字的總統,難道這個要求會太過分嗎?)

行文至此,也許有人會以為卓瑞爾先生直率輕浮,但我敢肯定他在現實生活中是真性情的暖男,因為原文最後致謝的章節洋洋灑灑近十頁,哪怕是僅給予精神支持的同事親友,他都深怕遺漏,一度還打趣說要把藍燈書屋的電話簿拿來抄,可見在幽默的外表下藏著一顆真誠待人的心。謝詞的最後一句話有小小的彩蛋:

 

Robert Schmehr is my traveling companion, my heart and my soul, my first thought every morning and my last thought every night. Robert, you have waited a long time for this book. Here it is.

 

有情人莫此為甚(請先仔細地品味原文,再翻到後頭偷瞄拙譯)。

什麼?你說這篇譯者序一樣太多括號和內心話了?哎呀,只能說卓瑞爾先生的感染力強大,還請多多包涵。

 

*本文作者為自由譯者暨英文教師,近期譯有《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Dreyer’s English)、《英文的奧妙》(Between You & Me)(以上皆由經濟新潮社出版),以及《應許之地:歐巴馬回憶錄》(合譯)和《如何避免氣候災難》(合譯)。

目次

|目錄|

【推薦序】默默守護文字的人 文/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

【譯者序】從文字編輯的角度看世界 文/林步昇|本書譯者

【前言】聊以為序

 

第一部分 放在前頭的東西

第一章 怦然心動的(文章)整理魔法

第二章 規則與假規則

第三章 標點符號的六十七項用法(與禁忌)

(按:其實是六十六項,其中有一項作者故意漏掉,以考驗讀者是否細心查核數字)

第四章 數字面面觀

第五章 英文外事通

第六章 文法一知半解最危險

第七章 小說裡的大學問



第二部分 擺在後頭的東西

第八章 集合啦!容易混淆的英文錯別字詞

第九章 英文中的大小地雷

第十章 傻傻分不清的單字

第十一章 那些年,我們遇過的專有名詞

第十二章 冗詞贅字斷捨離

第十三章 遺珠大總匯

 

後記:聊以作結

推薦資源

致謝
【附錄】本書詳細目次

書摘/試閱

我是一名文字編輯(copy editor)。一篇文章在經歷無數次草稿、由作者本人補充與修改、再交給我口中的「真編輯」編稿後、認定基本上修潤完畢,就換我接手這篇文章,目的是讓文章變得⋯⋯更好讀、更簡潔、更清楚、更有效益。這當然不是要重寫,不是要打壓文章好符合正確散文的概念(先不管何謂正確散文),而是要加以打磨、拋光,讓文章呈現最棒的樣貌,讀起來比剛我開始校稿時更忠於原意,前提當然是我要稱職才行。
就最基本的面向來看,專業的文字編輯工作要確保每頁所有內容都拼寫正確(錯字連篇卻是公認天才的作家只存在於神話當中,但每個人難免都會打錯字)。雖然你可能已知道了,但還是提醒一下:拼字檢查(spellcheck)與自動校正(autocorrect)固然很棒的小幫手(我打字必定開啟這類功能),但還是無法百分百跑出你想用的字詞。文字編輯工作還包括重新調整標點符號——我有時覺得自己耗費半輩子撬掉逗號、又花上半輩子把逗號嵌入其他地方——還要留心漏掉的字詞(He went to store)和重覆的字詞(He went to the the store)以及寫作與修改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小毛病。此外,我還要注意文法的基本原則,當然對於部分文章得比較正式,部分文章則不必太正式。
撇除以上所述,文字編輯應該可以昇華成真正的技藝,而非聽起來像略微複雜的軟體便能完成的工作——無論是文體、文法(即使軟體自認可以)或拼寫(這點容我在後文詳述)都難以辦到。假如一切順利,文字編輯的成效有如讓牙醫澈底洗完牙般清爽(有位作家曾如此描述),也近似看完一場精采的魔術表演般過癮。

這讓我想起了一件往事。
幾年前,我受邀前往一位合作過的小說家家中參加派對。那時正好是烈日炎炎的夏日午後,出席人數眾多,已超過這棟上東區豪華別墅有圍牆的小花園所能容納。
由於那位小說家的丈夫是大名鼎鼎的劇場暨電影導演,賓客中不乏知名男女演員,因此我在大汗淋漓的同時,眼睛也大吃冰淇淋。
女主人很體貼地特別向我介紹了一位女演員。她是屬於大型華麗舞台劇的演員,即看似站在舞台上足足有八英尺高,但身材往往十分嬌小,還出人意表地親切、長得玲瓏有致,教人難以想像她是以扮演龍的角色而聞名。
看樣子,這位女演員寫了一本書。
「我寫了一本書,」她這麼跟我說,實際上是回憶錄。「我不得不說,我收到文字編輯改好的稿子,看到上面劃滿了鬼畫符與記號,整個人相當驚恐到大喊:『不會吧!妳不懂我的意思嘛!』」
這時她已抓住我的手腕,雖然她的握力很輕,但我實在不敢想像,假如我設法掙脫會發生什麼事。
「但是我仔細看過文字編輯的修改後,」她繼續輕聲說著,但只要她願意,她的聲音想必能輕易傳到任何劇院最上層的座位。「我才開始明白。」她靠得很近,雙眼緊盯著我瞧,把我迷得神魂顛倒。「繼續說嘛。」我說。
稍停片刻,吊人胃口。
「所謂的文字編輯啊,」她說得像煞有介事,即使多年過去,我耳邊仍聽得到每個清脆的子音與宏亮的母音。「就好像牧師一樣,捍衛著自己的信仰。」
有此知音,可謂一大幸事。

將近三十年前,我誤打誤撞當起文字編輯——在那個年代,很多人都是誤打誤撞進入職場,反正再怎麼樣都可以「找事幹」——大學畢業後有好幾年,我都在餐廳當服務生和吧台手,不時到專門放映老電影的戲院一票看兩片,再不然就是打混摸魚。我不曉得自己長大後志願為何,況且是成年後才發覺這個問題。但多虧了一位作家朋友伸出援手,加上他的出版編輯(production editor)——也就是出版社裡負責監督書本文字編輯與校對過程的把關者——放手讓我嘗試,我便開始接按件計酬的校對工作,案子東一點西一點,過了一段時間,我逐漸成了全職校對編輯。
好,校對是機械化的基本作業——但這可是進入這一行的「主菜」,假如你毫無相關經驗更是如此。我初期的任務只在於確保所有經過文字編輯的手稿(疊在左邊),正確呈現於排版頁(疊在右邊)。對了,現在說的可是比那場花園派對更早的紙上作業年代,所以我閱讀的手稿不僅包括作者的打字內容,還有兩套層層改寫與修訂過的字跡——分屬作者與文字編輯——這還不包括那些奧妙的鬼畫符與記號所代表的文字編輯指令。
校對需要耗費極大精神與專注力,但往往一翻兩瞪眼,不是對的就是錯的,假如內容有錯,校對就應該注意到,再加上更多鬼畫符來訂正。這就像拿了某期難到爆的《童光萃集》(Highlights for Children)雜誌,玩益智尋寶圖卻一直找不到答案。
我辛勤工作的同時,對於在手稿上看到的內容愈來愈感興趣,類似作者與文字編輯之間用彩色鉛筆交鋒的對話。因為文字編輯常常——幾乎沒有例外——不只要修正錯別字、重新調整標點符號、注意主詞受詞不一致的問題,而還要更加深思熟慮、更加主觀看待作者的行文:刪除句子中可能不需要的字詞,添加一兩個字詞到結構太密的句子中、重新排列段落內的句子順序以讓論述更具說服力、挑出作者太常用的形容詞或副詞。文字編輯可能還會說,部分字詞用得拗口(空白處會寫上AU: AWK?)或某個片語太過老掉牙(AU: CLICHÉ?)。有時,如果編輯覺得同樣觀點重覆太多次或不言自明,整個句子就會被劃掉,空白處的注解就會是——我覺得有點沒禮貌——AU: WE KNOW.(知道啦)。
這意思並非文字編輯提出的每項建議都獲作者採納。雖然修改通常都會留在原處,代表作者默默接受(不然就會把文字編輯在空白處圈起來的OK?問號劃掉以表示同意);偶爾作者會把修改版本給劃掉,再用鉛筆於原來文字下方加上粗點點,寫上STET(保留;我後來曉得這是拉丁文,意思是「維持原樣」,講難聽點就是「休想動手」),並排於改過來(又改回去)的文字,時而伴隨著驚嘆號,時而附上一兩個字詞表示異議。
這就是我學會文字編輯的方法:藉由觀察這份工作的過程、作者的反應,留意各種瑕疵類型,包括或多或少不具爭議的文法錯誤、或多或少會引發爭議的文體與品味,以及文字編輯的處理方式(真的是「或多或少」啦,我不是在兩面討好。寫作絕對不變的鐵律比你想像來得少。後文即將詳述,還會一再提到)。
文字編輯有其訣竅,需要敏銳的耳朵來分辨語音、敏銳的眼睛來審視印在頁面上的效果,更需要能聆聽作家的意圖,並希望找到方法幫助作家凸顯出來。如果想把文字編輯工作當成專業,便可以(也理應要)研究這門學問。
世界上探討文法與字詞用法的書籍所在多有,但我真的認為這是一門技藝,相關知識奠基於某種神祕的脾性(就我所知,大多數文字編輯都有一項共同點:很早就有閱讀習慣,童年大部分時間都埋首在書堆中)。就像一位同事的描述:你設法深入作者的腦袋,修改文章中他們沒修改到的錯誤;要不是每個句子都他媽的看了六百五十七遍到頭昏眼花,他們也能自己糾錯。

說來有點迂迴,但這就來到了重點,也就是你,親愛的讀者—我一直好想說「親愛的讀者」,現在說過了,下不為例—以及我們為何在此的原因。
我們所有人都是作者:我們會寫期末報告、寫辦公室便條、寫信給老師、寫產品評論、寫期刊與部落格文章、寫訴願給政治人物。有些人會寫書,大家都會寫電子郵件。而且至少據我觀察,我們都想改善寫作能力:我們想更清楚、文雅地表達自己的觀點;我們也希望作品有人欣賞、效果更好;說穿了,我們都希望少犯錯。
如前所述,我從事文字編輯工作很久了,從中獲得的最大樂趣依然是幫助作者、在字裡行間與作者對話,只不過如今通常不是面對桌上的實體稿紙,而是螢幕上的Word檔案。
本書旨在展開下一場對話。我藉此與你分享自己部分工作實務,供你日常所用,包括老練作者也會疏忽的基本規則,以及我至今看過或發明的厲害小訣竅,甚至能讓本就優異的文章增色。
又或許你只是單純好奇,眼前這位作者對於序列逗號有何高見。
那我們就開始囉。
啊,等等,在開始之前:
本書不以《寫作文體一本就上手》之類令人咋舌的文案為書名,是因為本來就不可能一本就上手。
任何一本文體指南,都無法涵蓋你想了解的所有寫作規則—也可以說,不同的文體指南對於寫作規則不可能沒有分歧—當初準備撰寫本書時,我就定下了基本的原則:我要寫自己在文字編輯工作中經常碰到的問題與個人處理方式,也要寫我自認能讓相關對話更豐富的主題,以及寫我感興趣或單純覺得好玩的奇聞異事與祕辛。
我不會照搬寫作手冊鉅細靡遺的指南;這類參考書現在和以後都會擺在我書桌上,供我一再翻閱參照。而且我得補充一點:我會在本書中(至少三不五時)坦承個人特定品味與值得一提的語言癖好,但即使是我認定的優秀、得體與實用,不代表你就得照單全收。
雖然哪,你應該要照單全收才對啊。
因此,本著東挑西揀、毛病一堆又自認建議實用的精神,我們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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