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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耶穌一起,談愛情:從交往到婚姻,讓愛延續的兩性相處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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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耶穌一起,談愛情:從交往到婚姻,讓愛延續的兩性相處秘訣

定  價:NT$ 3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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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真愛,是在你最沒感覺的時候,仍選擇去愛。

✧美國Amazon讀者全五星好評見證
✧概念影片創下6,500,000次超人氣點閱率
✧作者繼《耶穌比宗教大》後,再次攻佔美國各大暢銷榜

本書的兩位作者傑夫與艾莉莎,面對愛情有著完全不同的心態與經歷。傑夫是改過回頭的情場浪子,曾經有過性愛成癮、心靈卻無比空虛的黑暗時期。艾莉莎則是一心等待真愛的純情女性,在認識傑夫之前,她甚至沒和任何一個男性牽過手。
愛情經歷完全相反的他們,從相遇、互有好感、彼此瞭解,到最後修成正果。他們的觀念與過往經歷,讓兩人從戀愛到婚姻一次次地產生碰撞,但每一次都帶他們走向更深層的理解與圓滿。在這本書中,他們重新檢視上帝的創造與設計,融合了各自的生命故事與聖經教導,一針見血地點出當下許多虛幻偏離的愛情觀點,為我們呈現了神對戀愛、婚姻與性的美好心意。
不論你是單身、交往中、不確定是否該分手,或者你已經結婚,想讓婚姻更加美滿,還是面臨了某種問題,這本書都能提供你需要的幫助!

【內容特色】
✧由男女雙方交替敘述,深入理解異性與另一半的想法
✧沒有說教和理論,以自身經歷提供心路歷程和建議
✧從認識、互相了解到修成正果,每個階段都有相處重點
✧情侶、伴侶、夫妻、單身者必看!

【名人推薦】
江兒/中華迦拿婚姻家庭成長協會副理事長
何戎、Kelly/Good TV節目主持人
林鳳儀/校園福音團契高雄地區主任
倪子鈞(小馬)/金鐘獎行腳節目主持人
晏信中/台北靈糧堂青年牧區社青區監督
劉駿豪/得勝者文教創辦人

作者簡介

傑弗森.貝斯齊Jefferson Bethke
小名傑夫的傑弗森,不是牧師、神學家或諮商師,只是一個想要活出生命意義的美國年輕人。
2012年,傑夫在YouTube上發表影片〈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吸引了3000萬的超高點閱人數,更掀起廣泛而深刻的宗教文化論戰。他以此主題陸續寫成《耶穌比宗教大》、《耶穌跟你想的不一樣》,迅速攻佔各大暢銷榜,再次引發熱議,儼然成為新世代的信仰代言人。
除了寫作,傑夫和妻子艾莉莎也經營YouTube頻道和播客,長期分享有關信仰與兩性關係的議題,多支影片都創下了破百萬、甚至千萬的點閱人次。

相關著作:《與耶穌一起,談愛情:神對戀愛、婚姻與性的美好心意》《耶穌跟你想的不一樣》

艾莉莎.貝斯齊Alyssa Bethke
傑夫的妻子,兩人和三歲女兒金絲莉與一歲兒子肯儂,以及一隻拉布拉多犬一起定居於夏威夷的茂宜島。


童貴珊
政治大學新聞系畢業,曾任職雜誌社資深撰述,目前專職翻譯,譯有《我不是耶穌的粉絲》、《每一天都是出走的練習》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 
倘若你努力嘗試挨近耶穌的胸懷,你必可像這對夫妻一樣,對婚姻有全新的看見!而若你未婚,那麼這本書更是你即時到手的探路燈!
──江兒,中華迦拿婚姻家庭成長協會副理事長

對於我過去全職服事年輕人超過十六年的經驗,我真心認為,若是這本書可以早個十六年出版,我的牧養人生會輕鬆許多!
──晏信中,台北靈糧堂青年牧區社青區監督

這本書非常了不起,書中有超過百句直戳我內心的結論!一般談「男女交往與婚姻」的書籍都像說教,從未見過像這樣將自己剖開讓讀者看看內裡的真實想法。
──劉駿豪,得勝者文教創辦人

如果你想要美好的婚姻,卻對種種現況感到失望,這本書就是你需要的!這本實用、激勵而誠懇的書,將帶給你足夠的希望、真理與力量。
──克雷格.葛洛契爾(Craig Groeschel),生命教會主任牧師

你可以在傑夫與艾莉莎的婚姻中,看見神的同在與溫柔的看顧。我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相信你也可以,現在就拿起這本書吧。
──珍妮.艾倫( Jennie Allen ),美國知名心靈作家

【美國Amazon讀者見證】
.每個人都需要這樣一本書!——凱拉,單身的大學生
.我相信我們家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將從本書中獲益良多。——培治,已婚23年
.本書可以滿足每一位處於不同感情狀態中的讀者!——泰勒與白麗,交往4年
.對剛開始交往的情侶而言,這本書很值得參考。——傑與派緹,結婚30年

目次

專文推薦 走出婚前迷亂的世代/江兒
專文推薦 重建關係的根基/晏信中
前 言 重尋真實的親密關係

第1章 哪裡有愛?
愛,充滿創造。愛,充沛滿溢。愛是豐盈。愛是生命。

第2章 你如此美麗
你的自我形象會影響你的每一段人際關係,尤其是浪漫的愛情關係。

第3章 在燃燒的房間裡慢舞
如果我們將某個重要的人視為生命中的所有與唯一,那我們終將節節敗退。

第4章 單身萬歲
等待是滋養信心的沃土。

第5章 虛假的愛
我們害怕被看透、被了解,竟不曉得那正是喜樂之源。

第6章 我真幸運,與最好的朋友相戀
那些足以摧毀我們的東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也同時擁有醫治與療癒我們的力量。

第7章 或許,可以打電話給我
想擁有健康的愛情關係,卻不想求助於經驗豐富的心靈導師,
猶如在毫無裝備與飲用水的情況下攀登喜馬拉雅山。

第8章 蔓延的愛
如果你交往的對象深陷某種捆綁,或周遭親友一致認定對方不是適合的對象,
你就得考慮懸崖勒馬了。

第9章 我們再也回不去了
想一探愛的面貌嗎?去看看耶穌吧。

第10章 當我六十四歲時
如果你以為婚姻只是你個人的事,這樣的婚姻可能難以持久。

第11章 到了最終
若能找到一位資深夫妻來陪伴與輔導你們,
不只是訂婚前後,而是持續整段婚姻生活,你們將受益匪淺。

第12章 與你相伴
隱藏與躲避,會將親密感一拳毆死。

第13章 我的一切
婚姻實在無比美好,無比艱難,無比有趣。

第14章 一起享受床笫之歡吧!
婚姻裡的性,是幫助我們記得對彼此立約的一種方式。

第15章 讓我們聊聊「性」這件事
聖經讓我們看見,沒有性,我們仍舊可以活得好好的;
但如果沒有親密感,我們將會難以存活。

第16章 就愛你原來的樣子
當你置身一段健康的戀愛關係,你根本不需要急著掌控,
因為你們只想為對方的好處著想,不求自己的利益。

第17章 打開你的心
有沒有想過,婚姻的存在,並非要使你快樂,而是要使你成聖?

後記 然後呢?
致謝

書摘/試閱

即便很多電影不斷遊說我們相信所謂命中註定的「那一位」,但其實我不信這套。愛不是童話故事(當然,愛曾經是,但自〈創世記〉第三章開始,愛就變得錯綜複雜了), 就連好萊塢都深知這一點,所有最經典的愛情童話故事,都是在真實生活即將展開的那一刻,電影便結束了,不是在男女主角彼此允諾的瞬間,就是在他們正要開始一起生活的時候。
我真想看一部以「決定攜手共同生活」為開場白的電影。想看看那些演繹伴侶衝突、爭吵、承受壓力、傷害、痛苦、瑣碎家務、精疲力倦、挫折失落、待繳賬單……以及族繁不及備載的情緒與感受的電影。然後,我們再來看看電影謝幕前會如何告訴觀眾:「從此以後,他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許多時候,因為我們誤以為那個對象就是「命中註定的那一位」,而把自己逼到苦不堪言。許多人終其一生尋尋覓覓「那一位」,卻少有人能徹底明白,所謂「那一位」不過是浪漫喜劇所虛構出來的想像,絕非出自聖經。
我怎麼知道艾莉莎是不是「那一位」? 因為我和她結婚了。就在我將我的生命與她結合的那一刻,她就成了「那一位」。我知道這麼說一點也不浪漫,但艾莉莎和我都同意,我們其實都可能和其他人結婚,或許婚後生活也會過得幸福而美滿。
重點不在於去尋找神話中的獨角獸,而是找到某位可以成為彼此最棒人生伴侶的人。坦白說,所謂「那一位」的說法一點也不合邏輯,搞不好只是一萬五千年前有個男人娶錯妻子(不是註定的那一位),然後展開無止境的循環,一路傳承到你我身上。
雖然我們不太願意承認,但事實上,想要尋找「那一位」的渴望,其實來自我們心裡,因為我們滿心期待和想像中的「那一位」結合,期待那是一個我們不必改變太多就超級適合的完美對象,於是我們不需要成長、不需要學習、更不需要改變。
但這樣的期望終將壓垮另一個人,因為沒有人可以承受那般沉重的壓力。人們免不了會互相傷害、使彼此失望,有誰能純潔無罪呢? 想成為別人的拯救者,是不可能達成的使命,唯有耶穌能夠承受這樣的重擔。如果我們明白自己的期待有多沉重,就能釋放自己,也釋放對方。
在上帝的守護下,會有一定程度的醞釀與安排而把兩個人連結一起。如果你尚未進入婚姻,上帝可能會為你預備一個你甚至從未謀面的人,所以我們需要格外留心。我經常看到許多伴侶試圖合理化自己的離婚,說他們的配偶根本就不是那一位。但艾莉莎和我早就明白,這世上有太多可以結婚的理想人選,只不過我們選擇了彼此。那才是真正最關鍵的重點。
我很期待有一部電影,描繪一對新人站在婚禮的祭壇前,如此表白:「在尋覓的過程中,我們有很多機會與其他人結婚,我從來就不相信有什麼命中註定的『那一位』,我只相信,我選擇了一個人來愛、來為他付出一輩子,而我,選擇了你。」
我知道這種電影永遠不會出現,因為這樣的情節太無聊了(而且毫無浪漫可言)。但事實是,真愛往往是無聊的。

真愛是在你不想動手的時候卻勉強自己去洗衣服,因為你的伴侶需要休息。
真愛是即便在你最沒感覺的時候,仍選擇去愛。而且,天天如是。
真愛是跟對方說第一百萬次的對不起。
真愛是想盡辦法,找機會為對方付出。

「無聊」鋪成一部爛電影,卻造就偉大的婚姻。愛情從來不是童話故事,也不是尋找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婚姻裡的美麗與神聖──同時也是最困難的部分──正是打從結婚那一刻開始,你一點一滴地發現對方不是你的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 我們需要更多創意的童話名稱),發現對方不是你想像中的他(或她)。而彼時彼刻,才是真正喜樂出現的地方,就在一團混亂的戰壕之中。

◆感覺與承諾
兩性關係裡最悲慘的事情莫過於:你期待夢幻的童話故事,想從中得到婚姻以外的事物。那樣的心態將使你們的婚姻越走越辛苦,因為你根本沒有認清事實。你一心冀望的,其實並非愛的真義。
愛不是一種感覺。當然,在你約會時,對方深情地看你一眼,你可能就興奮得快暈倒了。但那種激蕩的感覺並不是愛。
前陣子在旅程中,我打算在機場的椅子上補眠。如果你也有過類似的經驗,就知道這樣不太可能真的睡著,但我還是想試試。
我緊閉雙眼,看起來像是熟睡了,坐我隔壁的一對老夫妻大概覺得我不會聽到他們的對話,便開始聊天。他們大概六十歲左右,或許已經結婚三、四十年了,他們正與一位年約三十歲的女性聊天。聽對話內容,我判斷他們應該是在機場初次見面的朋友。聊了一陣子,開始聊到婚姻的話題,較年輕的那位女子提及她最近才剛離婚。老夫妻好奇問原因,她回答:「不知道為什麼,我和丈夫都不再感覺快樂。」
離婚的理由無奇不有,但她這個「不再感覺快樂」的說法卻把我給難倒了。快樂是一種感覺。我有時候感覺快樂,有時候不覺得快樂。有時候,婚姻裡的事物令我快樂, 但有時候,同樣的事物卻令我快樂不起來。那是一種稍縱即逝的感覺。有一個離婚理由可能跟那位女士講的很類似,就是你們不再相愛了。我不會責怪那位女士,因為她所做的,正是當代文化灌輸我們該去做的事──跟著感覺走,才是王道。
但是,因為不再相愛就要終止婚姻關係,那跟車子沒油就要把車子賣掉一樣奇怪。你不會把車子賣掉,而是會把油箱加滿,好好照顧它。你會定期把車子送去保養、檢查,有必要時就換個新車牌,就像你也需要更新你的婚約一般。愛從來不是一種感覺, 而是一份承諾,大家一同遵循。承諾比較像是汽車,感覺則類似掛在後面的拖車。你不能帶著一台拖車到處走,但如果拖車緊扣在汽車後面,那麼汽車去哪兒,拖車便跟到那兒。由承諾來驅動車子,感覺也會一起跟隨。但若由感覺來驅動車子,恐怕你會一整晚都坐在停車場裡,好奇自己怎麼哪裡也沒法去。
機場的那對老夫婦靜靜聽那位女士訴說,回了一句「真是遺憾」,然後禮貌性地鼓勵她。我略略睜開雙眼,捕捉到老夫妻眼神中一閃而過的心痛,彷彿想暗示對方:「親愛的,婚姻和快不快樂是兩回事啊。」
這對老夫妻結婚的時間比我活著的時間更長久,我確定這段期間總有些時候(我猜不會只有幾個月,而是以年來計算)他們會覺得不快樂,想要放棄這份愛情,開始思索結束可能會比繼續努力來得好。

沒有人能走過五十年的婚姻,只因為婚姻既簡單又輕鬆。
沒有人能走過五十年的婚姻,只因為他們一直處在「愛情狀態」。
沒有人能慶祝結婚五十週年,只因為浪漫的甜言蜜語一路牽引他們至此。

那正是為何心理學家保羅.杜尼耶(Paul Tournier)這麼說道:「我結過七次婚,每一次都和同一個女人結婚。」
他從未離婚,他只是以一種特殊方式來形容他的婚姻不斷地改變與轉化,而那樣的轉變從來不是離婚的理由(請注意,我說的不是婚姻中的有毒元素,譬如色情成癮、婚外情或家暴,那是兩碼子事)。
我經常聽到一種說法,和我在機場聽到的對話有幾分類似:「我太太好像變了個人。有一天我醒來,發現她不再是我當初結婚的那個她了。」然後他們開始想:「這段婚姻應該結束了,因為我的伴侶已不再是我曾立下誓約的那一位。」
我要強調的是,有時候你的伴侶確實會變成另一個人。事實上,你的伴侶一直都在變成不同的人,因為人都會改變 ! 我自己也不再是五年前的那個我了,一年前的我和現在的我改變更大好嗎! 我們每個人都在改變、追尋與成長,期待自己變得更好。然而, 在婚姻祭壇前所立下的誓約,可以包容與含括那些改變。誓約就是在說:無論我們如何改變,婚約始終不變。
如果愛不是一份承諾,那麼,我們所說的婚約有何意義? 那句「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離」的意思,可不是指「直到我們對彼此沒有感覺」啊!
承擔的勇氣
在我的青少年時期,我對未來人生有一套預想,我只想做讓自己最快樂的事、把自己放在最快樂的位置、為自己找到最精彩的一切。於是,我的行動與決定都是以這個原則為依歸,簡單純粹的自我中心。當然,我的感情世界也是一樣,從高中開始,我把一切人際關係當成為我服務的管道,給我一切我想要的,其餘免談!我的人生就是要輕鬆愜意。
當然,我沒有公開承認或大聲說出來,但我就是活出了那樣的生命態度。其實我們或多或少也曾這麼活過。對我們而言,愛就是關乎我們自己;但對愛的本質而言,自私無法與真愛並存。我們都知道,不能一開始就大剌剌地表現出真正的自己,總要稍微隱瞞、掩飾一下,才能讓愛情關係在前幾天安全過關。大部分人都曉得,即便我們為對方付出或做出「極美好」的事,在我們內心深處,其實是期待能夠得到相應回饋的。
作家柯絲丁.金(Kirsten King)曾經寫過一篇敏銳而露骨的文章,題目是〈我不欠任何人身體〉(I Don’t Owe Anyone My Body),文中敘述她在一個男女約會網站的配對下,兩次和一個名叫提姆的男生約會。在第二次約會之後,提姆想盡辦法要和柯絲丁上床,那幾乎已經是大部分女生心照不宣的一種壓力,但柯絲丁不為所動。最後提姆忍無可忍,一邊離開一邊生氣地說:「我帶你去吃吃喝喝,還請你去看表演。拜託,對你們這種隨便認識的女生,大部分男生根本不會像我這樣付出!」
雖然這是比較極端的例子,但我們其實對這種發展並不陌生,只不過我們做得比較有技巧而已。當我們和伴侶為了瑣碎的家事而爭執不下時,不也是這樣嗎? 把當年為對方所做的那些事情拿出來邀功。
也或許我們沒有說出口,卻在心裡抗辯:「但,都是我……」但,都是我把垃圾拿出去、都是我洗碗耶,為什麼她就不能讓我休息一下? 但,都是我辛苦工作才存到這些錢,為什麼因為她不想要,我就不能買一輛新車?
「愛」不是你應得的權利。不是你為誰做了什麼事,你就理當得到想要的東西。
如果是那樣,那是愛嗎?
愛是求取他人的最高福祉。愛是尊崇對方,使對方高於你。愛是耶穌。或者我們以另一種更貼切的說法來表達,如果你想要知道愛的面貌,看看耶穌吧! 那位宣告自己就是神的猶太導師,毫無保留地傾注每一份力量,不為自己,只為別人與上帝的耶穌。那位愛到傷痕累累的耶穌—那不是抽象的形容詞,而是真正的鞭打與傷痕。那位被釘在兩塊木頭上、並列於兩位罪犯之間,飽受酷刑折騰直到死去的耶穌。那位原本無辜卻要受苦至此的耶穌。那位死去的耶穌,因為他的死,我們才得以活。那位在人性對他做了最慘無人道的事情時,竟能說出最溫柔言辭的耶穌,他說:「父啊,原諒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
為一群人的過犯而求神寬恕的耶穌,卻在同一時刻被同樣一群人吐唾沫、羞辱、嘲笑。當我最終明白這一點時,我被徹底改變了—那改變了我追求、珍愛艾莉莎的心態,我願意為她冒險。
當我們第一次約會時,我太年輕,因而在跟隨耶穌的事上,我並未做足功課。我沒有為愛承擔的勇氣,也不真正了解真愛是什麼。我沒想過要去承擔愛的風險或讓自己置身其中,因為我怕被拒絕,更怕因此而受傷。然而,就在我們分手時,我豁然了悟,原來冒險與承擔才是「愛」最重要的本質。勇於出擊才是愛的行動,而非「先觀望一下, 看看他們先採取什麼行動,我再來回應,免得到時候尷尬又受傷」。
我當時也不明白,原來愛是關乎付出,而非一種感覺;愛是關乎承諾,而非尋歡作樂;愛是攸關誓約,而非訂定合約。
我第二次對此領悟更多,是因為我決定去尋求愛的源頭。
我們不需要在那裡困惑、猜疑。我們知道什麼是愛—或至少我們已經知道「誰」 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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