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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在日光大道【三毛逝世30週年紀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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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在日光大道【三毛逝世30週年紀念版】

定  價:NT$ 3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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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這些東西,不是我此行的目的──
我是來活一場的。


那一張張美麗的臉,才是最好看的風景。
走過熱情的中南美和壯闊的中國,最「三毛」的旅行。


三毛逝世
30週年
紀念版


天地寬寬大大、厚厚實實的將我接納,
風吹過來,吹掉了心中所有的捆綁。

經歷一場與摯愛的生離死別後,三毛重拾寫作,受邀踏上太陽的國度――中南美洲。不愛書上死的史料與文化,街上的人與市井風情更使她著迷。
半生的旅行漂泊,原以為已看盡世間的形形色色,她卻被墨西哥用色的濃豔凝住了心神。宏都拉斯路上穿梭著「青鳥」巴士,即便「幸福」滿街跑,三毛要去的卻總是青鳥不到的地方。真正的幸福之鳥則是在哥斯大黎加,農民對土地的熱愛,差點讓她跟著留下。而厄瓜多爾的那片銀湖,更喚起她屬於印地安的前世記憶,濃濃的鄉愁怎麼也化不開。
即使身處異鄉,三毛仍備受四方親友的關照,那樣的盛情幾乎讓他鄉成了故鄉,也讓每一次的道別成為最溫暖的負荷。這一路的風景五彩繽紛,縱然有時波折顛簸,但每個知遇就是最美好的收穫。奔走的三毛如果就此停駐,便是因為她真真切切地──在活,在愛。


霧室書封設計概念:希望呈現出三毛心裡那道照亮她前進的光,湖面上點綴金光閃閃的波光,帶給人希望、正向的感受。

作者簡介

三毛

1943年,她來到這世界。
她的本名是陳懋平,因為學不會寫「懋」字,便自己改名為「陳平」。很久以後,她又給自己取了另一個筆名「三毛」。
她從小活潑熱情,行事獨立自主,對萬物充滿好奇。兩歲時就跑去墳場玩土,三歲時曾落入水缸,被救起後卻一片淡定。
她的記憶力極佳,感受力豐富,多以真實生活為寫作場域,展現獨有的浪漫與遼闊。曾不吃不喝只為買一張羅浮宮門票,也曾為了寫作閉關七天七夜直至暈倒。
她沒有數字概念,更不肯為金錢工作。她最捨不得花錢吃東西,更不喜歡給別人請。她的每一個口袋裡都有忘掉的錢,而每一元的失而復得,總會花在書店裡。
她活在現在,不活在將來。她喜歡孤獨,也喜歡陪伴。她倔強叛逆,又真誠體貼。她時常不按牌理出牌,思想總是跳躍靈動。
大學三年級第一次遠走他鄉後,便開啟她一生對流浪的追求。後來她走得更遠,遠到天涯海角的撒哈拉沙漠。在那裏,她讓華文世界吹起了一股「三毛熱」,也將「流浪文學」推向顛峰。
她用她的眷戀和熱情,寫下那些人情與風景。她在1991年化為點點繁星,將溫暖永留後世。這世界因為她的愛過與走過,而從此多了一分無可取代的浪漫。

●「永遠的三毛」紀念官網:www.crown.com.tw/book/echo

名人/編輯推薦

名家推薦:

從前我是真的讀不懂三毛,至今仍是一知半解,好多人都說喜歡三毛,我怎麼也讀不明白,直到流向某個年歲,才開始靜心翻閱三毛的書,心疼一個女人為愛挨了滿身傷,卻怎麼愛都只能流浪,鍾情文學的她難免死於敏感,即使天生就是要做一個書寫的人,她試圖以書寫浪跡天涯,卻只想找個棲身的家,萬般不捨在荷西逝世以後,她是怎麼活下來的?
可是我想,三毛寫下的字,永遠都是那樣活生生的動人。
——作家/黃繭

書摘/試閱

銀湖之濱:今生。
──厄瓜多爾紀行之二


掛完了電話,心中反倒鬆了口氣。
朋友馬各不在家,留下了口訊給他的父親,總算是連絡過了,見不見面倒在其次。
旅途的疲倦一日加深一日,雖然沒有做什麼勞苦的工作,光是每日走路的時間加起來便很可觀,那雙腳也老是水泡。
無論在什麼時候,看見旅館的床,碰到枕頭,就能睡著。
萬一真休息了,醒來又會自責,覺得自己太過疏懶,有時間怎麼不在街上呢?
打完電話時正是炎熱的午後,朦朧中闔了一下眼睛,櫃檯上的人來叫,說是樓下有客在等著。
我匆匆忙忙的跑下去,看見找不著的馬各就站在大廳裏。
多年不見,兩人猶豫了一會兒,才向彼此跑過去。
「馬各,我回來了!」我喊了起來。
「回來了?什麼時候來過厄瓜多爾了?」他將我拉近,親了一下面頰。
「忘了以前跟你講的故事了?」
「還是堅持前生是印地安女人嗎?」他友愛的又將我環抱起來,哈哈的笑著。
「而且不是秘魯那邊的,是你國家裏的人,看我像不像?」我也笑吟吟的看著他。
馬各雙手插在長褲口袋裏,靜靜的看了我幾秒鐘,也不說話,將我拉到沙發上去坐下來。
「還好嗎?」他拍拍我的臉,有些無可奈何的看著我。
「活著!」我嘆了口氣,將眼光轉開去,不敢看他。
馬各是多年的朋友了,結婚時給寄過賀卡,我失了自己的家庭時,又給寫過長信,後來他由法國去了黎巴嫩,又回到自己的國家來,彼此便不連絡了。
我們沉默了一會兒,誰都不說話。
「說說在厄瓜多爾的計畫吧!」
「上安地斯高原去,跟印地安人住半個月到二十天,沿途六個大小城鎮要停留,然後從首都基托坐車下山,經過低地的另外兩個城,再回到這兒來搭機去秘魯,總共跑一千幾百公里吧!」
當時我正住在厄瓜多爾最大的海港城娃雅基的旅館裏。
「先來我們家過了節再走,明天耶誕夜了!」
「我這種人,哪有什麼節不節,謝謝你,不去了!」
「幾號上高原去?」
「二十五號走,第一站七小時車程呢!」
「先去哪裏?」
「里奧龐巴!」我又說了那個城附近的幾個小村落的名字。
「妳的地理不比我差,前世總是來過的囉!」馬各笑著說。
「要去找一片湖水──」我說。
「湖應該在沃達華羅啊!弄錯了沒有,妳?」
我知道沒有錯,那片湖水,不看詳細地圖找不著,可是它必是在的。
「Echo,可不可以等到二十七號,我開車回首都基托去上班,妳和那位同事跟我沿途玩上去?那樣不必坐長途公車了!」
最令人為難的就是朋友太過好意,接受別人的招待亦是於心難安的,以我這麼緊張的個性來說,其實是單獨行動比較輕鬆自在的。
堅持謝絕了馬各,他怎麼說,也是不肯改變心意。
約好二十日後兩人都在基托時再連絡,便分手了。
對於不認識的馬各,米夏的興趣比我還大,因為馬各是社會學家,跟他談話會有收穫的。
聽說有便車可搭,米夏巴不得跟了同去。這兩個人語言不通,如果長途旅行尚得做他們的翻譯,便是自討苦吃了。
再說,我要去的印地安人村落仍是極封閉的地方,如果三個遊客似的人拿了照相機進去,效果便很可能是相反的壞了。
厄瓜多爾二十八萬平方公里的土地,簡單的可分三個部分。
東部亞馬遜叢林,至今仍是莽荒原始,一種被叫做「希哇洛斯.布拉浮」的野林人據說仍然吹箭獵頭,他們不出來,別人也不進去。
厄瓜多爾的政府對於叢林內的部落至今完全沒有法子控制,便兩不相涉了。
中部的厄瓜多爾,一路上去便是安地斯山脈所造成的高原,兩條山鍊一路延伸到哥倫比亞,中間大約六十五公里闊的大平原裏,純血的印地安人村落仍是多不勝數。他們的人口,佔了六百萬人中的百分之四十。
高原上除了幾個小城之外,六十多萬人口的首都基托,就建在海拔兩千八百五十公尺的北部山區裏,是世界第二高的首都。
南方的海岸部分,一般書中叫它做低原,那兒氣候常年炎熱,農產豐富,一座叫做「葛位托」的中型城市,更有另一個別名──中國城。
許多廣東來的老華僑,在那兒已經安居三代了。那兒的「香蕉王」,便是一位中國老先生。
厄瓜多爾另有幾個小島,叫做「加拉巴哥斯」,泡在遠遠的太平洋裏面。
渴切想去的地方,在我,當然是安地斯山脈。
其實山區裏的高原人民,自有他們的語言和族稱,只是當年哥倫布航海去找中國,到了古巴,以為安抵印度,便將當時美洲已住著的居民錯稱為「印度人」,便是而今美洲印地安人名稱的由來了。

車子是中午在炎熱的海港開出的,進入山區的時候,天氣變了,雨水傾倒而下,車廂內空氣渾濁不堪,我靠著窗戶不知不覺的睡了過去。
當我被刺骨的微風凍醒時,伏蓋著的安地斯蒼蒼茫茫的大草原,在雨後明淨如洗的黃昏裏將我整個擁抱起來。
眼前的景色,該是夢中來過千百次了,那份眼熟,令人有若回歸,鄉愁般的心境啊,怎麼竟是這兒!
車子轉了一個彎,大雪山「侵咆拉索」巨獸也似的撲面而來。
只因沒有防備這座在高原上仍然拔地而起的大山是這麼突然出現的,我往後一靠,仍是吃了一驚。
看見山的那一駭,我的靈魂衝了出去,飛過尤加利樹梢,飛過田野,飛過草原,繞著那座冷冰積雪的山峰怎麼也回不下來。
一時裏,以為自己是車禍死了,心神才離開了身體,可是看看全車的人,都好好的坐著。
「唉!回來了!」我心裏暗暗的嘆息起來。
對於這種似曾相識的感應,沒有人能數說,厄瓜多爾的高地,於我並不陌生的啊!
「阿平!阿平!」米夏一直在喊我,我無法回答他。
我定定的望著那座就似撲壓在胸前的六千多公尺高的雪山,覺著它的寒冷和熟悉,整個人完全飄浮起來,又要飛出去了。
一時裏,今生今世的種種歷練,電影般快速的掠過,那些悲歡歲月,那些在世和去世的親人,想起來竟然完全沒有絲毫感覺,好似在看別人的事情一般。
大概死,便是這樣明淨如雪般的清朗和淡漠吧!
「哎呀!妳的指甲和嘴唇都紫了!」米夏叫了起來。
我緩緩的問米夏:「海拔多少了?」
「這一帶,書上說超過三千兩百公尺,下到里奧龐巴是兩千六百五十。」
這時候我才看了一下自己的雙手,怎麼都腫起來了,呼吸也困難得很。
什麼靈魂出竅的感應,根本是身體不適才弄出來的幻覺。
車子停在一個小站上,司機喊著:「休息十分鐘!」
我沒有法子下車,這樣的高度使人難以動彈。
就在車站電線杆那支幽暗的路燈下,兩個老極了的印地安夫婦蹲坐在路邊。
女人圍著深色的長裙,披了好幾層彩色厚厚的肩毯,梳著粗辮子,頭上不可少的戴著舊呢帽。
兩個人專心的蹲在那兒用手撕一塊麵包吃。
我注視著這些純血的族人,心裏禁不住湧出一陣認同的狂喜,他們長得多麼好看啊!
「老媽媽啊!我已經去了一轉又回來了,妳怎麼還蹲在這兒呢!」我默默的與車邊的婦人在心裏交談起來。
有關自己前世是印地安人的那份猜測,又潮水似的湧上來。
這個小鎮的幾條街上,全是印地安人,平地人是看不到了。
暮色更濃了。街上人影幢幢,一切如夢如幻,真是不知身在何處?

方才下了里奧龐巴的公車站,一對歐洲模樣的男女好似來接我們似的走了上來。
那時我的心臟已經很不舒服了,對他們笑笑,便想走開去,並不想說什麼話。
他們攔住了我,一直請我們去住同一家旅館,說是那間房間有五個床,位子不滿,旅館叫他們自己出來選人。
下車的人那麼多,被人選中了,也算榮幸。
旅館是出租舖位的,一個大房間,宿舍一般,非常清潔安靜。
那對旅客是瑞士來的,兩人從基托坐車來這小城,預備看次日星期六的印地安人大趕集。看上去正正派派的人,也不拒絕他們了。
進了旅舍,選了靠窗的一張舖位,將簡單的小提包安置在床上,便去公用浴室刷牙了。
旅行了這一串國家,行李越來越多,可是大件的東西,必是寄存在抵達後的第一個旅舍裏,以後的國內遊走,便是小提包就上路了。
打開牙膏蓋子,裏面的牙膏嘩一下噴了出來,這樣的情形是突然上到高地來的壓力所造成的,非常有趣而新鮮。
初上高原,不過近三千公尺吧,我已舉步無力,晚飯亦不能吃,別人全都沒有不適的感覺,偏是自己的心臟,細細針刺般的疼痛又發作起來。
沒有敢去小城內逛街,早早睡下了。
因為睡的是大通舖,翻身都不敢,怕吵醒了同室的人,這樣徹夜失眠到清晨四點多,窗外街道上趕集的印地安人已經喧譁的由四面八方進城來了。

里奧龐巴的星期六露天市集,真是世上僅存的幾個驚喜。
一般來厄瓜多爾的遊客,大半往著名的北部沃達華羅的市集跑,那兒的生意,全是印地安人對白人,貨品迎合一般觀光客的心理而供應,生活上的必需品,便不賣了。
這兒的市集,近一萬個純血的印地安人跑了來,他們不但賣手工藝,同時也販菜蔬、羊毛、家畜、布料、食物、衣服、菜種、草藥……
滿城彩色的人,繽紛活潑了這原本寂靜的地方。
他們自己之間的交易,比誰都要熱鬧興旺。
九個分開的大廣場上,分門別類的貨品豐豐富富的堆著。縫衣機就在露天的地方給人現做衣服,賣掉了綿羊的婦人,趕來買下一塊衣料,縫成長裙子,正好穿回家。
連綿不斷的小食攤子,一隻隻「幾內亞烤乳豬」已成了印地安人節日的點綴,賣的人用手撕肉,買的人抓一堆白飯,蹲在路邊就吃起來。
但願這市集永遠躲在世界的一角,過他們自己的日子,遊客永遠不要知道的才好。
印地安人的衣著和打扮,經過西班牙人三四百年的統治之後,已經創出了不同的風格。
市集上的印地安男人沉靜溫柔而害羞。女人們將自己打扮得就像世上最初的女人,她們愛花珠子、愛顏色,雖然喧譁笑鬧,卻也比較懂得算計,招攬起生意來,和氣又媚人。
那些長裙、披肩、腰帶,和印加時代只有祭司和貴族才能用上的耳環,都成了此地印地安女子必有的裝飾。
歐洲的呢帽,本是西班牙人登陸時的打扮,而今的印地安人,無論男女都是一頂,不會肯脫下來的。
沃達華羅那邊的族人又是一種,那兒的女人用頭巾,不戴帽子。她們穿闊花邊的白襯衫。
雖說統稱印地安人,其實各人的衣著打扮,甚而帽簷的寬狹,都因部落不同而有差異,細心的人,觀察一會兒,便也能區分了。
在我眼中,印地安人是世上最美的人種,他們的裝飾,只因無心設計,反倒自成風格。而那些臉譜,近乎亞洲蒙古人的臉,更令我看得癡狂。
高原地帶的人大半生得矮小,那是大自然的成績。這樣的身材,使得血液循環得快些,呼吸也方便。起碼書本中是如此解釋的。
看了一整天的市集,沒有買下什麼,這份美麗,在於氣氛的迷人,並不在於貨品。
賣東西的印地安人,才是最耐看的對象。
坐在街邊地上吃烤豬時,偷偷的細聽此地人講契川話,付帳時,我亦學了別人的音節去問多少錢,那個胖胖的婦人因此大樂。
便因我肯學他們的話,賣烤豬的女人一面照顧她的豬,一面大聲反覆的教我。很疼愛我的樣子。
教了十幾句,我跑去別的攤子立即現用,居然被人聽懂了。他們一直笑著,友善的用眼睛悄悄瞟著我。
黃昏來臨之前,鎮上擁擠的人潮方才散光,一座美麗的城鎮,頓時死寂。
我爬上了城外小丘上的公園,坐在大教堂的前面,望著淡紅色的雲彩在一片平原和遠山上慢慢變成鴿灰。
呼吸著稀薄而涼如薄荷的空氣,回想白日的市集和印地安人,一場繁華落盡之後所特有的平靜充滿了胸懷。
再沒有比坐看黃昏更使我歡喜的事情了。

次日早晨,當我抱著一件厚外套,拿著自己的牙刷出旅舍時,一輛旅行車和它的主人華盛頓,還有華盛頓的太太及一男一女的小孩,已在門外站著等了。
車子是前晚在小飯店內跟老闆談話之後去找到的,不肯只租車,說是要替人開去。
那位叫做華盛頓的先生本是推土機的機械師,星期天才肯出租車子。他的名字非常英國。
我要去的一群印地安人村落,大約需要幾小時的車程在附近山區的泥沙路內打轉。華盛頓說,他的家人從來沒有深入過那兒,要求一同參加,我也一口答應了。
只有米夏知道,如果附近果然找到那片在我強烈感應中定會存在的湖水,我便留下來,住幾日,幾天後自會想法子回鎮。
這一路來,米夏的興趣偏向美洲殖民時代留下來的輝煌大建築與教堂,還有數不清的博物館,這一切在在使他迷惑驚嘆。畢竟他來自一個文化背景尚淺的國家,過去自己看得也不夠。
我因教堂及博物館看得不但飽和,以前還選了建築史,那幾場考試不但至今難忘而且還有遺恨,不想再往這條線上去旅行。
嚮往的是在厄瓜多爾這塊尚沒有被遊客污染的土地上,親近一下這些純血的印地安人,與他們同樣的生活幾天,便是滿足了。
於是米夏選擇了鎮內的大教堂,我進入高原山區,講好兩人各自活動了。
這趟坐車去村落中,米夏自然跟去的,他獨自跟車回來便是了。
這樣開了車去山區,華盛頓盡責的找村落給我們看,那兒的印地安人,看見外人進來,便一哄而散了。
因為無法親近他們,使我一路悶悶不樂。
眼看回程都來了,我仍然沒有看見什麼,一條沒有經過的泥路橫在面前,心中不知為何有些觸動起來,一定要華盛頓開進去。
「這兒我沒有來過,據說山谷內是塊平原,還有一片湖水──」他說。
聽見湖水,我反倒呆了,說不出話來。
我們又開了近四十分鐘的山路。
那片草原和水啊,在明淨的藍天下,神秘的出現在眼前,世外的世外,為何看了只是覺得歸鄉。
「你們走,拜託,米夏不許再拍照了!」我下了車就趕他們,湖邊沒有車路了。
遠處的炊煙和人家那麼平靜的四散著,沒有注意到陌生人的來臨。
這時華盛頓的太太才驚覺我要留下,堅決反對起來。
「我一個人進村去找地方住,如果找到了,出來跟你們講,可以放心了吧!」
過了四十分鐘不到,我狂跑過草原,拿起了自己的外套和牙刷,還有一盒化妝紙,便催他們走了。
「過幾天我來接妳!」米夏十分驚怕的樣子,依依不捨的上車了。
他不敢跟我爭,贏不了這場仗的。雖然他實在是不很放心。
車子走了,草原上留下一個看上去極渺小的我,在黃昏的天空下靜靜的站著。
在台灣的時候,曾經因為座談會結束後的力瘁和空虛偷偷的哭泣,而今一個人站在曠野裏,反倒沒有那樣深的寂寞。我慢慢的往村內走去,一面走一面回頭看大湖。
誤走誤撞,一片夢景,竟然成真。
有時候我也被自己的預感弄得莫名其妙而且懼怕。

她叫做「吉兒」,印地安契川語發音叫做 ㄐˋㄧ ㄦ。
我先是在她的田地上看動物,那兒是一匹公牛、一匹乳牛、一隻驢子和一群綿羊。
一站在那兒,牛羊就鳴叫起來了。
吉兒出門來看,並沒有看我的人,眼睛直直的釘住我脖子上掛的一塊銀牌──一個印地安人和一隻駱馬的浮雕便在牌子上,骨董店內買來的小東西。
她也沒問我什麼地方來的,走上前便說:「妳的牌子換什麼?我想要它。」
她的西班牙語極零碎,拼著講的。
我說留我住幾日,給我吃,我幫忙一切的家務,幾天後牌子給她,再給一千個「蘇克列」──厄瓜多爾的錢幣。她馬上接受了。
我就那麼自然的留了下來,太簡單了,完全沒有困難。
吉兒有一個丈夫和兒子,兩間沒有窗戶只有大門的磚屋。
第一天晚上,她給了我一張蓆子,鋪在乾的玉米葉堆上,放了一個油燈,我要了一勺水,喝了便睡下了。隔著短木牆的板,一隻咖啡色的瘦豬乖乖的同睡著,一點也不吵。
他們全家三人睡在另一間,這些人不問我任何問題,令人覺得奇怪。
這家人實在是好,能蓋的東西,全部找出來給了我。在他們中間,沒有害怕,只是覺得單純而安全。
第二日清晨,便聽見吉兒的聲音在門外哇哇的趕著家畜,我也跟著起床了。
我跟她往湖邊去,仍是很長的路,湖邊泥濘一片,吉兒打赤腳,我用外套內帶著的塑膠袋將鞋子包起來,也走到湖邊去幫她汲水。
雖然這是一個村落,裏面的房舍仍是稀落四散的,因為各人都有田莊。
一九七三年此地的政府有過一次土地改革,印地安人世居的土地屬於自己的了,他們不再為大農場去做苦工。
印地安人村居的日子,我儘可能的幫忙做家事,這些工作包括放牛羊去湖邊的草地上吃草,替吉兒的兒子接紡紗時斷了的線,村附近去拾柴火,下午一起曬太陽穿玻璃珠子。
吉兒有一大口袋麥片,她將牛奶和麥片煮成稀薄的湯,另外用平底鍋做玉米餅。
我們一日吃一頓,可是鍋內的稀湯,卻一直熬到火熄,那是隨便吃幾次的,吉兒有一只鋁做的杯子。
我也逛去別人的家裏,沒有人逃我,沒有人特別看重我,奇怪的是,居然有人問我是哪一族的──我明明穿著平地人的牛仔褲。
黃昏的時候,田裏工作的男人回來了,大家一起坐在門口看湖水與雪山,他們之間也很少講話,更沒有聽見他們唱歌。
那片湖水,叫做「哈娃哥恰」,便是心湖的意思。
玉米收穫的季節已經過了,收穫來的東西堆在我睡房的一角,裏面一種全黑色的玉米,也跟那咖啡豬一樣,都是沒見過的東西。
黑玉米不是磨粉的,吉兒用它們煮湯,湯成了深紫色,加上一些砂糖,非常好喝。
這兒的田裏,種著洋蔥、馬鈴薯和新的玉米青禾。
湖裏的魚,沒有人撈上來吃。
問他們為什麼不吃魚,吉兒也答不上來,只說向來不去捉的。
湖水是鄉愁,月光下的那片平靜之水,發著銀子似的閃光,我心中便叫它銀湖了。
村中的人睡得早,我常常去湖邊走一圈才回來,夜間的高原,天寒地凍,而我的心思,在這兒,簡化到零。
但願永不回到世界上去,旅程便在銀湖之濱做個了斷,那個叫做三毛的人,從此消失吧!
別人問我叫什麼,我說我叫「哈娃」。
村中的老婦人一樣喜愛珠子,我去串門子的時候,她們便將唯一的珍寶拿出來放在我手中,給我看個夠。我們不多說話。
歲月可以這樣安靜而單純的流過去,而太陽仍舊一樣升起。
也就是在那兒,我看到了小亞細亞地區游牧民族的女人佩戴的一種花彩石,那是一種上古時代的合成品,至今不能明白是什麼東西造出來的。
它們如何會流傳到南美洲的印地安人手中來實在很難猜測。
這種石頭,在北非的市場上已經極昂貴而難得了。
婦人們不知這種寶石的價值,一直要拿來換我那塊已經許給吉兒的銀牌,不然換我的厚外套。
不忍欺負這群善良的人,沒有交換任何彩石,只是切切的告訴她們,這種花石子是很貴很貴的寶貝,如果有一日「各林哥」進了村,想買這些老東西,必不可少於四十萬蘇克列,不然四百頭綿羊交換也可以。
「各林哥」便是我們對白人的統稱。
村裏的人大半貧苦無知,連印加帝國的故事,聽了也是漠不關心而茫然。
他們以為我是印加人。
最遠的話題,講到三百里外的沙拉薩加那邊便停了。
我說沙拉薩加的男男女女只穿古怪的黑色,是因為四百年前一場戰爭之後的永久喪服,他們聽了只是好笑,一點也不肯相信。
吉兒一直用馬鈴薯餵豬,我覺得可惜了,做了一次蛋薯餅給全家人吃,吉兒說好吃是好吃,可是太麻煩了。她不學。
銀湖的日子天長地久。好似出生便在此地度過,一切的記憶,都讓它隨風而去。
望著那片牛羊成群的草原和高高的天空,總使我覺得自己實在是死去了,才落進這個地方來的。

「妳把辮子打散,再替妳纏一回!」
村中一間有著大鏡子人家的男人,正在給我梳頭,長長的紅色布條,將辮子纏成驢尾巴似的拖在後面。
我鬆了頭髮,將頭低下來,讓這安靜溫和的朋友打扮我。那時我已在這個村落裏七天了。
就在這個時候,聽見細細的咔嚓一聲。
室內非常安靜,我馬上抬起了頭來。
那個米夏,長腳跨了進房,用英文叫著:「呀!一個印地安男人替妳梳頭──」
他的手中拿著相機,問也不問的又舉起來要拍。
我的朋友沉靜的呆站著,很侷促的樣子。
「有沒有禮貌!你問過主人可以進來沒有?」我大叫起來。
「對不起啊!」我趕緊用西班牙文跟那個人講。
米夏也不出去,自自在在的在人家屋內東張西望,又用手去碰織布機。
「我們走吧!」我推了他一把。
我跑去村內找每一個人道別,突然要走,別人都呆掉了。
跑去找吉兒,她抱了一滿懷的柴火,站在屋旁。
「牌子給妳,還有錢!」我反手自己去解鍊條。
「不要了!哈娃,不要!」吉兒拚命推。
她丟下了柴,急步跑回屋內去,端了一杯牛奶麥片湯出來,硬叫我喝下去。
「妳跟各林哥去?」她指指米夏。
米夏要求我與吉兒拍照,吉兒聽我的,也不逃相機,坐了下來。
消息傳得很快,吉兒的先生和兒子都從田上跑回來了。
我抱起自己的外套,回頭看了他們一眼,吉兒一定拒絕那塊銀牌子,不說一句話就跑掉了。
我塞了幾張大票子給吉兒的丈夫,硬是放在他手裏,便向遠遠那輛停在湖邊入口處的旅行車跑去。
我愛的族人和銀湖,那片青草連天的樂園,一生只能進來一次,然後永遠等待來世,今生是不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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