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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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勢之動盪,英雄之崛起
――大江東去,且寄蜉蝣於天地間!
明仇暗鬥的官場政治×陰謀陽謀的生死對抗
就讓我們跟著呂思勉的步伐,
一起看這天下究竟鹿死誰手!
▎儒術盛行,源於「跟風」?
一說到「獨尊儒術」,人們就不免想起漢武帝。但你知道漢武帝其實根本不通儒術,且做了許多與儒家思想相悖的事嗎?那他又是如何成功使儒術盛行呢?
漢武帝之所以推行儒術,全是因為當時的風氣導致。歷代帝王對於禮制方面十分注重,而漢武帝致力於整頓法制、加強中央集權,這些恰好都是儒家所推崇的,再加上漢武帝身邊的大臣也十分推崇儒術,導致漢武帝潛移默化地被影響了。更進一步將儒家思想與教育制度緊密結合,大力支持儒者任用及編纂經典;並著手改革官僚制度,將以儒者為主的官僚階層列為中心,進一步推動了儒術的傳播與影響。
另一方面,漢武帝在外交與征戰方面的成功也強化了儒家思想的影響力。他以儒家的仁愛和節制理念為指導原則,透過外交手段解決紛爭,推崇仁義,傳播了儒家的思想理念。這種成功的政治和軍事戰略使得儒術得以蔓延,為後來的帝王奠定了儒家治國的基礎。因此,漢武帝的時代成為了儒家思想蓬勃發展的契機,一直延續至今。
▎王莽改革失敗之因?
王莽在篡漢成功後積極改革,上到典章制度,下至吃穿用度,無奈「但崇空語,無施行者」,王莽終究是失敗了。
西漢末年,王莽終於迎來機會推翻了西漢,他所做的這些改制無非就是為了重回當年的盛世榮光。但他卻忘了「可行性」的重要,導致制度處處自相矛盾,朝廷混亂,民間也混亂,最終一敗塗地。
王莽的改革之所以失敗,還在於他未能真正理解並獲得人民的支持。他儘管制定了大量新制度,但在實施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溝通和教育。更重要的是,他過於急功近利,希望一蹴而就,卻忽略了漢朝發展的歷史脈絡和社會實際情況,讓人民難以適應和接受。此外,他過分信奉占卜和神祕主義,不以現實經驗和事實為依歸,使得政策缺乏科學性和實證基礎。總結來說,王莽的改革不僅缺乏實際可行性,也缺乏人心基礎,導致了新朝的崩潰。
〔本書特色〕
本書由「現代四大史學家」之一的呂思勉撰寫而成,共分為十二章,詳細介紹了秦漢興亡的歷史背景及政權制度變遷,可使讀者更加了解當時的朝代更迭。內容包括:秦始皇的治政和征伐事蹟;漢初的黃老思想與武帝的獨尊儒術;新莽政權的得勢與衰落;東漢盛世的外交策略;三國時期的政治格局、戰爭情勢與各方勢力關係等。
――大江東去,且寄蜉蝣於天地間!
明仇暗鬥的官場政治×陰謀陽謀的生死對抗
就讓我們跟著呂思勉的步伐,
一起看這天下究竟鹿死誰手!
▎儒術盛行,源於「跟風」?
一說到「獨尊儒術」,人們就不免想起漢武帝。但你知道漢武帝其實根本不通儒術,且做了許多與儒家思想相悖的事嗎?那他又是如何成功使儒術盛行呢?
漢武帝之所以推行儒術,全是因為當時的風氣導致。歷代帝王對於禮制方面十分注重,而漢武帝致力於整頓法制、加強中央集權,這些恰好都是儒家所推崇的,再加上漢武帝身邊的大臣也十分推崇儒術,導致漢武帝潛移默化地被影響了。更進一步將儒家思想與教育制度緊密結合,大力支持儒者任用及編纂經典;並著手改革官僚制度,將以儒者為主的官僚階層列為中心,進一步推動了儒術的傳播與影響。
另一方面,漢武帝在外交與征戰方面的成功也強化了儒家思想的影響力。他以儒家的仁愛和節制理念為指導原則,透過外交手段解決紛爭,推崇仁義,傳播了儒家的思想理念。這種成功的政治和軍事戰略使得儒術得以蔓延,為後來的帝王奠定了儒家治國的基礎。因此,漢武帝的時代成為了儒家思想蓬勃發展的契機,一直延續至今。
▎王莽改革失敗之因?
王莽在篡漢成功後積極改革,上到典章制度,下至吃穿用度,無奈「但崇空語,無施行者」,王莽終究是失敗了。
西漢末年,王莽終於迎來機會推翻了西漢,他所做的這些改制無非就是為了重回當年的盛世榮光。但他卻忘了「可行性」的重要,導致制度處處自相矛盾,朝廷混亂,民間也混亂,最終一敗塗地。
王莽的改革之所以失敗,還在於他未能真正理解並獲得人民的支持。他儘管制定了大量新制度,但在實施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溝通和教育。更重要的是,他過於急功近利,希望一蹴而就,卻忽略了漢朝發展的歷史脈絡和社會實際情況,讓人民難以適應和接受。此外,他過分信奉占卜和神祕主義,不以現實經驗和事實為依歸,使得政策缺乏科學性和實證基礎。總結來說,王莽的改革不僅缺乏實際可行性,也缺乏人心基礎,導致了新朝的崩潰。
〔本書特色〕
本書由「現代四大史學家」之一的呂思勉撰寫而成,共分為十二章,詳細介紹了秦漢興亡的歷史背景及政權制度變遷,可使讀者更加了解當時的朝代更迭。內容包括:秦始皇的治政和征伐事蹟;漢初的黃老思想與武帝的獨尊儒術;新莽政權的得勢與衰落;東漢盛世的外交策略;三國時期的政治格局、戰爭情勢與各方勢力關係等。
作者簡介
呂思勉(西元1884~1957年),字誠之,筆名駑牛。歷史學家,被視作「現代四大史學家」之一。著有《呂著中國通史》、《中國社會史》、《先秦學術概論》、《史學四種》、《呂思勉遺文集》、《三國史話》、《歷史研究法》等。
目次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秦代事蹟
第一節 始皇治法
第二節 始皇拓土
第三節 秦之失政
第四節 二世之立
第三章 秦漢興亡
第一節 陳涉首事
第二節 劉項亡秦
第三節 諸侯相王
第四節 楚漢興亡
第四章 漢初事蹟
第一節 高祖初政
第二節 高祖翦除功臣
第三節 高祖和匈奴
第四節 漢初功臣外戚相誅
第五節 漢初休養生息之治
第六節 封建制度變遷
第五章 漢中葉事蹟
第一節 漢代社會情形
第二節 儒術之興
第三節 武帝事四夷一
第四節 武帝事四夷二
第五節 武帝事四夷三
第六節 武帝事四夷四
第七節 武帝事四夷五
第八節 論武帝用兵得失
第九節 武帝求神仙
第十節 武帝刻剝之政
第十一節 巫蠱之禍
第十二節 昭宣時政治情形
第十三節 昭宣元成時兵事一
第十四節 昭宣元成時兵事二
第十五節 昭宣元成時兵事三
第十六節 昭宣元成時兵事四
第六章 漢末事蹟
第一節 元帝寬弛
第二節 成帝荒淫
第三節 哀帝縱恣
第七章 新室始末
第一節 新莽得政
第二節 新室政治上
第三節 新室政治下
第四節 新莽事四夷
第五節 新莽敗亡
第八章 後漢之興
第一節 更始劉盆子之敗
第二節 光武定河北自立
第三節 光武平關中
第四節 光武平群雄上
第五節 光武平群雄下
第九章 後漢盛世
第一節 光武明章之治
第二節 匈奴分裂降附
第三節 後漢定西域
第四節 漢與西南洋交通
第五節 後漢平西羌
第六節 後漢開拓西南
第七節 後漢時東北諸族
第十章 後漢衰亂
第一節 後漢外戚宦官之禍上
第二節 後漢外戚宦官之禍下
第三節 後漢羌亂
第四節 黨錮之禍
第五節 靈帝荒淫
第六節 後漢中葉後外患
第七節 後漢中葉後內亂
第十一章 後漢亂亡
第一節 何進之敗
第二節 董卓之亂
第三節 李傕郭汜之亂
第四節 東諸侯相攻
第五節 曹操平定北方上
第六節 曹操平定北方下
第七節 孫氏據江東
第八節 赤壁之戰
第九節 劉備入蜀
第十節 曹操平關隴漢中
第十一節 劉備取漢中
第十二節 孫權取荊州
第十二章 三國始末
第一節 三國分立
第二節 三國初年和戰
第三節 諸葛亮伐魏
第四節 魏氏衰亂
第五節 魏平遼東
第六節 司馬氏專魏政
第七節 蜀魏之亡
第八節 孫吳盛衰
第九節 孫吳之亡
第十節 三國時四裔情形
第二章 秦代事蹟
第一節 始皇治法
第二節 始皇拓土
第三節 秦之失政
第四節 二世之立
第三章 秦漢興亡
第一節 陳涉首事
第二節 劉項亡秦
第三節 諸侯相王
第四節 楚漢興亡
第四章 漢初事蹟
第一節 高祖初政
第二節 高祖翦除功臣
第三節 高祖和匈奴
第四節 漢初功臣外戚相誅
第五節 漢初休養生息之治
第六節 封建制度變遷
第五章 漢中葉事蹟
第一節 漢代社會情形
第二節 儒術之興
第三節 武帝事四夷一
第四節 武帝事四夷二
第五節 武帝事四夷三
第六節 武帝事四夷四
第七節 武帝事四夷五
第八節 論武帝用兵得失
第九節 武帝求神仙
第十節 武帝刻剝之政
第十一節 巫蠱之禍
第十二節 昭宣時政治情形
第十三節 昭宣元成時兵事一
第十四節 昭宣元成時兵事二
第十五節 昭宣元成時兵事三
第十六節 昭宣元成時兵事四
第六章 漢末事蹟
第一節 元帝寬弛
第二節 成帝荒淫
第三節 哀帝縱恣
第七章 新室始末
第一節 新莽得政
第二節 新室政治上
第三節 新室政治下
第四節 新莽事四夷
第五節 新莽敗亡
第八章 後漢之興
第一節 更始劉盆子之敗
第二節 光武定河北自立
第三節 光武平關中
第四節 光武平群雄上
第五節 光武平群雄下
第九章 後漢盛世
第一節 光武明章之治
第二節 匈奴分裂降附
第三節 後漢定西域
第四節 漢與西南洋交通
第五節 後漢平西羌
第六節 後漢開拓西南
第七節 後漢時東北諸族
第十章 後漢衰亂
第一節 後漢外戚宦官之禍上
第二節 後漢外戚宦官之禍下
第三節 後漢羌亂
第四節 黨錮之禍
第五節 靈帝荒淫
第六節 後漢中葉後外患
第七節 後漢中葉後內亂
第十一章 後漢亂亡
第一節 何進之敗
第二節 董卓之亂
第三節 李傕郭汜之亂
第四節 東諸侯相攻
第五節 曹操平定北方上
第六節 曹操平定北方下
第七節 孫氏據江東
第八節 赤壁之戰
第九節 劉備入蜀
第十節 曹操平關隴漢中
第十一節 劉備取漢中
第十二節 孫權取荊州
第十二章 三國始末
第一節 三國分立
第二節 三國初年和戰
第三節 諸葛亮伐魏
第四節 魏氏衰亂
第五節 魏平遼東
第六節 司馬氏專魏政
第七節 蜀魏之亡
第八節 孫吳盛衰
第九節 孫吳之亡
第十節 三國時四裔情形
書摘/試閱
漢初休養生息之治
《史記.平準書》述漢武帝初年情形云:「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世皆以是為文、景二帝休養生息之功,其實亦不盡然。《高后本紀贊》曰:「孝惠皇帝、高后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曹相國世家》言:參之相齊,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蕭何卒,召參。參去,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無大於此者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參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擇郡國吏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輒斥去之。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顜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一。」則漢以無為為治,由來久矣。有為之治求有功,無為之治,則但求無過,雖不能改惡者而致諸善,亦不使善者由我而入於惡。一統之世,疆域既廣,政理彌殷。督察者之耳目,既有所不周,奉行者之情弊,遂難於究詰。與其多所興作,使奸吏豪強,得所憑藉,以刻剝下民,尚不如束手一事不辦者,譬諸服藥,猶得中醫矣。故歷代清靜之治,苟遇社會安定之際,恆能偷一日之安也。
文帝頗多仁政。《漢書.食貨志》言:賈生說上以積貯,上感其言,始開藉田,躬耕以勸百姓。《紀》在二年(前178)。晁錯復說上務農貴粟,帝從其言,令民入粟邊拜爵。錯復奏言:「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上復從其言,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案據《本紀》,二年(前178)已嘗賜天下田租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後十三歲,孝景二年(前155),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終兩漢之世皆沿焉。其於農民,可謂寬厚矣。初即位,即下詔議振貸及存問長老之法,令郡國毋來獻。《本紀》元年(前179)。以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令之國。二年(前178)。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徵捕。七年(前173)。亦皆恤民之政。又除關,無用傳十二年(前168)。夫貨物流通,則價貴而生之者益勸,此尤於人民生計有益,故論者亟稱之。除肉刑之舉,為千古仁政。十三年(前167)。然前此已除收孥相坐之法,元年(前156)。誹謗妖言之罪矣。二年(前155)。其於刑獄,亦不可謂不留意也。景帝雖令民半出租,復置諸關,用傳出入,三年(前154)。寬仁似不逮文帝,然盡除田租,本難為繼。符傳之用,特以七國新反,備非常,注引應劭說。此亦勢不容已,後遂沿而弗改,實非帝之初意也。景帝嘗令郡國務勸農桑。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後三年(前141)。改磔為棄市,勿復磔。中二年(前148)。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中元年(前149)。又詔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後元年(前143)。又減笞法,定箠令。中六年(前144)。其寬仁,固無異於文帝也。
然漢人之稱文、景,亦有頗過其實者,《漢書.文帝紀贊》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前157),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弛以利民。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以示敦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南越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與匈奴結和親,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幾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幾致刑措。烏乎!仁哉!」《景帝紀贊》曰:「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宄不勝。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漢言文、景,美矣!」其稱頌之可謂至矣。然應劭《風俗通義》言:成帝嘗問劉向以世俗傳道文帝之事,而向皆以為不然。其說云:「文帝雖節儉,未央前殿至奢,雕文五采畫,華榱璧璫,軒楹皆飾以黃金,其勢不可以囊為帷。即位十餘年時,五穀豐熟,百姓足,倉廪實,稸積有餘。然文帝本修黃、老之言,不甚好儒術,其治尚清靜無為,以故禮樂、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溫飽完給而已。其後匈奴數犯塞,深入寇掠,北邊置屯待戰,轉輸絡繹;因以年歲不登;百姓饑乏,穀糴常至石五百,不升一錢。前待詔賈捐之為孝元皇帝言:太宗時民賦四十,斷獄四百餘。案太宗時民重犯法,治理不能過中宗之世,地節元年(前69),天下斷獄四萬七千餘人,捐之言復不類。又文帝時政頗遺失。太中大夫鄧通,以佞幸吮癰瘍膿汁,見愛擬於至親,賜以蜀郡銅山,令得鑄錢。通私家之富,侔於王者、封君。又為微行,數幸通家。文帝代服,衣罽,襲氈帽,騎駿馬,從侍中、近臣、常侍、期門武騎獵漸臺下,馳射狐兔,畢雉刺彘。是時待詔賈山諫,以為不宜數從郡國賢良出游獵。太中大夫賈誼,亦數陳上游獵。案二賈之言,皆見《漢書》本傳。又《袁盎傳》言上從霸陵上,欲西馳下峻阪,盎諫乃止,知文帝確不免輕俊自喜。誼與鄧通俱侍中,同位,誼又惡通為人,數廷譏之,由是疏遠,遷為長沙太傅。既之官,內不自得。及渡湘水,投弔書曰:闒茸尊顯,佞諛得意,以哀屈原離讒邪之咎,亦因自傷為鄧通等所愬也。」案《史》、《漢》皆但云賈生為絳、灌之屬所毀而已,不云為鄧通所愬也,豈所謂為賢者諱邪?成帝曰:「其治天下,孰與孝宣皇帝?」向曰:「中宗之世,政教明,法令行;邊竟安,四夷親;單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樂;其治過於太宗之時,亦以遭遇匈奴賓服,四夷和親也。」上曰:「後世皆言文帝治天下幾至太平,其德比周成王,此語何從生?」向對曰:「生於言事。文帝禮言事者,不傷其意。群臣無小大,至即從容言,上止輦聽之。其言可者稱善,不可者喜笑而已。言事多褒之,後人見遺文,則以為然。世之毀譽,莫能得實。審形者少,隨聲者多,或至以無為有。然文帝節儉約身,以率先天下,忍容言者,含咽臣子之短,此亦通人難及,似出於孝宣皇帝。如其聰明遠識,不忘數十年事,制持萬幾,天資治理之材,恐不及孝宣。」然則文帝乃中主,雖有恭儉之德,人君優為之者亦多。即以西漢諸帝論:元帝之寬仁,殊不後於文帝,其任石顯,亦未甚於文帝之寵鄧通也。文、景之致治,蓋時會為之,王仲任治期之論,見《論衡》。信不誣矣。《漢書.東方朔傳》:朔對武帝,言文帝身衣弋綈,足履革舄,以韋帶劍,莞蒲為席,兵木無刃,衣縕無文,集上書囊,以為殿帷,即劉向所辨世俗不審之辭也。《漢書》於朔事雖明為好事者所附著,然《文景紀》中所舉亦此等說也。信審形者之少,隨聲者之多矣。
《史記.平準書》述漢武帝初年情形云:「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世皆以是為文、景二帝休養生息之功,其實亦不盡然。《高后本紀贊》曰:「孝惠皇帝、高后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曹相國世家》言:參之相齊,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蕭何卒,召參。參去,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無大於此者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參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擇郡國吏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輒斥去之。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顜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一。」則漢以無為為治,由來久矣。有為之治求有功,無為之治,則但求無過,雖不能改惡者而致諸善,亦不使善者由我而入於惡。一統之世,疆域既廣,政理彌殷。督察者之耳目,既有所不周,奉行者之情弊,遂難於究詰。與其多所興作,使奸吏豪強,得所憑藉,以刻剝下民,尚不如束手一事不辦者,譬諸服藥,猶得中醫矣。故歷代清靜之治,苟遇社會安定之際,恆能偷一日之安也。
文帝頗多仁政。《漢書.食貨志》言:賈生說上以積貯,上感其言,始開藉田,躬耕以勸百姓。《紀》在二年(前178)。晁錯復說上務農貴粟,帝從其言,令民入粟邊拜爵。錯復奏言:「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上復從其言,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案據《本紀》,二年(前178)已嘗賜天下田租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後十三歲,孝景二年(前155),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終兩漢之世皆沿焉。其於農民,可謂寬厚矣。初即位,即下詔議振貸及存問長老之法,令郡國毋來獻。《本紀》元年(前179)。以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令之國。二年(前178)。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徵捕。七年(前173)。亦皆恤民之政。又除關,無用傳十二年(前168)。夫貨物流通,則價貴而生之者益勸,此尤於人民生計有益,故論者亟稱之。除肉刑之舉,為千古仁政。十三年(前167)。然前此已除收孥相坐之法,元年(前156)。誹謗妖言之罪矣。二年(前155)。其於刑獄,亦不可謂不留意也。景帝雖令民半出租,復置諸關,用傳出入,三年(前154)。寬仁似不逮文帝,然盡除田租,本難為繼。符傳之用,特以七國新反,備非常,注引應劭說。此亦勢不容已,後遂沿而弗改,實非帝之初意也。景帝嘗令郡國務勸農桑。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後三年(前141)。改磔為棄市,勿復磔。中二年(前148)。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中元年(前149)。又詔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後元年(前143)。又減笞法,定箠令。中六年(前144)。其寬仁,固無異於文帝也。
然漢人之稱文、景,亦有頗過其實者,《漢書.文帝紀贊》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前157),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弛以利民。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以示敦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南越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與匈奴結和親,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幾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幾致刑措。烏乎!仁哉!」《景帝紀贊》曰:「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宄不勝。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漢言文、景,美矣!」其稱頌之可謂至矣。然應劭《風俗通義》言:成帝嘗問劉向以世俗傳道文帝之事,而向皆以為不然。其說云:「文帝雖節儉,未央前殿至奢,雕文五采畫,華榱璧璫,軒楹皆飾以黃金,其勢不可以囊為帷。即位十餘年時,五穀豐熟,百姓足,倉廪實,稸積有餘。然文帝本修黃、老之言,不甚好儒術,其治尚清靜無為,以故禮樂、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溫飽完給而已。其後匈奴數犯塞,深入寇掠,北邊置屯待戰,轉輸絡繹;因以年歲不登;百姓饑乏,穀糴常至石五百,不升一錢。前待詔賈捐之為孝元皇帝言:太宗時民賦四十,斷獄四百餘。案太宗時民重犯法,治理不能過中宗之世,地節元年(前69),天下斷獄四萬七千餘人,捐之言復不類。又文帝時政頗遺失。太中大夫鄧通,以佞幸吮癰瘍膿汁,見愛擬於至親,賜以蜀郡銅山,令得鑄錢。通私家之富,侔於王者、封君。又為微行,數幸通家。文帝代服,衣罽,襲氈帽,騎駿馬,從侍中、近臣、常侍、期門武騎獵漸臺下,馳射狐兔,畢雉刺彘。是時待詔賈山諫,以為不宜數從郡國賢良出游獵。太中大夫賈誼,亦數陳上游獵。案二賈之言,皆見《漢書》本傳。又《袁盎傳》言上從霸陵上,欲西馳下峻阪,盎諫乃止,知文帝確不免輕俊自喜。誼與鄧通俱侍中,同位,誼又惡通為人,數廷譏之,由是疏遠,遷為長沙太傅。既之官,內不自得。及渡湘水,投弔書曰:闒茸尊顯,佞諛得意,以哀屈原離讒邪之咎,亦因自傷為鄧通等所愬也。」案《史》、《漢》皆但云賈生為絳、灌之屬所毀而已,不云為鄧通所愬也,豈所謂為賢者諱邪?成帝曰:「其治天下,孰與孝宣皇帝?」向曰:「中宗之世,政教明,法令行;邊竟安,四夷親;單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樂;其治過於太宗之時,亦以遭遇匈奴賓服,四夷和親也。」上曰:「後世皆言文帝治天下幾至太平,其德比周成王,此語何從生?」向對曰:「生於言事。文帝禮言事者,不傷其意。群臣無小大,至即從容言,上止輦聽之。其言可者稱善,不可者喜笑而已。言事多褒之,後人見遺文,則以為然。世之毀譽,莫能得實。審形者少,隨聲者多,或至以無為有。然文帝節儉約身,以率先天下,忍容言者,含咽臣子之短,此亦通人難及,似出於孝宣皇帝。如其聰明遠識,不忘數十年事,制持萬幾,天資治理之材,恐不及孝宣。」然則文帝乃中主,雖有恭儉之德,人君優為之者亦多。即以西漢諸帝論:元帝之寬仁,殊不後於文帝,其任石顯,亦未甚於文帝之寵鄧通也。文、景之致治,蓋時會為之,王仲任治期之論,見《論衡》。信不誣矣。《漢書.東方朔傳》:朔對武帝,言文帝身衣弋綈,足履革舄,以韋帶劍,莞蒲為席,兵木無刃,衣縕無文,集上書囊,以為殿帷,即劉向所辨世俗不審之辭也。《漢書》於朔事雖明為好事者所附著,然《文景紀》中所舉亦此等說也。信審形者之少,隨聲者之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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