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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詩詞的女兒-葉嘉瑩
商君書注譯(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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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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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高亨著作叢刊:商君書注譯》內容簡介:為全面反映高亨先生的學術成就,2004年,我社推出十卷本《高亨著作集林》,匯收專書十六種,又輯散見論文十二篇為一種,共十七種,受到學界的好評。為便于讀者購買和使用,我們決定將高先生的著作分別單行出版,首先選取讀者亟需的幾部專著,改為橫排印刷,其中多數仍以繁體形式,個別普及性質的著作,如《老子注譯》等,則以簡體形式,不強求一致。另外,需要說明的是,高亨先生的某些著作成書于二十世紀五十至八十年代,個別行文之處難免帶有些許時代的色彩,但這并不影響其學術的嚴肅性,因此我們一仍其舊,以反映高先生著作的原貌。

名人/編輯推薦

《高亨著作叢刊:商君書注譯》是由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目次

商鞅與(商君書)略論
敘例
(商君書)的校釋書目
(商君書)的古本
(商君書)作者考
(商君書)注譯
更法第一
墾令第二
農戰第三
去強第四
說民第五
算地第六
開塞第七
壹言第八
錯法第九
戰法第十
立本第十
兵守第十二
靳令第十三
修權第十四
徠民第十五
刑約第十六
賞刑第十七
晝策第十八
境內第十九
弱民第二十
御盜第二十
外內第二十二
君臣第二十三
禁使第二十四
慎法第二十五
定分第二十六
六法(佚文)
戰園兩漢人關于商鞅的記述(摘要)
商君書新箋

書摘/試閱

秦國土地原來是西周王朝的直接統治區,即所謂“王畿”。這個地區西周時確存在著井田制。井田是:一方里土地劃個井字(圜),分成九個方塊,每塊一百畝。一井田之內有縱橫的小道,縱的稱阡,橫的稱陌。井田與井田之間有較寬的田界,稱封疆。奴隸社會,奴隸主占有土地,奴隸沒有土地(有少數自耕農民)。所以井田制有兩層意義:第一,奴隸主指定奴隸分擔各塊田的耕作,便于監督,遣是強迫奴隸勞動,防止奴隸怠工的一種手段。第二,正中一塊田為公田,周圍八塊田為中小奴隸主的私田。公田的收獲上繳王侯大夫,作為地稅,可稱為定區的實物地稅。私田的收獲歸中小奴隸主所有。這是體現奴隸社會地稅制度的一種辦法。;<我對于公田私田的理解與一些同志不同。)。
戰國時代,井田制開始崩潰。《史記》記:“秦簡公七年,初租禾。”(《六國表》)遣件事在商鞅變法前四十九年。租禾是奴隸主貴族抽取中小奴隸主或自耕農民的禾稼的十分之幾作為地稅,是奴隸制中的“徹法”,把中間那塊公田也交給中小奴隸主或自耕農民了。這是地稅制度的一次改革。《戰國策》記蔡澤說:“商君決裂阡陌。”(《秦策》三)《史記》記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俯君列傳》)《漢書》記董仲舒說:“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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