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序
前言——為什麼赤腳慣了踩在銳石上不知痛?
為什麼一個經常受歧視的人,久而久之,對他人的侮辱性話語行為變得毫無反應?為什麼我們相信一個「歷史」,即使那「歷史」讓我們成為原住民、少數民族、新移民、勞工階級、女性,並成為征服者、主體民族、老居民、男性與資產階級之外的社會邊緣人?為什麼一個赤腳走路已習慣的人,踩在尖銳的礫石上不覺得痛?
人的神經系統具有反射作用,能透過身體末端的感觸神經將外界刺激訊息傳達到腦部,然後讓我們很快的作出反應,避免身體涉入危險。這就是為何我們赤腳踩到太燙或太尖銳的東西,我們的腳會很快的抽回。然而我們的身體也有保護自己、習於外在環境的作用,所以經常赤腳走在銳石上,腳底會生出一層老繭來隔絕外來的刺激與痛楚。經常受歧視辱罵的人,心上也會生出一層老繭,以避免太多外來的侮辱刺激讓心淌血。
更經常的是,我們以知識體系建立起一個虛擬世界,人們生活其中也就是被包在一個大蠶繭裡。在這樣的世界裡人們有歡笑、挫折、悲傷、憤怒,但一切都理所當然。人們對於操弄這虛擬世界的真實世界毫無所知,自然對造成自己憤怒與悲傷的根源力量毫無反應;或者更糟的是,我們的反應只是讓這虛擬世界更「真實」而已。
歷史與「歷史」
說得明白點,「歷史」便是建立此虛擬世界的重要知識之一。譬如,若一部美國「歷史」開始於英國移民乘坐「五月花號」來到美洲,以及隨後百餘年更多歐洲移民來到被稱為新英格蘭的美國東岸地區,在此形成美國最早的十三州。若我們將此當作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起點,那麼原來居於本地的「印地安人」便成了被征服者,較晚來的非洲裔、亞裔成了新移民。經過兩三百年後,若人們還相信並強調這樣的「歷史」,自然人們也相信一個10來歲的歐裔美國青少年比一位80歲的美國老華人更有資格自稱是「真正的美國人」。以上「歷史」,哪一點不是歷史事實?我們相信這些歷史事實,因此不得不接受自己邊緣的或優勢的社會身份?
然而,並非如此。那些事件為歷史事實是一回事,但它們被組構成一個「歷史」又是另一回事。譬如,美國「歷史」也可以寫成:原來北美洲有許多土著在此各佔地盤、相互爭戰,他們有些是印地安人的後裔,有些是歐洲移民之後,自從我們的英雄祖先從非洲(或亞洲)來到這兒之後,開始有了很大的變化……。這「歷史」也沒有虛構的成份。然而相信這「歷史」,美國的族群關係將與今日不同。所以,並不只是歷史事實造成「現在」,而應是歷史事實造成部分人掌握社會權力及歷史記憶,歷史記憶讓人們生活在「現在」之社會現實中。
這就是以上說的,我們生活在歷史記憶(以及其他知識記憶)造成的虛擬世界中而渾然不知。因為我們活在「歷史」(指人們對過去的記憶與敘事)規劃的社會現實中,而社會現實又是如此真實,因此人們不懷疑「歷史」—我們以為「歷史」便等於歷史事實。這也解釋了一個謎團—無論是中文裡的歷史,或英文裡的 history,都是一詞兩義:過去真正發生的歷史,以及人們記得的、敘述的、書寫的「歷史」。法國詮釋學者保羅.理柯(Paul Ricoeur),曾注意此一現象,並以人類普遍的歷史性(historicity)來解釋它;他稱,「歷史性只是指一個基本但切要的事實,我們創作歷史,我們沉浸其間,我們也是如此的歷史生成物」。
反思性
今日許多社會科學界所稱的「反思性」(reflexivity),各個學科、個別學者對它常有不同的理解與定義。在這方面,我傾向於接受法國社會學家皮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見解:我們得自於社會的許多偏見,常讓我們對外界事物缺乏反思性認識。個人的社會認同、社會現實與學術法則等等,均讓我們在認識外在現象、事務上非常遲鈍。這就是前面所說的,腳底生了老繭,我們踩在燙的、尖銳的礫石上,卻沒有抽回腳的反射動作(reflex)。不斷生產缺少反思性的知識,常使得許多不當的社會現實,或負面的社會價值,繼續存在並且被強化。因此反思性研究,便是透過一些新方法、角度、概念,來突破認知的「繭」,來深入發掘隱藏在表相之下的本相。
在其著作《反思社會學引論》(An Invitation to Reflexive Sociology)中,布迪厄指出三種缺乏反思性的學術認知偏見。雖然他批評的主要是社會學,但也可當作是對所有社會科學的針砭。第一種是,社會性(social)偏見;基於研究者自身的社會出身背景,如社會階級、性別、族群等認同,所產生的認知偏見。這是最普遍的,也是許多學者都曾指出的一種學術認知偏見。第二種是學術場域(academic)偏見;這是指一個研究者居於學界某位置,因此產生的認知偏見。如一個學術機構的首長,一個寫論文的博士生,各因其在學術場域中的位置而與他人有利益與權力角逐關係,此皆影響他們的學術認知。第三種,也是他最重視的學術偏見,學究偏見(intellectualistbias)。這是指,學者將現實世界建構成一個有待被解釋的學術圖像,以一大套預設的理論、方法、原則、辭彙來探索描述它,而忘了現實世界中有許多待解決的具體問題。
存在於學科自身內的偏見,深深影響我們對現實世界的觀察、描述與理解,或更深化許多原已存在的社會問題。舉例來說,如人類學的田野方法、理論、辭彙所建構的知識,經常因強調「他們」的特殊性,而加深被研究對象(原住民、少數民族)的社會邊緣地位。又如人類學知識強調文化、宗教在人類社會中的特殊價值,使得人們關心政治造成的社會剝削與迫害,卻因尊重宗教、文化,而對由此造成的剝削與迫害視為理所當然,或明知其非但也認為不宜干涉。
以上布迪厄指出的是學者們(特別是社會學者)的認知偏見。事實上,上述幾種認知偏見都更普遍地存在於每一個人心中。我們每個人的社會出身背景,我們在此社會中的位置,以及由學術知識透過社會教育轉化而成的「常識」,都是一層層的帷幕,或腳底的皮繭,屏障著我們對世間一切人、事、物的感觸與認知。
布迪厄的反思性研究見解,與他的習行理論(practice theory)密切相關。我認為,這個理論的精華表現在其名著《區分:一個對於品味評價的社會批判》(Distinction: 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中的一個名句上—「本相造成的表相,與表相造成的本相」(the representation of reality and the reality of representations)。對於這個看來莫名其妙的句子,我的理解是:我們許多的言行表徵(表相)強化了社會現實本相,而在社會現實本相下,我們又自然而然的產生特定言行表徵。譬如在一社會中,人們歧視女性的言行(表徵或表相),強化男性中心主義這社會現實本相;相對的,在男性中心主義之社會現實本相下,人們也容易產生歧視女性的言行。布迪厄認為,人們這樣的言行常常是在他們的意識之外,因著某種習性(habitus)他們自然而然就這麼說、這麼做。我將布迪厄所稱的 practice 譯為習行(在中文學術界許多學者譯之為「實踐」),也是為了順應他的這個看法(以及配合將 habitus 譯作習性)。
我們活在一個充滿表相的社會中,我們說一些話、做一些事,然而我們很少去深究、認識社會本相,更沒有意識到我們所說、所做的經常更深化社會本相。這與前面所說的,「歷史」造成現實社會情境,而在現實社會情境中人們也相信並繼續述說或書寫這樣的「歷史」,是同樣的意思。我們所說與所寫的「歷史」也是一種表徵、表相,而現實社會情境便是社會本相。所以我們可以把布迪厄那句名言, 換個方式來表達—「文本產生於情境中,情境也產生於文本中」(text in context and context in texts)。這文本,特別指的是人們的歷史記憶文本。
既然歷史記憶「文本」與社會「情境」的對應關係,和社會學者所稱的社會「表徵」與社會「本相」的對應關係相類似,這也表示我們可以用同樣一套方法—因研究對象差異而略加些修飾—來研究古代社會(歷史學者的研究對象)與當代社會(社會學者與社會人類學者的研究對象)。
本書的寫作目的
我寫這本書,首先,是為了提出一套分析種種文本、表徵(表相)以探索社會情境(本相)及其歷史變化的方法。這是一種結合多種社會科學的歷史學研究,我且稱之為「反思史學」。這也是我,一個「歷史學家」,對史學的反思。然而讀者也會發現,我從人類學、社會學中得到許多思想泉源,因此這一套分析方法不僅應用於史學,我也希望它能對人類學或對人類社會文化的一般性研究有些貢獻。
在這本書中,我將介紹社會記憶、歷史記憶、文本、文類與歷史心性等概念,透過實際且活生生的例子來說明它們,同時提出一種對歷史與社會研究材料(如歷史文獻、圖像、人們的社會行為、口述歷史與神話傳說等等)的分析法。這樣的分析方法,對我而言並非只是理論,而是近年來在研究著作中的實踐,特別是在《羌在漢藏之間》、《英雄祖先與弟兄民族》與《游牧者的抉擇》這三本書中。這也說明我寫此書的最初動機:在寫作及出版上述各書的過程中,我不斷問自己,為何我認為自己得到的結論是正確的?為何我的分析邏輯合理?以及更重要的,為何我認為由此產生的知識有助於促進社會之和諧與公平?因此本書也是上述幾本書的作者自我剖析,以及向讀者的告白。
這本書除了提供學術界作為一種「研究方法指南」外,我更大的野心是期望它對社會有一般性影響:我希望它可以讓一般讀者從中得到一種觀察、認識周遭世界的方法,讓讀者練就「孫悟空的火眼金睛」,藉以看透凡塵世界變幻萬端的表相,認識表相下的事物真實本相。最後,當然,既然是反思性研究,我也將透過這本書表現自己對歷史、文化、社會以及相關學術的反思。
為了這些寫作目的,在這本書中我將舉出許多實際的、生活化的例子,來說明一些複雜的人類學、社會學理論。這並不只是為了方便一般讀者的閱讀,而是,我認為學術「理論」原來便是很簡單的東西,它們只是學者為了解複雜的人類社會文化現象所創造的一種思想導引工具。它們的終極用途是讓我們了解人類複雜的社會文化現象,因此它們的效度(或可靠性),除了在我們的社會生活經驗或田野民族誌知識中被檢驗外別無它途。反倒是,講究純學術研究的學者們經常發明(或翻譯出)一些詏口的詞彙,夾雜在文法不通的句子中,讓學生們產生「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的愛慕,卻又捉摸不著其精髓。這樣的學術風氣,也造成學術與社會脫節;學者的精力與關懷大多只放在學術圈與「理論」之中。因此,將學術由雲端拖到塵世間來,讓學術重回社會關懷之中,這也是反思性研究的要務之一。
在這本書中,我引來作為分析對象的文本(如《史記》、《華陽國志》)、圖像(如三國演義之英雄人物繪像)、文類(如正史、方志、族譜)、文化表徵(如少數民族服飾、羌藏族之山神崇拜),以及社會現實本相(如中原帝國、郡縣、家族、少數民族),都是中文世界讀者所熟悉的,因此這也是一本為中文讀者所寫的文本、表徵分析著作。
歷史學與人類學的結合:在文獻中作田野
在文獻中作田野(do ethnography in archives),是我過去在台灣一所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教授「文本分析」課程的副標題。當時有些教授反對,他們認為人類學家的田野就是在某偏遠地區人群中所進行的參與觀察,不能在文獻中作田野。人類學家到實實在在的人群社會中進行田野,的確是他們值得驕傲的學術資產,這也讓許多歷史學家十分羨慕。我常聽歷史學界的朋友說,我們無法進入唐代、宋代人群社會中,像人類學家那樣親身觀察當時的社會,聽每個人鮮活的話語,觀其行為,分析其情感與意圖,發掘隱藏的社會結構。於是,無法進行田野考察成了歷史學家難以深入探究過去社會的普遍藉口。
本書的主要內容,便在於說明如何透過文本、文類、歷史心性、社會表徵(表相)、社會現實(本相)等概念而在文獻中作田野,也由此揭露隱藏在文獻中的另一些歷史景象。簡單地說,首先,我將種種歷史文本當作古人在特定社會情境下創作的社會歷史記憶;社會情境與歷史記憶文本有其對應關係。其次,我將說明,社會情境結構(如中原帝國之郡縣體制)與特定文本結構(如方志文類)亦有其對應關係。最後,了解文本與情境以及文本結構與情境結構的對應關係之後,我們可以觀察一古代作者如何選擇符號(如方志中記載的人、地、事件等等),遵循或違逆一文本結構,以製作其文本。如此,我們便可能經由對歷史文本的分析,深入探索一古代社會情境,了解其各層次的「結構」,以及觀察古人在書寫、行動間流露的個人社會處境、情感與意圖。簡單地說,已成為過去的一社會及其內部結構、個人,都化為種種「密碼」藏在歷史文本與事件之中,我們只要知道如何解碼,便能深入觀察並了解一古代社會的本相。
了解遙遠過去的人群社會(歷史學),與了解遙遠空間外的人群社會(人類學),對反思性研究來說都只是整體研究的一半。另一半的研究則是,基於對遙遠時間、空間外的「他者」或異文化的理解,來重新認識「我們」與我們所存在的現實情境。如此,我們的現實存在,以及造成我們認知偏見的幃幕,將突然透明地呈現在眼前—像是蝴蝶咬破了蠶繭出來,終於看見以前被自己當作是全部世界的繭,以及自己存在的真正世界。前一半的工作是「化奇特為熟悉」(to make strange familiar),後一半的工作也就是,「化熟悉為奇特」(to make familiar strange)。
最後我要說明,反思性歷史知識並非是要完全推翻、取代我們原來相信的典範歷史;在相當程度上,它仍建立在典範歷史知識的時空架構上。它只是質疑典範歷史的取材、解釋與構成,批判典範歷史簡化了「過去如何造成現在」,因此讓人們難以察見社會現實本相。然而反思性歷史研究也不同於後現代主義下的「歷史解構」。雖然它們都將「歷史」當作人們在現實情境中的建構物,但解構論者大多否定我們有探觸真實歷史的能力,或將造成「現在」的歷史限縮在「近代」,而反思性歷史研究之目的仍在探索真實的過去,並希望因此讓人們對「現在」有更深入透徹的了解。
最後,我希望,反思史學或一般性的反思研究所提供的對歷史與社會現實的新知,可以讓人們對於自身在社會中的處境,以及當前社會情境、本相在歷史長流中的位置,均有深入且透徹的了解—也就是剝去腳底的皮繭,讓人們能深切體認、體驗社會現實本相。我相信,這樣的反思性歷史知識,能創造具反思性認知、認同並有行動能力(如抽回腳的動作)來改變社會的當代人。
目次
謝詞
前言—為什麼赤腳慣了踩在銳石上不知痛?
第一章 事實與現實
第二章 典範與邊緣
第三章 人類社會的基本面貌
第四章 表相與本相
第五章 記憶與社會
第六章 文本與情境
第七章 文本結構與情境結構
第八章 三種文本表徵分析策略
第九章 結語:邊緣、移動與反思性研究
附 錄 《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電影與小說觀讀之後
參考書目
索引
書摘/試閱
第一章事實與現實
對於歷史學家來說,歷史事實(historical facts)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探尋對象。對社會學家或社會人類學家來說,社會事實(social facts)或文化真相(cultural truth)是他們努力發掘的目標。究竟,什麼是事實?什麼是真相?歷史學家與社會學家所談的事實是否為同一回事?我們如何探索事實、發掘真相?以及,我們是否可以全然瞭解並描述所見事實?這些都是長久以來讓學者經常感到困擾的問題。
在日常生活,我們更經常在探究事實、發掘真相,或與他人爭論事實;似乎,事實指的是一些常被遮掩、扭曲的事物。看來我們生活在一個由許多事實拼組而成的世界裡,整個社會的存在與運作都藉著我們對過去的歷史事實與當前社會事實之理解。正確無誤的認識事實,如員警及法官正確認識一個車禍發生時的事實,能解決人際糾紛、維持社會公義與秩序。正確地重建古代高句麗、釣魚台列島的歷史事實,可以解決國際糾紛。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除了認識事實不容易外,究竟什麼是事實都值得討論。
歷史事實
我們先從「歷史事實」說起。在前言中我曾提及,在中國語文裡「歷史」這個詞至少表達兩個意思:一是,從前曾發生的、存在的所有事件與事務;二是人們記得的、說的、寫的過去。這兩者間的差別十分明白。前者(真正的過去)範圍非常廣,它的性質為一多層面的時間、空間與物質整體;過去一片樹葉落下、一群螞蟻爬過、一場人類戰爭,都成為它的一部分,但因已成為過去所以抽象而難以捉摸。後者(人們記得的過去)範圍狹,它只存在於人們的記憶中,或藉由人們的口述、書寫、繪圖、塑像表達出來。因此,它的內容具體,但卻是片斷、片面的(如唐代史、個人生命歷史、國家的歷史)。為了方便討論,我們且用歷史代表真正發生的過去,以「歷史」代表人們記得的過去。
由此我們可以明白,許多歷史學家研究的是歷史,他們宣稱自己發現了一些歷史事實,但他們所說、所寫的「過去」無論如何仍是「歷史」,也就是人們對「過去」的記憶與陳述。在我所接受的專業歷史教育中,歷史有嚴格的定義,那便是「自有文字記錄以來人們的重要活動」。這表示:第一,歷史學家意識到他們主要根據文字記載來研究過去;第二,他們知道自己研究及重建的只是過去的重要片斷;第三,有文字記錄代表人類文明社會的開始,因此他們研究的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歷程。無論如何,歷史學家相信他們探索、重建的是重要歷史事實,它們主要被記載、保存於文獻史料之中。歷史學家的專長便是,在這些史料中找尋、辨別歷史事實的片斷,將它們組織起來,以說明人類曾經歷的過去。
究竟什麼是歷史事實?我們以台灣的歷史為例。在台灣,1990 年代以來最典範的台灣史,也就是許多人相信並強調的歷史事實,大致如下。臺灣最早的住民是原住民;數千年前他們便在此生活,有考古遺跡為證。300 多年前鄭成功驅走荷蘭人後,許多閩粵移民與鄭氏所率官兵在此定居,他們是閩南人、客家人的祖先。1949 年前後又有一批大陸軍民隨蔣介石及國民政府來台,他們是外省人的祖先。這個「歷史」,也說明台灣的族群社會現實—廣義台灣人分為四大族群:原住民、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其中,原住民是被征服者,外省人是新住民,閩南人與客家人是真正的臺灣人(狹義台灣人)。以上提及的鄭氏據台的歷史,相關閩粵移民的歷史,國民黨政權及蔣介石來台的歷史,無疑都是歷史事實。然而,這並不表示它們是絕對重要的歷史事實,也不表示它們無論如何都應被選擇、編入台灣歷史之中。譬如,台灣歷史也可以如此書寫—很早以前便有一些英雄先民居住在這個島上,他們是台灣老居民的祖先,後來陸續從大陸遷來許多逃荒、逃難的民眾與官兵,他們是新移民的祖先,所以現在台灣有兩個主要族群,老居民與新移民。以上所述的過去也是歷史事實,只是將鄭成功、蔣介石等英雄祖先的歷史省略簡化而已。台灣人不如此說歷史,並非因為它不合歷史事實,而是它不符合台灣有「四大族群」這樣的社會現實。
顯然,並不是客觀存在的歷史事實構成我們所信賴的「歷史」,而是當前的社會事實(或社會現實)使得我們選擇某些歷史事實,或創造些對過去的想像,以某種方式來建構我們所相信的「歷史」。我們相信這樣的「歷史」,因為它與社會現實以及相關的社會權力緊密結合在一起。說得更準確些,歷史事實造成某種政治、社會情境;在這樣的情境中,掌握權力者(個人或群體)也掌握「歷史」建構,於是他們以「歷史」來強化有利於己的社會現實情境。這社會現實情境,往往也就是群體中的老居民與新移民,征服者與被征服者,男性與女性,富貴階級與底層群眾等等,涉及社會地位、資源分配有高下階序的人群認同。
歷史學者所關心的歷史事實,經常是過去的人物、事件及相關時間、空間。譬如,大禹、孔子這些歷史人物生於何時、何地,死於何時、何地;如周武王克商、周太伯奔吳,這些歷史事件發生在何時、何地。由於這些歷史人物、事件在構成「歷史」敘事中扮演重要地位,而「歷史」又解釋今日人們的現實處境與身份,因此相關歷史事實便不斷被爭議。僅以大禹出生地來說,山東、安徽、浙江、四川、山西都有人主張大禹出生於本地;在四川,大禹出生地又有汶川、北川之爭。這些對歷史事實的爭執,多少皆與「現在」本地人的鄉土認同與歷史榮耀感有關,或也與歷史文化資源轉換為地方觀光資源有關。如此,無偏頗的認識歷史事實就更不容易了。
近代考古學傳入中國以來,許多學者、民眾皆認為考古文物、遺跡比歷史文獻更能呈現歷史事實─它們的存在本身便說明了歷史事實。是否真是如此?我認為並不盡然。考古遺存固然能增添我們對歷史的認識,但往往,它先被「歷史」所認識─我的意思是,人們在其已有的「歷史」記憶中了解考古遺存。譬如,良渚玉器早在清代已出現在古玉圖錄之類的書中,但清代與民國時期的收藏家大多認為它們是商周之際或晚至漢代的玉。為何如此?那是因為在 1970-80 年代以前,在良渚文化被有系統的發掘、研究及發表以前,人們對於長江下游的人類文明發展程度所知有限,因此他們以其「歷史」知識來理解這些雕工精緻的玉器。
另外,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什麼是過去的事實、什麼是考古學知識(或我們一般性知識)之建構。舉例來說,考古學者在陜西某地發現一些距今 4000 年前的古代人類活動遺存,包括各種石製工具。它們毫無疑問能代表一個過去曾存在的事實但考古學家稱之為「一個新石器時代晚期陜西龍山文化之人類居址,還發現有石鐮、石錛等農業生產工具」,這敘述中便有許多考古學(或一般知識)建構(如新石器時代晚期、陜西龍山文化、居址、石鐮、石錛、農業),它們不等同於歷史事實。
這個例子也說明探究與呈現「歷史事實」的另一困難:我們的思考方式與語言、文字表述方式都是「當代的」,都是被當代社會文化所建構的,我們如何以這樣的思考與表述方式來探索「過去」,如何靠它們來描述「過去」?當代社會人類學者也表示同樣的認知焦慮;當然,他們焦慮的不是如何認識、描述過去,而是如何認識與描述異文化中的「他者」。這的確是一個問題。如果我們用來思考與表達的詞彙都受我們當代社會文化影響,那麼我們如何探索過去的歷史事實?如何探索異文化中的社會事實?
導演李安的作品《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其原作 The Life of Pi 中有一段 Pi 與日本海事官員的對話。在 Pi 對他們說了那動物相殘然後他與虎共同在海上漂流的神奇故事後,日本海事調查官員顯然無法相信。官員追問 Pi 說,他們想知道在海上真正發生了什麼事。Pi 對他們說,「所以,你們是想聽另一個故事。」日本官員說他們想知道真正發生的事,不是故事(story)。Pi 說,「但當我們說什麼,它就一定會變成故事,不是嗎?」日本官員還是堅持,他們要聽的是直接簡單的事實,沒有任何虛構成份的事實。Pi 答道﹕「當我們敘述一些事,無論是以英語或日語,它都會成為一種建構,不是嗎?僅單單察看、認識這個世界,這不也成為一種建構嗎?這世界並非只是它的真實存在,而是我們所認識的它,不是嗎?當我們在認識一些事物時,我們也在裡面添加一些東西,不是嗎?」
這段對話的內容也就是前面提及的,我們的思考方式,以及我們的語言、文字表述,都被當代社會文化所建構,因此我們難以正確無誤的認識與表達「真正發生的事」,無論是當前或是過去發生的事。
對新一代的歷史學者而言,他們對於由人物與事件之因果關係所組構的線性歷史事實不甚關心。他們關心的是另一種歷史事實;在一特定時代、特定地區,各種人群社會的經濟、社會、宗教與學術思想等等活動,以及這些人類活動背後更深層的社會、文化基礎或意涵,如某制度之社會功能,社會制度或集體活動所反映的社會深層結構,古人的時間與空間概念等等。這些都涉及社會科學中的一些概念、理論與社會文化事實。所以,我們便談談什麼是社會學者所稱的「社會事實」,以及人類學者所稱的「民族誌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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