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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序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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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三民「刑法法學啟蒙書系」的一部份,主要內容聚焦於不成功的未遂與一群人參與犯罪。簡單說,做壞事不一定會成功,萬一心想事不成,刑法要不要介入這個已經「殘念」的狀態,自然必須考量到失敗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反應;當然,做壞事更不一定什麼細節都得親自動手,也可以呼朋引伴、甚至控制、唆使、鼓勵別人去做。不論是未遂或犯罪參與的概念闡述與爭議問題,都會在這本小書中略做討論與說明,並嘗試提供學習者一個有限的框架與特定的角度,抱著多少知道點的前提,於群峰中標劃一條簡明線路。
作者簡介
蕭宏宜
現職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副教授兼副系主任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博士班研究
國立成功大學法研所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經歷
台灣刑事法學會秘書長
司法官學院、法官學院講座
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講座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系兼任副教授
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編纂
序
在三年的寫寫停停中,總算完成了這本薄書。
我曾經深刻期許自己的生命,可以如林東茂老師一般,化身為在幽暗樹叢間輕輕踱步的靈魂,不但能以四四拍子的慢板,在生活中緩緩行步,卻又能是如歌的行板,一路悠然。可惜我終究沒他的道行深厚。看著午後的燠熱陽光在風裡曳行,記憶裏的悲歡頓挫、點點滴滴,當下深鏤於心。
生命確實給過我們許多,好讓我們重複不停的棄置、撿拾與荒廢。只有在重新回想的此刻,才能安靜的明白,組成記憶的要素,竟是如此簡單,卻,又如此艱難。將記憶釘死,所有的狂喜與刺痛,就是這樣了。
宏宜
目次
壹、導讀
一、刑法是什麼
二、入罪與法益保護
三、刑法的解釋
貳、故意作為犯的未遂
一、概說
二、犯罪的不同階段與未遂檢驗
三、未遂犯的處罰基礎及其影響
四、著手實行的判準與實務操作
(一)著手概念與構成要件行為
(二)檢視著手時點的司法實踐
五、行為無危險的不能犯
(一)主、客觀未遂論的交鋒
(二)行為危險性有無的判斷
(三)迷信犯的問題
六、自願放棄實行的中止犯
(一)「己意」的時點與判準
(二)準中止犯
(三)中止犯的適用範圍
參、故意作為犯的犯罪參與
一、概說
(一)單一正犯概念
(二)二元參與體系
二、正犯與共犯的區別
(一)形式客觀理論
(二)極端主觀理論
(三)修正主觀理論
(四)實質客觀理論-犯罪支配
(五)規範結合理論
三、共同正犯
(一)概念與要件
(二)個別的問題
四、間接正犯
(一)概念與範圍
(二)相關的爭議
五、共犯
(一)共犯從屬與未遂教唆
(二)教唆犯
(三)幫助犯
六、欠缺特殊身分或關係的犯罪參與
七、必要的參與犯
(一)概念說明
(二)刑罰限制問題
八、犯罪參與的中止問題
(一)概說
(二)犯罪參與關係的脫離
一、刑法是什麼
二、入罪與法益保護
三、刑法的解釋
貳、故意作為犯的未遂
一、概說
二、犯罪的不同階段與未遂檢驗
三、未遂犯的處罰基礎及其影響
四、著手實行的判準與實務操作
(一)著手概念與構成要件行為
(二)檢視著手時點的司法實踐
五、行為無危險的不能犯
(一)主、客觀未遂論的交鋒
(二)行為危險性有無的判斷
(三)迷信犯的問題
六、自願放棄實行的中止犯
(一)「己意」的時點與判準
(二)準中止犯
(三)中止犯的適用範圍
參、故意作為犯的犯罪參與
一、概說
(一)單一正犯概念
(二)二元參與體系
二、正犯與共犯的區別
(一)形式客觀理論
(二)極端主觀理論
(三)修正主觀理論
(四)實質客觀理論-犯罪支配
(五)規範結合理論
三、共同正犯
(一)概念與要件
(二)個別的問題
四、間接正犯
(一)概念與範圍
(二)相關的爭議
五、共犯
(一)共犯從屬與未遂教唆
(二)教唆犯
(三)幫助犯
六、欠缺特殊身分或關係的犯罪參與
七、必要的參與犯
(一)概念說明
(二)刑罰限制問題
八、犯罪參與的中止問題
(一)概說
(二)犯罪參與關係的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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