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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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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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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TED演講340萬人次感動點擊!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戴斯蒙.屠圖、兩屆普立茲獎得主紀司道盛讚「美國的曼德拉」
「談論正義的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所指的是什麼?」
這本書裡的故事,可能使你改變答案──
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用我們所做過最糟的事來定義。


如果你保持著距離,
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東西──

「我們用來衡量正義的真正標準,這足以象徵我們的社會、法律、公平與平等原則的指標,並不是我們如何對待在我們當中有錢、有權力、享有特權與備受敬重的人。真正能夠衡量我們社會品格的方式,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那些貧窮、不受喜愛、遭到起訴、被定罪和被判處死刑的人。」──布萊恩.史蒂文森

我們所處時代中最優秀且影響力最大的律師之一,用令人印象深刻的真實故事對我們述說仁慈的補救潛力。成立司法平等倡議會時,布萊恩.史蒂文森還是個聰慧的年輕律師,這個法律單位致力於為窮困的人、遭誤判的人,以及遭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困於最難觸碰到的人辯護。他最剛開始承接的案例之一是華特.麥可米利安,一名為不是自己犯下的罪遭判死刑的男子。這起案件將史蒂文森捲入一場政治陰謀與法律邊緣策略的騷亂之中,自此永遠改變了他對於仁慈與正義的理解。

在這世界的大多數地方,
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
而是「正義」。

那起案件發生在阿拉巴馬州門羅維爾,一個因《梅岡城故事》聞名的小鎮。1986年,該地最繁榮的城區發生了一起搶劫謀殺案,一名年僅18歲的白人女性被發現陳屍在洗衣店內,震撼了整個小鎮。
冤案主角華特.麥可米利安是非裔美國人,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名白人女性,此舉完全違反了當時美國南方對於跨種族戀情的禁忌,以致儘管沒有案底,卻為他招來巨大且致命的麻煩。案發後沒多久,他旋即遭警方以另一假託的指控逮捕,盤問少女命案的細節。在遲未偵破的時間和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刻意忽視對華特有利的證據,並設計捏造完全不足採信的證詞,草率地將謀殺罪名加諸其身,將他送入死牢。
甫踏入法律行業的布萊恩.史蒂文森協助這起案件時,受到來自執法人員的諸多刁難,甚至是來自法官的嚇阻,讓他見識到我們所以為的正義,原來也有不完美之處⋯⋯


【本書特色】
◎媲美小說的真實故事!
「每個片段都跟《梅岡城故事》一樣動人,在某些面向上甚至更為突出……為弱勢而戰有時會使人屈從,這本書給予這種拯救作為一份令人內心翻騰的證明。」——《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全書共有17章,分為兩條故事線:
單數章以被錯誤定罪的「華特案」故事為主軸,雙數章則是穿插作者在過去30年間,曾為許多受虐或遭忽視的未成年犯罪者、弱勢者、精神異常者等的辯護案例;除了爬梳當事人的過往經歷,也談論不論是在過去或現行社會,我們輕易就能將一個人定罪,甚至允許自己在恐懼、憤怒、保持距離的情況下建立準則,,而這些準則又創造了多少不正義。

※作者於TED的演講:「我們需要談談不正義」(We Need to Talk About an Injustice)累積超過340萬點閱人次、《紐約客》將這場演講評選為TED最了不起的演講TOP5。

作者簡介

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

畢業於哈佛法學院,現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
致力實現司法正義精神──試著挑戰不正義、幫助被誤判的罪犯、對抗刑法審判時的偏見和歧視、終結對小孩判終身不得假釋的審判;並試著處理死刑這個議題;試著降低監獄人數,結束大量判刑的情況。已成功讓數十位死囚獲釋,多次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論。由於堅持不懈為有色人種、貧窮階級的差別待遇奮戰,而獲得廣泛的美譽。

曾獲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這個獎通常肯定以活躍、激勵人心的方式追求公平正義、力求更和平社會之人。他也是平等司法倡議小組(Equal Justice Initiative)創辦人,現任執行總監。2012年曾獲美國著名雜誌《史密森尼》頒發美國創造力獎(American Ingenuity Award)社會進步獎。

○●作者於TED的演講:「我們需要談談不正義」(We Need to Talk About an Injustice)累積超過340萬點閱人次,《紐約客》將這場演講評選為TED最了不起的演講TOP5。

譯者簡介 王秋月

台大經濟系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譯有《用安靜改變世界》。

名人/編輯推薦

【各界讚譽】
◎張娟芬(作家)、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專文推薦

◎李茂生(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崇建(作家)、林明傑(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諮商心理師)、高榮志(司改會執行長)、邱顯智(人權律師)、馬躍.比吼(紀錄片導演)、劉櫂豪(台東縣立法委員)、蔡慶樺(天下獨立評論作者)——齊聲讚譽

◎《華盛頓郵報》、《柯克斯書評》、《金融時報》、《紐約時報書評》、《費城詢問者報》、《西雅圖時報》、《書單》、《君子》等各大媒體一致強力推薦!!

★「啟迪人心⋯⋯一部風格獨特、重要且清楚易懂的作品⋯⋯史蒂文森不只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也是才華洋溢的寫作者跟善於說故事的人。」——《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這是個由一名傑出的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暨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獲獎者所提供的精采故事,描寫他創設了捍衛美國社會中邊緣人權利的法律實踐故事⋯⋯資金不足又長期因幫助上門請求協助的人而疲憊不堪,他的組織為了替男人、女人及孩童發聲而不辭辛勞地工作。同時,史蒂文森也遭遇了自己的個人危機。『你不可能有效地打擊權力濫用、貧窮、不平等、疾病、壓迫或不公正,同時還能使自己維持著完好無缺。』他這麼寫道。但是,他從絕望中走出,相信唯有體認到破損,個體才能開始理解用仁慈與同理心去鍛造不完美的正義的重要性。相當感人,必定要讀。」——《柯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

★「關於死刑,這本書寫得這麼深刻打動人、淒美又充滿力量,或許是能把這主題寫得最好的一本書。」——《金融時報》(The Financial Times)

★「司法系統內的不公是我們時代的一大課題⋯⋯這本書將史蒂文森畢生的努力以及在美國因種族不公造成的重度傷害放進故事中,這兩項影響為故事帶來新面貌。你不用讀太多內容,就會開始為這男人喝采。史蒂文森力抗萬難,在最高法院前爭論了五次之多,讓數十名因為誤判或刑期過重的人得以回復自由身⋯⋯這本書頌揚的不是他的高尚,但正因他的情操,閱讀此書時,也提醒著我們該為了所有尚待完成的事而採取行動。這本書用戲劇化的例子清晰呈現一名男子如何拒絕靜靜坐看著夢魘成真,它告訴我們,魔鬼終將被征服,我們真的可以造成改變。《不完美的正義》一書會讓你很沮喪,但也會讓你充滿希望⋯⋯布萊恩.史蒂文森長年來對於『刑事司法系統』感到憤怒,而我們都因此受惠。」——泰德.柯諾瓦(Ted Conover),《紐約時報書評》(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一個吸睛甚至令人震驚的故事⋯⋯自始至終,史蒂文森都在那些片刻裡維持著優雅、寬容、鼓舞人心且充滿善意的態度。」——《波士頓環球報》(The Boston Globe)

★「精采絕倫⋯⋯(史蒂文森)分享的經驗具有普世價值。」——《費城詢問者報》(The Philadelphia Inquirer)

★「很有價值且令人懾服⋯⋯應該要列進法學院的必讀清單中。」——《西雅圖時報》(The Seattle Times)

★「一場針對我們國家妨礙貧窮及弱勢者申張正義,且對他們進行不人道處罰的種種方式的激情控訴。」——《書單》(Booklist)

★「和許多律師的寫作一樣,布萊恩‧史蒂文森筆下這些涉入重大刑案的人,令人嘆息、揪心,但很難令人痛恨。因為他的近距離接觸,使得他筆下的罪犯,首先是一個「壞掉了的人」,然後才做出某些傷人的事。……本書藉著一個一個故事所呈現的視野,卻是一個重要提醒:唯有探求犯罪的原因,才能減少犯罪。」──張娟芬(作家)

★如果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史蒂文森的愛與不忍有關,「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每一個人都脫不了責任」,這恰恰應照了馬丁‧路德所說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其他地方的公正」。──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身為人權律師的作者在本書中闡述他如何為那些在美國的警察、法庭和監獄等司法體系下遭受忽視的男女,以及非裔族群長期在美國歷史上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極力抗爭。雖然歐巴馬成為美國建國以來的第一位非裔總統,但情況仍是極為險惡。作者極力呼籲司法須以愛為動機而以正義是工具,並要求死刑的執行須顧慮到少數民族與幼年者,倘若司法的死刑誤判率是九分之一,那麼我們是否還要繼續這個高機率的錯誤?
「國內近年對於捷運隨機殺人、犯案後聲稱具精神患疾、與砍殺女童等案件而引起對死刑的熱烈討論,每次民調均有八成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個人身為犯罪學者常感於這類問題極難在單一學門中有所定論,好比犯重罪者的身心與環境致因孰輕孰重可能就存在著個別差異,最好的周全顧慮則是國人須釐清人本價值與人身安全何者重要,加害人權益與被害人權益何者重要,若均非單項選擇,那麼適當的比重考量應可經共識後遵循再來遵循。
「雖然國內比起美國較無嚴重種族歧視問題,犯罪率也相對較低,對於本書所提的呼籲仍是值得仔細思考的。」──林明傑(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諮商心理師)

★「在芬奇.阿提克斯之後,美國南方就沒有出現過這麼無畏、意志堅定且造成深遠影響的律師了。儘管傳奇,芬奇終究只存在於小說之中,然而布萊恩.史蒂文森卻是活生生的人物,他執行著上帝的工作,為窮困、受壓迫、無法發生、脆弱、被社會遺棄以及失去希望的那些人挺身而戰。《不完美的正義》是他啟迪人心又充滿力量的故事。」——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知名懸疑小說家

★「布萊恩.史蒂文森是我個人心目中的英雄之一,也許也是當今活著的人中最有啟發性跟影響力的正義鬥士,而《不完美的正義》是部非凡脫俗的作品。談論正義的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所指的是什麼?這本書裡的故事,可能使你改變答案。」——蜜雪兒.亞歷山大(Michelle Alexander),《新黑人》(The New Jim Crow)作者

★「這是一本炙熱、感人又令人氣憤的回憶錄⋯⋯布萊恩.史蒂文森真的可說是美國的曼德拉。數十年來,他和法官、檢察官與警方作戰,為那些貧困、黑皮膚或兩者兼具的人發聲⋯⋯當不公義發生在與我們截然不同的人身上時,我們很難察覺;這本書清楚解釋了我們自己世代正在發生的不平等。我們得覺醒,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這個國家需要一個曼德拉。」——紀司道(Nicholas Kristof),兩屆普立茲獎得主

★「布萊恩.史蒂文森是美國的年輕版尼爾森.曼德拉,帶著勇氣與信念為人人捍衛正義的優異律師。」——戴斯蒙.屠圖(Desmond Tutu),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從社會正義的前線捎來我們這個時代最急迫的聲音之一。布萊恩.史蒂文森是現代世界裡真實生活中的芬奇.阿提克斯,透過致力於拯救無辜卻被判處死刑的人,也企圖拯救這個國家本身。這是一本充滿力量與勇氣之書,勵志且懸疑。一部啟示錄。」——伊莎貝爾.威克遜(Isabel Wilkerson),《他鄉暖陽》(The Warmth of Other Suns)作者

★「我們美國的刑事司法系統已經成為惡魔的工具。布萊恩.史蒂文森艱困且辛勤地努力多年,帶著卓越技巧與適度的情緒把事情做好。像是『重要』或是『有說服力』這樣的形容因為過度使用而失去了它們原有的力量,但閱讀這本書會使人找回它們的意義,也找回對人性的希望。」——崔西.季德(Tracy Kidder),《愛無國界》(Mountains Beyond Mountains)作者


※推薦序1
破損的正義──張娟芬(作家)
「這是我第一次明白到我的生活裡充滿了破損。我在一個破損的正義系統中工作;我的委託人因為精神疾病、貧窮及種族主義的襲擊而破損,他們因疾病、毒品和酒精,傲慢、恐懼與憤怒而四分五裂。」
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書裡充滿了故事。在他的諸多當事人中,華特是本書最重要的主角。在華特案的處理過程裡,穿插著他的其他當事人,那是一個又一個殘破不忍卒睹的故事。好的公益律師身上都有磁鐵,那些請不起律師的、窮的、病的、弱勢的,從四面八方湧上來。
和許多律師的寫作一樣,布萊恩‧史蒂文森筆下這些涉入重大刑案的人,令人嘆息、揪心,但很難令人痛恨。因為他的近距離接觸,使得他筆下的罪犯,首先是一個「壞掉了的人」,然後才做出某些傷人的事。這和台灣主流媒體所呈現出來的重大刑案,看起來完全不一樣。台灣主流媒體在政治立場上還有若干差異,但在報導重大犯罪的時候,已經完全看不出差別了:案件剛發生的時候,只要有嫌疑犯,媒體便徹底漠視無罪推定原則,檢警放出什麼訊息,他們就照單全收,沒有一家媒體會質疑與查證。等到判決出爐,如果判死刑就一片叫好,只要不是判死刑,一律下標題:「免死」,「輕判」。
關鍵在於,台灣主流媒體所寫的犯罪是沒有前因後果的,犯罪故事的起點,就是這個殺人魔殺了人。布萊恩‧史蒂文森所說的故事,卻有許多是破碎的社會裡破碎的家庭裡破碎的人,層層疊疊,最後,殺了人。兩者的差別是:在台灣主流媒體,犯罪殺人是原因;但布萊恩‧史蒂文森看到,犯罪殺人是結果,在這個結果出現之前,有別的原因。
人人痛恨犯罪,人人害怕成為犯罪被害人,但是不斷複製恐懼的台灣主流媒體,不曾思考如何減少犯罪。判死刑是方便的解答,執行死刑是痛快的發洩,可是引起社會恐慌的隨機殺人案件為何發生,他們並沒有興趣知道。本書藉著一個一個故事所呈現的視野,卻是一個重要提醒:唯有探求犯罪的原因,才能減少犯罪。
閱讀此書的時候,對於華特案難免提心吊膽,不知道最後是否有個快樂結局。終卷之時,平行時空裡,台灣發生的大新聞卻是鄭捷被槍決了。我不禁想到卡謬,「總有一天,這個死得太早的犯人就不再顯得這麼壞了。但如今為時已晚,我們對這件事只能選擇懊悔或是遺忘。」極惡之人的名單,每隔幾年就添上新的名字,在鄭捷受到痛恨的此刻,陳進興已經被遺忘了;當陳進興被痛恨的時候,徐東志已經被淡忘了。好奇的讀者讀到此處,可能要去拜谷歌大神,才知道誰是徐東志。其實匆匆槍決鄭捷,正是為了遺忘。把鄭捷與他做的事情一起掃進歷史的灰燼裡,我們不做任何改變,直到下一次又發生殺人案件,然後整個循環再來一次。
讀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書,在一個故事與一個故事之間,你會感覺到無論那個人有沒有殺人、在什麼狀況下殺人,其實都並不重要了。雖然他寫的是美國,但是台灣的司法,同樣也是「破損的正義系統」。書裡許多段落讀起來如此熟悉,就是法律雖然規定了「應然」,可是「實然」卻是另外一回事:
「我還是懷抱希望認為法院會因為現有罪證明顯不足以支持原判決,而翻轉定罪與審判結果。州法律規定,在謀殺案件中,除了共犯提供的證詞之外,還需要可信的佐證,但顯然華特的案件中沒有任何佐證。我相信法院在證據這麼缺乏的情況下,要去讓一項罪行成立會非常掙扎,但我錯了。」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毋枉毋縱,是應然。實然是:冤案是死刑制度裡無法分割的一部分,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有死刑的國度皆然,只要你凝視那些被判死刑的人,裡面就是有無辜者的身影。問題在於,我們經常無法分辨此人是無辜的這一類,還是有罪的那一類;在新聞的鋒頭上,此人看起來史無前例罪大惡極,但是當時間拉出距離,此人卻可能「不再顯得這麼壞」,因此不必要殺他了。令人嘆息的或許是,殺戮的慾望往往壓過理智,因此上述的問題,對於社會裡許多人來說,竟然不是問題。


※推薦序2
天地不仁,人間有愛──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在美國,大多數的州直到二○○八年才立法允許服刑中的孕婦,可以在生產時卸下手銬腳鐐;有超過三千名兒少,因非殺人罪的犯行而遭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二○一○年五月十七日聯邦最高法院方宣告違憲;每十五個人中就有一人坐牢,政府花在監獄的支出每年高達八百億美元,然時至今日有將近一半的州別(二十三個)尚未有賠償冤獄受刑人的制度。本書作者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筆下的司法一點也不美,在日趨嚴烈的重刑文化影響下,竟造成美國社會上帶罪的新種性制度,而這種現代賤民大多數又窮又黑,史蒂文森嘆道:「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貧窮的反義詞是正義」。
一九四四年六月十六日,一名才十四歲、家境窮苦的黑人男孩喬治‧史汀尼(George Stinney)被送上「黃色媽媽」(執行死刑用的電椅)時,手上拿著一本《聖經》,身高不到一百六十公分、體重約莫才四十公斤的小喬治不得不坐在書上,否則他瘦小的身軀無法對應到電極……多年後,一名家世顯赫的白人男性在臨終前承認自己才是那起殺害兩名小女孩的凶手。近來,開始有人為小喬治案的平反而奔走……
「這般黑暗處也有光亮。」
作者史蒂文森在過去三十年間在暗處覓光,哈佛法學院畢業後,他便回到美國南方去當那些窮人、被監禁的人和死刑犯的律師代表。這本書以講述救援一名無辜死刑犯華特‧麥可米利安的平反過程為主線,再跳章穿插他投身幫助弱勢婦女、兒少的多個真實故事。從某個角度來看,他正是那在暗處兀自閃發的光。史蒂文森的祖母是黑奴之女,老喜歡緊緊地擁抱他到幾乎無法呼吸的地步,然後問:「布萊恩,你有感覺到我在抱你嗎?」這種不斷想「保持親密」的態度深深影響著史蒂文森(他在TED上的著名演說有非常鮮活的描述)。他是光,但不是神,並非每件救援都能成功。在本書第四章〈古舊十字架〉中,死刑犯赫柏‧理查森最終還是被送上電椅,他說,在行刑前「我給了赫柏最後一次擁抱,我抱得很久,一邊想著他說過的話」,當然史蒂文森早已知悉他的當事人執行死刑的時間,在行刑的前一週,赫柏提出一個奇特的請求,希望史蒂文森替他爭取走上電椅時能播放〈古舊十字架〉這首讚美詩,史蒂文森為他完成遺願,也在場「見證死刑」。我猜想,史蒂文森在〈古舊十字架〉樂音揚起的那一刻,應該隱約看到小喬治孤獨的坐在電椅上,沒有家人,沒有律師,沒有半個認識的人;或許也同時聽見老祖母的伴吟:「布萊恩,如果你保持著距離,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東西,你要靠近一點」。正因史蒂文森能「靠近」死刑多一點,才得以體會到「死刑的抽象概念是一回事,但按部就班地執行每項細節,以殺掉一個已不具任何威脅性的人,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華特在史蒂文森和他的義務律師團隊的奔走下最後終能平反成功,華特離開監獄大門走向車子時,張開手臂緩緩地上下拍動,像是準備好起飛一般,在失去六年自由之後的此刻,他看著史蒂文森說:「我覺得我好像一隻鳥,我覺得我好像一隻鳥」(自由的感覺真好)。史蒂文森在反覆的救援挫敗間,日漸培養出成熟的體認,「理解到在成就正義的過程中,保有希望是多麼重要的事」。但如何能夠?又如何堅持?卷首引述「愛是動機,而正義是工具」這句話似乎暗示了什麼。又或許真切的回答是在祖母緊緊的擁抱裡。
如果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
史蒂文森的愛與不忍有關,「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每一個人都脫不了責任」,這恰恰應照了馬丁‧路德所說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其他地方的公正」。史蒂文森歷經三十年與不義案件的近身搏鬥,才漸漸相信我們用來衡量正義的真正標準,以及真正能夠衡量社會品格的方式,「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那些貧窮、不受喜愛、遭到起訴、被定罪和被判處死刑的人」,而檢測一個社會品格的尺標正是同理心。「同理心的喪失,足以摧毀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尊嚴;恐懼、憤怒讓我們變得好鬥、殘暴、不公和不義。」我們拿什麼對抗社會品格的日趨淪喪?眼見「推定有罪、貧窮、種族偏見,和其他數不清的社會性、結構性、政治性的因素交互作用後,創造了一個錯誤百出的系統,迫使數千名無辜的人至今承受著牢獄之災」,還能坐漠不視,袖手旁觀嗎?史蒂文森無力催動,只能低眉勸謂:「若失去仁慈之心,我們終將因此備受折磨」。
在本書的後記,史蒂文森提到:「在一個溫暖的耶穌受難日早晨,我與一名因冤獄在阿拉巴馬州死牢裡關了近三十年的男子一同走出位於伯明罕的監所。安東尼‧雷‧辛頓三十年來,都被單獨監禁在五乘七呎的囚籠裡」,這名無辜者是美國第一百五十名因錯誤定罪遭判死刑,最後證明清白而獲釋的人。約莫在讀完本書後記之際,鄭性澤再審成功獲釋,二○一六年五月三日這一天的下午,我站在台中看守所鐵門外,要求所方人員讓我進去陪我的當事人鄭性澤一起走出監所,被委婉拒絕。七天後的五月十日,鄭捷被法務部長羅瑩雪火速執行槍決,當然循例不通知他的家人,他的律師也不可以知道。
作家張娟芬在鄭性澤獲釋時有感而發:「司法人員必須深深把這件事刻進靈魂裡:人民,在你面前,會變得多麼卑微。秋霜化去是連一點聲響也無的,人民在司法面前就是這樣」,原來我們不只無光無影,還無聲無息。
在雙「鄭」之間,我們遺失的何止是「仁慈」。

目次

推薦序1 張娟芬(作家)
推薦序2 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序章 往高處行
第一章 梅岡城的禱告者
第二章 挺身而出
第三章 審判與苦難
第四章 古舊十架
第五章 約翰的歸來
第六章 注定如此
第七章 被剝奪的正義
第八章 上帝的孩子們
第九章 我在這裡
第十章 緩刑
第十一章 我將遠行
第十二章 母親啊母親
第十三章 恢復
第十四章 殘忍與不尋常
第十五章 破碎
第十六章 石塊捕手的悲傷之歌
尾聲
後記
致謝
作者註
附註

書摘/試閱

阿拉巴馬州排定吉米‧狄爾(Jimmy Dill)死刑執行日期之際,司法平等倡議會的成員皆已疲憊不堪,這執刑日期的時間實在不能再糟了。我們之前沒有參與到狄爾先生的案子,所以得在他死刑執行前的三十天內快速消化所有資料。這起犯罪案不太尋常,狄爾先生在一起毒品交易爆發口角後朝某人開槍,因而遭到起訴。槍擊被害人沒有死;狄爾先生則遭到逮捕,以重度企圖傷害罪罪名起訴。等待審判前,他在監所裡待了九個月,在這段期間,被害人出院且復原狀態良好。不過,被害人的妻子在照顧他幾個月後棄他而去,隨後他又陷入重病。他過世後,州檢察官把對狄爾先生的指控從重度企圖傷害罪改為蓄意謀殺。
吉米‧狄爾是一名智能遲緩者,他的童年在性侵和肢體暴力中度過,而且直到他被逮捕時都無法擺脫毒癮。他的公派律師在審判前沒有做太多準備,幾乎沒有調查那名被害人受到的醫療照護有多差,而照護的情況才是造成他死亡的主要原因。公訴方向狄爾先生求刑二十年,但從未與他充分溝通,他走向審判庭,一認罪就被判處死刑。上訴法院也認可了他的定罪與量刑。他沒能找到願意擔任他定罪後上訴代表的志願律師,這導致大多法律請求的程序都因為錯過遞交期限而無法適用。
我們第一次看到狄爾先生的案件,是在排定死刑執行日的幾週之前,法院並未針對此案檢查重要檢核點,例如定罪與量刑的可靠性。蓄意謀殺的成立要件需要包括殺人意圖,而在此案中,我們足以充分說明他沒有殺害他人的意圖,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醫療照護的匱乏。大多數槍擊被害人不會在槍傷九個月後死亡,因此公訴方在這起案件中求處死刑令人震驚。聯邦最高法院此前即停止對心智遲緩者執行死刑,因此有智能障礙的狄爾先生應可免除死刑,然而並沒有人進行調查或提出證據,以支持這項主張。
除了智能障礙,狄爾先生還有許多其他方面障礙,像是嚴重言語障礙造成的口吃,尤其在興奮或激動時,他口吃特別嚴重。之前從未有律師探訪過狄爾先生,他也沒有與律師交談的經驗,使得他將我們的介入視作奇蹟。我們介入後,我請我們最年輕的律師定期探訪狄爾先生,他也經常與我通電話。
我們試遍各種方法,想以我們揭露的新議題為由,請求法院批准暫緩執行,卻沒有成功。通常當死刑犯走完第一次的上訴流程後,若針對案件提出權利要求,法院往往抱持著非常抗拒的態度。就算是提出智能障礙的主張也一樣,因為沒有法院願意在案件進行到後期階段還同意舉行聽證會。儘管我知道眼前的阻礙重重,但狄爾先生的嚴重失能,使我私心希望或許能有個法官願意關心,或至少給我們機會提出其他證據,然而但每間法院都跟我們說「太遲了」。
預定執行死刑的那天,我發現自己再一次與即將被綑綁然後殺害的男子談話。我對狄爾先生說他一整天都可以隨時打電話給我,因為我們不會放棄等待最後向聯邦最高法院請求暫緩執行的結果。那天早上,他口氣焦慮得堅持認為還有機會,他表示不打算放棄希望。他向我們這幾週為他的死刑暫緩執行所做的一切表達感激,也感謝我定期派人來探訪他,以及替他找到家人,讓他們恢復聯繫。我們告訴他,我們相信他的定罪與量刑並不公正,儘管尚未說服法院暫緩執行死刑,但我們的努力似乎還是為面對死刑的他提供了些許幫助。但最高法院隨後否決了我們暫緩執行死刑的最後請求,我們已經束手無策。距離他的死刑執行時間不到一小時,不得不告訴他暫緩執行死刑的請求沒有獲得允許,我感到不知所措。
他被帶往行刑室前不久,我們通了電話。聽他講話很吃力,他的口吃狀況較以往更加嚴重,得非常費力才能吐出話來。迫在眉睫的處決嚇壞了他,可是他仍然努力地想要對我們的辛勞表達感激。在他奮力吐露話語時,我拿著話筒呆坐許久,就在那一刻,想起了一件已經完全遺忘的事。
我小時候會跟著母親上教堂。當時我約莫十歲,跟同伴在教堂外面玩耍,其中有人帶著造訪的親戚一起來。那個來玩的小男孩害羞且清瘦,和我差不多高,緊張地黏著他的表兄弟。我問他從哪裡來,然而他有嚴重的口吃,嘴巴無法正常運作,甚至連自己住的城鎮名字都說不出來。我以前從未見過有人結巴到這種程度,以為他在搞笑,或是故意裝的,因而哈哈大笑。我的朋友神色憂愁地看著我,但我還是笑個不停,接著我瞥見母親正用一種我從未見過的神情盯著我。她的表情混雜著嫌惡、憤怒與羞恥,目光對焦在我身上,我馬上止住笑。當時我總覺得自己的表現很討母親歡心,卻在她叫我過去時惴惴不安。
我走到她身邊後,她很憤怒地說:「你在幹什麼?」
「什麼?我沒有怎麼樣……」
「你絕對不准再嘲笑任何無法正常說話的人。絕對不准再這麼做!」
「對不起。」被母親如此嚴厲的訓斥,使我心情跌入谷底。「媽咪,我沒有任何惡意。」
「布萊恩,你應該要更懂事點。」
「對不起。我以為……」
「布萊恩,我不想聽。這沒有任何理由,我對你很失望。現在,我要你去跟那個小男孩說你很抱歉。」
「好。」
「然後我要你抱抱他。」
「嗯?」
「我要你跟他說,你愛他。」我抬頭看著她,驚恐地發現她是認真的。我已經盡可能表現出誠心悔改的樣子,但這實在太過分了。
「媽咪,我不能跟那個男生說我喜歡他,大家會——」她又露出剛才的表情,我只好落寞地回頭,朝我那群朋友走去。他們一定看到了母親責備我的畫面,因為他們全都看向這裡。我走向那個說話費力的小男孩。
「欸,我很抱歉。」
我誠心地為剛剛的嘲笑道歉,更加對自己現在的處境深感後悔。我看了看母親,她還盯著我看。我撲向那男孩,非常尷尬地擁抱他。我想我的舉動嚇到他了,但當他明白原來我是要抱他時,他放鬆下來回抱我。
當我說話時,朋友們都表情怪異地看著我。
「呃……還有,就是……我愛你!」我盡可能不帶誠意的說這句話,想盡快結束這項任務。我說話時還半帶笑意,但那時我還抱著那男孩,所以他看不到我稚嫩臉上不真誠的神情。
我覺得好像將這舉動當作笑話笑一笑,才不會覺得自己很奇怪。但這男孩隨後把我抱得更緊,然後在我耳邊絲毫不口吃、也毫不遲疑地悄聲說:「我也愛你。」他的聲音非常溫柔且熱切,就這樣,我想我就開始哭了。
我與吉米‧狄爾在他執行死刑的那晚通話時,坐在辦公室裡的我領悟到自己正想著近四十年前發生的往事,也發現自己正在哭泣。眼淚在我分心時不經意流下臉頰。狄爾先生正努力地把話說出來,竭盡心力地試著感謝我為了拯救他的生命而奔走,時間愈來愈逼近死刑執行時刻,他也愈來愈難把話說出來。獄警在他背後製造聲響,我知道他對於自己不能把話講出來而懊惱,但我並不想要打斷他,所以只是坐在那裡,任眼淚流過臉龐。
他愈用力地說話,我就愈想哭,字詞與字詞之間的長時間停頓讓我有很多時間思考。如果他有錢聘請像樣的律師,他就不會以蓄意謀殺的罪名定罪;如果有人調查他的過去,他就不會被判處死刑。這是樁悲劇。這麼努力著說出字詞又這麼堅持想表達感激之意的他,使我覺得他身上的人性之善如此鮮明,也使得他即將處決的事實更加令人難以承受。他們為什麼沒能看到這一幕?儘管最高法院禁止判處心智遲緩者死刑,但一些像是阿拉巴馬州這樣的州政府卻拒絕任何評估受刑人是否失能的方式。我們應該考量人們的生活環境後,再公正地對他們量刑,可是我們卻沒有這麼做,反而是剝削失能窮苦者無法獲取他們所需的法律協助,好在更少阻礙的狀況下殺掉他們。
與狄爾先生通話的過程中,我想著他遭遇的一切苦難與糟糕的事,想著他的失能狀態是如何毀壞他。無庸置疑地,他的確朝某個人開了槍,但這並不構成置他於死地的理由。我開始對此感到憤怒,為什麼我們會想要殺掉所有破碎的人?我們到底有什麼毛病,還以為這麼做是對的?
我努力不讓狄爾先生聽到我在哭,試著不讓他知道他使我心碎,而他也終於順利說出話來。
「布萊恩先生,我只是要感謝你為我挺身而出,謝謝你這麼關心我,我愛你們每個努力救我的人。」
那個夜晚,掛上電話時,我的臉是濕的,心是碎的。日復一日各種缺乏同理心的事,終於壓得我疲憊不已,我凝視著自己擁擠的辦公室,成堆的紀錄與文件,每一份都是一樁悲劇故事。突然間,我發現自己並不想要被這些痛苦與悲慘包圍。坐在那裡時,我想著自己竟然蠢到試圖修補已然毀壞到如此境地的狀況。該停止了,我無法再做任何事了。
這是我第一次明白到我的生活裡充滿了破損。我在一個破損的正義系統中工作;我的委託人因為精神疾病、貧窮及種族主義的襲擊而破損,他們因疾病、毒品和酒精,傲慢、恐懼與憤怒而四分五裂。我想到喬‧蘇利文,想到翠娜、安東尼奧、伊恩以及其他數十名我們致力協助的孩童,他們全都萬分辛苦地在監獄中掙扎求生。我想到受戰爭摧殘而破損的赫柏‧理查森、因貧窮而破損的瑪莎‧柯畢、因失能而破損的艾弗利‧詹金斯。他們都在破損的狀態下,被那些承諾會公正的人們論斷與責難,承諾已因嘲諷、絕望與偏見而破損。
我盯著電腦和牆上的行事曆,再看了一下辦公室成堆的文件。我看著近四十名成員的名冊,高聲喊著:「我可以就這樣一走了之,我為什麼還要這樣做?」
吉米‧狄爾在霍曼監獄被處決之際,我坐在椅子上,花了一點時間梳理我所不明白的事。工作超過了二十五年之後,我才明白,我做這些事,既不是因為需要、必要或重要的原因,也不是因為我沒有別的選擇。
我做這些事,因為我也是破損之人。
在與不平等、權力濫用、貧窮、壓迫與不公正搏鬥多年後,這種種經驗終於也透露給我一些訊息。近身與磨難、死亡、處決與殘酷處罰接觸,並不只是讓我洞悉他者的破損;在痛苦且心碎的時刻,也同樣讓我自己的破損展露無遺。你不可能在有效打擊權力濫用、貧窮、不平等、疾病、壓迫或不公正的同時,自己還能完好無缺。
我們全都因為某些原因而破損;全都傷害了別人,也遭受傷害。儘管殘缺的程度並不總是一樣,但我們多多少少都有些殘缺。我極度渴望仁慈能降臨吉米‧狄爾身上,我願意做任何事,以換取正義與他相遇的機會,但我也無法假裝他的苦苦拚搏與我己身無關。那些我受到傷害及傷害他者的方式,都與吉米‧狄爾所承受著的,以及他讓別人承受的大不相同;但破損將我們連結在一起。
終身致力於治療全世界病情最重且最窮困病患的知名醫生保羅‧法瑪爾(Paul Farmer),某次與我談話時,引用了作家多瑪斯‧牟敦(Thomas Merton)的話:我們的身體是由破損的骨頭組成的 。我想我一直都知道,只是從未認真思考過,破損是我們之所以為人的理由。我們各有各的理由。有時候我們因為自己的決定而碎裂,有時候被自己絕不會選擇的事物擊垮。這些破損正是我們共通的人性,是我們得以尋求安慰、意義及療癒的共有基礎。我們共有的脆弱及不完整,才讓我們生出同理心並持續他人感同身受。
我們是有選擇的。我們可以擁抱人性,也就是擁抱這破損的天性與同理心,並對療癒抱持最大的希望。或者乾脆否定我們的殘缺,放棄同理心,最後讓我們連帶地否定身而為人的天性。
我想到在那處決的關鍵時刻,將吉米‧狄爾綁上擔架床的獄警。我想到可能會將他的死視為某種勝利,因而自鳴得意的人,我明白他們也都是破損之人,儘管他們可能永遠不會承認。我們當中許多人漸漸變得害怕且憤怒,並因為過於恐懼,加上復仇心態作祟,拋棄孩童與身心障礙者,將罹病與孱弱者關進監牢,不是因為他們對於公眾安全造成危害,或是沒有復原的可能,而是因為我們認為這樣會讓我們更強韌與不易破損。我想到暴力犯罪的被害人和他們倖存的親人,以及我們是如何回收他們經歷過的痛苦與磨難,再還給我們起訴的被告人。我想到許多種我們讓報復性的、殘酷的處罰合法化的方法,我們是如何藉由讓其他人受害而實現原受害人的正義。我們放任自己的嚴厲本能,將我們當中破損程度最顯而易見的那些人摧毀。
然而,懲罰破損者的行為──遠離他們,或是對他們視而不見──只是讓他們的破損維持原狀,也讓我們的破損維持原狀罷了。在我們彼此互惠的人性之外不存在完整。
我有過許多傾聽飽受折磨、絕望的當事人暢談艱辛處境的經驗,聽他們談及那些過去的作為或遭受的對待而導致他們痛苦的經歷。他們處於最糟糕的處境中,經常質疑自己生命的價值。我提醒他們,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僅由自己所做過最壞的事來定義。我告訴他們,一個人說了謊,並不代表他只是個騙子;如果你拿了不屬於你的東西,也不代表你只是小偷;甚至如果你殺了人,你的身分也不僅局限於殺人犯。那天晚上,我將多年來向我的委託人說過的這些話,對自己說了一次,我不只是個破損的人而已。事實上,理解破損是一種力量,因為擁抱自己的破損,會創造出對於仁慈的需求與渴望,或許也因此有相對展現仁慈的需求。當你感受到仁慈,你會領悟到一些很難體會到的事物。你會看到無法透過其他方式看到的、聽到無法透過其他方式聽到的美好事物。你會開始體認到,存在於我們所有人身上的人性。
那一瞬間,我覺得自己變強壯了。我開始想,如果我們全都意識到自身的破損,承認自己的弱點、缺陷、偏誤與恐懼,那會發生什麼事?也許這麼一來,我們就不會想將那些曾殺害他者的破損之人置於死地。也許我們會更積極尋找照護失能者、受凌虐者、不被重視者及創傷者的方法。我想著,如果我們意識到自己的殘缺,我們就不會再對於大規模監禁、處決他人、對最脆弱之人漠不在乎的態度引以為傲。
我就讀大學時,曾在西費城一間貧民區的黑人教會裡演奏樂器。當合唱團演唱時,我要在某一刻吹奏樂器,那個時候,指揮會站起來,張開雙臂說:「讓我聽到喜悅與歡愉,讓你破損的骨頭感染到歡樂。」這句話一直到吉米‧狄爾執行死刑那個晚上,我才真正明白他的意思。

(節錄自《不完美的正義》第十五章〈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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