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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詩詞的女兒-葉嘉瑩
從工作褲到時尚單品:Levi's 501XX牛仔褲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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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工作褲到時尚單品:Levi's 501XX牛仔褲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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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定價
:NT$ 340 元
優惠價
90306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下單可得紅利積點:9 點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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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李維.史特勞斯,其實跟牛仔褲的發明幾乎沒有關係!?
.舊金山大地震導致絕大多數的史料都燒毀了!?
.雙馬標誌原來有參考範本!?
.從徵人廣告可以看出利惠工廠的變遷?
.二戰版與戰爭版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牛仔褲!!

1873年,Levi's製作出全球第一條牛仔褲,
當時沒有人料到,原本強調耐穿強韌的工作褲,
日後卻在全球掀起永不退燒的丹寧狂潮。
究竟,影響千萬人時尚穿著的牛仔褲是如何誕生的?
501XX又是如何成為Levi's的代表品牌?
不妨用全新的視角,透過古著研究者蒐集的資料,
重新了解你所知道與不知道的Levi's牛仔褲歷史!

何謂501XX?
「501XX」牛仔褲,堪稱是Levi Strauss & Co.(以下統一稱為利惠公司)的代名詞。這是用丹寧布(一種棉質布料)製成的牛仔褲,「501」是批號(品號),「XX」則代表布料為最高等級。
「501XX」誕生於一八七年代,其基本款式在之後的一百多年期間都不曾改變,始終是利惠公司最主要的產品;它不僅是特別的品號,亦可說是現代所有牛仔褲的始祖。
起初這種褲子分成九盎司丹寧布與十盎司帆布兩種材質,並未使用「501」這個名稱。之後才給丹寧褲編上「501」這個批號,帆布褲的批號則是「581」,不過帆布褲很快就消失蹤影,只有501丹寧褲保留下來。
「XX」讀做「Double X」,本來應該是指丹寧布。但是,就連利惠公司都未統一這個詞的用法,各個時代的意思都有些微差異。有時是指特定布料廠商的最高級丹寧布,有時則作為高品質丹寧產品的總稱。另外,在一九六年代停用「XX」之前,這個詞也用於丹寧以外的布料。「XX」這個詞有著千變萬化的一面,無法用單一意思來解釋。
本書主要探討的是一九六六年以前的501XX,以及被視為從501XX延伸出來的牛仔褲之變遷,範圍則是一八七三年(據說牛仔褲就是在這一年誕生)至一九七五年這段期間。之所以定在一九七五年,是因為這一年為變更丹寧布染色方法的分水嶺(不過這項說法仍只是假設而已)。
文中大量且詳細的資料整理,可以讓熱愛Levi's古董牛仔褲的讀者了解其進化的歷史,是一本從古著迷到牛仔褲愛好者必讀的究極Levi's研究書!

作者簡介

青田充弘
青山學院大學研究所畢業,理工學碩士,專攻化學。在電子零件大廠從事材料開發工作的期間,曾蒐集彙整飛行服的資料,自費2萬日圓出版《FULL GEAR》(2005年╱絕版),該書全數售罄而造成話題。第2本著作《ZIPPER GEAR》(2013年),則是史上首次成功解讀拉鍊的年代、全球第一本有關1890~1930年代美國拉鍊的專業書籍。

(作者自序)
本書為Levi's牛仔褲的個人研究書。筆者完全沒接受利惠公司(Levi Strauss & Co.)的支援與資訊提供,而是獨自進行調查。或許這聽起來帶有些許挑釁的意味,不過筆者確實不仰賴利惠公司發布的資料,而是透過專利、商標、當時的報紙廣告,以及有幸見到的型錄等來源取得資訊,然後將之彙整成一冊。
本書的研究範圍為一八七年代至一九七年代這一百年左右的期間,也就是從藍色牛仔褲誕生的時期,到變更丹寧布的染色方法為止。此外,說到古董牛仔褲(Vintage Jeans),絕對不能不提利惠公司的「501」。因此第一章以外的所有章節,都是以「501」為主軸來看牛仔褲的製作與樣式的變遷。

不好意思,請容筆者在這裡做個簡單的自我介紹。
筆者在一九七年代末期著迷於美國古著(Vintage Clothing),後來更將自己的研究結果集結成兩本書。第一本是研究飛行服的《FULL GEAR》(二五年╱絕版),第二本則是研究拉鍊的《ZIPPER GEAR》(二一三年)。
無論是前作還是本書,筆者在執筆時都謹記著以下幾點:要觀察實物並對照史料,檢驗故事有無矛盾之處,以及盡可能明確區分何者是推測、何者是史實。此外,文章也不使用「美麗」、「稀奇」、「老舊」等主觀觀點或形容詞,以「稀有」為例,筆者會盡可能用數字來說明(雖說實際上很難辦到就是了)。
筆者認為,所謂的研究就是「查證」。現代由於網路搜尋的精確度有了飛躍的進步,無論要挖掘史料還是對照當時的社會背景,都變得相當輕鬆又有效率。撰寫第二本書《ZIPPER GEAR》時,筆者就已覺得自己充分享受到網路時代的好處,現在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尤其是英語圈的網站,總覺得這十年來網路環境變得相當完備,能夠找到很久以前的資料。
關於Levi's牛仔褲的資訊也是如此,原以為找得到的資料都已經挖掘出來了,某天筆者突然興起「不如用撰寫前作時培養的調查能力找找看」的念頭,於是決定試一試。結果非常幸運,「新發現」的質與量皆超乎想像,發掘出來的資訊足以補強或修正之前的假設。
日本的古著業本來就是新舊資訊混雜紛亂,如果能有一本書幫大家整理這方面已知與未知的事,以及何者是假設何者是史實的話應該也不錯,而這就是筆者撰寫本書的動機。
執筆期間,筆者得到諸多個人收藏家與研究同好的協助。筆者能夠很有自信地說,自己已達成任務,將玉石不分的牛仔褲資訊整理一個段落。
跟前作一樣,本書彙整了筆者自己想知道的事,內容充滿了假設與推論,幾乎看不到斬釘截鐵表示「就是這樣」的部分。看慣了肯定句文章的讀者或許會覺得不太踏實,但不清楚的事筆者會老實表示不清楚,不會硬推一個自以為是的答案。
敬請各位隨著筆者一同了解,一名查證者眼中的利惠公司的歷史及其牛仔褲的魅力。

目次

INTRODUCTION
戰前的古董丹寧褲之所以稀有的原因

第1章(1829-1902)
LEVI STRAUSS 為舊金山的發展盡心盡力的博愛主義者

第2章(1870-1885)
JACOB DAVIS 真正的牛仔褲之父

第3章(1885-1906)
JACOB DAVIS 從利惠工廠的擴張到舊金山大地震

第4章(1906-1922)
SIMON DAVIS 大地震後支撐利惠公司的雅各布之子

第5章(1922-1941)
MILTON GRUNBAUM 推動改良501XX的關鍵人物

第6章(1942-1946)
WWII 第二次世界大戰下的物資管制

第7章(1947-1975)
JEANS 脫胎換骨的Levi's。從收藏家的角度進行個人研究

APPENDIX
1. 「環釦」的變遷
2. 「鈕釦」與「隱藏式鉚釘」的構造
3. 從「丹寧規格書」得知的事
4. 染料何時從天然靛藍改為「合成靛藍」!?

COLUMN
1. 最早使用「Jeans」這個稱呼的是誰!?
2. 雙馬標誌的參考範本是!?
3. 從雅各布到他的兒子賽蒙
4. 透過圖畫,回顧毀於地震的利惠公司設施與街貌
5. 標牌上的「over  years~」所代表的意思
6. 隱藏式鉚釘與小紅標的關聯性
7. 從戰爭版轉為商業標準(Commercial Standard)?
8. 二戰期間的粗糙車工是誰的錯!?
9. 關於陸軍的丹寧工作服

書摘/試閱

不穿牛仔褲的實業家
眾所周知,李維.史特勞斯是利惠公司(Levi Strauss & Co.)的創始人,但卻鮮少有人知道李維是個什麼樣的人物、過著什麼樣的人生。不,應該說無從得知正確的資訊比較恰當吧。這是因為李維在舊金山生活了大半輩子,在他去世幾年後,舊金山就因大地震引發的大火而化為焦土,有關李維的照片、信件、文件等等大多付之一炬。
另一個問題則是,就連與李維有關的少數史實都未能正確地流傳下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利惠公司大肆宣傳各種「神話」,把李維這號人物塑造得有如童話故事中的主角。當時塑造的形象與片段資訊,至今仍深植於世界各地,導致許多人產生「我知道李維的事」這種錯覺。
其實長久以來,筆者對於這位被視為「牛仔褲之父」的人物始終不感興趣。讀了《Levi's》(愛德.克瑞著)這本書後,筆者就覺得李維跟牛仔褲沒什麼關聯,而在撰寫本書時,越是深入調查,筆者越確信自己的感覺並沒有錯。
浮現在筆者眼前的李維形象,反而是「淘金潮時期在舊金山大獲成功、典型的移民實業家」。他靠著事業與投資大獲成功,並將豐厚的利潤拿來貢獻社會。諷刺的是,只有在拿掉「牛仔褲」這把尺時,才看得到李維的寬鴻大度,以及多采多姿又精力充沛的活躍表現。
本章所描寫的李維.史特勞斯,不僅不曾接觸過煤礦工人,也不曾命令裁縫師做出強韌耐穿的褲子。那麼,史料中的他是個怎樣的人物呢?我們先從訃告所描寫的李維看起。

訃告中的李維.史特勞斯
一九○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李維.史特勞斯在位於舊金山市內的自家往生,享壽七十三歲。其實三天前他就身體不適,二十六日與同住一個屋簷下、幾天沒同桌用餐的外甥及外甥女共進晚餐後,當晚他就去世了。
第三天報紙就刊登了李維的訃告,儘管篇幅有大有小,不過除了加州之外,連猶他州與紐約州各地都有許多報紙報導他的死訊。
當地報紙《The San Francisco Call》[1-1]的標題,以「經營者暨博愛主義者(慈善家)」這個頭銜介紹李維。查看其他報紙,當時社會對李維的評價,總的來說也都是這兩個頭銜。
至於訃告的內容,首先提及李維的死因與個人檔案,接著是葬禮的詳細情形。關於李維的事業,內文雖然讚揚他大獲成功,卻並未特別提及藍色牛仔褲,只看得到「(李維)每天都會巡視人數不多的銷售製造部門員工的工作情形」這段敘述。畢竟這是訃告,焦點才會放在人物形象上而非事業內容吧。

除了自家公司的事業外,李維還從事過以下的職務:
.舊金山市商工會議所的創立委員、財務部長
.加州移民協會的名譽委員
.銀行、信託公司、瓦斯公司、保險公司的理事

另外,雖然內文並未提及,不過李維的活動還遍及司法、政治的領域。一八七○年代他曾擔任舊金山市的法庭陪審員,幾年後更成為大陪審團的一員。李維不只投資鐵路、牧場等許多事業,還很擅長買賣土地,因此個人資產當然相當龐大。
除此之外,訃告還描述了李維身為慈善家的一面。捐獻對身為猶太人的李維而言是很稀鬆平常的事,甚至可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打從年輕時他就常向各個領域捐獻財物或提供支援。因此,他所留下的龐大遺產,不只捐贈給猶太教慈善組織,舊金山市的消防部門與基督教孤兒院等機構也都在捐贈名單上,對受贈者來說這可是一份驚喜大禮。
另外,李維也在人生最後幾年,投注心力支援教育機構。當中特別著名的就是,他捐了不少錢給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設立「李維.史特勞斯獎學金」。
這是李維自掏腰包設立的獎學金,據說每年提供的金額將近三千五百美元(換算成現在的日幣大約是一千萬日圓)。這個金額,跟一八九七年三月州議會設立的「加州獎學金」相同。因此,除了州政府贊助的二十八名學生外,還有二十八名學生能得到學習的機會。首批領到「李維.史特勞斯獎學金」的學生當中,女學生就有十一人。

李維的葬禮是在星期一上午舉行。舊金山市的商工會在李維去世那時做了很特殊的決定,要求全體會員暫停營業或是參加葬禮。
這篇訃告所描寫的李維,是個不折不扣的地方仕紳。他在往生的四天前還到公司上班,彷彿尚未經歷過「晚年」這個時期就離開人世。
李維曾在去世前一週改寫遺囑,詳細考慮遺產的分配方式,但遺憾的是,談論牛仔褲歷史時,這個部分總是遭到省略且無人提及。

來自巴伐利亞的猶太人
一八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李維.史特勞斯誕生於巴伐利亞王國(現德國巴伐利亞邦)法蘭克尼亞地區(Franconia)北部的布騰海姆村(Buttenheim)。看到這一連串不常聽到的地名,或許有些人會以為這是個很偏僻的村落,其實布騰海姆是位於農村地帶的集市城鎮,直到十七世紀中葉為止都是交通要衝,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李維的父親赫希.史特勞斯(Hirsh Strauss)是名行腳商人,靠著往來於營業區域內的各個村落,沿路兜售包含服裝在內的各種生活雜貨來維持生計。當時,猶太人不得擁有土地以及耕種販售用的農作物,赫希從事的這種行商工作,以及李維的祖父與外公從事的家畜買賣仲介,都是自古以來猶太人能夠從事的少數職業之一。
「李維」是渡海來到美國後才取的名字,他出生時的名字則叫做羅布(Löb)。李維是父親赫希年近五十才獲得的最後一個兒子,在七個兄弟姊妹中排行老么。
赫希與第一任妻子生了五個孩子,妻子去世後又迎娶了李維的母親蕾貝卡(Rebecca)。赫希和蕾貝卡先後生了女兒菲潔菈(Vögela,後改名芬妮╱Fanny)與李維,兩姐弟相差六歲。
他們生活過的木造房屋,如今成了李維.史特勞斯博物館,開放給一般民眾參觀。史特勞斯家使用的是面積只有六十平方公尺、分割成三個房間的一樓,最多曾有九個人一起在這裡生活,互相照顧。而且,他們的樓上還住著其他家庭。

促使李維決定前往美國的直接原因,應該就是父親的死吧。
赫希死於結核病後,母親蕾貝卡再婚,帶著孩子搬到新任丈夫家。但新任丈夫同樣很快就去世了,留下兩棟房屋(包含之前的住處)給蕾貝卡。
當時,七個孩子當中,年長的四個孩子早已移民到其他國家,家裡只剩兩名女兒和十七歲的李維。他們都很清楚就算繼續待在村子裡,自己也沒有未來可言。於是,蕾貝卡隨即著手準備,要帶著三個孩子搬到國外。
在當時,移民是住在布騰海姆的猶太人皆會考慮的選項,也許蕾貝卡也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原因在於,一八一三年制定的猶太人法,雖然保障猶太人的市民權,但卻不准他們以猶太人的身分過活。具代表性的規定之一,就是只有長男可以結婚,目的是要防止猶太人繼續增加。如此一來,女性必然也會找不到對象結婚。
另一項規定則是一反既往,禁止猶太人從事他們的傳統職業。因此史特勞斯家的兒子,既不能向父親學習行商技術,也不能繼續服務舊客戶(這樣一來,就只剩農夫或工匠的路可走了)。
此外,過去數百年來,光是法蘭克尼亞這個地區,就發生過好幾次猶太人慘遭虐殺、被排擠到都市以外的地方等情況。只要執政者一時心血來潮,或是群眾翻臉不認人,就有可能在某天突然遭到群起攻之。李維他們只能抱著真切的不安,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
林恩.道尼在著作中提到,當時住在如布騰海姆這種村落裡的猶太人,其自殺率高於德國境內絕大多數的地方。
因此,確實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移民,賭一賭自己的未來。一八三○年代中期,美國開始湧現大批來自中歐的移民。
這個時期,布騰海姆也有十八名猶太人做出團體決定,他們打算離開村子不再回來。這些人當中,也包含了赫希的長男與長女。長男決定到倫敦開裁縫店,長女收到結婚準備金後則前往美國。不難想像,這兩人的移居行動,成了日後促使次男與三男前往紐約的原動力。
順帶一提,當時猶太人也有納稅與服兵役的義務。李維有可能是繳了一筆免除稅才能夠躲過兵役,得以出境離開巴伐利亞。
我們來看看李維申請移民時的宣誓陳述書吧!
「搬到美國的兩位兄長捎來好消息,(因此決定)我要跟隨他們。雖然目前我並未從事特定的職業,但相信兩位兄長應該會照顧我才對。我們家沒有人要留在村子裡。我想在異國的土地上,與家人共度這段早已注定的命運,所以答應了母親的懇求。」
申請移民的人都要向法院提出這樣的文件。當時李維尚未成年,因此請身為監護人的舅舅幫忙寫類似保證書的文件。
一八三七年以後才打算離開布騰海姆的人,也就是史特勞斯家的四個人,都需要完成繁瑣的文件手續。除了前述的申請書外,還要提出所有人的出生證明書、沒有債務或欠款的證明,以及已準備好赴美後的生活費之證明。船票當然也要事先買好才行,想要搭船同樣得先取得移動許可證,才能走陸路前往港口。
一八四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四個人都順利獲得許可,但為了上述的準備,他們又得再花上將近一年的時間才能出發。因此,一行人應該是在翌年(一八四八年)晚春至初秋的某個時間,到不萊梅港搭船赴美。
當他們跟大批移民一起抵達紐約時,李維已經十九歲了。

踏上紐約土地的李維
當時,史特勞斯家的次男喬納斯(Jonas,出生時的名字為喬納森╱Jonathan)與三男路易斯(Louis,出生時的名字為李普曼╱Lippmann),應該都在紐約的港口等待一行人的到來吧。自從一家人各奔東西後,已經過了七年的歲月。
史特勞斯家中最早來到美國的長女蘿絲菈(Rosla,出生時的名字同樣為蘿絲菈),此時似乎已經結婚並成為了母親,跟行商的丈夫一起生活在移民街下東城(Lower East Side)。一八四○年喬納斯渡海來到紐約時,便是投靠姊姊蘿絲菈,據說教導喬納斯經商訣竅的人就是蘿絲菈的丈夫。
翌年(一八四一年)路易斯跟隨兄長的腳步來到紐約,再加上蘿絲菈也產下第五個孩子,一家人想必過著擁擠又人仰馬翻的生活。又或者,喬納斯可能已經出去行商了。
一八四七年,喬納斯與路易斯的名字首次出現在居民登記簿(City Directory)上。根據居民登記簿上的資料,他們住在下東城的小德國(Little Germany)一隅,工作則是經營「喬納斯兄弟(Jonas & Brother)」公司,也就是日後的「史特勞斯兄弟(J. Strauss & Brother)」公司,專門批發花俏小物(Fancy Goods)。所謂的花俏小物,是指蕾絲與飾品之類的裝飾品,給人奢侈品的印象。由此可以窺知,兄弟倆終於有了自己的店鋪。
翌年,登記簿上的住址做了變更。畢竟喬納斯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再加上李維一行人的到來,他們有可能因此搬到更大的房子裡。
職業欄則寫著批發「紡織雜貨(Dry Goods)」,而不是花俏小物。根據Genius英日辭典的解釋,Dry Goods是指「(相對於五金雜貨、食品雜貨的)紡織品、纖維產品」。日文找不到意思貼切、可以對應這個字的詞語,總之這是布料與各種紡織品及衣物雜貨(例如鞋子、帽子、窗簾、鈕釦、裁縫工具等等)的總稱。之前主要批發小東西的兄弟倆,看來不僅有了可以放置存貨的店鋪,也開始批發更多種類的商品。
想當然,李維抵達紐約之後,理應會幫忙年紀相差很多的兩名異母哥哥吧。雖然不清楚頭兩年李維都在做什麼,但想必他每天都在拚命學習英語與做生意的技巧。
史特勞斯兄弟的生意似乎很好,在一八五○年的人口普查資料中,看得到疑似家庭女傭的女性名字;一八五一年年中,店鋪更搬到紐約數一數二的商店街「聯合市場(Union Market)」附近。店鋪面向大馬路,一家人似乎把樓上當成住家使用。
話說回來,在一八五○年的人口普查資料中,李維的職業欄寫著「行腳商人」,實際上真是如此嗎?《The San Francisco Call》的訃告中提到,「五年來,他(李維)都在路易維爾及南部做生意」。
像肯塔基州路易維爾(Louisville, Kentucky)這種位於俄亥俄河流域的商業都市,確實散布著猶太人社區,大批行腳商人穿梭大街小巷,往來各個村落兜售商品。然而,現階段卻找不到任何證據可以佐證訃告的內容。就連喬納斯的子孫(曾孫的兒子)也疑惑地表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李維消失在紐約文件上的時間沒那麼長。」
行商能以較少的本錢起步,因此成了許多想在新天地獨自奮鬥的猶太移民首選的職業。此外,由於行商非常辛苦,又容易捲入麻煩,因此只要存到一定的資金,他們就不再從事行商的工作,而是進入下一個階段。
這也就是說,既然喬納斯與路易斯已經進入「下一個階段」,擁有自己的小店鋪,在那裡做事的李維,理應不需要出外行商。他的工作應該是拜訪老客戶才對,這樣想比較合理吧?
不過,換作是剛來到紐約的喬納斯就不一樣了。他曾表示「自己只在紐約州待了一年」,就算他靠著姊姊與姊夫的支援出外行商,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筆者認為有可能是因為李維去世時,記者匆匆忙忙撰寫文章,卻誤把喬納斯的經歷寫進李維的訃告裡。
既然如此,為什麼人口普查把李維的職業寫成「行腳商人」呢?關於這個問題,林恩.道尼推測可能是調查員的刻板印象使然。也許是因為調查票並非由本人填寫的緣故,調查員寫錯名字或拼錯單字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因此有可能是調查員認為「既然是移民過來的猶太人,職業就寫行腳商人好了」,或是聽到他負責拜訪客戶,便擅自判斷「那就應該算是行腳商人,而不是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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