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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來,我國建築業投資經營方式和監管政策發生變化,司法實踐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和涉案標的額大幅上升,新類型案件、新問題不斷湧現,亟需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領域司法解釋,指導全國法院審判工作。為此,最高人民法院於2012年啟動《解釋二》起草工作。《解釋二》就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設工程價款的結算、建設工程的鑒定、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行使和實際施工人權利的保護等方面的作出了全新的規定。 此外,從2000年以來,最高院民事審判庭每季度出版一本《民事審判與指導》,至今已80期,其中公佈並解讀100多個工程合同公報案例、指導案例及解析案例,是各級法院審理工程案件的參考依據。 最高院只就該兩個解釋分別撰寫理解與適用,市場上缺乏將該兩司法解釋及上述100個指導案例進行全面梳理、系統提煉,以指導法官審判案件、律師代理案件,施工單位結算清欠的書籍。 本書將彌補這一空白,將對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及指導案例進行詳細講解,為施工企業、建設單位提供指導與參考。
作者簡介
汪金敏,
律師、造價工程師,首屆中國PPP項目金牌律師,首屆全國建設領域百名優秀專業律師,財政部及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瀛和律師機構基建與PPP中心主任,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夥人,20年工程商務律師。
主辦代表工程案件包括:被媒體稱為中國工程索賠*一案的河北唐曹高速公路系列工程索賠糾紛訴訟案(索賠金額5.88億元、促成和解);上海浦東小陸家嘴某甲級寫字樓工程總包合同糾紛仲裁案(1.5億元,全勝);浙江義烏某醫院工程結算糾紛訴訟(代理意見被*高院採納且被《民事審判與參考》第20期作為解析案例);上海某廠房遷建EPC項目索賠與反索賠案(完勝)。
主辦代表項目服務包括:蘇州工業園區基礎設施、蘇州奧林匹克中心、2022年北京冬奧會延慶賽區PPP項目、廣州南沙萬頃沙保稅港PPP項目。
為《PPP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80條修改建議,被表揚為“*精緻”、“很有見地”;為2013版施工合同示範文本提供百條修改意見,大量被採納;《工程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建議稿》主要執筆人。
律師、造價工程師,首屆中國PPP項目金牌律師,首屆全國建設領域百名優秀專業律師,財政部及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瀛和律師機構基建與PPP中心主任,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夥人,20年工程商務律師。
主辦代表工程案件包括:被媒體稱為中國工程索賠*一案的河北唐曹高速公路系列工程索賠糾紛訴訟案(索賠金額5.88億元、促成和解);上海浦東小陸家嘴某甲級寫字樓工程總包合同糾紛仲裁案(1.5億元,全勝);浙江義烏某醫院工程結算糾紛訴訟(代理意見被*高院採納且被《民事審判與參考》第20期作為解析案例);上海某廠房遷建EPC項目索賠與反索賠案(完勝)。
主辦代表項目服務包括:蘇州工業園區基礎設施、蘇州奧林匹克中心、2022年北京冬奧會延慶賽區PPP項目、廣州南沙萬頃沙保稅港PPP項目。
為《PPP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80條修改建議,被表揚為“*精緻”、“很有見地”;為2013版施工合同示範文本提供百條修改意見,大量被採納;《工程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建議稿》主要執筆人。
目次
前言 讓天下沒有難打的工程官司
第1章 爭議主體
1.1 發包人
1.1.1 經同意的施工合同轉讓由受讓人支付工程價款
1.1.2 發包人分立後的各主體均應支付工程款
1.1.3 委託代建中承包人可以向委託人主張工程款
1.1.4 單方面承諾支付的可以向該三人主張工程款
1.1.5 不宜向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第三人主張工程款
第1例可否向約定免責的委託人主張價款
第2例與受託人簽合同的向誰主張價款
第3例可否依承諾主張第三人支付工程款
第4例合作開發方應連帶支付工程價款嗎
1.2 承包人
1.2.1 統一管理的內部承包屬合法的內部經營行為
1.2.2 分支機搆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1.2.3 項目經理職務行為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1.2.4 項目經理行為構成表見代理的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第5例分支機搆簽約的承包人可否主張權利
1.3 分包人
1.3.1 承包人可以依法分包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
1.3.2 承包人不得對其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
1.3.3 承包人不得對其承包的工程進行違法分包
1.3.4 承包人不得允許實際施工人掛靠承接工程
1.3.5 掛靠各方應該就掛靠造成的損失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1.3.6 承包人和實際施工人就質量問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1.3.7 掛靠的實際施工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全部工程價款
第6例出現缺陷後發包人可訴實際施工人嗎
第7例掛靠的實際施工人可否向發包人主張
1.4 實際施工人
1.4.1 實際施工人是發包人未參與關係中獨立負責實施工程的一方
1.4.2 實際施工人追討工程款應該儘量首先起訴合同相對方
1.4.3 實際施工人起訴發包人以保護農民工工資為必要條件
l.4.4 實際施工人可起訴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內承擔責任但應舉證
1.4.5 實際施工人直接起訴發包人受其與承包人間仲裁條款的約束
1.4.6 實際施工人可以發包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
第8例負責承包人工程管理的是實際施工人嗎
第9例實際施工人可否直接起訴發包人
第10例實際施工人如何提起代位權訴訟
第2章 合同依據
2.1 黑白合同
2.1.1 招標投標法一次報價原則是處理黑白合同爭議的最終依據
2.1.2 簽背離實質性內容協議的必須招標工程按中標合同確定權利義務
2.1.3 簽背離實質性內容協議的非必須招標工程按中標合同結算價款
2.1.4 實質性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工期、價款、質量等
2.1.5 只有導致權利義務較大變化的才構成背離實質性內容
2.1.6 變相降低工程價款屬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
第11例計價方式變化是實質性內容不一致嗎
第12例中標合同之外的讓利承諾書是否有效
2.2 補充協議
2.2.1 非必須招標項目因客觀情況變化簽訂的補充協議可作結算依據
2.2.2 變更中標合同但未背離實質性內容的補充協議可作結算依據
2.2.3 按中標合同調整價格及順延工期等的工程簽證可作結算依據
第13例為補償損失變更價款的協議是否有效
2.3 招投標文件
2.3.1 中標合同背離實質性內容的按照招投標文件結算
2.3.2 中標後未訂立合同的但已實施的可參照招投標文件結算
第14例中標合同與招投標文件不一致如何結算
第15例標前協議與招投標文件不一致如何結算
2.4 多份無效合同結算
2.4.1 工程質量合格是多份無效合同結算的前提
2.4.2 就同一工程訂立的多份合同無效先參照實際履行的結算
2.4.3 無法確定實際履行的多份無效合同按簽訂時間在後的結算
2.4.4 多份無效合同按其中一份結算明顯不公平的按過錯分擔差價
2.4.5 無法確定實際履行及簽訂時間的多份無效合同按實結算
第16例多份合同無效能否按實際履行合同結算
第17例無法確定實際履行的無效合同如何結算
第18例無法確定實際履行及時間的如何結算
2.5 默示合同
2.5.1 除了形成默示合同之外施工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3章 合同無效
第4章 合同解除
第5章 價款確認
第6章 價款支付
第7章 工期順延
第8章 損失賠償
第9章 質量反索賠
第10章 優先受償權
第11章 爭議處理
第12章 工程鑒定
第1章 爭議主體
1.1 發包人
1.1.1 經同意的施工合同轉讓由受讓人支付工程價款
1.1.2 發包人分立後的各主體均應支付工程款
1.1.3 委託代建中承包人可以向委託人主張工程款
1.1.4 單方面承諾支付的可以向該三人主張工程款
1.1.5 不宜向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第三人主張工程款
第1例可否向約定免責的委託人主張價款
第2例與受託人簽合同的向誰主張價款
第3例可否依承諾主張第三人支付工程款
第4例合作開發方應連帶支付工程價款嗎
1.2 承包人
1.2.1 統一管理的內部承包屬合法的內部經營行為
1.2.2 分支機搆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1.2.3 項目經理職務行為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1.2.4 項目經理行為構成表見代理的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第5例分支機搆簽約的承包人可否主張權利
1.3 分包人
1.3.1 承包人可以依法分包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
1.3.2 承包人不得對其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
1.3.3 承包人不得對其承包的工程進行違法分包
1.3.4 承包人不得允許實際施工人掛靠承接工程
1.3.5 掛靠各方應該就掛靠造成的損失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1.3.6 承包人和實際施工人就質量問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1.3.7 掛靠的實際施工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全部工程價款
第6例出現缺陷後發包人可訴實際施工人嗎
第7例掛靠的實際施工人可否向發包人主張
1.4 實際施工人
1.4.1 實際施工人是發包人未參與關係中獨立負責實施工程的一方
1.4.2 實際施工人追討工程款應該儘量首先起訴合同相對方
1.4.3 實際施工人起訴發包人以保護農民工工資為必要條件
l.4.4 實際施工人可起訴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內承擔責任但應舉證
1.4.5 實際施工人直接起訴發包人受其與承包人間仲裁條款的約束
1.4.6 實際施工人可以發包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
第8例負責承包人工程管理的是實際施工人嗎
第9例實際施工人可否直接起訴發包人
第10例實際施工人如何提起代位權訴訟
第2章 合同依據
2.1 黑白合同
2.1.1 招標投標法一次報價原則是處理黑白合同爭議的最終依據
2.1.2 簽背離實質性內容協議的必須招標工程按中標合同確定權利義務
2.1.3 簽背離實質性內容協議的非必須招標工程按中標合同結算價款
2.1.4 實質性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工期、價款、質量等
2.1.5 只有導致權利義務較大變化的才構成背離實質性內容
2.1.6 變相降低工程價款屬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
第11例計價方式變化是實質性內容不一致嗎
第12例中標合同之外的讓利承諾書是否有效
2.2 補充協議
2.2.1 非必須招標項目因客觀情況變化簽訂的補充協議可作結算依據
2.2.2 變更中標合同但未背離實質性內容的補充協議可作結算依據
2.2.3 按中標合同調整價格及順延工期等的工程簽證可作結算依據
第13例為補償損失變更價款的協議是否有效
2.3 招投標文件
2.3.1 中標合同背離實質性內容的按照招投標文件結算
2.3.2 中標後未訂立合同的但已實施的可參照招投標文件結算
第14例中標合同與招投標文件不一致如何結算
第15例標前協議與招投標文件不一致如何結算
2.4 多份無效合同結算
2.4.1 工程質量合格是多份無效合同結算的前提
2.4.2 就同一工程訂立的多份合同無效先參照實際履行的結算
2.4.3 無法確定實際履行的多份無效合同按簽訂時間在後的結算
2.4.4 多份無效合同按其中一份結算明顯不公平的按過錯分擔差價
2.4.5 無法確定實際履行及簽訂時間的多份無效合同按實結算
第16例多份合同無效能否按實際履行合同結算
第17例無法確定實際履行的無效合同如何結算
第18例無法確定實際履行及時間的如何結算
2.5 默示合同
2.5.1 除了形成默示合同之外施工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3章 合同無效
第4章 合同解除
第5章 價款確認
第6章 價款支付
第7章 工期順延
第8章 損失賠償
第9章 質量反索賠
第10章 優先受償權
第11章 爭議處理
第12章 工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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