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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適用】這本《保險法規搶分小法典》適用於人身保險經紀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代理人/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
.選擇題解題的關鍵字在哪裡?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條文嗎?
【本書優勢】
〈保險法規〉是「人身保險經紀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代理人、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唯一都要考的共同考科。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
別擔心!三民輔考特別設計出即便非法律系背景也能輕鬆閱讀的輔助教材–《保險法規搶分小法典》!這本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彙編〈保險法規〉考試範圍「一法一細則二規則」,透過關鍵字標色與考古題內嵌,回答讀者「哪一條文最常考、最常出題的概念為何」這個法科千古一問,助讀者遠離法律夢魘!
有別於坊間各家保險法規考試用書,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保險經紀人100~108年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輔以亮眼小圖示突顯最新修法重點,背完條文馬上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完整條文+重點標示+精選試題
本書由三民補習班法科名師群精心設計,依歷年考題彙整出保險法、保險法施行細則、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與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純法條書更實用。
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又要考前衝刺的話,不妨帶上這本薄書,充分利用考場零碎時間,優雅地抱抱佛腳,有抱有保祐。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 保險法(108.01.16修正)
公開發行公司對外募集資金,有一定公益性,且應建立內控制度,故爰修正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增訂若保經代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應建立內部控制、稽核制度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俾利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並強化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司之監督管理。
2.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108.05.08修正)
(1)考量「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列發起人名冊之格式內容,並未將性別列為應載明項目,且實務上於本規則亦未以性別為審核重點,爰刪除第九條辦理許可登記應檢附發起人或股東名冊載明「性別」之規定。
(2)配合公司法於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一日修正施行廢除外國公司認許制度,刪除第五十七條外國經紀人公司其本公司應依法申請認許及應辦妥認許手續之規定。
3.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08.03.18修正)
(1)基於現行第六條第五項已規定,業務員倘因未參加教育訓練或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致受撤銷登錄處分者,應重新參加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爰修正第七條將此種受撤銷登錄處分排除於應不予登錄或註銷登錄之情形,並配合修正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
(2)業務員得否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宜由雙方依勞務契約屬性為相關約定,而非於法規命令中明定,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亦應比照辦理,爰刪除第十四條所屬公司同意權之規定。
三民輔考風雲榜https://www.getit.com.tw/list/3pisgood/power/license.aspx
夢想從三民開始,最新考情資訊詳見三民輔考網站:www.3people.com.tw/
.選擇題解題的關鍵字在哪裡?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條文嗎?
【本書優勢】
〈保險法規〉是「人身保險經紀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代理人、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唯一都要考的共同考科。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
別擔心!三民輔考特別設計出即便非法律系背景也能輕鬆閱讀的輔助教材–《保險法規搶分小法典》!這本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彙編〈保險法規〉考試範圍「一法一細則二規則」,透過關鍵字標色與考古題內嵌,回答讀者「哪一條文最常考、最常出題的概念為何」這個法科千古一問,助讀者遠離法律夢魘!
有別於坊間各家保險法規考試用書,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保險經紀人100~108年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輔以亮眼小圖示突顯最新修法重點,背完條文馬上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完整條文+重點標示+精選試題
本書由三民補習班法科名師群精心設計,依歷年考題彙整出保險法、保險法施行細則、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與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純法條書更實用。
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又要考前衝刺的話,不妨帶上這本薄書,充分利用考場零碎時間,優雅地抱抱佛腳,有抱有保祐。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 保險法(108.01.16修正)
公開發行公司對外募集資金,有一定公益性,且應建立內控制度,故爰修正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三項,增訂若保經代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應建立內部控制、稽核制度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俾利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並強化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司之監督管理。
2.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108.05.08修正)
(1)考量「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列發起人名冊之格式內容,並未將性別列為應載明項目,且實務上於本規則亦未以性別為審核重點,爰刪除第九條辦理許可登記應檢附發起人或股東名冊載明「性別」之規定。
(2)配合公司法於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一日修正施行廢除外國公司認許制度,刪除第五十七條外國經紀人公司其本公司應依法申請認許及應辦妥認許手續之規定。
3.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08.03.18修正)
(1)基於現行第六條第五項已規定,業務員倘因未參加教育訓練或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致受撤銷登錄處分者,應重新參加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爰修正第七條將此種受撤銷登錄處分排除於應不予登錄或註銷登錄之情形,並配合修正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
(2)業務員得否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宜由雙方依勞務契約屬性為相關約定,而非於法規命令中明定,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亦應比照辦理,爰刪除第十四條所屬公司同意權之規定。
三民輔考風雲榜https://www.getit.com.tw/list/3pisgood/power/license.aspx
夢想從三民開始,最新考情資訊詳見三民輔考網站:www.3people.com.tw/
目次
一、保險法(108.01.16)
二、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
三、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108.05.08)
四、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08.03.18)
二、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
三、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108.05.08)
四、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0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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